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期權法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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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目的就在于結合實物期權的基本原理分析實物期權在項目投資決策中的應用實例,并對實物期權在實際應用中應注意的問題進行歸納和總結,避免盲目的套用模型造成結果上的偏差,使得實物期權方法得到更為廣泛有效的應用。
實物期權的基本原理
近年來,對金融資產期權定價的發展引出了利用期權理論對實物資產定價的方法,期權又稱為選擇權,它隨著標的資產價格的波動而波動。而實物期權(Real Option)則是將金融期權的推廣運用到實物資產上,即將期權的觀念和方法應用在實物資產上,特別是應用在企業的項目投資決策上。
實物期權的概念 斯圖爾特·邁爾斯(Myers,1977)指出:一個投資項目產生的現金流量所創造的利潤是來自于目前所擁有資產的使用,再加上一個對未來投資機會的選擇,亦即企業可以取得一個權利,在未來以一定的價格取得或者出售一項實物資產或者投資計劃,而取得此項權利的價格則可以使用期權定價公式計算出來,實物資產的投資可以應用類似于評價一般金融期權的處理方式來進行評價。因為其標的物為實物資產,所以他將這種性質的期權稱之為實物期權。實物期權是指存在于實物資產投資中,具有期權性質的權利。實物期權與傳統的項目投資評價方法(如常見的NPV法)最大的差別就在于:實物期權理論非常重視彈性決策的價值,將管理彈性(Managerial Flexibility)作為評價項目投資決策時的一個重要因素,具體而言,一個公司對一個項目進行評價,擁有對該項目的投資機會,這就如一個購買期權,該期權賦予公司在一定時間內按執行價格(投資成本)購買標的資產(取得該項目)的權力,同金融期權一樣,該約定資產(項目)的市場價值(項目的凈現值)是隨市場變化而波動的,當市場價格(凈現值)大于執行價格(投資成本)時有利可圖,公司便執行該期權(即選擇投資),該期權也因標的資產價格的未來不確定性而具有一定的價值。
篇2
論文摘要:實物期權法在引入國內后引起了評估方法的震蕩及對傳統評估方法的否定,本文著重分析實物期權法在前提及分析模型方面的不足,并針對性同時提出了一些建議。
一、實物期權的概念
實物期權是金融期權對實物(非金融)資產期權的延伸[1]。也就是我們擁有在一個或多個時點采取決策的權利[2]。實物期權理論的引入改變了傳統的項目決策標準。一個NPV值為負的項目由于具有期權的性質有可能在將來成為一個有價值的項目,而一個具有正的NPV值的項目在實物期權下卻有可能不會被立即執行,因為在不確定條件下,等待權具有相當的價值。
其次,它豐富了投資決策理論。實物期權法是一種動態評估方法,它充分考慮了不確定性和靈活性在投資決策中的應用,為準確評估項目價值提供了新的思路。復合期權和彩虹期權由于充分考慮了許多項目的特殊性質,其評估準確性大大高于傳統的項目決策方法。第三,它改變了決策者對風險的態度。在傳統DCF法下,不確定性的提高增加了項目的風險,降低了項目的吸引力,但如果將項目視為一個期權,不確定性的增加反而會增加期權的價值[3]。
二、實物期權的定價模型與其缺點分析
1.實物期權定價模型
根據金融期權定價理論,期權的價格受到以下因素影響:基礎標的資產價格S,執行價格X,持有時間(T-t),資產價格波動性σ,無風險收益率Rf在期權中,標的資產的價值等于標的資產的內在價值和期權溢價。這個等式為任何非個人支付債券的衍生價格所滿足。假設S是標的資產的折現價值,X是執行價值(T-t)是期權從開始持有到執行的時間,N(x):標準正態分布的累積概率分布函數。那么期權價值V0由下式給出:
V0=SN(d1)-Xe-r(T-t)N(d2)d1和d2由下式給出:
其中,σ是標的資產價值變化幅度;計息方式采用連續計息,N(x)通過查標準狀態分布表獲得。在實物期權評估中,該模型適用于離執行投資還有一定時間間隔的投資活動。參數的含義發生部分變化。S是標的資產的折現價值,X是執行價格,即項目投資的成本,無風險收益率Rf資產價格波動性σ。
該模型計算簡單易懂。充分考慮了決策和等待這段時間之間的價值。相對于傳統的決策方法具有一定進步。但是,對項目的類型要求比較嚴格,即要求項目是獨占一簡單階段的簡單投資模型。而且,投資決策和投資行為之間具有一定時間間隔。該模型適應了管理的柔性,使得投資具有一定的緩沖空間,不可逆轉性得到了考慮。但是,在我國目前經濟情況下,部分參數取得比較困難,以S和σ為代表。在該模型中,S是標的資產的折現價值。在折現的過程中,需要考慮無風險收益率Rf和未來現金流情況。其中,無風險收益率Rf來自社會平均收益情況。困難的是,未來現金流情況是不可知的,需要提前預測,在這個多變復雜的經濟環境中,預測比較具有風險。如果S不是通過折現得到,而是假設標的資產能夠上市交易,通過市場價值來得到,那么我國現在的證券市場也不能提供完美的信息。因此,S的確定是一個困難。
σ是標的資產價值變動的幅度,一般表現為資產價值變動的標準差。σ越大,期權溢價就越大。因為σ越大,執行價值就越可能往高的方向去。這樣的波動是有價值的。在金融期權中,該參數來自市場信息。在實物期權中,該參數的取得也只能來自市場信息,但是目前我國的信息市場還沒有完全規范,而且,不同行業之間的情況又具有差異。因此,社會也難以為每個行業都給出一個合理的變動參數。結果就是σ所反映的信息往往不能代表真實的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因此,S的確定也是一個困難。
故,在Black-Scholes模型中,S和X的確定是困難的,Rf的確定存在一定難度,(T-t)與實物期權價值的關系需要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2、項式模型
二項式計算結果和前面的Black-Scholes模型的計算結果有差異,價值比后者要小。當計息連續的時候,兩種計算方式結果趨于一致。該模型是期權溢價計算的一般模型,可以運用于美式和歐式期權的計算,也可以運用于分發股利的期權的計算。所以,該模型的應用更加符合環境的變化。Black-Scholes模型只是該模型運用的一個特例。在(T-t)時間之間,標的資產價格可能上升,也可能下降,這樣的過程形成了一個單階段或多階段的二叉樹,又稱二項式模式。
假設當前標的資產價格是S,期權執行價格是X,從期權開始存在到期權成熟時間為(T-t),目前市場無風險收益率是r,Rf為計息期利率。標的資產價格變動的幅度為σ。那么,假設單位時間內,價格有可能上升σ,上升概率P=達到Su=S(1+σ),也有可能下降σ,下降概率(1-p)達到Sd=S(1-σ)。在價格上升時,Cu=(Su-Xd)為期權的價值;如果價格下降到Sd<,那么Cd=(Su-Xd)。
因此,期權溢價為C=[PCu+(1-P)Cd]/(1+Rf)。如果分階段計算Rf=如果連續計息,Rf=e-r(T-1)。當為多階段二叉樹的時候,前一階段期權的價值必須由下一個階段期權價值倒推出來。因此,初期期權的價值必須將后續期權價值都一一計算出來。這樣的計算很復雜。這種方法充分運用了市場信息,對標的本身的變動依賴不大,所以一直為研究學者們青睞,部分能源開發戰略模型都是在二項式模型下建立。二項式模型計算公式雖然復雜,但是模型中的變量不多。無風險收益率Rf和資產價格波動率σ是主要變量。而這兩個變量是難以確定的[4]。
三、模型方法應用
目前,實物期權評估方法已經得到了世界項目評估界的認可和歡迎,實物期權評估的思考方法已經在學術界開始發展開來,但是計算實物期權價值的方法還需要加以研究。通過第二部分的分析,實物期權定價模型在我國經濟環境下的實用性還不足,應用困難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我國金融市場信息的不完全。二是評估項目本身的復雜性。Black-Scholes模型運用困難主要來自標的資產折現價值S、無風險收益率Rf和資產價值波動率σ的確定。這些因素都是由金融市場信息決定的。
