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會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2 06: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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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污染源審查會縣長講話稿
確定普查對象和范圍。環保、工商、編辦、民政、統計、農業等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當前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具體任務:一是盡快摸清底數。盡快摸清全縣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集中式治理設施的底數,匯總出我縣污染源普查臺帳,確定普查對象和范圍。二是搞好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選調和培訓工作。污染源普查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普查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礎和專業知識。要高度重視普查人員的選配,要按照《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工作細則》要求,選調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全縣普查人員的選調工作要在近期完成,盡快建成我縣的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隊伍。三是落實普查經費。縣政府要把污染源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用于組織動員、培訓、入戶調查、現場監測、設備購置、人員補助和工作發放等,并保障普查費用的按時撥付,確保普查工作的正常開展。四是做好宣傳動員。宣傳部門要根據《縣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好宣傳工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媒體和靈活多樣的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持參與普查,為普查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明確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全縣污染源普查工作講三點意見。今天的會議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召開的主要內容是對全縣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一、充分認識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
切實加強環境監督管理,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實現“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國務院決定于年-年利用三年時間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這也是國務院確定開展的一項重大的國情調查。近年來,隨著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結構調整步伐加快,企業數量快速增加而且變動頻繁,資源能源消耗量大幅上升,新的工業污染源不斷增多,現有的環境統計調查已難以滿足形勢的需要。開展全面的污染源普查,對提高環境監督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污染源綜合管理、減少污染物排放意義重大,做好新時期環保工作、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保障。
此次普查的對象包括全縣區域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處理設施,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關要求。以編辦、工商、民政等部門審批的名錄為基礎,普查工作分清查和普查兩個階段,清查階段要按照清查細則要求逐一查清全縣區域的所有污染源,清查結束后從清查名錄中整理出普查名錄,并于近期正式啟動普查。
質量要求高,此次全國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廣。時間要求緊,關系到環保工作的長遠發展,同時又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現實意義。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普查的重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千里之堤,潰于蟻穴”一項工作進度滯后、一批企業數據失真、一個環節疏忽錯漏,都會影響污染源普查結果的整體質量。要堅決克服麻痹大意、敷衍應付的思想,高度重視,從嚴要求,每一個工作細節上都精益求精,確保普查工作高效高質完成。
農居點修建審批規定
為加強與規范*市區村鎮居民點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與審批管理,加快規劃編制與審批管理進度,推進市區村鎮居民點的建設,我局對市區村鎮農居點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與審批管理工作作出以下的規定:
一、*市區村鎮居民點修建性詳細規劃在農居點布點規劃的基礎上進行編制。村鎮居民點修建性詳細規劃由各區政府或其授權的區級單位(區農居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編制。規劃設計編制工作由區農居建設主管部門委托具有城市規劃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農居點的修建性詳細規劃以行政村為單位進行編制。
二、村鎮居民點修建性詳細規劃編制前,應由區農居建設主管部門向市規劃局提出要求進行規劃編制的書面意見(申請以鄉、鎮為單位提出)。市規劃局接書面意見后,下達編制計劃,并由市規劃編制中心提出規劃編制要求,向區農居建設主管部門下達編制任務書。
