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辦公室工作總結范文

時間:2023-04-04 07: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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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辦公室工作總結

篇1

一、主要工作情況

1、加強了各項環保宣傳工作。一是組織籌辦了2015年“6.5世界環境日”宣傳活動;二是積極與報社、電視臺等媒體聯系,將最新環保工作動態信息傳播于廣大市民,提高公眾對環境保護的意識。

2、籌辦了全市環保工作會議和新環保法專題培訓。負責起草了會議各種材料,做好各項會務工作;同時做好局其他科室組織的會議的會務工作。

3、起草各類綜合性文件。起草全局上半年工作總結和全年工作總結、各類匯報材料及報省環保廳和市志辦年鑒的材料,以市委、政府兩辦名義起草了《關于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等四個工作方案的通知》、《XX市2015年環境保護工作要點》、《關于加大力度打擊我市境內非法煉銅(焚燒電子)加工廠有關工作的通知》、《XX市“凈空、凈水、凈土”工程實施方案》等文件。

4、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組織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全市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工程項目專項治理及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等各項工作。

5、做好環保大樓及附屬工程的驗收工作。協調施工單位和財政、審計相關單位,完成實驗室裝修工程、弱電工程及院內綠化工程等工程項目的驗收。

6、加強了我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環保志愿者隊伍開展各類志愿活動,完成創建文明城市的材料收集和報送任務。接受了市文明辦的創建工作檢查。

7、做好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具體工作。通過培訓學習,做好省環保廳公文交換系統和XX市辦公自動化系統的正常運行。

8、完成了公務接待、公車管理、文件收發傳閱、電話接聽及會議通知、檔案管理及后勤管理等各項工作。

9、做好與市委、政府兩辦及其他單位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10、做好局領導接待的其他工作。

二、2016工作計劃

篇2

一、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2、受理收費復核:復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等單位74個排污收費計算單,金額為19,086,770元。 4、收費專項檢查:與省環保局溝通了解排污收費環保隊伍“收支兩條線”經費使用3年過渡期后有關政策情況,以哈環綜[2006]20號文件制定下發了《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對貫徹國務院〈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有關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的通知》,并布置各縣(市)環保局報送近兩年排污費征收、使用情況表。

二、其他工作完成情況

1、答復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醫大附屬第四醫院、千手 佛等57個單位對排污收費政策及處罰規章的咨詢。

2、協調處理了香格里拉大飯店對收費污染物COD監測數據產生的異議。

3、制定并上報生態辦各縣(市)政府考核目標及各區、縣(市)環保局考核目標、處內2006年工作目標。

4、完成并提交市政協2個提案答復件。

5、組織并召開海都國際商務會館行政處罰案件聽證會。

6、參與冬季煙塵、揚塵污染、水污染專項執法檢查。

7、參加局里組織的各項會議及政治活動和業務理論學習。

三、創新工作

建局20多年來,我局第一次成功地組織了海都國際商務會館排污收費行政處罰案件聽證會,在依法治國、依法治市、規范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行為、依法行政的要求中,我們執法干部經受了業務練兵和執法實戰的考驗。

篇3

市自然資源局關于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期間交辦舉報件環境問題整改完成工作總結報告

曲靖市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現將**市自然資源局關于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期間交辦X530000201806140007號舉報件環境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報告如下:

一、舉報內容及整改措施描述

舉報內容:**市宛水街道辦事處新文社區村主任王國勇不作為、亂作為。1、在龍口山大橋旁私自挖沙采石。2、在老鐵路(舉報信中的地址為老鐵路面積,可能為筆誤)強行私自建蓋餐廳,辦理紅白喜事每桌收費 90 元。3、兒子結婚辦 200 多桌酒席,請各級領導來參加;兒子小孩滿月酒辦 100 多桌酒席。4、在征收土地的手續、三通補助錢款等方面欺上瞞下,不向村民公開。5、超生了 2 個小孩,但仍違規參與村主任選舉且當選。

整改措施:

要求曲靖宣峰水泥有限公司對采石場采礦區編制生態恢復方案報相關部門審查,審查通過后及時開展采區生態恢復工作。

二、調查情況

**市于2018年6月14日收到《曲靖市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轉辦單》(督轉〔2018〕28號)后,立即成立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X530000201806140007號舉報件調查核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X530000201806140007號舉報件辦理工作方案》(宣政辦發〔2018〕60 號),對舉報內容進行核實。

經核實,1.**市宛水街道辦事處新文社區村主任王國勇在龍口山大橋旁私自挖沙采石,該采石廠為曲靖宣峰水泥有限公司龍口石灰巖采石場,環境保護行政審批手續齊全且合法有效。2.宛水街道新文居委會大部分村民為回族村民,為方便村民辦理紅白喜事,2005年,王國勇以私人名義出資在該位置建蓋伊斯蘭餐廳,每桌收費80元用于水、電、氣等管理費用支出。該地權被確定為集體所有,餐廳所有權也被確定為新文居委會集體所有。3.“王國勇兒子小孩滿月酒辦100多桌酒席”問題,屬于王國勇兒子以自己名義操辦,且王國勇兒子不屬于公職人員,不在監督管理范圍內,王國勇沒有宴請他人的行為。4.2013年3月,王國勇不再擔任新文居委會主任。2013年3月至2015年,新文居委會進行三通補助錢款發放、公開等工作,因王國勇自2013年3月未在居委會任職,沒有參與此事。5.王國勇的三子王超和長女王楠屬于超生范圍,王國勇在1991年和2000年分別繳納6000元和8000元社會撫養費,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問題已經處理完結。根據《**市第六屆村民委員會環節選舉工作方案》關于候選人資格的規定:“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經處理或處理未完結的,不具有候選人資格”,經宛水街道辦事處確認,王國勇兩次參與選舉均具有候選人資格。舉報反映的內容部分屬實。

