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立法論文范文
時間:2023-04-07 16: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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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流域排污口法制化建設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用水量的持續增大,排入江河湖庫的廢污水量也隨之增加。據統計,長江流域年污水排放量已由1997年的183億t上升為2000年的234億t。由于沿江(湖)企業排污口、城市綜合排污口和取水口設置無序,加之大部分廢污水未經有效處理直接排放,導致流域水污染呈加重趨勢,長江干流岸邊污染帶長度逐年增加,已接近600km;沿江城市的500多個主要取水口均已不同程度地受到岸邊污染帶的影響,一些城市已面臨水質型缺水危機。
一、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的立法現狀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曾就流域入河排污口的監督管理做出了一些規定,但這些法律法規較多地側重于分散性點源的治理及河道防洪的管理。在新水法頒布實施以前,由于沒有適合流域水資源保護工作需要、針對性強、便于操作的監督管理辦法,導致入河排污口的設置、變更與流域水資源保護規劃和水功能區劃不相適應,使得規劃及區劃所確定的水質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無法落到實處,出現重審批輕管理、污染治理反彈的趨勢。
新水法著眼于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總結了原水法實施10多年來的經驗,針對水資源保護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確立了水資源統一管理的新體制,確立了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制度及排污口監督管理制度,為流域機構及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
二、流域入河排污口法制化管理體制的建設
1.管理體制的設置原則
作為水資源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入河排污口的管理應按新水法中水資源管理體制的規定,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在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領導下,由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及流域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授權負責實施入河排污口的管理。在體制的設置上需吸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教訓,強化流域水資源保護的統一管理,加強主要水域、重要城市和特定區域的流域管理,從體制上制約地方保護主義。
2.明確入河排污口的監督管理權限
應堅持在流域統一指導協調下的屬地管理原則。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負責全流域入河排污口的統一監督管理,各屬地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該行政區內入河排污口的監督管理。
3.嚴格入河排污口設置、變更的審批權限
江河、湖泊、水庫,國務院批準的大型建設項目設置的排污口,省際邊界河流設置的排污口,日排放廢污水量在100t或日排放COD30kg以上,排放廢污水含有劇毒、致癌物等情形的入河排污口的設置、變更的審批,報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各屬地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區域排污口設置與變更由屬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備案。
三、流域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的內容、方法及程序
1.建立入河排污口調查登記建檔制度
對流域內已建、在建入河排污口進行調查登記建檔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在以往工作中,流域內排污口的設置或變更未能與水資源保護規劃、水功能區劃的管理目標相協調,不符合現代管理規范要求。應通過調查、登記建檔,對不符合流域水資源保護要求的入河排污口的設置,結合各地城鎮建設實際情況分期、分批進行規范及整改。
2.建立入河排污口設置、變更的審批程序
入河排污口的設置或變更必須依照規定程序向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或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設置或變更排污口必須實行“三同時”制度,其治污工程和排污工程的設計、施工和投入運行三個環節均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在設置或變更工程完工后,應向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竣工驗收。
入河排污口的設置、變更的申請審批程序應包括預申請審查、申請審查、竣工驗收。
3.入河排污口設置及變更審批許可原則
入河排污口的設置與變更必須符合流域水資源綜合規劃和水資源保護規劃,符合水功能區劃的要求,服從于水功能區水質管理目標及污染物總量控制管理目標。廢污水排放還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符合有關入河排污口設置技術規范要求。
對入河污染物總量已超過分配的控制指標或由于該申請排污口的設置變更將使其總量超標的;由于污水處理能力不足,技術落后或不可靠,入河污水水質超過或可能超過規定排放標準或對納污水體功能構成影響的;非條件限制,故意將排污口隱蔽設置,不便于監管部門監督管理的;以鄰為壑,為轉移污染擅自將排污口向下游區域設置或變更的;在新開發區未進行雨污分流的;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有關主管部門要求,不符合有關入河排污口技術規范要求等情形的入河排污口申請將不被受理審批。
4.制定流域入河排污口設置技術規范
根據管理工作需要,區別江河干支流及湖庫區域水功能區要求,本著便于管理、方便排放的原則,對入河排污口的建筑及入河方式等方面進行技術規范,是入河排污口設置規范化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是對已建、在建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對新設置入河排污口進行審批的基本技術依據。應盡快組織有關專家制定流域入河排污口設置技術規范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后實施。
5.建立排污信息季報及年審制度
立法中應規定使用或設置排污口的所有排污單位,必須按季、按年度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排污口統計表。排污單位必須按規定項目如實填寫報表,不得弄虛作假。水行政主管部門每年將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對排污口組織年審。
6.建立排污計量及水質在線監測制度
立法中應規定排污單位必須在排污口安裝污水排放計量設施,同時限期安裝在線水質監測儀器。為便于統一規范管理,入河排污口所安裝的計量設施及在線水質監測儀器應為質檢部門認定的產品;在管理辦法出臺前,已經安裝相應設施的排污口,其設施必須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質檢部門組織檢查認定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7.建立常規監測、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相結合制度
建立對入河排污口及受納水域的常規監測、監督性監測及現場持證執法檢查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門應依照《水法》授權,對重大排污口,對重點、敏感水域進行常規監測、不定期的監督性監測和現場執法檢查,逐步實現有關監測工作與水功能區監測工作相協調。
8.建設一支高素質監督管理隊伍
應根據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的需要,加強流域及各級行政區域的監督執法隊伍建設,逐步提高執法機構的能力,加大監督執法的硬件和軟件建設投入力度,形成機動靈活、準確高效的執法體系。
四、流域入河排污口管理的法律責任
1.處罰規定
對未按規定設置或變更排污口位置或建筑結構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按規定程序及規范重新申請;逾期不拆除,將依法,并處罰款。
對“不按規定時間要求向管理部門報送有關資料的;報送資料時弄虛作假的;不按規定時間參加年審的;故意破壞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設施,直排或偷排的;故意破壞或不正常使用污水排放計量設施或在線水質監測儀器;未如實向管理部門檢查人員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的;逃避、拒絕、阻礙管理部門監督檢查的;未經審批允許其他排污者使用本單位排污口的;利用其他單位設置的排污口的;改變廢污水排放方式、增加排放廢污水水量、增加廢污水中污染物種類、增加廢污水中污染物數量、改變廢污水入河方式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
對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流域機構工作人員工作不履行法定監督管理職責,、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
2.建議實行“累時倍罰”的責任追究制度
對違法行為可以追究其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但實踐中多為追究行政責任。當前嚴峻的水污染事實告訴人們,罰款的處罰效果與立法目的相脫離。許多地方甚至出現“交了排污費或罰款就等于交了保護費,違法排污合法化”的怪現象。考慮到違法排污行為的復雜性及水資源被污染后其危害的長期性,建議法律在追究破壞水資源行為的法律責任時有所突破,對持續違法排污者,實行“累時倍罰”的責任追究制度。
篇2
應用題常用檢驗方法有以下幾種:
1.聯系實際檢驗法數學中的應用題是根據人們在生產實際、生活中的具體事實經過加工而成的,所以,根據應用題的條件求出的結果也應與實際數量相符,否則有誤。如求得敬老院老人的平均年齡是26歲,每公頃產小麥13千克,汽車每小時行400千米等,就與實際相距甚遠,可判斷計算結果是錯誤的。
2.估計———比較檢驗法根據題中條件,先粗略估計正確結果的取值范圍,如計算結果不在此范圍之內,說明解答有誤。例如:
有甲、乙兩堆煤。甲堆有400千克,比乙堆多20%。乙堆有多少千克?
由條件可知,甲堆煤比乙堆多(不必考慮多多少),所以,求得乙堆煤的重量必少于400千克,否則必誤。
在解平均數應用題時,平均數必須在所給的最大數與最小數之間;在工程問題中,合做完成所需時間必少于單獨完成所需時間;等。
3.代入檢驗法把解答的結果當作已知條件,把題中的某個已知條件當作問題,進行逆解答。如果求出的結果與原已知條件相同,說明原解答正確。如:
某車間有13人,平均每人每小時生產零件30個,這個車間5小時可生產零件多少個?
30×13×5=1950(個)
檢驗:某車間有13人,這個車間5小時共生產零件1950個,平均每人每小時生產零件多少個?
1950÷13÷5=30(個)
檢驗結果與原已知條件相同,說明原解答正確。
4.替換檢驗法檢驗時,可用另一種方法解題,如果這兩種方法求出的結果相同,則原解答正確。如:
現有250棵樹苗,按2∶3分給甲、乙兩個組去栽。甲組要栽多少棵?
