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大走訪存在的問題范文

時間:2024-03-13 17: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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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大走訪存在的問題

篇1

關鍵詞:高校;創業教育;專業教育

一、項目計劃的執行情況

基于黨和國家對創業的高度重視,該項目自2017年10月獲準立項以來,團隊成員圍繞“高校創業教育融入專業教育的模式探索”,走訪了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華中農業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等7所教育部直屬高校,同時也深入了解了國家民委直屬的中南民族大學。此8所部委屬高校有著較完備的專業教育體系,在校大學生涵蓋我國各民族學子卻綜合素質較高,該項目通過綜合了解分析這些在漢部委屬高校的創業教育情況,以期以點帶面、通過代表性案例進而研究探索我國高校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融合發展的模式。

(一)實地走訪武漢地區8所部委屬高校,深入了解創業教育的基本情況

為研究探索我國創業教育融入專業教育的模式,項目組考慮到武漢市作為國家科教強市,部委屬高校8所,形成了較為完備的專業教育體系,在校大學生涵蓋各民族且綜合素質較高,因此以武漢部委屬高校為例,研究我國高校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的融合,具有典型性。項目組成員實地走訪考察了此8所院校,深入了解了8所院校創業教育的基本情況,重點對其組織機構、培養方案、課程建設、實踐訓練、師資保障等內容進行了解和分析。

(二)對掌握的材料進行整理分析,凝練觀點撰寫研究成果

項目組成員結合文獻資料的收集和對武漢8所部委屬高校的實地走訪,尤其對成員的工作單位——中南民族大學進行系統深入的研究,撰寫和發表了學術論文《新常態背景下民族高校創業教育探索與實踐》。當前,民族高校創業教育雖是我國高校創業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對其研究的成果較少,項目組成員希望借此項目,對我國民族高校的創業教育進行研究,對取得成績和存在的問題予以梳理。同時項目組成員通過撰寫調研報告《高校創業教育融入專業教育的模式探索——以武漢部委屬高校為例》,系統總結了此8所院校在創業教育有關經驗,特別是創業教育融入專業教育的有益做法、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并在此基礎上研究探索我國高校創業教育和專業教育融合發展的模式,提出我國高校創業教育創新性發展、可持續性的建議。

二、主要成效及經驗

(一)通過實地走訪了解武漢8所部委屬高校創業教育融入專業教育的有益做法

項目組實地調查走訪了在漢的8所部委屬高校,了解這些高校將創業教育融入專業教育的有益做法。其中,武漢大學在全國率先提出“創新、創造、創業”的“三創”教育理念,積極整合內部資源,與地方政府、行業企業聯動對接,促進師資、課程、項目、平臺、政策、資金等要素的融合,以辦好“創業學院”為突破口,面向全校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教育。華中科技大學著力建設大學生創新思想啟蒙、創業能力訓練、項目孵化保障三個平臺,系統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取得積極成效。武漢理工大學開設全國首個創業管理專業,并通過小班化創業教育來培養創業專門人才;同時該校還積極推進創新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有機融合。華中師范大學在本科階段設計建立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結合、創新創業教育融入教育全過程適應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需要的人才培養模式,抓住“互聯網+”經濟社會發展契機,建設“互聯網+”創業教育和實踐載體,實現網絡技術和創業教育教學深度融合。華中農業大學將創新創業教育納入人才培養方案,實現創業教育與學科專業教育相結合、與第二課堂活動相融合,將創業教育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構建了以“氛圍營造為主線,能力培養為關鍵,扶持孵化為重點”的創業教育工作體系。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建立涵蓋開放實驗室—特色創業園—企業孵化器—企業加速器的四級鏈接物理空間支撐平臺;建立以社會資金為主體的多元創新創業資金扶持體系;從而打造以“興趣+專業+創新+創業+就業”為運行模式和行業特色鮮明的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體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作為國內最早成立創業就業教研室的學校之一,于2011年成立創業學院,實現創新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有機融合,并面向在漢7所部屬高校和南湖片區10所高校開設了創業管理雙學位班。中南民族大學推進“各民族學子攜手創新創業行動”,構建“三級四階段精準幫扶”創新創業教育體系,“學校、學院、專業”三級聯動,“育種、育苗、育樹、育果”滾動培育,“邊疆少數民族學子創新創業精準幫扶工程”落地生根。

(二)在走訪調研基礎上總結我國高校創業教育融入專業教育的基本經驗

結合實際走訪體會和獲得有關資料,項目組對我國高校創業教育融入專業教育的基本經驗有幾點思考:第一,不同的融合模式將帶來不同的教學效果。創業活動是一項系統工程,注重知識面的寬度,過分突出學生的某一個專業領域的教育將導致創業教育偏離初衷。并且往往創業實驗課程被師生輕視,變成了課堂教育的附屬品。因此,創業教育和專業教育深度融合應采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實現“線上”教育與“線下”教育、課堂教育與網絡教育互動的發展模式。在線下,通過探索專業技能特點和能力特征,開設與專業相關的創業課程;在線上,利用網絡優勢進行創業意識普及和技能培訓。第二,“創業教育是在創造教育和創新教育的基礎上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業精神、創業技能和創業人格的教育”[2]。因此,創業教育要培養大學生的創業精神、提高創業素質和創業技能,以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深度融合為契機,全面提升大學生的知識水平、專業技能和思想素養,實現理論知識、精神品質、實踐能力協調發展,進而促進大學生的全面發展。這里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在創業教育過程中,重要是要培養學生的創業精神和創業品質,告訴大學生無論是創辦企業還是立足本職崗位都需要這樣的精神和品質。其次,讓大學生樹立終生學習的思想觀念,學會利用碎片時間和整塊時間進行學習,并努力促進學習的知識向能力提升的轉化。雖然創業教育和專業教育在教育內容、教育方法等方面各不相同,但他們的目的和價值追求具有一致性,即都是為大學生的成長成才服務的,進而為社會發展和人類進步事業服務。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深度融合發展體現在教育的過程中也體現在教育的結果中,需要大學生、廣大教育工作者共同參與其中,大學生的學習主動性越強、教育工作者育人責任心越強,就越是有利于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融合發展。第三,創業教育的實踐教學與創業教育的實踐訓練要互相配合,提升大學生的動手能力。一方面教師通過實踐教學,對大學生的創業活動給予指導和幫助;另一方面學生通過創業教育的實踐訓練,增強動手能力、訓練實踐本領,在訓練與實踐中檢驗自己所學知識和技能,更真切地知曉自己還有哪些不足和存在哪些問題。“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更何況創業不是紙上談兵,而是一項實踐活動。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時代,高校要以創業教育為抓手,革新人才培養方案,將實踐教育與訓練環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大學生在創業實踐和創業訓練中去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在創業實踐和創業訓練中運用自己所學知識和檢驗自己所學知識,在實踐和訓練中接受鍛煉和增長才干,從而更加有利于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的深度融合。

