審計失敗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3 09: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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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失敗的原因透析
內容摘要:隨著我國審計業務的發展,審計失敗的案件時有發生,給社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審計失敗的問題也引起了審計理論與實踐研究界的高度關注。本文試從審計失敗的本質談起,著重論述筆者對審計失敗形成的原因及其規避措施的一些看法與對策。
關鍵詞:審計失敗思考原因對策
一、審計失敗的本質剖析
審計失敗的本質具體講涵概以下三方面內容:首先,審計失敗的結果是錯誤的審計意見,而這一結果是因為審計人員未能正確遵循審計準則的具體要求而造成的。這就與審計風險劃清了界限:如果審計人員正確地遵守了審計準則,但仍然提出了錯誤的審計意見,這種情況就屬于審計風險的范疇。可見,審計失敗與審計風險的重要界限在于審計人員是否在審計過程中正確遵守了審計準則。
其次,審計失敗的產生并不取決于企事業單位是否發生了經營失敗。企事業管理當局是經營失敗的第一責任人,當企事業經營出現失敗時,審計人員的執業行為是否遵守審計準則和職業規范是判斷審計失敗的唯一標準。因此,企事業發生經營失敗時,審計失敗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
最后,從理論上講,審計失敗還包括: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實際是合法公允的,但由于審計人員執業行為的瑕疵導致其發表了否認會計報表公允性的審計意見。當然,在實踐中由于被審計單位對于不利事件的敏感性,這種情況較容易被覺察并得以及時糾正。
審計失敗探討論文
[提要]本文從審計失敗的定義出發,從多角度探討審計失敗形成的原因及其對審計主體、社會的影響。特別是從信息經濟學中“逆向選擇”和“敗德行為”的基本理論出發,對審計失敗產生的影響展開了剖析,以期對審計失敗理論和實務研究起到一定的指導意義。一、審計失敗的原因探析所謂審計失敗,是指注冊會計師發表與所審計的會計報表實際情
況不相符的審計意見。導致審計失敗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會計報表的不真實表達會計報表的不真實表達可能來自企業的錯誤或舞弊,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其中,錯誤是指會計報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錯報和漏報。主要包括三個方面:(1)原始憑證和會計數據的計算、抄寫錯誤;(2)對事實的疏忽和誤解;(3)對會計政策的誤用;等等。而舞弊是指管理人員和員工為達到獲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蓄意粉飾會計報表,導致會計報表嚴重失真。通常包括:(1)偽造、變造記錄或憑證;(2)侵占資產;(3)隱瞞或刪除交易事項;(4)記錄虛假的交易或事項;(5)蓄意使用不當的會計政策;等等。(二)企業發生經營失敗經營失敗是指企業由于經濟蕭條、決策失誤或同業競爭等,無力歸還借款,或無法達到投資人期望的收益。企業當局是經營失敗的責任人。在市場經濟充滿風險和不確定性的外部環境中,企業出現經營失敗時,判斷注冊會計師是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的唯一標準,是看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行為是否遵守了《獨立審計準則》等職業規范。注冊會計師只對因審計失敗給委托單位和有關利益方帶來的損失承擔法律責任,不對企業的經營失敗負責。(三)審計報告的不真實表達審計報告的不真實表達,通常來自注冊會計師的過失或欺詐。過失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過程中沒有遵守《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按其沒有遵守的程度可分為一般過失和重大過失。主要原因有:(1)職業道德素質低下;(2)專業勝任能力不夠;(3)對客戶經營情況了解不夠;(4)審計程序不妥;等等。