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疾病預防知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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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兒童 中毒 藥物
文章編號:1008-6919(2007)03-0069-02
中圖分類號:R994.1
文獻標識碼:B
【經驗交流】
隨著生活條件的改善,兒童中毒的種類和途徑已悄然發生變化,為此,我們回顧總結了自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我科收治的兒童中毒病例,探討兒童中毒的新變化和新特點,提出防治的新重點.
1資料和方法
1.1一般資料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我科收治的中毒患兒共132例, 占同期我科住院人數1.34%. 其中男62例, 女70例, 0-3歲58例, 4-6歲53例, 7歲及7歲以上21例(見表一).
表一近5年我科收治患兒及中毒患兒基本情況總結
1.2方法回顧性總結中毒兒童的發病年齡組成、中毒物質種類、中毒的基本途徑、發現及送治時間、入院后采取的治療措施、并發癥的預防措施及患兒的預后等,分析這些因素與患兒預后及轉歸的相關性,總結有關防治兒童中毒的經驗和教訓。
2結果
2.1發病率及年齡特征發病率呈逐年上升,年齡以學齡前兒童為多。
2.2中毒種類及途徑132例中毒中藥物中毒50例, 占37.9%, 其中誤服占多數40例, 患兒或家長擅自加大用量10例; 滅鼠藥中毒32例, 占24.2%; 植物中毒18例, 占13.6%,; 農藥中毒15例, 占11.4% 食物中毒10例, 占7.6%;有害氣體7例, 占4.5%. 途徑經消化道吸收中毒124例, 占93.9%, 經呼吸道吸收中毒7例,占5.3%, 經皮膚吸收中毒1例, 占0.8%。
2.3轉歸 送治時間24小時內為較早送治, 占124人, 治愈及好轉率占97.6% 8人為超過24小時送治.好轉率為62.5%, 總治愈及好轉128例, 治愈率83.3%好轉率13.6%其中6例有不同程度后遺癥, 無1例死亡. 住院時間3-20天(見表二)
表二發現及送治時間以及與轉歸的相關
2.4救治方案本組132例患兒中,有76例經徹底洗胃處理,至嘔吐物清亮無味.藥物中毒給予拮抗劑減輕毒性或防止吸收,給予利尿、透析等促進毒物代謝.一氧化碳中毒給予高壓氧治療.農藥中毒如確診為有機磷中毒,立即給予阿托品搶救,同時應用解磷定.全部中毒患兒均靜脈滴注葡萄糖、維生素C、利尿劑等.并根據不同病情應用能量合劑、胞二磷膽堿、呼吸興奮劑、激素等.應用抗生素防治感染 .總之, 發生中毒時應盡早作出中毒診斷, 以便積極采取搶救措施 由上表也可見早期治療影響著患兒的預后. 明確診斷后應立即治療, 否則會失去搶救機會. 毒物性質未明時, 按一般的中毒治療原則搶救患兒. 以排除毒物為首要措施, 盡快減少毒物對機體的損害; 維持呼吸和循環等生命器官的功能; 采取各種措施減少毒物的吸收, 促進毒物的排泄, 正確及時的應用特異性解毒劑.
3討論
兒童中毒是兒科急救領域重要組成部分, 隨著醫學的發展, 感染性危重癥日益減少, 急性中毒的比例卻有逐年增多趨勢,統計結果表明, 中毒仍是危及兒童生命的高危因素, 其中治療性藥物中毒居兒童中毒的首位, 其次為鼠藥、食物中毒等, 本文的回顧分析結果也符合這一特點,這與50年代兒童中毒以植物中毒為主已明顯不同,這一特點也與近年的文獻報道相一致[1]。其中,藥物中毒以誤服為多見,臨床資料顯示,中毒兒童的家長或監護人看護不當,兒童自行取食是造成兒童誤食的主要原因,部分家長則由于缺乏基本的醫學知識和用藥常識給患兒服用藥物過量或種類錯誤造成患兒中毒。分析中毒途徑,可見口服給藥后經消化道吸收中毒最多,這與口服給藥途徑便捷、最常用、使用率高有關,其次為經呼吸道吸收中毒, 再次為經皮膚吸收中毒. 年齡上以學齡前年幼兒為多, 學齡兒童占少數,這與年幼兒無知,缺乏生活經驗,不能辨別有毒無毒有關。. 另外,早期發現兒童的中毒癥狀,積極進行自救和快速送至醫院專業治療對于預后的好壞具有重要的決定性作用。 由此可見, 在兒童中毒預防上, 首先要做好藥品管理, 家長要存放好藥品, 不要擅自加大藥量, 醫務工作者應正確使用藥物, 向家長說明藥物服用方法. 其次, 妥善保管好家中滅鼠、滅蟲等劇毒藥品, 避免兒童接觸. 再次, 做好健康宣傳, 不要隨意采食野生植物. 還有, 由于兒童年幼無知,家長在預防兒童中毒上起著重要作用, 各地應普及預防中毒的健康知識教育, 防患于未然。
篇2
《衛生部關于做好全國兒童預防接種宣傳日宣傳工作的通知》(衛疾控發〔**〕119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緊緊圍繞今年的宣傳主題,精心組織,在4月25日前后開展一系列預防接種知識宣傳工作,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實施免疫規劃的良好氛圍。省將組織專家訪談、媒體播放(刊登)等方式,積極宣傳普及免疫規劃相關政策、防治知識和預防接種所取得的成就,鼓勵群眾自覺接種疫苗,提高和保持高水平的接種率,推動我省兒童尤其是流動兒童預防接種工作的健康持續發展。
二、各地在宣傳日前后,要結合我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麻疹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粵衛〔**〕73號)精神,對托幼機構、學校適齡兒童預防接種證的查驗和學校晨檢等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積極開展查漏補種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將宣傳活動情況(附件1)、查漏補種情況(附件2)與書面總結(含電子文件)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規劃所。(聯系人:,聯系電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今年是我國兒童預防接種宣傳日實施20周年,為加大《傳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貫徹落實力度,確定今年的宣傳主題是“同樣的權利,同樣的健康———關注流動兒童預防接種”。各地應圍繞宣傳主題,在4月25日前后開展一系列宣傳活動,動員全社會關注預防接種工作,普及免疫規劃知識,營造全社會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的氛圍,掀起全國免疫規劃工作的新。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兒童預防接種的宣傳工作,主動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匯報目前免疫規劃工作開展情況以及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宣傳國家免疫規劃等相關政策和保障要求,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相關部門對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的認識和重視程度,積極落實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完善政府對預防接種工作的保障制度,通過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為所有兒童特別是流動人群中適齡兒童提供預防接種服務,提高和保持國家免疫規劃疫苗高水平的接種率。
二、各地要精心策劃和組織兒童預防接種宣傳日各項宣傳活動。在宣傳日活動期間,應邀請當地領導到預防接種單位視察,為兒童喂服脊髓灰質炎疫苗,看望基層預防接種工作人員,體現黨和政府對兒童健康的關懷。
三、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按照衛生部、教育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動提供技術指導,在學校開展流行性腦脊髓膜炎、麻疹等春季常見傳染病的預防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對幼兒園、學校適齡兒童預防接種證的查驗和學校晨檢等疾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科學合理地安排對漏種兒童進行補種。
