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市場論文范文

時間:2023-04-10 21:44:1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產險市場論文,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產險市場論文

篇1

1999年,設計保險兼業制度初始時,基本的指導思想是實行專屬,即一個兼業機構只能為一家保險公司業務,并照此執行。隨后頒布的《保險兼業管理暫行辦法》對這一制度進行了完善。實踐證明,當時雙方的合作是健康的、有序的,手續費這一合作關鍵內容也是在乎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的,當時的手續費標準一般很少有突破8%這一上限的。這一模式有效拓寬了業務發展渠道,使保險業在經歷了個人營銷機制引入的高速發展階段后又實現了一次歷史性飛躍。但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由于市場主體只有人保、國壽、平安、太保等少數幾家成立較早公司,在專屬的規定下,兼業機構的歸屬很快被瓜分殆盡,“各歸其主”。

2002年始,中國“人世”后,保險市場主體如雨后春筍般迅速在全國各地延伸、鋪設。由于兼業機構已各歸屬于成立較早公司,新設公司要求放開專屬規定,允許多家的呼聲日高。為體現國民待遇與公平原則,實行無歧視對待,發揮市場配置作用,各地陸續放開專屬這一限制性規定,允許兼業機構可以多家保險業務。應該說,這一改革體現了市場取向原則,讓雙方自由選擇,通過市場實現優勝劣汰、合理有效地配置資源,符合發展方向。但由于市場尚不成熟,雙方合作缺乏戰略性規劃,多數只是靠手續費的簡單維系,合作層次較淺,基礎不夠牢固,其穩定性和可持續性較差,業務質量也不容樂觀,有的甚至出現了誤導客戶等損害保險行業聲譽的問題。專屬改多家后,原有的平衡被打破,保險公司在擴張規模的壓力下,有的不計成本,不管質量,為兼業機構炒作保險公司提供了可能,保險人的主導地位喪失,無奈地接受著兼業單位不斷攀升的價碼。于是出現了兼業機構“不及時劃轉保費”、“坐支手續費”、“手續費不入賬”、“要求現金支付手續費”等諸多違規問題,要求保險公司管理兼業機構成為事實上的不可能。甚至個別兼業機構采取招標等方式,讓保險公司自相殘殺,從中漁利。多數保險公司除了支付不菲的手續費外,還要以聯誼、出資旅游、實物獎勵等多種方式來維系脆弱的關系和以躉繳費為主、不易持續增長的業務,許多保險公司感覺,兼業成為“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長此以往,不僅侵害了保險業的利益,更影響了公眾對保險行業的信心,危及到行業生存與發展的基礎,這一狀況必須徹底改變。

要改變這一狀況,單靠要求保險公司規范競爭、合理合法支付手續費是不夠的,實踐證明效果也是微弱的。根本有效的途徑之一是調整現行的關系政策,恢復兼業專屬業務,讓一家兼業機構只能為一家產險公司和一家壽險公司業務。只有這樣,合作的基礎才會牢固,合作雙方才會長遠謀劃而不急功近利,戰略合作而不淺嘗輒止。具體操作方式可以考慮,在限定時限內(如2個月),由保險公司與兼業機構通過市場自由選擇,并簽定協議,關系目錄報監管機構備案管理。協議有效期一年,一年后雙方可續簽,也可重新選擇關系對象簽定協議。之后,凡與無協議的單位發生業務往來的,不論是保險公司還是兼業機構即視為違規而予處罰。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被公司的主動權,實現《保險兼業管理暫行辦法》所提出的,保險公司加強對兼業機構的有效管理,杜絕業務的違規問題發生,降低保險業的經營成本,實現這一渠道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才能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實現穩定持久的戰略性合作。

二、統一全行業的車險條款費率,以控制價格下滑

車險是財產保險公司的主打險種,占有70%以上的結構比例,車險經營的好壞,關乎產險公司的生存與發展,關乎其償付能力的充足與否。同時,隨著汽車進入家庭步伐的加快,汽車消費群體的結構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過去是機關、企事業單位擁有的車輛占絕大多數,而現在更多的是私家車。車險成為與社會公眾關系最為密切的保險產品,關系眾多的社會公眾利益。因此,按照《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必須保證其充足的償付能力,最大限度地防范可能產生的風險,屬于嚴格監管的范疇。

