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體系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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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論文摘要]循環經濟是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探討了企業、政府和社會公眾在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的努力途徑,并對我國完善循環經濟的法律和制度提出一些思路。
一個國家的法是由憲法和一系列位階不同的普通法律所組成的一個統一體系。憲法在一國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普通法律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而制定,不得與憲法相抵觸。普通法律依據憲法的規定、原則及精神進行具體化,成為社會實際生活的具體規范。國家立法機關在制定普通法律時,必須以憲法為依據。普通法律的規定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否則無效。
在經濟社會的發展中,公民對環境權、健康權、生命權的理解與要求越來越高。目前,環境權已得到越來越多的人們的認同,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把環境權寫入《憲法》,國際社會以及一些國家開始用立法和法律解釋的方式對環境權加以確認,立志于使環境權從應有權利向法定權利的轉化。如法國政府內閣會議曾于2003年6月25日通過了關于《環境》的憲法草案。我國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美國第九次修正案規定“不得因本憲法列舉某些權利,而認為人民保有的其他權利被否定或被貶低。”“憲法第九次修正案被認為是包含公眾免受不合理的環境質量降級的權利。”從上述不難看出,循環經濟所體現的宗旨,在憲法中是有切實的依據的。同時,在制定關于循環經濟發展的普通法律以及除普通法律以外的法的其他形式時,必須依據憲法的規定、原則及精神制定,不得與憲法相抵觸。
二、借鑒國外循環經濟的立法模式,構建我國的循環經濟立法體系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資源相對匱乏、環境破壞問題嚴重的國家。發展循環經濟起步較晚、理論研究也較為薄弱。要在我國發展循環經濟模式、構筑循環經濟法律體系,就需要在因地制宜的基礎上,學習國外先進經驗,少走彎路。我國循環經濟立法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既要積極推進,又要循序漸進;既要突出重點,又要兼顧一般。我國循環經濟立法體系框架可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考慮:
(一)第一層面的基本法
政府的宏觀調控與管理作用極大。客觀上需要從全局的高度,制定一部能夠統攬全局的、帶有基本法性質的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律。明確各級政府及其管理部門發展循環經濟的權利和義務,明確全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途徑和方向,利用政府強制管理的“有形之手”與發揮市場機制的“無形之手”的共同作用,從國家發展戰略、規劃和決策層次規范循環經濟的發展。循環經濟作為一種全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其核心是最有效地利用資源,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從根本上保護和改善環境,是一場經濟、環保和社會的重大變革,需要權威的法律手段作為支撐、保護和引導。因此制定循環經濟的基本法是十分必要的。從這一層面來考慮應制定《循環經濟促進法》。
(二)第二層面的綜合性法律
目前,我國現有的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法規許多屬于綜合性質,不少是在20世紀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制定的。當時的立法目的、法律的基本原則和制度還帶有計劃經濟色彩,以環境污染防治為核心的環境法體系在環境管理機構設置、環境保護基本原則及法律責任等方面存在重污染防治規范而輕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的缺陷,因此對這些法律法規應及時修改,適應發展循環經濟的需要。
(三)第三層面的針對各種產品性質制定的具體法律法規屬于第三層面的立法問題,如主要工業廢棄物、農業廢棄物、廢包裝、廢塑料、廢玻璃、廢舊家電、廢舊電子產品、建筑廢物、廚房垃圾、廢舊汽車及其配件等大宗廢物的專業性循環利用問題,既屬于企業層次上的問題,又屬于區域和全社會層次上的問題,現行的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零散,缺乏系統和綜合性的解決機制,要加快制定針對各種產品性質、操作性強的具體法律法規建設步伐。
三、通過立法,建立約束激勵機制
(一)通過科技立法,促進循環經濟快速發展
政府應切實發揮建立循環經濟型社會的主導作用,開辦各類研發機構。除了發揮政府辦的研發機構“國家隊”、“主力軍”的作用,從事多方面的研發,特別是重點攻關項目的研發,還要鼓勵、引導、支持民營機構的研發和企業的研發活動。研發機構的任務,就是從本地實際出發,研究和開發適用有效的可以替代傳統做法的資源節約型的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藝、新產品,研究和開發使各類廢棄物利用更充分、質量更高、附加值更大的新技術、新工藝。
各地政府不僅要為政府辦的研發機構提供資金,而且應每年拿出資金,以課題招標的方式扶持民營研發機構和企業的研發活動。要依法保護研發機構成果的知識產權,同時通過科學教育、科學知識普及,進一步傳播增進大眾對科技的理解和參與,形成一個政府、產業、教育、學術、金融、民間組織及個人等共同推動科技創新的局面。
(二)建造綠色財政制度
購買性支出政策。在購買性支出的投資性支出方面,政府應增加投入,促進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配套公共設施建設,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鋪設、綠色園林城市建設、公路修建等。在購買性支出的消費性支出方面,政府可通過實際的綠色購買行為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例如,優先采購具有綠色標志的、通過ISO14000體系認證的、非一次性的、包裝簡化的、用標準化配件生產的產品。通過改變政府的購買行為,可以影響消費者和企業的生產方向,從而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財政補貼政策。政府可以考慮給開展循環經濟的企業以財政補貼的照顧,如采取物價補貼、企業虧損補貼、財政貼息、稅前還貸等。同時,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無污染或減少污染的機器設備實行加速折舊制度。政府對企業通過有針對性的財政補貼,可調動企業循環經濟建設的積極性,從而指導整個社會資源向循環經濟的方向發展。
許可證制度。政府確定某一地區排污或排污濃度的總體水平,實現污染許可證的發放量等于該總體水平。發放許可證時,可結合企業現有排污情況,成比例縮小允許的污染物排放數量,超標部門給予經濟甚至是法律的懲罰。
財政信貸制度。信貸制度是環境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它可以根據循環經濟的要求,對不同對象實行不同的信貸制度,即優惠信貸制度或嚴格信貸制度。這樣做的好處是將對實施循環型經營的企業給予更加優惠的待遇,鼓勵人們朝著循環型發展模式的方向去生產和消費。
完善現有稅費制度。政府可以制訂出特別的稅、費政策。這一方面,國外同樣也有先例。此外,如美國的稅收減免政策、日本的特別退稅政策,以及荷蘭利用稅法條款來推動清潔生產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另外,發達國家還普遍采取了其它一些稅收政策,如征收生態稅、填埋和焚燒稅、新鮮材料稅。各級政府應加強政策引導,通過實行“綠色稅”等措施,利用政策導向和經濟杠桿,促使企業、公民自覺地為建立循環型生態社會進行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推動建設循環型經濟社會。
利用獎金等多種獎勵手段。政府可以設立一些具體的獎勵政策和制度,重視和支持那些具有基礎性和創新性、并對企業有實用價值的資源開發利用的新工藝、新方法,通過減少資源消耗來實現對污染的防治。如美國1995年設立的“總統綠色化學挑戰獎”,英國2000年開始頒發的JerwoodSalters環境獎。日本政府在許多城市設立了資源回收獎勵制度,目的是要鼓勵市民回收有用資源的積極性。為促使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日本大阪市對回收報紙、硬板紙、舊布等廢棄物的社區、學校等集體發放獎金;并在全市設置了80多處牛奶紙盒回收點,以免費購買圖書方式鼓勵市民回收牛奶紙盒;對回收100只鉛罐或600個牛奶罐的市民予以100日元的獎勵。泰國曼谷市建立“垃圾銀行”,鼓勵少年兒童收集垃圾、分類裝袋,并交由“垃圾銀行”處理。“垃圾銀行”每3個月計息一次,以鉛筆、書本、襪子等生活必需品作為利息,予以獎勵。
(三)建立約束機制
政府優先購買資源再生產品。通過干預各級政府的購買行為,促進資源再生產品在政府采購中占據優先地位。美國幾乎所有的州都有對使用再生材料的產品實行政府優先購買的相關政策或法規。聯邦審計人員有權對各聯邦機構的再生產品購買進行檢查,對未能按規定購買的行為將處以罰金。在河北省的循環經濟建設中,我們也不妨效仿這一手段,并通過立法形式加以鞏固。
篇2
關鍵詞: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約束;金融體系
FINANCEEVOLUTIONTHEORETICSAND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銀行或貨幣管理當局對各種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市場經營流程和市場退出按照法律和貨幣政策實施嚴格管理,通過行政手段嚴格控制各金融機構設置和其資金運營的方式、方向、結構及空間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銀行等金融企業謹慎運作,控制經營風險,確保銀行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清償力,能促進銀行體系的穩健發展和市場競爭機制良好運作,在銀行業的穩定和效率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當出現金融風波,甚至金融危機時,可盡可能以最小的代價保持銀行業等金融企業的穩定。
但隨著金融國際化,自由化和國際金融電子化技術迅速發展和金融創新,金融抑制難度不斷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領域造成“非市場性風險”,其具體表現為:1、扭曲了金融資源的價格,造成虛假供求關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實際利率(存、貸款利率)被壓得過低,不能真實反映資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狀況。其表現為政府對公營部門強制性低息信貸以及外匯市場的外匯管制等。對銀行體系規定過高的準備金率和流動性比率也是價格扭曲的一種形式2、導致金融市場發育不健全,損傷市場對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為的力量替代市場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項管理費用,間接成本是阻斷市場力量的資源配置作用而產生的對銀行等金融企業效率的破壞,同時,金融業務易被少數國有金融機構所壟斷,缺乏競爭,金融效率低下。3、導致市場分割。市場分割首先表現為金融抑制經濟中金融體系的“二元”狀態:一方是遍布全國的國有銀行和擁有現代化管理與技術的外國銀行的分支網絡,組成了一個有限的,但卻是有組織的金融市場;另一方則是傳統的、落后的、小規模的非正式金融組織,如錢莊、地下金融市場等。其次表現為與“二元”體系相關或不相關的資金流向的“二元”狀態:有組織的金融機構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貸利率,將資金貸給公營部門及少數大企業,而大量小企業及住戶則被排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之外,只能以較高的利率從非正式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貸款。另外,金融抑制還導致政府不適當的資金投向干預而累積大量的金融風險。
可見,金融抑制是“通過扭曲包括利率和匯率在內的金融資產的價格,再加上其他手段,這種戰略會縮小或壓低相對于非金融部門的金融體系的實際規模或實際增長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張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場機制,其結果自然難免導致金融體系整體功能的滯后甚至喪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內在缺陷性
1973年美國斯坦福大學經濟學教授羅納德·麥金農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貿易與資本》一書,其同事愛德華·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一書。兩人都以發展中國家的貨幣金融問題作為研究對象,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對金融與經濟進行了開創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論。他們首次指出發展中國家經濟落后的癥結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發展中國家建立一個以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金融體制,即實現金融深化,開創了金融深化理論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論主要針對當時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對利率和信貸實行管制等提出批評,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戰略,以金融自由化為目標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開放金融市場,實現金融市場經營主體多元化以及貨幣價格(利率)市場化,使利率真實反映市場上資金的供求變化,由市場機制決定生產資金的供求變化和流向,刺激社會儲蓄總供給水平的提高,從而便利資本的籌集和流動,有效地解決資本的合理配置問題,提高投資效益,促進經濟發展。由此可見,金融深化理論為發展中國家促進資本形成,帶動經濟發展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和思路。它既彌補一般貨幣理論忽略發展中國家貨幣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傳統發展理論忽略貨幣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強調了金融體制和金融政策在經濟發展中的核心地位,進而為發展中國家制定貨幣金融政策,推行貨幣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論依據。這一理論及政策建議得到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積極支持和推廣,同時也得到了許多發展中國家的贊賞,對20世紀70年代以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金融體制改革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透過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我們可以發現金融深化暗含這樣一個假設:金融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市場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開的,并存在一個競爭完全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市場結構,且市場中的主體是理性的。但現實經濟使得金融深化理論假設存在著缺陷,主要表現為:1、現實的金融市場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貴的信息搜尋成本。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問題,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市場面臨兩大約束,一是利率限制導致的利率約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導致的信息約束。金融深化理論只重視前者,而忽視后者。由于信息約束,放任金融市場自由化會造成多方面的市場失靈,導致金融體系動蕩。2、金融市場發展滯后對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約。金融市場的落后是政府過度管制的原因,而過度管制又導致金融市場的更加落后。忽視市場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會帶來市場混亂。金融深化理論主要研究和強調的是后者,忽視前者對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過程的制約。超越或滯后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自由化都會給金融市場帶來混亂和不穩定。3、金融深化使得國際流動資本對開放資本項目國家貨幣的投機更加容易,使小國經濟或落后經濟容易出現經常性的波動,它不僅沒有起到穩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經濟增長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動所侵蝕,這些國家為了經濟的穩定,不得不采取適當的官職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論對于發展中國家很不適應。金融深化理論表面上研究的是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問題,提出的政策主張應該適用于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改革,但他們的研究對象是以私有制基礎的完善的市場經濟,實際上適用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金融深化理論的政策主張和目標對于小國或經濟落后國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爆發就是明證。
三、金融約束及其政策取向
進入90年代,信息經濟學的成就被廣泛應用到各個領域,尤其是應用到政府行為的分析中。但很多經濟學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領域的“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等問題,托馬斯·赫爾曼、凱文·穆爾多克、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基礎上,提出了金融約束論,認為政府對金融部門選擇性地干預有助于而不是阻礙了金融深化,提出經濟落后、金融程度較低的發展中國家應實行金融約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觀經濟穩定,通貨膨脹率低并且可以預測的,正的實際利率),通過對存貸款利率加以控制、對市場準入及競爭加以限制以及對資產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來為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并提高金融體系運行的效率。本人認為它對我國制定金融政策同樣具有參考價值。
金融約束是一種選擇性政策干預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機會,刺激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的發展,并促進金融深化。金融約束是與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約束的前提條件是穩定的宏觀環境、較低的通貨膨脹率、正的實際利率。最關鍵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從金融部門攫取租金,而“金融約束的本質是政府通過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間部門創造租金機會,而不是直接向民間部門提供補貼。”