三、規劃送審成果編制完成后,區農居建設主管部門應向市城市規劃編制中心提交要求審查規劃成果的報告,并同時報送規劃成果。規劃成果中包含圖文成果文件15套,電子文件光盤2件。為便于集中審查,提高工作效率,每次應集中5個以上的行政村統一報送。
四、規劃設計單位在進行規劃編制時應將相關的農居布點規劃的總圖與基本控制指標要求、市規劃局批準的規劃用地紅線圖復印件附在規劃送審文本中。
五、*市區村鎮居民點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審查工作由專門的審查小組負責。審查會議由市規劃局分管局長主持,市規劃局、市建委、市國土局、市規劃編制中心、相關區規劃分局、區農居建設主管部門和特邀城市規劃專家參加審查會議。
新刑訴法下人民監督員制度的發展
摘要:人民監督員制度是人民檢察院在能否有效地打擊職務犯罪的質疑中產生的,雖然人民檢察院如今已基本不再行使自偵權力,但新修訂的《檢察院組織法》明確規定了人民監督員制度,因此,人民監督員制度仍有存在的必要,然而需要對其進行改革。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范圍應當確定為人民檢察院針對所有案件的不起訴決定。為了保障人民監督員的人民性,人民監督員應當從有選舉權的公民中隨機抽選產生。最后,有必要賦予人民監督員監督的強制效力。
關鍵詞:人民監督員;監督范圍;選任制度;監督效力
一、人民監督員制度的困境與新發展
2003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案件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規定(試行)》,并在黨中央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始了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試點工作,我國人民監督員制度實踐就此拉開了序幕。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文件表明了人民監督員制度的監督范圍僅限于人民檢察院辦理的自偵案件。如此限定人民監督員制度監督的范圍可以說是不合理的。人民監督員制度,顧名思義就是由一般社會成員親自參與司法活動,對人民檢察院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制約,但是這樣的制約何以僅僅限于人民檢察院辦理的自偵案件。然而,結合當時的社會背景可以發現,這樣特定監督的范圍是由人民監督員制度設立的目的所決定的。當時,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人民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對于職務犯罪案件享有自偵、自捕、自訴的“一條龍”式的審前權力,這樣一種封閉的權力既缺乏其他權力機關的有效制約,也缺乏必要的外部監督,極易產生濫權的情形。而且當時檢察機關反腐效果并不理想,開展的反腐活動也多是“雷聲大,雨點小”,社會公眾對于人民檢察院在如此的權力配置下能否有效地發揮打擊職務犯罪的作用以及是否能夠公正地實施法律產生了質疑。為了回應這樣的質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了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試點改革,可以說,人民監督員制度的產生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對社會呼聲的一種被動回應,如此也不難解釋為何人民監督員制度的監督范圍僅限于人民檢察院辦理的自偵案件。人民監督員制度幾經發展,但是監督范圍卻一直限于人民檢察院辦理的自偵案件,在2015年12月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的規定》第一條就明確規定“加強對人民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工作的監督”的目的。但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化,《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的通過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刑訴法》)的修改,與職務違法犯罪有關的案件已經轉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辦理,盡管新《刑訴法》保留了部分職務犯罪案件由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查,但是這樣的權力顯然已經淪為一種“文本權力”,基本沒有適用的余地。人民檢察院已經基本不再辦理自偵案件,因此,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設立基礎已經基本喪失,人民監督員制度是否還有必要存在已成為一種當然的質疑。然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院組織法》(以下簡稱《檢察院組織法》)無疑否定了這樣的質疑,與新《刑訴法》同時的《檢察院組織法》第27條明確規定:人民監督員對人民檢察院的辦案活動實行監督。這是人民監督員制度第一次從人民檢察院自我限權上升到法律層次的監督措施,其實施也具備了法律的保障。《檢察院組織法》的修改對關于人民監督員制度是否有存在的必要的討論起到“一錘定音”的效果,人民監督員制度還將繼續得以實施。但是《檢察院組織法》第27條僅僅原則性地規定了人民監督員依照規定對人民檢察院的辦案活動實行監督,并沒有進一步對人民監督員制度予以細化規定,而所謂的“依照規定”也并不能起到指導性的作用,一方面能夠與《監察法》以及新《刑訴法》銜接的新規定并沒有出臺,而之前的規定在新的司法環境中又基本不具有適用的可能性。在新的具體規定出臺之前,有必要重新探討與檢視人民監督員制度,從而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使人民監督員制度在新的司法環境中充分發揮其作用。其中有三個問題亟待探討:其一,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范圍;其二,人民監督員的選任;其三,強化人民監督員的監督效力。
二、人民監督員制度監督的范圍重構