實施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體現了市場取向原則,讓客戶通過市場甄別保險人,讓保險人以差別價格承保不同質量的客戶。改革的目的是要體現差異化,通過改革促進保險公司改進服務,打造晶牌;讓優質客戶少付費、多保障,而高風險的客戶要付出高成本,讓廣大保險消費者分享到這一改革成果。但實踐中,由于市場不成熟、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經營導向存在偏差等原因,出現了本不應發生的大量諸如“變更車輛使用性質承保”、“違規使用費率優惠系數”,繼續采取高返還、高退費、高手續費等手段進行不當競爭等問題,致使改革的結果與最初的設計發生了偏離,改革既未使消費者享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也并未給保險人帶來豐厚的回報。大量的利益讓中間商抽走,流失到保險行業以外。發展中介本是為了壯大保險業的實力(當然,中介也應得到適當的報酬而非暴利),而現在是“富了和尚窮了廟”,事與愿違。如果說執行統頒條款時,車險的競爭還多是集中在手續費層面的話,而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以后,其競爭則擴展至手續費與價格的雙重壓力。手續費的不斷攀高已令保險經營者苦不堪言,產品價格的持續走低更是雪上加霜,“一高一低”嚴重擠壓了保險公司的利潤,經營狀況令人憂慮。由此,我們還要重復那句簡單而又深刻的話語:中國的事情很復雜!改革的愿望是美好的,但美好的愿望畢竟不是現實。改革實踐中需要不斷進行調整與修正,才能確保改革不會偏離預定的軌道。

既然車險關乎社會公眾利益,就不能等同于一般保險產品,否則,國家就不會頒布《機動車輛交通責任事故強制保險條例》,就不會對“交強險”搞法定。“交強險”已經實施,這是恢復車險執行統一條款費率的絕佳時機。對車險價格進行嚴格管制,只要費率精算合理、定價適當,不僅有利于增強保險業抗風險能力,而且有利于真正降低投保人的負擔,而不致利益流失到行業以外。特別是在治理商業賄賂的形勢下,可以理直氣壯地以打擊商業賄賂為由,恢復統頒條款。

當然,不僅是車險,企財險、貨運險、建工險、安工險、責任險等等的價格也已低至驚人程度。如企財險的費率,過去以千分計,現在卻是萬分之幾,風險保額在以30%-40%的速度增長,而保費收入卻在下滑,風險的積聚不可小視,控制非車險價格的下跌也是勢在必行、刻不容緩。當然,我們也高興地看到,保監會已了有關規范非車險市場經營行為的有關制度,明確了財產保險危險單位劃分方法,對非理性低價競爭行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地鐵、水電工程和高速公路等大型商業險費率開始上升,體現了監管機構的審時度勢,總攬全局。

只要盡快調整關系與執行統頒條款,就可以有效遏制手續費走高與價格下滑所產生的風險,讓產險業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

當然,對過去放開展業區域的政策進行反思,按照行政區劃進行經營,避免擾亂市場秩序;以及控制保險機構設立及延伸步伐,以應對目前行業人才匱乏與無序流動問題也是必要的。

篇2

本文僅就那些由于市場主體規范經營意識不強,現行監管不夠完善而產生并可能制約我國產險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幾個問題作一些分析。

一、我國產險市場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產險市場的現狀

1997年,我國保險業保費總收入為1080.97億元,產險收入首次低于壽險收入,產壽險占總保費收入的比重分別為44.47%和55.53%,而在1990年末,產險業務為壽險的4倍左右。而且,1997年產險比例的下降幅度是這兩年中最大的一次。同年,上海市保費總收入為87億元,產、壽險在總保費中分別占32.2%和67.8%,產險所占比重的下降速度更是大得驚人。可見,在短短幾年中,產壽險比例結構已發生了質的變化。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國保險市場上產險業務的發展已進入了一個相對緩慢的時期。這一現象的出現,既是我國保險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又是我國產險市場發展過程中積淀的種種問題合力作用的必然結果。這些問題許多是由市場主體規范經營意識不強、現行監管體系不夠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只有正視這些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我國產險業才能重鑄輝煌。