現今,我國金融市場信息反映不準確,信息嚴重不足。因此,以上參數的確定還不夠準確,實物期權評估的準確性就受到影響。對于項目本身的復雜性,南大茅寧將項目分為8類,分別為獨占——簡單——到期(P-C-E)實物期權;獨占——簡單——可延期(P-S-D)型實物期權;獨占——復合——到期(P-C-E)型實物期權;獨占——復合——延期(P-C-D)型實物期權;共享——復合——到期實物期權;共享——簡單——到期(S-S-E)實物期權;共享——簡單——可延期(S-S-D)實物期權;共享——復合——可延期(S-C-D)實物期權。所有期權的價值都可以視為標的資產本身的價值+期權溢價。只有獨占——簡單——到期(P-C-E)實物期權可以直接運用上述模型。其余項目評估為定價模型提出了挑戰。每種項目的評估將成為其余文章研究的對象。
在此,我們提出幾項可以輔助實物期權評估的工具。為了讓實物期權定價模型更加適應我國情況,我們在應用的時候可以輔助以各種風險分析和概率分析工具:一種是模糊聚類分析、隨機過程分析等數學工具的使用。該分析在專家評分、模糊計算的基礎上,可以對標的資產價格給出一個模糊價值。這樣可以減少評估個體的估計誤差。第二種是直接借助各種概率分布理論。比如:泊松分布,直接測算資產價格的可能情況,跨越市場信息環節。但是這種方法比較專業,很復雜。第三種方法是概率分析結合博弈分析的方法??梢栽诖_定S和σ的時候使用。對于兩種模型計算的復雜性和專業性,我們可以計劃開發計算程序,減少計算的復雜性和誤差。
四、結語
目前我國的經濟已經和世界漸漸融合在一起國內的項目評估等各種方法也要和國際接軌。對于實物期權定價模型在我國運用的困難,我們可以在分析工具上,采取多種輔助分析方法,加大評估工作的準確性。同時,金融市場的發展會更加完善,今后模型的應用會更加順利和完備。
參考文獻:
[1]楊春鵬.實物期權及其應用[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
[2]悉尼豪威爾,等.實物期權[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5.
篇3
[關鍵詞]并購;企業價值;價值評估,
一、并購概述
并購merger&Acquisition,簡稱為M&A)是指企業兼并與收購合在一起使用的簡稱,是間接獲得生產要素的一種企業的投資活動。在企業成長的眾多方式中,并購相對于新建企業具有低投資、低風險、高度控制權及增長迅速等優點而被許多企業視為首選方式。為了穩定國內市場,進軍國際市場,在未來的全球競爭中占有~席之地,不但企業正在尋求快速擴張的方法與對策,而且各國政府為增強綜合國力也先后出臺了~系列扶持大企業集團發展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以推動本國企業提高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
二、并購中目標企業價值評估的方法及比較分析
1.并購中目標企業價值評估方法概述。并購中目標企業價值評估的方法歸納起來大約有四大類:第一類是現金流量折現法?,F金流量折現法是一種理論性較強的資本預算法,是將目標企業的未來預期現金流量按照一定的資本成本率折現,折算為并購交易時點的現值來評估企業價值。第二類是實物期權法。實物期權法評估的基本思想是從動態的角度考慮問題,著眼于描述實際項目投資中的真實情況,關于不確定的處理方式與傳統的凈現值法有著本質的區別,實物期權法把不確定性意味著機會和權利,不確定性越大,機會就越多,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它對不確定性是偏好型,認為不確定性是創造價值。第三類是成本法。成本法估價適用于并購后目標企業不再繼續經營,并購方意圖購買目標企業某項資產或其他生產要素的情況。具體計算方法有三種:一是賬面價值;二是重置成本;三是清算價值法。第四類是市場法。市場法又稱相對價值法,是以類似企業或類似收購事件的相關財務數據位基礎來推算目標企業價值的一種估價方法。具體操作時可采用可比公司分析法、可比交易分析法。
2.評估方法的比較分析?,F金流量折現法在理論上被認為是最完美的估價技術,這種方法能直接揭示企業的獲利能力,反映了企業價值的本質含義,評估結果令人信服,但其技術難度大?,F金流量折現法的主要問題是其折現率的不確定性,同時所預測現金流的數值有一個可信度的問題。實物期權法能客觀地處理一部分未知的信息,認為不確定性產生了期權價值,而且不確定性越高,期權的價值就越大。實物期權法能夠更加客觀地評價企業的價值,這種客觀性來源于對評估信息源的挖掘擴張以及信息可靠性的提高。實物期權法考慮了企業并購產生的協同效應,提出特殊方法對協同效應進行計量,適用于在未來不確定性強和管理者需要一定的彈性去應付的情況下對所有上市企業和非上市企業進行價值評估。市場法最大的優點是克服了現金流量折現法存在的對輸入參數的過度依賴,從投資的角度看,它提供了整個市場目前對公司價值的評估信息,包括整體市場、行業和行業內單個公司的估值信息。該方法和理論都相對簡單,特別適于對新興不成熟市場的價值評估。該方法的最大缺點是它雖然提供了目前市場對價值的評估信息,但并沒有提供目前價值評估的合理程度。成本法對價值判斷的準確程度取決于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市場實際價值的差異,其操作簡單,資料比較可靠而且計算簡便,直觀易懂,具有一定的客觀性,著眼于企業的歷史和現狀,不確定因素較少,風險較小,是一種靜態的估價標準。該類方法普遍存在兩大缺點;一是賬面價值和市價存在差異,二是存在表外的隱形資產被忽略。
三、我國目前并購中目標企業價值評估現狀
1.產權關系不明確。主要是國有企業或有政府背景的企業,企業的產權主體不明確,從主觀上使兼并雙方缺乏強烈的產權意識,削弱產權轉讓的動機,在客觀上使資產評估面臨許多復雜的帳物不清的資產項目,使兼并公司無法對目標公司的資產進行合理的評估。應嚴格規范地界定企業資產,進行產權登記,用法律來證明產權的歸屬,而且要加快企業股份制改造,加快現代企業制度的構建。
2.我國市場環境發育不足。目前,我國商品市場已發育的比較成熟,但資本市場、勞動力市場、產權市場等要素市場存在不足,對企業資產進行市場評估經常缺乏客觀依據,難以準確地評估企業資產的實際價值。如果沒有廣泛的市場作為客觀依據,單純依靠評估機構和中介機構來對資產價值進行評估,可能產生偏向某些利益集團的尋租行為。我國的市場化改革首先要求價格形成機制的市場化,尤其是資產價格的市場化,真正按照市場對資產的評估來定價。
3.并購的法律仍需完善。為了推進并購活動的健康發展,減少不必要的政策和法律阻礙,抑制行業壟斷,限制并購這把”雙刃劍”的負面效應??梢钥吹轿覈①彿缮系倪M步,但并購市場的發展是迅速的,實踐中的問題也是多樣化,并且有些法律和規定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我國的并購法律和規范仍需要不斷的完善和補充。由于上面的問題,再加上并購中企業價值評估還涉及到許多利益,這些不可逾越的障礙,使得目標企業價值評估的真實性受到了很大影響。
四、對我國企業并購中目標企業價值定位的建議
1.完善企業的價值評估理念。我國企業應在并購決策中完善企業的價值理念,通過提高經營的效率來提高企業的價值,積極迎接外資的挑戰。合理借鑒西方企業價值評估方法中的許多財務理念與管理理念,將企業價值最大化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的根本目標,推進企業真實價值的穩定和恒久增長。企業應從價值角度,增加對企業現金流量的考察與關注,將企業經營能否產生“自由現金流量”作為判斷企業增長潛力的重要指標。
