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管理實施細則范文
時間:2024-03-29 18:17:03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建筑垃圾管理實施細則,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房屋建筑工程; 安全;監理
一、建立現場安全監理架構
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和特點,配備安全監理人員,成立安全監理小組,并明確安全監理人員的職責分工。安全監理人員主要由土建、機電、給排水等專業的人員組成,并經安全培訓,取得安全監理員上崗證。
二、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的配備
項目監理部應配備安全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便于安全監理人員隨時查閱。主要應配備: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4、《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5、《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6、《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7、《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8、《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9、《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10、《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1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12、及時收集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
三、編制安全監理方案
安全監理的主要方法有:
1、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
2、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督促施工單位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及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4、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
(1)《營業執照》;(2)《資質證書》;(3)《安全生產許可證》; (4)《施工許可證》; (5)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安全專業人員的配備等; (6)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管理體系; (7)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特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證及管理情況; (9)各工種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0)主要施工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及安全條件。
5、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應由施工企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寫;
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應由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
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
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變更或修改時,應按原程序由有關審批人員批準。
6、檢查現場掛牌制度、封閉管理制度、現場圍擋措施、總平面布置、消防設施、宿舍生活設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等是否符合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7、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落實分部、分項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護措施;
8、審核施工單位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的安全技術方案及安全措施;
9、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防暑降溫、文明施工、衛生防疫等各項工作;
10、經常進行質量安全綜合檢查。發現違章冒險作業的要責令其停止作業,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時及時下達監理通知,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11、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時向建設單位和當地安監站報告;
12、每日將安全檢查情況記錄在《監理日記》中;
13、及時與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溝通,匯報施工現場安全情況,重要事項要以書面形式匯報,對匯報過程要在《監理日記》中作好記錄;
14、通過工地例會,及時協調所發現安全隱患中的有關難點、要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
四、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1、一般應單獨編制如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2)土方開挖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3)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監理實施細則;(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監理實施細則;(5)“三寶”、“四口”防護安全監理實施細則;(6)建筑機械使用安全監理實施細則;(7)施工現場磚砌圍墻安全監理實施細則;(8)基坑支護與土方開挖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9)攪拌樁施工的安全監理實施細則;(10)沖孔灌注樁安全監理實施細則;(11)錘擊預應力混凝土管樁安全監理實施細則;(12)腳手架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13)模板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14)塔吊安全監理實施細則;(15)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監理實施細則;(16)施工升降機安全監理實施細則;(17)起重吊裝安全監理實施細則;(18)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19)幕墻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2、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相應工程概況;(2)相關的強制性標準要求;(3)安全監理控制要點、檢查方法、頻率和措施;(4)檢查記錄表。
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監理工作會議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安全監理小組成員召開安全監理工作會議。安全監理工作會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強調安全監理小組成員的職責;
2、強調學習并熟悉相關規范、監理方案、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等;傳達并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
3、通報項目安全生產情況,對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交流安全監理工作心得,改進并完善安全監理各項工作;
六、加強跟蹤檢查,督促施工單位整改落實
安全監理小組成員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跟蹤檢查,全面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要督促施工單位整改落實。主要應檢查和落實以下工作:1、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崗工作情況;2、施工現場是否符合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要求;3、施工現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存在的安全隱患是否按照項目監理機構的指令實施整改;4、項目監理機構簽發的工程暫停令是否已實施停工;5、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應加強巡視檢查,每日不少于一次,并填寫危險性較大工程巡視檢查記錄;6、對施工總包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每月抽查一次,節假日、季節性、災害性天氣期間以及有關主管部門有規定要求時應增加抽查次數,并填寫安全監理巡視檢查記錄。
篇2
癥結一:戶外廣告媒體隨意設置,廣告主、廣告經營者盲目追求廣告投放量,總以為廣告牌以大為美,以多爭效,造成媒體資源的濫用。如一些建筑屋頂廣告牌面積大,不按期維修,潛藏著事故隱患。也有一些廣告經營者事前不經審批,擅自搶占廣告陣地,因經營不善,出現一些廣告牌長期空置。
癥結二:廣告監督管理不到位,執法力度欠缺。由于現有戶外廣告法規仍不系統、合理,因此,對設置和戶外廣告的管理工作相對被動,還未能起到引導戶外廣告良性發展的重要作用。