(二)我國產險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1.市場無序競爭加劇,產險費率已到達危險的“臨界線”。

近年來,我國國民經濟每年以8%左右的速度遞增。應該說,這樣的經濟環境更適合我國產險業的穩健經營和健康發展。但是,有的市場主體沒有認識和抓住這一有利于自身長遠發展的良機,積極主動調整經營指導思想和業務結構,而只是看到在市場開拓難度加大的情況下,市場競爭主體越來越多,擔心有限的保源會被不斷增多的保險主體所分割,每家分得的“蛋糕”會越來越小。于是,為了維持或擴大自身的市場份額,市場主體間的競爭愈演愈烈,在一定范圍內,競爭已到了無序化的程序。市場無序競爭是目前影響我國產險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最大和最主要的問題。

當前,我國產險市場無序競爭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但不外乎價格競爭和非價格競爭。所謂價格競爭,就是采用高手續費、低費率和提前支付高額無賠款退費等手段在同業中爭攬業務的不正當做法;而非價格競爭則是在產險經營中滲透包括行政干預在內的外來力量,并力圖通過行使行政權力等來促使客戶投保。顯然,這些不正當競爭都是對市場正當競爭的扭曲,最終會影響產險業的整體利益和保戶權益的維護。近年來,許多產險公司將機動車輛保險和企業財產保險作為主攻的效益險種。于是,各家產險公司間的不正當競爭在這兩個險種的業務發展中表現得尤為突出。有的產險公司為了拉攏客戶,不但采取降低費率和濫支手續費、無賠款退費等違規、違法的競爭手段,而且還不顧自身的風險,以向企業發放巨額貸款、幫企業擔保融資等為誘餌攬保,甚至還和保戶串通一氣,或制造假賠案,或人為擴大損失程度,公然騙取保險賠款。產險公司自身業務經營指導思想的偏差和破壞性競爭引發了產險經營中費率低、費用高、賠付率高的危局,而有的保險人和保戶利用產險公司的思想偏差,人為加劇惡性競爭的行為則更使我國產險市場的危機進一步凸現。例如按有關規定,保險業務最高能拿10%的手續費,但有些單位在掌握一定數量的保險客戶后,索要的手續費率越來越高,并同時與多家市場主體接觸,誰家手續費出得多就為誰家做,以致于手續費率達到30%已時有所聞。同時,由于當前我國產險市場的業務競爭主要集中在保險費率上,有的機構和客戶就想方設法壓低費率,使產險費率達到了危險的“臨界線”。在非價格競爭中,有的產險公司采用各種手段,拉政府有關部門與自己聯合發文,規定有關客戶必須到某一產險公司投保等。這樣的業務競爭不但擾亂了市場的正常競爭秩序,而且產險公司也往往因此無法控制費率、手續費率等,甚至連出險后的理賠權都會被他人控制。這種種無序競爭的行為追根溯源,皆是由于監管不力或監管未到位造成的。

2.保險經紀人良莠混雜,既“坑”保戶又“炒”產險公司。

改革開放后,保險經紀人首先在深圳出現。1993年6月以來,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別批準了16家保險經紀公司開業,其他城市隨即也出現了類似的公司,保險經紀人在我國各地保險市場活躍起來。保險經紀人是代表投保人選擇保險公司,促成保險合同成立并為此收取手續費的中間人。保險合同的嚴肅性要求保險經紀人對投保雙方都有誠信的義務。但由于保險經紀人在我國出現的時間不長,相應的管理法規、措施尚未配套,政府也未實行對保險經紀人專業資格的審驗制度。因此,保險經紀人隊伍良莠混雜,有許多人的業務素質、職業道德等皆未能符合市場服務的要求。不少經紀人為了爭取高額利潤,在客戶那里抬高保險費率,到了產險公司又千方百計壓低費率,然后從中撈取“費差”,既“坑”了保戶又“炒”了產險公司,這種在大多數國家的保險活動中被嚴格禁止的做法,在我國產險經紀市場卻十分盛行,這表明我國的產險經紀市場先天不足,需要加強監管和規范。