2.借鑒多種價值評估方法,全方位地考察價值。在實際操作中應注意運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在對企業的價值估算時,既要對公司的經營決策、經營成果、發展趨勢及市場對其的評價作定性的判斷,還應當參照市場權威機構的統計數據或研究結果。對其在未來幾年的收益、經營成本、資本項目開支、營運資本增長及利息、稅收等作出合理的預測,再運用現金流量折現法,得出企業價值的數量化結果作定量的判斷,用作定價的參考依據,作出定量判斷后,還應對一些重要的影響指標進行敏感性分析,盡量確定價值的合理范圍,還要運用其他合適的方法進行定量判斷,對定量的評估結果進行驗證。還應重點關注企業中與人相關的無形資產的變動情況,關注企業收益的增長情況和增長潛力以及獲取預期收益的保障程度,關注影響企業“自由現金流量”的諸多財務指標的變動情況等等。
3.不斷完善我國的并購法律和規范。我國的并購法律和規范要不斷完善和發展,跟上和超過并購市場的快速發展,對實踐中的多樣化問題要采取快速的應對解決措施;對一些特殊問題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對兼并過程中的資產評估、中介機構等方面制定更明確和合理的法律規定,避免中介機構單純追求經濟效益而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對資產評估和中介機構進行更有效地監管。總結近年我國并購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在吸取國外并購法規精髓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和補充我國的并購法律和規范,使其更適合我國國情和實際。
4.推行與國際接軌的并購價值觀。世界經濟一體化的趨勢使得跨國并購日益頻繁,外資參與我國企業的資產重組和并購我國企業的力度不斷加強,推進我國企業并購價值觀與國際接軌己刻不容緩。在評估理念和評估方法上要跟上世界的變化,對于新的理論和經驗要吸收并結合我國市場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合理運用。運用全面的企業價值評估技術,在價值評估時充分反映每一企業的特殊性,兼顧企業的有形與無形資產,人員的質量,企業的增長潛力,以及市場投資者對企業的評價等多方面的因素。在應對外資并購時,對企業價值有一個更深刻地認識將使自己在談判時更加主動,減少出現賤賣優質資產的情況,對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也存在一定的意義。
參考文獻
[1]紀玲瓏,并購活動中目標企業價值評估方法的比較分析[J],中國商界,2009(9)
[2]顧勇,吳劍峰,并購中目標企業價值評估方法比較分析[J],問題研究,2007(8)
篇4
網絡企業的投融資實踐關注商業模式的企業價值測評功能,是因為面對蓬勃興起的信息經濟特別是網絡企業,原有的企業價值測評方法遇到了難以解決的問題,需要有新的企業估值方法。商業模式的特點有助于解決這一問題。(一)企業價值測評的傳統方法如何從當前情況出發,測算未來某一時間點的企業經濟價值,是企業價值測評的核心問題。常用的方法大致有四種:收益評估法、實物期權法、資產基礎法和市場比較法。(1)收益評估法。這是最基本的企業估值方法,認為企業價值可以通過企業未來收益和折現率的函數加以計量,其理論基礎是關于資產性質的界定。費希爾(IrvingFisher)1906年提出資本價值是未來收入的折現值[4](P199、364-367),并建立了現金流量折現模型,即DCF法。威廉斯(FrenchDanWilliams)把這一思想應用于資本市場,于1938年提出了股利折現模型(DDM),把企業價值看成未來全部股利的現值。[5]費爾薩姆(GeraldA.Feltham)和奧爾森(JamesA.Ohlson)以股利折現模型為基礎,于1995年提出了基于賬面價值和未來剩余收益的企業估價模型[6],將企業價值表述為當前權益賬面價值以及預期剩余收益的貼現值總和。這一估價模型得到普遍承認。(2)實物期權法。這種企業估值方法與金融期權理論相關,強調資本市場影響下的實物資產價值變化。該方法認為,投資項目現金流所創造的利潤來自目前資產的使用和未來投資機會的選擇。1973年,布萊克(FischerBlack)和斯科爾斯(MyronScholes)提出了B-S期權定價模型。[7]1974年默頓(RobertC.Merton)將公司權益看做一個看漲期權,據此分析公司貸款的風險。[8]1977年,邁爾斯(StewartC.Myers)將投資選擇權定義為“實物期權”,即決策者擁有相機決策的權利。[9]之后,很多學者對投資決策中的各種期權特性進行分析,提出了不同的實物期權類型,用來描述不確定性條件下企業投資所蘊含的戰略機會,以及未來項目投資可調整的選擇權。[10](P85-97)[11](3)資產基礎法。也稱重置成本法,主要關注企業現有資產的成本價值。德沃斯特里克于1983年提出,價值是買者對標的物效用的感覺,效用以人們現在及將來占用物品所獲得的利益來度量[12],因此,企業價值受貢獻原則和變現原則的綜合影響。在產權交易的具體操作中,采用單項資產評估加總法,以現有資產的市場價值和賬面價值為依據。這一方法的評估對象實際上是企業單項資產價值而不是企業價值,通常作為“調整賬面價值法”的方法加以介紹。[13](P15-30)(4)市場比較法。這種方法是根據資本市場上的公司股票價格來計算企業的價值。由于不同公司的股票價格難以直接比較,因此需要進行標準化處理和差異調整。當可比公司數量較大,且乘數和基本變量之間的關系較為穩定時,該方法有明顯效用。[14](P152-210)市場比較法的理論基礎是有效市場理論,以資本市場的有效運作為前提[15](P23-28),在實踐中得到了廣泛應用。上述企業價值測評方法的基本思路,是以企業運營狀況為基礎,對實物資產的運營效率及其在資本市場上的表現進行測量與評價。(二)初創網絡企業的估值困難對于網絡企業特別是初創網絡企業來說,傳統的企業估值方法遇到了困難。原因不僅在于企業沒有上市,不能通過成熟的資本市場進行評價,而且在于企業沒有運營效益甚至實物資產,能夠展示給投資者的,既不是產品和服務、收入與利潤,也不是客戶與資源、設備和專利,往往只是一個商業計劃書,以及為實現商業創意而努力的創業人員。然而,正是這種既無實物載體又未實際運行的企業藍圖和工作團隊,可能蘊涵著極大的贏利發展空間,因而受到了風險投資者的青睞,需要進行價值評估。顯然,傳統的企業估值方法難以提供這種幫助。具體地看,收益評估法的使用有兩個前提:企業持續經營和主營業務不變。只有處于相對成熟期的企業,才適合使用這種方法進行價值評估。初創的網絡企業沒有這個條件。實物期權法以實物資產的目前使用和未來機會為依據,通過現有資產價值和未來機會現值計算企業的價值[16]。而網絡企業的實物資產非常少,而資源獲取與利用的可能空間非常大,不能使用這種方法。資產基礎法認為企業價值是各項資產價值的加總,對于缺乏實物資產的網絡企業顯然不適用。市場比較法通過參照企業的市場價值來確定被評估企業的價值,而網絡企業的盈利思路特殊,初創時沒有收入,因此難以使用此種方法進行企業估值。既然原有的企業估值方法都不適用,初創網絡企業的價值評估就只能另辟蹊徑,尋找新的方法。(三)初創網絡企業的價值所在初創網絡企業沒有或者只有少量實物資產和收入,測評這種企業的價值時可以忽略不計,關鍵在于考察企業的商業創意及其實現可能性,即企業找到了什么樣的市場發展新空間,有什么樣的人在以什么方式為占領市場而努力。因此,對于初創網絡企業來說,商業創意、創業團隊和協作方式是企業價值測評的重點。(1)商業創意價值。熊彼特早就指出,產品、技術、市場、原料、組織等方面的創新,有可能導致生產函數重組,使經濟形態發生本質變化。[17]商業創意的價值在于,通過提出資源配置的新思想、新辦法、新途徑,能夠促進要素資源的優化配置,獲得別人難以獲得的生產經營收益。