租金創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來達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準入政策、定向信貸和政府直接干預等創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銀行和企業獲得了超過競爭性市場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這就可以說政府為它們創造了租金。通過創造經濟租金,使銀行和企業股本增加,從而產生激勵作用,增加社會利益。
金融約束的政策取向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政府應控制存貸款利率。即將存款利率控制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證實際存款利率為正值),減低銀行成本,創造增加其“特許權價值”的租金機會,減少銀行的道德風險,激勵其長期經營。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適度,則金融約束是有好處的;如果控制力度過大,資源配置將受到扭曲,金融約束將會蛻變為金融抑制。只要干預程度較輕,金融約束就會與經濟增長正相關。
2、嚴格的市場準入限制政策。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進入,而是指新的進入者不能侵占市場先入者的租金機會,如果沒有市場準入的限制政策,銀行數目的增加將使資金市場競爭加劇,租金下降,激烈的無序金融競爭會造成社會資源浪費,甚至還可以導致銀行倒閉,危及金融體系的穩定。為保護這種租金不至于消散,一個重要的保護手段就是限制進入者的進入,以維持一個暫時的壟斷性存款市場,對現有存款市場的少數進入者進行專屬保護。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可提高金融體系的安全性,對整個社會經濟具有重要的外部效應。
3、限制資產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將正式金融部門中的存款化為其他資產,如證券、國外資產、非銀行部門存款和實物資產等。金融約束論認為發展中國家證券市場尚不規范,非正式銀行部門的制度結構薄弱,存款若從正式銀行競爭流向非正式銀行部門會減低資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銀行部門的發展。而資金若由居民部門移向國外,則會減少國內資金的供應,擴大國內資金的缺口,對國內經濟尤為不利。
金融約束是發展中國家從金融壓抑狀態走向金融自由化過程中的一個過渡性政策,它針對發展中國家在經濟轉軌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暢、金融監管不力的狀態,發揮政府在市場“失靈”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與金融深化完全對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論的豐富與發展。
四、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體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體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為與市場行為并存,管制價格與市場價格并存。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改革的進程,政府管制逐漸放松,相對獨立的貨幣金融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顯著,成為影響中國經濟運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從上面對有關金融理論的初步分析,我們至少可以考慮:
1、確定金融深化是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終極目標。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論與實際金融有著明顯的差異,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亦存在其內在缺陷性,但這并不構成金融深化的客觀需要,盡管自亞洲金融危機后,亞洲各國及歐美的一部分學者對金融深化產生了懷疑,認為全球金融體系的不完善和各國金融發展的明顯差異使得金融深化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帶來全球性的金融混亂和不和諧。但我們應該認識到:(1)從自由化的進程來看,在政府對貿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經濟和各國的經濟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總體上保持了經濟的增長,金融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價。(2)東南亞金融危機重要原因是危機各國不可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和不適當的金融深化措施導致的。實施金融深化的國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監管或放開不管,過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而忽視了經濟可持續增長所必須的協調的金融因素,忽視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須具備的內在制度剛性要求。比如,要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就必須先有或者同步進行金融體系市場化或完善化,這是金融深化論一個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們應客觀的對待金融深化理論與實踐,絕不能因一些發展中國家在推行金融深化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就認為金融深化與金融危機二者之間有某種必然的因果關系。實踐證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實踐會提高經濟發展的績效,還可以提高一個國家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一些發展中國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其根本原因在于選擇了過于激進、超前的金融深化戰略。我國在實施金融體制改革時,不能把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簡單的理解為完全取消政府干預的金融自由化,應在放松管制的同時關注市場的落后對放松管制的制約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漸進性、層次性和持續性,“金融深化是伴隨著整體經濟改革發展的一個漸進過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應根據經濟發展的成熟程度和經濟運行的內在邏輯做出合理的時序選擇和安排,分階段和有計劃地進行。”在推進金融深化的過程中,要結合本國金融改革的現實條件和制度風險,加強對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監管,逐步建立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相協調的金融體系。
2、金融約束成為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慮到我國目前金融體系中累積了大量的金融風險,因此在改革進程中,我們應客觀的評價和估計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帶來的長期性風險,本著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結合我國金融體系的實際情況,在經濟轉軌時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與金融深化相結合的改革方略是顯示可行的。
除了解決政府需不需干預經濟和金融活動的問題,我國還需要解決如何把握干預力度,避免信息不對稱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問題。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當干預才是造成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本質原因:在危機中資產價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機構破產,從而暴露出金融機構在金融活動中的破壞作用;而金融中介機構的借貸活動與資產價值之間存在著一種政治經濟動力關系,政府對金融中介機構或明或暗提供的債務擔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機構進行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根本原因。金融約束論從信息和激勵的角度,抓住了解決經濟金融問題的兩個基本點,一方面政府應創造條件使決策者掌握信息,或讓有信息能力的行為人成為決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擁有的信息能力,為金融中介機構創造持久有效經營的激勵機制。當然政府的職責不是直接提供擔保和保護,而是促進金融體系市場約束機制發揮作用,積極促進信息的傳播,增加市場上可供信息的公開化,并充分發揮掌握內部信息的金融機構和民間組織的優勢,而非越俎代庖,過多干預,避免金融約束政策蛻變為純粹的金融干預政策,嚴格的金融約束政策與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須臾。“金融約束應該是一種動態的政策制度,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向更具競爭性的金融市場這一大方向的邁進而進行調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預之間靜態的政策權衡,與此相關的問題是金融市場發展的合理順序。”
在金融約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親善市場論”強調的政府只能促進市場建設,不應干預金融經濟;也不是“國家推動發展論”所要求的政府為了彌補市場失靈,必須始終強力干預金融經濟;而應是“市場增進論”的觀點,即政府的職能是促進民間部門的協調功能,發揮政府進行選擇性控制的補充,避免產生不利于社會大眾的道德危害,使我國在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穩步實現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國進行金融體系改革的過程中,也必須要協調貨幣金融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目前,我國“經濟貨幣化”趨勢有所增強,貨幣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強度與日增強,廣義貨幣(M2)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說明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廣度和深度都有質的變化。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地位和影響逐步加大。隨著我國開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沖擊已經開始影響本國貨幣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響本國經濟的內部均衡和外部均衡,這說明開放經濟中,貨幣金融政策一經濟發展有相當強的關聯。因此,在充分考慮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的基礎上,制定與我國經濟發展目標相協調的貨幣金融政策,避免金融業脫離經濟發展的需要而獨自繁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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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松奇:《金融學》[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篇3
論文摘要:文章概括了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影響因素以及體系內容,同時就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普遍存在的問題,從它的度量模型、體系內容方面、內部管理文化等進行分析,并根據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研究表明,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還不完善,銀行自身應該從多方面努力才能完善信用風險管理體系以保證銀行生存和發展上的安全。
一、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概述
1.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商業銀行信用風險一般定義為銀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對象不能按事先達成的協議履行義務的潛在可能性。它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違約風險(defaultrisk),指交易一方不愿或無力支付約定款項而致使交易另一方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另一部分是信用價差風險(creditspreadrisk),指由于信用品質的變化引起信用價差的變化而導致的損失。以銀行實際的風險資本配置為參考,信用風險占銀行總體風險暴露的60%,而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則僅各占20%。狹義的信用風險通常指信貸風險。由于商業銀行本身以經營信用為基礎,作為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其信貸風險與生俱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商業銀行需要管理的風險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風險依然是最大風險,以我國為例,據了解在剝離大量不良資產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13133.6億元,不良貸款率為8.6l%,其中國有銀行不良貸款高達10274億元,不良貸款率高達10.49%。并且,在開放的市場中,新增的各種經營風險都將最終表現為信用風險。
2.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產生與發展趨勢。
(1)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產生。縱觀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發展,風險管理從產生到發展已經完成了從傳統風險管理至現代風險管理的重大轉折。傳統的風險管理可以追溯到20世紀50年代前期,主要經歷了負債管理、資產管理和資產負債的綜合管理三個階段。現代風險管理源于2O世紀80年代初期,國際上多家銀行受信用風險的影響而紛紛倒閉,商業銀行由此開始普遍重視對信用風險的防范和管理的研究,我國尤其在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后,更深刻意識到: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理念、體系已經到了必須重新研究的階段,于是商業銀行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在這樣的背景應運而生。
(2)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發展趨勢。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在當前又有了新的發展趨勢,如管理理念由保守型向進取型轉變,由單純控制信用風險轉變為靈活運用信用風險。銀行業越來越傾向于積極地、富有進取地管理信用風險,以在可接受的信用風險暴露下,實現風險調整收益率最大化;管理方式由人工管理發展到運用計算機系統進行管理,而且信息透明度越來越高,銀行業可充分共享包括銀行在內的借貸信息和政府有關機構的公開記錄等;管理工具由內部控制工具發展到外部交易工具;管理手段由靜態向動態方向發展;管理內容由單一資產的信用風險管理向資產組合的信用風險管理發展,并更加注重全面風險管理。銀行更注重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其他多種風險納入到統一的體系中,進行全面的風險管理;由各自為政向市場化、法制化方向發展;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機構和有效的個人、企業信用評估體系。
3.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影響因素。信用風險管理體系是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外部因素指由外界決定、商業銀行無法控制的因素,如國家經濟狀況改變、社會政治因素變動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內部因素是指商業銀行對待信貸風險的態度,它直接決定了信貸資產質量高低和信貸風險大小,這種因素滲透到商業銀行的貸款政策、信用分析和貸款監督等信貸管理的各個方面。
4.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內容。風險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滲透在所有業務中和銀行管理的所有層次。目前,國際活躍銀行普遍采用金字塔式的風險管理體系;
該體系可以涵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戰略風險、聲譽風險及業務風險等各種風險;此外,風險管理體系還引入了風險偏好、風險容忍度、風險對策、壓力測試、情景分析等概念和方法。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和中國加入WTO,外資金融機構開始進入國內,國外先進的風險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逐漸傳人我國,一些對銀行風險管理比較重視、觀念比較先進的國內銀行開始認識到對全行風險管理進行統籌規劃的重要性,開始慢慢嘗試建立自己的風險管理模式。例如,中國銀行率先在總行成立全球風險統一管理部,對中國銀行的全球業務進行統一的風險管理。
二、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信用風險的發生通常具有突發性、不可逆性和傳遞性特點,而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存在的較多問題,使信用風險的控制能力是有限的。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存在較大問題,主要還是由于銀行自身風險管理缺乏系統性和實效性所致。
1.運用現代風險度量模型計量信用風險時存在著主客觀因素的制約。主觀上。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度量的主觀評價色彩濃厚,長期以來采取的是由信貸主管人員在分析借款對象財務報表和近期往來結算記錄后進行信貸決策的主觀評價色彩濃厚的傳統方法,是靜態和被動的管理方式。客觀上。缺乏有效的征信渠道和信息披露制度。以我國商業銀行為例,目前我國大部分的征信公司經營規模小、收入低、效益差,業務開展上也不盡如人意:個人征信剛剛起步,征信的數據量很小,限制了其使用范圍;企業之間信息不互通,透明度差,很多企業的財務數據無從搜集,已公開的一些大企業的財務數據也存在著失真現象。
2.商業銀行信用風險評級體系尚不成熟。商業銀行缺乏一套完善的信用風險內部評估體系,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預警、監測、轉移和防范機制。商業銀行信用風險評估整體水平較低,缺乏對個體信用風險基本要素及其損失的度量問題的定量研究,先進的信用風險模型的使用幾乎沒有開展,難以準確地識別和度量經營風險。國際上比較活躍的定量技術方法是VAR度量,目前國內對VAR方法的使用還主要限于交易或部門層次,在銀行層次的運用還很少。商業銀行普遍沒有建立起以科學有效的信用風險識別、度量機制為基礎的事前風險控制機制——風險預警機制。由此導致了商業銀行的借款管理偏重于抵押貸款,而幾乎沒有建立具有高效的風險防范和轉移功能的衍生產品以及證券化技術轉移和分散管理機制。以中圈工商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為例.