癥結三:戶外廣告媒體設置與城市建筑環境不協調,有礙觀瞻。主要表現為廣告牌高低不一,參差不齊,混亂不堪。一些建筑物樓小牌大,樓小牌多,大有廣告牌包裹建筑物的趨勢。嚴重者一些建筑物表面幾乎都成了劣質畫面的廣告墻,破壞了現代城市的生態環境。無疑,戶外廣告美化城市的功能被嚴重削弱,成了一個完全被視覺污染的環境,構成對城市市容市貌的危害。
癥結四:戶外廣告媒體造型缺乏美觀,如人行道和綠化帶的廣告牌、燈箱造型比例、尺度與環境不相協調,而且用料材質不太講究,工藝制作水準不高。一些廣告牌鐵架生銹,框架包邊破損,失修,久而久之造成隱患。又如:門面招牌、廣告燈箱和廣告牌的展架以金屬鍍金來處理,在光照下產生強烈而刺眼的反光,嚴重擾亂了人的視線。
癥結五:廣告畫面視覺圖像泛濫成災,確是造成城市視覺污染的主源。低劣的設計、煽情的圖像和粗俗的色彩使廣告變成了那些眼花繚亂、五花八門的“視覺垃圾”,增加了環境雜亂無序,促使觀眾產生心理緊張感。
癥結六:商業門面的店招、店牌與廣告牌的功能不甚明確,一些商家把本該明示商店名稱的招牌變成了介紹產品種類的廣告,出現了不必要的圖像畫面。如一些店鋪招牌也像戶外大型廣告牌一樣用彩色圖片和文字組合,殊不知這樣的搭配,只能干擾文字的清晰性。
從上述情況來看,戶外廣告無序化的失控狀態,已構成對城市景觀、城市生活的生態環境的脅迫。我個人認為:戶外廣告的深化整治刻不容緩,而整頓城市戶外廣告秩序必須要有相應的對策和措施。
一、首先,要改變目前廣告混亂無序的狀態,應對整個城市的戶外廣告進行會診,找出造成目前狀況的主要癥結和問題。其次,必須盡快制訂一個與城市規劃相適應的戶外廣告總體規劃,對照廣告法規和行業自律條例,根據城市發展規劃的要求,提供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管理依據和實施標準,為城市戶外廣告的規劃和管理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實施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然而制定一個既有宏觀控制又能具體實施的規劃方案,特別要解決好以下問題:
1、戶外廣告規劃必須根據城市規劃中對區域的劃分,立足于區域性的整體構想,確定對城市各區域重要道路重要節點戶外廣告的整體定位。
2、必須采用嚴格的科學態度,合理安排,整合媒體優勢。根據每個區域的功能,合理控制廣告設置的密度,重新調整戶外廣告媒體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人行道和綠化帶的設置和分布的密度,使其疏密有序,錯落有致。
3、處理好戶外廣告媒體與城市建筑物的關系,確定主要建筑物上設置廣告的體量,建筑物屋頂、墻體、門面的廣告牌、燈箱、霓虹燈和招牌的面積大小的比例關系。界定建筑物廣告設置的原則和具體限定指標。
4、戶外廣告設置要與古城保護、文物保護相適應,在文物古跡保護區內要嚴格控制戶外廣告媒體設置,對古城街坊、傳統建筑群的廣告牌設置要嚴格控制。對城市景觀環境造成破壞,產生不良影響的廣告牌要予以清除。
二、制定一個與戶外廣告總體規劃相配套的實施細則,防止總體規劃中因缺乏可操作性的意見,而造成實施和監控的難度。可具體針對廣告媒體設置、媒體造型、畫面材質、燈光照度等技術標準,制定相應的指標體系。
1、必須控制媒體造型,充分發揮戶外造型的藝術魅力,使具有現代形式感的廣告造型,成為城市環境中的新景觀。廣告牌的造型如形狀、高低大小、尺寸比例要適中協調,它與建筑物的高矮大小,道路的寬窄有直接的尺度關系,來確定與人的視覺習慣合度的媒體造型,可提供圖示化的設計標準。
2、視覺設計必須適應媒介形態變化,采用戶外新媒體、新技術、新工藝,在創意設計方面,戶外廣告的視覺特征即視覺的瞬間效果,特別要注意廣告中圖像、背景、色彩、文字構成等問題,如簡潔的圖形、明快的色調最易于感知,也可制定一些圖示化的設計范例,提供參照實施。
3、戶外廣告媒體設置必須考慮各類廣告媒體設置的技術標準,戶外廣告的種類繁多,制定戶外廣告控制性指標體系,包括戶外廣告媒體制作材料與工藝的技術標準。
4、戶外廣告媒體照明設置規范和戶外廣告媒體照度基本標準規定。根據燈箱照明、霓虹燈光等提供可供操作的量化指標。調整廣告與建筑物的亮化標準,使其既能起到傳遞廣告信息、點綴夜景的作用,又不造成光色污染。
5、明確有關招牌與廣告牌設置與建筑物的大小比例和尺度關系,具體規定商業招牌的尺寸、形式和材料。制定建筑物門面店招牌設置基本標準與技術標準,以及招牌文字、標志、色彩的編排的視覺要求。
三、戶外廣告經營的宏觀管理,要加強監管力度,具體實施方案時要嚴格管理、嚴格控制。戶外廣告隨著城市規劃的調整、城市化規模不斷擴展,由原先戶外廣告資源稀少到如今媒體泛濫成災,應加強對廣告經營的管理。
1、加強對戶外廣告設置與審批環節的控制力度,不僅是廣告內容的審查,而且要對廣告媒體造型的把關。
2、戶外廣告是設置在戶外公共空間的臨時構筑物,安全性十分重要。廣告設置應不影響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市政公用設施使用和市民日常生活。
3、媒體在安裝過程中和完成時,應有戶外廣告工程監理認證和驗收;平時則應由單位定期保養維護,并提供第三方監測報告。
四、城市戶外廣告設置總體規劃和實施細則可成為廣告管理者、廣告經營者、廣告者提供全方位的“戶外廣告指南手冊”,具體落實應注意實施辦法和步驟。
1、規劃一經審定實施,要組織培訓,組織相關人員了解把握出臺的規劃內容,成為廣告經營者在廣告操作中自覺遵守的規則。
篇3
以提升環境質量、打造城市形象、展示城市魅力為目標,以改善城市環境質量為重點,采取各部門聯動、專群結合、齊抓共管的方式,圍繞治臟、治亂、治差、治暗、治堵,搞好城市綠化、美化、亮化、凈化,集中力量,集中時間,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各項整治任務,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國家級衛生城市創建為載體,努力打造天藍地綠、水清路暢、和諧文明、整潔有序的城市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加大對城市出入口、城市周邊、城鄉結合部、城市近郊、居民小區、城中村環境衛生的治理,消除衛生死角,徹底根除城市臟、亂、差現象;加大宣傳力度,治理亂扔亂倒、亂堆亂放、亂懸亂掛、不按定點時間投放垃圾、非法占用小區公共用地等不文明行為;有效監控各種污染水源的行為,堅決治理垃圾源。
(二)開展城市規劃執法檢查,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建筑。禁止沿街臨建審批,對全市臨建住房予以清理,對到期的堅決予以拆除。全力做好清理私搭亂建工作。堅決打擊各種私搭亂建行為,尤其是借城市建設、改造之機亂搭亂建,套取拆遷資金的行為。重點查處城區內的各類違法違規建設,拆除占壓道路紅線、規劃綠地綠線、河道藍線的違法建設和有礙市容景觀的建筑物,清理規范城區內電話亭、商亭、書報亭等公用設施,拆除未經批準的各類棚、亭、閣、廈。
(三)落實市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工商業戶門前包保責任制落實情況。搞好沿街建設,美化市容景觀,按照業主負責的原則,發動城區沿街單位、居民對城市主干道兩側建筑物進行清洗粉刷,整修整飾,維修各類公共設施,徹底清除沿街建筑物、公共設施上的野廣告牛皮癬院內及周圍10米范圍內垃圾及時清理、搞好綠化、整潔有序,辦公區窗明幾凈。以提升城市形象為著力點,取締沿街無證商販占道經營、店外經營等行為,清理整頓牌匾廣告和亂堆亂放,實現城市主要街路環境整潔、交通順暢、秩序井然。
(四)全面整治街面秩序和市場攤區環境。集中力量,深入進行街面秩序整治,堅決清除無證商販占道經營和沿街亂堆亂放、亂擺亂掛,清理占道洗車、修車等馬路作業及店外經營,特別是對繁華區域和主要街路等落實人員,加強巡查,強化管控。整治機動車占壓人行道及亂貼亂畫行為,集中清理自發形成的占道市場攤區、人員勞務交易區、勞務車輛靠活區。嚴格執行早、夜市場管理有關規定,做到嚴格按照確定的位置、范圍開展經營,按時開市、準時撤市,嚴禁移位、外溢和擴大范圍經營。早、夜市場撤市后要及時清掃,垃圾隨產隨清,做到環境整潔、秩序井然。
(五)鞏固綜合整治成果,理清部門職責,形成長效長態城市環境管理機制。
三、責任分工
(一)成立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副市長;副組長: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局長;成員:略
(二)工作職責
1.各社區、城鄉結合部各村環境和垃圾源由主管街道和鎮負責牽頭治理和監督,城市管理部門、愛衛辦負責配合。
2.臨時建筑及私搭亂建整治由規劃部門牽頭,城市管理部門負責配合。
3.市區各單位、業戶門前包保責任由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牽頭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由文明辦、愛衛辦和黨工委負責配合;工商業戶由愛衛辦、工商部門和工商聯負責配合;學校由教育部門負責配合;廢舊物品回收站點、屠宰場點由商務部門負責配合;餐飲業戶由工商部門、衛生部門負責配合;廣告牌匾整治由工商部門、民宗部門、建設部門負責配合。
4.開展汽車維修、車輛清洗,建材加工等特種行業經營整治,對不滿足經營條件的限期整改。由工商部門牽頭,城市管理部門、建設部門配合。
5.主街主路、公共廣場、河道環境由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整治;公共綠地、綠帶環境由建設管理部門負責整治;市場內業戶環境整治由工商部門牽頭,愛衛辦、城市管理部門負責配合。
四、工作步驟
全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從月日開始,至月份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貫徹落實階段電視臺和報社制定宣傳計劃,配合各部門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沒有配合部門的由負責部門制定工作實施細則,有配合部門的由牽頭部門銜接配合部門制定工作實施細則,明確整改措施,量化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層層抓好落實。
(二)集中整治階段集中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各責任單位要全員上崗,出現問題及時處理。督查室、組織部等部門要加大督辦檢查工作力度,及時發現問題并立即督辦整改。新聞宣傳部門要全面跟蹤報道,對好的經驗做法及時加以宣傳報道,對不作為或不文明行為加大曝光力度。
(三)鞏固深化階段按照全年環境整治工作安排,繼續深入推進環境綜合整治,組織完成好清理整頓、綜合整治等項工作。各責任單位或牽頭單位銜接配合單位組織自查整改,形成自查報告。
(四)檢查考核階段各責任單位或牽頭單位銜接配合單位組織檢查考核,總結工作情況,形成長效長態管理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調度指導。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協調,切實增強抓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將其擺上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牢牢抓緊抓好。市督查室要強化調度督查,一周一調度,一周一通報,及時發現解決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保障工作健康順利進行。