三、整改情況

1、**市紀委市監委已對舉報件反應王國勇違規違紀問題進行了調查,反應不屬實。

3、針對宣峰水泥有限公司龍口石灰巖廠和曲靖市宇恒水泥有限公司龍口石灰巖廠兩個石廠的生態環境修復問題:我局及時督促企業編制方案并實施治理,于2020年10月12日完成恢復治理并通過驗收。

四、驗收情況及結論

經材料核實和現場核實,符合驗收要求。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督促礦山企業加強后期管護。

篇4

一、總結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基本情況。分別匯總年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突發事件總體情況以及分類別事件具體情況。主要包括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經濟損失、與近年比較情況,以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有關情況,并對各類突發事件特點進行分析。

(二)應對工作總結評估。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相關專項預案、部門預案等,從組織領導、預案建設、應急演練、隊伍建設、資金投入、物資保障、應急協作、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調查處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對年度應急管理工作及各類突發事件應對情況進行全面總結評估。既要認真總結防范處置工作好的經驗和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

(三)工作建議。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和提高防范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的意見和建議。

(四)典型案例分析。根據點面結合的原則,請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從年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中各選擇1-2個典型案例,對應對工作各重點環節進行深入評估分析,以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二、總結評估的組織工作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編寫本地各類突發事件年度應對工作總結評估報告;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編寫本行業、本領域突發事件年度應對工作總結評估報告。

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分為四個編寫組,請各組牽頭部門組織編寫組參加部門有關人員在各地、各有關部門的報告基礎上,匯總形成本類別突發事件年度應對工作總結評估報告。市政府有關部門分組如下:

(一)自然災害類編寫組:請市民政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科技局(地震局)、市氣象局參加。

(二)事故災難類編寫組:請市安全監管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國資委、市質監局、市旅游局、市氣象局、市機場公司、市移動公司、市電信公司、市聯通公司參加。

(三)公共衛生事件類編寫組:請市衛生局牽頭,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林業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參加。

(四)社會安全事件類編寫組:請市公安局牽頭,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外僑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文化局、市建設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社、市國資委、市民宗局、市局、人行中心支行、市銀監局、市保監協會參加。

三、有關要求

(一)各縣(市、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應對突發事件年度總結評估工作。各編寫組牽頭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工作,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安排骨干力量,對年度的應急管理工作和各類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全面、準確、深入地總結分析,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二)要做好各方面基礎數據統計和材料匯總工作。各項數據的統計要規范、細致、準確,避免重復和疏漏。要按照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文字與圖表相結合、概括描述與案例分析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評估分析,做到內容充實、層次清晰。

(三)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確定一名評估分析工作聯絡人員,其姓名、職務和手機、固定電話號碼于年12月15日前通過傳真報市政府辦公室。

篇5

一、組織領導

按照專項行動的要求,我縣成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專項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協調專項行動,研究解決全縣專項行動中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楊更生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專項行動日常工作。

二、整治范圍、重點和要求

(一)整治范圍

主城區(含龍崗、棠香街道辦事處、龍水鎮),大郵路、龍玉路、龍銅路沿線,北山、南山、寶頂石刻文物保護區和玉龍山國家森林公園周邊環境。

(二)整治重點和要求

1、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尤其是嚴重危害群眾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飲用水源污染、煙塵污染、居民區噪聲污染等問題。要對**年以來群眾投訴的環境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切實解決長期存在的老大難問題,并將解決情況向社會公開,對初次違法、污染物排放超標不嚴重的企業,依法限期整改、限期達標,并加倍征收超標排污費;對造成嚴重污染事故以及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未經環保部門驗收,不得恢復生產;對廢棄危險化學品未作無害化處置的企業,一律書面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罰;對餐飲油煙污染、道路和建筑施工揚塵污染,擅自焚燒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廢舊物品等違法行為一律按上限處罰。

2、畜禽養殖、醫療垃圾、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等問題。對縣內垃圾處理場、畜禽養殖場、醫院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凡超標排污的,一律責令整改,并區別不同情況,采取相應處理措施,造成污染事故的,依法嚴肅處理。

3、建設項目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問題。尤其是鋼鐵、水泥、鐵合金、煉焦、電鍍、造紙等重污染行業違規建設和違法排污問題,以及地方公路建設、礦山開發引發的突出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對未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建設項目,在建的項目要依法責令停止建設,已建成的要限期補辦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手續,擅自投入生產的項目,一律停產治理,須治理達標后方能排污。

4、死灰復燃的“十五小”、“五小”企業及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一律依法取締、關閉,有關設備就地銷毀,嚴禁向其他地區轉移。

5、地方政府出臺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政策和規定,尤其是干擾、阻擾環境執法的“土政策”要進行清理,予以糾正。

三、實施步驟

(一)準備動員階段(4月底至5月上旬)