3.商、世銀行未建立起有關信用資產的歷史數據庫。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信息科學在銀行業的應用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是由于商業銀行在信息系統開發上缺乏前瞻性和不連續性,造成信息之間冗余,數據之間的一致性較差。目前商業銀行已經或正在建立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統主要是信息采集系統,以收集客戶信息,提供綜合查詢和統計報表等功能為主,大部分商業銀行缺少企業詳盡完整的信息數據庫,缺乏模型分析,銀行無法迅速傳遞、反饋和分析信息,以便及時解決商業銀行經營中的風險隱患。
4.尚未形成正確的信用風險管理文化。由于長期受漠視風險的思維定式以及行為慣性的影響,目前商業銀行依法合規經營意識比較薄弱,多數工作人員對信用風險管坪的認識不夠充分,信用風險管理理念陳舊,已不能適應新時期業務的高速發展及風險環境復雜的需要。從我國商業銀行來看,信用風險管理文化的缺失最突出的表現為:對銀行業發展與信用風險管理的關系認識不夠充分和對銀行發展的眼前利益與長遠目標的協調認識不夠充分。
5.金融市場中介服務機構不健全,信用風險管理人才嚴重匱乏。現代信用風險管理是一門技術性非常強、非常復雜的新興的管理科學,要求銀行風險管理的人員必須具備很高的素質,經過嚴格的專業訓練,否則很難理解業務和產品的風險性質,更難以采取適當的風險防范措施。因此,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人才與風險管理現代化的要求相比顯得十分匱乏。商業銀行還缺乏一批復合型加專家型的金融風險管理人才和先進的信用風險管理技術人才。
三、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1.建立風險管理信息系統。要盡可能地提高信用風險管理水平,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并在日常業務運營中得到良好的執行。商業銀行應該把下一步信息化建設焦點放在信用風險管理之上。首先要加快風險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其次,在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的基礎上,做好商業銀行的內部評級。商業銀行應以改造和完善資產評級制度,特別是改造和完善貸款風險分類制度為切人點,逐步建立起以市場為導向和客戶為中心的風險識別管理體系。最后,針對目前國內信用環境較差的實際,研究、開發一套具有反欺詐功能的風險監測系統。通過量化和建模的方法,甄刖虛假財務數據,從源頭扼制風險的發生。運用適當模型計量信用風險,并建立健全數據庫,致力于開發新的度量模型。注意信貸資料的收集。完善信貸檔案管理,做到專人負責、資料完整。組織科技人員統一開發適合本行的數據處理系統。商業銀行還應與有關政府部門和科研機構一起,對信用風險度量模型進行改進。或量體裁衣式地開發新的信用風險度量模型,使之更好適應我國的信用風險管理的需要。
2.逐步建立健全內部評級體系。內部評級法在銀行風險管理中的應用應按照實施階段和條件,分為在制定貸款審批權限結構、貸后管理、貸款組合報告與分析等三個方面的應用和在設定信用風險限額、確定貸款損失準備金、風險定價、資本分配與績效評估的應用這樣兩個層次。前一個層次在近期可以實現,后一個層次在較長的時間內才能夠實現。
3.建立獨立體系,完善管理流程。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上,建立相互獨立的、垂直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應先明確董事會是銀行管理的最高權力和決策機構,下設戰略規劃委員會負責起草風險管理戰略,負責戰略風險的管理。監事會下設風險審計委員會,對董事會成員進行監測。風險管理戰略必須強調的是只能自上而下,不能自下而上。風險管理戰略應在系統內得到充分的認識,其制定、審批、分解執行和監督流程必須得到相應的組織制度保障。完善全方位的風險管理流程,則要逐步做到按產品、地區、業務、主線來識別風險;全面收集銀行的業務管理數據。特別是要嚴格實行貸款授權審批機制。由總行依據分行的資產負債情況,授權分行信貸委員會一個最高審批限額,分行依據最高限額向分行信貸委員會成員轉授權,核定每個委員的集體審批權限,當發生貸款時,先由信貸人員對企業資信全面評估,再交由信貸委員會委員批準生效,若貸款超過一定數額,則需報上級行信貸委員會核準,從而形成分層次的貸款授權審批制度。對那些不使用的流程應及時廢除。
4.樹立重視風險、對風險進行科學管理的企業文化。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培育良好的社會信用意識和法律意識,既是金融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創建金融安全的~項基礎工作,因此商業銀行要會同有關方面,在全社會廣泛開展教育和風險教育,引導教育所有金融市場參與者充分認識到信用風險的危害性。在銀行內部建立風險管理文化,倡導和強化風險意識,樹立囊括各個部門、各項業務、各種產品的全方位風險管理理念,推行涵蓋事前預測、事中管理、事后處置的全過程風險管理行為,引導和推進風險管理業務的發展。信用風險管理文化是一種融現代商業銀行經營思想、管理理念、風險控制行為、風險道德標準環境等要素于一體的企業文化。商業銀行應倡導和強化全員風險意識,樹立全方位風險管理理念,要將個人行為與企業發展、風險管理與業務拓展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建立這一風險管理文化,使員工以誠實守信、審慎務實的態度來對待每一次信貸調查,以對客戶負責、對全行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態度,正確審批每一筆業務,建立一支品行端正、作風嚴謹、技術精湛的風險管理隊伍。
5.成立專門的機構、培養高素質的風險管理人才。商業銀行的正常運營與其機構的合理設置是分不開的,商業銀行的機構設置大都要遵循合理分工相互協調的原則,統一指揮、權責一致、提高效率的原則,加快內部稽核機構建設,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部門。風險管理部門直接獨立于最高管理者。同時有相當權威的某個人或某個小規模的委員會負責,以確保最高管理者關注實踐中發現的問題風險管理是現代商業銀行的核心技術,要提高信用風險管理水平,必須培養高素質的人才隊伍。現代風險管理需要精通金融學、經濟學、數學、計算機的復合型人才。而我國銀行風險管理人員的知識結構、年齡結構、能力結構都還很難適應現代風險管理的需要,因此必須培養高素質的風險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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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發展循環經濟應作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寫入憲法,當前應加快建立起一套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包括建立衡量循環經濟的標準、建立企業實施循環經濟的財政、稅收等激勵制度、建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綠色保障制度體系、綠色技術支撐體系、廢棄物資源化產業體系。應借鑒發達國家實施循環經濟的政策、立法成果。
1發展循環經濟是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選擇
1.1發展循環經濟是我國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必由之路。是保障資源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在我國全面實現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中。環境污染、資源危機、生態安全等是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制約瓶頸。依據國家環保總局的統計分析,我國萬元GDP能耗水平超過發達國家3一ll倍。每創造一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國的4-3倍。是日本的11.5倍。中國的能源利用率僅為美國的26,9%,日本的l1.5%。到2020年,要再實現GDP翻兩番。即便是按能源再翻一番考慮,保障能源供給也有很大的困難。如果繼續按照傳統的發展模式來實現工業化,中國的資源需求量將接近世界其他國家資源消費量的總和。當前我國資源和環境的承載力已近極限,每年由于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的損失超過1000億元,每年用于改善環境的經費高達2830億元。
1.2發展循環經濟是適應加入世貿組織的需要O的《貿易技術壁壘協定》和《衛生與植物檢疫協定》要求各締約國在制定國內法規時以國際標準為基礎。加入WTO后,由于我國出口的部分產品的環境標準低,在國際貿易中經常遇到少數發達國家技術壁壘和反傾銷訴訟。這已影響我國外向型經濟發展。我國出口產品應當符合國際市場環境標準和市場準人、綠色環境標志、綠色包裝制度、綠色衛生檢疫制度等,否則,產品將可能會失去國際市場。
2發達國家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立法借鑒
自從2O世紀90年代國際社會確立可持續發展戰略以來,德國、日本、美國等國家把發展循環型經濟、建立循環型社會看作是深化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途徑。循環經濟已經成為整個國際社會經濟發展的一股不可阻擋的潮流和趨勢。以立法推動循環經濟發展是西方國家的重要舉措.為我國以立法推動循環經濟發展能提供相關啟示和借鑒。
2.1德國的循環經濟立法
德國在發展循環經濟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德國的廢棄物處理法于1972年制定,但當時只是強調廢棄物排放后的末端處理。1986年德國制定《廢物管理法》,強調要通過節省資源的工藝技術和可循環的包裝系統。把避免廢物產生作為廢物管理的首要目標。1991年,德國首次按照資源~產品~資源的循環經濟理念,制定《包裝條例》,規定生產商和零售商對于用過的包裝,首先應避免其產生,其次要對其回收和利用。該《條例》將各類包裝物的回收規定為義務,設定了包裝物再生循環利用的目標。1992年。德國又通過了《限制廢車條例》,規定汽車制造商有義務回收廢舊車。1996年德國推出了新的《循環經濟與廢物法案》,提出將系統的資源閉路循環的循環經濟理念從包裝推廣到所有的生產部門,該法規定,每年總計產生超過20o0噸以上廢物的制造者,必須對避免、利用、消除這些廢物制定一個經濟方案,包括:需要利用和消除的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和殘留物:說明已經采取和計劃采取的避免、利用和消除廢物的措施;說明何種廢物缺乏利用性而必須進行消除及其理由。
德國法律明確規定自1995年7月1日起,玻璃、馬口鐵、鋁、紙板和塑料等包裝材料的回收率全部達80%。在德國的影響下,法國提出2003年應有85%的包裝廢棄物得到循環使用。荷蘭提出到2000年,廢棄物循環使用率達到60%。奧地利的法律要求對80%回收包裝材料必須再循環或再利用。丹麥要求2000年所有廢棄物50%必須進行再循環處理。
2.2日本的循環經濟立法
日本是發達國家中循環經濟立法最全面并提出建立“循環型社會”的國家。1991年制定了《關于促進利用再生資源的法律》,其目的是減少廢棄物,促進再生利用以及確保廢棄物適當處理。1997年又制定頒布了《容器包裝再利用法》,據此逐漸建立起了相互呼應的循環經濟法規。2000年是日本建設循環型經濟關鍵的一年。該年召開了“環保國會”,通過和修改了多項環保法規,包括《推進形成循環型社會基本法》、《特定家庭用機械再商品化法》、《促進資源有效利用法》、《食品循環資源再生利用促進法》、《建筑工程資材再資源化法》、《容器包裝循環法》、《綠色采購法》、《廢棄物處理法》、《化學物質排出管理促進法》。
上述法規對不同行業的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再生等作了具體規定。如《廢棄物處理法》第3條第2款中規定,“生產者應當努力對伴隨其生產活動而產生的廢棄物加以再生利用,以減少廢物的排放量,同時,在產品的制造、加工、銷售過程中,應當考慮所制造、加工、銷售的產品、容器在變為廢棄物時,不會使它們的恰當處理變得困難。”《推進形成循環型社會基本法》從法制上確定了日本21世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向,提出了建立循環型社會的目標和根本原則,該法宣布要從過去那種“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經濟社會中脫胎換骨,轉變為21世紀的“最佳生產、最佳消費、最少廢棄”的后工業時代生產、生活方式、構建一個降低環境負荷并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循環型社會。日本是世界上率先以基本法的立法模式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國家。與德國先在有關具體領域實施循環經濟思想,然后建立系統整體的循環經濟法規不同,日本是先有總體性的再生利用法,然后向具體領域進行推進的。
2.3美國的循環經濟立法
美國雖然于1976年通過了《資源保護回收法》,1990年通過了(1990年污染預防法》,提出用污染預防政策取代以末端治理為主的污染控制政策,但目前還沒有一部全國實行的循環經濟法規或再生利用法規不過自從2O世紀8O年代中期,俄勒岡、新澤西、羅德島等州先后制定促進資源再生循環法規以來,現在已有半數以上的州制定了不同形式的資源再生循環法規。
3循環經濟的價格障礙與政府財稅職能
3.1企業實施循環經濟存在著價格障礙
在我國礦業生產中.存在著礦藏資源價格過低和礦業生產支付的環境成本過低現象,而在原材料回收、加工、再生環節中卻要付出較高的環保成本,由此造成了原材料價格顯著偏低,而再生資源價格沒有優勢,另外,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再生成本高,規模效益差.以上原因導致在自由市場條件下循環經濟生產方式很難自發產生