也就是說,經濟效益提升并非一定需要加大資源投入,還可以通過改變資源配置方式加以實現,這是知識所特有的商業價值。因此,商業創意是初創網絡企業價值的第一要素。(2)創業團隊價值。商業創意要付諸實踐,就必須進行資源整合。但創意者自己的資源是有限的,需要其他資源所有者的支持與合作。在缺乏融資抵押物又難以保證預期收益的情況下,只有重視創意價值并愿意與創意者共擔風險的人,才會為此進行資源投入,創業團隊由此產生。對于商業創意的認同以及相互之間的信任與協作,是創業團隊的特征,也是商業創意賴以實現的必要條件。因此,創業團隊狀況是初創網絡企業價值的第二要素。(3)協作方式價值。商業創意與創業團隊相結合,使創業活動成為現實。在此過程中,創業目標追求、資源投入程度和分工協作方式是評價創業活動狀況的主要依據。在初創網絡企業中,具有什么樣的特殊經營思路,吸引了什么樣的人為此而努力,努力到了什么樣的程度,特別是創業團隊成員為此投入了什么樣的資源,是否形成了比較穩定的分工協作秩序和權益配置規則,直接影響著商業創意的實踐效果。因此,創業活動的協作方式和運行結構是初創網絡企業價值的第三要素。(四)初創網絡企業的定價實踐初創網絡企業的特殊價值需要相應的展示方式,才能把價值信號傳遞給投資者,獲得投資者的理解、認可和支持。經營者展示企業價值的方式和投資者測評企業價值的方式,是同一件事情的兩個方面,共同推動著企業定價實踐與定價方法的發展。從實際情況看,網絡初創企業展示價值的典型方式是“講故事”,即創業者向投資者生動地描述企業的經營前景和發展空間。由于是講故事,因此不乏想象成分和渲染技巧,通過具有感染力的表述方式來影響投資者。但作為一種經濟行為,關于企業的故事不能隨便講,要建立在理性預測的基礎上。只有這樣,才能說服和吸引投資者進行投資。在網絡企業投融資實踐的基礎上,通過創業者和投資者之間的互動與磨合,逐漸形成了一套特殊的“故事”講法,包括故事的內容和形式、資料的來源與檢驗、人物的考察與溝通等。這是“描述企業創造價值過程的語言”,能夠幫助創業者向投資者解釋企業創造利潤的方式和前景,幫助投資者理解和評估新創企業未來贏利的能力和價值。正是這套特殊的語言體系,構成了商業模式的內容結構和作用基礎。2002年,美國學者馬格里塔(JoanMagretta)發表文章,專門探討了商業模式的企業價值測評功能。他指出:對于網絡初創企業來說,傳統企業價值評估的依據如產品、服務、設備、技術、制度等都不重要;創業者在沒有實物資產和實際用戶的情況下,僅憑一個有吸引力的商業計劃書就可以獲得上千萬元的風險投資。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這個商業計劃書提供了一個有吸引力的商業模式,可以預期某個不確定未來的企業盈利狀況。[18]也就是說,在初創網絡企業的投融資活動中,商業模式作為一個專業術語,以其內容結構提供了企業價值的測評框架,為創業者和投資者之間的合作搭建了溝通平臺。
商業模式的內容結構
商業模式對于企業價值的測評框架,通過一系列價值要素的提取和刻畫體現出來,由此形成商業模式的內容結構。(一)關于商業模式內容結構的探討在1996年之前,商業模式只是作為一個約定俗成的術語被使用,直到霍羅威茨(A.S.Horowitz)把這一概念定義為商業活動的運行結構,認為這一結構由價格、產品、分銷、組織和技術五個方面的因素構成。[19]威斯喬(AlbertJ.Viscio)和帕斯特納克(BruceA.Pasternack)同樣把商業模式理解為商業活動的體系結構,但強調另外五種要素,即企業的核心觀點、經營單元、產品服務、企業治理及系統關聯。上述兩種概念界定都試圖通過分析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要素和運行結構,尋找企業經營效益和競爭優勢的來源。[20]1998年到2002年,商業模式探討的內容圍繞互聯網企業展開。這一階段的代表人物蒂墨斯(PaulTimmers)認為,商業模式包括三方面含義:(1)產品流、信息流和服務流的組合體;(2)各利益相關者的價值訴求;(3)企業的收入來源。與此相似,哈梅爾(GaryHamel)認為,商業模式包含四方面內容:核心戰略、戰略資源、客戶和價值網絡。[21](P59-118)這些界定的特點在于,把商業模式內容由企業內部因素拓展為企業內外部因素的銜接,關注利益相關者互動對于企業效益的影響。[22]顯然,這正是網絡企業運行方式的特點。2003年之后,網絡泡沫的破滅引發了人們對于其商業模式的反思。學者們試圖通過對網絡企業與一般企業的比較,進一步尋找企業價值實現的深層機理。2005年,奧斯特沃爾德(Alex-anderOsterwalder)提出,產品服務、客戶關系、基礎設施和財務狀況是商業模式的四大模塊,分別由價值主張、目標顧客、分銷渠道、顧客關系、關鍵業務、核心能力、伙伴網絡、成本結構、收入模式九個要素構成,不同要素及要素之間的協同狀況決定企業價值。[23]2008年,中國學者原磊提出“3-4-8”模型,即把商業模式分為三個層次、四個部分、八個要素。一是價值層,二是單元層,三是要素層。單元層包括四個組成部分:價值主張、價值網絡、價值維護及價值實現。八個要素分別是:目標客戶、價值內容、網絡形態、業務定位、伙伴關系、隔絕機制、收入模式、成本管理。[24]這些觀點的相似之處在于,以企業價值主張為原點,把價值實現的不同環節與不同利益相關者的作用結合起來,說明企業價值的來源和實現機理。由此可見,關于商業模式內容結構的探討,在分析生產經營要素之間關系的基礎上,逐步深入到關注企業價值主張的實現機理,強調利益相關者之間互動方式對于企業價值實現的重要意義。(二)商業模式的企業估值功能結構在關于商業模式的探討中,奧斯特沃爾德的意見具有廣泛影響。他從2002年開始到2007年,連續發表六篇論文,對商業模式的功能結構、形成發展、設計實施進行了全面分析。以此為基礎,結合其他研究成果,對商業模式的估值功能進行分析,可以建立如下功能結構示意圖(見圖1)。圖1由五個基本模塊構成:價值主張、產品服務、目標客戶、合作伙伴和企業價值。其中價值主張是初始動力,以商業創意與核心團隊為基礎,通過產品服務的生產經營活動加以實現,最終以成本收入結構決定企業價值。在此過程中,合作伙伴以其資源投入來影響企業的經營成本,目標客戶以其市場地位影響企業的收入來源。從價值主張到價值狀況的影響路徑,體現了企業價值的實現機理。五大模塊中包含十大要素,即商業創意、核心團隊、主要資源、關鍵業務、基礎設施、業務流程、分銷渠道、客戶關系、成本結構、收入模式。十大要素以商業創意對于核心團隊的推動為原點,根據產品服務的生產經營要求,依托合作伙伴和目標客戶的支持,建立企業基礎設施和業務活動流程。在此過程中,合作伙伴和目標客戶的支持作用,并非以產品服務的生產設施和業務流程為基礎,而是以商業創意所推動的核心團隊為基礎。通過分析利益相關者如何依托創業團隊建立商業創意的實現體系,考察這一體系的實際運行狀況,能夠對初創企業的發展潛力和價值前景做出評價。由于商業創意作為資源整合方式的創新是一種特殊的知識和能力,因此,以商業創意為企業價值的最終來源,體現了知識經濟的特征。而互聯網經濟以及網絡企業的興起,是知識經濟和知識型企業的典型體現,因此,商業模式所具有的企業估值功能,在網絡企業的價值分析和測評中得到集中體現。
商業模式估值功能的發揮