用按比例分配的方法解:250×2/(2+3)=100(棵)
然后,可用歸一法、倍數法和比例等方法去解答,進行驗算。
如用歸一法解:
250÷(2+3)×2=100(棵)
兩種解法所得結果相同,可初步判斷解答正確。
若通過檢驗發現解答有誤,可分以下兩步尋找錯誤所在。
第一步:檢驗列式是否正確。
這需要重新審視題目,弄清題中事件發生、發展順序,每個數量所表示的意義,題目所反映的數量關系,然后據此分析每一步算式所表示的意義是否正確。若列式正確,則進入下一步檢驗。
第二步:檢驗計算是否正確。
檢驗時,如果是綜合算式,首先檢驗運算順序是否有誤,再分別用逆運算檢驗每一步計算是否正確。
篇3
關鍵詞:公關業發展空間優劣勢發展對策
公共關系,是社會組織為了生存發展,通過傳播溝通,塑造形象,平衡利益,協調關系,優化社會心理環境,影響公眾的科學和藝術。從第一家國外公關公司落戶我國至今,公關產業已成為中國經濟鏈條中不可或缺的動力環節,更是中國明日經濟新干線上最不容忽視的加速器。入世后,國際公關公司憑借著自身的資金、規模、技術等優勢進入中國,中國公關業的發展空間受到一定限制。另一方面,中國經濟融入了全球一體化市場,對中國公關業提出更多需要,入世又為中國公關業提供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我國公關業發展空間現狀
(一)行業狀態
中國公關行業發展十分迅速。據全國專業公關公司調查估計:中國公關行業由2000年的100家發展到2006年的2000多家,營業額從15億元發展到60億元,從業人數從5000人發展到25,000人,中國公關行業的發展速度、規模和業務均有很大的發展。中國公關行業所提供的服務產品包括媒體傳播、媒介關系、活動管理、營銷傳播、企業傳播、政府關系、危機管理以及媒體監測和評估等服務。中國公關行業目前有企業戰略咨詢、品牌建立、危機管理等高端業務和活動策劃、會展策劃等低端業務。在中國大陸,排名前10位的外資公關公司主要業務排序為企業形象傳播、產品市場傳播及日常公關,而前10位的本地公關公司主要業務排序為日常、產品傳播和活動管理,相對來說,本地公司從事的業務利潤率要低很多。
(二)行業構成
目前有三大行業構成。一是專業化強的國際公關公司:握有科學的公關工具,承多年國際市場的公關經驗,是中國公關行業的締造力量。二是深諳本土之道的國內大公關公司:根源于本土文化的地利優勢,最了解“中國關系”的經營之道,憑借家門口的成本優勢,能與國際公關公司相抗衡的公關土族。三是大量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游擊隊型小公司。
(三)媒體關系
大多數的中國公關公司更多依賴于媒體關系的作坊式的運作模式,其與媒體之間的聯系非常緊密,甚至有些中國公關公司的核心領軍人物也曾是媒體里的行家里手,中國公關公司的業務來源很多都是依靠多年與媒體積累的人脈關系,“關系”在中國公關領域起了舉足輕重的地位。
我國公關業發展空間的優劣勢
(一)我國公關業發展空間優勢
首先,我國公關業發展得益于政府的職能轉變和靈活的政策。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干預企業經濟運作的行為逐漸減少。與政府公關或利用政策公關,已成為許多企業的主要業務。公關業十分了解政府與企業各自所處位置,及政府所提供的服務和企業的需要,可以擔當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橋梁,幫助兩者相互溝通,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另一方面,進入我國的許多公司、機構在擴大投資、宣傳、做大市場和樹立品牌等方面,需要借助我國公關業的幫助;而國內企業進入國際市場也需要內外部公關,國際企業公關市場空間很大。
其次,我國公關公司熟悉市場,業務靈活,收費成本低。中西方文化差異帶來了先機。國際公關公司雖然有經驗、有技術,但是要真正了解中國文化的本質和根源卻非常難,他們很難把握中國人的行為模式和文化背景。國際公關公司雖然一直強調自己的本土化進程,許多國際公司90%的雇員都是本地人,但從總部沿襲的一套固定套路和固有思維方式卻難以轉換。
而本土公關公司憑著對市場和人事的熟悉使他們靈活應對行事,憑著和客戶打交道的技巧,更多時候能適合客戶需要。而且國際公關公司常與媒體關系不好,工作流程模式化,達不到預期效果。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推進,消費需求擴大,中國公關業不僅只做傳統的業務,而且專業服務進一步細化,市場將重新劃分,小型化、專業化、中資公司將有更多的機遇和機會。
國外公關公司雖然專業水平高、聲譽好、服務質量佳,但是對于越來越多注重公關的企業來說,國外公司的服務門檻高,成本高,收費高,國內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往往望而卻步。
再次,我國公關公司市場親和力高,溝通能力強。我國公關公司了解國內的文化和情況,理解國人的喜好和精神本質,更了解中國市場,在創意、文案策劃方面都更加的切合實際,符合大眾的消費心理和傳統。中國公關公司還重視建立和強化媒體人際關系,易于溝通,合作方式靈活,更具親和力。國際公司遵循全球化發展原則,本土控制權有限,對生意地市場缺乏必要的了解,靈活性不足,并疏于發展與本地媒體的親密關系。此外,國內大多數公關公司采用扁平式管理,這對信息的直接溝通,提高公司員工的績效都有很大的優勢。
(二)我國公關業發展空間劣勢
首先,我國公關業的行業競爭無序。客戶單一并集中于IT行業。中國公關公司伴隨MOTOROLA,IBM,HP,COMPAQ等一批外資企業大舉進入中國大陸市場而出現,許多公關公司都服務于這些行業和客戶。業務模式雷同,業務層面集中于低端。我國公關公司本身資源和定位相對較低,主要體現在本地媒體關系,政府和行業關系以及服務執行層面方面,在戰略咨詢、經驗、專業化等方面與國際公司有很大的差距。我國公關行業內部惡性競爭,大量低技術含量的常規公關不斷復制,難以實現員工和企業專業能力的健康成長。
其次,我國公關業的高層次專業人才缺乏。目前,低層次、知識結構單一的公關人員過剩,高層次、復合型的公關人才嚴重不足。對專業人才的搶奪日益白熱化。現在在中國經營的各大外資公關公司均以本地人才為主,這些公司通過高工資、高待遇,挖掘了一大批本地公關人才。“在平靜中走過了創業階段的中國公關業,開始向‘童年’揮手告別,而新的發展方向還沒有明確......要想將迅猛發展的中國公關業推向一個新的高度,高素質的合格人才必不可少。”可以說,人才缺乏已經成為了制約中國公關業發展的瓶頸。再次,我國公關業的行業法律體系不健全。我國公關行業普遍存在著不法行為:花錢買公關。這種做法完全違背公關本質。公關應以整個社會輿論和公眾為受眾,需要正確、公開、公平的法律環境。而現中國公關行業的法律體系不夠健全,對公關公司的約束力不強。
最后,我國公關業的品牌管理能力弱。國際公關公司大多具有國際大財團背景,有很高的聲譽和品牌形象,有豐富的經驗和精湛的技術。而國內公關公司品牌意識弱,品牌管理能力差,品牌管理體系不完善,成為制約中國公關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中國公關業應注重本土品牌及管理能力的長遠發展。
提升我國公關業發展空間的對策
我國公關業盡管存在不少發展空間劣勢,但也存在許多發展空間優勢。中國公關業應把握機會,采取對策,提升發展空間。
改善行業空間環境,防范行業競爭,順應行業發展。我國公關業應擁有一套行業慣例和運作規則,吸收國外行業運作的經驗,避免低價格競爭方式,注重服務產品和服務價值的競爭。改善中國公關業行業空間環境,防范行業內外部的惡性競爭。
完善公關公司業務空間,發展多元化的全面業務,提升整個行業的公關業務水平。我國公關公司應與客戶建立并擁有良好的關系。通過關系營銷,保持及擴展客戶關系;建立動態關系數據庫,掌握客戶對一系列公關活動的反饋,為客戶提供與競爭者不同的特殊個性化服務;利用媒體功能并與媒體保持良好的關系。此外,拓展多元多樣的公關業務和公關市場,針對不同受眾,采用不同公關方案,提高公關行業的整體業務水平。
制定科學的人才策略,促進人才教育,合理聘用、使用和留住專業人才。促進我國公關業專業人才教育的發展。我國公關業專業人才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和職業培訓兩大部分。隨著公關實務在國內許多領域的不斷拓展,高等院校開設了公關專業,但相較臺灣、香港地區的公關教育,內地的公關專業人才教育起步較晚,職業人才數量有限。目前,我國已有初、中、高三級公關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各院校和公關組織通過各種方式培養大量公關專業人才,使中國公關業發展空間進一步擴大,促進中國經濟的發展。
合理聘用并使用本土化公關專業人才。在聘用本土化公關專業人才時,應對專業人才進行全面考察,選用合適且優秀的公關專業人才。除提供較好的薪資福利待遇外,還應注重對公關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培訓,提供深造、晉升等許多便利,采用傳-幫-帶方法,使公關專業人才得到很好的鍛煉和快速的發展。
留住專業公關人才。營造良好的中國公關業氛圍,用感情、待遇和企業文化留住人才。我國專業公關人才對中國的傳統文化和國內經濟、社會等有非常透徹的了解,對我國公關業的發展有重要的作用。面對國際公關公司對中國優秀人才的掠奪,我國公關業應制定相應的策略,整合專業人才資源,鞏固本土人才競爭的優勢。
健全和完善我國公關業法律體系,使公關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進中國公關業法律體系的細化和可操作性,完善我國公關業法律體系的內容,設定明確行業技術標準,是目前中國公關業的一個主要方向。我國公關業法律體系的健全,能使我國公關公司在業務運作中更規范化、合理化和法律化,使運作流程更加順暢,使中國公關業的發展空間更健康,對整個中國公關業發展起到保護作用。
樹立品牌理念,塑造中國公關業著名品牌。我國公關業應塑造并提高公關品牌的聲譽,擴大我國公關品牌的知名度、美譽度和良好公關業形象,使客戶感到更專業并值得信賴。此外,打造著名我國公關業品牌,使我國公關業能趕上國外公關業的行業水平,并抗衡于國外公關公司,為我國公關業最終進入國際市場打下基礎。
整合公關行業資源,完善公關行業管理方法和方式。我國公關業可通過聯盟、并購或整合,集中我國公關業資源,發揮我國公關業的人才等資源優勢,暢通公關行業間的交流渠道,挖掘內外部潛力。在知識、業務、服務、經驗和規模上,協調并均衡中國公關行業的多方資源,突出優勢,實現資源的共享與交流。另外,在管理上通過危機管理、快速反應、即時響應等,創新我國公關業的管理方法和方式,提升我國公關業的管理空間,促進整個中國公關業更上一個新臺階。
參考文獻:
1.潘欣.本土公關業洗牌為時尚早[N].財經報道,2003.03.20
篇4
摘要:良好的施工項目管理流程是運用現代化的管理,把項目所需的各種物質和信息進行有機的結合,從而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和項目目標的實現。本文闡述了大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流程的概念、特點、建立及其控制,詳細分析了大型建設項目合同流程管理的界面類型,并提出運用集成管理的思想實現對流程的界面管理。在此基礎上,針對一個大型建設項目的合同控制目標,首先分析其合同控制系統的綜合管理流程,繪制綜合管理流程圖;其次具體分析每個子流程,繪制關鍵的子流程,并以管理模塊化的方式進行詳細分析,提出主要管理模塊的信息化功能要求;最后提出該子系統與各子系統的界面管理。
關鍵詞:合同管理管理流程信息系統界面管理設計與實現
1引言
大型項目的合同種類繁多,傳統的手工管理方法耗時費力,很難實現合同信息的快速提取,對合同執行狀況難以進行動態跟蹤,對合同索賠缺乏信息支持。基于管理流程的合同管理信息化的目標是對大型施工企業的所簽訂的各類合同的基本信息進行管理;對合同狀態進行跟蹤;通過信息平臺實現合同評審的網絡化;根據合同確定項目的預算成本,作為成本控制依據,并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對比跟蹤;依據歷史工程索賠事件建立索賠事件庫為項目獲取索賠機會提供信息支持。
近年來,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為管理流程的改進提供了很大的空間,全面推動了流程管理的實現與組織的變革,對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實施進行流程分析,將相互關聯的管理過程作為系統加以識別、分析和理解,確定項目管理流程、操作程序、工作邏輯關系,從而提出并優化有關管理流程,建立一套標準化、工作程序化、規范化、科學合理的管理工作流程,將有利于對整個項目系統或系統中的某個過程及其相互作用進行動態的、系統的管理,從而保證了各項工程施工活動的決策正確性及其實施結果的預期性,最終有效地保證項目合同管理目標的實現。