3.2政府需用財稅政策克服企業實施循環經濟的價格障礙
政府推廣循環經濟的重要職能之一.就是要運用各種財稅、經濟手段克服企業回收、利用再生資源的價格障礙.讓實施循環經濟的企業有利可圖.使企業自覺“循環起來”。
4加快建立我國發展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
發展循環經濟,需要法律、政策、制度的推進和保障;需要政府強有力的宏觀調控:需要企業、科學界和社會公眾的共同參與:需要資金、技術的強力支撐。
4.1將發展循環經濟作為基本國策寫入憲法
在我國《憲法》和《環境保護法》等法律中應增加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條款,且在相關立法中應將推進循環經濟作為發展經濟、保護環境立法之理念。在此基礎上制定我國《促進經濟生態化發展法》、《資源綜合利用再生利用法》、《可再生能源法》,同時加快建立具體資源再生行業法規,技術規章等。循環經濟的發展必須以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來推動。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應首先體現在綜合經濟部門制定的產業政策、財稅政策、投資政策、環保政策、產品回收政策等方面。當前,應加快建立起以《循環經濟促進法》為核心的一整套促進、適應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在立法上,應將發展循環型經濟、建設循環型社會作為政府、企業、民眾的義務。
4.2實施循環經濟要從根本上實行“四個轉變”
一是由環保計劃管理型向環保市場經營型的轉變:在這一轉變過程中,政府的職能主要是制定標準、規則、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和執行實施循環經濟的激勵和懲罰措施,而環境保護則要努力向社會化、產業化、專業化、企業化經營的方向發展。
二是由傳統的單向思維向新型的多向循環思維轉變:各類經濟建設項目,應綜合考慮資源消耗、污染治理、廢物利用、清潔生產等環節,應以循環經濟的理念為指導。實現減量——再用——循環的最大效益目標。三是由經濟運營型向綠色運營型的轉變:現代企業,不僅要為企業和國家創造財富,更要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減少環境成本。努力實施綠色產品戰略,這就需要牢固樹立綠色經營思想,包括如綠色管理、綠色開發、綠色生產過程、綠色技術保障體系。實現資源、環境、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四是實現傳統工業向生態工業的轉化:循環經濟下的工業體系主要有三個層次,即單個企業的清潔生產,企業間共生形態的生態工業園區以及產品消費后的資源再生回收。
4.3建立衡量循環經濟的標準
衡量工業部門是否實施循環經濟,應看它是否以“減量”和“循環”為主要手段。并通過資源利用上的減量和將主要廢棄物資源化,提高資源利用率,達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效果。應出臺具體的考核指標,作為對企業實施循環經濟的激勵、獎懲依據。
4.4建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綠色GNP由世界銀行在80年代提出,它較全面地體現了環境與經濟綜合核算的框架,已逐步成為衡量現展進程、替代傳統宏觀經濟核算指標的首選指標。目前,一些國家已采用了新的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方法,在計算國民生產總值時,要扣除資源的消耗和環境污染破壞的損失。綠色GNP的計算如下:綠色GNP=GNP一(產品折113+自然資源損耗+環境污染損失)我國應加快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試點和總結,采用綠色GNP代替傳統GNP核算包括建立企業綠色會計制度、政府和企業綠色審計制度、綠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等。此外,應通過各種媒介建立資源、廢棄物循環利用的信息市場和信息平臺,發展資源循環利用的中介組織。
4.5建立綠色保障制度體系
一是綠色制度體系,包括綠色資源制度、綠色產權制度、綠色市場制度、綠色產業制度、綠色技術制度:二是綠色規范制度。包括綠色生產制度、綠色消費制度、綠色貿易制度、綠色包裝制度、綠色回收制度等:三是綠色激勵制度,包括綠色財政制度、綠色金融制度、綠色稅收制度、綠色投資制度等。以上制度的建立和有效運轉都需要立法來規范和保障。
4.6建立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激勵機制
目前,我國企業使用其他企業的廢棄物。如工業廢渣、粉煤灰等,原來的產生者不僅不付費,還要向使用者收費,使綜合利用資源企業無利可圖。嚴重挫傷企業再利用和再生利用資源的積極性:我國對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稅收優惠有時落實不到企業頭上。政府必須以制度創新構建資源再利用和再生資源生產環節的盈利模式。使市場條件下循環型生產環節有利可圖,促成企業形成實施循環經濟的自發機制。對企業生產再生資源產品的,國家財政、稅收部門應積極研究制定和實施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提高再生資源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對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的,各地稅收征管部門要加快出臺并嚴格執行稅收減免政策,建立起促使企業自發實施循環經濟的激勵機制。
可采取的措施包括:第一,行政手段:如排污許可證、資源配額;第二,稅收手段,如污染稅、原料稅、資源稅、產品稅等,特別是應加快出臺再利用和再生利用廢棄物的企業實施稅收減免的具體政策:第三,收費制度,如排污費、使用者費、環境補償費等:第四,財政制度,如治理污染的財政補貼、低息長期貸款、生態環境基金、綠色基金等;第五,加大資金投入:繼續提高政府對環保的投入比例,發揮其引導作用。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用于環境保護方面的投資占國民生產總值(GNP)的比例,發展中國家為0.5%~1%,發達國家為1%~2%,我國用于環境保護的比例為0.7%~0.8%。隨著循環經濟的提出和實行,此項投資應逐漸增加。應積極探索成立循環經濟發展基金灞動發展,專款專用。第六,充分利用加入WTO的機遇,加強國際和區域間的合作,積極申請UNEP、UNDP等國際機構的資金和技術援助。
4.7生產措施
4.7.1清潔生產。清潔生產是將整體預防的環境戰略用于生產、產品和服務的整個過程,以增加生產效率和減少對人類及環境的危害。對生產.它要求節約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減少廢棄物的數量和毒性;對產品。從要求減少原材料到產品最終處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響:對服務。要求將環境因素納入設計和所提供的服務中。當前.我國政府經濟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等應研究并加緊出臺各產業部門推廣、評價清潔生產的衡量指標體系。
4.7.2建設生態工業園。生態工業園區是循環經濟的重要發展形態之一.正在成為許多國家工業園區改造的方向.應成為我國第三代工業園區的主要發展形態。生態工業園區是依據循環經濟理念和工業生態學原理而建立的一種新型工業組織形態。生態工業園區的目標是盡量減少廢物,將園區內的一個工廠或企業產生的副產品用作另一個工廠的投入或原材料,通過廢物交換、循環利用,最終實現園區共生企業間或產業間的生態工業網絡和“零排放”。
4.7.3建立綠色技術支撐體系。包括清潔生產技術、信息技術、能源綜合利用技術、回收和再循環技術、資源重復利用和替代技術、環境監測技術以及網絡運輸技術等等,盡可能把污染物的排放消除在生產過程中,實現少投入、高產出、低污染。
4.7.4建立廢棄物資源化產業體系。廢棄物的循環利用有兩種方式:一是原級資源化,把廢棄物生成與原來相同的產品,如將廢紙生成再生紙,廢玻璃生成新玻璃,廢鋼鐵再生鋼鐵等。這種方式利用可以減少原生材料量的20%~9O%:二是次級資源化,即把廢棄物變成與原來不同的新產品.可減少原生材料量的25%。據不完全統計,目前世界上主要發達國家的再生資源回收總值已達到一年2500億美元.并且以每年l5%~2O%的速度增長。
4.7.5確定發展循環經濟的優先領域。首先,應該在資源的開采、生產、廢棄等社會生產的主要環節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①在資源開采環節,應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防止掠奪性開采:推進共生、伴生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開發低品位油氣資源和非常規油氣資源,提高礦產資源的開采和洗選回收利用率。②在產品生產環節。應著重推進冶金、石化、化工、電力、有色、建材、輕工(包括造紙、紡織印染、釀造等)等資源消耗重點行業的資源節約和清潔生產。③在廢物利用和處理環節,應加強對冶金、電力、石化、輕工、機械制造、建材建筑等行業的廢棄物回收利用.為粉煤灰、煤矸石等大宗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創造更好的環境:應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回收、利用和廢棄物處理。其次.在城市建設中。應按照循環經濟的理念.合理規劃城市規模.在功能區布局、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要考慮城市產業體系之間的銜接和環境容量的大小。有關城市要注意與資源型城市的產業轉型和老工業基地的改造相結合。再次.在農業生產中.應加強生態農業建設.積極調整農業生產布局和產品結構.發展綠色產業和無公害產品.積極提高土、肥、水、種、藥等投入要素的效率.推廣使用高效安全生物農藥,從源頭上消除餐桌污染。要為綜合利用秸稈、牲畜糞便等廢棄物創造條件。大力發展沼氣工程并使之成為農村能源的補充和替代。
篇5
[關鍵詞]廣西 人力資源 開發研究
開發農村人力資源是實現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工業化的必由之路。走產業化之路,實現農業現代化是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必然結果,只有比較普遍地提高農村人口的素質,開發農村人力資源,才能為農業產業鏈條的每一環節提供高素質的初級產品生產者,加工產品制造者,銷售環節經營者,提供技術、物資、信息保障的高素質服務者。
廣西位于西部地區,“三農”問題顯得尤為突出。在北部灣大開發的大背景下,農村勞動力素質問題成為經濟發展的一大障礙。開發農村人力資源,提高勞動者素質是當前解決農村問題的主要途徑,而這些問題的解決必須依賴完善的農村勞動力教育培訓體系。農村勞動力教育培訓是農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村勞動力教育培訓正由掃盲教育轉向以人文精神培養和實用技術培訓為核心的教育,近年來在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以及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建立完善的農村勞動力教育培訓體系,促進農村人力資源開發是農村經濟發展的現實選擇,也是實現農村教育轉型、推進城鎮化進程的必由之路。
一、廣西人力資源現狀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資料,在全國各省區勞動力資源排列中,廣西處于第11位,這表明廣西的勞動力資源比較豐富,但也意味著就業壓力較大。同時,其中的勞動適齡人口增長較快,年齡構成輕,文化素質較低,且大部分分布在農村。截止2001年,全區人口普查中,具有大學教育程度的人數為107.24萬人,僅占總人口的2.59%,大部分人僅具有初中甚至高小文化程度。人才流動機制和分配機制的欠缺,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也嚴重影響了人才的合理流動、配置和使用,從而也影響了廣西整體經濟的發展。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和國家加大對農業的扶持力度,對廣西人力資源具有一定的刺激和吸引作用。但從東西部人才競爭態勢來看,一方面東部發達地區充分利用自身的地理、經濟優勢,紛紛占領人才制高點,構筑人才高地;另一方面,西部各省區借助西部大開發的契機,紛紛制定更加優惠的政策,廣招八方英才。因此,如何吸引外來精英,保住本地人才,如何迅速、有效、合理地配置人力資源,就成為廣西迫在眉睫的重大何題。
二、廣西人力資源開發的對策與思考
人才強國的戰略決策是中國人世之后為適應新形勢的要求而首次明確提出的一項重大的國家戰略,是繼“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和“科教興國”之后提出的又一項新的國策。如何在21世紀造就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創新人才,建設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人才隊伍,開創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新局面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
(一)為開發利用廣西人力資源創造良好的政策條件