商業模式的企業估值功能不僅是理論推斷,而且是商業現實。1998年到2000年,美國納斯達克指數由2000點迅速攀升至5000點,與網絡企業的集中上市密切相關。在這一過程中,商業模式的企業估值功能得到了充分發揮。關于商業模式內容結構的企業估值功能,以及這一功能結構的合理性與有效性,可以通過典型案例加以說明。(一)案例企業的基本情況為了考察商業模式的企業估值功能和內容結構,本文依照四個標準選擇案例企業:(1)企業曾經獲得過外部投資;(2)企業融資過程的資料披露較為詳細;(3)聚焦但不局限于互聯網行業;(4)以初創企業為考察重點。(二)案例企業的財務與資產狀況上述企業的成功融資很難用傳統企業價值測評方法加以解釋。因為按照傳統方法,財務狀況和實物資產是企業估值的主要依據。但案例企業獲取風險投資時,大多處于起步階段,財務狀況和實物資產結構大都不好,也就是說,如果僅從財務和實物資產角度進行考察,上述案例企業的經營狀況并不好,很難看到投資價值。(三)案例企業的價值測評依據但是利用商業模式的分析框架進行考察,案例企業的投資價值是明顯的。從上述五個方面入手,可以對案例企業的潛在價值進行分析和測算。例如,在考察商業創意特點和工作團隊狀況的基礎上,以互聯網用戶的增長率為依據,結合廣告商的訴求,能夠大致測算雅虎、搜狐、新浪在未來某一時段的成本收入;以旅游人群的分類與增長為基礎,結合旅游服務企業的訴求,能夠大致測算攜程與如家的未來贏利能力。因此,商業模式的企業估值功能,為創業者和投資者測評企業價值提供了共同依據,促成了雙方在投融資方面的合作共贏。案例企業所具有的贏利能力,對于投資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結論與探討
篇5
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規劃項目 (項目編號:10YJA880115);中央高?;究蒲袠I務費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編號:2011YBXM145/2012YBXM044)。
摘要:國內知識產權評價研究主要圍繞“宏觀中觀微觀”三個層面展開,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目前該領域在研究對象、內容、方法和應用等方面還存在一些認知偏差,對于知識產權評價的理論構建與實踐運用形成了明顯的影響和制約。從研究現狀與現實需求的角度看,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的發展趨勢呈現出四個方面的特征,即研究內容的整合化趨向、研究重心轉向管理績效評價、評價方法趨向于質化與量化相結合、研究視角更關切實踐應用。
關鍵詞:知識產權;評價;管理;績效
中圖分類號:D913.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2646(2013)05-0080-07
知識產權作為一個新興的研究領域,鑒于其突出的交叉性、理論性與應用性,亟待探索和開拓的問題很多。知識產權評價是運用專門方法對于知識產權戰略以及知識產權價值、保護、管理和運用績效的評定和估價。知識產權評價研究作為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和應用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于豐富知識產權學科體系、指導知識產權工作實踐、提高知識產權管理績效意義重大。在知識產權上升為國家戰略以后,知識產權評價問題日益受到學術界、政府、企業和高校的關注,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研究和實踐成果,但知識產權評價研究所涉及的對象、內容、方法等基本問題仍需要進一步厘定和澄清。只有不斷深化和密切政產學研的溝通與合作,在這些核心問題上取得廣泛共識,才可能確保該領域研究和運用的健康發展。
一、知識產權評價研究的三個層面
知識產權戰略是一個系統工程,圍繞“宏觀中觀微觀”三個層面展開。宏觀上,知識產權戰略是國家發展的總體戰略規劃;中觀上,是特定區域或行業發展的戰略布局;微觀上,是地方政府、企業、高?;蚩蒲性核膽鹇詫嵤o論那一個層面的戰略,其規劃、布局和運行效能的高低,都需要得到科學評價,以確保戰略的正確制定和有效實施。
1. 基于宏觀層面的評價
宏觀層面的知識產權評價主要是關于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戰略制定和實施的績效評定和估價,可以簡稱為國家戰略評價。由于《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2008)頒布剛過五年,目前相關的評價研究還不夠充分。從文獻梳理結果看,這類研究目前還處在對歐美等發達國家或國際組織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的介紹以及對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的一般原則、基本方法、主要指標等問題的分析與討論階段,尚未形成系統的理論體系和公認的應用模型。
最具權威性的知識產權戰略評價機構當屬瑞士洛桑國際管理開發研究院(簡稱IMD)。該機構自1986年起,每年發表《世界競爭力年鑒》(簡稱《洛桑年鑒》)。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評價指標是構成《洛桑年鑒》對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的國際競爭力進行分析評價和排名的主要指標之一。因此,我國學者在論及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問題時,《洛桑年鑒》中的有關評價原則、指標通常被看作是基本參考依據之一。陳昌柏在對《洛桑年鑒》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進行簡要分析后提出,評價我國知識產權的國際競爭力狀況可以依照該年鑒中的指標體系[1],即按照R&D支出、R&D人員、技術管理、科學環境、知識產權等5個子體系設計國家知識產權國際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相麗玲等人從知識競爭力的層面對包括《洛桑年鑒》在內的國際知名的三大競爭力評價體系(世界經濟論壇的《全球競爭力報告》、洛桑國際管理發展研究院的《世界競爭力年鑒》以及羅伯特?哈金斯協會的《世界知識競爭力指數》)進行了比較分析[2],并力圖重構知識競爭力模型。
國內學者對于日美等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的研究較多。例如,唐杰等人通過對日本知識產權戰略指標研究的歷史演進及其具體應用進行了系統考察和梳理,對其處于特定歷史階段的積極意義與不足作出了比較深入的剖析[3],以期為我國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評價及方案調整提供理論支持。陳昌柏也對日本2004年的《知識產權戰略評價指標》進行了介紹,并切合《洛桑年鑒》的指標體系,著重就國家宏觀層面的知識產權戰略指標作出了細致闡述。馬慧民等人則對日本1999年版知識產權戰略指標進行了簡要介紹,同時還介紹了美國知識產權咨詢公司(CHI)專利評價指標和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主辦的《企業技術評論》雜志在CHI專利評價指標的基礎上提出的專利評價指標體系――《專利記分牌》[4]。
在消化吸收國外有關知識產權戰略評價體系的理論與實踐成果的同時,國內學者也在積極探索我國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的相關問題。易玉[5]、唐杰、陳昌柏、顏[6]等學者都主張,其指標體系應由政府主導構建,并納入官方統計體系,以確保其權威性和導向性。在有關知識產權評價指標的構建上,易玉提出了一個知識產權戰略績效評估的三級指標體系,該體系由5個一級指標、10個二級指標、39個三級指標構成;在一項關于我國知識產權戰略實施軟環境評價研究中,孟奇勛等人[7]也提出了一個三級指標體系,該體系由5個一級指標、13個二級指標、41個三級指標構成。雖然這兩個指標體系有許多共同之處,但分歧之處還十分明顯。在有關知識產權評價指標體系的模型構建上,國內學者大都傾向于使用綜合評價的方法,提及最多的是層次分析法(AHP)[8],另外還有模糊綜合評價法[9]、綜合評價指數(IPSCAI)[8]、Black-Scholes模型[10]等。同其它相關問題類似,有關模型構建的方法研究目前還尚未形成統一的認識。