制定實施方案,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行廣泛動員和部署。

(二)自查自糾階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

組織對轄區內的重點范圍和重點問題進行全面清查,提出整改措施,逐步加以解決,并在此基礎上,確定掛牌督辦問題目錄。并于6月20日前將階段性工作總結和本地重點掛牌督辦問題目錄上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全面整治階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對清查出來的重點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公開查處一批典型案件。并將本地重點污染問題的查處情況和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土政策”的清理情況于7月20日前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8月1日至9月20日接受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重點掛牌督辦問題的現場檢查。

(四)總結階段(9月下旬至11月上旬)

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認真總結此次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長效管理措施,認真加以落實,防止污染反彈,并于2004年11月10日前將總結材料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職責分工

縣環保局負責對企業污染環境行為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縣計經委負責監督檢查國家規定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設備和產品,并依法提請同級人民政府予以取締、關閉。新建項目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一律不予批準建設。

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對政府決定取締關閉的違法企業依法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不法企業依法取締。

縣監察局負責對各街鎮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環境行為進行監察,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政策和規定依法予以糾正。

縣司法局負責會同縣環保局組織協調環保法制宣傳與教育,為開展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對群眾維護環境權益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縣安監局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或減少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

縣供電公司、縣自來水公司要對決定取締、關閉的違法企業依法采取停止生產供電、供水等強制措施。縣環保局對構成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有關部門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處理權限的案件,要在查清違法情節后及時將處理意見移交相關部門,相關部門要積極予以配合,共同抓好專項整治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協調機制。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統一認識,統一要求,統一行動,研究重大問題,督辦重點案件,狠抓檢查落實。

(二)建立聯合查處機制。涉及多個職能部門的案件,以及屢查屢犯、污染嚴重、群眾長期不滿意的案件,要通過聯合執法的方式及時進行查處,各有關單位對具體案件的行政作為要有據可查;對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案件,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并完善交接手續。

篇6

一、總體要求

堅持“部門相互配合”、“誰主管誰負責”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在我市“建成區”(即:主城區、昆鋼生活區、溫泉鎮旅游區)集中開展環境噪聲污染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查處噪聲污染違法行為,切實改善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健康,促進環境與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二、整治任務

(一)整治工業噪聲。

(二)整治機動車噪聲污染。加大機動車禁鳴監管力度,重點整治公交車鳴笛、報站喇叭音量、發動機噪聲的擾民行為。

(三)整治夜間建筑工地施工噪聲。重點整治居民居住區建筑、拆遷、道路維修、管線鋪設等夜間施工工地產生的超標噪聲,嚴肅查處未經環保部門許可,擅自進行夜間施工擾民的違法行為。

(四)整治歌舞廳和酒店的卡拉OK音樂噪聲。重點整治居民居住區經營性飲食、服務單位和娛樂場所擾民噪聲污染,采取有效措施,使其達到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五)整治燒烤攤點噪聲。重點對居民居住區周邊燒烤攤點人為噪聲進行制止、整治。

(六)整治市場叫賣噪聲。重點整治居民居住區周邊的各類市場及公共場所在經營活動中的叫賣、音響、加工、喇叭所產生的高噪聲污染擾民行為。

(七)整治生產、加工噪聲。對居民居住區生產、經營中各種風機、水泵、金屬切割、建材加工、汽車維修及飲食服務中的空調、冷卻塔、排風機等超標噪聲,進行限期整改,逾期未治理達標的,責令其停業、搬遷、關閉。

三、組織機構及責任分工

為加強對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市環境噪聲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辦聯系領導,市環保局局長

成員:市公安分局、住建局、文體廣電旅游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工商局、環保局、運管分局,連然街道辦事處、金方街道辦事處,溫泉鎮人民政府分管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兼任,負責組織協調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責任分工如下:

市環保局:負責環境噪聲污染專項整治的組織、協調、督辦檢查工作。重點做好工業噪聲污染整治。

市公安局:負責對建成區商業經營和公共場所娛樂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音響器材的行為進行整治;對居民家庭產生高噪聲擾民行為的整治;對機動車噪聲,特別是城市公交車鳴笛、發動機噪聲、報站喇叭的噪聲污染進行整治。

市住建局:負責對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進行整治。

市工商局:負責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擾民噪聲的各類生產經營性企業、個體工商戶進行整治。

市文體廣電旅游局:負責對卡拉OK等文化娛樂場所噪聲擾民的行為進行整治。

市城管局:負責街頭燒烤特別是對居民居住區街頭燒烤攤點噪聲擾民行為進行整治;對居民居住區和各類市場(包括早、夜市市場和市場)及停車場產生的噪聲擾民行為進行整治。

市運管分局:負責對汽車維修企業噪聲擾民的整治。

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環境噪聲污染的監督檢查工作,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驟

專項行動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階段(月15日-月28日)。

各成員單位要從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認真落實專項整治工作。在專項行動中,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搞好集中宣傳教育,積極進行正面引導,讓廣大市民了解和支持整治行動,及時督促產生噪聲污染的單位和個人自覺遵守相關法規。

(二)集中整治階段(月1日-月10日)。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和密切配合、協同作戰的原則及時受理、依法查處市長熱線和環保投訴熱線反映的噪聲擾民問題,并將辦理情況及時向群眾反饋。

(三)總結驗收階段(月10日-月30日)。

市噪聲污染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各成員單位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和檢查驗收,各成員單位要認真總結專項行動取得的經驗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環境噪聲執法專項整治工作涉及面廣,各部門要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依法監管。