進入21世紀,世界各國在面臨世界經濟一體化挑戰的同時,也面對知識創新的競爭,這既是廣西的機遇,也是挑戰,如果擁有持續創新能力和大量高素質人力資源的地區,將具備發展知識經濟的巨大潛力;反之,則會不僅失去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能力,還會失去知識經濟帶來的機遇,因此在21世紀上半葉我國西部地區開發利用好人力資源至關重要,而要作好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政府部門就要做好引導工作,最主要的一點就是要為人才資源的成長、開發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二)建立健全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培育制度,培養符合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人才
1、建立健全人力資源的培育制度
要實現快速、穩定、持續地發展,就必須把龐大的人口資源轉化為人力資源,其中的關鍵就在于發展教育,提高人口素質。目前,廣西人才隊伍整體素質不高,高素質人才嚴重缺乏。高級管理人才、復合型人才、高新技術人才十分緊缺。針對這一情況,應加強繼續教育和培訓,進行多層次辦學。政府應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加速發展職業教育,大力興辦高等教育;引進先進教育資源,如遠程教育、網絡教育;選派骨干技術人員和干部到東部掛(任)職,學習先進技術及管理經驗。通過這些措施提高人才整體水平,調整人才結構,為廣西培養出一批適應時代要求的具有專業綜合知識和創新意識的高素質人才。從我國近年的情況看,知識已經成為人力資源配置的核心,按照社會需求設置教育結構,使教育結構的設置與經濟結構相配合,培養最多社會最需要的人才,并即時調整人力資源政策,以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從根本上解決人力資源供需結構不平衡的問題,同時為今后步入老齡化社會從經濟上作好準備。
2、建立健全人力資源的市場機制
(1)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將全社會的人力資源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建立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有助于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強化政府對人力資源的管理,要結合深化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用人制度改革,進一步推動各類人才由“單位所有”到“社會所有”的轉變,促進人才市場供需主體到位,從而使人力資源市場規范化,合理人力資源市場的配置結構。
(2)進一步完善人才市場的服務功能。建立人才隊伍動態變化預測預警機制,研究開發人才市場信息標準,建立各類人才信息數據庫。同時進一步辦好基礎性人才市場,大力培育發展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高新技術人才等專業化人才市場和網上人才市場。并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積極開發人事、人才測評、人才派遣、薪酬設計、人才選聘等服務項目。
(3)調整、規范人力資源市場運行秩序,要加強人才市場法制建設,政府通過頒布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條例,明確人力資源市場主體的權利與義務,制定市場運行規則,規范市場參與者的市場行為,保護人才流動中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建設人才市場誠信體系,嚴肅查處偽造檔案、虛假招聘、亂收費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4)建立、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的風險保障體系等一系列配套機制,保護勞動者的弱勢地位,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三)多渠道引進人才,引才借智開發區內農業資源。
從廣西實際情況出發,農業人才應當以應用型、開發型為主。
(1)以產業項目吸引人。無論是從自然條件還是從社會條件來講,廣西乃至西部地區都不具備吸引人才的優勢,要求高技術及經營管理人才扎根當地是不現實的,故應從實際出發,根據效益原則,以開發農業資源為前提,建立雙贏機制,改變傳統的人才引進模式。通過西部開發項目和建設工程吸引外部人才,可采取技術合作、技術入股、以集資帶項目等方式來共同開發廣西農業資源,項目和工程完成之后,他們可自由離開。
(2)對人才實行軟性管理,提高人力資源的市場配置率。目前廣西人才結構存在問題突出,從三大產業分布來看,無論是人才總量還是專業人才數量,農業人才的比例都很小,每萬農業人口只有14.5個專業人才,這一情況與“十五”期間對農業技術人才的大量需求很不相稱。為此,不僅要加強和穩定現有農村人才隊伍,還要加快農村人才開發。這就要結合國家相關政策制定靈活的用人機制,改革現有人事制度,簡化人才引進手續,鼓勵人才自愿流動,打破人才單位所有制及傳統的管人用人體制,逐漸取消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推行崗位聘用制,推行職稱結構比例管理,實行競爭上崗。對區外高級技術人員及專家,可以不限時間、不限身份,以優惠條件調入區內工作,也可采取聘用、講學、咨詢、提供技術等短期合作形式,可以戶口不遷、自由流動,宗旨是“不求為我所有,但求為我所用”。這樣,農村不但可以吸引區外人才,也可吸引區內其他閑置人才,從而實現人力結構的優化配置。當然,政府還應該采取其他方式來引進人才,如創建創業園,公開招聘,為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試驗場所等,只要把握好用人原則,就能吸引大量的外來人才。
人力資源是進行社會生產最基本最重要的資源,是經濟發展的“第一資源”。目前,已成為世界各國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戰略。誰最先重視這一戰略,誰最先擁有這一精良的資源,誰就占有了經濟發展的主動權。社會發展的關鍵,經濟持續發展的內在動力,是人的素質的提高,而人的素質的提高需要通過教育以獲得知識和能力。全面振興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質的基礎,是人力資源開發的根本。廣西地區必須結合本地實際,不斷總結探索、積極開發人力資源,普遍提高勞動力素質,只有培養出大量適應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人才,才能有效地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實現中華民族的全面振興和騰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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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酒駕肇事”是對當前發生的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酒后、醉酒駕駛行為的統稱。酒駕肇事行為人負刑事責任的根據在于行為人酒后、醉酒犯罪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后果;行為人酒后、醉酒犯罪的原因行為與酒后、醉酒犯罪的結果行為之間具有直接因果關系;行為人實施酒后、醉酒犯罪的原因行為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行為人實施酒后、醉酒犯罪的原因行為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我國《刑法》懲治酒駕肇事案件存在法條設置和刑罰制裁均缺失等方面的問題。 關鍵詞: 酒駕肇 事原因自由行為 法條設置 刑罰制裁 一、酒后、醉酒犯罪負刑事責任的根據問題 (一)酒后、醉酒犯罪的刑事責任能力特點 酒精對人體神經的毒害作用簡稱酒精中毒,也稱醉酒。醉酒一般可分為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由于病理性醉酒屬于精神病的范疇,因此刑法上通常所講的醉酒是指生理性醉酒。 關于生理醉酒,醫學上一般將其分為三個時期:第一期為興奮期,又稱輕度醉酒,表現為脫抑制現象,如興奮話多、情緒欣快、易激惹、容易感情用事、招惹是非等,此期控制能力有所減弱。第二期為共濟失調期,又稱中度醉酒,此時醉者動作笨拙、步履蹣跚、舉止不穩、語無倫次、辨認和控制能力都有減弱。第三期為昏睡期,又稱高度醉酒,此時醉者面色蒼白、皮膚濕冷、口唇微紫、呼吸緩慢伴有鼾聲,此期可有一定程度的意識障礙。[1] 根據飲酒量和酒精發作周期的不同,酒后、醉酒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能力也呈現出不同的特點:第一,在興奮期,行為人雖然出現脫抑制現象,控制能力也有所減弱,但行為人的辨認能力完好,能辨認和控制自己的行為,其對自己酒后、醉酒時實施的行為仍然可能具有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第二,在共濟失調期,行為人的辨認和控制能力都有所減弱屬于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其對自己酒后、醉酒時實施的行為不能完全辨認和控制。第三,在昏睡期,行為人已經出現了意識障礙,其對自己的行為既無辨認能力也無控制能力,屬于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二)酒后、醉酒犯罪的主觀心態特點 第一,根據醉酒原因的不同,醉酒可分為自愿醉酒和非自愿醉酒。在非自愿醉酒中,行為人醉酒系不得已而為,其主觀并未預見到醉酒的危險性。因此,在一般情況下,非自愿醉酒者主觀上對自己的行為既無故意也無過失。當然,對因非自愿醉酒陷入限制責任能力而犯罪,則可根據犯罪時的心態確定是否成立故意或者過失,并可依《刑法》第18條第3款的規定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根據醉酒前有無犯意的不同,自愿醉酒又可以分為事前無犯意的醉酒和事前有犯意的醉酒。事前有犯意的醉酒,是指行為人出于逃避懲罰,減輕罪責的動機或想借酒精對神經的興奮作用來增強其犯罪勇氣,故意醉酒使自己陷入限制責任能力或者無責任能力狀態,并利用此狀態實施犯罪行為。事前有犯意的醉酒并因此而實施犯罪行為的,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故意。 第三,根據醉酒后的責任能力狀態不同,事前無犯意的醉酒又可區分為:一是因醉酒而陷入無責任能力狀態的事前無犯意醉酒;二是因醉酒而陷入限制責任能力狀態的事前無犯意醉酒。對于第一種情形,一般來說,行為人實施行為時無犯罪的故意、過失,但其對醉酒時具有故意或者過失。對此,可依其醉酒時對危害結果的心態而成立故意或者過失。對于第二種情形,行為人不僅對醉灑行為有故意或者過失,而且對犯罪行為的危害后果也有故意或者過失。對此,可依其犯罪時心態而成立故意或者過失。 (三)酒后、醉酒犯罪與原因自由行為 原因自由行為是指行為人由于故意或過失使自己陷于限制責任能力或者無責任能力狀態,并在此狀態下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2]行為人使自己陷入無責任能力或者限制責任能力狀態的行為,稱為原因行為;在無責任能力或限制責任能力狀態下實施的符合犯罪構成的行為,稱為結果行為。[3]結合有關學說,我們認為,酒后、醉酒犯罪負刑事責任的根據主要在于: 第一,行為人的酒后、醉酒犯罪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后果。我國《刑法典》第1條規定,刑法的目的是“懲罰犯罪,保護人民”。因此,盡管刑法既要保護人權也要保障人權,但是從社會政策的角度,刑法立法應當以社會公共利益為重,保護社會的根本利益,對于嚴重危害社會利益的行為予以懲處。這是行為人對其酒后、醉酒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社會基礎。 第二,行為人酒后、醉酒犯罪的原因行為與酒后、醉酒犯罪的結果行為之間具有直接因果關系。行為人酒后、醉后犯罪行為是行為人飲酒這一原因行為所引起的。行為人是整個飲酒行為、酒后或醉酒犯罪行為的發動者。行為人酒后、醉酒犯罪的原因行為和結果行為是一個行為整體,共同導致了危害后果的出現。行為人對此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這是行為人對其酒后、醉酒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行為基礎。 第三,行為人實施酒后、醉酒犯罪的原因行為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雖然行為人在實施危害行為時不具有刑事責
