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重組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7 02: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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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重組戰略選擇
隨著我國加入WTO,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日益迫近,我國券商將面臨著先進組織管理模式、現代金融衍生產品與對沖技術。擁有數十倍于我資本實力與混業經營優勢的全球超級投資銀行的激烈競爭。如何適應經濟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帶來的挑戰,在國際證券市場贏得生存和發展的空間,是證券公司未來發展必須正視和解決的問題。
一、證券業重組是大勢所趨
(一)券商合理結構的要求
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出現了一段時期的市場準入混亂局面。由于證券業高額利潤的吸引,全國各地一窩蜂地、盲目地組建了許多證券機構,造成券商數量偏多、分布集中,規模過小、資本實力弱的局面。在美國,位居證券業前列的美林、所羅門兄弟、高勵等十大投資銀行,資本額占同業資本總額的3/4.而在中國,位于前15位的證券公司的資本和資產,僅為整個證券業的一半。可見,為改變目前我國券商市場集中率低、競爭激烈、低效無序的狀況,建成金字塔式的中國投資銀行體系,有必要對券商進行重組。
(二)維護證券業穩定的要求
由于券商間的無序競爭,券商違規操作從而發生巨額虧損的事件屢見不鮮。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保護廣大投資者,需要對這些券商進行重組。例如1995年,萬國證券由于在“3.27”國債期貨事件中蓄意違規,瀕于破產之際,由政府牽頭將申銀證券公司和萬國證券公司合并組成了當時我國最大的證券公司——申銀萬國證券;1998年在君安因管理層少數人涉嫌違法,政府又促成國泰君安的重組。
券商重組的戰略選擇
一、證券業重組是大勢所趨
(一)券商合理結構的要求
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出現了一段時期的市場準入混亂局面。由于證券業高額利潤的吸引,全國各地一窩蜂地、盲目地組建了許多證券機構,造成券商數量偏多、分布集中,規模過小、資本實力弱的局面。在美國,位居證券業前列的美林、所羅門兄弟、高勵等十大投資銀行,資本額占同業資本總額的3/4.而在中國,位于前15位的證券公司的資本和資產,僅為整個證券業的一半。可見,為改變目前我國券商市場集中率低、競爭激烈、低效無序的狀況,建成金字塔式的中國投資銀行體系,有必要對券商進行重組。
(二)維護證券業穩定的要求
由于券商間的無序競爭,券商違規操作從而發生巨額虧損的事件屢見不鮮。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保護廣大投資者,需要對這些券商進行重組。例如1995年,萬國證券由于在“3.27”國債期貨事件中蓄意違規,瀕于破產之際,由政府牽頭將申銀證券公司和萬國證券公司合并組成了當時我國最大的證券公司——申銀萬國證券;1998年在君安因管理層少數人涉嫌違法,政府又促成國泰君安的重組。
(三)應對WTO競爭的要求
國券商重組戰略選擇論文
隨著我國加入WTO,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日益迫近,我國券商將面臨著先進組織管理模式、現代金融衍生產品與對沖技術。擁有數十倍于我資本實力與混業經營優勢的全球超級投資銀行的激烈競爭。如何適應經濟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帶來的挑戰,在國際證券市場贏得生存和發展的空間,是證券公司未來發展必須正視和解決的問題。
一、證券業重組是大勢所趨
(一)券商合理結構的要求
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出現了一段時期的市場準入混亂局面。由于證券業高額利潤的吸引,全國各地一窩蜂地、盲目地組建了許多證券機構,造成券商數量偏多、分布集中,規模過小、資本實力弱的局面。在美國,位居證券業前列的美林、所羅門兄弟、高勵等十大投資銀行,資本額占同業資本總額的3/4.而在中國,位于前15位的證券公司的資本和資產,僅為整個證券業的一半。可見,為改變目前我國券商市場集中率低、競爭激烈、低效無序的狀況,建成金字塔式的中國投資銀行體系,有必要對券商進行重組。