2大型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流程簡介
2.1大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流程的概念
管理流程是指管理活動中一系列相互關聯行為的序列結構,它反映了在某種活動目標的導向下,這些活動的先后順序、承轉關系,制約、推進和輸入輸出的客觀規律。按其性質和作用可以分為總體流程、局部流程和細部流程,總體流程規定了管理活動的階段劃分以及各階段的相互關系;局部流程反映各管理階段重要環節的相互關系;細部流程則反映各管理環節中業務活動的相互關系和流轉過程。
大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流程是它反映了建設工程施工生產的客觀規律和管理活動的特點,將施工過程所需要的信息流和物質流進行有機結合,并為施工技術作業和管理活動輸入行為目標、物質條件、運作規則,促使其產出預期的結果。
2.2大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流程的特點
管理流程具有目的性、必然性、多樣性、系統性和層次性的特點。
2.2.1多樣性指許多管理業務完成方式不具有唯一性,指一個管理系統中總是存在多種管理業務,因此存在多種流程,而且這些流程之間是密切相關的,是嚴密的組織的。一個管理系統的流程是由多種不同的流程構成的流程體系;
2.2.2必然性指管理業務的完成必然要通過某種流程;
2.2.3目的性是指管理流程表達了管理業務完成的過程,一定以實現相應的管理業務為目的:
2.2.4層次性指由于管理系統的功能具有層次性,相應的管理業務與流程也具有層次性,即一個綜合性的管理業務的流程可以分解為若干較管理業務流程組合。
2.3大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流程的構建步驟
為了保證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成功實施,必須建立一套高效的管理流程體系,而一個理想的流程體系結構應該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流程同步,指流程應具備在質量、數量、時間等方面準確滿足建設項目合同目標實現的能力。(2)流程高效,是用總的流程成本來計算,理想水平是用盡可能低的成本來保證項目信息流程、資金流、物資流的運轉。管理系統流程設計的主要內容有管理業務分解、相關管理業務分析、構建管理流程責任分配矩陣、繪制各級管理流程圖等。
管理流程設計是大型建設項目造價管理系統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理流程設計通過將某項管理工作分解為各個管理活動,直到管理工序,并區分具有不同性質或特點的工序,根據管理科學原理采用不同的工序完成方式,在此基礎上確定的管理工作完成過程,為科學地確定系統結構、系統的管理規范奠定了基礎。特別是在現有管理系統重新設計中,通過流程研究,優化與再設計,使進一步通過結構再設計實現系統整體優化有了較好的基礎。項目合同管理工作的分解及相應流程的構建一般經過如下幾個步驟:
(1)對建設合同管理工作進行研究與探索,確定分解的準則,是按管理職能劃分或是按工程實施順序劃分等準則;
(2)確定某項管理工作的管理活動組成,并理清管理活動中各個管理工序,初步擬定某項管理工作完成的綜合流程和相應的子流程;
(3)去除每項管理職能的流程中的不可行的方案或明顯劣于其他方案的方案,保留較好的方案。
2.4大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流程的控制
大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流程控制是利用現代工程項目管理相關學科知識和技術方法,通過對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目標的因素進行識別、建設環境進行分析,對工程項目建設合同管理的目標控制的原則、原理、方法及措施做出全面的系統規劃,進而對建設行為狀態實行跟蹤控制和組織協調,從而保證對建設項目管理職能的履行,最終實現工程項目的建設目標。
它涉及到利用信息系統所提供的信息,對管理活動做出最優化決策和指令,使每個管理過程始終逼近項目目標計劃。控制系統的決策、指令及執行,是由項目管理部門的高級、中級、及技術管理三個層次實現的,三個層次的水平將直接影響目標計劃的實現。信息系統的信息敏感程度,與控制系統的決策優化水平關系極大,而控制系統的決策優化水平,直接影響到計劃與實際的差異程度。因此,信息系統與控制系統必須設計成相匹配的系統。
2.5合同管理流程的界面分析與管理
界面,又稱接口,是指相互作用的子系統之間的界限,是子系統之間既相區別又相聯系的紐帶。界面管理是指協調相互作用的子系統之間的能量、物質、信息交換以實現系統目標的活動,除了組織上、管理上、技術上的協調之外,還要協調各系統界面的相互關系。
在現代工程項目管理中,人們越來越強調系統的集成,在工程項目中界面具有十分廣泛的意義,項目的各類系統,如目標系統、技術系統、行為系統、組織系統等,他們的系統單元之間,以及系統與外部環境之間都存在著復雜的界面。項目管理系統各子系統之間及各個子系統內部存在復雜的界面,而直接的表現形式是各管理流程之間的接口。
我們可以看出項目管理系統與外界以及項目管理系統內部之間的流程要素以及各管理流程之間存在復雜的關系,他們之間互相作用、互相聯系、互相影響,建設項目管理流程的界面有很多種類型,可以從很多不同的角度來描述:
(1)項目的各類組織系統之間以及項目整個系統與外界環境系統之間存在復雜的管理界面。例如,政府主管部門、項目管理組織、承包商、
材料供應商等項目參建單位之間的工作往來形成了復雜的管理流程界面:從總體上,項目所需要的資源、信息、資金、技術等都是通過界面輸入的,項目向外界提品、服務、信息等也是通過界面輸出的,所以整個系統與外界也存在著復雜的界面。
(2)在工程項目生命周期的各階段之間的管理流程界面。建設項目自可行性研究至設計、設計到施工、施工到驗收,在這些界面的兩側的管理環境及參與單位都有著顯著的不同從而導致管理流程的差異,這些差異造成不同的工作、人員行為以及控制方針,從而形成了項目管理實施過程之間的管理流程界面。
(3)各管理子系統之間的職能管理流程界面。在建設項目的管理中,項目管理的各個職能以及各個管理部門在項目過程中形成一定的關系,互相依賴、互相影響,由于各子系統的功能不同、目標不同,按其職能可將項目管理系統分解為進度管理子系統、成本(投資)管理子系統、質量管理子系統、合同管理子系統等,從而各個子系統之間構成復雜的職能管理流程界面。
(4)在項目建設的各個管理職能系統內部也存在管理流程的界面,例如進度計劃管理系統中,進度計劃的編制分為總體實施計劃及各年度、季度、月度計劃的編制。在總體計劃編制的管理模塊中,輸入是項目管理目標及上層系統組織的意圖,輸出是項目的總體實施進度計劃,對于年度進度計劃的編制而言,其輸入是總體實施計劃,輸出是項目的年度實施計劃。所以,不同階段的計劃編制工作之間存在流程界面。
(5)部門間流程界面。部門間流程是跨越兩個或兩個以上職能部門的流程,即流程的系列活動是由不同職能部門的人來共同完成的。部門間流程的活動是不同的,但卻是相關的,活動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有些活動乍看起來是不相干的,但通過某些其他活動的媒介,這些活動間也發生了遠程聯系,通過這些不同部門間的相關活動的共同作用產生了特定的結果,從而構成某一工作完成的特定流程。諸如,在建設項目的計量支付中,對于項目管理組織而言,首先必須由工程處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隨后由計劃處計量人員進行造價審核,最后由分管領導審查簽字。這項管理工作的實施跨越了三個部門,產生了部門間的流程界面。
因此,我們要對整個管理系統進行全面分析,運用集成管理的思想,對流程實施集成管理,做好各管理流程的界面協調,保證各管理子系統之間以及各子系統內不同管理流程的物資、能量、信息通暢地流動,同時要處理好系統與外部環境的關系,使整個管理系統始終處于有效平穩的狀態。
3大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流程的設計與實現
3.1背景分析
某大型項目的合同管理流程系統需要全面地歸納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事務,其中包括招投標文檔,并通過分類登記、關聯管理、跟蹤催辦,使原本散落在各個部門和各個人案頭、柜子中的所有合同臺賬、費用往來、文件往來、進度款、付款憑證、變更及其處理過程記錄等均可有條不紊地記載到該系統中,使原本難以理清的施工管理和合同事務變得有章可循。要求該系統不僅本身具有強大的管理功能,還可很好地橋接工程項目的其它業務管理,如:對進度計劃管理、材料與物資管理、投資控制管理、質量安全管理等各個管理系統之間起到協調、監控作用。
3.2本項目合同流程管理的目標分析
本項目的合同流程管理主要是實現對項目合同簽訂、履行、變更、索賠、終止、結算等的全過程跟蹤管理,同時為決策提供相應的支持信息和完整的文檔管理。具體包括:
(1)實現對合同簽約的流程化管理,該部分內容可鏈接到招投標管理子系統中;
(2)以合同為主線,以費用為中心,實現對合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3)對合同變更、索賠等重要合同事件進行記錄、分析,其中變更部分鏈接到計量支付中的工程變更管理;
(4)對工地會議、大事件、物資供應等進行記錄,以便查詢。
本系統所涵蓋的業務范圍是針對工程相關合同生命周期中的各項業務,包括基本信息的管理、工程各類合同的簽訂、履約監控、變更、索賠、終止、結算等業務和工程備忘錄。
按照合同的生命周期,本系統合同管理子系統涉及的業務過程有合同的申請審核、工程各類合同的簽約、履約、計量與支付、變更和索賠、終止、結算等業務。本系統主要分為基本信息管理、合同簽約管理、合同進程管理、合同變更管理、合同索賠管理、合同終止管理、工程備忘錄七大模塊。
合同管理子系統采用目錄樹層狀結構,對合同申請、審核、簽訂、索賠、計量、支付、變更等合同相關業務進行全面、有效地管理,使工程項目各有關單位之間建立有機的聯系,相互協調,共同實現進度、質量、費用三大目標。
3.3合同管理綜合流程圖
根據本項目的特點,建立的合同管理綜合流程圖。
3.4主要的功能模塊的分析
3.4.1合同簽約管理模塊
本功能模塊是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規范經濟行為,有效控制投資規模,規范合同的簽約行為。其主要功能包括如下幾點:
(1)實現合同文本審核流轉單的增、刪、改;
(2)實現合同文本審核流轉單的在線流轉;
(3)實現合同文本電子文檔的掛接;
(4)實現對合同模板的增、刪、改;
(5)實現對因招標項目的信息查詢;
(6)實現合同文本電子文檔的在線批注、審核。
合同簽約管理流程。
3.4.2合同進程管理
合同進程管理主要包括進度信息管理、質量信息管理、計量信息管理、支付信息管理四大管理模塊。
1、進度信息管理
該模塊主要反映工程的進度計劃與完成情況,可由各標段的進度計劃與完成情況的相關數據編制匯總得出進度匯總表。該功能模塊要實現的功能如下:
(1)實現進度計劃、完成情況的調用;
(2)實現進度計劃、完成情況的信息查詢;
(3)實現各標段進度計劃、完成情況的對比分析。
2、質量信息管理
該模塊主要提供工程檢測與評定及質量事件的信息。可由各標段質量檢測、評定及其相關數據匯總得出工程質量匯總報表。該功能模塊要實現的功能如下:
(1)實現質量信息的調用;
(2)實現質量檢測、評定與質量事件的信息查詢:
(3)實現各標段質量情況的對比分析。
3、計量信息管理
該模塊主要是對各標段每期工程計量信息的查詢與匯總,可由各標段審核后的計量及相關信息,如工程量清單、中間計量表匯總出審核后的中間計量總表。其流程圖。
該功能模塊要實現的功能如下:
(1)實行計量信息的調用:
(2)能夠察看其他模塊中相關的支付、質量與進度信息,能夠對累計完成數據進行統計,并且用直方圖對合同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3)能夠對完成項目進行費用分攤;
(4)對以往審核后計量信息的查詢。
4、支付信息管理