三、存在的問題

實際走訪過程中,項目組發現包括武漢市部委屬高校在內,受“我國現行大學本科教育的主要弊端是專業分割過細”[3]的影響,高校課程結構體系仍然存在學科交叉不夠的問題。目前的情況是,部分高校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融合度不夠,存在“兩張皮”。課堂上,專業課教師主要是向學生傳授專業知識,較少講授如何立足專業進行創業,而講授創業課程的教師往往又非專業教師,創業教育缺乏、創業實踐不夠使得大學畢業生創業之路荊棘滿途。另外,創業教育師資隊伍欠缺。大多數高校創業教育教師隊伍不強,普遍缺乏受過系統的專業的創業教育的教師,一些不懂創業教育的老師講授創業課程,其教學質量必然受到影響。此外,“當前我國高校創新創業教育仍處于探索過程中,在自主創新能力培養、創新創業類精英人才的培養上還有很大的空間,尤其是在高校創新創造型人才的工作體系建設方面,缺乏全局性和整體性的規劃”[4]。

四、改進措施

(一)明確指導思想強化頂層設計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深化教育改革為契機,作為促進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突破口,大力倡導和推進創業教育和專業教育的深度融合。通過強化頂層設計,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努力培養學生的創新創業精神、專業知識基礎,實踐應用能力,為學生更高質量地就業創業夯實基礎。

(二)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緊密結合的多樣化教學體系

建立健全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融合的教學體系。加強相關專業課程建設,積極推進各高校基于“專業+創新創業”的人才培養模式、教學內容、實踐環節,通過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的深度融合,積極培養學生的創新創業興趣和創業意識,提高學生創新創業基本技能。在這一方面,可以借鑒美國一些高校的創業教學體系,將創業知識融入創業過程中,使學生可以獲得創業實戰技能[5]。

(三)建設高素質多元化專兼職教師隊伍

篇2

【關鍵詞】城市發展;青苔經濟;市場

“青苔經濟”是北大王建國教授提出的一個概念,把城鄉里的小商小販、個體工商戶這類經濟比作“青苔經濟”,雖然并不怎么起眼,但為中低收入階層提供了服務,且是就業主體。要是沒有“青苔經濟”,農民工的生活成本會上升很多,企業的勞動力成本相應也會提高很多。 “青苔經濟”之上是中小企業為主的“灌木經濟”,再往上,是一些大企業,是“喬木經濟”。保護“青苔經濟”,不能忽略其價值。中國經濟面臨的三個主要危機,第一是外界環境不穩定可能影響中國的出口。第二是中國下半年的經濟增速有可能減弱。第三是改革沒有取得大的進展,又可能經濟增長會低于我們的預期。

一、存在原因

“青苔經濟”是一種自發形成的初級市場,起初象青苔一樣星星點點,存在方式靈活,做一些簡單的商品交換。就像我們司空見慣的步行街道或僅僅是一些星級酒店門口幾百米的步道,早早晚晚,步道擺滿了小攤販的大三輪車支起的攤子,賣圍巾、服裝、飾品、燒烤等等,非常便宜。但隨著交換的規模不斷增大,頻率越來越快,市場就形成了。而市場的形成,反過來又會促進分工的專業化,例如有人專門生產家禽,有人專門生產果蔬,專業程度慢慢得到深化,促進生產力提高。這種“青苔經濟”既有便民作用,也能為缺乏專業技能或一時失業的人提供就業機會。

(一)攤販的低成本誘惑。地攤小攤販存在于全國各種規模的城市,多分布在人流密集的高校聚集區或居民區附近,人群的聚集給小攤販們帶來了較大的交易量,從而給他們提供了生存空間。他們的主要競爭優勢就是成本低,價格便宜,購買方便,這些特點吸引了很多的學生和周邊的居民。筆者對安徽合肥大學城附近的小商販進行了實地走訪,也對在校大學生進行考察,收集相關數據,其中對小商販的訪談采用了訪談中的無結構訪談,也就是對相關人群進行了非標準化訪談,全面了解了小攤販的生存現狀。通過對消費人群的數據整理,我們發現大學城周圍的商販主要的面向人群是在校大學生,兼周邊居民。

(二)重要性綜述。通過走訪,大部分的學生認為,小商販的存在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學生們很多情況下去一次市中心買很多東西并不方便,然而這些攤販經濟的存在彌補了這些不足,讓學生可以不出遠門就買到生活必需品。通過學生的態度分析,有助于從消費者的角度分析小商販存在的必要性和給我們生活帶來的好處,但也讓我們思考它的存在帶來的麻煩和負擔。確實,青苔經濟的存在使我們的生活更加方便和快捷,節省了時間的同時也滿足了我們的額生活需要,但是,這些青苔經濟在給我們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負面效應。商販的存在堵塞了交通,使得原本就擁擠狹窄的道路更加水泄不通。由于這些商販的小磨坊特性,無法對其衛生狀況進行管理,很多不衛生不健康的食品危害了我們的身體健康。這些都是我們亟需解決和改善的問題。

二、青苔經濟相關聯者的關系分析

如何在維護市容和保證小攤販兩者之間保持平衡,是很多城市管理者都想達到的境界,青苔經濟的存在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從歷史和現實的角度看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這些小攤販的存在彌補了市場供給的某方面不足,他們的勞動應該被尊重,貢獻也應該被認可。對于城市的管理者來說,如何規范和引導并恰當的管理是應該去思考的問題,構建和諧的市場秩序是要以人為本的去管理而不是消除。同時,小攤販的生存方式和現狀也是需要改變和提高的,作為消費者也希望小商販的衛生條件和買賣環境可以得到改善和提高。

三、對于管理“青苔經濟”的政策建議

無論從幫助就業的角度,提供低廉產品和服務的角度,還是從市場形成的角度,“青苔經濟”都不應該被輕視、被嚴苛地管制,而應給予支持,并助其變得更好。有人也許覺得“青苔市場”不美觀,但如果不給這么個空間,問題可能會更多更大。截止目前,國家對于這種特殊的經濟模式的規范和管制仍未完善,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青苔經濟的存在是有著牢固的根源的,首先,市場具有開放性,競爭性,在日常的生活中,由于小攤販機動靈活,適應性強,決定了它具有較強的競爭能力,從而保障了它的長期存在。從經濟學上考慮,小商販的需求決定了它的存在,這是由市場的供需理論決定的。在經濟學的兩個假設中,人都是理性的經濟人,并不是所有的大商店都滿足經濟的需要,從理性出發,人都有各種各樣的需求,因此,產生了滿足人的心理的各種小商販。

青苔經濟是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他們在一定的特殊時期需要用這種生活方式去維持他們的生活。對于青苔經濟的管理,我覺得可以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理解小商販的勞動與付出。改變對于小商販不正確的認識與態度,不要歧視他們,不尊重他們的勞動果實。應該意識到,很多小攤販身上有著而我們應該學習的精神,吃苦耐勞,勇于創業,默默奉獻的精神是我們民族的優良傳統,對于每一個通過艱苦勞動創造美好說的人我們都應該給與尊重。

(二)合理把握執法力度。有關執法部門在對其進行管理的同時應該允許其有合理的生存空間。

(三)政府應該對其給以認可并加以適當的管理。統一規劃商販們的活動范圍,這樣易于對道路的清掃和疏導。通過協調,緩解商販們和有關執法部門的矛盾與沖突,讓小販們理解并配合執法部門的管理,讓小販們的勞動得到人們和社會的認可。

參考文獻:

[1]張元 有關路邊攤問題的初步調研方案 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 2010(29)