(二)維護證券業穩定的要求
由于券商間的無序競爭,券商違規操作從而發生巨額虧損的事件屢見不鮮。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保護廣大投資者,需要對這些券商進行重組。例如1995年,萬國證券由于在“3.27”國債期貨事件中蓄意違規,瀕于破產之際,由政府牽頭將申銀證券公司和萬國證券公司合并組成了當時我國最大的證券公司——申銀萬國證券;1998年在君安因管理層少數人涉嫌違法,政府又促成國泰君安的重組。
國券商重組戰略論文
隨著我國加入WTO,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日益迫近,我國券商將面臨著先進組織管理模式、現代金融衍生產品與對沖技術。擁有數十倍于我資本實力與混業經營優勢的全球超級投資銀行的激烈競爭。如何適應經濟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帶來的挑戰,在國際證券市場贏得生存和發展的空間,是證券公司未來發展必須正視和解決的問題。
一、證券業重組是大勢所趨
(一)券商合理結構的要求
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出現了一段時期的市場準入混亂局面。由于證券業高額利潤的吸引,全國各地一窩蜂地、盲目地組建了許多證券機構,造成券商數量偏多、分布集中,規模過小、資本實力弱的局面。在美國,位居證券業前列的美林、所羅門兄弟、高勵等十大投資銀行,資本額占同業資本總額的3/4.而在中國,位于前15位的證券公司的資本和資產,僅為整個證券業的一半。可見,為改變目前我國券商市場集中率低、競爭激烈、低效無序的狀況,建成金字塔式的中國投資銀行體系,有必要對券商進行重組。
(二)維護證券業穩定的要求
由于券商間的無序競爭,券商違規操作從而發生巨額虧損的事件屢見不鮮。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保護廣大投資者,需要對這些券商進行重組。例如1995年,萬國證券由于在“3.27”國債期貨事件中蓄意違規,瀕于破產之際,由政府牽頭將申銀證券公司和萬國證券公司合并組成了當時我國最大的證券公司——申銀萬國證券;1998年在君安因管理層少數人涉嫌違法,政府又促成國泰君安的重組。
券商重組戰略選擇論文
隨著我國加入WTO,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日益迫近,我國券商將面臨著先進組織管理模式、現代金融衍生產品與對沖技術。擁有數十倍于我資本實力與混業經營優勢的全球超級投資銀行的激烈競爭。如何適應經濟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帶來的挑戰,在國際證券市場贏得生存和發展的空間,是證券公司未來發展必須正視和解決的問題。
一、證券業重組是大勢所趨
(一)券商合理結構的要求
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出現了一段時期的市場準入混亂局面。由于證券業高額利潤的吸引,全國各地一窩蜂地、盲目地組建了許多證券機構,造成券商數量偏多、分布集中,規模過小、資本實力弱的局面。在美國,位居證券業前列的美林、所羅門兄弟、高勵等十大投資銀行,資本額占同業資本總額的3/4.而在中國,位于前15位的證券公司的資本和資產,僅為整個證券業的一半。可見,為改變目前我國券商市場集中率低、競爭激烈、低效無序的狀況,建成金字塔式的中國投資銀行體系,有必要對券商進行重組。
(二)維護證券業穩定的要求
由于券商間的無序競爭,券商違規操作從而發生巨額虧損的事件屢見不鮮。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保護廣大投資者,需要對這些券商進行重組。例如1995年,萬國證券由于在“3.27”國債期貨事件中蓄意違規,瀕于破產之際,由政府牽頭將申銀證券公司和萬國證券公司合并組成了當時我國最大的證券公司——申銀萬國證券;1998年在君安因管理層少數人涉嫌違法,政府又促成國泰君安的重組。
我國券商重組分析論文
一、證券業重組是大勢所趨
(一)券商合理結構的要求