該模塊主要是對各標段每月支付信息進行查詢與匯總。可由審核后的各標段支付及其相關信息,如中間支付
單、付款單等匯總出審核后的中間支付匯總表。支付流程圖包括中間支付流程圖和竣工支付流程圖。
該功能模塊要實現的功能如下:
(1)實現調用支付信息;
(2)實現對中間支付信息的查詢;
(3)對支付金額超過支付比例的進行預警;
(4)對支付款項做支付跟蹤,查詢實際支付時間、支付數量,及累計各期的支付數。
3.4.3合同變更
主要實現合同變更的查詢匯總,并分析合同變更的變更工程量和計算審核,實現對非合同變更(工程變更和設計變更)的量價分析,并設置是否記人合同總價調整的功能。可實現由合同變更的基本信息,包括變更原因、變更內容、變更時間、審核記錄等匯總得出合同變更情況一覽表,并予以合同的變更管理的功能。
該功能模塊要實現的功能如下:
(1)當有新合同變更單進入系統時報警,提示相關工作人員;
(2)對各標段合同變更單的查詢:
(3)對各類變更進行量價分析;
(4)對合同變更審核過程進行查詢;
(5)能夠通過查詢相關的設計變更單審核工程變更單。
3.4.4合同索賠
該模塊主要實現合同索賠的查詢匯總,并分析合同索賠的變更工程量和單價以及工期。本功能模塊不實現索賠的錄入,索賠申請審核在投資控制子系統系統中實現。該模塊可實現由合同索賠的基本信息,包括索賠日期、索賠原因、索賠內容、索賠審核意見等匯總得出合同索賠信息一覽表。該功能模塊要實現的功能如下:
(1)提示、查詢、跟蹤合同索賠狀況;
(2)合同索賠與相關工程問題關聯:
(3)合同索賠需進行量價分析和費用分攤。
合同索賠的基本流程圖見圖7所示
3.4.5合同終止管理
1、合同中止和終止合同中止和終止后要進行結算和資料移交等工作。該模塊的輸入為合同中止和終止的基本信息,該模塊的輸出主要為合同中止和終止的基本信息列表。該功能模塊要實現的功能如下:
(1)合同中止申請審核信息和終止信息的增、刪、改:
(2)合同中止申請審核信息和終止信息的查詢。
2、合同結算
合同結算指系統根據結算日期匯總合同投資的各項信息,如合同金額,發生變更金額,累計完成投資額,累計進度款支付金額,剩余合同投資等,本管理模塊可以實現合同結算功能。該功能模塊要實現的功能如下:
(1)合同結算信息的增、刪、改;
(2)合同后生成合同剩余工程量清單。
3.5接口
合同控制系統不使用外部專用軟件,因此本系統的接口主要是指與其他子系統的接口。
在工程項目實施中合同管理是投資、進度、安全/質量控制的依據。
(1)與投資控制子系統通過合同分解編碼和清單分解編碼相聯系,兩個系統的交叉主要在實際計量支付的管理和變更、索賠對投資的影響上,實際審核的流程交由投資管理子系統實施,審核結果的支付數額、變更索賠數額等傳給合同子系統做進一步查詢分析。
(2)對于計劃進度控制子系統可通過合同編碼直接和進度子系統相聯系,合同子系統關于進度計劃與計劃完成情況的信息由計劃進度子系統調用,由合同子系統進行查詢分析。
(3)對于質量控制子系統可通過合同編碼直接和合同子系統相聯系,合同子系統關于質量檢測、評定與質量事件的信息由質量控制子系統調用,由合同子系統進行查詢分析。
(4)對于招投標項目的合同相關信息可由招投標子系統調用,包括在合同申請過程中招標項目的中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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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僅就那些由于市場主體規范經營意識不強,現行監管不夠完善而產生并可能制約我國產險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幾個問題作一些分析。
一、我國產險市場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產險市場的現狀
1997年,我國保險業保費總收入為1080.97億元,產險收入首次低于壽險收入,產壽險占總保費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4.47%和55.53%,而在1990年末,產險業務為壽險的4倍左右。而且,1997年產險比例的下降幅度是這兩年中最大的一次。同年,上海市保費總收入為87億元,產、壽險在總保費中分別占32.2%和67.8%,產險所占比重的下降速度更是大得驚人。可見,在短短幾年中,產壽險比例結構已發生了質的變化。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國保險市場上產險業務的發展已進入了一個相對緩慢的時期。這一現象的出現,既是我國保險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又是我國產險市場發展過程中積淀的種種問題合力作用的必然結果。這些問題許多是由市場主體規范經營意識不強、現行監管體系不夠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只有正視這些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我國產險業才能重鑄輝煌。
(二)我國產險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1.市場無序競爭加劇,產險費率已到達危險的“臨界線”。
近年來,我國國民經濟每年以8%左右的速度遞增。應該說,這樣的經濟環境更適合我國產險業的穩健經營和健康發展。但是,有的市場主體沒有認識和抓住這一有利于自身長遠發展的良機,積極主動調整經營指導思想和業務結構,而只是看到在市場開拓難度加大的情況下,市場競爭主體越來越多,擔心有限的保源會被不斷增多的保險主體所分割,每家分得的“蛋糕”會越來越小。于是,為了維持或擴大自身的市場份額,市場主體間的競爭愈演愈烈,在一定范圍內,競爭已到了無序化的程序。市場無序競爭是目前影響我國產險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最大和最主要的問題。
當前,我國產險市場無序競爭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但不外乎價格競爭和非價格競爭。所謂價格競爭,就是采用高手續費、低費率和提前支付高額無賠款退費等手段在同業中爭攬業務的不正當做法;而非價格競爭則是在產險經營中滲透包括行政干預在內的外來力量,并力圖通過行使行政權力等來促使客戶投保。顯然,這些不正當競爭都是對市場正當競爭的扭曲,最終會影響產險業的整體利益和保戶權益的維護。近年來,許多產險公司將機動車輛保險和企業財產保險作為主攻的效益險種。于是,各家產險公司間的不正當競爭在這兩個險種的業務發展中表現得尤為突出。有的產險公司為了拉攏客戶,不但采取降低費率和濫支手續費、無賠款退費等違規、違法的競爭手段,而且還不顧自身的風險,以向企業發放巨額貸款、幫企業擔保融資等為誘餌攬保,甚至還和保戶串通一氣,或制造假賠案,或人為擴大損失程度,公然騙取保險賠款。產險公司自身業務經營指導思想的偏差和破壞性競爭引發了產險經營中費率低、費用高、賠付率高的危局,而有的保險人和保戶利用產險公司的思想偏差,人為加劇惡性競爭的行為則更使我國產險市場的危機進一步凸現。例如按有關規定,保險業務最高能拿10%的手續費,但有些單位在掌握一定數量的保險客戶后,索要的手續費率越來越高,并同時與多家市場主體接觸,誰家手續費出得多就為誰家做,以致于手續費率達到30%已時有所聞。同時,由于當前我國產險市場的業務競爭主要集中在保險費率上,有的機構和客戶就想方設法壓低費率,使產險費率達到了危險的“臨界線”。在非價格競爭中,有的產險公司采用各種手段,拉政府有關部門與自己聯合發文,規定有關客戶必須到某一產險公司投保等。這樣的業務競爭不但擾亂了市場的正常競爭秩序,而且產險公司也往往因此無法控制費率、手續費率等,甚至連出險后的理賠權都會被他人控制。這種種無序競爭的行為追根溯源,皆是由于監管不力或監管未到位造成的。
2.保險經紀人良莠混雜,既“坑”保戶又“炒”產險公司。
改革開放后,保險經紀人首先在深圳出現。1993年6月以來,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別批準了16家保險經紀公司開業,其他城市隨即也出現了類似的公司,保險經紀人在我國各地保險市場活躍起來。保險經紀人是代表投保人選擇保險公司,促成保險合同成立并為此收取手續費的中間人。保險合同的嚴肅性要求保險經紀人對投保雙方都有誠信的義務。但由于保險經紀人在我國出現的時間不長,相應的管理法規、措施尚未配套,政府也未實行對保險經紀人專業資格的審驗制度。因此,保險經紀人隊伍良莠混雜,有許多人的業務素質、職業道德等皆未能符合市場服務的要求。不少經紀人為了爭取高額利潤,在客戶那里抬高保險費率,到了產險公司又千方百計壓低費率,然后從中撈取“費差”,既“坑”了保戶又“炒”了產險公司,這種在大多數國家的保險活動中被嚴格禁止的做法,在我國產險經紀市場卻十分盛行,這表明我國的產險經紀市場先天不足,需要加強監管和規范。
3.非保險經營單位介入產險市場,沖擊了產險公司的正常業務。
保險是一個風險大、專業性強的行業。政府有關部門對保險經營企業的設立有著嚴格的限制,但有些非保險經營類的單位,對保險經營的技術與風險未加研究,以為經營保險可以“穩賺”,就采取種種辦法介入產險市場,直接或變相經營保險業務,沖擊了保險經營單位的業務發展。如鐵路運輸部門開辦的保價運輸業務,就帶有自辦貨運險業務的性質,致使產險公司正常的貨運險業務量急劇下降。
影響我國產險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問題遠遠不止上述幾種。應該嚴肅指出的是,上述問題的存在,不僅嚴重影響了產險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擾亂產險市場正常秩序,還會導致企業干部員工和政府官員的腐敗,造成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我們必須對此有高度的警惕。我國產險市場出現的這些問題,與我國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保險監管體系有很大的關系。完善的保險監管體系應該包括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機制、行業自律機制和政府監管部門的外部控制機制等。但多年來,由于一些市場主體熱衷于企業外部的無序競爭,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建立內部控制機制和發揮企業內部監控部門應有的作用,甚至于連監控部門必要的人員皆未能到位,從而對保險業務活動中諸如承保、核保、分保等方面所存在的風險不能予以足夠的重視,對于出現的問題也只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保險行業自律機制的構建在我國還剛剛起步。截至
1997年底,我國雖有19個省(市)成立了具有團體法人資格的保險行業協會,但目前還只能停留于定期召開會議,就如何共同遵守法規、依法經營等問題進行探討,并只能在交換意見的層面上開展工作。雖然有的地方也由這些團體協調各市場主體簽署行業自律公約,并力圖用這種形式規范各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但實際執行的情況并未收到預想的效果。原來作為政府監管部門的中國人民銀行限于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原因,對保險公司的檢查也總是間斷的而非延續的,在日常管理中也往往重條款、機構設立的審批,而對業務競爭的手段、履行償付的能力、風險的控制和管理等問題重視不夠,從而也就無法對產險公司內的監管部門發出預見性的整改意見,市場主體違規違紀的苗頭得不到及時制止。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國保險監管體系是當務之急。
二、建立和完善我國保險監管體系
(一)建立和完善產險公司的內控機制,強化產險公司的內部監管
產險公司形成自身的內控機制是建立和完善新型保險市場監管體系的基礎性工作,因為作為我國保險市場競爭主體之一的產險公司,是國家有關部門與行業自律組織采取監管與調控措施的具體接受者和執行者,產險公司只有根據自身的特點,抓住經營運作中的薄弱環節,建立起高效的內部監控機制,才能規范經營,防范和化解風險,并使政策監管、行業監督的要求落到實處。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于商業保險公司的規范化建設,1998年以來,更是三令五申,要求各分支機構和廣大干部員工依法穩健經營,并對一些違法違規的事和人作了嚴肅處理,力圖以自己的規范行為,來推動保險市場的健康規范發展。這樣做雖然在一定時期和一定范圍內使業務發生了滑坡,但我們仍將堅定不移地做下去。因為強化內部監管,有利于我國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也有利于保險公司自身的穩步經營和長遠利益。