四、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與宣傳、廣播電視和新聞媒體等部門的合作,采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國家實行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大力宣傳預防接種所取得的成就、接種工作者忘我的奉獻精神和典型事跡;大力宣傳實施免疫規劃保護社會公眾健康的重要意義,提高社會各界對預防接種工作的認識,倡導全社會重視、關心兒童免疫規劃工作,創造良好的預防接種工作環境。
篇3
【關鍵詞】 手足口病;流行病學研究;綜合預防;學生保健服務
【中圖分類號】 R 179 G 478.2 R 512.7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0-9817(2009)07-0658-02
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 disease,HFMD)是由多種腸道病毒引起的常見傳染病,以嬰幼兒發病為主[1]。2008年杭州市拱墅區共報告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20起,主要發生在幼托機構和小學。拱墅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防控人員對發生疫情的單位全部進行了調查控制工作,現將結果報道如下。
1 資料來源與方法
1.1 資料來源 疫情資料來源于國家疾病監測信息管理系統?,F場流行病學調查資料來自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及個案調查資料。
1.2 判定標準 凡有發熱,伴有手掌或腳掌部出現斑丘疹和皰疹、臀部或膝蓋出現皮疹、口腔粘膜出現散在的皰疹等癥狀之一,同時考慮流行病學接觸史,作為手足口病臨床診斷病例。診斷標準參照《手足口病預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聚集性病例參照《浙江省手足口病流行病學調查處置方案》,為學校與幼托機構1周內出現2例及以上病例[2]。
1.3 標本采集和檢測 采集部分聚集性病例的咽拭子、糞便、肛拭子、皰疹液樣本送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做相關腸道病毒檢測。樣本采集和檢測按照衛生部《手足口病預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要求進行。
1.4 統計分析 將調查資料錄入EpiData 3.0數據庫,使用SPSS 13.0統計軟件進行數據分析。幼托兒童與小學生罹患率比較采用X2檢驗(α=0.05),首例病人發病到疫情報告的時間與手足口病流行時間的關系采用相關分析(α=0.05)。
2 結果
2.1 流行病學調查結果 見表1,圖1。
2.1.1 流行強度 20起疫情波及4 708人,發病92人,平均罹患率為1.95%,罹患率最高為4.92%,最低為0.75%。班級罹患率最高為25.00%。流行期最短為1 d,最長的達25 d。
2.1.2 時間分布 疫情集中在5-6月,其他月份無聚集性疫情報告。報告高峰與發病高峰均集中在6月15-21日。首例發生于5月4日,末例發生于6月28日。
2.1.3 人群分布 病例分布于全區18所幼托機構(其中1所幼托機構在5月、6月分別發生1起聚集性疫情)、1所小學。幼托兒童罹患率為2.16%(87/4 037),小學生罹患率為0.75%(5/671),幼托兒童與小學生差異有統計學意義(X2=5.97,P
2.1.4 地區分布 全區除祥符鎮、和睦街道外,其余鎮(街道)均有聚集性疫情發生。疫情地區分布情況見表2。
2.2 實驗室診斷結果 共采集新鮮糞便標本25份,肛拭子標本23份,皰疹液標本8份,咽拭子標本18份,分離出腸道病毒10株,均為EV71腸道病毒,陽性率為13.51%。其中小學檢出1例EV71病例,幼托機構檢出9例EV71病例。
2.3 臨床特點 在92例患者的個案調查中,臨床表現主要為發熱(≥38℃)40人(100%),手掌皰疹75人(81.52%),足掌皰疹59人(64.13%),臀部皮疹31人(33.70%),口腔皰疹61人(66.30%),咳嗽12人(13.04%),咽痛10人(10.87%),流涕5人(5.43%),其中1例有肝脾腫大并發癥,平均病程7 d。
2.4 疫情原因分析 未及時診斷、及時隔離治療、及時執行停課措施是造成手足口病聚集性發生的重要原因。調查顯示,由于牽涉到全園或部分班級停課的問題,個別托幼機構較為抵觸,對停課建議不能及時執行,導致出現二代病例。個別孩子由于癥狀不典型,被當地村醫誤診,且開出非手足口病的證明;或是個別家長對手足口病相關知識了解不夠,對孩子出疹未在意,以為是蚊蟲叮咬,至癥狀嚴重時才去醫院就診,且對幼兒園隱瞞孩子患手足口病的事實,均貽誤疫情控制時機。
2.5 疫情控制
2.5.1 控制措施 拱墅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報告后,會同當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疫情發生單位采取了如下措施:(1)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建議疫情波及班級放假2周。(2)所有的患病兒童應嚴格隔離治療至主要癥狀消失,紅疹及所有水皰消退,再休息1周后返校;其中輕癥患兒隔離及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周。痊愈后由所在地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防保科開具健康證明方可返園。(3)加強晨檢。由保健醫生每天在園門口晨檢,凡有疑似癥狀的幼兒及時請家長接送至醫院就診。(4)開展健康教育。對疫情發生單位的兒童家長發放宣傳單,使家長了解手足口病相關知識,提高家長的防病意識;對教師進行手足口病相關知識培訓;教育兒童加強個人衛生,勤洗手,用流水洗手,積極鍛煉身體,增強抗病能力。(5)幼兒園做好終末消毒。教室和寢室加強開窗通風;對園內所有玩具、餐具、毛巾、桌椅表面等進行徹底消毒,毛絨玩具、被褥、床單等進行清洗、暴曬;加強糞便管理。
2.5.2 控制效果 在20起疫情中,報告距首發病例最短為2.42 d,最長為13.8 d。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報告后,均立即進行了流行病學調查并采取了上述控制措施,應急反應時間均小于1 h。手足口病病例平均隔離時間為14 d,平均流行期為7.25 d。首例病人發病到疫情報告的的時間與手足口病流行時間呈正相關(r=0.715,P
3 討論
杭州市拱墅區近年少有手足口病暴發疫情報告,2001-2006年均無疫情報告,2007年報告3起暴發疫情,發病人數共有22人。而2008年報告20起聚集性疫情,發病人數達92例,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有以下三點:一是2008年3月周邊省份出現大規模的手足口病疫情,傳播速度之快、影響面之廣引起各級衛生部門的重視。衛生部自2008年5月2日起將手足口病列入丙類法定傳染病進行管理,使得醫療機構加強了病例報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加強了主動監測。二是由于手足口病防控難度增加,衛生行政部門也相應調整了聚集性疫情判定標準,使得聚集性疫情大幅度上升。三是托幼機構和學校等按要求加強了晨檢,主動發現了部分患兒。四是衛生、教育等部門廣泛開展手足口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公眾通過各種渠道了解自我防護知識,防病意識增強,出現可疑癥狀主動就醫。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杭州市拱墅區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的發病人群集中于3~5歲的幼托兒童,與上海松江、深圳龍崗的結果一致[4],這可能與兒童的易感性和抵抗力低及幼托機構的聚集性有關。手足口病多在夏秋季流行,期間??砂l生幼兒園和托兒所集體感染和家庭聚集發病現象[1]。手足口病的傳播方式主要是通過密切接觸,病人的糞便、口腔分泌物、皮膚皰疹液中的病毒可通過糞-口途徑和呼吸道進入體內[3]。因此,在高發月份應加強對學校和幼托機構日常疾病監測,發現疑似病例盡早報告并采取隔離治療措施,對密切接觸者采取隔離醫學觀察,及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疾病進一步播散[5]。
4 參考文獻
[1] 衛生部.手足口病預防控制指南.2008-5-3.