(二)搞好宣傳發動。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和各種形式,大力宣傳綜合整治的目的內容、要求以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市民的環境意識、城市意識、參與意識,促進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開展。
篇4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率先科學發展,建設首善之區”為主線,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156”奮斗目標,為中小學生運動會暨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營造良好的賽事環境。按照突出重點、打造亮點、城鄉統籌、全面推進、整體提升的原則,以治臟、治亂、綠化、美化為重點,集中解決城市臟、亂、差等突出問題,進一步改善城鄉面貌,確保運動會場館內部及周邊衛生整潔、環境優美。
二、整治內容
(一)進一步提高環境衛生作業標準。區環衛局合理調配作業力量,嚴格落實保潔責任制,認真做好會場內部及周邊主次干道和小街巷的清掃保潔工作。主次干道于每日7時前完成清掃工作,背街小巷于每日7時和13時前完成清掃工作,保潔時間一律延長至晚22時。在運動會期間,及時清運現場產生的垃圾,保證會場周圍無垃圾堆積。
(二)進一步加大亂擺亂占攤點清退力度。一是加強對占道經營和流動攤點的整治。徹底清除違規店外經營現象,全面取締會場周邊的流動攤點,延長定點看護時間,全力遏制反彈現象。二是加強對燒烤攤點的整治。集中力量,重點對會場周邊路段的燒烤攤點予以清理取締,對屢教不改的攤點予以重罰,切實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三)進一步加強建筑拆遷工地管理。區執法局集中力量,加大對會場周邊的各施工場地的監管力度,督促各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建設工地市容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全面做好施工場地內環境衛生和作業標準的管理工作。加大對工地建筑垃圾清運的監督監管力度,要求各建設單位做好建筑垃圾密閉清運和周邊道路灑水壓塵及保潔工作,嚴防建筑垃圾亂排亂倒現象。
(四)進一步做好綠化設施管理。全面清理樹穴垃圾雜物。對會場周邊主次干道兩側樹穴內所有積存垃圾、煙頭雜物和有礙市容觀瞻的樹掛等現象進行徹底清理。
(五)進一步規范交通秩序管理。交警部門要加強對路面的監控,繼續對摩的非法營運,出租車亂停亂放、隨意拉客,自行車、行人不按交通規則橫行、逆行等影響交通秩序的現象進行堅決整頓,確保道路安全暢通;對重點區域和會場周邊路段等主要交通堵塞點進行專項治理,加大疏導力度。
三、實施步驟
本次整治活動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5日至4月19日)。各相關部門按照總體部署,迅速成立領導機構,制訂具體整治方案,做好動員部署和各項準備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20日至4月24日)。各相關部門按照本方案和職責分工開,結合各自工作實際,集中力量,全面開展集中整治工作。
(三)總結鞏固階段(4月25日至4月29日)。各相關部門就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回顧,及時查漏補缺并進行階段性小結,完善、制定加強日常管理、監控的方案,落實具體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領導。為確保中小學生運動會暨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區委、區政府決定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區城管委辦公室。各相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
篇5
一、推進全文強制標準的制定
批準《城鎮燃氣技術規范》、《城市軌道交通技術規范》;完成《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的修訂;加快《工程防火規范》、《城市給水排水規范》編制;啟動《公共建筑技術規范》編制前期工作;開展強制性標準制定、實施和監督機制研究。
二、繼續完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
以能源資源節約和合理利用、城鄉規劃、建設工程安全、工業建設領域標準制定修訂為重點,加大工作力度。實施在編標準項目的動態管理,加快編制進度;完成《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城鄉規劃、城鎮建設、房屋建筑部分)》修訂和《城鎮軌道交通標準體系》編制;細化并完成《建筑節能標準體系》、《節能建筑評價標準》審批。完成對2000年及以前國家標準和城建建工行業標準復審,開展對2001~2002年標準規范的復審,加強現行標準的修訂,提高標準的水平。
三、繼續推進工程量清單計價改革
完善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體系。加快計價規范修訂工作;批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正文部分),組織開展技術交底宣貫工作;啟動《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附錄部分)修訂工作;開展工程量清單計價體系和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中低價中標的研究工作。
四、加快政府投資項目經濟技術規則編制進度
緊密圍繞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及投資體制改革的需要,突出重點,加快建設標準、建設用地指標和方法參數的編制步伐,不斷提高覆蓋率,編制建設項目評價方法與參數專項規劃,制定各行業實施細則,開展政府投資項目評價方法與參數實施情況的調研。加快更新速度,開展建設標準清理及體系修訂的前期準備工作,繼續開展戰略研究,建立有效的運行機制,建立跨部門的建設標準協調工作平臺。促進項目編制、管理和實施的科學有效性發展。
完成《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預算定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設計概算編制辦法》、《市政工程估算指標》(垃圾處理冊)、《市政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辦法》的編制工作。按照建筑節能有關標準的要求,制定和補充相應的計價依據,為推動“四新”和節能技術提供服務。
五、完善工程造價咨詢的許可和監管制度
按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和《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兩個部令的要求,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完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造價工程師的監管辦法。建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造價工程師工作質量和信用評價體系,加強企業和個人的誠信監管,通過行政和行業監管,社會監督,逐步形成誠信獎懲機制。
六、推進工程建設標準化支撐體系建設
開展技術支撐體系研究,籌建全國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技術咨詢委員會和全國工程建設標準技術管理委員會;完成《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咨詢委員會換屆。
完成《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條例》的修改論證和上報;完成《工程建設標準編寫規定》的修訂,印發《工程建設標準翻譯出版管理辦法》;開展《工程建設標準宣貫培訓管理辦法》、《工程建設標準化信息管理辦法》論證。逐步建立健全標準計劃、制修訂過程、標準備案和強制性標準的網上管理制度。
七、認真做好《建設工程勞動定額》的貫徹落實工作
加強工程建設標準的宣貫培訓和使用情況檢查,強化標準的實施監管,普及標準化知識,提高全社會標準化意識。
完成《建設工程勞動定額》的報批和工作;組織勞動定額的宣貫和培訓工作;指導各地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結合新形勢要求,做好勞動定額的貫徹落實工作。
八、不斷提高工程造價信息化建設
進一步完善建筑工程實物量與建筑工種人工成本信息的測算和制度;為加強對城市住宅建造成本的監測和指導,制定城市住宅建造成本信息數據標準,指導各地開展城市住宅工程造價信息的;組織制定《黨政機關辦公樓造價信息標準》;完成《建設工程人材機數據標準》的編制工作。
九、加快實施工程建設標準國際化戰略
啟動工程建設國際化戰略研究,并取得階段性研究成果;重點開展建筑工程行業主要標準的翻譯,年內完成不少于30項建筑工程標準的英文版本翻譯出版。同時,加強有關部門和行業間的協作,促進水利、電力、石化、鐵道等行業工程建設標準翻譯工作的開展;認真落實我國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的標準化合作協議。
篇6
(一)凡侵占、損害和破壞航道及其設施的,應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限期補救,并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未經交通主管部門同意,擅自設置專用航標的,應責令其限期補辦手續或拆除標志,并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未按主管部門意見設置必要的航標的,責令其限期補設,并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因未設航標造成航行事故的,需承擔法律責任;
(三)凡違反本辦法擅自在航道管理范圍內進行攔、臨、跨航道建筑設施建設,以及設置礙航網籪,圍河養殖,停放排筏,堆放物資的,應責令其限期清除,并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逾期不清除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清除,清除費用由責任單位和個人承擔;
(四)凡違反本辦法向航道內傾倒垃圾、污物、泥土、糞便的,應責令其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依法強制清除,并可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清除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五)凡違反本辦法拖欠、拒繳、逃漏航養費的,按照有關航養費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處罰。