當前,要發揮產險公司自我監管的基礎性作用,應切實在以下幾個方面狠下功夫。
1.強化公司內部監管和加快內控機制的建設。產險公司要以制度建設為保證,以制度執行為重點,逐步建立起一套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自我約束機制,使經營活動的每一個環節都做到有法可依。為此,不但要改變過去那種外延式粗放型的業務增長方式,建立內涵式集約型的業務經營機制,還應進一步加大內部經營機制的轉換力度,根據經營管理的全過程制定相應的制度和措施,設置必要的崗位,增添應有的監管人員。這樣,才能將責任落到實處,從源頭上將各類無序競爭的行為控制住,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風險。
2.健全財務制度,加強資金運用管理。近年來,財產保險業務的承保利潤越來越少,甚至已出現虧損的苗頭。于是,有的產險公司為了使保險資金增值,進行了保險資金的違規運作,從而使產險市場亂上加亂。可以說,產險市場的許多問題都是對資金運用監管不力而出現的。因此,發揮產險公司自身監管的基礎性作用,健全各司處的財務制度,管好用好保險資金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根據國外保險市場的經驗,保險資金的運用已在產險業的發展中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但由于我國國內既無成熟的資本市場,產險公司又無清晰穩妥的管理機制,專門的投資人才又十分匱乏,因此,從提高社會經濟地位,增強資金實力,掌握市場主動權的戰略需要出發,必須進行安全高效的資金運用,實現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償付能力,同時要努力探尋出一套職能獨立、上下結合、機制靈活、管理嚴格的新的資金運用管理體制,積極爭取政策,拓寬資金運用渠道,最大限度地提高保險資金收益。同時,產險資金運用權也應該相應集中到總公司,對過去運用逾期未收回的各項資金,應積極組織力量,加強清收。財務管理還應及時調整經營戰略和經營方針,以保證產險公司資產質量的不斷提高。
3.加強對機構增設的審批,嚴格對基層公司的管理。建立有一定覆蓋面的機構網格是產險公司正常運作的基礎,但有機構就要有管理、有效益。近年來,對基層公司管理不善,控制不嚴所造成的危害,已令許多產險公司吞下了苦果。因此產險公司要不斷強化統一法人的體制嚴格控制分支機構的增設數量,并切實加強對基層公司的管理,著眼于基層公司長期經濟效益的實現。
4.提高承保理賠質量,規范業務操作程序。承保和理賠是一個有機結合的統一體,也是防止市場無序競爭,控制產險公司經營風險的兩個重要環節。因此,要對可保財產進行認真的風險評估,并通過評估確定承保范圍和應該相應使用的保險條款,以及明確保險人應負的責任等。對高風險標的還須經專家評估并落實分保。要建立核保核賠的專人負責制度,嚴格把好核保核賠關。為此,要將業務水平高、綜合素質強的人員通過考試選,并授予其核保人或核賠人的資格和給予其與業務級別相稱的相應的權限。在理賠時,要實行嚴格雙人查勘制,做好查勘記錄,并要善于識別和防止各種騙賠案,堅決杜絕道德風險的發生,以維護和保障保險雙方的合法權益。為此,應盡快實行諸如機動車配件價目表、家財和企財等險種的定損標準和情況通報等信息資料的全國統一的計算機聯網工作;要注重轉變業務操作的管理模式,改變分散出單的辦法,將出單權力上收,并在分支機構建立出單中心,實行專人核保、統一出單,同時,要對保險單證實行統一管理,特別要嚴格保費收據的領取和使用,防止造假單、作假案和保費不入帳現象的發生,以提高工作效率。
5.加強以產險營銷市場的管理。我國有廣闊的保險市場,僅靠現有的員工直接展業的直銷體系,難以滿足市場對產險的需求。為此,首先要建立相應的營銷機制,并完善營銷管理的規章制度,要嚴格按照《保險人管理規定(試行)》要求,建立起手續費的簽收制度,禁止將保險費扣除手續費后再入帳。其次要把產險人隊伍視作產險公司的“共生體”,應通過制定嚴格的培訓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向他們傳授保險、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相關知識,以提高其業務素質。再次要建立產險營銷長期發展的經營思想,努力塑造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靠技術經營、靠信譽取勝。
(二)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組織,充分發揮其市場監管的補充作用
作為保險行業自律組織的保險行業協會,既是政府與保險業的中介,國家監管的得力助手,又是保險監管體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能夠切實提高各保險公司參與市場管理的自覺性。隨著我國以市場化為取向的改革逐步深入,行業組織的作用將日益受到重視。國際上,財產保險行業間的自律組織主要有:保險人同業公會、保險公估人協會、保險經紀人協會等。如英國的英國保險公會、勞合社承保人公會、倫敦承保人公會、火災保險人委員會等。我國尚未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地設立保險同業組織,所以,必須盡快建立與完善。根據我國保險市場的特點,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一方面應致力于維護行業的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強行業的自律,在我國保險市場的監管體系中發揮補充作用。目前,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看,行業協會應切實發揮以下的功能作用:(1)協調同業關系,促進同業間的溝通與協作。針對現階段產險市場出現的問題,由行業協會牽頭,定期召開各家保險公司會議,在組織大家共同分析市場的基礎上,消除相互間的誤會,加強相互監督,求得同業在思想認識和實際做法上的基本一致。(2)加強宣傳,努力提高大眾
的保險意識和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3)
按照公平競爭的原則,制定行業自律公約,以規范各保險經營主體的行為。加強對產險人和市場的管理,通過統一條款、費率、手續費,明確競爭的規則,扼制惡性競爭。(4)負責對各保險主體執行法律法規情況的檢查,使它們能依法規范地進行經營。對現行規定尚未涉及,而又必須共同遵守的問題,要制定可行性規章,并將其引入同業仲裁,以更好地發揮其處理客戶投訴、協調糾紛、制裁違約的功能。
(三)調整和充實政府監管部門的力量,發揮行政監管的主導作用1.改善保險監管方式,提高監管質量。
目前,我國保險業的監管基本上還停留在“問題跟進型”的管理階段,尚未達到“行進監控型”的水準,也就是保險監管機構只能在哪家保險公司出現問題后才被動地對那些問題作事后處理,還不能根據市場信息和保險公司定期提供的數據進行分析、評核,并形成預警系統,從而積極主動地對保險公司的經營作出干預。1998年11月18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宣告成立,因此,中國保監會成立之后就應將改善保險監管方式當作首要任務來抓。切實改革以前那種“問題跟進型”的管理方式,并在對問題的處理上堅持內緊外松的原則,注意維護保險業的整體形象。同時,應盡快健全地方保監會的組織體系,進一步理順和明確中央與地方各級保監會之間的監管關系、監管權限及職能,以確保監管工作持續、穩步地開展起來。
為了堵塞監管漏洞,一方面,中國保監會各級監管機構要爭取掌握到轄內相應各級保險機構的業務數據,并將所掌握的數據在上下各級保監會之間進行有機的多元組合分析,以利于對產險公司的經營狀態作出科學的定性判斷。另一方面,還應積極組織專業力量對產險公司進行系統的稽核審定。
2.構筑保險法律監管體系的基本框架,并完善相應的各項法律法規。
根據現階段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情況及現有的法律環境,我國的保險監管體系應以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為基礎,并由各種規范保險活動的單行法律、法規、條例、辦法等法律文件共同組成一個內容相互補充、完整統一的有機整體。應該說,1995年頒布的《保險法》已為促進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并構畫出了我國未來保險發展的整體框架,但僅描繪出一個健全保險市場的輪廓還是遠遠不夠的,尚需以其精神和原則為出發點,進一步制定出具有較強技術性和約束力的保險單行法規細則,如《保險公司經營原則》、《保險市場競爭條例》、《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條例》等,以及專門適用于產險市場規范的《財產保險合同條例》、《財產保險險種、條款、費率的制定與厘訂原則和審定辦法》和《產險公司核保與理賠規則》等,同時應加緊制定與之相配套的《保險公司監管條例》,當前尤其要加大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宣傳力度,并在實際操作中加強依法監管和執法的力度,并對各項規章、制度、辦法等進行全面清理,尤其要對降低費率、擴大責任范圍、提高手續費、搞假賠案等行為進行規范,堅決打擊違法、違規經營的行為,以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發生。
為保證保險監管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中國保監會首先應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并配備具有保險及法律知識的人員專門負責實施各項保險法規,制定普法宣傳措施和懲治違規行為的辦法等;其次,各地區的保險監管分會也要設立相應的法律監督部門,專門負責對本地區保險市場各主體守法、執法情況的檢查;再次,要在全國各地區的監管分會內設立舉報系統,以便于及時發現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
3.明確監管目標,嚴格監管內容,建立風險預警指標體系。
中國保監會要根據法律規章,明確對保險業監管的內容和目標。按照國際常規做法,中國保監會應對四個目標進行監管,即,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防止利用保險進行欺詐、維護保險市場合理的價格競爭與公平的保險條件以及提高保險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考慮我國財產保險市場的特點,保險監管機構應根據監管事宜的不同,有所側重地實施監管,并把監管重點放在對各保險公司的風險處理技術上,既要監管各種險種的分保計劃,更要監管各保險機構應付巨災侵害的保險安排,以防因分保安排不當而對保險公司經營穩定性所造成的沖擊。當前,總結東南亞金融風波的經驗教訓,我們尤其要重視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資產負債比例、資產配置、費率和手續費控制等重要方面投入精力,并將反映賠付率、準備金提取、凈資產變化、資產配置比例、風險自留比率、償付能力增減等的指標綜合到風險預警指標體系之中。以便于監管部門能視保險公司經營狀況或違規、違紀程序的不同,對其及時采取諸如停止增設機構、承攬新業務、增加資本金和撤換負責人等的干預措施。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穩定運轉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安全,要嚴防保險公司的支付危機觸發整個社會的危機。
4.建立跟蹤監管機制,切實加強管理。