篇7

一、工作內容

在20*年環保專項行動取得成果的基礎上,以保障飲用水源安全、推進建設項目和污染源監管為重點,下大力氣削減污染物的排放量,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同時強化輻射安全監管,鞏固珠江水環境整治成果,加大規模化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監督,徹底清理禁養區畜禽養殖業。重點內容如下:

(一)繼續解決工業園區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執行不力問題。一是環境質量未達到要求,污染物削減未達到要求的工業園區不得批準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已開工建設的停止建設。二是對污染治理設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生產,給予高限處罰。三是對未按規定申請“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生產的違法排污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四是對園區內的建設項目應當配套建設而沒有建設污水處理廠,擅自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生產。五是對園區內依法配套建設的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不能穩定達標的,要限期治理,逾期不能達標的要停產整治,同時,責令入園企業限產限排。

(二)繼續加強對飲用水源地的全面排查。一是制定并實施飲用水源環境保護規劃,科學劃分飲用水源保護區,設立規范化的保護區標志。二是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實施細則、《廣東省珠江三角洲水質保護條例》的規定,對*年以來在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擴建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業(產)或關閉;對裝卸垃圾、油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碼頭進行全面清理。三是對影響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水質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完善飲用水源應急預案和重點排污單位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大對西江、北江重要江河沿岸影響飲用水源安全的排污企業的執法力度。四是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飲用水污染問題的整治力度。徹底清理禁養區畜禽養殖業,清除各種威脅飲用水安全的隱患。

(三)繼續加強對重污染行業環境隱患排查工作。開展以火電、石化、有色金屬、電鍍、制革、印染、造紙、化工、水泥、陶瓷、核與輻射等行業為重點的環境安全大檢查,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嚴肅查處違法排污行為。加大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力度,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落后的工藝、技術和設備。

(四)建立健全區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制訂和完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五)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嚴格在役核設施的安全監管;推動核設施退役和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建設;開展伴生礦放射性污染和電磁污染檢查。

(六)加大大案要案查處力度。強化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的查處力度,著重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保案件。對環境違法行為,除要追究違法企業的法律責任外,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對整治不力、拖而不決、行政干預或者行政不作為,嚴重影響黨群關系或社會穩定的,要按監察部和國家環保總局《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和省紀委、監察廳《關于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行為黨紀政紀處分的暫行規定》,給予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重點查處危險廢物違法排污行為。嚴肅查處違法收集、貯存、運輸、轉移、處理、處置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等行為,尤其要加強對廢物集中處理地區、危險化工品生產企業、醫療廢物產生、收集、處理單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廢棄危險化學品隨意棄置或不處置的,責令改正并處罰金;對造成環境污染的,依法限期治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措施保障

(一)組織保障

為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區政府成立由馮永康副區長任組長,區環保、行政執法、發改、經貿、監察、司法、衛生、公資辦、工商、安監、質監等11個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南海區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并在區環保局設立辦公室(聯系人:鄧浩,聯系電話:86393660),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區各有關部門開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以及各種環境違法案件查處、移交和移辦制度的落實情況;按照專項行動信息管理的要求,定期上報和通報專項行動的進展情況;組織新聞媒體跟蹤報道,公布查處情況。在專項行動期間,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加強協調配合,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具體分工如下:

區環保局: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排污和其他環境違法行為,并聯合經貿、衛生、公資辦、安監等部門開展對企業環境安全的培訓;組織新聞媒體跟蹤報道,公布查處情況。

區發改局:負責跟進和綜合協調重大項目建設,牽頭負責火電、水泥等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跟進環保重點項目建設計劃的執行情況。

區監察局:負責督促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加強執法監察,保證國家和省環保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紀律責任。

區司法局:負責組織環保法制的宣傳教育活動,為開展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為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法律幫助。

區工商局:負責協助執行政府對違法企業下達的取締關閉決定,依法責令其變更取消相應的經營范圍或者辦理注銷手續,對不按規定辦理變更或注銷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對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須經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未辦理前置審批手續的,不得核發營業執照;依法配合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對環境違法企業的監管。

區經貿局:負責除火電、水泥之外其他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配合發改部門實施火電、水泥等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檢查推行清潔生產工藝、廢料回收生產技術和污染排放全過程控制的情況;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清潔生產強制審核工作,配合環保部門開展對企業環境安全的培訓。

區衛生局:負責對醫療機構內部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醫院污水處理的管理,確保污水達標排放;配合環保部門開展對企業環境安全的培訓。

區公資辦:負責督促其監管的企業認真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按時完成政府責令限期治理任務。

區安監局:依法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監管,督促從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發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配合環保部門開展環境安全檢查和培訓工作。

區質監局:負責依法查處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產品、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未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危險化學品的違法行為。

區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建筑工地和城市飲食、娛樂服務業油煙、噪聲污染的查處。

(二)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送制度。要充分發揮各部門優勢,積極協調,強化部門聯合執法,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掛牌督辦制度。要將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典型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分批進行掛牌督辦,明確責任單位、目標責任、解決時限、督辦部門等,對違法排污企業屢禁不止、屢查屢犯,群眾反復投訴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實行掛牌督辦和實行區域限批,并將掛牌督辦結果向社會公布。三是積極引導公眾參與,完善社會監督機制。要公開曝光違法排污企業,公開查處一批典型案件,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要充分發動群眾參與到環保監督工作中,繼續做好公眾舉報違法排放工業廢水有獎舉報工作,把有獎舉報工作與環保專項行動結合起來,形成對企業監管的長效機制。四是健全信息通報制度。一方面,按國家環保總局的有關要求,通過“環保專項行動信息管理系統”報送環保專項行動的各項信息;另一方面,區有關職能部門在每月15日前向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專項行動信息,領導小組辦公室每10天要編發一期工作簡報,及時報送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階段性報告。