《監察法》的出臺以及新修訂《刑訴法》的通過,對人民監督員制度最大的沖擊就是人民監督員監督的對象已經不復存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的規定》第二條,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范圍為人民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中出現的11種情形①。如今,人民檢察院已經基本不再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如果繼續沿用上述規定的監督范圍,那么人民監督員制度無疑就會成為一種名存實亡的制度。因此,有必要重新構建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范圍。對于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范圍,學界也有相應的討論,其中主要存在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范圍不再僅限于某種案件類型或是某一辦案階段,檢察機關的“監督、審查、追訴”三方面的職權都應納入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范圍,但應當針對存在較大爭議的或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1]另一種觀點則認為,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范圍為檢察機關對職務犯罪的起訴活動,包括提起公訴與不提起公訴,并將由監察委調查終結后移送到檢察機關起訴的案件作為監督的重點。[2]筆者認為上訴兩種觀點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一種設想將檢察機關的“監督、審查、追訴”三方面的職權都納入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范圍無疑過于寬泛,缺乏科學性與可操作性。人民監督員的設立是為了解決檢察機關的部分權力缺乏必要的外部制約與監督,例如:監察體制改革前,人民檢察院對于職務犯罪案件的立案,采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進行搜查、扣押、凍結等偵查行為的權力都是缺乏必要外部制約與監督的。而監察體制改革后,檢察機關行使的部分權力已經變為對其他機關的監督與制約,對于這樣的權力實屬缺乏由人民監督員進行監督的必要。經驗告訴我們“管得越多”就等于“什么都管不了”,將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范圍擴大至“監督、審查、追訴”很可能導致人民監督員什么都監督不了。而且將監督范圍如此擴大,人民監督員對許多情形都缺乏必要的發現機制,就如之前的人民監督員制度雖然規定對人民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出現的11種情形進行監督,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發現機制,其中很多情形都缺乏實際操作性,擴大至上述的監督范圍也可能重蹈覆轍。該學界學者也認識到了這樣的問題,并提出人民監督員監督的案件限于存在較大爭議的或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確實,這可以過濾掉大部分案件,減輕人民監督員不必要的負擔,又使人民檢察院可以得到更大范圍的監督。但是這也帶來一個問題,“存在較大爭議”與“社會影響較大”究竟應當如何予以判斷,以及應當由誰進行判斷。首先人民監督員的性質決定人民監督員并不會常駐人民檢察院,因此,判斷主體不可能是人民監督員,那么這種判斷無疑又回到了人民檢察院,在判斷標準不明確的情況下,其結果就是人民檢察院挑揀案件由人民監督員監督。果真如此,人民監督員制度不僅不能夠起到監督的作用,反而會成為人民檢察院行使職權的背書。因此,將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范圍擴大至“監督、審查、追訴”三方面的職權不僅沒有必要,也缺乏實際操作性。第二種將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范圍限于檢察機關對職務犯罪的起訴活動的設想雖然很好地承接了之前的人民監督員制度監督的范圍,但如此并不能完全發揮人民監督員應有之作用。一方面,將監督范圍僅僅限于檢察機關對職務犯罪的起訴活動過于狹隘,這無可避免地需要解決一個問題,檢察機關對職務犯罪的起訴活動與一般犯罪的起訴活動有何實質性的區別,因此需要對職務犯罪的起訴活動進行專門的監督?在筆者看來,這樣的區別并不存在。另一方面,將人民檢察院對職務犯罪提起公訴的活動也納入監督范圍缺乏必要性,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活動并不具有終局性,其仍然需要接受人民法院的制約,實屬缺乏由人民監督員監督的必要。筆者認為,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今天,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范圍應當設置為人民檢察院針對所有案件的不起訴決定。首先,在重構人民監督員制度成為必然的今天必須破除先前規定的桎梏,其監督范圍不應再限于人民檢察院辦理職務犯罪的相關活動。人民監督員制度的核心應當是解決人民檢察院的部分權力缺乏必要的外部監督與制約的問題。在不起訴決定上,人民檢察院不僅在處理職務犯罪中缺乏外部的監督與制約,在處理一般犯罪中也是如此。盡管針對不起訴決定我國《刑訴法》第179條規定了公安機關的復議、復核程序,180條規定了被害人的申訴程序,以及181條規定的被不起訴人的申訴程序,但是這些程序都為檢察機關所主導,都沒有解決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缺乏外部監督與制約。其次,新《刑訴法》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納入我國刑事訴訟法律體系之中,這一改革必然帶來人民檢察院在公訴活動享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也更有必要對其公訴活動予以監督。并且新《刑訴法》第182條賦予了人民檢察院一種新的不起訴權力。盡管該條為防止濫用,規定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核準程序,但是這樣的核準程序依然是一種內部的監督制約,并不能抹殺外部監督的必要。最后,對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活動由社會公眾組成的組織進行監督也有其先例,并且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例如:日本為了制約檢察官所享有的巨大公訴權,尤其是檢察機關享有的巨大的追訴裁量權,實行了檢察審查會制度。而檢察審查會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審查確認檢察機關所做出的不起訴決定是否正當。[3]日本檢察審查會在監督檢察機關公訴權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并且為了更好地發揮檢察審查會的作用,日本國會在2004年通過了對檢察審查會的改革議案,強化了日本檢察審查會的監督效果。我國同樣面臨著檢察機關公訴權缺乏外部監督的困境,在改革我國人民監督員制度時,有必要借鑒和吸收日本檢察審查會的成果,將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范圍界定為審查檢察機關所做出的不起訴決定是否正當,以完善我國人民監督員制度。由此,人民檢察院在做出不起訴決定之后,都應當將該決定送至人民監督員辦公室,以便人民監督員有必要的途徑了解相關情況,以決定是否啟動監督。同時,人民監督員也可以接受被害人、告發人等案件相關人的申請以決定是否啟動監督程序。
