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條件范文

時間:2023-04-07 22: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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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條件

篇1

論文摘要:近年來在多個領域政府監管屢屢失靈。本文對乳品行業質量監管進行了實證分析,結果為:初次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時,公眾對政府治理效果具有良好預期,消費者對違規企業的信任能迅速恢復;但財稅分權的制度設計決定了地方政府與地方企業利益的高度契合,質檢機構縱容、偏袒、保護違規企業是經濟生活的常態,只有爆發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危及社會公共安全時,政府才會對違規企業進行運動式打擊;食品安全事件的頻繁爆發導致消費者不斷修正對政府治理的預期,最終導致消費者對政府和企業都喪失信任。政府監管頻頻失控比市場自發調整對消費者信任的損害更為嚴重。

一、引言

近年來在衣食住行領域,“房價居高不下”,“假藥”、“假疫苗”、“毒奶粉”事件輪番爆出。治理機制有多種,但由于中央集權的經濟體制轉軌路徑依賴,公眾對政府依然具有強的依戀情結,所以每當爆發大的公共安全事件時,公眾都把有效治理的重望寄托于政府,一系列的行政性治理手段也會應運而生,但政府治理效果并不顯著。以近幾年頻繁發生的“三聚氰胺”事件為例,在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之后,中央政府密集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頒布了新的乳品標準、下發了《奶業整頓和振興規劃綱要》,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成立了以國務院副總理領導下的食品安全委員會等措施,但是2008年的“三聚氰胺”的陰霾尚未褪去,2009年底、2010年“三聚氰胺”事件再次卷土重來。

本文關注的主要問題是:對于頻繁爆發的食品安全事件,政府能否真正徹底治理?如政府不能有效治理,這將會對消費者信任修復起什么作用?本文通過主成分分析的方法,以乳品行業“毒奶粉”的治理為例,探尋政府在不同階段所出臺的政策措施對消費者信任修復、乳品行業發展的階段性影響、最終影響,并提出相應對策。

二、適應性預期與政府調控效果的關聯性分析

預期在經濟學中被定義為經濟主體對與其決策有關的未來經濟變量所作的預測或估計。預期成為影響經濟活動的重要變量,在現代經濟研究中,它經常作為一個內生變量被納人到經濟模型中。預期根據形成機理的差異分為靜態預期、外推性預期、適應性預期和理性預期。按照適應性預期理論,經濟主體在對經濟變量進行預期時,不僅會考慮他們以前對該變量所作的預期,而且還會對他們過去的預期誤差進行修正。以價格預期為例,pte=pt-le+η(pt-l-pt-1e)

式中,pte代表經濟變量p的預期,η為適應系數(0<η<1)。該式表明,經濟主體對經濟變量所作的預期是在上期預測的基礎上,通過修正上期預測誤差而實現的。經濟主體可以不斷地通過學習、積累預期經驗,調整預期使之接近于實際情況。如果被預期變量一直處于平衡變化中,修正機制將有助于形成正確預期;反之,如果被預期變量發生了系統性變化,經濟主體的預期將會發生失靈。

適應性預期與政府調控效果的關系為:只有公眾預期的價格和實際的價格變化不一致時,政府的宏觀經濟政策才能起到作用;如果兩者相一致,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失效。如圖1中的C點,如果實際的通貨膨脹率為6%,而公眾預期的通貨膨脹率只有3%,在短期內由于企業和工人并不能觀測到其他人的價格變化,企業會覺得價格上升是來自公眾需求的增加,同時由于工人實際工資的下降,企業會增雇工人,增加產品供給。

圖1:適應性的政策效果

本文以實證的方式,以乳品行業的政府調控為例,說明由于政府目標函數局限,政府并不能對食品行業進行長期、有效的監管,只能在食品安全事件爆發的高發期通過運動式的、間歇式的打擊使得食品安全事件暫時得以遏制,食品安全事件將頻繁發生;只要地方政府目標函數不變化,政府治理效果必將處于平衡變化中;頻繁爆發的食品安全事件將導致公眾不斷調整對政府治理效果的預期,最終公眾將不再相信中央政府的食品監控,進而陷入對乳品行業、政府的低度信任陷阱;由于政府無效的治理,公眾對乳品行業的信任將墜人更低層次。

三、政府監管效果與消費者適應性預期的逐步調整

(一)初期公眾對政府監管具有良性預期,政府監管促成消費者信任的迅速恢復

2008年9月“三聚氰胺”事件首次公開曝光。在事件初期,消費者對國產乳品企業的信任降至冰點,消費者拒絕購買任何國產乳制品,各大知名企業由巨額盈利轉為巨額虧損,一度面臨破產、被收購的威脅。嚴重的產品質量危機后,消費者信任修復本是件極為困難的事情,但是,非常奇怪的是自2009年的第三季度開始,國產乳品行業竟然起死回生,多家企業出現了過10億元的凈贏利(表1),消費者重新恢復了對國產乳品企業的信任。

表1:大型乳品企業的凈利潤(單位:億元)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奶業年鑒》(2010)的相關數據整理得到

消費者信任修復是外界諸多因素通過影響消費者心理而起作用的。從2008年9月到2009年9月,各相關利益主體都作出了反應。如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措施(追究三鹿企業領導的刑事責任、在全國開展查處銷毀問題奶粉的專項活動、啟動行政問責制、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成立國家食品安全委員會),企業也出臺了一系列措施(公開生產視頻邀請公眾監督、加大產品質量宣傳、開辦自己的牧場、整頓奶站向奶站派駐質檢員、企業領導的公開道歉和承諾、扶持奶農鼓勵奶農更換奶牛品種等)。

表2:樣本特征信息

為了確保每個多重量表測量特性概念的充分性與適當性,本文在做主成分分析之前,還做了模型內部一致性信度與效度檢驗。(1)KMO檢驗。KMO檢驗是取樣適當性度量參數,KMO值越大表示越適合進行因子分析。KMO檢驗結果為0.875(表3),大于學者Kaiser給出的0.5取值標準,適合因子分析。另外,從巴特利球形檢驗給出的相伴概率為0.000來看,非常顯著,適合因子分析。(2)信度檢驗。信度檢驗是為了測度量表的可靠性和穩定性。經檢驗所有變量以及整體模型測量量表的克隆巴赫內部一致性系數a都大于有關研究建議的可接收水平0.7,顯示了很好的內部一致性信度。

表3:KMO檢驗和巴特利球形檢驗

根據主成分分析方法的原理,運用SPSS統計分析軟件計算出了各因子所對應的特征值、貢獻率、累計貢獻率與各指標變量正交旋轉后的因子載荷矩陣。表4為計算得到的影響消費者信任修復的主成分方差貢獻率,前四個主成分的方差貢獻率達到86.095%,所以原來的15個變量反映的信息可由前四個主成分來反映。通過刪除各變量的因素載荷陣表中loading≤0.5的小載荷量后,變量與因素之間的關系變得更為清晰,然后,通過直角轉軸法把載荷陣表中交叉、重疊的變量剔除后,可清楚地看到第一、第二主成分的累積貢獻率達到了67.600%(表4),這說明2008年食品安全事件后,消費者對大型乳品企業的信任能得以迅速修復,第一、第二主成分起到了最關鍵的作用。

表4:影響消費者信任的主成分方差貢獻率

在主成分分析中,問項(可測變量)的相關系數的大小可以表示可測變量的重要性。第一主成分的方差貢獻率反映了問項對所研究目標的貢獻,該值越大說明問項與所研究問題的關系越密切。本研究的第一主成分為:中央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主抓領導負責制和《食品安全法》及新標準的頒布。它表示了在2008年食品危機后,中央政府向公眾展示了中央政府強力打擊的決心。長期的集權制管理體制使公眾依賴于相信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強力打擊的決心和態勢給了公眾食品暫時安全的預期。

表5:旋轉成分矩陣

(二)地方政府的目標函數決定了監管的局限性和公眾預期變量的平衡性

中國的食品監管檢測機構分為中央和地方兩級,但絕大多數產品的檢測是由地方政府質檢機構進行。在檢測技術可得的條件下,檢測結構是否嚴格檢測,檢測結果真實、可靠、及時的前提條件是各級政府質檢機構以消費者利益最大化為目標,但在財政分權的財稅體制下,兩級監管機構的目標函數都與消費者利益最大化不相吻合。通常情況下,中央政府質檢機構的目標函數是通過執法投入和執法方式的變化使總成本最小,即min:c=h(e,u)+c(h(e,u),u)+e(其中h同時考慮到損害者、受害者利益和損失后,事件所造成的凈損差,e為執法投入,u為執法方式,g為地方經濟增長率,c為總成本),而處于官僚層級結構中的地方質檢機構的目標函數則是職務晉升。在改革開放后,經濟績效成為官員晉升的最重要影響變量,即地方短期GDP增長率的最大化是地方政府追求的目標,max:g=g(h(e(u)))。

(三)食品安全事件頻發促成公眾預期不斷調整,公眾信任水平走低

l、食品安全事件頻發導致公眾不斷調整預期

通過分析可知,自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首次爆發后,消費者信任迅速修復的主要推動力是政府的大力打擊,是公眾對中央政府的信任,但是由于地方政府目標函數與公眾祈求食品安全目標并不一致,地方政府與當地企業利益高度契合,寬松的食品安全監管必為常態,食品安全事件必將頻繁發生。2010年初期和2010年7月份“三聚氰胺”奶粉再次流入市場就是見證。反復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使消費者對政府治理食品安全效果的預期不斷降低。