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出現了一段時期的市場準入混亂局面。由于證券業高額利潤的吸引,全國各地一窩蜂地、盲目地組建了許多證券機構,造成券商數量偏多、分布集中,規模過小、資本實力弱的局面。在美國,位居證券業前列的美林、所羅門兄弟、高勵等十大投資銀行,資本額占同業資本總額的3/4.而在中國,位于前15位的證券公司的資本和資產,僅為整個證券業的一半。可見,為改變目前我國券商市場集中率低、競爭激烈、低效無序的狀況,建成金字塔式的中國投資銀行體系,有必要對券商進行重組。
(二)維護證券業穩定的要求
由于券商間的無序競爭,券商違規操作從而發生巨額虧損的事件屢見不鮮。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保護廣大投資者,需要對這些券商進行重組。例如1995年,萬國證券由于在“3.27”國債期貨事件中蓄意違規,瀕于破產之際,由政府牽頭將申銀證券公司和萬國證券公司合并組成了當時我國最大的證券公司——申銀萬國證券;1998年在君安因管理層少數人涉嫌違法,政府又促成國泰君安的重組。
(三)應對WTO競爭的要求
證券投資學:我國券商重組的戰略選擇
隨著我國加入WTO,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日益迫近,我國券商將面臨著先進組織管理模式、現代金融衍生產品與對沖技術。擁有數十倍于我資本實力與混業經營優勢的全球超級投資銀行的激烈競爭。如何適應經濟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帶來的挑戰,在國際證券市場贏得生存和發展的空間,是證券公司未來發展必須正視和解決的問題。
一、證券業重組是大勢所趨
(一)券商合理結構的要求
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出現了一段時期的市場準入混亂局面。由于證券業高額利潤的吸引,全國各地一窩蜂地、盲目地組建了許多證券機構,造成券商數量偏多、分布集中,規模過小、資本實力弱的局面。在美國,位居證券業前列的美林、所羅門兄弟、高勵等十大投資銀行,資本額占同業資本總額的3/4.而在中國,位于前15位的證券公司的資本和資產,僅為整個證券業的一半。可見,為改變目前我國券商市場集中率低、競爭激烈、低效無序的狀況,建成金字塔式的中國投資銀行體系,有必要對券商進行重組。
(二)維護證券業穩定的要求
由于券商間的無序競爭,券商違規操作從而發生巨額虧損的事件屢見不鮮。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保護廣大投資者,需要對這些券商進行重組。例如1995年,萬國證券由于在“3.27”國債期貨事件中蓄意違規,瀕于破產之際,由政府牽頭將申銀證券公司和萬國證券公司合并組成了當時我國最大的證券公司——申銀萬國證券;1998年在君安因管理層少數人涉嫌違法,政府又促成國泰君安的重組。
投資銀行體系論文
內容提要:《證券法》的出臺為證券業的生存和發展作了制度上的安排,為證券市場的發展和證券業的重組在戰略上指明了方向。本文分析了我國券商業內重組的必然性,列舉了重組中可能的障礙并設計了相應的對策,最后對重組后的整合提出了幾點建議。
自1995年《商業銀行法》頒布以來,我國開始實行銀行、證券分業經營,從此拉開了我國券商業內重組的序幕,如申銀萬國的合并,海通、大鵬、平安等券商的內部調整,廣發對中銀的收購,聯合證券、東方證券的合并組建等等。然而這僅僅是個開始,1998年《證券法》的出臺,為構建我國投資銀行體系勾畫了藍圖,可以預見,在未來券商重組的浪潮會更壯闊。
一、重組的必然性
(一)證券業的合理產業結構的要求
在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出現了一段時期的市場準入混亂局面。由于證券業高額利潤的吸引,全國各地一窩蜂地、盲目地組建了許多證券機構,造成券商數量偏多、分布集中、規模過小、資本實力弱的局面。目前全國約有專營機構90多家,兼營機構300多家,證券營業部2300多家。由于券商目前主要從傳統的承銷、經紀、自營“三大業務”中獲得收入,所以券商發展遠遠超過了市場容量的擴展,造成競爭過激。但由于券商提供的證券市場服務價格和中介費用基本上由政府確定,所以激烈的競爭不會造成服務價格下降,而導致了許多非價格性競爭手段的采用,如大量的公關交易和幕后交易的費用,從而提高了交易成本,對宏觀證券市場帶來極大的效率損耗。
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適合自身的產業結構。證券行業的發展趨勢是,整個證券市場由少數幾家大型券商以絕對優勢,占據業務的絕對份額,形成壟斷競爭格局。這種壟斷競爭格局有利于減少完全競爭造成的市場混亂和大量投機行為,有利于提高國家對證券市場的監管力度。壟斷競爭的證券市場,可以避免完全壟斷市場近乎扭曲的價格發現功能、資源配置功能和制度創新功能等缺陷。