[2]劉新宇 給小攤販生路是城管的理想轉身 中國報道 2007(04)

篇3

留守方觀點:持股五成,獲利有空間

“3000點是估值合理的點位,政策也認可。”東興證券洋橋中路營業部高級分析師劉開軍對未來經濟形勢帶著樂觀的預期。他向筆者進一步解釋道,“這次的調整原因主要來自于政策調整提帶來的投資者過度反應。”年前筆者也曾采訪過幾位業內人士,在政策調控方面,他們幾乎都達成了“二季度或半年后將收緊流動性”的一致,然而,貨幣政策收縮時間上的措手不及讓投資者們打了個大冷顫。

而以劉開軍為代表的留守方認為這個“冷顫”帶著點杞人憂天的意味。基金公司一季度多是持倉甚重,短短幾天跌幅又怎能善罷甘休?僅占30%資金量的股民應該也能從中發掘出一些機會。

早先,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紀鴟曾在公開場合表示,“我們可以找到可能理由更充分的下跌原因,其中一個很重要的變化是政策的走勢給大家帶來了一個比較悲觀的預期,或者至少是投資人選擇紛紛出逃。”但事已至此,還是應該謹慎操盤。“留意政策走向依然是首要的。我認為整體持股倉位應該在五成左右比較合理,而且絕對有反彈做差空間。”

關注基本面向好個股

“今年我國股市有20%甚至更高比例增長已成定局。”劉紀鵬教授的觀點鮮明,加息從另一方面表示利好。申銀萬國分析報告也指出,當前“經濟進、政策退、股市調”,經濟回升勢頭超預期強勁,宏觀政策開始退出,股市因此受壓。“因為經濟環境好,領導層要抑制經濟過快增長,才會采取加息策略。”劉開軍這樣解釋。

2010年板塊輪動行情已被各大機構分析多次,除了這些,劉開軍還補充道:“在這種基調下,持倉投資者們要注意基本面業績比較好的,但由于政策原因沒怎么上漲的股票。”貨幣政策調控后的過度反應給了股票一個固有的增長空間,而公司業績良好、股價卻被壓抑著的個股更是有增長潛力。

除此之外,區域受扶植行業、周期性行業的振幅都會大于大盤,也需要給予關注。“另外,創業板本身就是風險投資,大部分人預期過高,不要輕易介入。當然也必然存在增長潛力良好的公司,可能會處在首批上市的幾個公司中。”同時,劉開軍也表示,“下半年有可能有不錯的上漲行情,值得期待。”

撤離方觀點:清倉是主調

“2635點附近應該是缺口回補結束的點位――這是根據歷史數據計算出來的結果。”興業證券分析師陳少東則堅定站在撤離方一邊,且多數私募對最近行情研判,不再像2009年底那樣樂觀,而顯得愈發謹慎。

對此,中郵基金研究總監魏訓平提出,年前市場下跌的主要原因是流動性不足,但畢竟1月份的信貸數據還比較高,估計年后央行可能全再次嚴控流動性,消解不斷累積的通脹壓力。市場有呈V型走勢的可能性,如果繼續調整,最低可能到2500點附近,然后反彈回升。

如今的市場形勢已經不像之前那樣容易解讀,那么只選擇申購新股套利的股民是否能夠放心操作?但最近上市新股都出現了被破發的例子,逢新必打的行為已經出現了一些緩解的跡象。“新股被破發可能性現在也有了。這同時解決了一直以來困擾證監會的一、二級市場的套利問題。”陳少東解釋說,“這也和市盈率是否支持上漲有關。”

本輪IPO自去年6月重啟以來,A股發行價格越發越高,主板新股發行市盈率達到了60倍,中小順達到了80倍,創業板達到了126位。許多專家都公開表示這樣的高市盈率難以支持股價。方正證券分析師楊慶華也提醒股民,即使是破發的次新股,目前也并不安全,散戶以空倉或輕倉觀望為宜。這也成為了撤離派空倉守候的理由。

把握節奏是關鍵

2月份春節前幾個交易日股指也有零星上漲,A股一度大舉突破3000點,但北京首證認為,節前觀望氣氛依舊濃重,反彈難以沿續,這樣的上漲次上漲只能視為短線超跌反彈性質。

“對大部分投資者,特別是謹慎投資者來說,還是應該空倉等候。2010年不是一個牛市,能否盈利主要要看把握節奏。”陳少東解釋,跌幅夠大才足夠支持上漲。今年的行情也一樣,現在看來,指數還沒有下降到足夠建倉的時候。

篇4

【關鍵詞】農村飲用水 城鄉一體化 飲用水

一. 農村飲用水安全背景研究及意義

農村飲用水是指農村居民可及時、方便地獲得足量、潔凈且足以負擔的生活飲用水。在工業文明的影響之下,經濟、社會、科技的迅猛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斷的提高,人們的日常生活和生產建設過程中的用水需求量也在不斷的增加,地球水資源的有限性再加上無節制的用水量導致了水資源的不斷減少。人類向環境排放的污染越來越多,化肥農藥的不合理使用,生活垃圾的的處理不當,綜合全球氣候變化等原因,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了嚴重的水資源污染,人類不得不在法律上尋求解決飲用水的解決方法。武漢市是湖北省的中心城市,作為一個城市和鄉村相結合的城市,也有其獨特的特點存在。武漢市是以工業為主的城市,工業仍然在不斷快速發展,用水量不斷增加,與此同時,也帶來了水資源的枯竭和污染。武漢市人口密集,外來人口眾多,一直以來,人們更關注的是城市居民的飲用水安全,而忽視了作為武漢的邊緣地帶農村居民的生活飲用水的安全,由于農村居民居住地的分散,管制的成本相對較高,成本和收益無法成正比,政府、社會、公眾也不會集中力量去管制農村居民的生活飲用水問題。但近些年來,在倡導城鄉一體化的背景之下,人們逐漸將焦點集中到農村居民的生活運用水之上。

二. 農村飲用水安全研究現狀

近年來,人們逐漸將視線轉移到農村飲用水的安全研究上來,本文首先通過對知網中的關于農村飲用水研究的趨勢進行分析,了解研究農村飲用水安全和現狀進行研究的必要性。以“農村飲用水”為關鍵詞進行檢索,通過對知網上關于農村飲用水的論文數量來看,在2014年之前,關于農村飲用水的論文量幾乎為零,而到了2015年,論文量達到了十多篇,這也說明了人們已經開始注重研究農村飲用水安全的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農村飲用水安全已經成為了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 武漢市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實證調查分析

武漢市江夏區衛東村位于法泗鎮西北部,緊鄰咸寧市嘉魚縣紅光鎮,金水河橫貫全村,東北距紙坊街50公里,西北距金水閘30公里。這里的水資源是十分充沛的,也是漁米之鄉之地。但近年來,由于整個武漢市的不斷發展,工廠的大量興起,加上各地環保的呼聲越來越高,許多對環境污染嚴重的企業向郊區外遷,農村的水資源破壞的也越來越厲害。雖然鄉鎮建立了自來水廠,但供水的范圍只維持在街、鄉鎮政府所在地居民用水,遠離政府所在地的村委會(組)村民普遍吃不上自來水,僅靠就地挖井和塘、堰、溝、渠取水使用,少數地方還存在人畜共飲的現象,水質含鐵、錳、氨、氮指標超高,達不到飲用水標準,制約著當地經濟發展和廣大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基于此情況,我們小組進行了實地調查研究,主要采取問卷調查以及走訪的形式,對江夏區衛東村的村民飲用水情況進行具體探討及分析,問卷的發放以戶為單位,共發出問卷323份,有效問卷297份,以下是對問卷及走訪情況的數據分析。