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鑒定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范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的鑒定工作,根據《礦產資源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國土資源部《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鑒定程序的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涉嫌犯罪,需要對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進行鑒定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省國土資源廳成立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鑒定委員會(以下簡稱“鑒定委員會”)。鑒定委員會設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委員若干名,其中專家1-3名,從專家庫中隨機抽選產生。
鑒定委員會負責審查鑒定報告并提出審查意見。鑒定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鑒定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建立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資源損害價值鑒定專家庫,專家庫人數不少于20人。
專家庫應當建立專家名冊,載明每位專家的簡歷、從事的業務領域、取得的業績、職稱或者職務。專家庫人員每3年調整一次。
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市地方標準管理,提高標準的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地方標準的立項、起草、征求意見、審查、批準、、備案、復審、修訂、廢止,以及地方標準實施和實施情況的監督,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制定(含修訂,下同)地方標準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應當與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相協調。
第四條制定地方標準應當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切實可行。
第五條制定地方標準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
在大橋初步設計審查會議上的講話
在浙江省舟山連島工程金塘大橋初步設計補充文件審查會議上的講話
各位領導、各位專家、舟山連島工程建設有關單位的代表們:
今天這次會議,對于飽受大海阻隔之苦的舟山人民來說,(來自)是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它標志著舟山連島工程前期工作又向前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在此,請允許我代表舟山市委、市政府,向關心、支持舟山連島工程建設的各位領導,向在百忙中抽出寶貴時間參加評審工作的各位專家,以及為金塘大橋初步設計文件的補充、完善付出辛勤勞動的有關人員表示衷心的感謝!
交通是一個地區國民經濟發展的先導和支撐。改革開放以來,舟山市委、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立足舟山市情,依托海島得天獨厚的港、景、漁等自然資源優勢,以后來居上的氣勢,全面實施“登陸”戰略,以期實現舟山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二次飛躍、趕超經濟發達地區的理想。在這氣勢恢弘的“登陸”戰役中,加快舟山交通現代化步伐,傾全市之力建設連島工程,實現海島與大陸的陸路連接,是我市迄今為止作出的最具現實和歷史意義的重大決策。
作為舟山有史以來最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舟山連島工程的建設,對于開發我省海洋資源,加快全省海洋經濟發展,推進寧波、舟山港口一體化進程,實現舟山經濟的跨越式發展,都具有極為重大的意義。省委、省政府對連島工程建設極其重視,在2003年初召開的省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將加快連島工程建設列入省政府工作報告,并將連島工程中規模最大、最為關鍵的金塘大橋項目列入省“五大百億”工程。此后,在省委、省政府以及國家交通部、發改委等有關部委的關心、支持下,連島工程各項工作飛速邁進,截至目前,西堠門大橋、金塘大橋立項工作均已完成,西堠門大橋初步設計在通過部省專家的聯合審查后,已經得到省發改委的批復,并已于5月20日全面復工。根據省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05]10號作出的“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盡快正式啟動大橋建設”的決定,為力爭實現大橋在2008年建成通車的工作目標,當務之急就是要加快金塘大橋勘察設計工作進程,落實各項招投標和開工前的其他準備工作,而今天召開的審查會議無疑是最務實、最及時的實際行動。
鑒于金塘大橋是國內繼東海大橋、杭州灣大橋之后的又一座超長跨海橋梁,在4月初召開的金塘大橋初步設計部省聯合審查會上,(來自)與會專家本著對工程建設高度負責的精神,提出了“金塘大橋建設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思想,精心設計”的要求。會后,建設指揮部、項目公司和設計單位的技術骨干聯合組成浙江舟山大陸連島工程建設前期工作辦公室,齊心協力落實專家審查意見,于4月底完成初步設計補充材料的編制工作。我相信,有各級領導的傾力關懷,有各位專家的鼎力相助,有連島工程建設各方的全力配合,本次審查工作定能順利完成,金塘大橋勘察設計工作一定會由此進入新的階段!