欺詐又稱注冊會計師舞弊,是以欺騙或坑害他人為目的的一種故意的錯誤行為,即明知企業的會計報表有重大錯誤、漏報,卻加以虛偽地陳述,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無論過失還是欺詐,都是由于注冊會計師沒有嚴格遵守《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形成錯誤的審計意見,給報表使用者造成損失,這才是審計失敗,注冊會計師應承擔法律責任。另外,注冊會計師未能履行業務約定書的要求,如未能在約定的日期內提交審計報告,也要承擔違約責任。二、審計失敗的影響審計的經濟后果主要通過審計報告等載體體現出來,也就是說,審計報告的使用者會利用審計意見的不同表述考慮其決策行動,包括投資信貸等經濟決策和審計師的選擇等。審計失敗的發生,首先影響的是審計信息使用者的決策行為,并在總體上制約市場運行效率和社會資源的配置效果。當然,審計失敗也會殃及會計行業的生存和健康發展。(一)對事務所本身的影響1.聲譽。審計也是一種產品,也存在著市場競爭,其存在的關鍵是審計產品的質量,而聲譽則是審計產品質量的重要標志之一。如果一旦審計失敗發生,有可能嚴重影響事務所的聲譽。這種受損的聲譽不僅對事務所的現實市場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而且會使其散失潛在市場。2.業務。有遠大目標的會計師事務所都希望能獲得有較高利潤率的持續發展機會,這就需要將有限的資源在新老客戶之間進行分配,取得平衡,在維護與老客戶關系、努力滿足其需求的基礎上,也會注意將服務重點放在可識別的潛在客戶身上,努力使一般性的客戶發展為固定的客戶進而成為有力的支持者,最終成為公司和服務產品的擁護者,成為公司的業績支撐點。但是,審計失敗的產生將使客戶利益受損,其忠誠度呈“下階”趨勢,其良好的關系無法長久地維持。3.存在性。審計失敗的產生,可能導致法律訴訟,對事務所的存在產生直接的威脅。(二)對社會的影響1.決策失誤。傳統經濟學曾假定所有市場的參與者都擁有完全的信息,然而事實上,由于審計失敗使審計信息質量不理想,市場參與者一般都處于不完全信息和不對稱信息的狀態之中,信息供給和擁有越不完全,不確定性的程度和風險就越大,決策失誤也就越多。2.控制失靈。用委托理論來分析,委托關系確立后,委托人為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通過建立審計機制來控制人的行為,以防人采取“偷懶”等方式損害人的利益。由于審計失敗,使委托人不能借助于信息全面地觀察企業的狀況,并使人有條件和可能利用私有信息采取某些損害委托人的行動;由于審計失敗,使委托人無法借助于財務指標來衡量和評價人工作的主觀努力程度,人有可能“偷懶”或“規避責任”;由于審計失敗,處于企業外部的委托人,常常不能有效地鑒定信息的供給質量,使人可能用虛假的信息“欺騙”委托人,損害委托人的利益;等等。這種控制失靈的現象同樣存在于企業內部各層級之間的關系中3.評價失公。公平、公正、公允是業績評價的基本要求,而業績評價的公正性又取決于所依據的信息數量和質量。由于審計失敗,各種業績指標就會失去與經營者履行經管責任之間的相關性,從而使評價失公。4.市場失效。導致市場效率差別的原因之一,是證券市場價格反映信息的充分程度,而這又與企業信息和外部信息的供給數量和質量有關。可以說,在不考慮宏觀環境信息的情況下,企業內部信息(審計后)披露越充分,信息公開的程度越大,少數人獲取“內幕信息”或私有信息進行交易的機會就越小,證券市場效率也就越高,反之,則越低。總之,由于審計失敗,在很大程度上導致社會經濟利益分配失公和失效,導致社會經濟秩序的紊亂和無序,最終損害了市場經濟的有序性。三、規避或減少審計失敗的措施(一)審計師的聘用要與個人財富及聲譽掛鉤根據風險不對稱原理,一個有效的市場必須實行某種“歧視政策”,將審計師的聘用與個人財富及聲譽掛鉤,這對一些人來說,回報率和風險會偏離正常的線性正比關系。例如,一筆業務做成功的概率是P,報酬是A,懲罰是B。一個缺乏資金和良好聲譽的審計師的期望收益=AP+(1-P)×0=AP;但一個具有雄厚資金且擁有良好聲譽的審計師的期望收益=AP-(1-P)×B。前者顯然大于后者,因為前者根本不用擔心罰款,他付不起,同時也不會因為聲譽下降而受損。而沒有了這些后顧之憂,他承擔風險作出敗德行為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所以,這種歧視性的政策看起來雖然不合理,但對審計師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卻是有利的。