(一) 飲用水安全情況分析

如圖1,從調查結果上來看,38.81%的居民的生活飲用水來源于自家水井,飲用地下水;43.28%的居民生活飲用水來自于自來水廠,主要原因在于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居民遷居村鎮上;10.45%的居民井水和自來水兼用;但在一些比較偏遠的地方,仍有7.46%居民的飲用水來源于河流水庫。此結果說明了飲用自來水的比例會逐漸擴大,但前提是農村居民的生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如圖2,按照國家的相關標準,進行區間劃分,大體上可以劃分為兩個等級:一是可獲得水量不低于20-40L為飲用水量基本安全;二是可獲得水量在40L-60L之間為飲用水量安全。從調查結果上來看,仍有40.3%居民的飲用水量在20L以下,未達到安全標準;29.85%居民的飲水量為基本安全;只有7.46%居民的飲用水量為安全的。說明了武漢市農村地區的生活飲用水量還存在很大的問題。

如圖3,取水方便程度是按照人力往返時間作為劃分依據,可分為兩個等級:取水往返時間在10分鐘以內為安全;取水往返時間在10―20分鐘內為基本安全;由上圖可得知,83.58%居民取水的往返時間都在10分鐘以內,8.96%居民的取水往返時間在10―20分鐘以內,只有不到10%居民的取水往返時間在20分鐘以上。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武漢市農村居民的取水水源都比較近,取水比較方便。

如圖4,供水保證率是指在多年供水中,能夠充分滿足居民飲用水量的年數所出現的概率。供水保證率≥95%為 安全,足以保證農村居民人口飲用水水量;供水保證率在大于等于90%小于95%的區間為基本安全,基本可以保障農村居民日常生產生活飲用水。從調查中結果上來看,遠沒有達到95%以上的比例,即使有68.97%的居民認為水量很充足;但在降水量小的季節,供水量也會存在不充足的情況。

如圖5,農村飲用水的水質安全可以從多方面來考慮,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為原生性水質問題,也就是自然水源存在高氯、高氟、高鹽等水質安全問題;二是人為造成的水源污染。從調查結果上來看,有37.93%的居民認為水質干凈;一半比例以上(55.17%)的居民表示有時會出現水質問題,給生活帶來不便;仍有6.9%的居民認為水質不干凈,健康受到威脅。

(二) 居民對飲用水的認知

如圖6,47.76%的居民認為山泉水和自家水井的水最為安全,25.37%的居民認為經過自來水廠處理過的自來水最安全,22.39%的居民認為經過凈水機凈化過得水最安全,4.48%小部分的居民認為桶裝水最安全。農村居民長久以來形成的傳統思想,自然而然會認為從山上流 下來的水甘甜、干凈,反而覺得添加了化學劑漂白粉的自來水不安全。而且由于農村經濟條件的限制,使用凈水機和桶裝水的家庭很少。

如圖7,就目前來看,大多數居民對自家的飲用水還是很放心的,13.43%的居民認為很安全,80.6%的八成居民認為還算安全,只有5.97%的居民認為不安全。農村的居民一般以觀看水的顏色和聞水的氣味來區別水質的情況,因此,只要水的顏色沒變,沒有奇怪的氣味,就認為水是安全的。

如圖8,55.22%的居民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去關注飲用水的安全,一旦出現了問題,就會去關注水質情況;34.33%的居民會經常去關注飲用水的安全,這部分人主要集中于農村有知識、有文化并對網絡、信息敏感度高的人群;10.45%的居民基本不會關注,除了對自家水放心外,還有信息閉塞等原因。

如圖9,在發生水質問題的情況下,38.81%居民會選擇停止使用,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20.9%的居民選擇先用一段時間,等看水質會不會變好;37.31%居民會選擇購買桶裝水使用;只有小比例2.99%的居民認為問題不大,像平常一樣的去使用。說明了現在農村居民對飲用水要求較高,對自身健康狀況也重視起來。

(三) 實證原因分析

如圖10,造成農村飲用水污染的來源多樣,包括工業廢水、生活垃圾污染、自來水廠自身原因,其它部分包括農村的養殖業糞便污染、農村種植業化肥農藥等污染。由于農村生活方式的特殊性,沒有專門的垃圾回收廠和垃圾處理廠,而且農村居民基本沒有垃圾分類的認識存在,農村垃圾污染情況嚴重,92.54%的居民認為飲用水污染源主要是生活垃圾的污染,68.66%的居民認為工業廢水的排放造成了飲用水的污染,也有67.16%的居民認為自來水廠的水質處理不干凈,這主要是和居民的飲用水來源有關。

如圖11,70.15%的居民表示會遵守國家出臺的有關飲用水方面的法律法規,在調查的過程中,問及到知道哪些法律法規之時,基本上回答不知道,但說明只要是法律法規就會遵守;26.87%的居民表示會偶爾遵守,只有很小比例2.99%的居民表示不會去遵守。這些數據說明了農村社會居民的法律意識的提高,但同時也說明了國家法律的普及程度不夠。

四.武漢市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成因分析

(一)工業污染轉移,水質破壞嚴重

隨著“城鄉一體化”概念的提出,武漢市作為一個發展迅速的城市,貫徹城鄉一體化的過程也是相當之快,加上武漢這兩年的霧霾情況嚴重,各政府當局也對城市污染治理越來越重視,一些高污染的企業、勞動密集型產業逐漸向農村轉移,這些企業往往存在著分散經營、小規模經營和粗放經營的共同特點,鄉鎮企業也主要是一些造紙廠、冶煉廠、機械化工等。這些企業在生產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工業廢水、廢氣、廢渣以及一些無法再循環利用的固體廢物等,但由于企業自身能力的有限性,資金不足、技術落后、企業管理不力以及企業認為“天高皇帝遠”無法甚至不會去承擔污水處理的責任。企業缺少完善的治理污染的設施,因而這些廢水、廢氣、廢渣直接排泄出去,之后在雨水和大氣環流的自然作用之下,其中的有害物質便滲透進土壤或直接通過地表徑流流入河流湖泊,造成了水源的污染,威脅了居民的身體健康。