2. 基于中觀層面的評價
所謂中觀層面的知識產權評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有關區域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研究,二是特定行業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研究,三是關于知識產權特定構成部分的戰略評價研究。
楊晨等人[11]關于區域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的探討和雒園園等人[12]關于區域知識產權競爭力及評價指標體系研究是此類研究的代表。前者在對區域知識產權戰略績效進行界定的基礎上,運用實證研究遴選出了區域知識產權戰略績效評價的基本因素,并嘗試構建績效評價的指標體系;后者則在梳理國內外相關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知識產權競爭力的組成要素及其評價指標體系。此外,趙莉曉等人[13]對環渤海區域知識產權現狀評價以及屠文娟等人[14]對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示范省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對于區域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研究也具有一定參考價值。
關于特定行業知識產權評價問題,有兩項研究成果值得關注:一是原國家信息產業部電子知識產權咨詢服務中心的一項有關信息技術自主知識產權擁有狀況評價指標體系的研究[15];二是陳潤生等人[16]的一項關于軍工知識產權的價值評估研究。前者對自主知識產權進行了界定,并從質量和數量兩個層面提出了自主知識產權的評價指標體系;后者則針對軍工知識產權的特殊性,借助相關案例,提出了軍工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的特征、范圍和方法。
知識產權一般由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權力構成。目前大量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專利評價這個方面。專利評價研究既有涉及專利價值、專利保護、專利運用、專利管理、專利人才隊伍與培養等各個方面的整體性評價,也有單就其中某一個方面的評價。
3. 基于微觀層面的評價
微觀層面的知識產權評價主要是指地方政府管理部門、企業、高?;蚩蒲性核鶎τ谥R產權戰略的制定與實施績效的評量。理論上說,微觀層面的評價主要包含地方政府知識產權戰略制定與實施的績效評價,企業知識產權創造的價值評價、知識產權保護、運用和管理的績效評價,高?;蚩蒲性核R產權創造的價值評價和知識產權運用的績效評價等內容。
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評價研究主要指向于三個方面:一是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總體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與運用研究;二是關于知識產權價值評價研究;三是關于知識產權實施或管理績效的評價研究。主要研究成果有:張陽對于企業知識產權評估的特點、意義、問題以及注意要素等問題進行了理論探討[17];郭秋梅、李迎波等人運用理論建構和實證檢驗相結合的研究方法,系統探討了企業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保護、運用和績效的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和評估方法等問題[18] [19];張濤等人提出了企業知識產權價值來源問題[20],并提出知識產權的價值評價的指標體系以及基于實物期權的知識產權價值定量評價模型[21];企業知識產權實施或管理的運用研究在近幾年受到普遍重視,包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科技部和國防科工委的科技攻關或基礎研究項目都在支持相關課題的研究工作,出現了一批質量較高的研究成果,如洪少枝等人的“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戰略評價系統研究”[22]、李迎波的“知識產權管理績效評價體系研究”[23]、杜曉君等人的“高科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績效模糊綜合評價” [24]研究、徐建中等人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戰略性績效評價模型研究” [25]以及唐杰等人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績效評價研究” [26]等。
高校是知識產權創造的重要主體,高校知識產權評價工作也是一個重要的研究課題,但同企業相比,高校知識產權評價研究相對滯后,目前可以找到的有一定影響的研究主要有郭秋梅和李迎波等人有關高校知識產權工作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研究[27],該研究結論同她們有關企業知識產權工作評價的研究成果近似,在此不再贅述。
二、知識產權評價研究的制約因素
縱觀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的研究現狀可以看出,該領域研究在對象、內容、方法以及對于知識產權管理實踐的指導作用等方面還存在一些認識上的分歧,對于知識產權評價的理論構建與實踐運用構成了一定的消極影響。
1. 知識產權評價與專利評價
專利申請與保護是我國知識產權領域最先引起重視的一項工作。專利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也是最完備的。與此相對應,涉及專利保護、應用、管理和評價等方面的研究起步也最早。從我國知識產權研究文獻和研究項目的分類分析可以看出,有關專利工作的研究文獻和項目不僅起步最早,而且總量、層級和水平也最高。知識產權工作其它方面的內容,如商標權、著作權(版權)等的研究則相對滯后,成果數量和水平也相對較低。
事實上,隨著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與實施,學者的研究視角已經逐步由分類研究轉向知識產權工作理論與實踐的整體性研究。在這類研究中,盡管一部分學者致力于將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以及其它一些新興智力財產權作為統一的對象來研究,但是限于知識背景或認識原因,這類研究依然存在重專利權輕其它知識產權的傾向。以知識產權評價為例,相當一部分研究主要建立在對于專利評價的基礎之上,部分研究甚至以專利評價代替知識產權評價。即使是那些注意到著作權和商標權評價的研究中,其在整個評價指標體系中的權重也相當低,分析和探討的篇幅和深度也十分有限。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一方面與研究者的知識背景和經驗積累有關,因為專利權的研究起步較早,學者們關注時間較長,因此容易出現重專利權輕其它知識產權的傾向;另一方面與其它知識產權受重視程度較低有關。僅從國家和省市級基礎項目立項情況看,有關專利權方面的研究項目和支持力度遠遠大于對商標權或著作權的支持強度,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后者的研究層次和水平。