各部門要圍繞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切實做好各項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區監察局、環保局等成員單位對各部門開展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行動安排(7?11月)

(一)8月5日前:重點對群眾投訴且屬于重污染行業的企業及位于飲用水源保護區域的污染企業進行清查、整頓,切實解決省、市掛牌督辦的重點區域環境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環境問題,各有關職能部門將階段性工作報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8月25日前:區環保、工商、經貿、發改、監察等有關部門對工業園區未經批準擅自建設等違法行為進行綜合整治;對園區內建設項目執行“三同時”制度情況以及擅自擴建進行重點查處。各有關職能部門將工業園區專項整治情況報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9月5日前:嚴肅查處危險廢物違法排污行為,尤其對廢物集中處理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重點醫療機構進行排查,對其違法排污行為嚴格進行查處。各有關職能部門將查處情況報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9月30日前:開展以火電、石化、有色金屬、電鍍、制革、印染、造紙、化工、水泥、陶瓷、核與輻射以及危險廢物處置等行業為重點的環境安全大檢查,確保不發生大的環境污染事故;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依法追究有關企業及有關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建立健全區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制訂和完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各有關職能部門將檢查情況報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篇8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抓住國家擴大內需政策機遇,集中整治全縣重點污染行業和重點流域、區域的環境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促進全縣2009年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全面完成,推動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繼續針對20*年省市檢查中未完成的督辦項目進行集中整治。加強掛牌督辦,進一步完善掛牌督辦制度。在省級環境違法問題掛牌督辦管理辦法出臺后,進一步規范掛牌督辦的范圍、掛牌和摘牌的程序,明確被掛牌單位的責任和義務、監管要求、未完成掛牌督辦任務的處置措施等。對20*年市級掛牌督辦的水泥廠粉塵無組織排放問題今年將繼續掛牌督辦,并借助社會輿論力量,達到查處一家、震懾一方、影響一片的效果。

(二)開展重點行業專項執法檢查。根據行業和企業排污特點,創新執法手段,邀請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織開展化工、建材、鋼鐵、果汁等行業專項執法檢查,摸清行業污染現狀,集中整治,提高行業治污水平,推進行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條件,采用國家明令淘汰落后生產工藝的企業,依法予以關閉。尤其對與鄰縣交界等比較偏僻的鄉鎮、村進行全面拉網式排查,并進行聯合執法,集中整治,堅決予以取締,不留后患。

(三)以專項行動為抓手,扎實推進污染減排。繼續開展專項行動,堅決打擊違法排污行為,為實現污染減排目標提供保障。今年要切實加大執法力度,用足用好現有法律法規的處罰規定,繼續加大對化工、建材、果汁等重點企業特別是省控企業減排設施正常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要堅決掛牌督辦,依法高限處罰,限期治理整頓,切實提高減排效率。繼續以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和生產工藝為重點,對于一些突出的環境違法問題,不捂、不瞞、不怕曝光,必要時由縣環保局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對造成嚴重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責任。通過持續深入的環保專項行動,促進減排任務的完成和環境質量的不斷好轉。

(四)集中整治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嚴格按照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省城市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條例》,堅持把保障飲用水水質作為環境監管的首要任務,突出抓好全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對影響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水質的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問題進行集中整治,重點對化工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完善應急措施;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飲用水污染問題整治力度,切實保障群眾飲水安全。

(五)加大生態環境治理,集中開展礦產開發環境污染整治。對我縣轄區內公路沿線和旅游景點周圍的采取落后工藝,影響大氣環境質量和我縣對外形象的白灰窯和露天煤廠進行全面清理,堅決予以取締拆除;對北部沿山周圍公路兩旁的采石、破石企業要采取限批、限建措施,規范開采,有效遏制亂開濫采;做好對冀東、聲威、三家建材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確保企業穩定達標排放。

(六)集中整治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要對20*年《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以來的建設項目,重點是化工、公路、果汁等行業的建設項目(包括在建和已運營)執行環保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則,從環評、“三同時”開始,加大日常巡查和處罰力度,及時發現和解決建設項目在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環保“三同時”監管和驗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依法查處,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告,對未按規定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

(七)集中整治工業密集區環境污染問題。要按照“規范工業園區生產,實施集中分類治污”的原則,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查處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為重點,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和強化部門聯動為手段,對我縣工業密集區進行拉網式摸底,并建立相應檔案,對無污染處理設施或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三同時”未執行到位的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快從嚴處罰。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確定我縣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環保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調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階段。全面調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重點行業、飲用水源保護區、工業密集區、重點流域存在的環境問題,嚴肅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明顯實效。

(三)總結階段。認真總結此次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長效管理措施,并于11月底前將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這次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的領導,成立涇陽縣2009年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縣監察局局長