任能力或者只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但是行為人在飲酒的時候完全能夠辨認和控制自己的行為,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他有義務和能力控制自己的醉酒行為以防止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卻沒有控制。因此,行為人應當對此承擔刑事責任。這是行為人對其酒后、醉酒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行為人基礎。 第四,行為人實施酒后、醉酒犯罪的原因行為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雖然行為人在醉酒狀態下實施犯罪行為的當時無責任能力或責任能力受到限制,因而在主觀上可能不具有犯罪的故意或者過失,但這種無責任能力或限制責任能力狀態的出現是行為人故意或過失造成的。行為人應當對其故意或者過失實施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這是行為人對其酒后、醉酒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心理基礎。 因此,基于原因自由行為理論,行為人應當對其酒后、醉酒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并且不能從寬處罰。 二、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法條設置問題 (一)我國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法條設置及特點 在我國刑法中,可以規制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法條主要是《刑法》第115條關于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規定和第133條關于交通肇事罪的規定。我國《刑法》第115條第1款規定:“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從我國《刑法》關于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法條設置看,它的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在立法方式上,刑法沒有專門設置有關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法條,而是將酒后、醉酒駕駛與其他相關的不法行為放在一起統一規定。這種立法方式,在效果上,不利于有效發揮刑法有針對性地懲治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作用。 第二,嚴格區分了故意和過失犯罪。在法條設置上,我國《刑法》嚴格區分了故意的酒后、醉酒駕駛犯罪和過失的酒后、醉酒駕駛犯罪,并分別設置罪名。其中,對于故意的酒后、醉酒駕駛犯罪,依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對于過失的酒后、醉酒駕駛犯罪,則依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只有當先前的肇事行為必然會造成當事人的死亡時,其逃逸行為,即‘不作為’才能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4]而交通肇事中過失的確立與認定與現代社會的信賴原則密不可分。[5] 第三,在犯罪的成立條件上,規定必須發生了嚴重危害后果才負刑事責任。根據我國《刑法》第115條和第133條的規定,酒后、醉酒駕駛,只有發生了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才負刑事責任。在交通肇事罪的基本構成中,除要求以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為前提外,發生重大事故的結果是個非常重要的罪與非罪界線和適用不同量刑檔次的標準。[6] (二)我國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法條設置缺失 第一,沒有將酒后、醉酒駕駛行為入罪。韓國2009年4月1日修訂的《道路交通法》第4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在醉酒狀態下駕駛車輛。對于違反者該項規定醉酒駕駛者,將被處以3年以下徒刑或者一千萬韓元以下罰金。[7]但是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在我國,酒后、醉酒駕駛只有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后果才成立犯罪,單純的酒后、醉酒駕駛行為不是犯罪。這使得對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懲治延后。 第二,沒有規定拒絕酒精檢測的刑事責任。酒精檢測是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酒后、醉酒駕駛的重要保證。在國外,有不少國家規定對拒絕酒精檢測的行為可追究刑事責任。如韓國《道路交通法》就規定,交通警察在有相當理由認為駕駛人員處于醉酒狀態而駕駛人員拒絕酒精呼吸檢測的,要被處以3年以下徒刑或一千萬韓元以下罰金。但我國目前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第三,沒有將酒后、醉酒駕駛的部分共犯行為人罪。關于酒后、醉酒駕駛的共犯,日本2007年9月19日生效的《道路交通法》對酒后駕車做出了嚴格的規定,除對酒后駕車者本人嚴加懲處之外,還設有“車輛提供罪”、“酒水提供罪”以及“同乘罪”等新罪種。[8]這實際上將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多種共犯行為分別入罪了。我國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通過的《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部分指使、強令酒后、醉酒駕駛的行為納入了交通肇事罪的范圍,但并沒有規定提供車輛等幫助行為可以入罪。 三、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刑罰制裁問題 (一)我國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刑罰制裁檢視 關于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刑罰制裁,主要體現為我國《刑法》第115條第1款關于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第133條關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規定。 在法定刑的設置上,我國《刑法》第115條第1款關于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
全罪的規定是“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我國《刑法》第133條關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則分為三檔,即“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國關于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刑罰制裁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對過失的酒后、醉酒駕駛犯罪,法定刑設置很輕。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在過失的情況下,對酒后、醉酒駕駛犯罪,最高只能判處7年有期徒刑。而同樣的情況,在日本可以判處15年有期徒刑,在英國可以判處10年有期徒刑。相比而言,我國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設置非常輕。 第二,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的法定刑相差懸殊。根據我國《刑法》第115條、第133條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在同樣是酒后、醉酒駕駛致1人重傷的情況下,對過失的酒后、醉酒駕駛致死的,最高只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而對故意的酒后、醉酒駕駛致死的,則最低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最高可判處死刑。兩罪的法定刑相差幅度較大。這為司法中的定罪量刑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為了防止量刑的規范,有必要建立案例指導制度和量刑規劃化制度。[9] 第三,在法定刑的設置上,沒有體現出酒后駕駛與醉酒駕駛的區別。國外不少國家和地區在酒后、醉酒駕駛犯罪法定刑的設置上都區分了酒后駕駛和醉酒駕駛。一般情況下,醉酒駕駛犯罪的法定刑要高于酒后駕駛犯罪。如根據日本《道路交通法》規定,對于醉酒駕車者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元以下罰款;飲酒駕車者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萬日元以下罰款。[10]但是,我國刑法沒有酒后駕駛肇事和醉酒駕駛肇事的法定刑進行區分。 (二)我國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刑罰制裁缺失 第一,沒有規定罰金刑。對酒后、醉酒駕駛犯罪規定罰金刑,是世界上許多國家的通行做法。如韓國《道路交通法》關于醉酒駕駛罪和拒絕酒精檢測罪都規定了一千萬韓元以下的罰金。芬蘭《刑法典》關于迷醉狀態下駕駛、嚴重迷醉狀態下駕駛等犯罪中也都規定了罰金刑。對酒后、醉酒駕駛犯罪規定罰金刑,有利于剝奪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從加強對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懲治。我國《刑法》沒有在有關懲治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條文中規定罰金刑,是一個立法缺失。 第二,沒有規定資格刑。酒后、醉酒駕駛的資格刑主要是指吊銷駕駛執照和禁止駕駛。英國《1991年道路交通法》規定,醉酒或吸毒陷于不適宜狀態而駕駛車輛的,剝奪駕駛的期限不少于2年。在我國香港地區,兩次或者多次實施醉酒駕駛犯罪的,一般要吊銷不少于2年期限的駕駛執照,并處罰金。在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了暫扣、吊銷駕駛執照以及禁止駕駛。但是,我國刑法中并沒有相關規定,而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非常輕。因此,即便在對行為人判處刑罰的同時由公安交通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酒后、醉酒駕駛者暫扣、吊銷駕駛執照或者禁駕,行為人仍然可以很快重新駕駛。這不利于對酒后、醉酒駕駛犯罪的懲治與預防,應當進一步加強刑法與《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行政法規的協調。[11] 四、結語 我國刑法在懲治“酒駕肇事”案件方面,既存在法條設置上的缺失也存在刑罰制裁上的缺陷。但是,基于原因自由行為理論,出于保護社會利益的需要,我們必須加大懲治“酒駕肇事”行為的力度,為此需要從刑事司法、刑法立法等多個方面尋找解決的方案,“在立法技術的層面,刑法立法要處理好立法簡明與立法細密的關系”[12]。事實上,只有進一步嚴密懲治“酒駕肇事”行為的法網,并進一步加大刑法對“酒駕肇事”行為的懲治力度,才能充分發揮刑法懲治“酒駕肇事”行為的作用。 參考文獻: [1]參見湯濤、黃富穎:《原因上的自由行為與急性酒中毒的司法精神病鑒定》,載《法醫學雜志》2000年第4期。 [2]參見林山田:《刑法通論》,臺灣三民書局1984年版,第176頁。 [3]參見趙秉志:《論原因自由行為中實行行為的著手問題》,載《法學雜志》2008年第5期。 [4]參見龔昕炘、劉佳杰:《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律適用分析》,載《法學雜志》2008年第6期。 [5]參見毛元學:《信賴原則在交通肇事罪中的適用》,載《法學雜志》2009年第6期。 [6]參見黃偉明:《交通肇事罪構成中結果標準的數量因素分析》,載《法學雜志》2005年第2期。 [7]參見《韓國:新增醉酒駕駛車輛罪》,載《法制日報》2009年9月1日。 [8]參見陳曦:《關注酒后駕車:日本嚴懲酒后駕車同乘供酒者并罰》,www.xinhuanet.com,訪問日期:2009年8月20日。 [9]參見王瑞君:《案例指導量刑與量刑規范化》,載《法學雜志》2009
年第8期。 [10]參見陳曦:《關注酒后駕車:日本嚴懲酒后駕車?同乘供酒者并罰》,www.xinhuanet.com,訪問日期:2009年8月20日。 [11]參見彭鳳蓮、高雪梅:《與的協調研究》,載《法學雜志》2009年第8期。 [12]趙秉志、王燕玲:《改革開放30年刑法立法基本問題研究述評(下)》,載《法學雜志》2009年第3期。 :lunwenwang.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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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中文系的基礎理論課程,文學理論在中文系體系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我在文學理論課程的教學實踐中將教學目標確立為:使學生通過學習掌握文學理論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識,引導學生運用所學理論分析、評價文學作品、文學思潮和文學現象,使學生以審美的方式關注社會、人生及自我的發展。而為達到這樣的教學目標,通過教學實踐,我感到以下的做法是行之有效的。
一、欣賞優秀文學文本。關注具體文化現象
高校的文學理論課程通常開設在大二或大三學年,在此之前,學生已經上過古代文學課程和現代文學課程,學生對文學知識的把握僅僅停留在文學史的知識層面上。而且,近十多年由于社會傳播媒介的變化,影視音像技術的強勁發展,學生課余受到優美的文學文本的熏陶機會明顯減少,對文學作品缺乏直觀的、感性的直接認識,文學閱讀量小,閱讀面窄。這給教學造成了一定的困難。在教學中,如果不能聯系實際的文學作品,那么理論教學會顯得十分枯燥。因此,我在教學中十分注意引導和培養學生對于經典文學作品的閱讀興趣,擴大他們的閱讀量。比如。在講到“扁平人物”與“圓整人物”的問題時,我舉了《聊齋志異――畫皮》作品中的人物進行分析。不少同學在課下閱讀了蒲松齡的《聊齋志異――畫皮》,并在閱讀中思考人物的塑造問題。有的甚至還閱讀了包括《畫皮》以外的其他章節,并提出了一些見解。比如,有的同學就從中舉出一些篇目,來說明古代小說中的人物塑造也有相對比較圓整的。