航道管理機構受交通管理部門的委托,可以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處罰。
二、刪除第十八條。
三、第十九條修改為:“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交通主管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有關條文的順序作相應的調整。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蘇省航道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1992年11月2日省政府第31號令
1997年12月15日省政府第116號令修訂)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省航道管理,確保航道暢通,充分發揮內河航道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訂本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轄區內國家航道、地方航道和專用航道,航道設施及與通航有關的設施。
本辦法所稱“航道”、“國家航道”、“地方航道”、“專用航道”,適用《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含義。
“航道設施”是指航道的助航、導航、絞灘和通信設施、整治建筑物、航運梯級、過船建筑物(指船閘、升船機、水坡、航運渡槽和隧洞)、航道水文監測設施、航道測量標志、航道段(站)房、航道工程船舶基地和航道工程設施。
“與通航有關的設施”是指對航道的通航條件有影響的閘壩、橋梁、渡槽、架空電線,水下電纜、管道、隧道、碼頭、駁岸、棧橋、護岸磯頭、滑道、房屋、涵洞、抽(排)水站、固定漁具、貯木場等攔河、跨河、臨河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設施。
第三條本省航道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航道管理工作的領導,統籌規劃航道的建設發展。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認真履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職責,切實搞好航道的規劃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省、市、縣(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設置的航道管理機構負責對航道及航道設施的統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航道建設養護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及通航技術標準;
(二)根據航道發展需要和通航標準要求,編制航道發展規劃,擬訂航道技術等級,組織實施建設、養護計劃;
(三)審查批準與通航有關設施的通航標準和技術要求;
(四)負責航道養護規費的征收、稽查和使用管理;
(五)負責與有關部門協商處理水資源綜合利用中與航道有關的事宜;
(六)負責對本轄區從事航道疏浚打撈的社會工程船舶的管理;
(七)負責航道及航道設施的保護,制止偷盜和破壞航道設施、侵占損壞航道的行為,查處航道管理范圍內的一切違章設施。
第五條編制航道發展規劃應依據統籌兼顧、綜合利用的原則,在服從防洪的總體安排下,結合國家、省、市水資源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制訂。
第六條編制航道發展規劃時,涉及水利、城建、鐵路、公路、水產、郵電等部門的,應征得水利、城建、鐵路、公路、水產、郵電等部門的同意。水利、城建、鐵路、公路、水產、郵電等部門在編制各自發展規劃時,涉及航道的,應征得航道管理機構的同意。
第七條凡修建與通航有關的設施,事先應將有關設計文件送經航道管理機構審查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通航標準和技術要求。
未經航道管理機構審查同意,擅自修建設施,造成斷航或惡化通航條件的,建設單位或個人應負責賠償損失,并在航道管理機構規定的期限內拆除設施,恢復原有通航條件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八條在通航河流上建設永久性攔河閘壩,建設單位必須按照設計和施工方案組織實施,同時建設適當規模的過船、過魚建筑物,并解決施工期間的船舶、排筏通航問題。過船、過魚建筑物的建設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現有的礙航閘壩,由航道管理機構提出復航辦法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責成原建設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補建過船、過魚建筑物,改建或拆除礙航建筑物,清除淤積,恢復通航或原有通行條件。
第九條通航河流上的橋梁年久失修,妨礙通航或危及航行安全需要修復或改建的,除有特別規定外,如屬公路的,由公路部門負責;如屬鐵路、城建、廠礦、企業專用的,由所屬單位負責;如屬農用橋或人行橋的,由所在縣(市)、鄉(鎮)、村負責,資金來源應根據民辦公助的原則籌建,公用部分由農業稅附加或地方財政解決。
如因航道發展需要而改建的,由航道管理機構負責。
第十條在航道兩側建造碼頭、駁岸、橋梁等臨、跨河建筑設施、其位置應按航道等級規劃,并結合以下規定劃定:
(一)駁岸、渡口、抽水站(井)、水位觀察井,應設置在劃定的通航水域之外,并應滿足安全通航要求,不得侵占航道水域;
(二)吊橋、碼頭等臨河建筑設施,其外邊線與航道中心線最小距離,應為該航道等級標準船舶寬度的五倍以上,不得惡化原有通航和行洪條件;
(三)設置港區、碼頭,必須選擇航道順直段,距交叉口應有一個標準船隊的長度,與橋梁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二百米。航道垂直交叉口原有的橋梁進行修建改建時必須滿足通航安全要求;
(四)河底管線的埋設深度必須在設計河底標高的一點五米以下;
(五)房屋、廠房等臨河建筑設施,應在河道坡肩外向岸內伸進十米,或從現有駁岸邊線向岸內伸進五米;
(六)橋梁跨越航道,應符合通航標準所規定的凈跨凈高的要求,過河電線(纜)的跨越應符合省交通廳、省電力局、省郵電局共同規定的要求。
第十一條在防洪、排澇、抗旱時,結合利用水利樞紐的過船建筑物應服從當地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統一安排。
第十二條為確保航道完好暢通,禁止下列侵占和損害航道的行為:
(一)不得向航道內傾倒垃圾、砂石、泥土、糞便和廢棄物;
(二)不得在國家和省五級航道及城鎮段航道上設置定置性網籪,在五級以下航道上設置網籪的,應根據當地航道管理機構的要求,并經有關主管機關同意后設置;
(三)不得在航道范圍內任意挖土、采砂、采石、種植及堆放建材等物;
(四)不得損壞駁岸、護坡、欄桿、助航標志、宣傳標牌、坡岸綠化;
(五)不得在航道兩側岸坡擅自設點裝卸廢渣、雜物,妨礙通航。
第十三條船舶、排筏經營單位及個人,應按國家規定向市、縣(市)航道管理機構及其委托的代征點交納航道養護規費,不得拖欠、拒交或逃漏。航道管理機構應加強航道養護規費的稽查工作,并做好航道養護規費的使用管理。
第十四條為維護航道及其設施的完好,沿航道各級人民政府、工礦企業、街道居委會、村鎮和個人,都應認真執行航道法律、法規、規章,對侵占和損害航道及其設施的行為要及時阻止和舉報,共同搞好航道管理。
第十五條對積極保護航道及其設施、制止或舉報損害航道及其設施行為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航道管理機構給予表彰,并從所檢舉告發事件的財產損失賠償費中,提取百分之五至十作為獎勵。
第十六條航道管理機構受交通主管部門的委托,依法查處各種侵占、損害和毀壞航道及其設施的違法行為。
航政人員上航上線執行公務時,必須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行政管理檢查證》證件,佩帶胸徽,秉公執法,按章辦事。
第十七條對侵占、損害和破壞航道及其設施的行為,按照“誰造成礙航誰負責恢復通航”的原則,根據情節輕重由交通主管部門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凡侵占、損害和破壞航道及其設施的,應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限期補救,并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未經交通主管部門同意,擅自設置專用航標的,應責令其限期補辦手續或拆除標志,并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未按主管部門意見設置必要的航標的,責令其限期補設,并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因未設航標造成航行事故的,需承擔法律責任;
(三)凡違反本辦法擅自在航道管理范圍內進行攔、臨、跨航道建筑設施建設,以及設置礙航網籪,圍河養殖,停放排筏,堆放物資的,應責令其限期清除,并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清除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清除,清除費用由責任單位和個人承擔;
(四)凡違反本辦法向航道內傾倒垃圾、污物、泥土、糞便的,應責令其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依法強制清除,并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清除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五)凡違反本辦法拖欠、拒交、逃漏航養費的,按照有關航養費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處罰。
航道管理機構受交通主管部門的委托,可以實施本條例第一款規定的處罰。
第十八條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交通主管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對違反本辦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7
一、工作目標
在前階段市容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市容長效管理機制,著力做好“拆違章、騰空間、建公益、飾門樓、亮街巷、美庭院、整樓道”等工作。以改善城市面貌,優化、美化、亮化、綠化城市為重點,逐步形成環境優美,和諧文明的市容環境,做到漂漂亮亮過新年,為打造經濟強鎮夯實基礎。