中國保監會應定期對保險公司進行專項稽核和全面稽核,要根據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表、資金平衡表、業務經營狀況表等內容形成專門的指標監控表,以便于隨時檢查公司的業務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為了防止屢查屢犯或前查后犯的現象發生,各級保監會要對違規機構實行整改督辦制度,對被查的單位從查處決定到整改措施,乃至經辦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都要一一督查,以落實責任。同時,還應組織對保險公司實行評級制度,以便掌握公司的資產負債比例,改善和規范保險公司經營。
5.加強監管力量,完善監管手段,提高監管水準。
篇6
高層建筑設計中尺度的確難以把握,因它不同于日常生活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很容易根據經驗做出正確的判斷,其主要原因有:一是高層建筑物的體量巨大,遠遠超出人的尺度。二是高層建筑物不同于日常用品,在建筑中有許多要素不是單純根據功能這一方面的因素來決定它們的大小和尺寸的,例如門,本來可以略高于人的尺度就可以了,但有的門出于別的考慮設計得很高,這些都會給辨認尺度帶來困難。
高層建筑設計時,不能只單單重視建筑本身的立面造型的創造,而應以人的尺度為參考系數,充分考慮人觀察視點、視距、視角,和高層建筑使用親近度,從宏觀的城市環境到微觀的材料質感的設計都要創造良好的尺度感,把高層建筑的外部尺度分為五種主要尺度:城市尺度、整體尺度、街道尺度、近人尺度、細部尺度。
首先定義一下尺度,所謂的尺度就是在不同空間范圍內,建筑的整體及各構成要素使人產生的感覺,是建筑物的整體或局部給人的大小印象與其真實大小之間的關系問題。它包括建筑形體的長度、寬度、整體與城市、整體與整體、整體與部分、部分與部分之間的比例關系,及對行為主體人產生的心理影響。講到尺度時應注意它與尺寸之間的區別,尺度一般不是指建筑物或要素的真實尺寸,而是表達一種關系及其給人的感覺,尺寸是用度量單位,如:公里、米、尺、厘米等對建筑物或要素的度量,是在量上反映建筑及各構成要素的大小。不同的尺度帶來的感覺是不一樣的,有的尺度使高層建筑顯得挺拔或厚重,有的則使高層建筑顯得龐大或輕飄,它直接影響人的心理感受,由此可見,尺度在高層建筑設計中處于一個至關重要的位置。
1、高層建筑設計中的外部尺度
當前,我國的高層建筑外部造型設計多以追求建筑形象的新、奇、特為目標,每棟高層都想表現自己,突出自我,而這樣做的結果只能使整個城市顯得紛繁無序、生硬,建筑個體外部體量失衡,缺乏親近感,拒人于千里之外。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對高層建筑的外部尺度的認真仔細推敲,因此,對高層建筑的外部尺度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1.1城市尺度
高層建筑對城市各構成要素也產生重大的影響,高層建筑的位置、高度的確定,也應充分地考慮該城市尺度、傳統文化,不當的尺度會對城市產生不良的影響,改變了城市傳統的歷史文化,也改變了原來城市各構成要素之間有機協調的比例關系,如:上海市,黃浦江可謂是城市一條重要水系,原先具有寬大、雄壯的氣勢。但由于東方明珠塔的建成,又過于*近黃浦江,其他高層建筑也跟著*近黃浦江建設,使黃浦江的尺度感變小了,失去了原有的雄壯,而改變了老上海的歷史與文化,從這一角度講,東方明珠塔的建成又是一件憾事。
1.2整體尺度
整體尺度是指高層建筑各構成部分,如:裙房、主體和頂部等主要體塊之間的相互關系及給人的感覺。整體尺度是設計師十分注重的,關于建筑的整體尺度的均衡理論有許多種,但都強調整體尺度均衡的重要性。面對一棟建筑物時,人的本能渴望是能把握該棟建筑物的秩序或規律,如果得到這一點,就會認為這一建筑物容易理解和掌握,若不能得到這一點,人對該建筑物的感知就會是一些毫無意義的混亂和不安。因此,建筑物的整體尺度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在設計時要注意下面的兩點:
1.2.1各部分尺度比例的協調
高層建筑一般由三個部分組成的——裙房、主體和頂部,也有些建筑在設計中加入了活躍元,以使整棟建筑造型生動活躍起來。一個造型美的高層建筑是建立在很好地處理了這幾個部分之間的尺度關系,而這三個部分尺度的確定,應有一個統一的尺度參考系(如把建筑的一層或幾層的高度作為參考系),不能每一部分的尺度參考系都不同,這樣易使整個建筑含糊、難以把握。
1.2.2高層建筑中各部分細部尺度應有層次性
高層建筑各部分細部尺度的劃分是建立在整體尺度的基礎上的,各個主要部分應有更細的劃分,尺度具有等級性,才能使各個部分造型構成豐富。尺度等級最高部分為高層建筑的某一整個部分(裙房、主體和頂部),最低部分通常采用層高、開間的尺寸、窗戶、陽臺等這些為人們所熟知的尺寸,使人們觀察該建筑時很容易把握該部分的尺度大小。一般在最高和最低等級之間還有1~2個尺度等級,也不易過多,太多易使建筑造型復雜而難以把握。
篇7
【關鍵詞】建筑管理;問題;解決方法
1 建筑成本預算管理方面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一個企業要想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無外乎兩種途徑:能源和節流。單從節流方面講,就是要做好成本控制管理工作。做好成本控制工作的根本任務就是降低企業成本。從建筑企業來說,就是應想法設法地控制建筑成本,盡可能地將成本降到最低。無數實踐證明:成本控制管理工作到位,就能給建筑企業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開支,大大降低建筑成本風險,提升市場竟爭力。反之,成本控制乏力,就會增加建筑成本,縮小效益空間,降低市場竟爭力。因此,作為建筑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建筑成本控制管理工作。從目前建筑行業的成本控制管理方面來看,如要存在的問題有:
1.1建筑成本預算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凡是有預則立,無預則廢”。建筑預算管理在是做好建筑成本管理的基礎和前提。現行的建筑預算管理中,主要存在的問題有:一是在建筑預算審核方面存在著核實情況沒有徹底落實的問題。在審核建筑預算時,就是由項目負責人報送預算方案,審核人員只是書面材料進行審核,沒有深入到現場去調查考證落實。二是很多建筑企業在預算執行原因分析和處理方面缺乏足夠的重視。搞好預算執行情況分析是確保預算管理落到實處,發揮真正功效的必要環節。但是,現實
中很多建筑行業都錯誤認為預算執行分析不過是對預算的一種總結和說明,沒有多大的實際意義。預算分析的不力,極其容易影響整個預算功效的正常發揮。三是對于分析時,預算執行中發現的執行差異性問題沒有及時有效地處理。這就極其容易造成后續建筑工程中繼續出現相同的問題,山現回預算執行處理不力而造成更大地成本浪費。那些相關責任人就會因為預算執行不力沒有受到相應的處罰而心存僥幸,責任意識更加淡薄,極易給后面的管理造成更大的問題。
1.2建筑成本預算管理問題的解決方法
一是健全建筑項目預算審核制度,審核人員必須對相關項目的成本預算情況進行實地考查核實,確保預算成本金額符合現實真實情況,盡可能地控制多報和少報后實行預算追加。二是建筑企業應更新觀念,高度重視建筑預算執行情況分析,把它作為搞好預算工作的重點環節狠抓落實。三是切實做好預算執行分析后的處理工作。對于預算執行差異比較大,即嚴重超標,應迅速商討出最好的補救方案進行挽回,調整原來的預算執行操作,或立即啟動另一套預算方案,力爭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以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
2建筑質量管理方面的問題及解決方法
建筑質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線。沒有質量,市場竟爭力就無從談起。在建筑中,常常見到的不少質量問題,就其根本原因就是質量管理乏力。
2.1建筑質量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對建筑行業的進駐管理方面缺乏嚴格的控制措施,造成一些不具備建筑施工的企業、設備混入建筑行業,嚴重影響了建筑行業的形象、穩定和發展。二是在建筑施工中缺乏對其嚴格的過程管理,因誤工、返工、返修等而造成不必要的建筑成本的增加,還嚴重影響工程的正常進度。三是對建筑工藝和設備的改良,新工藝、設備的引進
缺乏爭取的認識。特別是對于引進一些先進的建筑設計、施上、管理等方面的工藝和先進的設備等,存在著認知和理解上的誤區。很多建筑企業或是項目的負責人都認為改良建筑工藝、設備引進先進的工藝和設備需要花很多的資金,不如就用原來的老設備老工藝更節約成本。四是質量責任管理制度和追究制度不夠健全,執行過程不力。很多建筑工程的責任主體不明確,存在著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如層層分包、轉包等。一旦出了問題,總承包與分包之間相互推脫責任,很多質量問題因為缺乏簽署符合治律的合同,使一些不應該承擔的單位去承擔,而那些本來應該承擔責任的責任主體,因為善于鉆法律的空子而免受處罰。
2.2建筑質量管理中解決問題的主要方法
一是國家相關部門應加大對建筑施工企業的資質的注冊管理力度,確保一些符合資質。建筑施工實力雄厚又有良好信譽的能順利進入建筑行業,對于那些不具備資質或是弄一些虛假資質證明。信譽度低的堅決將其拒之門外。對于不符合要求擅自非法進行建筑行業運營堅決從嚴從快從重予以打擊。二是對于建筑施工過程實行全程監控管理,把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質量監督部門等聯合起來,構建質量保障立體化網絡,確保施工操作有章可行、規范高效。建筑企業應把提高工程質量作為立足市場,提高市場競爭力,促進其長遠發展的根本手段。在施工過程中,通過嚴格過程管理,防止因誤工、返工和返修造成的浪費,以此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質量。三是建筑施工企業應積極改良舊的工藝和設備,合理引進先進的建筑工藝和設備。當然,在進行建筑工藝、設備改良和引進新工藝、設備時必須要綜合考慮其所
需要付出的資金成本造價和沿用老工藝、老設備的成本差異和各自所產生的效益差異,權衡引進新設備想、新工藝費用和效益之間的關系,以謀求獲取最大的效益。例如在建筑設計、施工控制、建筑過程管理等方面,可以引進最先進的虛擬仿真技術。通過虛擬仿真技術對施工過程進行全程模擬實驗,尋求出最節約成本、最節省時間、能獲得最大經濟效益的施工方案。在建設過程中可采用非粘土制品代替傳統的粘土制品或循環利用工業廢品,采用具有更高的硬度、強度的新型混凝土等。四是建立健全永久性質量責任追究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于出現問題或較大事故的質量責任人應堅決予以處罰。
3建筑進度管理方面的問題與解決方法
建筑進度管理是確保按時完工的主要管理措施,但在現實中卻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進度管理問題。
3.1建筑工程進度管理中的主要問題
一方面,建筑進度控制的制約因素很多,如:工程本身的管理、施工環境、勞動力施工、風險問題、物資供應問題等,有些建筑工程的承包方通常實施的是粗放式管理,往往在施工的細小環節容易出現疏忽,從而影響了建筑工程的正常竣工,不得不使工期后延。另一方面,建筑工程的進度與質量、成本等息息相關。從理論上講,加快速度的前提必須增加成本,但是在實際建筑施工過程中,承包方對這三者之間的關系考慮得不夠周全,常常顧此失彼,或者注重了進度忽略
了質量,或者注重了質量卻延誤了工期。
3.2解決建筑工程進度問題的方法
一是要加強建筑工程的隊伍建設,建立一支有高效、科學的工程管理隊伍。在工程項目的開始階段,就要選擇一支團結協作的項目團
隊,其中包括項目經理的相關領導及成員。做好加入項目組織人員工作的團隊合作意識,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頻繁的人員流動,積極發揮
個人在工程管理中的潛能與才能。二是在項目剛開始階段,在進度的跟蹤管理中,應以經理為責任制的中心,將具體責任細化分配到個人,并制定嚴格的考核制度,對成員開展一定的獎懲措施。通過樹立全新的管理理念,向管理要工期、要進度,保證預期目標按時完成:三是,實施進度全程精細化管理模式,在進度計劃的基礎上,應制定其他的計劃。
4結論
建筑管理是一項龐大、復雜而長期的工作,隨著社會的發展,新的問題會不斷出現,我們只有不斷探索改進建筑管理的新方法,才能適應時展提出的新要求。
參考文獻:
[1]陳興斌.淺談建筑工程管理技能的創新[J]科學之友,2010.