另外,在上面的分析中,我們假定審計師的審計失敗會通過其聲譽的降低而導致其部分損失,那么,在實際中這種聲譽機制也應該落到實處。必須使審計師認識到,一次審計失敗就將導致其聲譽劇減。對此,行業管理部門每年公布審計失敗案例,將有關審計師予以曝光就是一個良好的辦法。因此,在減少或規避審計失敗的問題上,加強行業監管是極為重要的。(二)市場競爭機制的約束通過激勵機制的設計來解決審計失敗問題有一定效力,但這種激勵機制的運作還需要委托人對人的管理有監督的興趣,并且各個分散的股東能夠無成本地聯合起來形成股東集團的共同意志。在現實中,能夠代表股東利益的經濟主體一般設定為董事會。由于所有權與控制權的分離,公司控制權往往是由管理者所操縱,并形成對董事會控制的局面,而股東往往成為公司的“過路客”,進一步使股東對某一特定公司的管理進行監督缺乏興趣。在股權極端分散的情況下,股東要想通過董事會利用激勵機制來直接約束審計師的行為,就顯得十分軟弱。此外,激勵機制還要求審計師的鑒證服務投入是可觀察的,委托人可根據審計師的反映函數來確定報酬比率。但是實際的審計活動中,審計師的投入是難以準確觀察到的,因為私有信息、不可觀察投入以及信息非對稱性是客觀存在的,從而限制了激勵機制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市場競爭的間接約束就顯得尤為重要。(三)加強事務所內部的質量控制首先要簽定審計委托書,取得管理當局聲明書,對注冊會計師和客戶的責任、業務的性質、范圍等予以明確。其次,要正確地運用分析性復核程序。在計劃階段,注冊會計師需對企業所提供的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的資料進行分析性復核,以了解企業的業務經營情況,研究具有潛在風險的審計領域,規劃審計工作所需時間、人員,確定經濟業務和各會計科目實施符合性測試的范圍等;在具體實施階段,注冊會計師亦需通過實施分析性復核收集一定的審計證據,以發現尚需進一步檢查的事項;在審計完成階段,注冊會計師應對會計信息全面地實施分析性復核程序,以評價局部的審計結論和擬形成的審計意見的正確性。第三,要恰當地記錄審計工作,編制良好的工作底稿;收集充分的證據,恰當地評價證據;分配審計資源于高風險的審計領域,確保識別所有的重大錯報和漏報:對審計工作底稿實行三級復核制度,對重大問題實行報告制度。(四)選擇和保持客戶時需慎重注冊會計師在接受委托之前,應采取與前任注冊會計師聯系等程序,評價客戶管理高層的品格。一旦發現其缺乏正直的品格,應當盡量拒絕接受。對于陷入財務困境的客戶要尤為注意,歷史上就曾出現有財務危機的公司比沒有財務危機的公司較容易虛報收入和隱瞞需在財務報告中披露的事實的事例。一旦判斷客戶陷入財務困境,最好考慮拒絕接受這類客戶;若無法拒絕,則應提高審計費用,執行較為詳細的審計,以降低審計失敗的風險。(五)投保充分的責任險在西方國家,投保充分的責任險是會計師事務所的一項極為重要的保護措施。我國《注冊會計師法》也規定了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按規定建立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但我國的保險公司現在尚未在全國提供責任險的業務。
審計失敗原因分析論文
[提要]本文從審計失敗的定義出發,從多角度探討審計失敗形成的原因及其對審計主體、社會的影響。特別是從信息經濟學中“逆向選擇”和“敗德行為”的基本理論出發,對審計失敗產生的影響展開了剖析,以期對審計失敗理論和實務研究起到一定的指導意義。
一、審計失敗的原因探析
所謂審計失敗,是指注冊會計師發表與所審計的會計報表實際情況不相符的審計意見。導致審計失敗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會計報表的不真實表達
會計報表的不真實表達可能來自企業的錯誤或舞弊,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其中,錯誤是指會計報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錯報和漏報。主要包括三個方面:(1)原始憑證和會計數據的計算、抄寫錯誤;(2)對事實的疏忽和誤解;(3)對會計政策的誤用;等等。而舞弊是指管理人員和員工為達到獲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蓄意粉飾會計報表,導致會計報表嚴重失真。通常包括:(1)偽造、變造記錄或憑證;(2)侵占資產;(3)隱瞞或刪除交易事項;(4)記錄虛假的交易或事項;(5)蓄意使用不當的會計政策;等等。