2、公眾調低預期導致消費者對企業信任進一步降低的驗證

消費者購買國產奶粉、進口奶粉的愿望的前后變化可驗證消費者信任的再次走低。筆者在2010年的4月份和2010年7月份(最近的一次“三聚氰胺”事件后)兩次對消費者對進口奶粉和國產奶粉的購買愿望、奶粉品牌的更換頻率、如果國外知名企業進駐中國生產液態奶且價格相同,消費者更換液態奶的愿望三項內容做了調查。

表6:消費者對奶粉的購買愿望(單位:%)

從消費者對奶粉購買品牌的更換狀況對消費者信任走低進行驗證。持續購買是衡量消費者忠誠度的最重要的指標。2010年4月份的數據顯示,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首次發生后,消費者在國產與進口、國產與國產奶粉品牌的更換率大幅度上升,經常更換品牌的比例竟然高達41.46%,而經常更換品牌的一個重要的原因竟然是“還不相信奶粉的質量,經常更換可以避免風險”,其比例高達74.47%(表7)。這么高的更換率充分說明了消費者內心深處潛在的不信任。2010年7月份的數據顯示消費者經常更換的比例又上升為53.2%。

表7:對國產奶粉和進口奶粉的更換比例(單位:%)

從消費者液態奶的更換愿望對消費者信任走低進行驗證。目前液態奶由于還沒有國外企業進行本土化生產,并沒有形成實際競爭,是大型乳品企業贏利的主要支撐點。消費者可能是考慮到液體奶的保鮮技術、并沒有切實體驗到國外本土化生產的液態奶等原因,所以目前消費者愿意更換的愿望比例并不是很高,在2010年4月份的調查中,有30.02%的消費者表示愿意經常換成國外的液態奶,在2010年7月份的調查中,該比例上升為41.06%(表8)。這說明頻繁發生的“三聚氰胺”事件導致消費者內心最深處的安全也被觸動了。

表8:對外國液態奶的更換愿望比例(單位:%)

四、實現公眾良性預期的監管條件的構建

(一)中央政府應進行一些根本制度改革,改變公眾預期的系統環境

信任重建的一個重要的條件是,信任危機后低信任度的企業除了應受到政府的嚴厲懲罰外,還應受到市場的懲罰,即長時間退出市場;高信任度的企業能夠享受品牌、或信任溢價。市場強的硬約束才能使企業重視質量,對企業形成正向激勵。要實現地方政府對違規企業的有效監管、從根本上減少食品安全事件,必須在財稅制度、官員考核方式等諸多方面進行徹底改革。

篇2

 

關鍵詞:金融監管;金融開放

 

隨著金融全球化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國際金融的運行格局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國際金融監管也出現了新的發展趨勢。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和金融的不穩定性日漸突出。面對金融全面開放,為了能夠更有效地提高金融機構運行和金融資源配置的效率,保證金融市場穩定,促進經濟持續發展,我國金融監管需要進行不斷地創新和變革。 

 

一、開放條件下中國金融監管體制的挑戰和問題 

 

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模式是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模式,即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主體的“一行三會”的分業監管體制。隨著金融全球化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金融開放的進一步深入,現行金融監管體制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在實踐中也產生了諸多問題: 

(一)金融監管法治環境薄弱 

金融監管立法仍然滯后,立法技術亦不成熟。《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等金融監管領域的基本法律至今沒有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一些重要領域仍然處于法律真空狀態。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不協調,甚至存在嚴重沖突。盲目移植、照搬照抄、脫離實際的規定大量存在。金融監管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二)金融監管目標不合理 

我國金融監管目標是既要保障國家貨幣政策和宏觀調控的有效實施,又要承擔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競爭和金融機構合法權益、維護整個金融體系安全穩定、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金融監管目標具有多重性和綜合性,實際上是對金融監管目標的弱化,從而制約了金融監管的功效。 

我國的金融監管目標和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目標是一致的。這使得中國金融監管的主要工作就是進行貨幣政策的執行和信貸規模控制的合規性檢查,并沒有真正從金融運行的安全性、高效性出發,形成獨立的、明確的職能。 

(三)金融監管的內容和方式存在缺陷 

重市場準入,輕市場退出。目前的監管大多對金融機構、金融業務的市場準入進行嚴格限制,而在問題金融機構的處理上則缺少詳細的可操作的市場退出規定。在金融機構的風險暴露時,“一行三會”的監管只能借助于行政手段來化解金融風險,違反了市場規律,進一步加劇了金融風險。 

重現場監管、輕非現場監管。我國的金融監管主要采用現場監管。現場監管雖然能夠比較細致地了解、發現那些從金融機構公開的財務報表和業務資料中難以發現的隱蔽性問題。但是,它本身也存在許多不足,如,風險監管不足,隨意性、非規范性較大,人力不足以及重復檢查并存等等。 

重合規性監管、輕風險性監管。先行金融監管的主要內容是對金融業市場準入、業務范圍、財務帳目、資本狀況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合規性監管,而對金融機構日常經營的風險性監管尚不規范和完善。強調從資本充足性和資產流動性方面進行監管,忽視了金融機構自身經營能力、盈利能力和發展前景等指標的監管。重視傳統存貸業務,而對表外業務及其他金融創新業務監管較少。 

(四)金融監管信息仍不透明 

目前中國的金融監管仍處在起步階段,金融監管信息系統尚處于一種分割、低效、失真的狀態。中國金融監管信息不透明主要表現在:“三會”的監管信息系統處于分割狀態,不能實現監管信息共享;金融監管信息實行定時報送制度,使得金融監管信息收集效率很低;金融機構報送數據存在人為調整,虛報、瞞報現象屢有發生;缺乏社會監督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對金融機構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審查,等等。 

(五)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缺乏協調,監管存在“真空” 

我國的金融監管組織體系還不健全,整個金融監管組織體系仍按計劃管理模式設置,“一行三會”雖各有分工、各有工作側重,但是相互之間仍存在職責不清、相互扯皮的問題,有時出現職責沖突,有時出現監管“真空”,從而降低了整個金融監管的效率。我國的銀行、證券、保險等行業的混業經營趨勢正逐步加強,原有的以機構類型確定監管對象的監管模式難以發揮作用,進而出現金融監管“真空”。

二、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制度設計 

 

前述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國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已嚴重滯后于國際發展與實踐需要。隨著金融全球化、經濟一體化和金融業混業經營的趨勢不斷深化,各國金融監管當局在金融監管體制上不斷做出相應調整,而我國仍采取根據既定金融機構的形式和類別進行監管的傳統方式。在金融機構的業務界限日趨模糊的情況下,這種監管方式的弊端日益凸顯。 

國外的金融機構大都為混業經營。盡管加入WTO后對進入中國的外資金融機構仍可限制其經營業務,但外資金融機構可以利用其境外的后援體系,其混業經營的優勢仍能發揮,使我國金融機構在競爭中處于下風。混業經營已是大勢所趨,當前我國金融機構的諸多業務創新已具有部分混業經營的性質,光大控股集團、天津泰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金融控股公司的組建事實上也拉開了我國金融機構混業經營的序幕。與我國實行的分業經營相適應的分業監管體制已不適應這一趨勢的發展。為適應混業經營的發展要求,我國應在現有的金融監管基礎上平穩過渡,依據金融體系基本功能逐步改革和完善監管體制,實現跨產品、跨機構、跨市場的協調。 

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務院直屬的政府機構應放棄金融監管職能,著重于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做好宏觀調控,這樣有利于金融監管效率的提高。在“三駕馬車”(即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的基礎上設立“中國金融服務監管局”作為整個金融業的最高監管機構,維護整個金融業的安全與穩定,對各類金融業予以全面監管。將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集中置于中國金融服務監管局的統一領導之下,對各類分業經營的金融機構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名下的子公司實施功能化監管,并定期召開由三大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加強“三駕馬車”之間的聯系。中國金融服務監管局則有權對各監管機構的職責和各種爭議予以界定和仲裁。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則由中國金融服務監管局直接監管,從而形成一個立體的、有層次的、有分工的、橫向與縱向并重的金融監管體制。 

 

三、我國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理念建設 

篇3

2006年進出口貨品海關監管條件及規范申報速查表

監管證件名稱代碼表(2006年)

許可證或批文代碼 許可證或批文名稱

1 進口許可證

2 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

3 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

4 出口許可證

5 紡織品臨時出口許可證

6 舊機電產品禁止進口

7 自動進口許可證

8 禁止出口商品

9 禁止進口商品

A 入境貨物通關單

B 出境貨物通關單

D 出/入境貨物通關單(毛坯鉆石用)

E 瀕危物種允許出口證明書

F 瀕危物種允許進口證明書

G 易制毒化學品定向出口許可證

H 港澳OPA紡織品證明

I 精神藥物進(出)口準許證

J 金產品出口證或人總行進口批件

O 自動進口許可證(新舊機電產品)

P 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許可證

Q 進口藥品通關單

S 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

T 銀行調運現鈔進出境許可證

W 品進出口許可證

X 有毒化學品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

Y 原產地證明

Z 進口音像制品批準單或節目提取單

a 請審查預核簽章

e 關稅配額外優惠稅率進口棉花配額證

s 適用ITA稅率商品用途認定證明

t 關稅配額證明

v 自動進口許可證(加工貿易)

x 出口許可證(加工貿易)

本表使用說明:

當你從進出口貨物發票或者其他方式確定了該貨物的稅則號后,你可以通過本表迅速找出與該貨物相對應的國家有關部門對其進出口的管理規定及2006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范申報。

例1:稅則號為0101.1010 10的貨物,國家有關部門對其進出口的管理規定:AFEB。商品規范申報:商品名稱及規格型號必須規范填寫:1.品名;2.注明野生;3.注明改良種用。通過上面的“監管證件名稱代碼表(2006年)”,我們可以得知,國家有關部門對其進出口的管理規定:

A---表示該貨物進口報關時,需要向海關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其授權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入境貨物通關單”;