顯然,知識產權不等于專利權,知識產權評價也不等于專利評價,這是一個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必須加以澄清的重要問題。解決知識產權評價體系中的畸重畸輕問題,一方面要求學者的研究必須轉變觀念、更新知識、注重學科的交叉滲透;另一方面要求各級主管和應用部門必須切實加強協調,提高對商標權、著作權(版權)等其它知識產權研究的支持力度。
2. 法律、制度與管理
知識產權工作的重心是什么?這是一個看似明確但卻存在不少認知偏差的問題。知識產權工作包括對于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管理和應用,這是人所共知的常識,但就目前我國的現狀看,知識產權工作的重心還主要停留在保護層面――后以來,我國先后頒布并修訂了《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以及多部其它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在1986年頒布的《民法通則》中還明文規定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司法機構對于知識產權違法案件的受理數量不斷增多,處理能力和力度也逐漸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不僅做到了有法可依,而且也表現出了相當的積極的態度和較高的水平,也得到了國際社會的部分肯定。
保護無疑是知識產權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卻不是知識產權工作的重心。從戰略視角考量,將知識產權視為國家進步和發展的核心推動力,其重心實際是知識產權的創造和應用。實踐證明,只有自主知識產權在數量上和技術含量上得到穩步提升,才可能為國家的科技實力和水平的提高奠定穩固的基礎;只有那些高技術含量的自主知識產權能夠為產業所充分利用,才可能使知識產權的價值得以真正實現。此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那么,究竟應該怎樣搞好知識產權的創造和應用?這首先讓人聯想到的可能是諸如研發力量、資金投入、政策導向、制度保障等影響因素。顯然,科技研發中智力資源的培養、組織、引導以及政府與企業對于科技研發資金投入的力度和導向等無疑都將直接影響知識產權的創造;同樣地,知識產權的應用需要國家宏觀政策提供指引,需要相關制度規范作為保障。換言之,搞好知識產權創造和應用的關鍵是管理。
盡管知識產權管理通常被看是是知識產權工作的一個部分同創造、保護和應用并列,但實際上,知識產權管理不能同其它三項工作分割開來,而是貫穿于創造、保護和應用的全過程。知識產權管理是對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應用的管理。管理績效的高低直接影響知識產權其它工作,尤其是知識產權創造和應用的效能和水平。
3. 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
知識產權管理是管理學的一個新興交叉領域,該領域既涉及公共管理,又涉及企業管理。換言之,知識產權管理既是政府相關部門行政管理的重要內容,又是企業管理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不同領域的知識產權管理既相互關聯又存在一定的區別。其主要區別是二者的管理目標和任務的側重不同:前者屬于宏觀管理的范疇,強調引導、協調和規范;后者屬于微觀管理的范疇,強調具體組織和運行。其共同點至少包括兩個方面:首先,二者都涉及對于知識產權全過程的管理;其次,二者的運行效能都將直接或間接影響其知識產權戰略績效的高低以及戰略目標的達成。這也就是說,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抑或是高?;蚩蒲袡C構,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知識產權管理的有效性。
績效評價是衡量知識產權工作有效性的主要途徑。前文涉及的宏觀、中觀和微觀評價是對知識產權工作或知識產權戰略績效的評價,但其評價的結果實質是知識產權管理有效性的一種直接或間接的反映。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知識產權評價的核心主要圍繞知識產權管理績效展開。
在方法學上,知識產權評價不外乎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兩種取向。就目前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的實踐而言,主要采取的是定性評價的模式;但在理論探究的層面,越來越多的學者傾向于定量評價的研究取向。譬如我國目前各級政府在對基層知識產權工作的評價中,通常采取看總結、聽匯報、調研、訪談等定性的方法,根據評估組成員的主觀判斷進行評價;但在一些學者的研究項目和發表的論文著述中,較多倡導采用量化指標的分析、數據采集和模型建構的方式進行“客觀”評價。眾所周知,定性和定量各有利弊。前者簡單易行,容易掌握,對于評價者專門知識的要求不高,缺點是主觀性太強,可比性較差;后者相對繁瑣、復雜,對評價者專門知識和技能的要求較高,屬于專家型評價方式,不易為一般管理者掌握,其優點是相對客觀、具有較強的可比性。
目前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的實踐和理論研究之間存在明顯的脫節現象,定性和定量取向分別存在于管理實踐和理論研究兩個領域,尚未出現彼此融合和促進的良性互動局面。正確的態度應該是要加速理論界和實踐領域的溝通和互動,既不能不顧現實盲目追求純粹定量的評價體系,也不能因為存在某些主客觀困難而排斥定量評價的作用,以一種著眼現實的、循序漸進的方式促進定性和定量評價的有效融合。
4. 科學性與可操作性
知識產權評價的方法論取向在理論研究和實踐運用之間呈現出的脫節或分離現象,根源于評價方法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之間的分野。理論研究強調科學性,實踐運用則更重視可操作性。當代西方社會科學強調“科學性”的基本表征便是研究的客觀性,亦即研究對象可觀測、研究內容可量化、研究結果可重復。我國當前知識產權評價研究也不可避免的沿循著這種客觀性路徑追求其研究的科學性。但在實踐運用領域,無論是政府、企業還是研究機構的知識產權評價工作,目前都無法完全實現這種客觀性訴求。這一方面是由實踐運用的現實需求決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由實踐運用領域人力資源的素質決定的,同時還與理論研究的成熟程度存在密切關聯。首先,知識產權評價實踐要求評價工作易于掌握、便于操作、行之有效;其次,從事評價工作的人員大都是各類組織中的管理人員,他們大多對于數理統計、模型建構、因素分析等專門知識涉獵不深,更談不上綜合運用,從而限制了客觀性訴求的實現;第三,從當前理論研究的進展情況看,還沒有形成一個相對完備的、為多數人認可的、對實踐應用具有指導作用的理論體系。