篇8
關鍵詞:建筑合同;建設工程;對策;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importance. According to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proposes the methods and countermeasures. Refers for the colleague.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untermeasur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D923.6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影響的嚴重性
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嚴肅性、合同的權威性受到挑戰,嚴重影響了我國市場經濟秩序。同時也影響到我國建筑市場秩序,以致造成建設市場出現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進而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一系列社會經濟問題。據2002年建設部對部分建筑企業的調查結果顯示,全國25106家建筑企業被拖欠工程款2475億元,全國拖欠工程款高于3366億元。此外,由于建筑市場運行尚不規范,部分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組織施工,相互扯皮,形成拖延期工程,也嚴重影響了建筑市場環境。
1.2 “陰陽合同”充斥市場“陰陽合同”是指發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場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承包人,并按照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要求,與中標承包人簽訂施工合同,俗稱“陽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場以外,另行與承包人簽訂一份合同書或補充協議,該合同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但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即所謂的“陰合同”。各種“陰陽合同”盡管表現形式各異,但歸納起來,“陰合同”主要在以下幾方面與“陽合同”存在明顯差異:壓價、肢解分包等,這幾種行為均是發包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同時也是政府主管部門所嚴格禁止的行為。
1.3 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對履約雙方約定的權利、義務顯失公平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合同的當事人,其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雙方權利義務應是對等的。但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針對承包人的,其中較多地強調了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相對而言,對發包人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發包人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的規定。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導致發包人強調造價一次性包死,又不計風險包干費;對施工合同周期內的政策性價款調整不承認,使最后所簽訂的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投標書的內容不相符。同時,風險合同現象嚴重,一般來講,工程施工合同的正常風險總是存在的,但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的管理,致使發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設工程發包中的主導地位,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人身上。
同簽訂不規范,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現在:(1)不嚴格按法律規定規范合同。不少承包人、發包人,由于法律意識淡薄,不是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項目和自身的具體情況,逐條分析,認真訂立。如:有的發包人和承包人認為彼此“關系不錯”,不應在訂立合同上“較真”,草草訂個大概,待工程完工后再說,致使合同流于形式;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經濟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約束彼此行為的條款,最終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2)不嚴格按合同辦事。出現問題不能依照合同辦理,而是習慣于找領導協調。即使是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的提出。(3)不設立合同管理部門和缺乏專業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專業性、技術性強、極為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極大的影響了我國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5 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由于社會條件、自然環境的變化,建筑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補充,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建筑市場的過度競爭,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再加上承包人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受損害者往往是承包人。
2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及建議
2.1 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的談判與簽約工作
(1)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充分注意并處理好下列問題:仔細閱讀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
目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該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及合同附件四個部分組成。簽訂合同前仔細閱讀和準確理解“通用條款”十分重要。因為這一部分內容不僅注明合同用語的確切含義,引導合同雙方如何簽訂“專用條款”,更重要的是當“專用條款”中某一條款未作特別約定時,“通用條款”中的對應條款自動成為合同雙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約定。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試行) 、《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程序管理暫行規定》等。
訂立工程合同前,要細心研究合同條款,要結合項目特點和當事人自身情況,設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事先提出解決的措施。合同條款用詞要準確,發包人和承包人的義務、責任、權利要寫清楚,切不要因準備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條款留下漏洞,給合同履行帶來困難,使施工單位合法權益蒙受損失。
篇9
(一)現有法律教育課程無法滿足法律素質培養的要求2006年9月,全國各高校落實高校思想政治理論新課程方案的要求,將原有的兩門課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合并為一門課程即《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但作為大學生法律素質教育的基本課程,該課程根本無法滿足大學生法律素質培養的要求。
(二)問題的成因
首先,法治意識薄弱。雖然高校具有一定的辦學自,高校學生管理也必須要以保障學校參與者合法權益為前提,但實踐中,很多高校管理者缺乏法治意識,特別是在許多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評優、入黨、處分等方面缺乏公正公平,高校在這些涉及學生利益的事務上必須注重程序公開、平等競爭、機會均等。通過這些對學生的管理事務法治化,也能培養學生的程序意識、法治意識。其次,權利義務不平等。高校在制定許多管理規范時,一味地強調學生的義務,學校的權利,而沒有明確學生的權利和學校的義務。學生權利救濟渠道不明確,訴求無處伸張,權利無處保障。
二、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建設的內涵
依法治校從法學角度來看,其理論依據經過了從特別權力說到法律保留說的轉變過程。特別權力說認為公權力分為特別權力和一般權力。一般權利指國家與公民的關系,公民的權利受到國家法律的調整并要接受司法審查。特別權力主要包括學校等組織的內部管理,這種權力不受國家法律調整也不受司法審查。長期以來,高校管理均具有強烈的自治色彩。隨著時代的發展,法治原則在高校管理中也被逐步認可并接受,高校除了要重視自治權外,也要接受國家法律的調整,法律保留說應運而生。該學說認為,涉及公民基本權利的限制等立法事項必須由立法機關通過法律的形式來加以規制,涉及學校的管理過程中學生的受教育權、學位授予等應由法律來確定。依法治校的實質就是運用法律來規范高校在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各種矛盾,對高校各種參與主體權利義務的明確,對政府和高校管理者權力的限制,從而保障權利主體和權力主體的有效規范運轉。依法管理不僅是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章制度,其核心應當能達到民主和權利的平等行使。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涉及面廣、涉及學生權利內容多,學生管理法治化建設必須在遵循學校法治化建設的基礎上,努力實現從學生管理法治化到服務學生法治化的轉變,學校管理職能從主要為管理監督向協助服務的轉變,實現民主科學的管理,有效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三、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建設的有效途徑
(一)行政法治建設彰顯制度健全
1.健全學校內部的規章制度近年來,國家教育規劃綱要逐步擴大了高校辦學自,但高校內部必須制定體現公平、民主、平等、合理精神的規章制度,這些制度要以國家頒布的各項法律法規為基礎和依據,注意制度的合法性;同時,要兼顧學生作為普通公民依法應當享有的基本權利,注意在完善制度的過程中樹立以學生、老師權利為本位的思想。在修訂現有的規章制度時,要繼承和鞏固以往行之有效的方法,使管理制度具有相對的穩定性、連續性、一致性及權威性。
2.正當程序原則
完善的規章制度相當于血肉,再完善的規章制度沒有程序的骨架支撐,也不能發揮其應有的價值。沒有正當的程序保障,很難確保學生的實體權利不被侵害。高校要加強學生管理的法治化建設必須建立完善的程序制度,讓程序正義貫穿管理的全過程。比如聽證程序的設立,代表學生利益的學代會、代表教師利益的教代會的設立均是程序正義的保障。學校在制度規章制度時,應明確聽證程序的提起主體、提起條件、適用范圍等內容。在學校作出涉及到學生、教師切身利益的決定,重大決策制度的出臺等情況下原則上應當允許利益當事人提出聽證程序,充分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和異議權。
3.健全權利救濟制度
要保障權利的行使就必須建立行之有效的救濟途徑。我國教育法和教師法都明確規定了申訴制度,但在實踐中學生和老師對該制度缺乏了解,學校內部對該制度也缺乏相應的實施規定,當學生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往往不知道如何救濟或盲目控告。在實現學生管理法治化的過程中,應當首先完善行政救濟的內部制度,分離行政行為作出部門和申訴部門,再做好相應的宣傳,學校在作出相關處罰行為時應告知學生相關申訴權利。雖除了學校內部的行政救濟外,還有司法救濟,但筆者更傾向于在學校內部窮盡救濟方法,避免學校內部矛盾復雜化和外部化,這樣也更有利于學校內部形成民主、法治的氛圍。
4.強化監督機制
沒有監督的權力就會必然導致權力的濫用。民主法治的重要內涵就是對公權力的限制和監督。首先應當建立內部制約機制,增強內部監督。比如充分發揮學校內部紀檢部門、審計部門的工作職責。因學生本人的力量是相當有限的,可以在學校設立學生維權組織,該組織可以吸收律師等法律人士參加,出現相關矛盾時,學生可以通過該組織學校管理部門提出訴求,并可以通過該組織予以協調。其次,強化外部監督。學校管理要接受有效的外部監督的前提應當是學校的各項管理信息及時有效地公開。學校應當建立管理信息公開的相關制度,及時、全面的公開相關管理信息內容。最后,應當拓寬監督的渠道,包括輿論監督、司法監督等方式,充分調動社會監督的積極性。
5.聘請專業的法律顧問
高校管理者大多是非法律專業出身,對學校法治的建設和實施無法從法律專業的角度來司考和執行。若單純進行法律方面的培訓,一方面管理者有其他許多管理事務在身,短時間的培訓不容易得到很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法律的更新也不可能隨時要求管理者進行系統的法律培訓。所以聘請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成為高校能更好更快實現依法治校的必然選擇。首先,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能從指定規章制度開始就參與協助,保障制度的法律專業性,把風險控制在源頭,以最大限度減少糾紛的發生或發生糾紛后能以最小的代價、最便捷的方式來處理。其次,法律顧問團隊可以作為學校或學生的人參與學校的其他活動,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最后,專業的顧問團隊可以為學生進行普法教育,通過對社會實踐中和學生息息相關的典型案例的講解、分析,提高學生、教師的法律綜合素養。
(二)法治文化建設全面提升內涵
高校法治文化建設主要以公平、正義等法治意識為本位。通過多渠道建設,讓高校管理者、被管理者均樹立法律至上、公平正義、以人為本的基本理念,深入推進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的依法決策、依法管理。
1.豐富授課內容
現階段,非法律專業的高校學生學習法律知識主要靠大學必修的法律基礎課程,然而該課程內容多,涉及面廣,在有限的課堂教學中,讓學生全面掌握各種法律知識是不現實的。比較適宜的做法就是結合不同類型的學校或專業的自身特點,開設不同層次的法律基礎課程。比如,針對藝術類院校的學生,除向學生講授基礎的法律知識外,還應當開設知識產權類法律課程;針對烹飪類專科學校的學生,可以增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培訓。這樣既能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又能讓學生學有所用。教學內容方面,傳承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比簡單教授法律法律條文更有意義。
2.改進授課方式
在教學中也應同時注重教學方式方法不斷更新,滿足不同時期學生需要。法治教育應是一個從認同到接受再到運用的循序漸進的過程,目的是培養學生自覺、自愿的學法、守法、用法的精神。老師應根據教學內容的不同,采取豐富的教學形式,綜合運用啟發式、討論式、參與式等方法。一方面,老師應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多采用社會熱點典型案例,結合輿論和媒體的觀點,先讓學生自行提煉出和法律有關的焦點問題,再引導學生就該焦點作出思考和討論,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參與性。另一方面,要結合案例開展法律實踐教學。比如學校應與司法一線單位如法院、律師事務所等建立合作關系,定期組織學生旁聽法院庭審,有典型的案例參加庭后討論,結合法院的最終判決加以提煉并予以吸收理解。此外,還可以組織學生參觀監獄等部門,了解服刑人員的實際生活狀況,讓學生自覺守法、主動學法、畏懼犯法,并能利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3.優化校園環境