B---表示該貨物出口報關時,需要向海關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其授權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出境貨物通關單”;

E---表示該貨物出口報關時,需要向海關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野生動植物允許進出口證明書”;

F---表示該貨物進口報關時,需要向海關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野生動植物允許進出口證明書”;

例2:稅則號為0103.9110 10的貨物,國家有關部門對其進出口的管理規定:AFEB4x。商品規范申報:商品名稱及規格型號必須規范填寫:1.品名;2.注明野生;3.注明個體重量。通過上面的“監管證件名稱代碼表(2006年)”,我們可以得知,國家有關部門對其進出口的管理規定:

A---表示該貨物進口報關時,需要向海關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其授權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入境貨物通關單”;

B---表示該貨物出口報關時,需要向海關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其授權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出境貨物通關單”;

E---表示該貨物出口報關時,需要向海關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野生動植物允許進出口證明書”;

F---表示該貨物進口報關時,需要向海關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野生動植物允許進出口證明書”;

篇4

關鍵詞:安全價值;網絡監管;網絡倫理;邏輯延展;信息豐富

中圖分類號:D64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9599 (2012) 19-0000-02

自2010年底,QQ和360熱火朝天發生了不兼容的戰爭之后,人們開始呼吁要規范網絡軟件的使用。進一步需要改革的就是軟件的各種使用權限定,這也是最難以解決的問題。因此需要讓我們重新審視的問題是什么呢?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三點:安全價值在計算機網絡中的體現、網絡監管的意義、網絡倫理的探索。

1 安全價值在計算機網絡中的體現

現在由于社會信息化進程加速,網絡的發展有了更多而廣泛的研究。是頭等工作。不同于傳統法律規范人的現實外在行為,網絡法律還不夠完善,進一步需要加強管理,此基礎上,有學者將網絡法律的基本理念概括為“秩序維護、權利保護和自由共享”。

也就是說,在網絡環境下,人類的基本價值依然顯現著重要的作用。同時,筆者認為在以上三種基本理念的基礎上,還應該存在更高一層的理念——安全。

安全在百度百科的解釋為不受威脅,沒有危險、危害、損失。也就是指自然環境中人類的和諧相處和依存。不相傷害就不存在相關的危害隱患。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的狀態。這也就是說安全應該是能夠避免正在發生的危險以及有可能遭受風險和損失的情況。安全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一般宏觀理解都是暫時處于沒有危險的狀態就是安全。

但是在網絡中人的概念就出現了相關的變化,雖然有著一定的主體意識,但是人們都已經用信息化的眼光來看待了。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隱私的保護。現實生活中盜竊一只手表與盜竊一臺筆記本電腦從刑法上并沒有本質的區別。網絡的本身給人類帶來了很多交流的便利,這是積極的一面,但是也不能夠忽視網絡的安全問題,要將范圍控制,在使用電腦的同時遭受著輻射的侵害,你發送的信息包可能已經被黑客截獲,你所使用的系統可能已經由于沒有及時更新補丁而陷入危險中。不可否認的是,在互聯網設計過程中,很多的設備結構都是有著很多的疏漏的,再說,網絡作為一種新生事物本身就存在很多不足之處,所遭受到人身侵害的危險需要進一步注意,由于它所帶來的一系列諸如環境和生態危機等問題對人的生存環境構成了威脅,所以對于技術的認知也要盡可能圓滑,減少片面性。

由此可以理解,安全的概念必須要貫穿在我們上網的過程中,現實與虛擬的生活要找到平衡,因此我們需要建立一種充滿秩序、保護權利以及能夠自由的分享的世界,首要的因素也應該讓網絡的世界變得安全和有保障。

2 網絡監管的意義

法律和技術相比發展上總是落后的,所以網絡監管就是對于強制性的法律條文,制力對網絡中新問題加以解決。這種解決方式不僅是針對個人的網絡危害行為,也能夠給企業之間的不正當矛盾采取一定的解決方案。整個的危機需要通過具體的條文來進行判斷。QQ和360大戰就是這種問題,也就是說,企業在市場占有量上充斥著競爭。因此,必須充分考慮網絡經濟條件下壟斷的具體特征及其影響,并采取相應措施,既能維護市場的有效競爭,又能促進經濟效率和技術創新水平的提高,還能夠進一步提高消費者的生活質量和需求層次,增加市場的績效。

網絡經營商之間的競爭是很大的,這也就是網絡普及和發展的必然趨勢,如果沒有對網絡經營商的監管,網絡經營商對網絡使用者的免責條款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對網絡的安全性產生一定的影響,因為他們是提供網絡服務的主動方,免費的服務雖然提供給了用戶,但是加之的很多不平等條款也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了用戶的使用權限,所以,視角上無論是從互聯網協會角度,還是政府角度,針對網絡經營商的格式條款的監管必將成為一種趨勢。

3 網絡倫理的探索

如何在信息時代建立合適的倫理學是值得討論的問題,網絡是一把雙刃劍,既可能造福人類,也能夠毀滅人類,不能明智地使用它,他將朝著不良方向越走越遠。”羅伯特·維納的話給了讀者很深的印象——任何技術都要限制在合理的范疇內使用。但是在膨脹的信息時代如何良好使用網絡技術是一個值得深究的問題需要我們加強理解和采取措施解決,特別是當網絡法規的影響力還不足以覆蓋所有網絡領域的時候,計算機倫理就顯得如此的重要。

計算機信息的豐富性是特點之一,并且,這一點可以很好的解釋當今日益盛行的網絡購物與電子信用的發展。在過去,我們可能慣從銀行取錢,在進行消費,但是現在一切傳統的方式都被突破,種種局限的打破將我們帶進了新的時代,可以用網絡進行資源的共享,商品的購買,一切的活動在線進行,網絡連接上的芯片或是計算機或多或少的攜帶著用戶的個人信息。在這種買賣過程中我們會面臨信息交換的情景,這種信息的交換將不再像傳統買賣活動那樣容易隱藏。但是,我們要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讓自己的信息被公開和泄露,所以應該加強防范,不是某個人可以決定是否將信息泄露出去的。還有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就是在網絡的寬廣空間里,知識產權的保護是非常難以實現的。很多的有著作權作品在百度文庫等網頁上被共享,很多的用戶都能夠得到,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非常低,有很大困難。

倫理的要求刻意強調計算機專業的相關人員自身的素質問題,需要有著高技能和高素質,才能夠勝任計算機工作,擁有公平公證的社會態度,才能夠樹立相關的倫理原則,加強網絡開發的規范性對于長期發展有意義,法律不能全權保護網絡內容,不完備的倫理框架或算法,發生倫理價值的沖突是無法避免的;不是毫無遺漏的清單,不能提供給使用者所要面對的所有重要倫理問題。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雖然有著很多的理論指導,但是很多的專業人士還是不能夠達成共識,但是對這個群體,又不能進行某種戒律的限制,所以成為了一個比較難以解決的頑固性問題,沒有準則之下,很多倫理準則很可能把焦點放在最有意義的倫理問題上,能夠將重要的問題進一步記錄并整合,但是,并不是就代表其他的問題就可以被忽略,需要留下解決的方案以便于未雨綢繆,需要有鮮明的時代思想,能夠根據時代的特征來進行完善。

4 結束語

網絡發展是有潛力的,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間,所以,很多的問題需要不斷被治理,完善,才能夠加強網絡安全的管力度,進一步將其問題化解,為用戶提供妥善的安全的上網環境,我們研究其原因,在筆者看來主要是計算機所具有的邏輯延展性帶來的廣泛適用與信息豐富性帶來的問題多元化。所以,網絡的倫理也是一種時代的道德制約,為解決計算機法規滯后導致的規范缺失問題提供很好的途徑。要實現倫理和監管的雙贏,才能夠將網絡的管理手段豐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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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紀錄.淺談職業學校的網絡化教學[J].新課程學習(下),2011,06.

[3]吳軍,趙呈領,許雄.網絡教學與課堂教學的比較分析[J].中國電化教育,2000,6.

[4]王振林.基于Dokeos的“網絡營銷”網絡課程的設計與開發[J].科技傳播,2011.

篇5

 

[關鍵詞]條款費率,監管,公眾利益,產品創新,償付能力,信息披露

 

保險條款是保險公司與投保人關于保險權利義務的約定,是保險合同的核心內容。由于保險合同是一種定式合同,一般而言,條款由保險公司單方面制訂,且內容復雜,專業性強。保險費率是特定保險險種中每個危險單位的保險價格。為避免投保人接受不公平的條件,保護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權益,也為減少保險公司因競爭壓力對投保人作出不合理的承諾和防止保險費率上的惡性競爭,確保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部分國家(地區)保險監管機構對保險條款費率進行嚴格監管,也有的國家(地區)對保險條款費率放松監管。

 

一、從監管理論分析保險條款費率監管的動因

 

(一)公眾利益理論

 

監管的公眾利益理論認為,政府監管主要是尋求修正源于市場失效的資源誤配,進而對社會福利進行再分配的一種機制或方法。人們購買保險是為了通過交納固定的保費獲得未來的保險保障,保險條款費率是否合理科學,直接影響到保險客戶的利益。保險客戶交費在先,保險公司賠款或給付保險金在后,保險公司能否依據條款履行合同承諾,關系到社會福利和公眾利益。在完全競爭的市場條件下,保險經營主體能自由進入和退出,不存在進入和退出障礙;買方和賣方都具有完全的信息,不存在信息不對稱;所有的賣方以同樣的價格提供同質的產品和服務,價格和價值不偏離。在這種市場條件下,由于市場“看不見的手”的作用,保險公司的要價(邊際收入)會趨于邊際費用,達到社會資源最佳配置和社會福利最大化。但理想的完全競爭市場實際是不存在的,市場并非萬能,市場失靈問題難以避免。如不合理條款費率對消費者利益可能造成侵害,還容易產生外部效應,一種產品的問題可能造成消費者對其它產品的不信任,嚴重的還可能引發連帶效應或集中擠兌。市場中還存在“免費搭車”問題,在不成熟的保險市場中,客戶從眾心理嚴重,對保險條款費率不加以研究,對自身的利益漠不關心等。市場失靈也可能導致保險公司破產和償付能力不足,損害廣大被保險人利益。為了保護公眾利益,維護保險體系的安全和穩定,政府有必要對保險條款費率進行監管。