[2] 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手足口病流行病學調查處置方案.2008-5-28.
[3] 申云芳.一起托幼機構兒童手足口病爆發的流行病學調查.中國學校衛生,2008,29(5):469.
[4] 葉慧青.上海市松江區手足口病小型爆發疫情分析.上海預防醫學雜志,2004,16(10):514.
篇4
[關鍵詞] 流動兒童;計劃免疫;影響因素;對策
[中圖分類號] R174.6[文獻標識碼] B[文章編號] 1673-7210(2010)05(a)-201-01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經濟水平的快速提升,流動人口涌入量迅速增加。流動兒童計劃免疫成為計劃免疫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因為計劃外生育、收入水平較低、居無定所、頻繁流動、家長對免疫接種認知度不夠等原因,導致流動兒童預防接種工作難以全面落實,增加了管理難度[1-2]。為了尋求有效的解決方法,衛生部辦公廳于1998年下發了《特殊人群計劃免疫工作管理方案》來解決流動兒童免疫的薄弱環節。筆者針對平頂山市新華區2007~2008年流動兒童計劃免疫的管理進行研究分析,現將資料總結報道如下:
1 流動兒童現狀
流動兒童常常因為生活條件等有關因素的影響,而不能引起家長的足夠重視,并且因為經濟原因、文化素質等使家長預防疾病的意識淡薄。很多流動兒童有漏建卡、漏接種現象發生。
2 影響因素
2.1來源地因素
由于流動人口多數來自經濟相對薄弱的地區,工作不穩定,流動性大,使衛生防疫人員難于進行跟蹤服務。
2.2文化因素
兒童家長由于文化層次低,衛生防病意識淡漠,自我保健意識差和對計免的認識不足,從而使得這類兒童計免現狀存在著嚴重的“三低一高”現象,即四苗覆蓋率低、建冊率低、認識低、相關傳染病高[4]。
2.3 棉衣服務因素
免疫服務不到位,服務單位應每月一次對轄區內流動兒童進行調查走訪。但少數工作人員沒有做到挨門挨戶調查走訪導致部分流動兒童漏建證簿、漏接種。
3 對策
3.1 加強領導轄區流動人口兒童計劃免疫管理工作
做好流動人口兒童計劃免疫的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和效果評價等工作。為流動人口辦理落戶、登記、流動人口居住證等手續時,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提供所需的流動人口兒童有關信息。同時動員本區內流動人員的適齡流動兒童及時接受預防接種。
3.2 嚴格執行接種證制度
嚴格執行兒童入托、入園、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制度。應及時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兒童居住地預防接種單位報告,并督促其監護人及時攜帶兒童到當地預防接種單位補辦預防接種證和補種疫苗[5]。
3.3 改變現行管理模式
行政部門在為流動人口提供職業指導、就業培訓、職業介紹等服務時,應進行流動人口兒童計劃免疫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宣傳部門要做好流動人口兒童計劃免疫知識宣傳工作,積極引導流動人口主動參與。督促適齡兒童及時到預防接種單位接種疫苗。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完成適齡流動人口兒童調查及預防接種任務。
3.4 詳細接種工作
在轄流動人口聚居地設立規范的接種點。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和完善接種制度,提高預防接種率。要加強轄區內流動人口兒童的登記管理,及時收集轄區內新出生、遷出、遷入流動人口兒童的情況,準確掌握轄區內流動人口兒童基本情況。
3.5 鼓勵與補助工作
收集流動人口兒童資料,對流動人口兒童計劃免疫工作所需經費予以保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預防接種工作的鄉村醫生和其他基層預防保健人員給予適當補助。市級財政對困難縣、區開展流動人口兒童計劃免疫工作給予適當的經費補助。
3.6 嚴格執行兒童計劃免疫工作
要定期組織對轄區流動人口兒童計劃免疫工作進行檢查和評估,內容包括:是否掌握流動人口兒童數量、免疫服務策略、預防接種服務計劃、預防接種實施與效果[6]。若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
總之,人口大流動將是我國今后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一種必然的社會現象,管理好流動兒童既是歷史的要求,也是現實的需要。將全區的流動兒童與戶籍兒童一樣,加入到免費計劃免疫的行列,享有同樣的預防接種待遇。
[參考文獻]
[1]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釋義[J].北京:中國人口出版社,1998:16-202.
[2]徐緩.中國流動人口的艾滋病預防和控制[J].中國性病艾滋病防治,2001,7(6):376-377.
[3]嚴有望.我國流動兒童計劃免疫現狀及對策[J].中國初級衛生保健,1998,12(1):31-32.
[4]余曉瓊,路秀平.流動兒童的計劃免疫管理[J].中國計劃免疫雜志,2005, 11:73-75.
[5]何建平.流動兒童計劃免疫工作現狀及對策分析[J].中國初級衛生保健.2004,18(1):80-81.