電網物資柔性智能采購管理探討
在黨的報告中提出了打造“現代供應鏈”的新發展理念,明確了“打造大數據支撐、網絡化共享、智能化協作的智慧供應鏈體系”的工作要求,物資作為國家電網的核心資源,在深化現代智慧供應鏈成果應用中,發揮著促進企業內部融合貫通、帶動外部產業協同合作的作用。而物資采購管理是物資供應鏈的重要環節,必須順應時展趨勢,運用新技術實現柔性智能采購管理,驅動國網公司供應鏈管理向卓越、智慧模式轉變,驅動傳統供應鏈向現代(智慧)供應鏈轉型勢在必行。物資采購在物資供應鏈占據了尤為重要的環節,其工作質量直接影響到物資供應及后期工程建設等環節的有效執行。在實際工作中,由于電網工程對于物資供應有著嚴格的時限要求,供應周期常常難以準確預判,提前購置易造成庫存積壓。同時采購計劃錯報、漏報、估報時有發生,易造成滯后采購,最終因物資供需不平衡等問題影響工程項目建設進度,造成的一系列損失對電網建設、國民經濟等都有巨大影響。為解決上述問題,國網江西電力以大力提升物資采購質效為目標,以需求計劃儲備池為源頭,以物資計劃智能提報信息平臺為基礎,以差異化采購機制為保障,實施物資需求智能對比、采購批次智能推薦、需求計劃智能提報、“四庫三級”線上審查,從而實現采購計劃從“被動接收”到“主動提醒”的轉變,由集中化向常態化轉變,由經驗化向數字化轉變,提高物資采購管理的及時性、準確性、均衡性,提升電網建設安全質量,助推現代(智慧)供應鏈建設。
實施需求計劃儲備,采購管理向前延伸
通過采集物資、發展、設備等專業的歷史采購數據,運用大數據技術建立采購批次智能安排計算模型,參考年度需求預測、采購歷史批次信息、項目儲備信息、里程碑計劃等影響因素,精準編制省公司、地市公司采購批次計劃,智能預測年度需求,合理安排采購批次計劃,實現采購批次從“按固定時間平均分布”到“按需求柔性制定”的轉變,大幅提升采購規模效益。通過構建物資計劃智能提報信息平臺,從流程上將采購管理向前延伸到可研、初設階段,從崗位上將向設計人員延伸,實現需求計劃提早申報,提前儲備,從根本上緩解了物資需求計劃“扎堆”提報、“集中”審核的現象,使物資計劃管理由“被動接收”向“主動提醒”轉變。通對ERP系統中大量的歷史工程采購數據進行分析,綜合考慮主網基建、技改、營銷、配農網等幾種不同類型工程項目歷史需求特征,構建差異化工程需求模型,輸出工程標準設計清冊。
智能管控采購計劃,推動柔性均衡采購
開展交貨期預測,智能推薦采購批次。根據建設部門設定不同的工程類型、電壓等級等幾個關鍵參數建立工程物資需求周期模型,對歷史工程物資需求交貨期計算分析,測算出物資最早到貨日期和最晚到貨日期,推算物資到貨日期。據物資供應周期、采購周期推算出物資計劃合理申報日期,智能推薦采購批次。當出現匹配多個采購批次時,選擇時間靠前的采購批次,實現批次柔性匹配。采購計劃智能提醒,實現計劃一鍵提報。跟據物資需求最早申報時間和最晚申報時間,精準提醒項目需求部門開展采購計劃申報工作,物資計劃智能提報平臺自動將該“批次班車”的物資計劃通過短信通知、在線預警方式兩種方式主動提醒物資采購人員及時提報需求計劃。對于滿足當前采購批次的需求儲備計劃,平臺提示項目經理進入計劃儲備池界面,確認計劃數據無誤后,可一鍵式將儲備計劃轉正式需求計劃進行提報。