 

(二)信息不對稱理論

 

信息不對稱理論認為,只有完全競爭的市場,買者和賣者才可能擁有與交易有關的充分信息,但這種條件是不存在的。況且,保險業是一個特殊的行業,一般而言,保險條款費率由保險公司單方面制訂,保險公司根據自己積累的信息、數據,利用自身的專業優勢,設計條款費率時更多考慮自身的利益,客戶只有買與不買或買何種保險產品的選擇。為確保保險合同的嚴密性和科學性,保險條款往往復雜難懂,保險費率的精算更不是一般社會公眾所能做到的。客戶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資信狀況也往往了解甚少。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對保險標的風險情況的掌握遠不如保險客戶,很大程度上依靠客戶“如實告知”,現實中存在較多的客戶有意無意地隱瞞保險標的的真實狀況,逆選擇問題突出,有的甚至惡意騙賠。為防止保險公司以信息資源優勢侵害客戶利益,必須有一個代表公眾利益的監管機構對保險業進行監管。為減少和控制保險客戶利用對保險標的的信息優勢欺詐保險公司,也必須由監管機構加強對保險產品的科學性和嚴密性及產品銷售環節的內控進行監管。

 

(三)破壞性競爭理論

 

破壞性競爭理論認為,在市場不成熟的情況下,市場主體往往存在破壞性競爭行為。破壞性競爭主要表現為兩種方式:過度競爭和價格不適當。保險業的過度競爭會使成本不合理攀升,產品價格與承擔的風險責任嚴重不匹配,產生經營虧損,削弱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侵害公眾利益;價格不適當,不論是價格太高或太低,都會對公眾產生直接或間接的不利影響。從保護公眾利益和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出發,有必要對保險條款費率進行監管。

 

二、國際上保險條款費率監管的幾種模式及啟示

 

(一)國際上保險條款費率監管的主要模式

 

由于各國(地區)的市場條件和監管理念差異,對條款費率的監管采取不同的模式。從世界范圍看,保險費率及條款監管制度大體可以分為3種模式:以市場自律為主導的松散型模式、以政府監管機構為主導的嚴格型模式以及兩者兼而有之的混合型模式。松散型模式指國家一般只規定保險公司有一定的接受檢查義務和資料公開義務,而對其經營不直接進行干涉,松散型模式以英國及我國香港地區為代表。嚴格型模式指國家頒布了完善的保險監管法律、法規,保險監管機構也有較強的權威,對保險公司的整個經營過程和全部經營活動進行具體而全面的監管(如統一保險市場的條款和費率),嚴格型模式以改革之前的日本、德國為典型。混合型模式指國家以法律形式規定保險業的準入條件,規定保險公司從業遵守的準則,對某些重大事項進行直接監管,混合型模式以美國、韓國及我國臺灣地區為代表。

 

英國:采取松散型模式。該模式的特點是重點監管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避免保險公司經營失敗、破產,損害廣大投保人的利益,保險條款費率由保險公司制定,不受任何監管和控制。英國的保險市場具有高度的競爭性,其監管機構注重發揮市場自身的調節作用,促進競爭,強調市場效率。主張承保條件、承保費率自由競爭。

 

日本:采取嚴格型模式。以前日本的保險法對保險條款費率有嚴格的規定。日本的保險公司作為保險費率算定會的會員,有義務遵守算定會厘定并經大藏大臣認可的費率。隨著日本新《保險業法》的頒布,從1998年7月1日起,廢除了保險公司必須遵守算定會費率標準的規定。算定會只提供純費率,保險公司在純費率的基礎上,依據公司的經驗數據和管理水平擬訂附加費率。純費率加上附加費率構成產品費率,保險商品仍須送交金融廳審核后才能開始銷售。金融廳對保險商品條款和費率進行實質性審查,而對于商業保險領域的商品則采取核備制。由于算定會提供的純費率是在全國保險數據的基礎上精算出來的,如果保險公司不使用,應向監管部門說明理由。說明日本保險監管機構對費率依然實行監管和調控,并非放任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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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對保健食品實行嚴格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并經依法批準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應當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產品及說明書應當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

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營養素補充劑納入保健食品管理。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和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四條 保健食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保健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五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保健食品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與保健食品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保健食品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依法生產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識。

第七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中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了解保健食品質量安全信息,對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章 保健食品產品注冊管理

第八條 保健食品評價指導原則和功能范圍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社會的需要,適時調整、公布保健食品的評價指導原則和功能范圍。

第九條 保健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輔料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關要求。

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的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公布。

第十條 保健食品應當依法經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并取得產品注冊證。取得產品注冊證的保健食品應當使用國家食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保健食品標志。

營養素補充劑應當依法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安全性審查,實行備案管理。

第十一條 國產保健食品注冊的申請人應當是在中國境內合法登記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進口保健食品注冊的申請人應當是境外合法的保健食品生產廠商。

申請人應當對其申報產品的安全性和聲稱的功能負責。

第十二條 申請人申請保健食品注冊之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開展研制工作。

第十三條 申請保健食品注冊的,應當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報送產品的研發報告、配方、生產工藝、企業標準、標簽、說明書、安全性及功能性評價材料等資料、樣品,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后30日內組織開展現場核查并抽樣送檢,提出意見后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申請進口保健食品注冊的,應當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后30日內抽樣送檢,必要時組織開展現場核查。

第十四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對申請注冊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功能性及質量可控性等進行技術審評和行政審批,對產品說明書、企業標準進行審定。對符合要求的,決定準予注冊,發給產品注冊證;對不符合要求的,決定不予注冊并書面說明理由。

對符合要求的進口保健食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技術審評和行政審批情況通報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第十五條 保健食品產品注冊證有效期為五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生產或者進口的,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申請再注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再注冊:

(一)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再注冊申請的;

(二)其功能不在公布的功能范圍內的;

(三)在產品注冊證有效期內未生產銷售的;

(四)其他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情形的。

第十六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技術審評和技術評價機構負責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有關要求組織保健食品的技術審評和技術評價工作。

第十七條 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及名稱應當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

第三章 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管理

第十八條 保健食品生產者對其生產產品的質量和安全負責。

第十九條 開辦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擬新建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當依法取得產品注冊證,經檢查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要求,取得《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憑《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后,方可組織生產。《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應當標明生產的保健食品品種。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擬增加保健食品品種的,應當經《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檢查合格后,在《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上予以標明。

第二十條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具有同劑型生產條件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可以接受委托生產保健食品。

委托方對所委托生產產品的質量安全負責;受委托方應當保證生產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健食品生產應當符合國家制定的《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要求。《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包括機構與人員、廠房與設施、設備、物料、衛生、驗證、文件、生產管理、質量管理、投訴與安全性事件報告、自查等內容。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建立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和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并應當如實記錄食品生產過程的安全管理情況。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二條 開辦保健食品批發企業,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開辦保健食品零售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檢查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經營規范》要求的,發給《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憑《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

第二十三條 保健食品經營應當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經營規范》的要求。《保健食品良好經營規范》包括管理職責、人員與培訓、設施與設備、進貨與驗收、陳列與儲藏、銷售與服務、質量管理、投訴與安全性事件報告、自查等內容。

保健食品經營企業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應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四條 取得產品注冊證的進口保健食品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后,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通關證明放行。

出口商出口保健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備案憑證后方可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辦出口手續。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根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備案憑證,對出口保健食品進行監督、抽檢,發放通關證明。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通關證明放行。

第二十五條 保健食品及其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輔料、包裝材料、檢驗規范和方法等保健食品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審定的進口保健食品產品企業標準通報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作為出入境檢驗檢疫的依據。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國家有關規定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進行生產,生產記錄應當完整準確。

第二十六條 保健食品生產者應當對其產品標簽、說明書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其標簽、說明書內容應當與批準的內容一致。

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應當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第二十七條 《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和《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生產或者經營保健食品的,持證企業應當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向原發證部門申請換發《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或者《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二十八條 保健食品廣告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并發給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未取得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的,不得。

保健食品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第二十九條 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的申請人應當是具有合法資格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保健食品經營者作為申請人的,應當征得保健食品生產者的同意。

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查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應當建立實施監督檢查的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制定保健食品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并按照年度計劃組織開展工作。

第三十一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市后的保健食品組織實施安全性監測和評價,并及時通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保健食品安全性監測可以采取主動監測和安全性事件報告等方式。

第三十二條 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衛生機構發現可能與食用保健食品有關的安全性事件時,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的規定報告。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保健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保健食品安全性監測與評價結果,可以采取責令召回,暫停生產、銷售等措施,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四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和《保健食品良好經營規范》,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跟蹤檢查,并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對生產經營的保健食品進行抽樣檢驗;

(三)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批生產記錄、檢驗報告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責令停止生產經營并召回不符合保健食品標準的產品;

(五)查封、扣押假冒及有證據證明不符合保健食品標準的產品,違法使用的保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

(六)查封違法從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的場所。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強制措施:

(一)假冒保健食品產品注冊證的;

(二)保健食品不符合標準規定的或其中擅自添加其他成分的;

(三)保健食品產品名稱、標簽、說明書內容與批準的內容不符,或者違反本條例相關規定的;