良好的校園學習氛圍、紀律氛圍、規則氛圍對于培養大學生的法治理念能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對學生良好習慣的養成、規則意識的形成能起到潤物細無聲的影響。高校還應當充分利用校園的各種媒介對校園法治文化進行廣泛宣傳,除了傳統的校園廣播、校園報紙、校園櫥窗墻報等,還應重視對新興媒介如校園網絡、校園官方微信、微博等的法治文化建設。在特殊的法律宣傳日,比如“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4.26”世界知識產權日、“6.26”國際禁毒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以及新法實施、新司法解釋出臺等日期內都可以組織學生進行專題學習,并可以發放宣傳資料、舉辦知識展板、現場法律咨詢、請有關法律專業人事作專題講座等活動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在進行法律基礎教育的基礎上,專科院校可以結合自己的專科特色,力爭打造出具有專業特色的法律活動,內容鮮明、形式多樣、特色突出,并形成自己學校的品牌法治文化,逐步讓特色文化常態化,推進校園法治文化的縱向發展。
四、結語
篇10
關鍵詞:勞動合同;勞動關系;勞動者;用人單位
依據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必須依靠勞動合同這一法律形式。勞動合同是確立和調整勞動關系的基礎,是現行勞動法律所確定的核心法律制度,是調整勞動關系的重要內容和依據。2008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的實行提出了明確要求。但由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的重要性重視不夠,使得勞動合同在實施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如:不訂立書面合同,勞動合同短期化等。當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迫切需要完善勞動合同制度。
一、堅持正確的原則
(一)不例外原則。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作為調整勞動關系的重要手段和機制,所有企業都應該實行,不能例外。不能認為只有經營狀況好的企業才可以實行這一制度,經營狀況不好的企業就不能實行。事實上,越是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涉及職_工切身利益的問題越突出,遇到的勞動關系矛盾越尖銳,越需要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來調整勞動關系,化解矛盾,凝聚職工和經營者的力量,齊心協力搞好企業。當然,企業性質、規模和經營狀況不同,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的具體內容、形式、范圍和重點可以有所不同,適當靈活。在新建企業和小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行業,可以推行區域性、行業性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
(二)平等協商原則。堅持平等協商與簽訂集體合同相協調,重在平等協商。平等協商是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圍繞勞動關系問題進行廣泛討論、溝通協商的重要機制。平等協商的過程,就是勞動關系雙方、逐步達成共識的過程。勞動關系的許多矛盾,就是通過雙方的平等協商來解決的。集體合同是平等協商的結果,平等協商是簽訂集體合同的前提和基礎。平等協商的水平決定著集體合同的質量。如果平等協商機制不健全,協商不充分,就不可能有高質量的集體合同。平等協商不僅是簽訂集體合同必經的法定程序,也是履行集體合同過程中處理發生的矛盾和遇到的問題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充分認識平等協商的重要性,在調整勞動關系的全過程中都要抓好平等協商。必須明確:集體合同的條款,不經過平等協商,企業和職工都不能單方面修改或拒絕執行。
(三)重點突出原則。堅持把職工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實施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的重點,這是推行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能否取得實效的關鍵。如果職工群眾最關心的勞動關系問題,協商中沒有提出,集體合同沒有涉及,合同條款看起來很多,但大多無關痛癢,這種合同不會起到調整勞動關系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作用,企業和職工也不會滿意。因此,必須把堅持勞動標準與適應企業實際情況統一起來,立足企業的具體現實,把勞動關系中最重要、企業和職工最關心的問題,尤其是工資收入問題、社保問題等作為平等協商、集體合同的重點,并在協商過程中努力加以解決,在集體合同條款中加以具體體現,不斷增強這一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完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加強勞動合同管理
各級政府要重視勞動合同工作,把它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議程。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要把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作為深化勞動用人制度改革、依法用工、依法管理的重要工作切實抓好。要認真貫徹實施《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加強組織領導,通過加強勞動合同管理,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勞動合同制度的正常運行,有效發揮勞動合同制度激勵機制作用,從而調動職工積極性,促進企業深化改革,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一)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勞動合同管理體制。隨著以勞動合同為基礎的勞動用工制度的確立,勞動保障部門對勞動用工管理的任務越來越重,特別是隨著非公有制企業的迅速發展,勞動用工管理的內容明顯增多。為此,要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必須建立和完善以縣級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為主導、社區為基礎、企業和工會為主體的勞動合同管理體制。在縣級勞動社會保障部門重新設立勞動管理科室,同時在鄉鎮及社區建立勞動管理站,形成各個層級相互維系的勞動管理體系。南其全面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備案、管理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同時,按照《勞動法》和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合同制度的要求,勞動管理部門應對從勞動者擇業、企業用工、錄用備案,到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等勞動合同管理的全過程進行梳理,對每個環節的時間、條件、要求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使用工單位、勞動者、勞動管理部門都能按規定的程序運行。還要建立勞動合同簽訂登記、變更、解除、終止預報制度及存檔管理制度、履行檢查制度、統計分析制度,確保勞動合同制度規范有序的實施。勞動保障部門還應配合專職工作人員專門負責錄用備案:作,同時,還要發揮豐十區(鎮鄉、街道)勞動保障管理站的作用,由其負責做好本區域的合同簽訂臺賬、個人勞動合同簽訂臺賬,并及時將每年勞動合同、錄用資料裝訂歸檔。要充分運用計算機來管理勞動合同,建立企業和個人勞動合同數據庫,及時將錄用備案的企業和個人情況輸入數據庫中,并要實現社區(鎮鄉、街道)勞動保障管理站與勞動保障部門的計算機聯網,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提供方便。
(二)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應針對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現狀,抓住《勞動合同法》實施的良好機會,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政府有關部門及工會等群眾組織要運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勞動合同法》,使《勞動合同法》進入社區、企業和其他用人單位,在全社會形成自覺簽訂勞動合同的氛圍。在宣傳教育中,尤其要注意結合一些企業主和管理者的錯誤認識和疑惑,深入具體地宣傳執行《勞動合同法》的意義,幫助他們提高思想認識,把握《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和相關知識,明確主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同時,加大對勞動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的監察力度。運用勞動監察的職能對各類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是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是否完備、合法,程序是否合法,合同續簽、解除、終止是否合法,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依法給付賠償金,勞動合同履行及變更情況等。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要按《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令其限期補簽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主要條款不完備及內容顯失公平的,應令其限期與職工協商修訂。對勞動合同制度運行中的關鍵環節和難點問題,勞動監察部門應主動出擊,及時檢查,通過年檢、日常巡視和專項整治活動,及時發現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工作順利進行。
(三)為企業和勞動者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政府各有關部門應據此為企業、勞動者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應免費為勞動者、企業提供勞動合同規范文本、錄用及備案服務、勞動合同簽訂服務及《勞動法》等有關宣傳資料。人事、勞動社會保障部門要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勞動合同數據庫中企業和勞動者的名單,提供以勞動合同為依據的各項服務。包括企業工效、技術職稱的評定、工傷認定、工資調整、勞動糾紛處理等項目,凡是需要行政部門服務的,勞動合同數據庫中必須有其基本信息。通過政府各部門開展以勞動合同為依據的服務,促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保證勞動合同制度得到全面實施。
(四)加強調查研究,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按照國務院貫徹實施《勞動法》的部署,經過近幾年的努力,全國城鎮企業已經基本實行了勞動合同制度,非國有企業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工作也有了重大進展。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為形成新的企業用人機制,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依法保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實施勞動合同制度過程中也存在著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履行勞動合同不全面、一些政策操作性不強等問題。目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過程中又遇到一些阻力。勞動關系的矛盾成為當前最為主要的社會利益矛盾之一。這樣的客觀現狀對我們建立和諧勞動關系,推動和諧社會的建立提出了重大的課題和嚴峻的考驗,這就要求我們各級政府應本著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態度來審視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現狀。要對勞動合同管理部門的管理情況進行調研,及時了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勞動合同管理的辦法,使勞動合同制度不斷完善。同時,還應深入基層,到問題多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行調研,掌握第一手資料,切實解決實踐中存在的具體問題。通過下基層調研,提出一些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的方法和建議,使勞動合同制度不斷得到完善。
(五)進一步完善集體合同制度。企業依法經過平等協商所簽訂的集體合同是協調勞動關系的重要依據。要在普遍開展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積極推動不同類型的企業建立和完善集體合同制度,指導企業從各自的實際出發,因企制宜,合理確定集體合同具體內容和標準,增強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對暫不具備條件簽訂綜合性集體合同的企業,可以就工資分配等問題簽訂單項集體合同或協議。在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鄉鎮企業尤其是小企業相對集中的地區,由工會組織代表職工與相應的企業組織代表或企業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
(六)建立健全履約監督保障機制和平等協商爭議處理制度。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提出平等協商的要求,另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要嚴格遵守執行。政府相關部門要指導企業建立集體合同履約責任制和監督檢查制度,把履約責任制同崗位目標責任制結合起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集體合同的履行要接受工會和職工群眾的監督。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集體合同制度履行情況的行政監察工作,把勞動保障監察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緊密結合起來,對無正當理由拒絕平等協商、違反集體合同的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改正,依法處理。要積極探索建立平等協商或簽訂集體合同爭議的行政調解制度,及時引導爭議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調解處理。
三、完善勞動法律法規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關系發生著深刻的變化。我國《勞動法》應根據不斷變化的新情況,在勞動關系主體的范圍、勞動者人格尊嚴的保護、工資約定制度、職工培訓制度以及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進行一定的調整和完善,以利于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針對我國現行《勞動法》存在的缺陷,應根據我國社會發生的深刻變化及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借鑒國外有關勞動立法經驗,對《勞動法》進行具有前瞻性的修改,其方向是使它的保護范圍更廣泛。可以考慮在《勞動法》中對集體談判和集體行動權作出具體規定,還要對工會的活動作必要的規定。此外,《勞動法》是一部實體法律,缺乏程序性內容,在修改的同時要制定與之配套的有關程序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