(二)農村面源污染嚴重,造成飲用水源的污染

農村面源污染是指農村生活和農業生產活動中,溶解的或固體的污染物,如農田中的土粒、磷素、氮素、農藥重金屬、農村禽畜糞便與生活垃圾等有機或無機物質,從非特定的地域,在降水和徑流沖刷作用下,通過農田地表徑流,農用排水和地下滲漏,使大量污染進入收納水體(河流、湖泊、水庫、海灣)所引起的污染。就目前對農村飲用水的調查表明,農業污水已經成為了嚴重的污染源,一方面,農村是以種植業的為主的,農藥為農民進行田間管理提供了方便,提高了農作物的增收率,但與此同時,這些含有毒性的農藥也通過雨水的沖刷進入了土壤、河流,而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也以河流、井水作為主要的生活用水,另一方面,隨著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的大量農戶做起了禽畜養殖業,禽畜糞便的處理變成了一個很大的問題,這些大量的糞便大多都堆積在畜棚的旁邊,氣味十分難聞,不僅造成了空氣的污染,也嚴重影響了農村環境的美觀,而且,這些糞便會招致蚊蠅昆蟲、細菌等大量滋生,帶來疾病。這些養殖業的發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農民的收入,提高了農民的生活水平,但同時也造成了飲用水源的污染,威脅到農村居民的健康。

(三)飲用水基礎設施落后,缺少完善的水質檢測制度

基礎設施主要包括集中供水設施、排水系統以及垃圾處理系統等,但這些基礎設施不完備,甚至好多基本發揮不了作用,農村的主要供水設施是以水井的形式存在的,并沒有像城市那樣擁有集中的自來水供水系統,也就造成了不能集中供水,不能集中進行水質檢測。而且,農村的住戶分散,建設完備的排污設施需要很大的成本,在成本效益不成正比的情況下,該基礎設施很難建立起來,因此,農村居民大量的生活污水就會隨意排放,污染水源。由于農村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科學技術水平與城市還存在巨大的差距,農民很少進行甚至不會進行水質檢測,因為在大多數村民的心中,普遍認為地下水、山上的水很干凈,反而在他們心中經過漂白粉處理的自來水不干凈,所以也不會有飲用水經常檢測的意識存在。即使有一些公司下鄉來進行水質檢測,但其目的大多數是為了推銷公司的凈水設備,并沒有進行具體詳細的數據分析,也就無法形成完善的水質檢測制度。

(四)政府監管不力,忽視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

《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國土資源、衛生、建設、農業、漁業等部門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在各自的指責范圍內,對有關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從規定表面上看,這種安排似乎是合理的,各個部門分工協作,相互配合。但理想與現實還是存在巨大的差距,農村的水源點比較散落,政府控制也依托于行政機構,鄉鎮政府級別太低,很多職能也只是賦予給縣級政府,因此,農村飲用水問題長期被忽視。

五. 武漢市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法律完善建議

(一)細化國家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省特點的政府規章

現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雖然很多,但專門關于農村飲用水的法律法規還是十分少的,而且就目前的法律法規講,關于評估飲用水的安全標準也是很低的,調控能力不足。因此,應在科學認知的基礎上,細化現存的法律法規,制定更嚴格的政府規章,調整水質標準,并根據各地農村的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手段,將本省的標準與國家社會標準接軌。

(二)加強農村飲用水制度建設

主要的農村飲用水制度包括: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制度、水質保護制度以及水量保障制度。針對現在的飲用水源“重城市、輕農村”這種現狀,應當轉變此觀念,甚至在進行水源規劃時,將視線轉移到農村的水源保護上來,并建立全套的農村水源監測制度和檢測制度。按照飲用水源優先保護原則,可以將水源保護與流域保護相結合,并建立集中供水設施,有利于水質監督保護,對農村的水質定期進行檢查,避免突發事件帶來的措手不及。水量的保障也是十分重要的,應完善水源涵養保護制度以及飲用水備用水源制度,防止出現水質問題時,農村缺水無水的情況。

(三)提升政府執政監管能力,優化監管模式

農村的分散式特點,農村飲用水的保障需要大量的資金和技術支持,因此在監管上就會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農村是一個熟人社會,實行的是村民自治制度該制度,建立的初衷是為了讓村民內部自主處理內部事務,充分發揮該制度的作用,有利于溝通村民利益需求與政府管理的渠道,并在村規民約當中,攝入一些關于飲用水安全的法律規定。在監管模式上,增加鼓勵機制,如此一來,可以降低環境執法成本,企業與居民也可以自覺維護環境,保護農村飲用水的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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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胡端陽.我國農村飲用水供給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2008

篇5

一、強化案件管理部門內部監督職能的重要意義

(一)強化內部監督能提升案件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管理"一詞包涵著監督的內容,強化監督是為了更好的管理。案管部門如果僅是進行程序性工作,不對業務部門辦案過程進行動態、及時、全面、有效的內部監督,就不能發揮案件集中管理的作用,必然背離設立案管部門的初衷。因此,強化案件集中管理的內部監督作用,是提升檢察機關案件管理的科學化水平、提高辦案質量和執法規范化的必然要求。

(二)強化內部監督能有效保障公正廉潔執法

目前,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保障司法公正、依法懲治腐敗、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期盼越來越大。檢察機關自身的公正廉潔執法便顯得尤為重要。但是仍有部分檢察機關執法辦案不公正不規范的問題發生,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對執法辦案活動全過程進行有效地監督管理。通過案件集中管理,強化內部監督是保證檢察機關公正廉潔執法的重要舉措。

二、通過案件集中管理進行內部監督具有的優勢

(一)案件集中管理在內部橫向監督方面的優勢

案件集中管理系統中橫向的線性結構打破了檢察工作各環節中各部門封閉的辦案、管理、監督模式,串聯了各訴訟環節,使得各訴訟環節的進程更加流暢、信息傳遞更加透明;在流暢、透明的信息傳遞和共享中,為內部監督提供了全程、同步的便利。

(二)案件集中管理在內部集中監督的優勢

涇陽縣人民檢察院在成立案件管理中心的同時,配備了案件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其工作人員由來自公訴部門、預防部門、辦公室等部門的人員和新進人員組成,同時配置了信息化操作設備包括計算機、視頻顯示器、攝像工具等,正是對于人力、物力、財力的集中,使得涇陽縣人民檢察院案管部門工作高效高質的完成。

三、案件集中管理中進行內部監督的方式

涇陽縣人民檢察院自實行案件集中管理以來,從根本上改變了辦案者與管理者、監督者混同的狀況,通過案件集中管理實現內部監督,起到了規范運作、強化監督、提高案件質量的實效。內部監督是案件集中管理的重要職能,涇陽檢察院通過制度構建明確規定了在案件集中管理中進行內部監督的內容和方式,依托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以多種方式實現了內部監督,形成了動態、實時、全程、全面的內部監督體系。

(一)通過統一對案件進行進出口管理從而實現動態、實時監督

對案件進出口進行統一審核。在案件集中管理模式下,案件集中管理部門負責統一案件的進出口。在統一進口方面,案件管理部門在受理案件后將案件及時分流給各辦案部門進行辦理。在統一出口上,案件管理部門統一接受偵查機關、審判機關送達的法律文書,對需送達偵查機關、審判機關、和其他檢察機關的案件材料 ,案件管理部門負責統一審核,對符合送達要求的統一送達。

(二)通過辦案流程監控實現對案件全程、全面監督

第一,對案件實行流程監督。針對個案在系統中流轉的不同情形,在以下各環節的辦案信息上予以動態監控:案件是否超期,文書審批是否規范,文書使用是否有不當或明顯錯漏,文書歸檔是否及時,案卡填寫是否規范完整,有無侵害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人的訴訟權利的情形,查封、扣押、凍結、保管、處理涉案財物是否符合有關法律和規定。