篇5
【中圖分類號】R3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7484(2014)01-0306-02
1 對象與方法
1.1對象:131團團直小學1-6年級的1290名在校學生,其中,男生691名,女生599名。年齡6-12歲。
1.2方法
1.2.1 統一采取空腹靜脈血,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推薦本次調查的檢測試劑,為珠海海泰生物《包蟲抗體檢測試劑盒》,方法是酶聯免疫法。
1.2.2 統一用新疆兵團人群包蟲病感染狀況調查表(包括所在地生產類型、年齡、性別、職業、文化程度、家中是否養犬、是否有包蟲病史)
1.2.3 B超影像學檢查
2 結果
2.2 59名陽性感染者,通過B超影像學檢查,只有一名男生肝上有一12×11mm的包塊,根據《包蟲病診斷標準》(WS 257-2006)確診為包蟲病,男女生之間感染率無顯著差異。
2.3 1290名學生都認真填寫了新疆兵團人群包蟲病感染狀況調查表,通過問卷調查,59名血清學檢測陽性者,其中38名家中是養過犬,5名是來自牧區的學生,16名是經常接觸寵物犬。通過統計學分析包蟲病的感染情況與接觸史之間 有顯著差異。
3 討論
3.1犬也是包蟲病的主要傳染源。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養犬的家庭越來越多,接觸帶菌的犬是人畜感染包蟲病的重要中間宿主。
3.2 做好犬的管理和感染率狀況調查是做好包蟲病防治的一項重要內容。要定期給犬藥物驅蟲,不要用生的牛、羊肉及內臟喂犬,進食前玩犬后要洗手,防止吃進包蟲的蟲卵。
3.3 兒童是與犬密切接觸者之一,是包蟲病的易感人群,是實施健康教育的重點人群。
因此,開展健康教育是做好普及包蟲病基本知識和預防技巧,提高防病知識知曉率、改變不良衛生習慣的有效途徑。動員全社會支持和參與防治活動,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通過大眾專題宣傳、學生授課、黑板報、多媒體播放宣傳片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包蟲病及其危害的知識,引導人們改變不衛生的生產、生活方式,以提高防病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做到家喻戶曉,使包蟲病防治知識深入到每個家庭和個人。特別是對少年兒童更應該及早切斷包蟲病的傳播鏈,正確合理的管理終末宿主和中間宿主,做到早發現早治療,從而才能有效的降低人間包蟲病的感染率,真正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
篇6
【關鍵詞】兒童計劃免疫;系統化;健康教育
【中圖分類號】R473.72 【文獻標示碼】A 【文章編號】1004-7484(2013)04-0532-01
1.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取我院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建卡兒童家長,均給予問卷調查,共1400名調查對象,其中1000名參加調查問卷,即A組,400名未參加,即B組。參加次數未達3次者均視為未參加,其余為參加家長。
1.2 方法
系統化健康是一種系統化管理、健康教育相結合模式,通過系統管理輸入、輸出、反饋、調整等系統流程開展健康教育,編寫知識手冊給兒童家長。根據兒童計劃免疫流程設計課程表,每月一次授課,一共8次。內容主要有:計劃免疫的含義、計劃內與計劃外免疫、接種疫苗程序、注意事項、每一種疾病疫苗預防。同時,加以電教化宣講、個別指導、家庭隨訪等多種形式教育。根據健康教育內容,自行編制調查問卷,家長回答正確率≥80%視為知曉,≤60%視為不知曉[1]。
1.3 統計學分析
本次研究患者的臨床資料與數據全部采用SPSS18.0統計學軟件進行處理分析,計量資料采用t檢驗,治療前后采用X2檢驗,P
2.結果
3.討論
接種預防是一種控制疾病傳播的手段,是最簡便、最有效、最經濟的措施,計劃免疫是一種我國衛生防疫工作,提高兒童免疫接種率,滿足疫苗傳染病預防的主要保證。
系統化健康教育是提高兒童家長計劃免疫知識知曉率,未參加家長的知識知曉率為46.7%,參加系統化健康教育的完全知曉率為98.2%,兒童家長對于計劃免疫內容、流程、疾病預防、何時接種疫苗、接種后問題、注意事項、基礎初免疫、免疫加強,如何轉變兒童合格接種知識,加強系統全面理解,轉變兒童家長角色,由被動接受轉為主動參與,提高家長積極參與性,促進接種率、5苗合格率、計劃外接種率的提高[3]。同時,加強系統化健康教育,有流于促進免疫接種工作管理。
系統化的健康教育可有效增加家長對于計劃免疫人員的信任,促進護理人員和家長建立良好關系,促進健康工作的順利開展。通過有計劃、有組織、有系統的社會教育活動,使人們自覺地采納有益于兒童健康的接種方式,消除或減輕影響健康的危險因素,預防疾病,促進健康,提高生活質量,并對教育效果作出評價。通過健康教育,能幫助家長了解哪些行為是影響健康的,并能自覺地選擇有益于兒童健康的行為生活方式[4]。 它作為一門應用學科,是多種相關學科的結合,例如社會學、心理學、教育學等。所以,護理人員在健康教育時,在掌握本專業知識基礎上,還應掌握相關的學科知識,熟悉教育策略。通過系統化的健康教育,讓家長了解到我國開展兒童計劃免疫,是一項意義非常重大的工程,是為加強免疫疾病預防,發揮免疫作用,確保我國免疫事業的穩定發展,為廣大兒童健康而努力。
系統化健康教育,可有效提高計劃外疫苗接種率,參加健康教育的兒童計劃外集中率明顯高于未參加組,系統化健康教育可讓家長明白是計劃內、計劃外免疫,清楚兩者之間的關系,建立良好的預防疾病觀念,認識到控制傳染病主要有傳染源--傳播途徑--易感人群[5],而對“兒童”這一易感人群實施有效的接種疫苗,是控制傳染病的關鍵。通過半個世紀的醫學臨床證明,免疫預防是疾病控制基礎,在為社會人類安全,尤其是兒童健康做出了巨大貢獻。隨著社會不斷發展,科技不斷創新,一些新技術、新疫苗會不斷出現,然而因社會資源局限性,國家與個人在免疫工作中均承擔有一定責任,實施健康教育,可使家長明白,給兒童接種疫苗不僅為個人、孩子的安全,而是為整個社會的安全。
總而言之,在本組實驗中,參加預防接種知識知曉率、計劃外免疫接種率、兒童計劃內五苗接種合格率分別98.3%、96.8%、95.7%,均明顯優于未參加者的82.6%、53.8%、87.2%。這說明,針對兒童家長實施系統化健康教育,可提高家長對計劃免疫認知,改變家長行為角色,由被動接受型轉向主動參與型,可提高兒童計劃免疫接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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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惠如.兒童計劃免疫臨床護理研究[J].醫學信息(下旬刊),2010,23(4):195-195.