(二)企業發生經營失敗
審計失敗本質分析論文
內容摘要:隨著我國審計業務的發展,審計失敗的案件時有發生,給社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審計失敗的問題也引起了審計理論與實踐研究界的高度關注。本文試從審計失敗的本質談起,著重論述筆者對審計失敗形成的原因及其規避措施的一些看法與對策。
關鍵詞:審計失敗思考原因對策
何為審計失敗,顧名思義,審計失敗就是指審計人員未能發現財政、財務收支及財務報表中的虛假不實,未能在企事業單位經營活動中通過系統、規范審計方法評價和改善組織的風險管理、組織經營而出具或披露了審計意見,由此引起審計爭議,導致審計形象的失敗。近二十多年來,隨著我國審計事業的迅速發展,審計失敗的案件屢屢發生,給審計機構、企業和社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審計失敗的問題也引起了審計理論與實踐研究界的高度關注。本文試從審計失敗的本質談起,著重論述筆者對審計失敗形成的原因及其規避措施的一些看法與對策,希望在進一步完善我國現有的審計監督體系,杜絕虛假會計信息披露泛濫有所裨益。
一、審計失敗的本質剖析
審計失敗的本質具體講涵概以下三方面內容:首先,審計失敗的結果是錯誤的審計意見,而這一結果是因為審計人員未能正確遵循審計準則的具體要求而造成的。這就與審計風險劃清了界限:如果審計人員正確地遵守了審計準則,但仍然提出了錯誤的審計意見,這種情況就屬于審計風險的范疇。可見,審計失敗與審計風險的重要界限在于審計人員是否在審計過程中正確遵守了審計準則。
其次,審計失敗的產生并不取決于企事業單位是否發生了經營失敗。企事業管理當局是經營失敗的第一責任人,當企事業經營出現失敗時,審計人員的執業行為是否遵守審計準則和職業規范是判斷審計失敗的唯一標準。因此,企事業發生經營失敗時,審計失敗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
會計畢業論文:論審計失敗
[提要]本文從審計失敗的定義出發,從多角度探討審計失敗形成的原因及其對審計主體、社會的影響。特別是從信息經濟學中“逆向選擇”和“敗德行為”的基本理論出發,對審計失敗產生的影響展開了剖析,以期對審計失敗理論和實務研究起到一定的指導意義。
一、審計失敗的原因探析
所謂審計失敗,是指注冊會計師發表與所審計的會計報表實際情況不相符的審計意見。導致審計失敗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會計報表的不真實表達
會計報表的不真實表達可能來自企業的錯誤或舞弊,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其中,錯誤是指會計報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錯報和漏報。主要包括三個方面:(1)原始憑證和會計數據的計算、抄寫錯誤;(2)對事實的疏忽和誤解;(3)對會計政策的誤用;等等。而舞弊是指管理人員和員工為達到獲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蓄意粉飾會計報表,導致會計報表嚴重失真。通常包括:(1)偽造、變造記錄或憑證;(2)侵占資產;(3)隱瞞或刪除交易事項;(4)記錄虛假的交易或事項;(5)蓄意使用不當的會計政策;等等。
(二)企業發生經營失敗
CPA審計失敗成因及對策探究論文
摘要:CPA審計失敗是審計執業中普遍存在而又非常嚴重的問題,也是造成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執業人員承擔審計責任的主要原因。本文通過引用案例,剖析了審計失敗的成因并提出了針對性的解決措施。
關鍵詞:審計風險;職業審慎;審計程序;審計責任
審計失敗是審計風險的極端情況,指執業人員沒有遵守審計準則和保持職業審慎而形成或提出了錯誤的審計意見,信息使用者據此而做出了錯誤的判斷或決策,并因此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和簽字注冊會計師承擔相應責任。
一、審計失敗的成因分析
1.缺少審計獨立性