3.非保險經營單位介入產險市場,沖擊了產險公司的正常業務。

保險是一個風險大、專業性強的行業。政府有關部門對保險經營企業的設立有著嚴格的限制,但有些非保險經營類的單位,對保險經營的技術與風險未加研究,以為經營保險可以“穩賺”,就采取種種辦法介入產險市場,直接或變相經營保險業務,沖擊了保險經營單位的業務發展。如鐵路運輸部門開辦的保價運輸業務,就帶有自辦貨運險業務的性質,致使產險公司正常的貨運險業務量急劇下降。

影響我國產險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問題遠遠不止上述幾種。應該嚴肅指出的是,上述問題的存在,不僅嚴重影響了產險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擾亂產險市場正常秩序,還會導致企業干部員工和政府官員的腐敗,造成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我們必須對此有高度的警惕。我國產險市場出現的這些問題,與我國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保險監管體系有很大的關系。完善的保險監管體系應該包括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機制、行業自律機制和政府監管部門的外部控制機制等。但多年來,由于一些市場主體熱衷于企業外部的無序競爭,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建立內部控制機制和發揮企業內部監控部門應有的作用,甚至于連監控部門必要的人員皆未能到位,從而對保險業務活動中諸如承保、核保、分保等方面所存在的風險不能予以足夠的重視,對于出現的問題也只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保險行業自律機制的構建在我國還剛剛起步。截至

1997年底,我國雖有19個省(市)成立了具有團體法人資格的保險行業協會,但目前還只能停留于定期召開會議,就如何共同遵守法規、依法經營等問題進行探討,并只能在交換意見的層面上開展工作。雖然有的地方也由這些團體協調各市場主體簽署行業自律公約,并力圖用這種形式規范各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但實際執行的情況并未收到預想的效果。原來作為政府監管部門的中國人民銀行限于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原因,對保險公司的檢查也總是間斷的而非延續的,在日常管理中也往往重條款、機構設立的審批,而對業務競爭的手段、履行償付的能力、風險的控制和管理等問題重視不夠,從而也就無法對產險公司內的監管部門發出預見性的整改意見,市場主體違規違紀的苗頭得不到及時制止。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國保險監管體系是當務之急。

二、建立和完善我國保險監管體系

(一)建立和完善產險公司的內控機制,強化產險公司的內部監管

產險公司形成自身的內控機制是建立和完善新型保險市場監管體系的基礎性工作,因為作為我國保險市場競爭主體之一的產險公司,是國家有關部門與行業自律組織采取監管與調控措施的具體接受者和執行者,產險公司只有根據自身的特點,抓住經營運作中的薄弱環節,建立起高效的內部監控機制,才能規范經營,防范和化解風險,并使政策監管、行業監督的要求落到實處。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于商業保險公司的規范化建設,1998年以來,更是三令五申,要求各分支機構和廣大干部員工依法穩健經營,并對一些違法違規的事和人作了嚴肅處理,力圖以自己的規范行為,來推動保險市場的健康規范發展。這樣做雖然在一定時期和一定范圍內使業務發生了滑坡,但我們仍將堅定不移地做下去。因為強化內部監管,有利于我國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也有利于保險公司自身的穩步經營和長遠利益。

當前,要發揮產險公司自我監管的基礎性作用,應切實在以下幾個方面狠下功夫。

1.強化公司內部監管和加快內控機制的建設。產險公司要以制度建設為保證,以制度執行為重點,逐步建立起一套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自我約束機制,使經營活動的每一個環節都做到有法可依。為此,不但要改變過去那種外延式粗放型的業務增長方式,建立內涵式集約型的業務經營機制,還應進一步加大內部經營機制的轉換力度,根據經營管理的全過程制定相應的制度和措施,設置必要的崗位,增添應有的監管人員。這樣,才能將責任落到實處,從源頭上將各類無序競爭的行為控制住,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風險。