看到同學們如此濃厚的閱讀興趣,我趁熱打鐵,安排了一節討論課,討論的內容是比較文學經典名著與由名著改編的影視文學作品,進一步思考當代社會的審美意識問題。其教學效果又是出乎意料的。因為由于當代學生對改變后的影視作品比較熟悉,而對于文本比較陌生。因此,不少同學重新找來了文學文本,比如張愛玲的小說《色戒》與影視版的比較、紅色經典系列的比較《鐵道游擊隊》、《小兵張嘎》等。還有被當今選秀之風拉動起來的《紅樓夢》的閱讀。總之,有了學生這樣充分的準備,使得后來討論進行得十分熱烈,不少同學甚至走上講臺結合著所學到的理論知識發表自己的看法。課堂效果收效良好,而我也從學生的發言中獲益良多。這種激發學生閱讀優秀文學作品興趣的方法,使得文學理論課的學習生動而富有趣味,從而使學生進一步產生了對于理論學習的渴望。
二、秉承應用性的教學理念,培養分析問題的理論素養
文學理論兼具了指導性與工具性的性質。雖然它是一門理論學科,但其教學目標絕不僅僅是概念和原理的闡釋上,而是應該秉承應用性的教學理念,切實地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理論思維素養和提高理論寫作的能力。
隨著當前科學技術的飛速進步,人類社會生活方式包括文化生活方式正發生著重大而深刻的變化。純文學與雜文學的關系,專業寫作與非專業寫作的關系,紙介質文學出版物與互聯網上文學作品之間的關系,都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文學創作方式、傳播方式和接受方式,都產生了一些新的因素。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鼓勵和啟發學生正視新的現實,通過觀察與思考,逐步引出新的見解,并落實到具體的理論寫作實踐當中,從而將文學理論應用性的教學理念貫徹到底。為了達到這樣的教學目標,我認為可以分為兩步走:開放的討論,嚴謹的寫作。
比如,關于手機文學的問題,這是教材當中沒有作為教學內容的部分,但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已作為一種新型的文化形式,其閱讀方式和文學特點幾乎顛覆了以往的傳統文學形式。對此,我提前給同學們布置了幾個問題,打開他們看問題的視野,請同學們在課下大量搜集各種手機文學現象,這對于21世紀的大學生是極富有吸引力的工作。然后,再接下來的教學中組織他們進行討論。討論中,我對大家的發言適時做出相應的評論或進行更深入的提問,鼓勵他們各抒己見,而不做傾向性的對錯判斷,將學生們引入到一個開放有序的討論氛圍當中,使他們在這樣的討論中提高自己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這種以討論的方式來進行的課堂講授有助于形成一個良好的學習氛圍。緊接著討論后,請某些持代表觀點的同學接受其他同學的提問和補充,這樣既可以對某些問題進行全面而明確的把握,也能發現理解過程中的普遍性欠缺。教師在這個時候可以針對重點問題進行點評,引導學生更好地理解相關內容。這種互動式的交流,可以強化學生的理解,也可以促進學生的進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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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老齡化 人力資源 老年人力資源開發
2016年2月,對加強老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強調有效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事關國家發展全局,事關億萬百姓福祉。在老齡化形勢日益嚴峻的當下,如何科學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尤其是將老年人口負擔轉化為人口紅利,是銀潮沖擊下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
一、 人力資源與老年人力資源
“人力資源”一詞最早由當代著名管理學家彼得?德魯克(Peter F?Ducker)于1954年在其《管理的實踐》一書中首次提出。關于人力資源的概念,可謂眾說紛紜,至今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概括起來,有三種代表性觀點:其一是成年人口觀。該理論認為人力資源即16歲以上具有全部勞動能力的人口:其二是在崗人口觀。這一觀點認為人力資源是目前正在從事社會勞動的所有人員;其三是人員素質觀。此觀點將人力看作是人員素質綜合發揮的作用力,認為人力資源是指人的勞動能力與潛力。一般認為,人力資源是指勞動生產過程中,可以直接投入的體力、智力、心力總和及其形成的基礎素質,包括知識、技能、經驗、品性與態度等身心素質。作為國民經濟資源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其特征體現為:生物性,可再生性,能動性、時效性、高增值性、可控性、變化性與不穩定性,開發的連續性,個體的獨立性以及內耗性,等等。人力資源本身是一門綜合性很強的學科,其發展借鑒了其它諸多相關領域的研究與成果。在不同于傳統社會的知識經濟時代,“人力資源”已經不再是單純經濟學意義上的人力資本、勞動力的概念,其實質是各種因素的綜合作用的產物。理解人力資源的具體內涵,應從不同的理論維度來詮釋:其一,從哲學的角度來看,在人本主義思潮的影響下,人不再是機器,不再是管理控制的對象。人成為經濟生產過程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促使組織蓬勃發展的原動力。以此為背景,人力資源開發開始關注職工的職業理想,并以“促進組織和個人的共同發展”為其基本目標。其二,從社會學的視角來看,社會是由個人集合而成的社會,個人是社會有機體中的細胞,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應該建立個人與社會之間的坐標體系,從主客體互動的角度建構一個良性運轉的場域,從而實現人力資源的最優配置。
當前,人力資源的素質越來越成為影響一個國家經濟發展和物質財富增長的主要因素。在老齡化形勢日益嚴峻的當下,老年人力資源及其開發也開始備受學者關注,成為人力資源領域的焦點議題。那么,何謂老年人力資源呢?總的來講,老年人力資源,具體是指老年人可以直接投入勞動的體力與智力的總和。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則涉及政府、各類社會機構、社區乃至老年人自身等多個主體的交互作用,并以老年人自身的身心健康、社會的穩定和諧為終極指向。作為人力資源理論的有機構成,迫切需要我們運用哲學、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以及老年學等學科知識對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理論及實務進行深層解讀與綜合性研究。
二、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的迫切性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教授里奧納德?那德勒認為,培訓、教育、開發三方面的要素共同構成了人力資源開發。老年人力資源作為一個雄厚的人力資源群體,是人力資源的有機組成部分。建構老年人力資源信息體系并納入政府人力資源開發的長遠戰略,不僅有助于減輕人口壓力,實現健康、積極老齡化,還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促進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
一方面,老齡人口逐年遞增,老年人在身心健康、代際關系、人際交往方面也會產生不同于以往的新問題與新訴求,需要從教育層面對其進行引導、約束;另一方面,雖然與年輕一族相比,老年人具有一定的知識技能e累以及豐富的生活經驗,但是由于老年人的體力、記憶力、認知能力等機能普遍處于衰退期,尤其是在新媒體社會,青年人作為網絡生活的主力軍對老年人的代際反哺也相對剝奪了老年人通過知識、勞動技能的積累而形成的社會地位優越感。在此意義上而言,老年人也需要在社會地位及社會歸屬感層面進行重構,從而建立老年生活的精神家園與靈魂支撐。
三 、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存在的問題
由于歷史、文化、體制等諸多方面的影響與制約,目前我國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的現狀還不盡如人意,不管是在數量、質量還是結構上都存在諸多問題,具體體現為以下幾方面:
首先,老年教育資源供給與老年人需求失調,存在老年教育資源供不應求、城鄉分布失調的局面。就目前我國老年教育事業的發展而言,一方面,各類老年學校(包括老年大學、社區老年學校等)在數量和教學質量上還不能滿足老年人的現實需求。統計數據表明,自1983年我國第一所老年大學在山東成立,經過30多年的發展,全國范圍內老年學校在數量上雖然有了很大突破,辦學條件相對較好的老年大學“一位難求”的現象也屢見不鮮,很多想進入老年大學的老年人由于學校門檻設置等問題而被拒之門外。與此同時,一些老年大學的課程設置還有待結合老年人需求進一步改善。除此之外,作為老年大學補充發展的社區老年學校是近幾年來才出現的新事物,其發展也面臨場地有限、資金短缺、師資不足等發展短板。另一方面,城鄉老年教育資源的分布還頗不均衡。實踐表明,我國對于農村的老年教育資金投入相較城市而言還很低甚至幾乎沒有,由于受“養兒防老”傳統觀念根深蒂固的影響,農村老年人對于文化養老理念普遍缺乏認知,日常生活較為枯燥單調,有待在未來通過老年教育的方式予以改善。
其次,老年人力資源利用率不高。如前文所強調的那樣,作為一個未富先老的發展中國家,如何有效利用老年人力資源,將巨大的人口壓力轉變為經濟財富,對于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最新數據,截至2016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已達到2.3億,占總人口的16.7%。老齡人口快速增加,與之相匹配的老年再就業市場以及老年人力資源開發規模卻還沒有能夠達到相應的水平。這一問題亟待理論界深入關注。
再次,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缺乏系統的政策、機制保障。由于我國現行老齡政策從年齡、性別等方面對老年人退出勞動力市場做了規制,而對于如何充分利用老年人力資源, 政府還沒有從政策層面建立一套有效的機制和應對方案。例如,當前將老年人再就業市場中涉及到的老年人與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視為民事關系的做法,不僅增加了單位的用工風險,對于再就業的老年人而言,也缺乏保障。總之,我國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目前仍處于一種松散的、自發的無序狀態,老年人力資源的價值評估、 薪酬管理、教育培訓以及權益保障等機制還有待建立。
由上可見,一方面我國老齡人口基數大、增速快,且與勞動適齡人口并存,“未富先老”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不容忽視的問題;另一方面,我國對于老年人力資源開發還沒有得到足夠重視,實踐中還缺乏具體的操作細則指引。如何把沉重的人口負擔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成為提升新時期我國綜合國力的重要命題。
四、促進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的相應對策
(一)加強頂由杓疲多層面推進老年人力資源開發
鑒于老年人力資源開發是一項重要的民生事業,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與建設離不開老年教育的支持。如何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行動”的老齡工作方針,擴大老年教育供給,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質量,整合社會資源、激發社會活力?政府首先應鼓勵社會力量開設老年大學并由政府在資金、場地及稅收方面為其提供一定優惠,從理念和實踐上加大對社區老年大學的支持與投入,為老年人創造家門口的優質教育服務;其次,政府還應從立法、政策及管理等角度進行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的實踐,例如,通過從政策層面實施彈性退休制度,將老年人力資源開發作為一項勞動雇傭政策來實施等;再次,推動跨學科的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研究,從人口學、社會學、管理學、經濟學的多學科視角進行整合研究,為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的具體實踐提供科學理論指導。
(二)以終身教育理念為指導,搭建多層次教育平臺
“活到老,學到老”,終身教育的思想在我國古已有之。在知識經濟社會,知識的更新周期縮短,老年人要適應社會的發展,除了接受老年學校的專業知識教育之外,還需要通過社區、社會組織對其進行二次開發,二次培訓。在內容層面,此類培訓應涉及人際交往、代際協調、網絡社交工具應用、行為規范、社會道德等諸多方面。在具體組織實施過程中,應以終身教育的理念統籌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搭建各類教育相互協調、相互溝通的平臺。搭建體制內體制外、學校與社區之間的老年人力資源交流互動的平臺,為老年公民創造公平的教育機會和條件,調動其自我管理、自我增能、主動學習的積極性。
(三)依托社區與社會組織,促進老年人自我完善及社區協同發展
社區是老年人自我完善、互幫互助的重要舞臺,老年人自組織的具體實踐還有賴于社區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及財力支撐。一方面,由社區提供場地、資金支持,協助老年人建立草根社區組織,定期開展主題活動,展示富有老年特色的群體亞文化;與此同時,可以在上述基礎上建立老年互助小組,來帶動低齡老年人對需要照顧的高齡老人提供可能的服務與支持,推動老年人自組織由自益性向互益性的功能轉換。另一方面,由專業的社會組織介入社區提供專業的教育與培訓,此類培訓不僅針對老年人自身提供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專題講座,也面向社區工作者提供養老護理、心理咨詢、社會工作、營養保健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培訓。
參考文獻:
[1] 余凱成等.人力資源管理[M].大連:大連理工大學出版社,1999.