第二,將贓證款物納入監督范圍。統一管理涉案款物,即對偵查機關隨案移送和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扣押、凍結的涉案款項、物品進行管理。分散式案件管理模式下涉案款物的管理主體是財務部門,案件集中管理模式下,對于涉案物品,由案件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第三,對案件質量進行事后監督。案件質量綜合管理的開展可以采取聽取情況介紹、調查審查、座談、走訪等方式,對案件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發現程序存在問題的,應當向辦案部門提出糾正意見;發現案件實體出現錯誤的,提出糾正意見,報請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

(三)通過信息管理為其他內部監督的實現提供條件

第一,通過統一進行業務統計和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案件管理部門定期對各辦案部門的辦案數據進行綜合分析,通過研判各業務部門辦理的案件在訴訟過程中的數量、態勢和規律,形成報表或是數據分析圖,提出加強和改進的對策建議,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全面、準確的參考依據。

第二,通過統一接待辯護人、人為內部監督提供信息。統一辯護人、訴訟人接待,即對辯護人、訴訟人提出的案件查詢,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和對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投訴等事項由案件集中管理部門統一接待。

四、加強案件集中管理內部監督工作的建議

案件管理工作是一項嶄新的、創造性的工作,既要規范執法行為、提高案件質量和效率,又要防止濫用監督權影響正常辦案工作。在強化內部監督時,應注意處理好幾個關系。正確處理案管部門與業務部門的關系,既要大膽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保證辦案的規范與公正,又要防止濫用監督,干擾或影響辦案。正確處理程序監督與實體監督的關系,案管部門對案件的審查,更多的是一種程序上的形式審查,但這并不否認對個別案件進行實體的審查和監督。在審查中發揮內部監督作用,保障檢察權的正確運行,促進公正廉潔執法。

參考文獻:

[1]劉秩平:《關于案件管理部門機構定位的思考》,載于《法制與社會》2013年8月(上)

[2]張潔瑩:《當前案件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載于《法制與社會》2014年2月(下)

[3]史書義:《對基層檢察院設立案件管理中心的思考》,載于《中國檢察官》2010(10)

篇6

關鍵詞:村鎮銀行;流動性風險;應對之策

中圖分類號:F832.2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2.60 文章編號:1672-3309(2013)12-137-03

2012年3月8日,國務院批準設立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從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方案的內容來看,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是主要任務之一。村鎮銀行自2007年逐步成立,取得了不錯的發展業績。但由于一些相關條件的限制,我國村鎮銀行發展依然面臨很多問題,其效用并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特別是流動性風險規避方面的問題最為突出。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探索我國村鎮銀行面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問題及有效化解方法。

一、溫州村鎮銀行流動性風險現狀與特點

流動性風險是指村鎮銀行無力為負債的減少或資產的增加提供融資而造成損失或破產的風險。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廣泛存在著郵政儲蓄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它們存在時間比較長,且和儲戶建立了相對固定的關系。村鎮銀行在吸收存款方面與上述金融機構存在競爭關系,由于起步晚,村鎮銀行不具備競爭優勢,容易導致資金不充裕。農村地區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對貸款的需求也就非常大,但是村鎮銀行的可貸資金非常有限,這就導致了資金需求和供給的不對稱,存在資金缺口,容易產生流動性風險。此外,由于農業具有明顯的季節性,資金需求者對資金的需求可能會集中在同一個時間段,同時造成銀行資金供給減少和需求增加,使流動性風險加劇。

作為農村的新型金融機構,村鎮銀行除具備一般商業銀行的普遍風險特征外,還有一些自己的特點:第一,村鎮銀行資產規模較小,服務對象主要是中小企業和一般的農戶,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差;第二,村鎮銀行在我國仍處于發展初期,面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經驗不足、農戶的信息分辨能力差、政府支持少等問題使村鎮銀行流動性風險大面積同時爆發的危險性增高,尤其是農村中小企業在宏觀經濟狀況變差時,容易出現成片倒閉的現象;第三,村鎮銀行流動性風險監管難度大。由于村鎮銀行數量眾多,而且大部分地處網絡化建設緩慢的偏遠農村,因而對流動性風險的監管成本高且時效性差。

二、流動性風險的指標分析

(一)存貸款比率

存貸款比率即各項貸款總額對存款總額的比率。為保持銀行的流動性,我國央行規定,該比率不得超過75%。我們通過調研得知,樂清聯合村鎮銀行貸款規模為全國村鎮銀行最高,在2011年吸收存款20.7億,發出貸款27.39億;2012年存款總額22.6億,貸款總額33億,缺口高達10億,存貸款比率遠超100%,流動性非常低。這主要是村鎮銀行“獲取現金的能力不強”的短板所致。此外,結算渠道不暢、跨行跨區匯款匯費太貴也是使村鎮銀行失去部分存款的重要原因。

然而,只用存貸款比率來衡量銀行的流動性則顯得相對片面,因為存貸款中的各個項目對流動性的要求是不同的,并且除貸款外的其它資產同樣會對流動性造成影響。因此,我們應結合其他比率來全面考察銀行的流動性狀況。

(二)流動比率(資產流動性比率)

資產流動性比率指流動性資產與流動性負債的比值,是銀監會對商業銀行進行風險監管的首要指標。它反映了商業銀行資產流動性的強弱,對監督和評價商業銀行的資產流動狀況,考核銀行是否具備足量的資金儲備以防范市場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一般情況下,銀行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總是傾向于更多的貸款和投資,尤其是期限較長的資產。同時,負債的不穩定性又要求銀行有充足的流動資金來應對經營過程中的流動性需要。因此,銀行應該適當控制資產流動比例,一旦指標超過警戒線,銀行在社會公眾心目中的聲譽就會降低,人們對其失去了信心,就很容易導致銀行無力清償負債而陷入破產。

《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中要求,商業銀行資產流動性比例應當不低于25%。從調查的數據看,我們走訪的幾家溫州村鎮銀行均滿足要求的比率。

(三)資本杠桿率

杠桿率一般是指資產負債表中總資產與權益資本的比率。高杠桿率意味著在經濟繁榮階段,金融機構能夠獲得較高的權益收益率,但當市場發生逆轉時,將會面臨收益大幅下降的風險。商業銀行、投資銀行等金融機構一般都采取杠桿經營模式。

一方面,村鎮銀行流動資產變現能力較弱,只能靠主動負債來滿足流動性需求,從而造成存款剛性。另一方面,村鎮銀行負債過高,就會進一步降低資金使用的效率,增加機會成本,減少贏利能力,導致村鎮銀行資本金增長速度變慢。兩方面的共同作用下,村鎮銀行的資本杠桿比率進入惡性循環,并不斷增大,從而流動性風險不斷積聚。

根據銀監會杠桿率監管標準,即一級資本占調整后表內外資產余額的比例不低于4%,彌補資本充足率的不足,控制銀行金融機構及銀行體系的杠桿率積累。溫州村鎮銀行的比例大約維持在6%。

(四)不良貸款率

不良貸款率指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占總貸款余額的比重。不良貸款是指在評估銀行貸款質量過程中,將貸款按風險基礎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大類,其中后三類合稱不良貸款。不良貸款率高,說明金融機構收回貸款的風險大;不良貸款率低,說明金融機構收回貸款的風險小。