2.健全財務制度,加強資金運用管理。近年來,財產保險業務的承保利潤越來越少,甚至已出現虧損的苗頭。于是,有的產險公司為了使保險資金增值,進行了保險資金的違規運作,從而使產險市場亂上加亂。可以說,產險市場的許多問題都是對資金運用監管不力而出現的。因此,發揮產險公司自身監管的基礎性作用,健全各司處的財務制度,管好用好保險資金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根據國外保險市場的經驗,保險資金的運用已在產險業的發展中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但由于我國國內既無成熟的資本市場,產險公司又無清晰穩妥的管理機制,專門的投資人才又十分匱乏,因此,從提高社會經濟地位,增強資金實力,掌握市場主動權的戰略需要出發,必須進行安全高效的資金運用,實現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償付能力,同時要努力探尋出一套職能獨立、上下結合、機制靈活、管理嚴格的新的資金運用管理體制,積極爭取政策,拓寬資金運用渠道,最大限度地提高保險資金收益。同時,產險資金運用權也應該相應集中到總公司,對過去運用逾期未收回的各項資金,應積極組織力量,加強清收。財務管理還應及時調整經營戰略和經營方針,以保證產險公司資產質量的不斷提高。

3.加強對機構增設的審批,嚴格對基層公司的管理。建立有一定覆蓋面的機構網格是產險公司正常運作的基礎,但有機構就要有管理、有效益。近年來,對基層公司管理不善,控制不嚴所造成的危害,已令許多產險公司吞下了苦果。因此產險公司要不斷強化統一法人的體制嚴格控制分支機構的增設數量,并切實加強對基層公司的管理,著眼于基層公司長期經濟效益的實現。

4.提高承保理賠質量,規范業務操作程序。承保和理賠是一個有機結合的統一體,也是防止市場無序競爭,控制產險公司經營風險的兩個重要環節。因此,要對可保財產進行認真的風險評估,并通過評估確定承保范圍和應該相應使用的保險條款,以及明確保險人應負的責任等。對高風險標的還須經專家評估并落實分保。要建立核保核賠的專人負責制度,嚴格把好核保核賠關。為此,要將業務水平高、綜合素質強的人員通過考試選,并授予其核保人或核賠人的資格和給予其與業務級別相稱的相應的權限。在理賠時,要實行嚴格雙人查勘制,做好查勘記錄,并要善于識別和防止各種騙賠案,堅決杜絕道德風險的發生,以維護和保障保險雙方的合法權益。為此,應盡快實行諸如機動車配件價目表、家財和企財等險種的定損標準和情況通報等信息資料的全國統一的計算機聯網工作;要注重轉變業務操作的管理模式,改變分散出單的辦法,將出單權力上收,并在分支機構建立出單中心,實行專人核保、統一出單,同時,要對保險單證實行統一管理,特別要嚴格保費收據的領取和使用,防止造假單、作假案和保費不入帳現象的發生,以提高工作效率。

5.加強以產險營銷市場的管理。我國有廣闊的保險市場,僅靠現有的員工直接展業的直銷體系,難以滿足市場對產險的需求。為此,首先要建立相應的營銷機制,并完善營銷管理的規章制度,要嚴格按照《保險人管理規定(試行)》要求,建立起手續費的簽收制度,禁止將保險費扣除手續費后再入帳。其次要把產險人隊伍視作產險公司的“共生體”,應通過制定嚴格的培訓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向他們傳授保險、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相關知識,以提高其業務素質。再次要建立產險營銷長期發展的經營思想,努力塑造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靠技術經營、靠信譽取勝。

(二)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組織,充分發揮其市場監管的補充作用

作為保險行業自律組織的保險行業協會,既是政府與保險業的中介,國家監管的得力助手,又是保險監管體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能夠切實提高各保險公司參與市場管理的自覺性。隨著我國以市場化為取向的改革逐步深入,行業組織的作用將日益受到重視。國際上,財產保險行業間的自律組織主要有:保險人同業公會、保險公估人協會、保險經紀人協會等。如英國的英國保險公會、勞合社承保人公會、倫敦承保人公會、火災保險人委員會等。我國尚未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地設立保險同業組織,所以,必須盡快建立與完善。根據我國保險市場的特點,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一方面應致力于維護行業的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強行業的自律,在我國保險市場的監管體系中發揮補充作用。目前,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看,行業協會應切實發揮以下的功能作用:(1)協調同業關系,促進同業間的溝通與協作。針對現階段產險市場出現的問題,由行業協會牽頭,定期召開各家保險公司會議,在組織大家共同分析市場的基礎上,消除相互間的誤會,加強相互監督,求得同業在思想認識和實際做法上的基本一致。(2)加強宣傳,努力提高大眾