對于未編制采購儲備計劃的項目,系統主動提醒需求填報人及時開展需求計劃提報工作,并提示最晚提報時間和關鍵節點時間。此外,物資計劃智能提報平臺還可與協同辦公集成,待年度采購批次計劃確定后,在協同辦公系統內設置提醒條目,在相應批次計劃開始申報日前兩周在待辦事項中進行提醒推送,將批次計劃上報的要求及時準確傳達給各部門相關人員。在采購計劃提報后,平臺通過短信通知、在線通知兩種方式通知評審專家進行在線審核,并及時將計劃審核結果反饋給負責人員,從而確保采購計劃流程快速通暢。
實施“四庫三級”審查,確保采購計劃準確
稅款抵扣消除重疊征收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偷逃增值稅的主要手段;偷逃增值稅的查賬方法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增值稅是一種以法定增值額為計稅依據所征收的一種稅、少計銷項稅、把銷售產品等含稅收入票據壓下來不做賬、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貨物,不作銷售處理計提銷項稅、隨同產品出售包裝物收入及逾期未退還的包裝物押金、免稅項目多退銷項稅額、虛增進項稅、虛開貨物進價,多計進項稅、購入貨物作為投資或捐贈轉出時,不將相應的進項稅轉出、非法從運輸企業、個體戶手中弄來運費發票、其他手段、查補增值稅的入庫,不按規定調整賬務、偷逃增值稅后,謊稱會計資料遺失或因某種災害損毀、審查會計賬簿、審查會計憑證、審查收款票據、盤點庫存現金、審查銀行存款、審查實物資產、比較分析情況、發動群眾舉報等。具體請詳見。
增值稅是一種以法定增值額為計稅依據所征收的一種稅,它運用稅款抵扣原則來消除重疊征收。偷逃增值稅是指增值稅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少計銷項稅,虛增進項稅,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等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增值稅款的行為。根據本人從事財會、審計、紀檢監察工作二十多年的體會,就偷逃增值稅的主要手段及其查賬方法作點膚淺分析。
一、偷逃增值稅的主要手段
1.少計銷項稅。
(1)把銷售產品等含稅收入票據壓下來不做賬,推遲申報納稅。
(2)把銷售產品等含稅收入放入“小金庫”中,以偷逃增值稅。
在大橋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會議上的講話
各位領導、各位專家、**工程建設有關單位的代表們:
今天這次會議,對于飽受大海阻隔之苦的舟山人民來說,是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它標志著**工程前期工作又向前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在此,請允許我代表舟山市委、市政府,向關心、支持**工程建設的各位領導,向在百忙中抽出寶貴時間參加評審工作的各位專家,以及為**大橋初步設計文件的補充、完善付出辛勤勞動的有關人員表示衷心的感謝!