根據世界通信2002年4月22日提供的“征集投票權聲明”(ProxyStatement),安達信2001年共向世界通信收取了1680萬美元的服務費用,其中審計收費440萬美元、稅務咨詢760萬美元、非財務報表審計(主要是外包的內部財務審計)160萬美元、其他咨詢服務320萬美元。自1989年起,安達信一直擔任世界通信的審計師,直到安然丑聞發生后,世界通信才在2002年5月14日辭退安達信,改聘畢馬威。安達信在過去10多年既為世界通信提供審計服務,也向其提供咨詢服務。盡管至今尚沒有充分的權威證據證明同時提供審計和咨詢服務可能損害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但2002年7月30日通過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對記賬和內部審計等9項咨詢服務所做出的禁止性規定以及對稅務咨詢所做出的限制性規定,至少說明社會公眾和立法部門對兼做審計和咨詢可能損害獨立性的擔憂。此外,世界通信歷來是安達信密西西比杰克遜(世界通信總部所在地)分所最有價值的單一客戶,這一事實不禁讓人對安達信的獨立性存有疑慮。杰克遜分所的設立,目的是為了“伺候”和保住世界通信這一給安達信帶來不菲審計和咨詢收入的客戶。這種情況下,杰克遜分所的安達信合伙人難免會對世界通信不規范的會計處理予以“遷就”。對世界通信的主審合伙人而言,丟失這樣一個大客戶,其后果是不堪設想的。
審計失敗幾種誘因分析論文
摘要:本文分析了審計失敗的三種誘因,一是是注冊會計師本身職業操守和道德方面的問題;二是未能收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未能善盡職業專注,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和懷疑態度;三是會計師事務所對同一客戶同時提供的審計業務與非審計業務的混業經營問題。本文嘗試從狼群行為的視角對這三種誘因進行解讀,指出用“治世重典”嚴懲肇事審計人員,果斷中止事務所混業經營或許是解決之道。
引言:
2007年1月16日,我國臺灣地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了對臺灣力霸股份有限公司和嘉新食品公司執行審計業務的臺灣廣信益群會計師事務所的兩位會計師的處罰。臺灣金管會認為“其有重大未盡專業注意之情事”。最終撤銷了“其辦理公開發行公司簽證之核準”。近年來,仿佛從潘多拉的盒子一打開,國內外就連續發生了一系列財務欺詐案件,國外有“安然事件”、“世界通訊”案、“帕瑪拉特”案,國內有“瓊民源”案、“原野公司”案、“銀廣夏”案、“東方鍋爐”案、“黎民股份”案、“麥科特”案等等。不僅令整個注冊會計師行業成為懷疑的對象,失去了公信力,同時也暴露出我國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在獨立審計方面的孱弱之處。螺旋型模式上升的社會告訴我們:突發的事件反映出的“窮”,恰恰是社會改良的“變”的先機,“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對審計失敗的研究可謂“汗牛充棟”,亦不乏真知卓見。
本文中,筆者大膽從另外一個角度:以狼群的古老生存法則來思索這個現代人類社會的問題。自然孕育著深刻的智慧,向自然探求解決之道可能就比僅僅囹于對人類本身、就人性而論人性的思考更具啟發。所以,從看起來風馬牛不相及的兩種種群生存規則的比較中,筆者希冀能探求到對于審計失敗治理的啟發。
一、審計失敗的幾種誘因
所謂審計失敗,審計界一般認為是指注冊會計師由于沒有遵守公認審計準則而發表與所審計的會計報表實際情況不相符的審計意見。通常表現為在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發表了無保留審計意見。
審計失敗心理學思考
摘要:本篇文章首先對審計失敗主要因素進行闡述,從初始信息分析、決策主體分析、審計關系分析三個方面,對連續業務關系中審計失敗心理學進行分析,并以此為依據,提出預防審計失敗的相關對策。
關鍵詞:連續業務關系;審計失敗;心理學
會計事務所作為民間審計機構,在上市企業財務報表審計中發揮著特有的優勢,在證券市場中扮演監督管理的角色。但是因為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發展不全面,此類企業財務舞弊現象頻頻出現,會計事務所在審計過程中將會受到各種審計風險影響,導致審計失敗。一旦出現審計失敗,在某種程度上將會給投資人員對上市企業財務情況判斷帶來誤區,影響審計監管作用發揮。為了促進我國審計行業快速發展,需要結合審計失敗因素,從連續業務關系角度入手,加強對審計失敗心理學思考,尋找改善審計方式的途徑,提升審計效率和質量,實現我國審計工作穩定發展。
一、審計失敗主要因素