二、工作任務
1、堅持打好拆除違章建筑攻堅戰。采取分類推進拆除的辦法進行,從大街小巷到單位院落再到城鄉結合部違法搭建的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各重點開發建設區域的違法建筑,有效杜絕新的違法建設行為,以大道延伸線為主戰場,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以點帶面,全面鋪開,切實打好拆除和杜絕違法建設的攻堅戰,確保重點建設的順利實施。
責任單位:市執法二大隊七中隊,各村(居)委會。
2、實施門頭,外立面,戶外廣告美化工程。以增景美化為目標,重點拆除臨街(路)有礙市容觀瞻的破舊附著物,堆放物,占道物,按“上下一條線,伸出一個面”的標準對責任單位(個人)進行整改,對臨街建筑物門頭、外立面、燈箱、戶外廣告進行整改和翻新,使個性化裝飾和整體市容環境相協調。
責任單位:市執法二大隊七中隊。
3、實施路通、燈明工程,完善公共服務設施
重點是做好恢復前進東路“二廠”至五七二七廠路面修復工作。確保105國道路段無占道經營及超門店經營。同時按市、區要求,協調好大道延伸線臨街各有關單位亮化建筑輪廓,添置景觀燈,實現夜間美化造景。相關方案報市政府審批,單位自行實施。協助做好主干道果皮箱設置和垃圾中轉臺及公廁的建設等工作。
責任單位:新橋村、生態工業園、妙智居委會、市交警三大隊中隊、工商分局。
4、積極開展樓道清理及庭院美化工作。重點對鎮范圍內小區居民樓(院)進行整治和美化。按照“六無”(即無果皮紙屑、無磚頭瓦塊、無垃圾死角、無牛皮癬、無雜物堆放、無吊掛晾曬)的要求開展樓(院)整治工作。依據園林綠化標準做好整支剪草,拆墻透綠,植樹造景等美化工作,做到“門前三包”、“門內達標”。
責任單位:所轄村(居)委會。
5、全面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啟動“三包”層級網絡管理制,實行定人、定路段、定責任制度,確保“三包”責任落實到位,重點做好以下三個方面工作:
①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嚴控“三占、三亂”反彈。
②嚴格監管處罰,對不符合“三包“要求的行為和責任人按照《“門前三包”責任制實施細則手冊》予以規范和處罰。
③繼續加強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理順環境衛生管理體制,通過全天保潔等制度,加強主次干道及區(院)的日常保潔。
責任單位:鎮屬及駐鎮沿線(路)單位
三、時間步驟
1、10月10日至10月23日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內容要求,做好各項前期準備工作。
2、10月24日至月底,將門樓裝飾,戶外廣告、庭院美化及景觀燈等設計內容形成方案上報區政府審批。
3、11月1日至12月全面完成門樓裝飾美化、亮化等工作,以備區市容整治工作小組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分工負責、條塊結合、層層推進”的原則,各村(居)委會尤其是新橋村、妙智社區、東城村、村要認真做好下階段“漂漂亮亮過新年”有關整治和美化亮化工作,各單位要統一思想,精心組織,周密計劃,做好“門前三包”、庭院美化、亮化工作,并配合好全區市容整治工作,各村(居)委會、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有專人負責,扎扎實實地開展好這次美化、亮化工作。
2、部門協作,形成合力,各項工作的責任單位,要切實履行好職責,認真做好部門聯絡和協調工作,在區鎮市容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密切協作,相互配合,上下聯動,條塊結合,全民參與,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將學校物業管理服務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務。乙方將通過嚴格科學的管理,熱情優質的服務為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創造整潔、優美、舒適、安全、寧靜、便捷,及時、可靠的環境,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對校園內的一切公共設施及設備享有所有權,并有對國有資產的保護、使用和監督權。
2、負責對乙方管理與服務進行工作查詢與質疑。
3、負責制定學校綠化、美化及設施的更新改造計劃。聽取和采納乙方對校園綠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4、負責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物業經費和運行費。
5、負責了解掌握乙方經費運行情況,對違反財務規定的行為提出意見。
6、甲方可視完成物業管理的優劣向乙方提出獎勵意見和處罰意見。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按協議內容保質保量地完成物業管理與服務工作。按文明校園建設標準保持學校的花園式單位及文明校園的稱號。
2、對院內的公共設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變應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3、定期向甲方通報工作情況,對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見有義務執行。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物業管理內容和責任轉移給第三方。
5、乙方應建立并保存詳細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內容
1、全院的綠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衛生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不含專用教室)
3、公共環境、公共場所的保潔服務和管理工作。
4、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運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維修保養工作。
6、自管家屬樓的維修和保養工作。
7、水電暖的維修管理與服務工作。
8、院內創收經營水電費和供暖費的收支工作。
9、節能工作。
10、家屬水、電費的統計、收繳工作。
11、飲用水供應和洗浴工作。
12、院領導辦公室的保潔和開水供應工作。
13、家屬門衛的管理工作。
14、校內各商業網點的管理工作。
15、學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務標準
乙方應按以下標準實現物業管理目標。
(一)校園綠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擔甲方大型活動及重大節日的花卉擺放工作。
2、按不同季節對花卉苗木的養護要求進行養護,并做到:樹灌木完整,長勢茂盛,無枯枝死杈,無病蟲害,樹木無釘槍捆綁;綠籬、綠地無雜草、雜物,無堆物料。完好率應達到98%以上。
3、校園綠化面積應達到應綠化面積的95%以上。
4、綠地、各種樹木的種植和調整工作應本著美觀合理的原則進行規劃管理。對各種古樹應重點保護,防止損傷和壞死。
5、院內的建筑物能進行立體綠化的,應進行立體綠化。
6、綠地微噴面積應達到總面積的80%以上。樹木澆水應有計量。
(二)環境衛生工作
1、道路環境應整潔。清掃要及時,做到無雜物、廢紙、煙頭、果皮、痰跡、積水等。
2、陰井、排水設施應通暢,無污水外溢,排水口處無淤泥和雜物。各井口蓋完好,化糞池應定期清理,無糞便外溢。
3、衛生間應保持干凈整潔,無異味、無蚊蠅、無糞便、無污水外溢。
4、垃圾樓應保持無蛆、無蠅,四壁清潔,地面和周圍無堆放垃圾,應封閉集裝箱上蓋。應根據垃圾日產量及時調整集裝箱數量。垃圾樓吊裝設備應及時檢修和保養,杜絕事故發生。
5、院內垃圾應日產日清,無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應完好清潔,周圍地面無雜物污漬。
6、建筑物內外無亂寫、亂劃、亂粘貼,無殘標;公共設施、牌匾、路標、雕塑、亭廊、石桌椅應定期擦拭,保持清潔。
7、校園主要干道的地面衛生應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掃完畢。公共場所應定期清掃,保持清潔。上課期間不得有任何影響授課的清掃活動。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攪拌水泥沙漿,建筑材料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建筑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并及時清運,對建筑垃圾影響
道路通暢和環境衛生的現象要及時管理和清運。
9、門前三包工作應符合門前三包的標準和要求。
10、應及時清理院內主要干道的積雪,保證道路通暢和安全。如灑鹽水除雪,不得將積雪清掃堆放到綠籬和綠地內。
11、根據節假日的要求及時掛收國旗、彩旗、燈籠;開關大門彩燈、射燈。
(三)教室衛生工作
1、教室衛生應在每日晚自習后清掃完畢,鎖門。第二天早7:00應將各教室門打開(特殊情況除外)
2、應保持教室地面清潔、四壁潔白、墻裙完好無污漬、黑板完好光亮、無粉筆痕跡、粉筆沫應及時清除;門牌完好、裝訂美觀;門窗、玻璃、紗窗、窗簾、小五金齊全完好;桌椅完好、擺放整齊、桌內外無雜物灰塵。
3、吊扇、黑板燈、照明燈、各種開關及各類設備應完好無損。維修要及時,保持良好狀態。
4、粉筆(白色、彩色)板擦應保證供給并擺放整齊。要保持講臺、講臺桌的完好整潔。
5、制定教室服務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制度,確保教學需要。
以上要求的完好率應在98%以上,各階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燈完好率應在90%以上。
(四)公共場所維護工作
1、各樓道(包括家屬樓物業范圍)地面清潔、門窗、玻璃、紗窗、小五金齊全完好,墻裙、樓道燈的照明完好率及滿意率應在98%以上。
2、電梯應按規定做好年檢并取得合格證及運行證,兩證應掛在電梯間內。電梯應定期維修保養,不允許帶病開梯,運行應正點。電梯間應干凈、整潔、明亮。電梯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行電梯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運行記錄。嚴禁脫崗,確保安全。
3、要保證全院正常供水、供電、供暖工作。水、電、暖設備齊全,服務維修及時到位,設備完好率應在98%以上。
4、水、電、暖維修應24小時值班。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確保服務安全、到位。
5、節能措施得力,杜絕長明燈、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現象。