*縣政府法制辦主任

*縣環保局局長

*縣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縣建設局副局長

*縣司法局副局長

*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發展計劃局副局長

*縣安監局副局長

*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縣農林局副局長

*縣水利局副局長

*縣工商局副局長

*縣電力局副局長

*縣環衛局副局長

*縣環保局副局長

*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保局副局長羅郝園同志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環保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督查等日常工作,同時實行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和領導包抓責任制。

五、職責分工

縣環保局負責開展涇河流域涇陽段污染治理,嚴格限制和規范涇河入河排污口,嚴肅查處未經批準和不符合規范的入河排污口,對不能穩定達標的排污企業堅決實施限期或停產治理。將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典型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分批進行掛牌督辦,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積極抓好污染物在線監控系統和監控平臺的聯網建設。加強監管,提高果汁、化工、食品等重點企業污水處理達標能力和環境排放標準。

縣監察局負責依法依紀追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責任。

縣發展計劃局負責把嚴立項關,嚴防高污染高能耗項目落戶我縣。

縣經濟發展局負責對全縣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明令取締的“五小”企業進行排查,聯合有關部門堅決予以取締。

縣工商局負責依照法定程序,吊銷被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

縣司法局負責環境保護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縣安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監管。

縣電力局負責對違法排污企業采取停電、限電措施。

縣建設局和環衛局負責縣城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廠建設。

縣農林局負責制定農業面源污染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農村農藥、化肥、生活污水、垃圾、畜禽養殖等造成的面源污染,引導農民減量使用化肥、農藥,積極推廣生態農業,促進農村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清查破石場、白灰窯的開采經營情況,對于證件不全的勒令停產。

縣公安局負責對于污染環境、無任何防護措施的礦山企業,要停止供應炸藥;嚴厲打擊暴力抗法的人和事,確保環保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縣水利局負責劃定縣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要對2000年以來在飲用水水源周邊新、擴建的建設項目進行清理,限期清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搞好部門協調。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聯系,通力合作,并嚴格履行各自的監管職能,切實加大監管力度,按照職責分工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對列入淘汰、關閉名錄的企業或生產線,以及治污設施不能實現達標排放,治理無望的,應采取提前關閉措施,防止這些企業在“關停時限”內突擊生產、違法排污。

(二)加強掛牌督辦,做好案件管理。要繼續將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環境污染問題作為重點查處事項,掛牌督辦,落實責任,跟蹤督查,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要圍繞階段工作重點分期掛牌督辦一批社會影響較大和長期未能解決的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對企業違法排污屢禁不止、屢查屢犯,群眾反復投訴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問題掛牌督辦。要明確掛牌督辦要求和解決時限,并將掛牌督辦結果向社會公布,做到件件有結果,事事有回音。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同時,要加強掛牌督辦案件的管理和后督查工作,建立重點案件管理檔案,完善督辦制度,公示督辦結果。

篇9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副總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國家九部委召開的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解決當前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根據省、市統一安排,結合我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加強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和重金屬污染防治為目標,通過環保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大環境專項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企業違法排污行為,消除環境污染隱患,為全面完成“十一五”減排目標任務,實現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環境保障。

二、整治范圍及重點

(一)全力整治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違法問題

1、在專項檢查的基礎上,結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針對近年來重金屬污染事件高發態勢,對涉及重金屬(汞、鉛、錳、銻、鋅、鉻、砷等)排放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清理(重金屬企業名單見附表1)。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取得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是否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準入條件、是否存在違規堆放或排放含重金屬的污染物、是否按規定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等。進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頻次,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責令企業停產整治,將污染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群眾健康安全。

2、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有色金屬及相關行業調整振興規劃,徹底取締關停國家明令淘汰的小電鍍、小制革、小冶煉等落后工藝設備和生產能力。嚴肅查處重金屬排放企業違法建設的環境違法行動,未經環評審批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和生產。對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產整頓;對超標排放的,依法給予高限處罰,責令限期整改;對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的企業,一律取締。嚴格禁止向城鎮下水道排放重金屬超標的廢水,導致污水處理廠不能正常運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許可,并予以處罰,造成縣城排水設施損壞的,承擔賠償責任;嚴格禁止將含有重金屬的工業廢物混入生活垃圾處理設

施。

3、進一步規范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管理。督促重金屬排放企業建立污染物產生、排放臺賬和日常監測制度,定期報告監測結果,并向社會公布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和環境管理情況。督促企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規范原料、產品、廢棄物堆放場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屬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督促重點防控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對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或者雖然審核但不如實報告審核結果的,責令限期改正。

(二)集中整治飲用水源地保護區

嚴格按照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陜西省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堅持把保障飲用水水質作為環境監管的首要任務,加強檢查頻次,定期進行水質監測,對在近幾年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要跟蹤督辦,堅決取締一、二級保護區內的各類排污點,切實保障群眾飲水安全。(詳細項目見附表2)

(三)全力做好污染減排工作

鞏固污染減排成果,扎實推進污染減排工作。突出抓好縣城市污水處理廠規范化運營的檢查,加強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質的監督性監測。規范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杜絕隨意丟棄或直接排放,同時要確保滿負荷日常穩定運行。加快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的建設進度,確保6月30日前建成運營;加強重點排污企業及涉水企業的監督管理,防止超標廢水排入污水處理廠。同時為確保“十一五”期間減排任務的圓滿完成,加強省控、國控企業減排設施和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要增加突擊檢查的頻次,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要堅決實施掛牌督辦,依法高限處罰,限期治理,切實提高減排效果。