的保險意識和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3)

按照公平競爭的原則,制定行業自律公約,以規范各保險經營主體的行為。加強對產險人和市場的管理,通過統一條款、費率、手續費,明確競爭的規則,扼制惡性競爭。(4)負責對各保險主體執行法律法規情況的檢查,使它們能依法規范地進行經營。對現行規定尚未涉及,而又必須共同遵守的問題,要制定可行性規章,并將其引入同業仲裁,以更好地發揮其處理客戶投訴、協調糾紛、制裁違約的功能。

(三)調整和充實政府監管部門的力量,發揮行政監管的主導作用1.改善保險監管方式,提高監管質量。

目前,我國保險業的監管基本上還停留在“問題跟進型”的管理階段,尚未達到“行進監控型”的水準,也就是保險監管機構只能在哪家保險公司出現問題后才被動地對那些問題作事后處理,還不能根據市場信息和保險公司定期提供的數據進行分析、評核,并形成預警系統,從而積極主動地對保險公司的經營作出干預。1998年11月18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宣告成立,因此,中國保監會成立之后就應將改善保險監管方式當作首要任務來抓。切實改革以前那種“問題跟進型”的管理方式,并在對問題的處理上堅持內緊外松的原則,注意維護保險業的整體形象。同時,應盡快健全地方保監會的組織體系,進一步理順和明確中央與地方各級保監會之間的監管關系、監管權限及職能,以確保監管工作持續、穩步地開展起來。

為了堵塞監管漏洞,一方面,中國保監會各級監管機構要爭取掌握到轄內相應各級保險機構的業務數據,并將所掌握的數據在上下各級保監會之間進行有機的多元組合分析,以利于對產險公司的經營狀態作出科學的定性判斷。另一方面,還應積極組織專業力量對產險公司進行系統的稽核審定。

2.構筑保險法律監管體系的基本框架,并完善相應的各項法律法規。

根據現階段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情況及現有的法律環境,我國的保險監管體系應以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為基礎,并由各種規范保險活動的單行法律、法規、條例、辦法等法律文件共同組成一個內容相互補充、完整統一的有機整體。應該說,1995年頒布的《保險法》已為促進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并構畫出了我國未來保險發展的整體框架,但僅描繪出一個健全保險市場的輪廓還是遠遠不夠的,尚需以其精神和原則為出發點,進一步制定出具有較強技術性和約束力的保險單行法規細則,如《保險公司經營原則》、《保險市場競爭條例》、《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條例》等,以及專門適用于產險市場規范的《財產保險合同條例》、《財產保險險種、條款、費率的制定與厘訂原則和審定辦法》和《產險公司核保與理賠規則》等,同時應加緊制定與之相配套的《保險公司監管條例》,當前尤其要加大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宣傳力度,并在實際操作中加強依法監管和執法的力度,并對各項規章、制度、辦法等進行全面清理,尤其要對降低費率、擴大責任范圍、提高手續費、搞假賠案等行為進行規范,堅決打擊違法、違規經營的行為,以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發生。

為保證保險監管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中國保監會首先應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并配備具有保險及法律知識的人員專門負責實施各項保險法規,制定普法宣傳措施和懲治違規行為的辦法等;其次,各地區的保險監管分會也要設立相應的法律監督部門,專門負責對本地區保險市場各主體守法、執法情況的檢查;再次,要在全國各地區的監管分會內設立舉報系統,以便于及時發現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