篇7
1.1一般資料 本組研究采用回顧分析法,搜集烏魯木齊市某社區120例
1.2方法 調查問卷截取《國際生存質量評價(IQOLA)》中有關口腔健康的調查研究項目,組合調查問卷,內容包括:一天之內刷牙次數、刷牙是否由自己完成、喜歡吃的食物、一周內甜食的攝入量、有無口腔病史、口腔檢查次數等等,共計10項,以偏向于口腔健康一方為標準,列為三種程度,記0、1、2分,總分20分。圍繞調查問卷對120例兒童進行簡單的口腔健康檢查,合并兩份結論的結果,評估每位兒童口腔健康狀況,分析影響口腔健康的原因,提出科學對策。
1.3統計學處理 本次研究當中的所有數據均采用SPSS 17.0統計軟件進行處理,計量資料采用均數±標準差(x±s)表示,計數資料采用率(%)表示,P
2結果
120份調查表顯示,兒童口腔健康平均分為(8.32±3.22)分,與國家規定的《兒童口腔健康標準》中指定的分數存在一定差異(15~20)分,由于調查對象兒童全部
3討論及建議
口腔健康是兒童健康保護的關鍵和基礎,蛀牙、蟲牙屬于口腔流行病,在12歲以下兒童群體中發病率最高[2]。從2008年開始,國家公共衛生局便開展了多項調研活動,如:兒童口腔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建設;基層社區醫院兒童口腔護理項目;兒童口腔科學技術研究;在早期教育中引入口腔健康知識等等。上述措施,①能通過行政手段將兒童口腔健康帶入了尋常百姓家,真正做到"從娃娃抓起",②其完善了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強化了疾病預防教育的重要性。
對兒童口腔疾病"致病因"進行深入分析后發現,口腔健康是一個任重而道遠的工作,在兒童漫長的成長期中,口腔疾病威脅始終存在,要想從方方面面杜絕、躲避、戰勝口腔疾病,保護兒童口腔健康,關鍵要從思想上重視、行為上積極,具體內容包括:①父母要協助兒童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鼓勵、勸導兒童多使用富含纖維素、高蛋白質、高鈣食物,補充營養,使他們的牙齒結構更加堅固、健康。②關注"習慣"培養,餐后一定要陪著兒童漱口,確??谇桓蓛?、清潔才行,這點父母也要以身作則,在監督兒童的同時,也要約束自己,因為"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此外,購買一些刷毛軟的牙刷或漱口液,幫助兒童完成"刷牙"工作,多體諒兒童的感受,不要一味強迫、壓制他們刷牙,避免其產生逆反情緒,多用理解、愛護的情緒,讓兒童從主觀上接受,并樂于通過刷牙來保護自己的口腔健康。關注社區醫院開展的兒童口腔疾病監測、調查活動,積極參與其中,以便時刻了解、掌握兒童口腔狀況,醫院相關醫護人員也應主動將兒童口腔健康方面的知識傳授給兒童家長和兒童,幫助其從科學的角度理解口腔健康保護措施的規范性和有效性。③大力推動口腔保健工作,扎根基層,關注社區。社區是兒童生活、玩耍的主要區域,在社區中開展兒童口腔保健工 作[3-4],能為兒童參與、加入到口腔保健工作提供諸多便利條件。①社區醫院可以專門為兒童口腔檢查設立"兒童口腔監測室",里面放置卡通玩具或娛樂器材,吸引兒童到社區醫院來,配合兒童口腔健康的調查;②印發一些有關兒童口腔健康的宣傳手冊,安排醫護人員到社區各個活動區域內發放,重點是看孩子的老年人、自己帶孩子的年輕父母,鼓勵、影響他們關注兒童口腔健康。
綜上所述,烏魯木齊市某社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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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的管理,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傳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疫苗,是指為了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流行,用于人體預防接種的疫苗類預防性生物制品。
疫苗分為兩類。第一類疫苗,是指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應當依照政府的規定受種的疫苗,包括國家免疫規劃確定的疫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執行國家免疫規劃時增加的疫苗,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應急接種或者群體性預防接種所使用的疫苗;第二類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費并且自愿受種的其他疫苗。
第三條接種第一類疫苗由政府承擔費用。接種第二類疫苗由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承擔費用。
第四條疫苗的流通、預防接種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五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全國范圍內的傳染病流行情況、人群免疫狀況等因素,制定國家免疫規劃;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擬訂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種類,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執行國家免疫規劃時,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流行情況、人群免疫狀況等因素,可以增加免費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種類,并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國家實行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推行擴大免疫規劃。
需要接種第一類疫苗的受種者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受種;受種者為未成年人的,其監護人應當配合有關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醫療衛生機構,保證受種者及時受種。
第七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全國預防接種的監督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預防接種的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疫苗的質量和流通的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疫苗的質量和流通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八條經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稱接種單位),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指定接種單位時,應當明確其責任區域。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承擔預防接種工作并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接種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給予獎勵。
第九條國家支持、鼓勵單位和個人參與預防接種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完善有關制度,方便單位和個人參與預防接種工作的宣傳、教育和捐贈等活動。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與預防接種有關的宣傳、教育工作,并協助組織居民、村民受種第一類疫苗。
第二章疫苗流通
第十條藥品批發企業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經批準后可以經營疫苗。藥品零售企業不得從事疫苗經營活動。
藥品批發企業申請從事疫苗經營活動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從事疫苗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具有保證疫苗質量的冷藏設施、設備和冷藏運輸工具;
(三)具有符合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規范的管理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藥品批發企業是否符合上述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在其藥品經營許可證上加注經營疫苗的業務。
取得疫苗經營資格的藥品批發企業(以下稱疫苗批發企業),應當對其冷藏設施、設備和冷藏運輸工具進行定期檢查、維護和更新,以確保其符合規定要求。
第十一條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根據國家免疫規劃和本地區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流行的需要,制定本地區第一類疫苗的使用計劃(以下稱使用計劃),并向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采購第一類疫苗的部門報告,同時報同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備案。使用計劃應當包括疫苗的品種、數量、供應渠道與供應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采購第一類疫苗的部門應當依法與疫苗生產企業或者疫苗批發企業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疫苗的品種、數量、價格等內容。
第十三條疫苗生產企業或者疫苗批發企業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的約定,向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供應第一類疫苗,不得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供應。
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當在其供應的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最小外包裝的顯著位置,標明“免費”字樣以及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免疫規劃”專用標識。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四條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做好分發第一類疫苗的組織工作,并按照使用計劃將第一類疫苗組織分發到設區的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h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按照使用計劃將第一類疫苗分發到接種單位和鄉級醫療衛生機構。鄉級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第一類疫苗分發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村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分發第一類疫苗;分發第一類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衛生主管部門需要采取應急接種措施的,設區的市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可以直接向接種單位分發第一類疫苗。
第十五條疫苗生產企業可以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批發企業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第二類疫苗。疫苗批發企業可以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其他疫苗批發企業銷售第二類疫苗。
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可以向接種單位供應第二類疫苗;設區的市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不得直接向接種單位供應第二類疫苗。
第十六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當遵守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規范,保證疫苗質量。
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規范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十七條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在銷售疫苗時,應當提供由藥品檢驗機構依法簽發的生物制品每批檢驗合格或者審核批準證明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印章;疫苗批發企業經營進口疫苗的,還應當提供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印章。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在接收或者購進疫苗時,應當向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索取前款規定的證明文件,并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第十八條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應當依照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并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進、分發、供應記錄,并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第三章疫苗接種
第十九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布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并根據疫苗的國家標準,結合傳染病流行病學調查信息,制定、公布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免疫程序和其他疫苗的免疫程序或者使用指導原則。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流行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接種方案,并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各自職責,根據國家免疫規劃或者接種方案,開展與預防接種相關的宣傳、培訓、技術指導、監測、評價、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等工作,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作好記錄。
第二十一條接種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件;
(二)具有經過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預防接種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護士或者鄉村醫生;
(三)具有符合疫苗儲存、運輸管理規范的冷藏設施、設備和冷藏保管制度。
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城鎮醫療衛生機構,應當設立預防接種門診。
第二十二條接種單位應當承擔責任區域內的預防接種工作,并接受所在地的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技術指導。
第二十三條接種單位接收第一類疫苗或者購進第二類疫苗,應當建立并保存真實、完整的接收、購進記錄。
接種單位應當根據預防接種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類疫苗的需求計劃和第二類疫苗的購買計劃,并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和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第二十四條接種單位接種疫苗,應當遵守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和接種方案,并在其接種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第一類疫苗的品種和接種方法。