2012年,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較低,維持在0.97%的水平,遠低于全球1000家大銀行的平均不良貸款比例水平。而以溫州樂清聯合村鎮銀行為代表,同期的不良貸款率只有0.75%,低于商業銀行22.7%,這表明村鎮銀行資產的安全狀況良好。但是據了解,溫州市銀行業在2011年6月末的不良貸款率只有0.37%。橫向對比看來,當地村鎮銀行有必要加強對不良貸款率的控制,但由于相關部門要求適當提高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比率的容忍度,銀行接下來的不良貸款率可能仍有上升的可能性。

三、流動性風險成因分析

當前,我國村鎮銀行普遍存在的流動性風險問題主要有缺乏風險管理意識,資產結構單一,期限趨于長期化,風險管理內控機制不健全等。歸結起來,就是表面原因和深層原因兩個方面。

(一)流動性風險產生的表面原因

1、資金來源的不確定性以及不規律性。一般商業銀行獲得資金的途徑主要有以下兩種,吸收存款以及借款。吸收存款作為商業銀行獲取資金的主要途徑具有融資成本低、融資規模大的優點,商業銀行通過向儲戶支付利息,提供便捷的服務吸引客戶。但由于存款業務應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則,何時取、取多少都取決于儲戶的個人意愿,因而由存款構成的被動性負債的流動性很大程度取決于存款人自身的需要。商業銀行無法對此作出預測以及干預。基于存款所構成的負債的被動性,商業銀行無法準確定位銀行預期現金的流入以及流出,因而存款實質上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完全保證銀行貸款業務以及投資業務對資金的需求。作為補充,當發生大量不能預期的儲戶提款時,為維護商業銀行自身的聲譽,避免引發擠兌問題,商業銀行一般會采取向外借款這一舉措作為資金來源的補充。鑒于其融資成本比存款業務高,向外借款一般只作為商業銀行在緊要關頭的補充性舉措,而不能作為商業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

村鎮銀行作為特殊的商業銀行,從企業利益的角度分析,通過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作為其主要資金來源無疑是最優選擇。但眾所周知,吸儲難已成為村鎮銀行在日常經營管理面臨的一大難題。要想在與已經發展得相對成熟的一般商業銀行的競爭中脫穎而出,村鎮銀行就必須克服銀行結算不暢、社會認知度低等問題,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提升自身對儲戶的吸引力。針對村鎮銀行吸儲難這一現狀,中央為村鎮銀行制定了特殊的存貸比保護措施,在其成立后五年內存貸比容許超過75%,但在五年后,存貸比必須調整到75%以下。這也是基于村鎮銀行底子薄相較一般商業銀行抵抗流動性風險的能力差的特點,因而對于流動性風險的監控,應該成為村鎮銀行風險管理中的一個側重點。

2、資金運用的不確定性以及不規律性。商業銀行的運作通過不斷吸收存款和滿足客戶的提款要求,存取的結果是形成一個余額,此余額可供商業銀行用來投資放貸。但商業銀行無法控制存款人存入和提取的數量,因此不太可能推測及確定此余額的大小。另一方面,客戶的貸款需求也是多種多樣,難以預測的。客戶何時貸款,需要貸多少貸款,是否能按期歸,都是不確定的。如商業銀行不能籌措足夠的資金來滿足資信良好的客戶的貸款需求,就會失去獲得利潤的機會。

總而言之,商業銀行在滿足信譽好的客戶的融通資金要求以及滿足存款人的提款要求的同時,并無法確切地知道借款人會在什么時候借多少款,存款人會在什么時候提取多少現金。這種資金運用的不確定以及不規律性就導致了商業銀行經營過程中流動性危機的產生。

據了解,客戶逾期歸還貸款的現象在村鎮銀行貸款業務中相當常見,村鎮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也較一般商業銀行要高,在針對流動性風險進行系統化管理時應結合其在業務中遇到的實際情況和自身特點進行資金的分配和運用。

(二)流動性風險產生的深層原因

如果商業銀行將所有資金都運用在現金資產或易變現資產上,流動性風險的確是沒有發生的可能,但商業銀行作為企業應以利益最大化為經營目標,它決不可能為了回避流動性風險而放棄盈利,因而只能以承擔盡可能小的流動性風險為代價,最大限度地獲取利潤。也就是說,商業銀行盈利性與流動性的矛盾,才是形成流動性風險的深層原因。

追求盈利不僅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總目標,也是其加強鞏固自身實力和提高競爭力的基礎。然而,商業銀行是經營貨幣信用的特殊企業,依靠負債經營為主,自有資本只占很小的比重。因此,商業銀行必須首要關注安全問題,避免產生流動性風險,然后才是追求利潤。一般說來,隨著資產流動性的降低,其盈利能力呈現出上升的趨勢,流動性與盈利性間存在反向變動關系。商業銀行必須在盈利性和流動性之間權衡并作出選擇,這主要以階段性策略目標為依據,并應充分考慮到這種策略的后果。短期內追求較高的收益,收益的不確定性增加了,商業銀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將增大。商業銀行的任何決策都必須基于使銀行資產現值最大化準則。僅僅滿足于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視對流動性風險的防范與控制,就很有可能會引發擠兌風潮,以致最終停業倒閉;而局限于高流動性戰略,必將坐失良機,以致經營虧損和資不抵債。這兩種結果都是對商業銀行既有利益的極大損害。因此,商業銀行必須把盈利與風險的要素有機結合起來,根據不同時期經營環境變動的要求,有側重地進行決策。在經濟高漲時期,應側重考慮盈利性的要求,而在經濟衰退、經濟危機時期,則可將盈利性放在次要位置。通常,銀行還必須從自身業務的經營狀況出發,在流動性資產較多的基礎上,設法轉變原有的資產結構而側重于增加盈利。而在流動資產減少、長期投資與貸款較多、風險較大的情況下,則應該更多地考慮流動性。

總而言之,商業銀行在處理流動性和盈利性關系的問題上,應該通過對不同經營狀況下側重點的及時改變,來實現流動性與盈利性的動態協調。只有在有效協調流動性與盈利性的前提下,商業銀行的經營才能走向良性循環。

眾所周知,村鎮銀行這一新型金融機構是中央基于扶持三農以及中小企業發展,對民間資本進行有效引導這兩個落腳點設立的。這一初衷直接決定了村鎮銀行在經營時將帶有一定的政策扶助傾向。據相關資料顯示,樂清聯合村鎮銀行2012年盈利6000萬,位居全國村鎮銀行第一。但與它將近30億的資產相比,盈利性顯然與一般商業銀行差距甚遠。除了它所面臨的流動性風險危機較一般商業銀行更為嚴峻,使得其在管理時更傾向于流動性外,政策性因素亦是導致其對盈利性要求有所放松的原因之一,調研中政府財政補貼以及較高的備付金比率均可以體現這一點。因而在經營管理中涉及到流動性以及盈利性范疇時,必須具體條件具體分析。

四、流動性風險的應對之策

(一)拓寬資金來源渠道,擴大放貸規模

1、增加資金來源以擴大放貸規模從而實現更多的盈利。村鎮銀行可以通過當地電視廣告媒體或廣播電臺進行專題采訪報道,擴大宣傳力度,樹立良好聲譽和形象,讓更多的客戶消除顧慮,放心地存貸款。