(四)標簽、說明書或銷售宣傳材料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

(五)其他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

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自采取行政強制措施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需要檢驗的,應當自檢驗報告書發出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解除行政強制措施。

第三十六條 除取得產品注冊證的保健食品外,其他食品不得聲稱保健功能或者以保健食品名義進行宣傳、銷售。

未取得保健食品產品注冊證的食品宣稱功能的,假冒保健食品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第三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時,可以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抽取樣品和索取有關資料,有關單位、人員應當配合。

被抽檢單位沒有正當理由,拒絕抽查檢驗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被抽檢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暫停該單位拒絕抽檢的保健食品上市銷售。

第三十八條 對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保健食品,在保健食品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檢驗方法和檢驗項目不能檢驗時,保健食品檢驗機構可以補充檢驗方法和檢驗項目進行檢驗;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后,使用補充檢驗方法和檢驗項目所得出的檢驗結果,可以作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進出口檢驗檢疫部門判定的依據。

對可能添加藥物成分的保健食品,可以采用藥品補充檢驗方法進行檢驗。

第三十九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保健食品質量抽查檢驗情況,保健食品抽驗結果。

第四十條 保健食品檢驗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遵循科學、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健食品檢驗機構及其人員對被檢驗單位的技術資料負有保密義務,并不得從事或者參與同檢驗有關的保健食品的研制、生產、經營等活動。

第四十一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保健食品進行監督抽樣時,所抽取的樣品應當購買,不得收取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所需費用由同級財政列支。

第四十二條 當事人對保健食品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有異議,應當在接到檢驗結果10日內申請復驗,向負責復驗的保健食品監督檢驗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和原保健食品監督檢驗報告書。

復驗的樣品從原保健食品檢驗機構留樣中抽取。

當事人應當向復驗機構預先支付保健食品復驗檢驗費用。復驗結論與原檢驗結論不一致的,復驗檢驗費用由原保健食品監督檢驗機構承擔。

第四十三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保健食品的廣告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行為依法處理。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已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情況進行檢查。對違法保健食品廣告情節嚴重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公告。

第四十四條 違法的保健食品廣告任意擴大產品適宜人群、夸大產品功效、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暫停該產品在違法廣告地的銷售,責令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的企業在當地相應的媒體更正啟事。違法廣告更正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方可恢復其銷售。

第四十五條 發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的,事故發生單位和接收病人進行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置。

第四十六條 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咨詢、投訴、舉報,應及時進行核實、處理、答復;屬于食品安全事故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進行處置。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生產經營假冒注冊許可保健食品的;

(二)未經許可從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

(三)未經許可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產保健食品的。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經營超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的;

(二)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備案的企業標準的保健食品的;

(三)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

(四)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召回或停止生產經營,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生產經營的。

第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保健食品未按照取得產品許可時批準的原料、配方、標準、生產工藝組織生產的;

(二)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藥物成分的;

(三)保健食品名稱、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例有關規定的。

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生產經營企業未建立、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等相關制度的;

(二)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或銷售宣傳材料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

第五十一條 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和《保健食品良好經營規范》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限期整改,暫停生產經營,直至吊銷《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或者《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保健食品廣告的,非保健食品廣告含有涉及保健食品宣傳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篡改經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內容的,由發給廣告批準文號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撤銷該品種的廣告批準文號,一年內不受理該企業的保健食品廣告審批申請,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檢驗機構在進行試驗和檢驗過程中出現差錯事故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撤銷其保健食品檢驗資格。

檢驗機構出具虛假試驗或者檢驗報告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五十五條 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樣品申請保健食品注冊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冊,一年內不得申請保健食品注冊。

第五十六條 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保健食品產品注冊證的,撤銷該品種保健食品注冊證,五年內不受理該申請人的保健食品注冊申請。

第五十七條 保健食品生產者對其產品可能存在的安全患,未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吊銷《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關監督管理部門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六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相應的技術審評和技術評價機構。

第六十一條 承擔保健食品注冊試驗、檢驗工作的檢驗機構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取得資質認定,并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相關要求。

保健食品注冊和實施保健食品注冊檢驗,可以收取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同級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保健食品監督檢查所需的檢驗工作由依法確定或認可的保健食品檢驗機構承擔。

第六十二條 本條例所稱假冒保健食品,是指冒用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標志的產品。

第六十三條 對保健食品的其他管理事項,本條例未作規定的,適用《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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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勞動價值論有關的一個敏感的問題就是剝削問題。在新的社會經濟形態和歷史條件下,如何認識剝削現象?筆者相就兩個問題聯系起來談一談自己的看法,向大家請教。我的結論是,在勞動者權益日益得到保護和知識經濟條件下,剝削不僅難以發生,而且無意義性增強,剩余是對創造性勞動成果的計量。因此,新的價值論是:重復勞動創造價值,創造性勞動創造剩余。

一、剝削的經典含義

眾所周知,剝削是無償占有他人勞動成果的一種關系。這種占有既可以是采取直接的形式,即通過對勞動者本身的占有或半占有進而無償占有其勞動成果,如前資本主義就以這種形式為主;也有間接的占有形式,既勞動者形式上是完全自由的,通過勞動力的買賣進而支配勞動力以無償占有勞動者的勞動成果。這是一種純粹的剝削,是資本主義的剝削形式,這種剝削掩蓋在等價交換的平等的關系下。

在研究剝削問題是,除了要搞明確上述概念之外,還應該把握下面的一些關系。

第一,不要將剝削這種性質的社會關系與剝削在歷史和現實的生產力及社會發展中所起的作用相混淆。現在有很多人因為“剝削有功”而否認剝削的存在性是錯誤的。這也包括剝削所得并未用于個人或家庭消費而是用于投資擴大再生產這種情況。

第二,離開勞動價值論就無法講清剝削。有的人認為,資本等非勞動要素也應該得到報酬,因此,資本獲得一定利潤是合理的,它不能叫剝削。這種觀點也是錯誤的。還有的人甚至認為非勞動要素也創造價值,就更荒謬了。因為,這樣一來,我們就無法定義剝削這種特殊性質的社會生產關系了。這種觀點實際上是混淆了價值的創造與使用價值的創造(非勞動要素可以創造使用價值,但不能創造價值)。

第三,不要簡單地將剝削和分配方式聯系起來。社會產品如何分配是由生產方式決定的,而不是由是否要消滅剝削來決定,因此,雖說非生產要素參與分配往往就包含著剝削,但并不能因此就取消其他生產要素參與分配。

第四,作為勞動者和作為剝削者的身份要分開來看。許多人認為,私營企業主大多參加勞動,而且勞動強度大,特別是在資本的原始積累階段,并據此認為不存在剝削。這也是似是而非的。其實,這一點馬克思也早就提到過,資本家管理企業,這是一種勞動,他作為這樣一種勞動者,也是應該得到報酬的,但是,這并不否定他利用資本的權力無償占有他人勞動成果的關系,不能否認他作為資本家是剝削者的關系和性質。

二、打工者的故事

經濟學喜歡通過講故事來說明問題和規律。為了便于分析,我也先編一個典型故事(它實際上也存在),即“打工者的故事”:阿明一家三口,靠耕種2畝地和其他副業艱難地維持著一家生活。平時就算是累死累活,得到的收入每月算地來也不到500元。隨著大農業的發展,農產品價格還有下降趨,更增加了阿明的危機感。于是阿明將2畝地交給了家人,自己到大城市打工去了。他在一家私企找到了一份工作,阿明同樣是拼命干活,每月能掙到800元,他省吃儉用,除了每月的開銷500元之外,還能往家寄300元。這樣一來,阿明的一家的生活也就寬松多了。

問題:在這個故事中,阿明在家里和在工廠里打工付出的是一樣多的,但打工卻多收入300元,能認為阿明受到了老板的剝削嗎?

有很多人說,沒有剝削。甚至還有人對這類打工者進行問卷調查。結果是,有很大比例的打工者認為沒有受剝削,特別是那些收入較高的打工者;還有一部分答“說不清”;其他人則說“無所謂”。

但我認為,問題并不是這么簡單。因為,我們很難保證種地和做工是同樣的付出。例如,農業勞動比較自由散漫,而做工紀律要求嚴格得多;種地可以在各種工作的變換中得到一定的休閑,而做工的連續性強,緊張得多。

我們還應看到,大多私企生產技術和設備比較落后,廠房簡陋,勞動條件差,常常在毫無保護的情況下讓工人在危險的工作環境下勞動,或者長期與有毒害的物質接觸,使工人的身體健康受到損害。這些打工者常常一天勞動10至12個小時以上。與國有企業的職工相比,他們除了領取一些工資之外,常常享受不到任何福利,也沒有勞動保險和養老保險。除此之外,他們還承擔著隨時被開除的風險,忍受著被歧視的眼光,他們的生活條件和環境也常常是惡劣得讓人難以置信……實際上,這些私企靠了就是這種廉價的勞動力和對勞動力的掠奪式使用的條件下才能獲得利潤。因此,這里發生的正好是資本原始積累中典型的、超額的剝削。

上述情形的剝削之所以發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勞動力供過于求,勞方沒有工會的組織力量與之取得適當的平衡,法制的不完善及其有關部門實際管理力度的不足等等。