6、按規定做好飲用水箱的衛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確保飲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應全院飲用水和洗浴。對茶浴爐房要制定衛生安全工作制度,確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對浴室內衛生、各種設施應及時檢修,杜絕發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應集中時間對外收取供暖費,并支付供暖費。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學校創收水電費。
10、按要求統計、收繳、上報家屬住戶水電費。
11、按要求對院內人防工程進行檢查,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定的服務和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視不同情況限期向甲方提出解決意見(雙方協商)如逾期仍未解決,乙方有權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合同所規定的內容或未達到的服務標準,或師生員工反映強烈且不能及時解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雙方協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業管理機構替代。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賠償。
3、乙方違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和降低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費用。
六、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協議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協議之委托協議書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共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
【關鍵詞】建筑垃圾;垃圾處理;措施;研究
前言
浙江省是建筑大省,隨著我省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產生了越來越多的建筑垃圾,每年的建筑垃圾是環保廢物管理最大的難題,建筑垃圾數量在所有城市垃圾總量的比重高達40%。但是由于部分人員的環保及法律意識不強,他們將建筑垃圾未經任何處理就直接堆砌在露天,這不但污染了地下水、改變了土壤結構還會對空氣造成巨大的污染。
一、浙江省建筑垃圾的產生與處理現狀
1、建筑垃圾的涵義 建筑垃圾指人們在從事拆遷、建設、裝修、修繕等建筑業的生產活動中產生的渣土、廢舊混凝土、廢舊磚石及其他廢棄物的統稱。按產生源分類,建筑垃圾可分為工程渣土、裝修垃圾、拆遷垃圾、工程泥漿等;按組成成分分類,建筑垃圾中可分為渣土、混凝土塊、碎石塊、磚瓦碎塊、廢砂漿、泥漿、瀝青塊、廢塑料、廢金屬、廢竹木等。[1]
2、建筑垃圾的數量 浙江省是建筑大省,每年1億平方米新建面積,相當于消耗了全國28%的水泥和鋼材,而只能持續25-30年,我省建筑垃圾的數量已占到城市垃圾總量的30%~40%。其中對施工材料耗損的統計,包括磚混結構、全現澆結構和框架結構等建筑的施工材料損耗的統計,在每萬平米建筑的施工過程中,僅建筑垃圾就會產生500~600噸;而每萬平方米拆除的舊建筑,將產生7000~12000噸,據不完全統計,我省城鄉建設中每年拆除老舊建筑,會產生城市建筑垃圾高達5000萬噸。據悉,在未來的六年中,我省還將新增建筑面積約30億平方米,那么不得而知,建筑垃圾的管理又成了一大難題。
3、浙江省建筑垃圾處理現狀 隨著我國城市化經濟化的加快步伐,將產生了越來越多的建筑垃圾,那么建筑垃圾處理的現狀又如何呢?在大多數城市中,施工場地附近有很多的建筑垃圾臨時堆放地,施工方貪圖方便、缺乏應有的防護措施,使得建筑垃圾堆坍塌、阻礙道路等,這種隨意性使得建筑垃圾管理留下了不少的安全隱患。在偏僻的郊區,一些施工方隨意講建筑垃圾導入溝渠、河流,不僅污染水源和空氣,降低了對水體的調蓄能力。簡而言之,現階段建筑垃圾的處理方式還是簡單、初級,而且還伴隨著副作用。其實從某種意義上說,建筑垃圾并不是真正的垃圾,而是放錯了地方的“黃金”,是一種可再生資源,那我們能不能通過對建筑垃圾的科學處理,將其“變廢為寶”呢,這是一個值得我們研究的課題。
二、建筑垃圾處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
1、現行傳統建筑垃圾處理基本上占用農田,造成土壤的污染
建筑垃圾傳統處理方法是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進行處理,由于人們的意識不強,并不會及時有效的去處理建筑垃圾,都是將許多建筑垃圾未經任何處理隨意的運往郊外或農村,露天堆放或填埋,占用農田,造成土地資源浪費,經過長久的累積,建筑垃圾的一些有害物質導入土壤中,嚴重污染了土壤。
2、建筑垃圾處理過程中對水資源污染嚴重
建筑垃圾由于長時間的堆放和填埋,經過發酵和雨水的沖刷,與地下水和地表水浸泡產生的污水融合,會對周邊水質造成嚴重的污染。
3、建筑垃圾處理過程中對空氣的污染也日益加深
建筑垃圾在堆放過程中,在溫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機物質發生分解,產生有害氣體,如建筑垃圾廢石膏中含有大量硫酸根離子,硫酸根離子在厭氧條件下會轉化為具有臭雞蛋味的硫化氫。[2]廢紙板和廢木材在厭氧條件下可溶出木質素和單寧酸并分解生成揮發性有機酸,這種有害氣體排放到空氣中就會污染大氣;建筑垃圾中的有害物質經過分解,隨著粉塵飄散,與空氣的有益分子結合,破壞了空氣環境;此外建筑垃圾焚燒產生的物質其中一部分是有毒的致癌物質,這對空氣造成了極其嚴重的污染。
4、垃圾分類收集的程度不高,造成處理難度加大
很少說會把建筑垃圾很好的收集分類再處理,在人們的傳統觀念中,建筑垃圾都是一樣的,并不會從源頭對其分類,所以造成了處理難度加大,如果說可以在一開始就很好的收集分類,對其終端處理設施工作就帶來了方便,同時也減輕了垃圾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難度。
5、終端處理設施不完善,造成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
現行的垃圾處理技術比較落后和單一,絕大多數建筑垃圾只是進行簡單的填埋,現場分揀分類利用和一般性回填,基本上屬于低級利用,機械化程度不高,建筑制品企業缺少將建筑垃圾作為原材料進行運用的意識。垃圾處理場地少,在許多城市并沒有正規的垃圾消納地,所以在處理技術上也不夠全面,所以我們必須加強終端處理設施的配置,這樣才能提高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一些高新建筑垃圾回收處理技術和機械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在社會中普及利用還存在較大難度。社會總體性建筑垃圾的綜合處理利用處于初探階段,遠沒有達到循環經濟發展模式。
6、建筑垃圾處理方面的法規政策不夠完善,監管力度欠缺
城市建筑垃圾處理投資少,政策法規措施還不健全,建設工作者的環保意識不強。
三、政府措施
1、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2005年6月1日起施行,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居民應當將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點,建筑垃圾中轉站的設置應當方便居民。還對不按規定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重罰,以此來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3]2、浙江省金華市區將新增3處建筑垃圾處理廠。在浙江省金華市市區330國道、二環路、環城北路等部分路段、城鄉接合部的道路兩邊、河邊空地,甚至在市區一些較為偏僻的路段,常有夜間偷倒渣土、建筑垃圾的現象。而且,偷倒者和執法者打“游擊戰”。針對這一情況,我市相關部門決定加強對亂倒建筑垃圾行為的監管,同時,市區將新增3處建筑垃圾處理廠。3、根據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39號令)和《金華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辦法》(金政發[2004]144號),制定《金華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四、建議
1、具有較高回收價值的建筑垃圾處理建議
土、渣土、廢鋼筋、廢鐵絲和各種廢鋼配件、金屬管線廢料、廢竹木、木屑、刨花、各種裝飾材料的包裝箱、包裝袋、散落的砂漿和混凝土、碎磚和碎混凝土塊等,這些材料約占建筑施工垃圾總量的80%。其中具有較高回收價值的垃圾,能夠將這部分垃圾回收再資源化,不僅有著巨大的環境效益,還將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1]
(1)廢棄建筑混凝土和廢棄磚瓦生產粗細骨料,可用于生產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用于砌筑砂漿、抹灰砂漿、打混凝土墊層等或制備諸如再生磚、砌塊、墻板、鋪道磚、花格磚等建材制品。(2)粗細骨料添加固化類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層。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樁基填料、地基基礎等。(3)由于公路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須具有良好性能,而建筑廢渣透水性好,遇水不凍漲,不收縮,是公路工程難得的水穩定性好的建筑材料,加上其顆粒大,比表面積小,含薄膜水少,不具備塑性。在潮濕環境下,建筑廢渣作基礎墊層,強度變化不大,是理想的強度高、穩定性好的建路材料。建筑廢渣也可以應用在鐵路的路基、軟弱土路基處理、粉土路基、粘土路基、淤泥路基和過水路基等等方面,可以用作改善路基加固土。另外,建筑廢渣可用于建筑工程地基與基礎的穩定土基礎、粒料改善土基礎、回填土基礎、地基換填處理和樓地面墊層等,還可用于機場跑道、城市廣場、街巷道路工程的結構層、穩定層等。(4)對于廢棄木材類建筑垃圾,尚未明顯破壞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于重建建筑,破損嚴重的木質構件可作為木質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紙等。廢竹木材則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5)廢棄路面瀝青混合料可按適當比例直接用于再生瀝青混凝土。廢棄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配制再生混凝土。(6)廢鋼筋、廢鐵絲、廢電線和各種廢鋼配件等金屬,經分揀、集中、重新回爐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種規格的鋼材。