第二十五條醫療衛生人員在實施接種前,應當告知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所接種疫苗的品種、作用、禁忌、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詢問受種者的健康狀況以及是否有接種禁忌等情況,并如實記錄告知和詢問情況。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應當了解預防接種的相關知識,并如實提供受種者的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等情況。
醫療衛生人員應當對符合接種條件的受種者實施接種,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填寫并保存接種記錄。
對于因有接種禁忌而不能接種的受種者,醫療衛生人員應當對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提出醫學建議。
第二十六條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在兒童出生后1個月內,其監護人應當到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為其辦理預防接種證。接種單位對兒童實施接種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并作好記錄。
兒童離開原居住地期間,由現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負責對其實施接種。
預防接種證的格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兒童入托、入學時,托幼機構、學校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發現未依照國家免疫規劃受種的兒童,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報告,并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接種單位督促其監護人在兒童入托、入學后及時到接種單位補種。
第二十八條接種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免疫規劃對居住在其責任區域內需要接種第一類疫苗的受種者接種,并達到國家免疫規劃所要求的接種率。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及時向接種單位分發第一類疫苗。
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要求自費選擇接種第一類疫苗的同品種疫苗的,提供服務的接種單位應當告知費用承擔、異常反應補償方式以及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有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接種單位應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接種情況進行登記,并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和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接種單位在完成國家免疫規劃后剩余第一類疫苗的,應當向原疫苗分發單位報告,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條接種單位接種第一類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接種單位接種第二類疫苗可以收取服務費、接種耗材費,具體收費標準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傳染病監測和預警信息,為了預防、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部分地區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的,應當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決定,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備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全部范圍內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的,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決定,并向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備案。需要在全國范圍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的,應當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決定。作出批準決定的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做好人員培訓、宣傳教育、物資調用等工作。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
第三十二條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衛生主管部門需要采取應急接種措施的,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傳染病監測和預警信息接種第二類疫苗的建議信息,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
接種第二類疫苗的建議信息應當包含所針對傳染病的防治知識、相關的接種方案等內容,但不得涉及具體的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與國家免疫規劃有關的預防接種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對預防接種工作所需經費予以保障,保證達到國家免疫規劃所要求的接種率,確保國家免疫規劃的實施。
第三十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傳染病流行趨勢,在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傳染病預防、控制項目范圍內,確定本行政區域與預防接種相關的項目,并保證項目的實施。
第三十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對購買、運輸第一類疫苗所需經費予以保障,并保證本行政區域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冷鏈系統的建設、運轉。
國家根據需要對貧困地區的預防接種工作給予適當支持。
第三十七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保證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的預防接種所需經費,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預防接種工作的鄉村醫生和其他基層預防保健人員給予適當補助。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困難地區的縣級人民政府開展與預防接種相關的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補助。
第三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疫苗和有關物資的儲備,以備調用。
第三十九條各級財政安排用于預防接種的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擠占。有關單位和個人使用用于預防接種的經費應當依法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第五章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處理
第四十條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實施規范接種過程中或者實施規范接種后造成受種者機體組織器官、功能損害,相關各方均無過錯的藥品不良反應。
第四十一條下列情形不屬于預防接種異常反應:
(一)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種后一般反應;
(二)因疫苗質量不合格給受種者造成的損害;
(三)因接種單位違反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接種方案給受種者造成的損害;
(四)受種者在接種時正處于某種疾病的潛伏期或者前驅期,接種后偶合發??;
(五)受種者有疫苗說明書規定的接種禁忌,在接種前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未如實提供受種者的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等情況,接種后受種者原有疾病急性復發或者病情加重;
(六)因心理因素發生的個體或者群體的心因性反應。
第四十二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及其醫療衛生人員發現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或者接到相關報告的,應當依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及時處理,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組織調查處理。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及其處理的情況,分別逐級上報至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四條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爭議發生后,接種單位或者受種方可以請求接種單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處理。
因預防接種導致受種者死亡、嚴重殘疾或者群體性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接種單位或者受種方請求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處理的,接到處理請求的衛生主管部門應當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移送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處理。
第四十五條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鑒定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十六條因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造成受種者死亡、嚴重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的,應當給予一次性補償。
因接種第一類疫苗引起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需要對受種者予以補償的,補償費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在預防接種工作經費中安排。因接種第二類疫苗引起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需要對受種者予以補償的,補償費用由相關的疫苗生產企業承擔。
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具體補償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七條因疫苗質量不合格給受種者造成損害的,依照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因接種單位違反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接種方案給受種者造成損害的,依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八條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疫苗在儲存、運輸、供應、銷售、分發和使用等環節中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及時向同級衛生主管部門通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監督檢查需要對疫苗進行抽查檢驗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
第四十九條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疫苗及其有關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并在7日內作出處理決定;疫苗需要檢驗的,應當自檢驗報告書發出之日起15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發現假劣或者質量可疑的疫苗,應當立即停止接種、分發、供應、銷售,并立即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自行處理。接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應當立即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向上級衛生主管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假劣或者質量可疑的疫苗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下列監督檢查職責:
(一)對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與預防接種相關的宣傳、培訓、技術指導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醫療衛生機構分發和購買疫苗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衛生主管部門應當主要通過對醫療衛生機構依照本條例規定所作的疫苗分發、儲存、運輸和接種等記錄進行檢查,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必要時,可以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衛生主管部門對監督檢查情況應當予以記錄,發現違法行為的,應當責令有關單位立即改正。
第五十一條衛生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證明文件;對被檢查人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第五十二條衛生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疫苗質量問題和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以及其他情況時,應當及時互相通報。
第五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衛生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舉報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本級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衛生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未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情況。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有關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受種者人身損害,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二)未及時核實、處理對下級衛生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舉報的;