三、對勞動者集體力量的無償占有

在上面的打工者的故事中,我們假定勞動力的供求平衡,勞動者建立有力量足夠強大的工會組織(如與雇傭方進行集體談判),而國家有關保護勞動者的法律也很完善,有關部門的監管也很有效,那么,是不是剝削就不存在了呢?也就是說,在勞動條件、強度和時間完全相當的情況下,農民自己種地比打工得到的收入多,打工者是不是還受到剝削呢?在這種情況下,應該說沒有理由認為打工仍然受到了剝削。但事實上并非如此。關于這一點,馬克思早在《資本論》中就作了明確的分析。馬克思認為,農民自己種地,是作為單個的勞動力而發揮作用;而當他替別人打工是,他就與其他工人有了相互分工與協作,在這里形成了一種擴大了的集體的或集合的勞動力量,他的勞動力就不是單獨地而是作為集體力量的一分子而發揮作用。實際上,資本家正是因為利用這種分工協作中的集體力量才獲得了更大的生產效率,超過了個體勞動者,打敗了個體勞動者,獲得了利潤。在這種情況下,打工者作為單個勞動力可能是完全得到了報酬的,即雇傭者為打工者的單個勞動力付了報酬(工資),但打工者作為集體力量的一分子卻未得到報酬。這就是說,剝削的對象主要已不是單個的勞動者,而是勞動者集體,剝削表現為不給勞動者的集體力量付酬。

四、創業者的故事

為了進一步分析剝削問題,我再講一個故事:A和B各雇了20個工人辦了兩座同樣的小工廠。當初,他們都采用了同樣的技術和設備,位置也相似,工人的水平也相當,給工人的工資也同樣多。一開始,他們生產的產品市場還很大,產品也很好銷,所以,他們都能獲得不錯的收益,而且就這樣維持著他們各自的生產經營。但后來,競爭者越來越多,他們的銷售量和利潤也越來越下降,終于有一天,他們基本上都只能維持簡單的生產而沒有什么剩余利潤了。這時,A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他投資改進了生產工藝,并采用新的管理方式,加強市場營銷。因此,A又開始能獲得利潤了,并且不斷增加。而B基本上一切照舊,沒有大的改進,仍然只能維持簡單的生產,賺不到什么錢。

這個故事說明什么呢?

首先,它表明,在市場競爭充分的情況下,資本家甚至連勞動者的集體力量也不能占有了。如果再加上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得到較好保護的條件下,情況就更是如此。

其次,要獲得利潤,要有剩余,必須進行創新。創新本來不存在所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問題,因而沒有價值,而企業剩余正好提供了計量創造性勞動的方法。

上述情況在現代社會日益具有普遍性。所以,我們很容易得到一個簡單的但也是極為重要的結論,即知識經濟時代的新價值論:重復勞動創造價值,創造性勞動創造剩余。

故事中的B,只是重復地進行著他們自己熟悉的生產勞動和管理,因此,沒有剩余;而A能夠進行創新,投入了創造性勞動,因此能獲得剩余。在知識經濟發展的條件下,重復勞動和創造性勞動的區分具有重要意義,它使創造價值與創造剩余發生了分離。在這里,剩余不再表現為多余的價值,而直接表現為剩余。

五、利潤主要反映創造性勞動的成果

從上面的分析看,在現代生產條件下,剩余或利潤實際上主要是創造性勞動者創造的,如果把利潤更多地分給創新者,則能夠激勵創新,從而創造出更多的利潤。

不過,創新者可以是管理者,也可以是普通的職員、工人,還可以是資本家,當然,也可能是他們相互合作共同完成的。在后一種情況下,利潤則應該在他們之間進行分配。但是,一般情況下,資本所有者最有條件成為主要的創新者,當然,這里的所有者并不是那種純粹的食利者,而是實際的決策者。這就是說,作為決策者的資本所有者,是主要的創造者,既承擔著創新失敗的風險,也占有創新成功的利潤,這種情況已不是剝削。

現代社會,創造性勞動日益重要,生產方式的特點已不再是簡單的生產社會化,而是生產的智力化、創新化,由此決定的分配方式就是:重復勞動者得到契約所規定的固定報酬(工資),而創造性勞動者得到不確定性的剩余(利潤)。這種分配方式形成的一個主要標志就是知識產權的確立和日益發達。應該說明的是,一般的或常規的管理者也不是創造性勞動者,而是重復勞動者,企業的創造性勞動者主要是技術人員、高層經理人員以及作為決策者的資本所有者。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在現代社會,純粹的剝削實際上大多固定在有限的范圍之內(利息、地租等),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如前所述),利潤已越來越不反映剝削關系,而是反映創造性勞動的成果,資本所有者常常作為主要的創造者,從而獲得這種利潤,知識產權則是創新者占有利潤的表現形式。這樣,剝削關系在現代社會中已日益淡化。

六、資本的窘境

我再講一個資本的故事:X看到市場上某產品很暢銷,并且前景也很好,于是決定投資生產。他建造廠房,購進專用的設備,仿制出該產品出售,利潤很不錯。可是,該產品原來是Y的專利產品,X因此被Y推上被告席,法院以X侵權判其賠償巨款,X宣告破產。

這樣的故事會在現代社會中會經常發生,我稱之為“勞動打敗資本”,或者說,勞動,主要是創造性勞動,正使資本陷入困境之中。如果我們不想成為這樣的故事中的被告話,資本就得向勞動屈服,先去購買專利,然后才能投資生產。否則,說不定那一天你就成為被告,因為生產者可能不知不覺中就侵犯了人家的專利。所以,有人說“購買專利就是購買保險”。相反,如果你沒有多少資本,而只有勞動卻想戰勝資本的話,有了什么好的想法,你就要把它設計出來,并去申請注冊專利,它有一天可能成為一筆驚人的財富。

本來,當利潤越來越決定于創造性勞動成果的時時候,剝削自然也就主要表現為對創造性勞動成果的無償占有。在傳統社會里,包括在資本主義早期,這種情況是偶然發生的,是生產中的附帶因素吸收到資本當中而被無償占有的;現代知識經濟條件下,創新變成了常規,變成了經常發生的事情,對創造性勞動成果的占有對資本來說已具有決定性的意義。這就是說,一方面是傳統的剝削越來越失去重要意義,越來越受到限制和弱化,另一方面又產生了對創造性勞動的無償占有這種新的剝削形式,并且不斷強化。或者簡單地說,剝削并未真正消除,而只是改變了形式。

但是,當創造性勞動成果以專利的形式受到保護,并從屬于它的創新者的時候,對創造性勞動成果的無償占有就很難進行,這就像“資本的故事”中的情況那樣。實際上,即使是資本將創造性勞動力購買回來,以“職務發明”的形式以很低的代價占有創造性勞動成果,一般來說是沒有效率的。這主要是因為創造性勞動無法計量,也無法監督,如果創造者覺得不公平(與成果估計產生的效益相比相差太大),他會將真實的情況隱藏起來,只將一些小的成果貢獻出來,將大的成果留待離開公司以后,或者干脆偷偷地賣給其他公司,等等。這正是為什么要讓主要的創新者持有公司大量產權或股份的原因。

當然,還有許多其他因素或機制也都在削弱資本的權力和剝削的可能性。如人們越來越富裕,資本越來越充盈的時候,資本的競爭會越來越激烈,這會使資本的地位下降。固定資產的專用性,使得投資下去以后就很難改變用途,或者改變用途會大大貶值,這也削弱了資本的靈活性。在公司制度中,資本可以進進出出,但只是換手,而不能抽走,它們常常只是獲得一個相當穩定的平均收益,企業則獲得了獨立的生命,實物資產,特別是品牌等無形資產,離開企業生產經營者長期磨合凝聚形成的集體力量很可能就一文不值,所以,資本得遷就勞動者、企業創造者,這就是著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

七、富裕社會中剝削的無意義性

從上面的分析來看,剝削由對一般性勞動成果的無償占有轉向主要是對創造性勞動成果的無償占有,但隨著社會制度的日益完善,對勞動者和對適應產權的保護,這種剝削的可能性也是越來越小。下面我還要進一步分析,對創造性勞動成果占有的無意義性也在增強。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有我國首富之稱的著名的民營企業家,希望集團的董事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了下面一些話:

希望集團現有幾十億元的資產,你認為我用得了嗎?你看我穿的襯衫多少錢?400元我買了11件。我想說的是這樣的生活對我來說已經足夠了。至于說傳給后人,我們的祖先早就說過:富不過三代,你給他們那么多錢有什么用?那樣反而會害他們,讓他們不思進取。

我覺得財富帶來了責任感、價值感、成就感。通過艱苦奮斗,我們積累了大量的財富,同時樹立了很高的信譽,取得了社會地位;帶來了無限的發展空間。剛開始我們的追求很簡單,就是要改變貧窮的生活狀況。但是對于今天的我個人來說,財富本身已經不重要了,用財富去改變周圍的環境,尤其改變其他人的生存狀況,讓朋友和企業員工的自身價值得到體現,讓他們不斷成長,這是我今后最大的追求。

財富是促進企業發展的必要資源。對現在的我來說,它是社會財產,盡管在法律上它現在歸在我的名下,但長遠看來,它并不屬于我一個人。它是我們所有員工創造出來的,它將被用來繼續增加社會財富,用來培養更多的人。當然現在我對這筆財富擁有支配權。我也珍惜這樣的權利,這是因為我認為由財富創造者來支配財富對于整個社會來講更有效率。如果現在把它分散了,它就無法發揮更大的效能。

他的想法實際上代表了很多明智的富翁的一種觀念。當人貧窮的時候,確實太關心物質的占有和剝削之類的問題,但當足夠富有之后,他們會覺得真正的收獲倒不是已經獲得的巨額財富本身,而是自己在這個奮斗過程中的自身的發展。如果自己真的再將這些財富消耗于個人目的,其途徑必然是吃喝膘賭違法犯罪,就會成為一個惡人。是否應該將這筆財富都留給后人,這取決于后代是否能成為一個創新者,如果真能,他會覺得沒有必要,而留給他的時候,他也會讓這些財富繼續為社會服務;如果不能,他會保不住,反而害了他。這就是說,無論何種情況,都沒有必要將巨額財富留給后人。