(四)開展重點行業專項執法檢查

1、開展對果汁、化工、化肥等重點排污企業的整治工作。加強監管,確保果汁、化工、化肥等重點行業企業的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實現cod在線監測聯網,制定污染防治長效措施。對世紀明大果業有限公司、山川果蔬汁有限公司兩家果汁生產企業,嚴格按照咸陽市環保局《關于加強果汁企業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執行,確保運行過程中穩定達標排放,在線監測裝置聯網正常,對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實施掛牌督辦。

2、加強對“兩高一資”企業的監管。嚴格審批程序,堅決按照“五個不批”要求,杜絕“兩高一資”企業進入本縣;同時加強對現有企業的監管,促使“兩高一資”企業逐步淘汰退出。重點加大對秦

威水泥有限公司、富雄焦化有限公司的關停力度,確保按時關閉到位;加強對昌鑫鋼鐵、型材廠等鋼鐵企業的監管力度,落實“三同時” 制度,確保環保項目順利實施并實現達標排放。對未落實“三同時”制度的企業,不得批準生產運行。

3、開展對植化以及乳品等涉水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加強植化企業的環境監管力度,提升環境排放標準,提高污水處理能力。對

已通過“三同時”竣工驗收的植化及乳制品企業要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對未通過“三同時”竣工驗收的企業要求8月底完成治理任務并通過“三同時”竣工驗收工作。對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治理任務的,必須停產治理并依法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4、督促各醫院對含菌廢水進行治理,對醫療廢物進行集中貯存并繳由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集中處理,嚴格落實醫療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5、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條件,采用國家明令淘汰落后生產工藝的企業,依法予以關閉。永成鋁業有限公司采用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進行違法生產,在專項行動期間,依法對其實施關閉。(縣級掛牌督辦企業名單見附表4)

(五)集中開展礦產開發環境污染整治

對轄區內公路沿線和旅游景點周圍的采用落后工藝,影響大氣環境質量和我縣對外形象的白灰窯、粉灰廠、堆煤場進行全面清理整頓,重點對市級掛牌督辦的瓦頭坡一帶涉及大程鎮、西陽鎮的粉灰廠粉塵污染問題進行限期集中規范整治,于6月30日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堅決予以拆除;對沿山周圍公路兩旁的采石場要采取限批、限建措施,規范開采,有效遏制亂開濫采;做好對水泥粉磨站的環境治理監督檢查工作,督促企業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嚴格落實“三同時”制度。對未按環評要求落實“三同時”制度,擅自投入運行的,責令立即停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就上限處罰。逾期未完成任務的,不予開產。對違反《環評法》未辦理環評手續且已投產的企業,依法進行上限處罰并予以關閉。同時,加大對建筑噪聲、揚塵整治力度,規范建筑工地環境管理工作。(市級掛牌督辦企業名單見附表3)

(六)開展環保“三同時”執法管理專項檢查

對“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查處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不符合有關環保規定、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企業;拒不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使用國家

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設備的企業。嚴厲打擊已經被取締關閉后又死灰復燃的企業。對“環評”、“三同時”執行不到位的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則,及時發現和解決建設項目在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三同時”監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依法查處,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告,對未按規定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

(七)加大農村生態環境治理

按照清潔水源、清潔田園、清潔家園、清潔能源的農村環保目標要求,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積極實施農村環保“雙十工程”,有效解決農村環境突出問題。加強對農村飲用水源地的執法檢查,督促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完善保護措施。強化對化肥、農藥的使用管理,大力發展綠色農業,按照“人畜分離,集中養殖,污染物再利用”的思路,抓好農村畜禽養殖污染的綜合利用。

(八)扎實開展環境安全排查工作

進一步規范全縣放射源管理,在專項行動期間,開展環境安全聯合大排查活動。建立放射源檔案,健全涉源單位環境應急機制,完善環境應急預案,指導、督促企業將已停用的射線及放射源裝置進行規范處置。

(九)集中查處各類環境案件

按照《環境保護辦法》內容要求,進一步暢通環境投訴渠道,認真受理廣大群眾的環境污染和上訪案件,加強調查和調處,妥善處理環境糾紛,促進群眾關系和諧。

三、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縣政府決定成立縣2012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縣委常委、副縣長

副組長:縣紀檢委副書記、縣監察局局長

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政府督查室主任

縣環保局局長

成員: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縣工業發展局局長

縣司法局局長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縣工商局局長

縣安監局局長

縣衛生局局長

縣電力局局長

> 縣水利局局長

縣廣播電視臺臺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許文斌同志兼任,負責專項行動組織、協調、督查上報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安排 成立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21日-10月10日)

對重點行業、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水處理廠,植化、乳制品等涉水企業以及工業集中區突出環境問題,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查處一批違法案件,追究一批責任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總結提高階段(10月11日-10月30日)

各部門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12年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于10月15日前報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職責

縣環保局負責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統一監督管理,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環境違法問題;負責陜西方圓汽車標準件有限公司、飛鵬氧化鋅有限公司和陜西醫療儀器廠等重金屬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縣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管工作。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監督檢查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并提請縣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縣監察局負責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環保執法情況進行監察,對違反環保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辦法和做法,堅決予以糾正。

縣司法局、縣廣播電視臺負責組織開展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活動,為開展專項行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對群眾環境維權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縣安監局負責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促使企業完善生產條件,以防止或減少因企業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垃圾處理廠的建設及運營工作,確保6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運營。