(一)主體因素。從主體角度來說,主要劃分成組織機構和組織成員兩方面內容。其中組織機構也就是指會計師事務所,組織成員則是指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如果存在組織文化、運營體系問題,如審計質量不高、實施異常審計收費等,機構獨立性將會受到利益等因素影響,引發審計問題。而注冊會計師自身素養水平問題,如個體誠信道德不高、獨立性不強等,都會導致審計失敗現象發生。(二)客體因素。客體因素也就是企業業務活動比較繁瑣,成本戰略使用不合理等,企業創新性水平不強,舞弊手段遠遠超出審計技術標準,管理層級出現私欲膨脹等現象,導致審計失敗。此外,造成審計失敗的因素也包含了公司股東兼任管理層的組織安排,審計工作受到領導層級干預,嚴重影響審計獨立性和權威性,從而造成審計失敗。(三)環境因素。受到宏觀環境負面因素影響,導致審計失敗。其中包含了職業環境不良競爭、法律環境不完善,監管水平不強等。部分地方政府部門基于稅收等給審計結果造成干預,從而引發審計問題。在執行審計工作時,人為因素對審計結果恰當與否將直接影響其應用效果。即便上述已經對審計失敗因素進行初步探究,但是在注冊會計師個體素養上,沒有深入分析。如果是注冊會計師個人因素,也是給審計質量提升帶來一定影響。
二、連續業務關系中審計失敗心理學分析
審計失敗成因對策論文
審計失敗是指審計人員由于沒有遵守公認審計準則而形成或提出了錯誤的審計意見。審計失敗可能來自于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存在的錯誤或舞弊,或者兩者兼而有之。當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中存在錯誤或舞弊時,如果審計人員嚴格地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行事,保持職業上應有的認真和謹慎,通過實施適當的審計程序和方法,是可以將會計報表中重大的錯誤和舞弊事項揭示出來的。但是審計人員卻因種種原因未能查出這些錯誤和舞弊而出具了肯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從而誤導投資者和債權人作出錯誤的判斷,這就是審計失敗。審計人員通常要對審計失敗承擔責任,因此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工作時,應嚴格執行審計計劃,保持高度的專業懷疑。
審計人員進行會計報表的審計,但未能發現財務報表中存在的重大虛假不實的信息,原因很多。一般而言,可歸納為下列幾個方面。
一、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信息掌握不準確、不全面、不充分。
1.對被審計單位的業務經營情況缺乏充分了解。會計是企業經濟活動的綜合反映,如果不熟悉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業務活動,僅限于有關的會計資料,就有可能發現不了存在的問題。首先,當被審計單位面臨財務困境時,出具虛假財務報告的可能性就大。根據美國TreadwayCommission對財務報告虛假所作的研究發現:44%的財務報告虛假發生于面臨衰退的企業。我國某上市公司的情況就說明了這一問題,該公司在企業發生虧損后,專門成立了一個做假帳的班子,粉飾業績,使投資者蒙受了重大損失。其次,客戶的經濟業務越復雜,財務報告出現虛假的可能性也越大,因為企業可能利用關聯方交易、非貨幣性交易等非常交易的方式隱瞞其真實的財務狀況。例如在我國,有的上市公司通過關聯方交易將巨額虧損轉移到它的關聯企業里,從而隱瞞其真實的財務狀況。有的上市公司則與其關聯企業編造一些復雜交易,這些交易從會計處理方法上看是完全合法的,但其因此而確認的交易利潤卻永遠不會實現。如己受處罰的瓊民源公司,其5·4億元的非常收益和6·57億元的新增資本公積金就是通過關聯交易取得的。因而沒有識別出關聯方交易是導致審計失敗的常見例子。此外,還有許多上市公司利用轉讓商標、土地、股權等非貨幣交易業務,在沒有現金流入的情況下確認巨額轉讓利潤,虛飾了其正常的生產經營能力和獲利能力。
2.對被審計單位的控制環境及內部管理要求缺乏充分了解。當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存在嚴重缺陷,公司的決策是由一個人或少數幾個人決定,而且管理階層對財務報表編制的主要考慮是實現預期利潤時,那么會計報表中存在舞弊的可能性獻比較大。有的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業績壓力相當大,在無法實現其目標的情況下,管理人員可能會虛報業績,1997年在博士倫公司里就發生了一起典型的高層對低層提出近乎不可實現的經營目標而引起的舞弊案。來自母公司的壓力使香港的亞太部虛報了雷朋以及其他一些品牌太陽眼鏡的銷售收入;而在美國,隱型眼鏡部私下賦予顧客退貨權,同時卻把這些交易確認為真正的收入。當然也有管理人員在已經獲得高額利潤的情況下,故意隱瞞其已實現的業績,以減少未來業績的壓力。