證券業重組研究論文
一、證券業重組面臨的問題
宏觀上,券業重組是大勢所趨;微觀上,券商動力不足。
券業要重組,這是趨勢。且不從遠處說理由,單就眼前看,券業重組也勢在必然。目前124家證券公司的數量是太多了點,按照中國證券業協會的統計,目前證券公司累加資產總規模7814.57億元,相當國內一個中等銀行的資產規模。盡管銀、證、信、保的資產規模和市場集中度,很難作簡單類比,但是僅僅從絕對數量來說,證券公司數量過多、市場集中度過低是十分明顯的。
從業務空間和盈利能力看,由于證券公司業務種類比銀行和保險要多,想象中業務空間非常大。人們常從中國經濟增長率,居民金融資產數量和需要改制的企業的數量以及規模來說明證券業務的發展空間如何大。然而這只是理論上的推測,現實中比較穩定的就兩塊:證券經紀傭金(包括息差)收入和證券發行收入。前者隨著傭金自由化改革將大大下降(如果再推行銀證通和網上交易,犧牲掉息差,影響就更大);后者近幾年沒有大的增長,每年一百家左右企業股票上市,籌資總量近年逐年減小,再加上國債和企業債發行,發行收入總量是可以計算的。單就這兩項相對穩定的業務收入來說,養不活124家高成本運作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應該成為券商的主營業務,可惜一出世就捅了婁子。如果不來大行情,兩三年這項業務不會成為券商的利潤來源。至于券商開展的其他業務,目前總體是只打鳴不下蛋。這兩種情況決定,券業必然要重組,重組的目的不是要擴大規模,而是總體上要收縮規模、提高市場集中度。
券業宏觀上要重組,這十分明確,但是微觀上券商自身缺乏動力。了解一下各大券商的發展戰略,增資擴股、上市、集團化經營是基本思路,沒有多少把兼并重組放在重要位置。當然券商也有自己的理由。經過這幾年的“比、學、趕、超”,大部分券商業務結構甚至存在的問題都趨同,合并后很難達到優勢互補。大部分券商仍然受地方政府或某主管部門制約,并非完全獨立企業。領導希望的是你要做大做強,不是被合并。從兼并雙方來看,兼并者一般看重的是被兼并者的業務、市場和營業部資源;而被兼并者往往存在嚴重的資產質量或人員負擔過重問題。實施兼并往往要付出沉重代價,且不透明。經過幾年改制,大部分券商已經改造成股份制了,但是總體來說股權為國有部門或國有企業所控制,流動性差,要收購兼并很難有規范形式。從經營者角度看,大部分券商的核心管理層仍然是組織部掛號的準國家干部。只要企業不出現生存危機,一般不會輕易放棄經營權,被別人兼并。所有這些因素客觀上阻礙了券業重組。
眼下的重組并不能解決券商面臨的核心問題:業務競爭力。當然,重組熱不起來的更深層次原因還在于重組并不能解決券商面臨的核心問題。在短期內有效業務空間不會大幅度增加情況下,要生存并做大做強,就要解決業務競爭力問題。
簡述證券業重組管理發展
隨著我國加入WTO,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日益迫近,我國券商將面臨著先進組織管理模式、現代金融衍生產品與對沖技術。擁有數十倍于我資本實力與混業經營優勢的全球超級投資銀行的激烈競爭。如何適應經濟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帶來的挑戰,在國際證券市場贏得生存和發展的空間,是證券公司未來發展必須正視和解決的問題。
一、證券業重組是大勢所趨
(一)券商合理結構的要求
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出現了一段時期的市場準入混亂局面。由于證券業高額利潤的吸引,全國各地一窩蜂地、盲目地組建了許多證券機構,造成券商數量偏多、分布集中,規模過小、資本實力弱的局面。在美國,位居證券業前列的美林、所羅門兄弟、高勵等十大投資銀行,資本額占同業資本總額的3/4.而在中國,位于前15位的證券公司的資本和資產,僅為整個證券業的一半。可見,為改變目前我國券商市場集中率低、競爭激烈、低效無序的狀況,建成金字塔式的中國投資銀行體系,有必要對券商進行重組。
(二)維護證券業穩定的要求
由于券商間的無序競爭,券商違規操作從而發生巨額虧損的事件屢見不鮮。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保護廣大投資者,需要對這些券商進行重組。例如1995年,萬國證券由于在“3.27”國債期貨事件中蓄意違規,瀕于破產之際,由政府牽頭將申銀證券公司和萬國證券公司合并組成了當時我國最大的證券公司——申銀萬國證券;1998年在君安因管理層少數人涉嫌違法,政府又促成國泰君安的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