(三)接到發現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或者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相關報告,未立即組織調查處理的;
(四)擅自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的;
(五)違反本條例的其他失職、瀆職行為。
第五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預防接種保障職責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六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降級的處分:
(一)未按照使用計劃將第一類疫苗分發到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鄉級醫療衛生機構的;
(二)設區的市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直接向接種單位供應第二類疫苗的;
(三)未依照規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購進、分發、供應記錄的。
鄉級醫療衛生機構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將第一類疫苗分發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村醫療衛生機構的,依照前款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五十七條接種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警告、降級的處分,對負有責任的醫療衛生人員責令暫停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的執業活動:
(一)未依照規定建立并保存真實、完整的疫苗接收或者購進記錄的;
(二)未在其接種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第一類疫苗的品種和接種方法的;
(三)醫療衛生人員在接種前,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告知、詢問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有關情況的;
(四)實施預防接種的醫療衛生人員未依照規定填寫并保存接種記錄的;
(五)未依照規定對接種疫苗的情況進行登記并報告的。
第五十八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降級的處分;造成受種者人身損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負有責任的醫療衛生人員的執業證書:
(一)從不具有疫苗經營資格的單位或者個人購進第二類疫苗的;
(二)接種疫苗未遵守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接種方案的;
(三)發現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或者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未依照規定及時處理或者報告的;
(四)擅自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的。
第五十九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在疫苗分發、供應和接種過程中違反本條例規定收取費用的,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監督其將違法收取的費用退還給原繳費的單位或者個人,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第六十條藥品檢驗機構出具虛假的疫苗檢驗報告的,依照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第六十一條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未依照規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銷售或者購銷記錄的,分別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第六十二條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未依照規定在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最小外包裝上標明“免費”字樣以及“免疫規劃”專用標識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封存相關的疫苗。
第六十三條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批發企業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第二類疫苗,或者疫苗批發企業從不具有疫苗經營資格的單位或者個人購進第二類疫苗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銷售的疫苗,并處違法銷售的疫苗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疫苗生產資格、疫苗經營資格。
第六十四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未在規定的冷藏條件下儲存、運輸疫苗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所儲存、運輸的疫苗予以銷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拒不改正的,由衛生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由衛生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并吊銷接種單位的接種資格;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拒不改正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吊銷疫苗生產資格、疫苗經營資格。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接種第二類疫苗的建議信息的,由所在地或者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通過大眾媒體消除影響,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未經衛生主管部門依法指定擅自從事接種工作的,由所在地或者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有違法持有的疫苗的,沒收違法持有的疫苗;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降級的處分。
第六十七條兒童入托、入學時,托幼機構、學校未依照規定查驗預防接種證,或者發現未依照規定受種的兒童后未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接種單位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八條不具有疫苗經營資格的單位或者個人經營疫苗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處罰。
第六十九條衛生主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進行群體性預防接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沒收違法持有的疫苗,并處違法持有的疫苗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篇9
關鍵詞:接種對象;預防接種;重要性
預防接種是目前預防兒童急性傳染病最有效、最經濟、最方便的措施?!吨腥A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國家實行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與兒童的監護人應當相互配合,保證兒童及時接受預防接種。兒童是祖國的花朵,更是一個民族的未來,國家的立足之本,預防工作的成敗直接關系到今后我國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和競爭力。
1兒童為什么要進行預防接種
1.1嬰兒出生后,隨著一天天長大,由母體通過胎盤和臍帶獲得的免疫力持續時間很短暫,生活在大環境中,容易受細菌和病毒的感染,易患上各類傳染病。
1.2嬰幼兒身體各器官的機能發育還不完善,抵抗疾病的能力很低,一旦染病,不僅影響兒童的健康成長甚至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接種疫苗可使兒童體內產生抵抗相應疾病的抗體,增強免疫力,達到預防傳染病的目的。通過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可以保護90%以上的兒童免患兒童期幾種最危險的傳染病。
2目前納入我國免疫規劃的疫苗有哪些,分別可以預防哪些疾病
為更好的預防和控制傳染病,促進預防接種工作和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1周歲以內的兒童應進行卡介苗、脊灰糖丸、百白破、麻疹疫苗、乙型腦炎、流腦疫苗和乙型肝炎疫苗的基礎免疫,1周歲以上兒童應進行甲肝疫苗、流腦疫苗、麻疹腮腺炎風疹聯合疫苗、乙腦疫苗、百白破聯合疫苗、白破疫苗等加強免疫定時、定點接種。目前納入我國免疫規劃的疫苗分別可以預防乙型肝炎、結核病、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麻疹、風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腦炎、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熱、炭疽和鉤端螺旋體病等15種傳染病。其中,每年政府根據流行性出血熱的發病情況,對重點區域的出血熱人群進行疫苗接種。炭疽疫苗僅在發生炭疽疫情后,對炭疽病例或病畜的間接接觸者及疫點周邊高危人群進行疫苗接種。
3預防接種證的用途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預防接種證是兒童免疫接種的記錄憑證,每個兒童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立預防接種證并接受預防接種[1]。及時辦理接種證是兒童監護人保障兒童健康的責任和義務。
3.2預防接種證是兒童預防接種的憑證,醫生可以掌握兒童的接種信息,以保證兒童得到及時的接種服務。
3.3兒童完成全部免疫后,預防接種證可以作為兒童入托、入學的憑證。
3.4在兒童辦理出國手續時,許多國家規定需要兒童提供有效完整的預防接種證明。
3.5兒童因故遷移、外出、寄居外地時,可憑預防接種證,在臨時寄居所在地預防接種門診繼續為兒童及時接種疫苗。
4兒童在哪些情況下應暫緩預防接種
隨著預防接種知識的推廣,越來越多的父母開始重視孩子的預防接種,而父母更應該清楚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可以接種疫苗。每種疫苗均有一定的接種對象,不是所有的兒童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進行接種的。有如下情況者不宜進行接種。
4.1有多種食物,藥物過敏及屬于過敏體質的兒童,上次打預防針后發生嚴重過敏反應的,均不宜接種同類疫苗。
4.2免疫缺陷者,應視為"絕對禁忌癥"[2]。
4.3正處于感冒或因其他疾病引起發熱的兒童,需兒童體溫恢復正常2~3 d后方可進行接種疫苗,否則容易使體溫升高,誘發或加重疾病的發生。對處于恢復期或急性傳染病接觸期間的兒童也不宜接種疫苗,容易發生不良反應,使病情加重。有嚴重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待癥狀好轉后2~3 d再進行補種。
4.4對患有嚴重疾病(急慢性腎病、活動性肺結核、嚴重心臟病、化膿性皮膚病、化膿性中耳炎)應暫緩接種,待痊愈后再進行補種。對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兒童在接種工作中因遵循禁忌情況而定:單純性卵圓孔未閉的兒童是可以接種疫苗的;5 mm以下的單獨房缺,并且心臟功能大小均正常的,無分流的兒童可以接種;6個月內的兒童單純的動脈導管未閉,2~3 mm以下,且無其他不適可照常接種;單純的室缺,2~3 mm以下,且其他正常的也可照常接種。
4結論
預防接種工作不僅控制了傳染病的再擴大,且其目的更在于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從而保護易感人群。它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任務,需要政府相關部門、醫務工作者及全社會的高度重視和高度配合。在認真做好國家計劃免疫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善的預防接種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醫需關系,使兒童得到良好的免疫預防效果,取得更好的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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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手足口病;疾病暴發流行;流行病學研究;兒童
【中圖分類號】 R 512.5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0-9817(2010)07-0828-02
Epidem iological Investigation of 5 Outbreaks of Hand-foot-mouth Disease (HFMD) at the Nurseries or Kindergartens of Jinan/CHENG Hong-qi, XU Hua-ru, CHANG Cai-yun. Jinan Multicipal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Jinan(250001),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find out the epidemiological and etiology characteristics of the hand-foot-mouth disease (HFMD) outbreaks at the nurseries or kindergarten of Jinan. Methods Descriptive epidemiological methods were adopted to analyze the five outbreaks of hand-foot-mouth disease(HFMD) at the nursery and kindergarten of Jinan. Results There were five outbreaks of hand-foot-mouth disease(HFMD) at the nursery and kindergarten of Jinan, from March to May,2009. The average prevalence rate of HFMD was 5.42%, 87cases. Main age distribution was 3-4 years old, accounting for 78.16% of the total cases. The mean duration was 13 days. Most cases were light-duty. Twenty-one stool specimens and four throat swabs specimens were collected from 25 patients with HFMD during the epidemic season. EV71 were identified in isolates from 5 patients (20.00%), CoxA16 were identified in isolates from 3 patients (12.00%) and other enterovirus were identified from 7 patients(28.00%). Conclusion The HFMD surveillance should be strengthened to find out the first patient, then isolated for treatment. A comprehensive precaution is the key for outbreak control.