3.明確監管目標,嚴格監管內容,建立風險預警指標體系。

中國保監會要根據法律規章,明確對保險業監管的內容和目標。按照國際常規做法,中國保監會應對四個目標進行監管,即,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防止利用保險進行欺詐、維護保險市場合理的價格競爭與公平的保險條件以及提高保險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考慮我國財產保險市場的特點,保險監管機構應根據監管事宜的不同,有所側重地實施監管,并把監管重點放在對各保險公司的風險處理技術上,既要監管各種險種的分保計劃,更要監管各保險機構應付巨災侵害的保險安排,以防因分保安排不當而對保險公司經營穩定性所造成的沖擊。當前,總結東南亞金融風波的經驗教訓,我們尤其要重視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資產負債比例、資產配置、費率和手續費控制等重要方面投入精力,并將反映賠付率、準備金提取、凈資產變化、資產配置比例、風險自留比率、償付能力增減等的指標綜合到風險預警指標體系之中。以便于監管部門能視保險公司經營狀況或違規、違紀程序的不同,對其及時采取諸如停止增設機構、承攬新業務、增加資本金和撤換負責人等的干預措施。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穩定運轉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安全,要嚴防保險公司的支付危機觸發整個社會的危機。

4.建立跟蹤監管機制,切實加強管理。

中國保監會應定期對保險公司進行專項稽核和全面稽核,要根據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表、資金平衡表、業務經營狀況表等內容形成專門的指標監控表,以便于隨時檢查公司的業務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為了防止屢查屢犯或前查后犯的現象發生,各級保監會要對違規機構實行整改督辦制度,對被查的單位從查處決定到整改措施,乃至經辦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都要一一督查,以落實責任。同時,還應組織對保險公司實行評級制度,以便掌握公司的資產負債比例,改善和規范保險公司經營。

5.加強監管力量,完善監管手段,提高監管水準。

篇3

石油生產現場標準化管理主要從其特點分析:整個生產采用的是安全生產管理、文明生產管理、質量管理、設備管理以及合作管理的模式,各個領域之間相互促進,最終建立一個統一的管理體系,在此過程中,將國際通行的質量、健康、安全以及環保等標準融入其中,用法律作為制約因素,實現管理理念的更深效應,這些都為實現現代標準化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基礎。管理中,需要對現場生產的人、機、料、法、環五大因素協調處理,在有序的作業程序中進行標準化管理,提高生產的效率。生產的同時提倡的是“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將員工的技能、行為以及職業素養等作為貫穿整個過程的重要方面,促進員工素質的不斷提升。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對生產活動中制定具體的行為準則以及檢查考核標準。整個環節中實行的是程序化的管理,各個環節之間相互連接,層層遞進,在全面監控中,建立預防與持續改進管理機制。現場管理資源在整合中,采用的是優化管理流程和生產組織方式,最終實現了內部信息管理以及監控手段的科學化。降低消耗和管理的生產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二、石油生產現場標準化管理的實施

具體實施措施:加強組織領導,企業的各個成員要明確自身的責任,并且分工明確。在宣傳的基礎上引導和培訓,讓全體技術人員了解標準化的正確性,在引導中結合實際生產不斷總結,進一步完善標準化建設。根據目視管理進行標準化管理,根據指示板最終將物品的有關內容明確的表現出來。獎懲分明,做好理論監督工作,注重企業員工的精神方面。將生產現場化標準管理貫穿于整個生產環節當中,擴大生產投入。

三、注重標準化作業的不斷提高

為了進一步提升石油企業生產現場標準化管理,增強企業的競爭力,這就需要將重點放在標準化作業領域,針對石油企業具體的措施是:灌輸遵守標準的意識,這就需要在管理中,以領導作為關鍵,帶頭做好宣傳工作,加強培訓,在日常管理中,反復的灌輸標準化理念,爭取做到人人學習標準、人人遵守標準。班組長要現場跟蹤,實地考察,做好監督工作。擴大宣傳,在確定了標準化作業方法的基礎上,積極在現場中做好宣傳工作,讓全體員工充分了解到現場標準的重要性,做到自覺執行的目的。標準化作業的監控,這就需要采用多種手段來確認標準化作業的執行情況,實施全程監控來保證標準化作業的具體落實,必要時可以增強一些強制手段來輔助。定期做好檢查工作,及時對違反標準的行為實施嚴厲的手段治理,在定期檢查中,促進員工作業水平以及作業技能的不斷提高。在實施中不斷的提高,不斷向新的作業標準挑戰,根據現狀的作業情況來改善,從實際出發,將石油生產現場標準化管理推向更高的層次。

四、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