對此,審計人員為了避免審計失敗,應盡可能掌握包括準確、全面、充分的審計線索在內的審計信息。因而審計人員應深入了解被審計企業的基本情況,包括客戶所處的行業整體經濟環境,客戶的業務經營、交易流程及資料處理制度,高級管理人員的管理觀念、方式和風格,以及內部考核目標等等,以切實評價管理當局對風險經營的態度以及客戶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審計人員還應重視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可疑或特殊之處;對于年度中發生的非常交易,應對其合法性、有效性、公允性給予適當關注,否則就有可能遺留巨大的隱患。
審計證據判斷審計失敗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過程失敗論與結果失敗論;風險導向審計模式與傳統審計模式的區別;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審計失敗的判斷標準三個方面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注冊會計師審計失敗的鑒定、風險導向審計已取代了傳統的賬項導向審計及內部控制導向審計、風險導向審計是一種理論驅動型的審計模式、賬項導向審計及內部控制導向審計統稱為程序驅動審計、以審計證據為主要判斷標準:從審計業務的性質分析;從審計證據本身的性質分析、以審計過程為輔助判斷標準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摘要】本文結合風險導向審計模式與傳統審計模式的主要區別,指出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應將審計證據作為審計失敗的主要判斷標準,以審計過程為輔助判斷標準,并且對這兩種觀點進行了評析。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注冊會計師面臨的執業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企業組織結構及其經營活動方式日益復雜、全球化和科學技術的影響日益加深、會計準則要求的判斷和估計日益增加,企業管理當局進行財務舞弊的動機日益增強。為了實現審計目標,注冊會計師需要隨著審計環境的變化調整審計方法,風險導向審計應運而生。2006年2月,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論被納入我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體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推廣應用。在新的審計模式下,如何判斷審計失敗與注冊會計師及社會公眾的利益密切相關,成為關注的焦點。
一、過程失敗論與結果失敗論
在獨立審計市場中,注冊會計師審計失敗的鑒定,歷來存在兩種觀點:一是過程失敗論,認為審計失敗的判定標準是審計過程的規范性。即在審計過程中是否遵守審計準則,如果在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沒有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執行審計程序而簽發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那么就認為發生審計失敗。二是結果失敗論,認為審計失敗的判定標準應該是審計的結果。即無論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是否遵守了審計準則,只要最后對存在“重大”錯報和漏報的會計報表簽發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沒有查出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報和漏報),那么就認為是審計失敗。
二、風險導向審計模式與傳統審計模式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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