【Key words】 Hand, foot and mouth disease; Disease outbreaks; Epidemiologic studies; Child
手足口病(Hand-foot-mouth Disease, HFMD)是由多種人腸道病毒引起的一種兒童常見傳染病,以手足和口腔粘膜皰疹為主要癥狀。5歲以下兒童高發,在托幼機構容易互相感染,引起廣泛傳播。自2008年5月2日起,我國已將手足口病納入丙類傳染病管理。2009年3-5月濟南市先后出現5起托幼機構手足口病暴發。該文對此5起托幼機構手足口病暴發疫情進行流行病學分析,為控制疫情提供科學依據。
1 資料來源與方法
1.1 資料來源 來自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中的《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F場流行病學調查資料來自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及個案調查資料。
1.2 方法
1.2.1 判定標準 1周內同一學校、幼兒園、自然村寨、社區等集體單位發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即判定為手足口病暴發。
1.2.2 病原學檢測 采集具有典型癥狀的患兒發病3 d內的咽拭子或糞便(5 g以上)標本,送濟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所,應用PE,EV71和CoxA16等3種引物做手足口病RT-PCR檢測,結果判定按照衛生部《手足口病預防控制指南(2008版)》中《手足口病標本采集及檢測技術方案》,單純PE陽性統稱其他腸道病毒感染,未做進一步病毒分型。
1.3 統計分析 應用Excel 2003軟件對調查資料進行描述性分析。采用發病構成比、發病率進行統計,百分率的比較使用χ2檢驗。
2 結果
2.1 流行病學特征
2.1.1 一般情況 濟南市2009年3-5月托幼機構共發生手足口病暴發疫情5起,發病人數共87人,單位人數1605人,平均罹患率為5.42%。以歷城西營幼兒園罹患率最高14.71%,歷下甸柳中心幼兒園最低2.75%,罹患率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36.05,P
2.1.2 地區分布 5起手足口病暴發疫情分布在5個區(市),歷下區、天橋區、槐蔭區、歷城區和章丘市各1起。其中市區托幼機構3起,農村托幼機構2起。
2.1.3 時間分布 發病時間3月1起,4月2起,5月2起。
2.1.4 人群分布 5起暴發疫情中,患者均為2~6歲兒童,以4~歲、3~歲發病較多,分別占發病總數的48.28%(42/87)和29.89%(26/87),另外2~歲5例,5~歲9例,6~歲5例。男孩51例,女孩36例,男、女性別比為1.42 ∶1。
2.1.5 臨床表現 87例病人中,除1例重癥病例外,其余均為輕型病例。門診病例81例,住院病例6例。病例以手、足、口、臀部皮疹為主要臨床表現,部分病例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癥狀。87例病人中,有手部皮疹表現的84例,占96.55%;口腔皮疹潰瘍75例,占86.21%;出現足部皮疹表現的74例,占85.06%;臀部皮疹39例,占44.83%;發熱31例,占35.63%;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癥狀25例,占28.74%。另外2例患兒出現腹痛、腹瀉癥狀,2例患兒出現并發癥(1例并發病毒性腦炎,1例并發肺炎)。
2.2 實驗室檢測結果 采集25例患兒的糞便、咽拭子標本(21份糞便、4份咽拭子),送濟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所檢測,5份為腸道病毒71型(EV71)陽性,陽性率為20.00%;3份柯薩奇病毒A16(CoxA16)陽性,陽性率為12.00%;7份其他腸道病毒陽性,陽性率為28.00%。5所幼兒園中3所檢出腸道病毒71型(EV71),1所檢出柯薩奇病毒A16(CoxA16),3所檢出其他腸道病毒,說明濟南市托幼機構兒童手足口病是由多種腸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以腸道病毒71型(EV71)為主,但引起各幼兒園手足口病暴發疫情的病毒型別不完全相同。
2. 3 控制措施
2.3.1 流行病學調查 疫情發生后,市、區疾病控制機構專業人員多次趕赴現場,對病例進行個案流行病學調查。
2.3.2 暫時停課 出具督導意見書,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建議該幼兒園暫時停課2~3周。
2.3.3 消毒 在當地疾病控制部門指導下,對該幼兒園進行全面、徹底的終末消毒。
2.3.4 病例隔離 放假期間,班主任對學生進行電話隨訪或家訪,了解兒童的生活情況,掌握學生新發病和病情進展情況,發現有新發病兒童及時上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育部門。指導患兒做好住院或居家隔離治療,要求家長在此期間不要帶孩子去公共場所及人口密集地方,不與其他兒童一起玩耍。
2.3.5 加強知識培訓 加大對托幼機構教師手足口病防治知識培訓。復園后加強晨檢、午檢、缺課登記,加強幼兒活動室、玩具、日常用品、環境的消毒工作,增加日常消毒頻次,并做好登記。注意保持室內通風。
2.3.6 開展健康教育 做好托幼兒童和家長手足口病宣傳解釋工作,提高其衛生防病意識,避免引起社會恐慌。經過采取以上預防控制措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3 討論
手足口病由柯薩奇病毒A16型及腸道病毒7l型等腸道病毒所致。該病自1981年我國首次于上海報道以來,已在全國許多省市相繼流行[1-3]。近2 a濟南市手足口病疫情高發,2007年、2008年發病率分別為101.74/10萬,52.82/10萬。2009年以來,手足口病疫情報告數大幅增加,病例主要集中于5歲以下年齡組,以散居兒童、幼托兒童和學生為主,個別幼兒園出現暴發。對2009年3-5月份發生的5起托幼機構手足口病暴發疫情進行了流行病學分析,結果表明,與往年相比,2009年手足口病疫情發病時間提前至3-5月;暴發疫情平均罹患率為5.42%,以4~歲和3~歲托兒發病較多;病例以輕型為主,部分住院治療;從患兒糞便中檢出多種腸道病毒,以腸道病毒71型(EV71)為主,但同一時期引起各幼兒園手足口病暴發疫情的病毒型別不完全相同,與以往的暴發調查報道[3-5]不一致。分析暴發原因:主要是對首例病例未及時發現和隔離;未嚴格落實缺勤隨訪制度;人員居住集中,接觸密切,傳播途徑易實現等。通過疫情調查處置,筆者認為,及早識別首例傳染源并進行隔離治療,及時采取各項防治措施,必要時暫時停課2~3周,減少呼吸道傳播及接觸傳播機會,是預防控制托幼機構手足口病暴發流行的重要和有效措施。
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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