篇8

第一條為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進一步搞好國有企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發展和壯大國有經濟,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金融機構中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企業國有資產,是指國家對企業各種形式的投資和投資所形成的權益,以及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權益。

第四條企業國有資產屬于國家所有。國家實行由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第五條國務院代表國家對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大型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參股企業,重要基礎設施和重要自然資源等領域的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參股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國務院確定、公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對由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以外的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參股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其中,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參股企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公布,并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其他由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參股企業,由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人民政府確定、公布,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以下統稱所出資企業。

第六條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人民政府,分別設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企業國有資產較少的設區的市、自治州,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不單獨設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堅持政府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與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分開,堅持政企分開,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不行使政府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政府其他機構、部門不履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

第八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嚴格執行法律、行政法規。

第九條發生戰爭、嚴重自然災害或者其他重大、緊急情況時,國家可以依法統一調用、處置企業國有資產。

第十條所出資企業及其投資設立的企業,享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經營自。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支持企業依法自主經營,除履行出資人職責以外,不得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所出資企業應當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對其經營管理的企業國有資產承擔保值增值責任。

所出資企業應當接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不得損害企業國有資產所有者和其他出資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第十二條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監督管理企業國有資產的直屬特設機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代表本級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監督管理企業國有資產的直屬特設機構。

上級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下級政府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十三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是: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對所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

(二)指導推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改革和重組;

(三)依照規定向所出資企業派出監事會;

(四)依照法定程序對所出資企業的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對其進行獎懲;

(五)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

(六)履行出資人的其他職責和承辦本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除前款規定職責外,可以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主要義務是:

(一)推進國有資產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調整;

(二)保持和提高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領域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和競爭力,提高國有經濟的整體素質;

(三)探索有效的企業國有資產經營體制和方式,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促進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

(四)指導和促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管理現代化;

(五)尊重、維護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經營自,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管理,增強企業競爭力;

(六)指導和協調解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改革與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

第十五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向本級政府報告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和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章企業負責人管理

第十六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負責人的選用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

第十七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有關規定,任免或者建議任免所出資企業的企業負責人:

(一)任免國有獨資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及其他企業負責人;

(二)任免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并向其提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等的任免建議;

(三)依照公司章程,提出向國有控股的公司派出的董事、監事人選,推薦國有控股的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和監事會主席人選,并向其提出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人選的建議;

(四)依照公司章程,提出向國有參股的公司派出的董事、監事人選。

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人民政府,對所出資企業的企業負責人的任免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建立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與其任命的企業負責人簽訂業績合同,根據業績合同對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九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確定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企業負責人的薪酬;依據考核結果,決定其向所出資企業派出的企業負責人的獎懲。

第四章企業重大事項管理

第二十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指導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審核批準其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重組、股份制改造方案和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公司的章程。

第二十一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定程序決定其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分立、合并、破產、解散、增減資本、發行公司債券等重大事項。其中,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分立、合并、破產、解散的,應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定程序審核、決定國防科技工業領域其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有關重大事項時,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派出股東代表、董事,參加國有控股的公司、國有參股的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

國有控股的公司、國有參股的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決定公司的分立、合并、破產、解散、增減資本、發行公司債券、任免企業負責人等重大事項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派出的股東代表、董事,應當按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指示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派出的股東代表、董事,應當將其履行職責的有關情況及時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第二十三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其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股權轉讓。其中,轉讓全部國有股權或者轉讓部分國有股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四條所出資企業投資設立的重要子企業的重大事項,需由所出資企業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準。

第二十五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協調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兼并破產工作,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下崗職工安置等工作。

第二十六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擬訂所出資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調控所出資企業工資分配的總體水平。

第二十七條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經國務院批準,可以作為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控股公司,享有公司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權利;可以作為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享有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所出資企業中具備條件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進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

被授權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對其全資、控股、參股企業中國家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依法進行經營、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九條被授權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應當建立和完善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并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責任。

第五章企業國有資產管理

第三十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監管、清產核資、資產統計、綜合評價等基礎管理工作。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協調其所出資企業之間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糾紛。

第三十一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建立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制度,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

第三十二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其所出資企業的企業國有資產收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對其所出資企業的重大投融資規劃、發展戰略和規劃,依照國家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履行出資人職責。

第三十三條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重大資產處置,需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企業國有資產監督

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國務院向其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派出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職權、行為規范等,依照《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的規定執行。

地方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向其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派出監事會,參照《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所出資企業財務進行監督,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第三十六條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應當加強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審計、企業法律顧問和職工民主監督等制度。

第三十七條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告財務狀況、生產經營狀況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不按規定任免或者建議任免所出資企業的企業負責人,或者違法干預所出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侵犯其合法權益,造成企業國有資產損失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未按照規定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告財務狀況、生產經營狀況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的,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篇9

【關鍵詞】建筑工程;管理過程;約束條件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建筑行業也不斷的發展起來,營造了良好的生活環境、帶給人們便利的同時也推進了國民經濟的增長,但是對于建筑工程的管理,我國目前還沒有十分明確、規范的管理辦法。這也是導致了建筑工程中大量的人員管理不到位,出現了建筑安全質量不達標的安全隱患。所以對建筑工程中管理的約束條件要十分明確并理解,這樣才能在管理過程中不至于出現問題。

1 建筑工程管理約束條件的概念

建筑工程管理就是要通過科學的方法,在規定的時間、范圍、成本中配合好相應的建筑行為,并保證完成相應的建筑工程要求。而建筑工程管理是具有一定的約束條件的,在約束條件下,做好建筑工程的管理。而建筑工程管理的約束條件主要分為以下幾點:

(1)工程范圍約束條件。工程的范圍約束條件主要是由于在建筑工程的項目過程中,往往因為過于重視技術目標而忽略了建筑本身的獲得利潤的目標。所以在建設工程中,工程范圍約束條件需要保證與時間和成本不沖突的前提下進行不斷的調整。

(2)工程成本約束條件。工程成本低的約束條件顧名思義就是指建筑工程從開始到完工所需要的所有費用。在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中,所有的投資人都希望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少的成本來完成最大范圍的建筑工程,但是這三者的約束條件是互相制約的,也就是要達到三者的平衡,例如在最短時間內完成項目,但是在成本上就會超出預算,而要想加大建筑范圍,那么就需要延長時間或者增加成本,所以,在項目進行中,需要相關人員做好預算,并對其進行及時的調整,對各方面都要做出最科學合理的分配方式,在質量達標的基礎上最大程度的滿足所有投資人的利益。

(3)工程時間約束條件。工程時間約束條件就是對建筑工程的所需時間做出確定,在相應的項目和施工順序進行合理安排,爭取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項目。但是工程施工過程中避免不了出現一定的變化,所以施工的時間還會有相應的變動。在時間變動的同時,還要對成本及施工范圍做出一定的研究,時刻記錄工程的進展,在相對穩定的時間內完成建筑工程項目。

2 建筑工程管理過程中的問題

2.1 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完善

我國目前針對建筑工程施工出臺了相應的《建筑工程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法》兩大法律體系,但是在建筑工程的實際施工過程中,并沒有完全履行相關的法律法規,而面對一些違反法律的施工方式,在法律方面并沒有及時制止,主要也是由于沒有完善的監督機構進行監督,導致,并未完全依照法律執行。另外,針對大部分的施工人員都是一些農民工,他們的法律意識薄弱,在這一大方面上,就會出現很大的紕漏,這也導致了不明就里的施工人員按照開發商的意愿進行施工,出現一系列的安全隱患,對公民的財產生命安全都構成了極大的威脅。

2.2 建筑工程缺乏正確的管理方式

一個大規模的建筑工程從施工到完工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對于有思想的人是十分需要有一個正確的管理方式的,在部分建筑施工的過程中,正是忽視了對人的管理,導致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嚴重的甚至會影響工程進度,甚至出現安全隱患。正是因為人的行為不但受到生理和心理的支配,而且在不同的環境下,人們所表現的行為都不相同,而要想讓形形的人員聽從指揮,就一定要在管理方式上多多加強。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各種各樣的安全隱患,例如有的人擅離職守,忽視安全作業的要求,對一些施工機器進行違規操作,這些都會帶來極大的危險。尤其是一些底層的農民工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相對缺乏,所以更加容易出現問題。不僅是工程建筑容易出現隱患,甚至是工作人員的安全也不能得到保證。而對于領導、指揮這一層的人員,更是有很多不負責任,對工程施工不管不顧的人。而這些現象之所以出現,還都是由于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缺乏了對人員的管理,或者是管理的方式不正確。

2.3 建筑工程缺乏安全管理意識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中存在大量的事故隱患以及重大危險源,這些危險源不是說一定會發生,但是也不能完全排除其發生的可能,可是在施工過程中,很多施工者對其采取了視而不見的態度,抱著僥幸心理,認為重大危險源不一定會發生,并未對其作出相應的舉措,并對其進行重點監控和排查。但是一旦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一點小紕漏就會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甚至威脅到工作人員的自身安全。也就說沒有對所有的危險點源進行監控和排查很可能釀成大禍。

2.4 建筑工程缺乏科學水平

雖然隨著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我國的建筑行業的發展也是突飛猛進,但是在建筑工程施工方面,相比較發達國家,我們的科學技術水平還是比較落后的。無論是建筑工程的違規行為的監督,還是對其質量隱患的整改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并沒有將科學技術與建筑工程的監管完美的結合。這也是我們需要改進的地方。