交通是一個地區國民經濟發展的先導和支撐。改革開放以來,舟山市委、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立足舟山市情,依托海島得天獨厚的港、景、漁等自然資源優勢,以后來居上的氣勢,全面實施“登陸”戰略,以期實現舟山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二次飛躍、趕超經濟發達地區的理想。在這氣勢恢弘的“登陸”戰役中,加快舟山交通現代化步伐,傾全市之力建設連島工程,實現海島與大陸的陸路連接,是我市迄今為止作出的最具現實和歷史意義的重大決策。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作為舟山有史以來最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工程的建設,對于開發我省海洋資源,加快全省海洋經濟發展,推進寧波、舟山港口一體化進程,實現舟山經濟的跨越式發展,都具有極為重大的意義。省委、省政府對連島工程建設極其重視,在2003年初召開的省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將加快連島工程建設列入省政府工作報告,并將連島工程中規模最大、最為關鍵的**大橋項目列入省“五大百億”工程。此后,在省委、省政府以及國家交通部、發改委等有關部委的關心、支持下,連島工程各項工作飛速邁進,截至目前,西堠門大橋、**大橋立項工作均已完成,西堠門大橋初步設計在通過部省專家的聯合審查后,已經得到省發改委的批復,并已于5月20日全面復工。根據省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05]10號作出的“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盡快正式啟動大橋建設”的決定,為力爭實現大橋在2008年建成通車的工作目標,當務之急就是要加快**大橋勘察設計工作進程,落實各項招投標和開工前的其他準備工作,而今天召開的審查會議無疑是最務實、最及時的實際行動。
鑒于**大橋是國內繼東海大橋、杭州灣大橋之后的又一座超長跨海橋梁,在4月初召開的**大橋初步設計部省聯合審查會上,與會專家本著對工程建設高度負責的精神,提出了“**大橋建設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思想,精心設計”的要求。會后,建設指揮部、項目公司和設計單位的技術骨干聯合組成浙江舟山大陸連島工程建設前期工作辦公室,齊心協力落實專家審查意見,于4月底完成初步設計補充材料的編制工作。我相信,有各級領導的傾力關懷,有各位專家的鼎力相助,有連島工程建設各方的全力配合,本次審查工作定能順利完成,**大橋勘察設計工作一定會由此進入新的階段!
最后,衷心祝愿本次會議圓滿成功!謝謝!
大橋工程初步設計會議講話
各位領導、各位專家、**工程建設有關單位的代表們:
今天這次會議,對于飽受大海阻隔之苦的舟山人民來說,是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它標志著**工程前期工作又向前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在此,請允許我代表舟山市委、市政府,向關心、支持**工程建設的各位領導,向在百忙中抽出寶貴時間參加評審工作的各位專家,以及為**大橋初步設計文件的補充、完善付出辛勤勞動的有關人員表示衷心的感謝!
交通是一個地區國民經濟發展的先導和支撐。改革開放以來,舟山市委、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立足舟山市情,依托海島得天獨厚的港、景、漁等自然資源優勢,以后來居上的氣勢,全面實施“登陸”戰略,以期實現舟山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二次飛躍、趕超經濟發達地區的理想。在這氣勢恢弘的“登陸”戰役中,加快舟山交通現代化步伐,傾全市之力建設連島工程,實現海島與大陸的陸路連接,是我市迄今為止作出的最具現實和歷史意義的重大決策。
作為舟山有史以來最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工程的建設,對于開發我省海洋資源,加快全省海洋經濟發展,推進寧波、舟山港口一體化進程,實現舟山經濟的跨越式發展,都具有極為重大的意義。省委、省政府對連島工程建設極其重視,在20*年初召開的省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將加快連島工程建設列入省政府工作報告,并將連島工程中規模最大、最為關鍵的**大橋項目列入省“五大百億”工程。此后,在省委、省政府以及國家交通部、發改委等有關部委的關心、支持下,連島工程各項工作飛速邁進,截至目前,西堠門大橋、**大橋立項工作均已完成,西堠門大橋初步設計在通過部省專家的聯合審查后,已經得到省發改委的批復,并已于5月20日全面復工。根據省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0號作出的“抓緊做好各項前期工作,盡快正式啟動大橋建設”的決定,為力爭實現大橋在20*年建成通車的工作目標,當務之急就是要加快**大橋勘察設計工作進程,落實各項招投標和開工前的其他準備工作,而今天召開的審查會議無疑是最務實、最及時的實際行動。
鑒于**大橋是國內繼東海大橋、杭州灣大橋之后的又一座超長跨海橋梁,在4月初召開的**大橋初步設計部省聯合審查會上,與會專家本著對工程建設高度負責的精神,提出了“**大橋建設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思想,精心設計”的要求。會后,建設指揮部、項目公司和設計單位的技術骨干聯合組成浙江舟山大陸連島工程建設前期工作辦公室,齊心協力落實專家審查意見,于4月底完成初步設計補充材料的編制工作。我相信,有各級領導的傾力關懷,有各位專家的鼎力相助,有連島工程建設各方的全力配合,本次審查工作定能順利完成,**大橋勘察設計工作一定會由此進入新的階段!
最后,衷心祝愿本次會議圓滿成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