2、加強施工現場垃圾處理
在施工現場上的許多建筑垃圾,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漿、混凝土、三分頭磚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場清,多余材料及時回收再利用,不僅利于環境保護,還可以減少材料浪費,節約費用。
3、加強施工現場垃圾處理
推行“生產責任制”政策,生產者責任是指產品的生產者對其產品被消費后所產生的廢棄物的管理負有責任。[5]如果生產單位有能力承擔建筑垃圾處理工作,則該企業可以獲得該處理權帶來的效益。
4、從源頭上加以控制,采用節能降耗的新技術用于建筑業上,降低建筑垃圾產生的數量
又或者在建筑設計實施的過程中,利用環保的概念,使用環保型建筑材料,不僅達到美觀的效果,也考慮到建筑物的耐久性,利用結構設計產生盡量少的建筑垃圾。
5、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來保證建筑垃圾的資源化
國家應在資金和技術上對科研單位提供相應的保障,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綜合利用的研究和開發,提高處理建筑垃圾的技術水平。科學技術是建筑垃圾資源化的基礎,沒有合適的技術保證,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就無從談起。只有提高科學技術才能使我國建筑垃圾的利用率達到甚至超過其他國家。
6、加強建筑垃圾環保回收的宣傳
推廣使用綠色建材,加大對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價值的宣傳力度,增強公眾的環保觀念,提高社會對于建筑垃圾最少化的重視程度,引導大眾接受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特別是新生代建筑學子是未來建筑行業的脊柱,也是未來建筑行業發展的希望。應該加強對新生代建筑學子的教育宣傳,使環保意識深入人心。
7、政府應建立健全合理的政策法規,為建筑垃圾處理提供條件與保障
近些年來,我國對建筑垃圾處理問題已經有了明顯的認識,但是在回收利用的重要性上還沒有足夠的重視。所以應當出臺相應的政策法規,實施有效的獎懲制度,這樣對那些違法規定的建筑垃圾處理行為進行有效的政治。目前金華從事建筑垃圾再利用的企業只有10余家。在建筑垃圾如此龐大的數據面前,只有10余家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企業顯然是不夠的。創業者應以收購建筑垃圾,再生低廉產品,銷售再生產品作為運營模式,尋求商機。國家應采取各項優惠政策,大力扶持創辦建筑垃圾的加工企業。
五、結束語
隨著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基礎建設必將迎來更加快速的發展,基礎建設對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帶動作用,建筑垃圾如果不及時處理和利用,必將給社會、環境和資源帶來不利影響。國內很多城市目前均加大了建筑垃圾綜合治理的力度,我們在基礎建設的同時,應該保護好生態環境,節約土地,處理好自然同社會、經濟發展的關系,進而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誠摯希望這對金華地區乃至浙江省建筑垃圾綜合處理、循環利用的規劃和設計者有所啟迪。
參考文獻
[1]佚名.什么是建筑垃圾.四川建造師培訓網[2013-01-26].
[2]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2005年6月1日施行)
[3]張成堯.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及管理的現狀和進展,233網校論文中心[2006-03-06]
篇10
(一)指導思想。根據城市發展戰略和“四城同創”工作要求,以解決城市管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為突破,注重創新制度、完善機制,進一步理順市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體制,構建全社會參與城市管理的體系,加大多元投入城市管理的力度,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步伐,優化城市服務功能,為把我市建成中心城市、新興的工商業城市和濕地生態旅游城市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原則。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依托城市建設構筑的載體基礎,按照“科學、嚴格、精細、長效”的管理定位,健全和完善市區城市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城市功能高效運轉,形成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相互銜接、功能互補、優勢整合、共同促進”的協調發展新局面。
堅持重心下移、屬地管理原則。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要求,調整城市管理職責范圍,逐步下放管理權限,強化市級的統籌職能,明確區級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責任主體地位,合理界定市、區、街道和社區四級的管理職責,明確各級的事權、財權和行政許可權,充分發揮區級政府、街道、社區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推動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管理工作下延,形成“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原則。健全完善城管執法機構,增強區級管理力量,強化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提升管理水平,形成“綜合執法、統一指揮,市區聯動、全面覆蓋”的城市管理新體系。
堅持政企分開、有序競爭的原則。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和以費養事的要求,加大城市管理作業社會化和市場化運作改革力度。積極推進環衛道路清掃保潔、垃圾清運、廁所保潔等城市維護作業物業化、公司化、市場化,通過市場競爭降低城市維護成本,提高維護效率,形成“政府主導、政企(事)分開、管養分離、市場運作”的城市管理新機制。
二、明確城市管理職責與權限
(一)各級城市管理的主要職責。
市級主要職責。對市區城市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決策,編制中長期城市管理規劃目標,制定年度城市管理計劃,并將任務分解到各城市管理相關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進行實施;針對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開展調研,擬定有關城市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對涉及跨區、跨部門的重大事項和事關全局的難點、熱點問題進行協調;對各區及市直各相關部門的城市管理工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建立經常性監督檢查機制,對各區及市直各相關部門貫徹落實有關政策、法規和完成目標任務情況實施監督;負責市管道路、橋梁、河道、公共場所等的市容環衛管理服務(市直管范圍見附件)、負責市直管道路及市區規劃紅線寬40米以上(含40米)的城市道路兩側戶外廣告的統一規劃和管理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對城市管理的重大問題和重點區域組織綜合整治和實施管理。
區級主要職責。根據市區城市管理工作目標任務,對轄區管理范圍內城市管理工作全面負責,結合實際,將目標任務分解到區級職能部門和街道,落實責任,監督實施;組織街道、社區搞好城市管理工作,建立監督檢查機制,確保各項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實處,使城市管理責任全面覆蓋;組織區各職能部門和街道對城市管理中出現的難點、熱點問題和重點區域進行集中整治,為街道開展日常管理創造條件,將城郊結合部的城市管理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負責轄區內除市管外的道路、橋梁、河道、公共場所等的環衛保潔工作,負責轄區內市管道路以外的戶外廣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環衛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
街道主要職責。根據區級下達的城市管理目標任務,負責結合所轄區域管理實際情況實施;負責對社區城市管理工作的領導、指導、檢查和服務。加強街道城管力量建設,接受區城市管理局的業務指導,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和監督;與本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派駐中隊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依法處置涉及城市管理的違法違章行為。
社區居委會(含城中村,下同)主要職責。健全和落實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抓好環境衛生日常保潔,及時監督、制止和舉報社區內發生的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動員居民和轄區單位參與城市管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質,做好社區管理服務工作,共建和諧社區。
(二)各級城市管理事權的劃分。
環衛工作
市級:根據國家和省制定的有關環衛行業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市區環衛管理有關的措施、辦法和具體實施細則;根據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制定環衛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近期計劃;負責對市區環衛業務進行指導、督促、協調、檢查、考核;負責環衛作業招投標工作的規范管理和運作;負責制定統一的環衛作業標準、勞動定額和質量考核制度;作為市管道路、河道和公共場所綜合保潔的發包方;負責大型環衛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在市規劃局和城南規劃分局報審的住宅區環衛設施的驗收;負責生活垃圾、糞便和建筑垃圾的終端處理;負責城中分區垃圾中轉站以上生活垃圾清運和糞便收集等環衛管理服務工作(城中分區范圍內中轉站以下垃圾一級清運分三年時間逐步移交給區級實施);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收繳,根據城市維護建設計劃,按作業任務量和質量考核情況核定分配經費;負責組織重大活動的環衛服務保障。