縣水利局負責污水處理廠的運營與管理工作,確保運營正常且出水水質穩定達標排放;負責馮村水庫水源地的打樁、拉網以及巡查保護工作;負責高渠西秦水源地以及魯橋供水站的保護工作,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縣工業發展局負責煤炭經

營倉儲行業于6月30日前完成規范整治工作;在專項行動期間負責完成秦威水泥有限公司1號窯、富雄焦化有限公司50孔焦爐生產線的拆除關閉工作,同時協調解決企業改制及職工安置問題。

縣工商局負責對下達關閉或取締措施的違法企業,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不法企業,負責依法取締。

縣電力局負責配合環保專項行動,對被政府明令關閉、取締的違法企業停止供電,拆除相應的供電設備。

大程鎮政府、西陽鎮政府和獨李鎮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粉灰廠于6月30日前完成規范整治工作。

渠岸鄉政府負責在專項行動期間完成永成鋁業加工有限公司的關閉和取締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上報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要認真組織開展環保專項行動。

(二)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縣政府督查室等單位對專項行動以及國控、省控、市、縣掛牌督辦項目進行全面督查督辦。要確定專人負責專項行動信息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要及時將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上報縣政府及市專項行動辦公室,不得隱瞞或遲報。

篇10

一、領導重視、精心組織

1、提高認識,迅速傳達有關會議文件精神。于1月4日和1月26日召開專題會議,傳達縣年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和全國、全區、全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及文件精神,布置春節兩會期間和第一季度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使干部職工提高了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增強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2、成立領導小組。為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強化監督管理,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環境保護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各項工作。

3、制定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按照環保部門的職責,制訂了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方案,對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作了具體的安排,明確和落實了各股、隊、站檢查工作的任務、范圍、重點、要求和檢查時間次數,使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4、簽訂責任書。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落實局各股、隊、站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完成我局本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按照縣政府與環保局簽訂的年安全責任書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各股、隊、站與環保局簽訂了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按照責任書要求各股、隊、站長(負責人)向局交納安全生產工作履職風險抵押金各200元。

二、狠抓落實,措施得力

1、安全大檢查基本情況。

我局組織開展了春節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1月26日至28日)和第一季度大檢查行動(3月8日至15日),先后對使用放射源和污染物排放量較大及貯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人造板有限公司、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廠、醫院、造紙廠、農藥廠等11家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和排污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同時,對容城生活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縣人民醫院等縣城4家醫院、縣城機動車修理、洗車業等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危險廢物處置情況、以及本局執法人員到建筑施工場地監督檢查配戴安全頭盔情況、本局使用的機動車輛、電器設備、電線、開關、建筑物內外墻飾物的安全情況也進行了檢查。共出動檢查36人次,檢查時按照要求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各股、隊、站提交檢查總結到領導小組辦公室。

經檢查,重點檢查的11家企事業,除個別企業環保設施運行不正常,違法排污外,大部份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其中6家使用放射源的企事業,放射源輻射防護措施基本落實到位,放射源安放在正常位置,閑置的放射源保管措施比較嚴密,未發現異常情況。貯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未發現泄漏現象。非重點檢查的企事業,大部份環保設施運行基本正常。

2、其他有關安全檢查的工作。一是嚴格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從源頭上防范安全事故。為防范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事故,我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審批、驗收建設項目,對使用、貯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要求業主征得安監部門同意,對竣工驗收環保不合格的建設項目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未辦環評報批手續擅自動工建設的,特別是對存在安全隱患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項目依法進行處理。二是積極配合縣國土、安監等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我局出動30人次配合縣國土、安監等有關部門對非法采礦、危險化學品等的安全 綜合執法行動。

三、主要存在問題

年1月27日,我局執法人員在對位的造紙廠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廠違法恢復化學制漿車間生產。該廠屬于《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國發[1996]31號)文件中,明令取締關停的年產5000噸以下化學制漿造紙廠。1996年9月,縣政府號文件已取締關停該廠化學制漿車間。年5月,該廠擅自將年6月被縣政府組織的執法隊強制關閉化學制漿車間時,已切割的兩個蒸球(每個容量為14m3,割穿口徑約50cm)重新焊接、安裝后,并于年11月違法恢復化學制漿車間生產,將木片、燒堿加入經修補的蒸球蒸煮,進行化學制漿,制漿產生的黑液除部份回收利用外,大部份黑液和打漿、抄紙廢水未經任何處理就直接排入繡江,對繡江水體造成明顯的污染。造紙廠違法恢復化學制漿車間生產,存在以下問題:

1、化學制漿車間生產時,排放含燒堿的黑液對繡江水體污染嚴重,在枯水季節,繡江流量較小的情況下,可能造成繡江下游發生死魚污染事故。

2、由于蒸球屬壓力容器,造紙廠擅自使用經修補的蒸球進行化學制漿,存在安全隱患。

四、處理情況

我局已對造紙廠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如下處理:

1、根據《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國發[1996]31號)和環保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局執法人員于1月27日現場責成造紙廠立即自行關閉化學制漿車間生產,停止使用蒸球制漿。

2、1月28日,我局研究決定,對違法恢復化學制漿車間生產的容縣昌隆造紙廠進行立案查處。

五、建議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維護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尊嚴,防范環境污染事故,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穩定,特提出以下兩點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