篇9
[關鍵詞]:internet 道德意識 道德規范 道德行為
隨著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人類社會正逐步從業化社會向信息化社會邁進)為迎接21世紀的挑戰,各國正在規劃和實施適應信息時代的全國性、乃至全球性高速信息公路。世界土幾乎所有發達國家都已相繼建成了國家級的計算機網絡,并相互連成覆蓋全球的國際性學術計算機網絡tnternet據統計一,到19年1月為止,全球已有194個國家和地區聯人了tn-ternet。這是一場跨越時空的新的信息網絡革命,它將比歷史上的任何一次技術革命對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帶來的沖擊更為巨大,它將改變我們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作和學習方式
1道德意識方面(領域)
1.1道德相對主義盛行
后現代主義的道德相對主義(“你想怎樣就怎樣”或者“怎樣都行”),非中心主義,多元化,表面化,無終極目標等等,直接源于后工業社會生產形式、組織形式和文化格局但是在信急高速公路的雛型tnternet網絡世界中,道德相對主義卻找到了它最適宜生長繁延的領域。這是因為:
(1)tnternet沒有中心。在科學家們設計tnternet的前身arpanet時,軍方就要求這個網絡沒有中心這樣做的理由是.不管網絡的哪一個特定的點受到攻擊,’它的其他部分都能夠正常工作。這樣internet就成了一大片相互聯接在一起的網絡,沒有哪片網絡統治哪片網絡,也沒有哪片網絡是主要的internet成了一個絕對沒有中心的網絡世界
(2)internet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從地理角度講,internet覆蓋在整個地球的表面。而地球也是一個球體,在這個覆蓋于球體的網狀物中,既沒有開始的地方也沒有結束,意味著沒有終極。一進人這個由光纖電纜和調制解調器構成的世界,你就變成了電子化的飛速運動的存在。這種狀態,除了使人忘記對終極目標的追求外,也會讓他不想對任何東西負責。因為作為一個個體,陷在無邊無際之中,他無法覺得自己有能力對任何事情負責。也就是說,小小的個人在無邊無際的網中的無能為力,為道德相對主義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和借口,造成道德相對主義的盛行。
1.2無政府主義泛濫
internet當初的設計思想,是讓信息在網絡中能夠自由的傳播,這樣,當網絡的一部分遭到襲擊時其它的部分依然能夠正常運轉。當這種思想變成現在的internet事實之后,使你在網上實施言論控制成了一種不太容易的事情。
眼下的tnternet像一片藤草叢生的荒野。在這里,還沒有政府機構誕生。所有的人都是自己的領導和主人,因為所有的人都擁有網絡的一部分。沒有誰獨自擁有internet,因此,internet就沒有一個最終的管理者。美國政府和各個地方以及機構的網絡,再加上外國的網絡造成了今天的internet。在這當中,誰都沒有絕對發言權,沒有誰說了算。但同時,誰又都有發言權。
這樣,internet成了一個容許真正言論“自由’,的地方,一個徹底“民主”(或無政府主義)的地方,一個無法無天的地方。在這里,任何人可以按照他自己的原則(或者不要原則)說任何話,做任何事。在internet上,一個人不需要承擔自己的義務和責母,由此可以濫用自由的權利。
1.3人際情感的疏遠
人際情感是需要人與人的社會交往來維持的。而在網上交流時,我們的言談舉止都被轉換成二進制的語言,我們的音容笑貌以數字化字符方式在屏幕上傳播,我們成了數碼化的存在:degital beingo internet改變了人際交往的方式,使人與人之間的交流變成了人與機器之間的交流,這與現實生活中人與人的直接交往相比,人與人之間的隔離不是減少了,而是增大了。尤其是internet所提供的跨時空,跨地域的多人參加、多向交流的技術,使人們更容易沉溺于網上交際,使現實生活中的交往機會減少,人與機器的接觸卻日益頻繁,而終日與電腦終端打交道,同他人的社會交往會被削弱,使家庭成員之間,鄰居之間,同事朋友之間的感情聯系淡薄。
2道德規范方面
2.1對傳統的道德規范形成沖擊,其約束力減弱
網絡社會是人類為自己開拓的另一個生存空間,這個嶄新的信息世界,基本上還是沒有法律規范,沒有道德規范的寢化社會,人們只是按照自己在現實社會中的人生體驗來約束自己。這對建立在現實社會基礎上的傳統的道德規范形成巨大的沖突,使之約束力明顯下降。目前網上的道德規范是非強制性的,只能靠個人的內心信念來維系,這樣網上人是否遵從道德規范,也不易察覺和監督,而不像現實社會中的道德要靠社會輿論,傳統習慣,內心信念三者同時來維持。因此建立在網上的道德規范約束力減弱。
2.2使道德規范在量的規范上不斷擴張
從歷史的運動來看,人類社會規范有一個量的積累過程,這表現為道德規范的適用對象的范圍在總體上趨于提高和擴大。網絡世界的發展對形成和發展道聲德標準,制定新的規范開拓了新領域,產生了積極促進作用。在網絡中,同樣需要教養,網絡行為和其它勘社會行為一樣.需要一定的道德規范和原則。因此.世界各國紛紛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相應的道德規范,這些規范涉及網絡行為的方方面面,從電子郵件使用的語言格式,通訊網絡協議,到字母的大小寫,電子郵件簽名等細節都有詳盡的規范。例如美國華盛頓一個名為“計算機倫理研究所”的組織,推出“電腦倫理十誡”,南加利福尼亞大學網絡倫理聲明中指出的六種網絡不道德行為類型,等等。所有這些規范都是對原有道德規范的補充和發展,使其在量上不斷積聚和擴大。 轉
2.3網絡道德規范向法制化轉化
具體的道德規范在量上的積聚并不是無止境的,其結果必然導致向法律法規的轉化。針對網絡社會中的犯罪行為和許多嚴重的社會問題,許多道德規范顯得軟弱無力,因此許多國家制定了相應的法律規范,力求規范團體和個體在網上的行為和關系。例如美國通過的“信息凈化法”,“總統反恐怖法”和“隱私權保護法”,新加坡的“internet管理體系”。我國為了促進internet的健康發展,也于1996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暫行規定”,并在97年3月八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新《刑法》中也增加了對計算機犯罪的懲罰規定。
3道德行為方面
3.1使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方式產生新特點
internet直接介人“交際”領域,為人類創造了獨具特色的網上空間,為現代人的交往提供了一個全新的場所:其一,網上空間具有虛擬性,可以“相識不相見”,從而免除交往者的奔波之苦;其二,網上空間具有開放性,交互性,且覆蓋廣裹。上網者可以定向抵達一點,也可以同時抵達多點,從而形成頗具規模的“交際圈”,為人們在更大的范圍內交友、擇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其三,網上交友可以“匿名進人”,在“internet上,沒人知道你是只狗”,交談者可以對對方的真實身分一無所知。這也便于人們以平等的身分進行交往,使交際變得更加自由和輕松。正是由于internet的自身特點,使網上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具有了新特點:既直接又間接。直接:網上提供許多聊天或交談渠道,人們可以借助網絡進行同時性談話。間接:所有談話都是通過屏幕上的字母和語句來完成,聽不到對方聲音和語氣,看不到表情。internet為人們“撒謊”和“說真話”同時提供了巨大的方便。
3.2出現大量不規范行為
杜爾凱將失范注釋為“一種社會規范缺乏,含混或者社會規范變化多端以致不能成為社會成員提供指導的社會情境”。(注:「美杰克.d.道格拉斯等:《越軌社會學》。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3頁。)在網絡發展初期,新舊道德規范并存、交替、更迭,造成規范內容的沖突和銜接的脫鉤,引發了大量的失范行為,主要表現為:
(1)失規范的行為。建立在現實社會中的道德規范由于不適應網絡運行的新環境,而形同虛設。面對新的網絡領域,又一時沒有形成新的道德規范,從而大量網上行為處于既不受舊規范的制約,又無新法可依的真空狀態。例如:某個人通過某個isp或b s傳播了侵權或違法的信息,那么isp業者或bbs站長應承擔什么樣的責任?是過錯的責任還是無過錯的責任?如是過錯責任,在什么情況下才算有其過錯呢?這引起了多方爭議。至今,法律上還沒有明確的界定。
(2)規定沖突的行為。在網絡世界上,新的道德規范建設過程中,會不斷受到傳統道德規范的抗拒,這種不同規范體系的并存、沖突、必然造成網上行為的兩重性。例如:現實生活中要求人們遵守紀律,承擔責任,而在internet中,更強調言論自由和不受控制,不要對任何事情負責,兩者并存的結局便導致大量的不負責任的謾罵,虛假信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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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資管理系統的目的和意義
在中原大化儀表公司是一家省屬大型企業分支單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該公司下在發生著日益的變化,職工流動速度在加快,工資增減幅度在加大,員工,職稱,績效評定等信息也隨之越來越多 ,作為工資管理和發放單靠傳統的手工處理已顯得力不從心,手工發放需要反復進行抄寫,計算,不僅浪費時間,還常因抄寫不慎出現張冠李戴,或者由于計算疏忽,出現工資發放錯誤的現象.同時工資的發放具有較強的時間限制,必須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完成任務.正是這種重復性,規律性,時間性,使得工資管理的計算機化成為可能.
使用計算機進行工資發放,不僅能夠保障工資核算無誤,快速輸出,而且還可以利用工資數據庫對有關的各種信息進行統計,服務于上級財務部門的核算與賬務處理.從而提高工資管理發放的效率,實現企業員工工資管理的系統化,規范化和自動化.
二、計所達到的要求,技術指標,預計的技術關鍵,技術方案和主要實驗研究情況
1、預計達到的要求:
此系統要求做到設計合理,便于使用,易于操作;界面友好,容錯性高,可在很短的時間內,查找出所需的職工工資資料,提高工作效率.
2、技術指標
(1)開發環境:visual foxpro6.0
(2)運行環境:windows9x/windowsxx
3、技術關鍵:
采用foxpro編程思想,利用其強大而完整的功能開發這樣一套職工工資管理軟件,其主要技術有:foxpro數據庫技術,新類的設計與應用,系統容錯性的處理,組合查詢技術的實現等.
4、技術方案和主要實驗研究情況:
(1)開發職工工資管理系統
(2)職工工資管理系統的數據庫結構設計與實現
(3)職工工資管理系統的具體實現
三、課題研究進展計劃:
9月28號:畢業設計選題
10月10號:開題報告撰寫
10月19號:對開題報告進行改進
10月29號:對系統整體設計
11月15號:中期報告
12月21號:論文撰寫
12月28號:系統檢查
1月4號: 論文答辯
四、現有在條件,人員(姓名,職稱)及主要設備情況
已有軟件:microsoft visual foxpro 6.0,winxx平臺
設計人員:樊利清
主要設備:計算機(intel pentium 4)一臺,激光打印機 一臺
五、參考文獻
(1)開發使用手冊 人民郵電出版社
(2)數據庫系統概論 高等教育出版社
(3)個人電腦實用基礎教程 寧杭出版社
(4)數據庫系統及應用基礎 北方交通大學出版社
(5)數據結構 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
(6)操作系統工程 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