3 建筑工程管理過程的措施

3.1 加強法律法規建設

建筑工程行業在施工過程中會存在很多的違法違規的行為,所以法律法規的完善是管理和監督建筑工程質量的重要方式,對于一些違反國家相關法律的建筑行業,應給予相應的懲治。而目前我國比較欠缺的就是對建筑行業的監管力度,在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中,就是需要有關部門的大力監督,防止出現違法違規的行為,因為監管力度不夠,很多施工企業會在相關部門不了解的情況下我行我素。而要想完善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規,就要依法建立建筑工程施工的監管機構,質量管理機構,并且還要對施工人員徹底落實法律保障,對其人身安全負責。最主要的還是要對現如今的建筑工程發展現狀做出相應的符合國情的以法律為基礎的規劃措施。

3.2 完善建筑工程管理方式

在建筑工程管理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證“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待每一名施工人員都要予以尊重和重視,尤其是對其生命安全更要加以重視,有些施工企業為了趕進度,不顧及施工人員的身體情況,強行加班加點工作,最后導致工人疲勞過度,出現施工故障的事故比比皆是。其實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而且如果每個施工企業能夠給予施工人員相應的報酬和尊重,那么每一位施工人員都會將自己的分內工作做到最好。所以,這就需要在強化安全宣傳教育的同時,給予施工人員相應的情感鼓勵。這樣就會有一個和諧的施工團隊,那么建筑工程的施工就會輕松、安全的多。

3.3 加強監控排查危險點

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會存在危險點源,那么就需要施工企業對其存在的危險點源進行有效的監控和排查,這也是需要可靠的先進科學技術和職業的經驗豐富的人員進行有效監管。并作出相應的應對措施,一旦出現重大事故,可以最少的避免經濟和人員的損失。

3.4 將科學技術融入到建筑工程中

要想在建筑工程管理的約束條件下獲得更高的建筑質量,必須要依靠科學技術,將建筑施工技術不斷的發展下去,并跟隨時代的腳步,采用先進的施工方案,摒除落后的建筑技術,將先進的設備和方案運用到實踐中來,最小程度的減少事故,最大程度的提高建筑質量。

4 總結

建筑工程關系到每個公民的生活和安全,建筑工程施工后的質量直接影響了人們的生活,所以建筑工程管理更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必須要加強建筑工程管理,這樣才能在減少建筑事故的同時保證建筑的質量。

參考文獻:

[1]李銀媛.對建筑工程造價控制的探討[J].民營科技,2012(12).

[2]郭堯新.淺論施工各階段的安全管理[J].科技信息,2009(07).

篇10

一、經驗和體會

1、高度突出經營理念,城市建設大氣魄、大手筆。

近年來,市從實際情況出發,調整工作思路,緊緊圍繞建設“生態市、園林城”的發展目標,實施了以經營土地為重點的經營城市戰略,用大氣魄、大手筆構建城市。僅年和年兩年間,通過經營城市,政府收益就高達7.97億元,其中絕大部分是靠土地招標拍賣得來。通過對位于市區內的勞動湖進行綜合治理,使昔日的“臭水湖”變成了房地產開發建設的“黃金海岸”,增值近1億元。并對開發權采取競標方式,興建了一個生態型、智能化的居民小區,大大改善了人居環境和城市形象;過去,城市公益事業、公用事業一直由政府補貼,如今,道路、橋梁、廣場、戶外廣告權等有形或無形資產都成為了經營城市的重要內容。今年,通過對出租車經營權進行拍賣,為政府增收近億元;自來水公司改制后,每年承擔政府貸款300多萬元;東出口的百米大道冠名權出售給聯通公司,原市府路、新開路的冠名權出售給中環廣場冠名為中環路、中環南路;通過出讓廣告權引資160萬元將市區的公交站牌和候車長廊裝飾一新;通過土地出讓、資產置換、冠名權出售等方式,成功運作了一批城市重點建設項目。

拓寬改造了東出城口和南出城口道路,啟動了修建11年的博物館和停建5年的體育館,建設了聯通大道、中環廣場、大齊公路等一大批重點工程。并在昔日荒涼的嫩江邊上新建了面積7.8萬平方米、高20層的現代化黨政機關中心辦公大樓,不僅優化了資源配置,改善了辦公條件,而且帶動了沿江地帶土地的大幅度升值,使周邊地區形成了新的開發投資熱點,增強了政府的威信與凝聚力,為齊市的發展注入了新的生機與活力。

2、找準區位發展優勢,城市建設新思路、新理念。

地處山區的市山區是我區的友好區,地理位置較為偏僻,交通不太發達,但山區委、區政府轉變觀念,拓寬思路,創意新穎,充分利用依山傍水的地緣優勢本文來自轉載請保留此標記。和自然資源優勢,特別是麥飯石花崗巖資源,找準了區位發展方向,提出了“建設山水城市,打造石文化”的發展思路,“靠山吃山”,將自己的優勢發揮的淋漓盡致,把古老文化運用于發展之中,從小處著手,把小事做大,推進城市建設及改造招商項目,建設了重山園,修建了生態廣場,發掘了大臥佛。并采取“走出去,引進來”的方式,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大力宣傳推介,廣交友好市、區,充分讓外界了解自己,關注自己,提升了山區的知名度,變不暢為順暢,吸引了更多的人流、物流和商流,將昔日封閉落后的小城建設的主題鮮明,生機盎然。

3、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城市建設高起點、高標準。

市地處東北腹地脈,從該市中心穿過,睿智的人民充分利用這一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特別是近幾年,把城市建設作為工作重點,加大融資力度,增加了對基礎設施的投入,在市區范圍內開展了以道路建設、住宅建設、小區綠化為主要內容的城市建設攻堅戰,城市功能日臻完善,城市面貌日新月異,水、電、氣、熱等基礎設施的供保能力不斷增強,建設了一批以世紀廣場、臨江廣場、松江中路等一批城市精品工程,體現了以自然景觀為背景,以造型別致的單體和群體建筑為點綴,以歷史發展為脈絡,創造融山光水色為一體的城市景觀和風格。按照以人為本、以綠為主、以精取勝,地、樹、花、草綜合造景,運用大寫意、小工筆,簡潔、亮麗、新穎、時尚的造景方法,經過堅持不懈的發展建設,松江西路、解放大路等街路花草樹木錯落有致,成為一道道綠色的風景線,特別是隨著清水綠帶工程的實施,沿江西岸在綠化建設上創精品、上檔次,成為讓人賞心悅目的景觀路,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綠地系統和鮮明的地方風格特色。

二、差距與不足

通過考察,雖然各地在城市建設方面真可謂“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但貫穿于其中的普遍經驗仍是大思路、大智慧帶來大發展。大家在考察過程中,邊學習,邊思考,邊討論,對照先進,自揭已短,深刻感到我區的發展還存在著以下需改進之處。

一是要重新認準區位優勢。我區地處大慶市門戶地帶,三永湖、董家泡、趙家南泡均在中心區內,并且與省級濕地自然保護區遙相呼應,雖然我們已經認識到自身的區位優勢,但沒有得到有效和充分發揮,沒有能在“水”字上大做文章。這是我們忽略的優勢之一。

二是要努力做大做強自己。找準優勢是思想和觀念問題,打造特色是水平和干勁問題。那么,做什么,怎么做,需要我們充分發揮全區二十萬人口和大企業集中的優勢,在城區相聯、市區相聯、泡澤相聯上下大功夫。這是我們忽略的優勢之二。

三是要加快經營城市步伐。近年來,我區在經營城市等方面雖然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和廣泛探索,尤其在老城區改造與城市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做了一些嘗試,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與先進地區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城市資源和無形資產等仍沒有得以充分利用。這是我們忽略的優勢之三。

三、借鑒和思考

這次考察,耳聞目睹三個城市在短短幾年的發展變化,令人感受頗深、耳目一新。通過學習、比較,借鑒先進地區的先進經驗,增加了我區今后發展新的思想壓力,同時也激活了全新動力。

1、借鑒山發展經驗,找準生態區位優勢。龍鳳區自然條件優越,地勢平坦,泡澤較多,植被茂盛,省級濕地自然保護區全國最大的城中濕地在龍鳳,是少有的生態屏障,也是大慶生態保護與建設的窗口,必將為大慶打造生態市景觀奠定良好的基礎,同時我區交通發達,地處哈大高速公路路口,而且國家中省直大企業在我區且比較集中,綠色生態農業有良好的基礎,因此我們必須登高遠望,從整體上體現生態立市、建設現代化生態城市這個核心,著力營造生態環境,發展生態經濟和生態文化。充分利用地域優勢,拓寬新思路,借助三永泡、圍繞、濕地自然保護區大做文章,高水平建設大慶濕地公園游客中心,打造生態旅游品牌。并要搞好旅游開發工作,大力建設工業游、農業游,重點突出生態游、濕地游,充分發揮區位優勢,用人流,帶商流,推動地方經濟發展。

2、借鑒發展經驗,拓展經營城市新理念。要運用市場行為和政府行為,加大對城市可經營資源的研究開發、整合利用和優化配置的力度。與齊市相比,我區的地理位置更為有利,資源升值空間較大,隨著城市建設的整體推進和環境的總體改善,各種城市資源必然大幅增值,只要經營好這些城市資源,就可以獲得大筆的回報資金,滿足城市建設的需要本文來自轉載請保留此標記。。將土地、道路等城市資產作為城市發展的資本,運用城市經營戰略,盤活城市資產,使土地升值,充分運用經營城市的手段大膽略、大氣魄進行大手筆建設。重點對龍鳳大街、鳳陽路、龍華路等主要街路兩側的站亭廣告權、公共建筑的冠名權進行拍賣、置換或拍租。開發建設好青龍山地區、公安分局周圍平房區,消除東風新村、萬寶小區、開發區與龍鳳區的明顯界限,在地域、經濟、文化上渾然溶為一體,努力構造區域一體化發展的新格局,真正把龍鳳區建設成東城區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