實際上,在西方后現代主義文化思潮的沖擊下,客觀性、科學性等理念正越來越受到人們的質疑和反思。后現代主義者主張,可觀測的、可量化的、可重復的未必就是客觀的,客觀的未必就是科學的。而在實踐應用領域,一個不爭的現實是科學的未必就是可操作的。這是理論研究和實踐運用脫節或分野的根本原因所在。回到知識產權評價上來,以客觀性、科學性為指導形成評價體系和方法,其基本特征便是評價指標的量化、全面、權威,評價方法的數理化、抽象化和模型化。這種“完美”的方法、體系和模型往往難以得到應用實踐的支撐――研究者通常無法從知識產權工作實踐中獲得全部甚至大部分必要的采樣和數據,實現模型的執行或驗證,其結果便使得那些“完美”的方法、體系和模型停留于理論層面,無法指導知識產權評價和管理工作實踐。
解決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脫節與分離局面的基本路徑是要轉變兩類隊伍的思想理念,即研究者隊伍中的唯科學性理念和管理者隊伍的唯可操作性理念。唯科學性取向容易令研究者無視客觀現實和管理需要,片面追求“完美”,而陷入曲高和寡的窘境;唯可操作性取向則可能使管理者輕視評價工作科學性與合理性的基本準則,片面追求實用性與可行性,而陷入長官意志與形式主義的泥沼。這也就是說,要使科學性與可操作性達成有效的融合和互動,理論研究必須關注實踐應用對可操作性的關切,實踐應用則必須努力體現理論研究對科學性的訴求。
三、知識產權評價的發展方向
從目前知識產權評價的現實需求以及研究進展情況分析,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的發展方向體現出四個方面的特征,即研究內容的整合化趨向、研究重心轉向管理績效評價、評價方法趨向于質化與量化相結合、研究視角更關切實踐應用。
1. 研究內容的整合化趨勢
所謂整合化趨勢包含兩層含義:其一是知識產權評價三個層面的系統化發展趨勢;其二是以知識產權為統領的專利權評價、商標權評價、著作權評價的一體化發展趨勢。首先,盡管目前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研究已經涉及到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但這三個者間的研究還缺乏足夠的關聯性,各自研究的進展狀況不同,其中微觀評價研究起步最早,成果相對較多;宏觀評價研究起步最晚,成果相對較少;中觀評價居于二者之間。隨著知識產權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之后,基于宏觀層面的評價研究必將受到高度重視,以期對中觀和微觀層面的評價發揮應有的引領和導向作用。但是,無論是宏觀層面還是中觀或微觀層面的評價,彼此是一種相互依存、彼此促進的關系,不可能相互獨立、自成體系,因此這三個層面的研究必將走上系統化發展的道路。其次,眾所周知,知識產權是一個包含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它新興智力財產權在內的智慧財產權的總稱,但正如前面已經提到的那樣,在知識產權評價的研究與實踐中,重專利評價輕其它知識產權評價的傾向卻是十分明顯的,這對于知識產權工作,乃至知識產權戰略都會產生一定的消極影響。因此,知識產權評價必然要走向專利權評價、商標權評價、著作權評價的一體化發展道路。當然,無論是整合化還是一體化,都必須建立在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變革基礎之上。簡言之,一方面就是要改變目前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管理分置的狀況;另一方面就是要轉變政府、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在知識產權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與管理平臺的局面。
2. 研究重心轉向管理績效評價
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研究發端于專利價值評價,隨著知識產權概念的提出,專利價值評價研究隨之轉向于知識產權價值評價。除了價值評價外,隨著相關法律規章的建立和落實,知識產權保護評價研究也隨之得到一定的加強。但是,知識產權工作是一個集知識產權創造、保護、應用和管理于一體的系統工程,隨著人們對于知識產權事務認識和理解的不斷加深,其工作的重心開始由單一化逐漸走向多元化,知識產權的管理和應用日漸受到重視,尤其是在知識產權上升為國家發展戰略之后,知識產權管理問題便成了知識產權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相關研究亦隨之得到了普遍加強。畢竟無論是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還是應用或產業化,都離不開各級各類組織的有效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知識產權管理,將無法真正使知識產權戰略得以有效實施。因而知識產權管理績效評價作為知識產權管理的一個核心組成部分必然會越來越受到重視,并將成為知識產權評價研究的一個重心。實際上,這種趨勢已經在理論界和管理實踐中初露端倪,近兩年一些經濟管理和公共管理期刊開始創立相關欄目,研究成果也開始出現在一些學術刊物上,一些研究機構和基金組織也開始將其納入的項目指南??梢灶A期,在未來的五年左右,我國知識產權管理績效評價研究將會取得一些突破性進展。
3. 評價方法趨向于質化與量化相結合
在理論研究領域,知識產權評價已經開始由質化研究走向量化分析階段。在經歷了對發達國家知識產權評價理論和方法的消化吸收階段之后,運用調查研究、數理分析、模型建構等量化方法構建我國知識產權評價的方法論體系,已經成為當前該領域研究的總體走向。當然,由于不同學者的知識背景和理論基礎不同,現有的研究成果還缺乏共通的對話平臺,對于管理實踐的指導作用還不夠強。在實踐應用領域,知識產權管理隊伍限于專業知識和技能局限,知識產權評價的主要以定性的質化方法為主。顯然,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的這種相互隔離的局面應該也必須被打破。其核心就是在評價方法上尋求量化和質化的融合,其基礎就是理論研究與實踐應用領域的彼此關注和相互促進。簡言之,質化與量化的結合是知識產權評價方法的基本取向。
4. 研究視角更關切實踐應用
盡管目前知識產權評價主要集中于理論的、應然的研究層面,但其能否取得具有突破意義的進展,關鍵要看研究成果能否得到管理實踐的檢驗和應用――那些不能引起政府、企業等知識產權管理組織關注或者不能對其管理實踐發揮借鑒或指導作用的研究成果,就不會獲得重視和支持,研究的價值或生命力也會隨之喪失。換言之,要使知識產權評價研究由開創階段逐步走向提高和成熟階段,其研究的視角必須轉變。這種轉變的基本方向是由重視應然的、理論化的研究轉向重視實然的、應用性的研究。所謂重視實然的研究,就是要求研究者重視知識產權評價實踐的基本現狀,基于現實狀況和現實需求,提出迎應之道。唯有如此,才可能為研究奠定堅實的基礎,也才可能以此為起點,建構反映實然的理論方法并用以改造現實、指導實踐。所謂重視實踐性的研究,要求研究者走出書齋,走向政府、企業以及相關公共組織中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了解他們的需求和關切,同他們一起探究知識產權價值、保護、應用和管理評價的現實狀況、困境與瓶頸,同他們一起尋求問題解決的可行路徑和創新對策。唯有如此,才可能使理論界和實務部門在知識產權評價工作中的分離局面得以解決,使理論和應用達成真正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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