區級:制定本區環衛發展計劃;負責對轄區范圍內環衛日常作業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負責轄區內除市管道路、河道、公共場所以外區域和區內后街巷道、溝河、城郊結合部的環衛管理服務工作;作為區管環衛作業任務的發包方;負責垃圾池、垃圾房、果殼箱、公廁、垃圾中轉站等轄區內環衛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在區規劃分局報審的住宅區環衛設施的驗收;負責區內各企事業單位環衛責任區的確定和監督;負責轄區內除市直管范圍外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的管理。
戶外廣告管理工作
市級:根據國家和省制定的戶外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實施市區的戶外廣告管理辦法和具體實施細則;建立城市戶外空間資源儲備制度,規范城市戶外空間的資源化利用和管理;負責市直管道路及市區規劃紅線寬40米以上(含40米)的城市道路兩側戶外廣告設施的使用權有償出讓、設置審批和執法管理;負責市區規劃紅線寬40米以上(含40米)城市道路兩側沿街標牌、標識設置審批的前置審查。
區級:負責屬地范圍市管道路以外的道路兩側戶外廣告設施的使用權有償出讓、設置審批和執法管理;負責區管理道路兩側沿街標牌、標識設置審批。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工作
市級:根據國家和省制定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實施市區的建筑渣土管理辦法和措施,制定工程建筑渣土處置計劃,統籌安排工程回填建筑垃圾。負責在市規劃局和城南規劃分局報審項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核準和執法管理。
區級:負責在區規劃分局報審項目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核準和執法管理。
違法建設管理
市級:負責市直管范圍及城中分區規劃紅線寬30米以上(含30米)的城市道路兩側違法建設的查處工作。
區級:負責轄區范圍及城中分區規劃紅線寬14米以上至30米以內的城市道路兩側違法建設的查處工作。
流動攤點疏導安置點設置工作
市級:負責市區范圍內流動攤點臨時疏導安置點的設置管理。
區級:負責區域范圍內流動攤點臨時疏導安置點的日常管理工作。
河道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市級:負責、、及越河等主要河道劃定區域內的城管執法。
區級:負責轄區內市管河道以外溝河的城管執法。
(三)各級行政審批權的行使。
行政審批權依法由市級行使,為與管理重心下移相適應,對部分審批事項設定范圍下放由區審批,市級通過建立備案、考核、年審以及違規責任追究等制度實施監督。涉及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應當通過拍賣、招投標等方式作出決定。
市級的審批事項為:戶外廣告及標牌、標識設置審批;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審批;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批準;臨時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場地擺攤經營批準;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環境衛生設施遷建方案批準;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在轄區飼養家禽、家畜批準。
下放區級實施的審批事項為:轄區范圍市管道路以外的道路兩側戶外廣告設置審批;區管道路兩側標牌、標識設置審批;在區規劃分局報審項目的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的審批;臨時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場地擺攤經營批準(不含設置流動攤點疏導安置點);在區規劃分局報審項目的環境衛生設施遷建方案批準;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批準。
三、深化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一)調整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管理體制。市城管執法局作為市人民政府在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具有獨立的執法主體資格。組建都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恢復亭湖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具有獨立的執法主體資格。各區城管執法局、市開發區城管執法大隊日常工作對區負責。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區級城管執法機構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年度執法考核、重大保障工作的應急調度、指揮。
(二)實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重心前移。各區城管執法局設若干執法中隊,同時向各街道派駐執法力量,負責所轄區及街道的城管行政執法工作。在街道配備專職負責城市管理工作的分管領導,充實街道城管科力量。街道為派駐的執法隊伍提供辦公場所,執法隊伍配合完成屬地的城市管理目標任務。
(三)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是維護和保障城市市容環境秩序的基礎,各區要根據城市規模和轄區管理任務配備相應的管理執法力量。要按照全省建設系統行政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標準,進一步加快隊伍規范化建設進程,嚴格編制管理,所有從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人員必須取得行政執法資格,持證上崗,年內市區城管行政執法隊伍全部達標。
(四)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保障。市公安局城管治安分局對應市城管執法局做好司法保障工作,屬地公安機關要協同配合各區城管執法機構做好行政執法工作,切實防止和減少妨礙城管行政執法暴力事件的發生,為城管行政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四、強化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投入保障
(一)健全管理經費投入機制。市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經費要隨著城市建設加快、規模擴大、任務增加和管理手段更新而相應適度穩定增長,使城市建設與城市管理相互補充、協調發展。對城市管理經費安排使用情況,市有關部門要定期進行檢查監督。
(二)建立事權與財權相匹配的經費保障機制。按照“費隨事轉,以費養事”的原則,由市財政、城管部門會同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按承擔的事權安排經費。原市級財政安排的城中分區部分管護經費,要隨著城市管理職能的逐步下放而劃轉到各區。劃轉的管護經費要根據當年的定額標準和下放范圍等不同情況予以核定,以后每年按下放任務的變化而相應調整基數,由市城管局考核撥付。各區要重點保障環衛、執法管理等方面的資金。
(三)建立市、區經費共擔保障辦法。強化城中分區市級扶持力度,城中分區今后新增日常運行經費由市、區按比例承擔;新增服務于城中分區的垃圾池、垃圾房、果殼箱等一般環衛基礎設施由區承擔,市予以適當補助;新增用于城中分區的管理執法人員人頭經費由市、區按比例承擔。
五、完善城市管理領導、協調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切實加強領導。市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城管委),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城管委主任,分管領導任副主任,市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各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市城管委在市城管局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城市管理局主要負責人兼任,具體負責對城市管理重大工作進行牽頭會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城市管理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各區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城市管理協調機構,負責本區城市管理方面重大工作的協調與落實。
(二)加強部門協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深化對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依法履行好各自的管理職能,強化管理,加強協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依托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協調聯動機制,加強彼此間的信息交流與工作溝通,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城市管理整體合力的充分發揮,形成市、區、街道、社區居委會各級通力合作、全面覆蓋的城市管理網絡。
(三)加強檢查考核。實行城市管理工作領導責任制,將城市管理工作作為各級各有關部門領導干部的任期目標之一,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各有關部門和區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逐級分解責任目標,認真抓好工作落實。市城管局要結合年度目標任務,明確考核標準,完善考核方法,規范考核程序,嚴格實施獎懲。各區也要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對街道和有關職能部門實行考核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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