2、深入鄉鎮地區,加深對村民金融知識的普及,積極進行宣傳教育,強化他們的法律意識和信用觀念,保證還款的主動性,并充分利用其獨立法人機構的優勢,縮減放款環節,力求以最快的速度滿足客戶的需求。

3、大力開展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和再貼現業務。只要提供真實合法的銀行承兌匯票,村鎮銀行都要積極地給予貼現。若貼現資金不足,人民銀行要適當給予再貼現支持。

(二)降低不良貸款率,縮小存貸款差距

1、銀行應與借款人、債權人等保持穩定良好的關系。因為村鎮銀行不良貸款余額比例較一般的商業銀行高,嚴重影響銀行業健康持續發展和金融體系的穩定。

2、采取措施建立切實有效的約束機制,制定合理的考核制度及獎懲條例,成立獨立的內審機構。鼓勵金融創新,降低不良貸款率,從而提高銀行資產的管理水平。

(三)完善保險體系,建立損失補償機制

1、建立專門針對村鎮銀行的存款保險制度,防范其因經營管理不善對存款人造成的損失,并制定相應補償制度。

2、建立包括商業性農業保險、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多層次的農業保險體系。充分發揮政策性和商業性保險的整體效能,加快建立運營高效的農業政策性保險體系的進程,為村鎮銀行經營“三農”業務提供有力保障。

3、深入農村地區,通過大力宣傳,向村民普及農業保險的常識,提高他們的保險意識和參加保險的積極性。

4、制定農業保險的專門法律法規。對農業保險的性質、經營方式、各級政府的職責、再保險機制、農民參與方式、監管機制等內容進行明確和規范。

5、加強對政策性農業和商業性保險公司在經營農業政策性保險業務方面的監管,確保優惠政策用到合適的地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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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程偉偉.我國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現狀與建議[J].現代商業,2011,(29).

篇7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剛剛頒發,在社會上引起了一定的反響。對人們對該法律的認可度進行了調查,得出了該法律在制定方面和實行方面仍然有一定不足的結論。

關鍵詞:

新拆遷法;城市建設;行政強拆

中圖分類號:

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19-0155-02

1 前言

2010年1月29日,國務院出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并正式開始征求民意。2010年12月15日,國務院又公布了第二次征求意見稿。這部法律草案的出臺是有它的社會背景的。2009年的成都村民因不滿拆遷而自焚,武漢違建戶撞傷十一名城管,北大教授的懇切使得這部法律必須出臺,來解決中國現在日益嚴重的拆遷與反拆遷的問題。

至2011年1月21日,《新拆遷法》在經過為期一年的民意征求后,終于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實行。透過新法,我們可以看到政府考慮問題已經日益全面。政府充分考慮了被征收人,建設單位,甚至是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在整個過程中所應承擔的責任,其考慮問題的全面性讓我們看到了我們執政黨的進步。另外,“先補償,后搬遷”的搬遷辦法以及禁止城市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充分考慮了老百姓的利益。

但是,新法仍然有它的紕漏。它的社會知名度仍然不高,很多人甚至不知道這部法律的頒布和原來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筆者認為,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這部法律并未深入地解決老百姓最關心,最關注的問題。

第二,這部法律在實行過程中有縮水現象。

第三,這部法律仍然有很多不足之處,很多老百姓亟待解決的問題并沒有得到妥善的解決。

第四,老百姓的維權意識比較差。

2 人們對具體賠償方法的評價

《新拆遷法》中出現了很多新的、比較全面的賠償方法。主要內容如下,補償被征收房屋的價格,搬遷與臨時安置補償,停產停業補償與補助。要了解這部法律的社會反響,我們認為重點就在人們對這些新的賠償方法的評價上。于是我們在問卷中簡要提出了賠償方法,并設計選項來調查人們對這些方法的看法。絕大多數人認為這些措施上有不足,還欠考慮,這說明必定還有一些政府和建設單位以及專家學者沒有看到的問題。在整個的搬遷過程中,很多費用是沒有考慮到的,例如現在房地產領域發展過熱,導致所得的賠償金根本買不到可以跟原來同日而語的房子,重新裝修房子的費用等等。并且這都是賠償金能夠全數拿回的前提下,如果督辦不力,或者衡量機制不健全,賠償金根本得不到。

另外,其實在搬遷的過程中,居民們受到的最大傷害是他們的情感。由于換到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他們很可能產生抵觸情緒。這才是對他們生活造成的最大阻礙。我們的政府應該想出相關政策來解決這個問題。筆者認為,主要措施有三:

第一,組織好居委會的慰問工作。這能使得搬遷戶感覺到自己被尊重,就會減小他們來到陌生環境所產生的自卑感。多慰問,多了解他們生活中用到的問題,能及時解決的盡量盡快解決。

第二,安排好搬遷戶的安置地。盡量把原來住在一起的搬遷戶安排的近一點,讓他們仍然居住在一個相對熟悉的地方。同時,熟悉的街坊鄰居能夠讓他們減少一點孤獨感,找回原來的感覺。

第三,多組織工會的活動。豐富搬遷戶的生活,讓他們能夠體會到快樂,感到充實,自然也就不會去懷念原來的地方,徒增煩惱。

3 《新拆遷法》的幾大看點探討

新的法律經過幾年的征求民意,出現了很多值得我們關注的出彩點。在這里我們重點分析一下這些亮點,并就其仍然存在的問題進行以下探討。

第一,除貨幣補償外,拆遷戶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根據《新拆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拆遷戶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來實行補償。并且與被征收人一起計算和結算被征收房屋和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按理說,這不是為一種很便捷,對被征收人影響最小的補償方法。被征收人不用再去尋找新的安置地,不用去考慮房地產評估機構估價的偏差。相對來說,損失也可以降到最低。

第二,行政強拆正式成為歷史。

根據《新拆遷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禁止暴力拆遷,禁止中斷供水、供電、供暖、供氣和道路通行來強迫被征收人搬遷。一旦造成損失,相關責任單位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這是深得人心的一項條款。也是非常人性化的一項條款。

可是雖然這項條款標志著行政強拆正式成為歷史,它卻很難再實行中發揮較大的作用。因為中國公民的法律意識仍顯單薄,很多中國公民不懂法,不用法。當征收單位對他們實行斷水、電、氣、暖、道路交通時,他們要么忍氣吞聲,要么利用武力解決。并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房屋征收單位正是抓住這一點,肆意損害被征收居民的權利。

要真正地讓這一條款發揮作用,我們還是要增強中國老百姓的法律意識,讓他們了解法律,了解他們可以利用法律合理合適地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應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公仆意識,加強黨的思想教育和執政能力建設,讓他們真正地為居民著想,而不是把被征收人看作他們的對立階級,用心地勸說群眾,解決群眾的問題。

4 建設單位在搬遷過程中消失的社會反應

政府單位成為搬遷的主體,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原來在搬遷中,多是建設單位與居民產生較大的沖突。那么這樣的規定,居民持什么樣的看法?另外,新的法律中還規定,承擔房屋征收房屋征收和補償的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照例說,負責單位確實付出了一定的努力,禁止他們獲取利益是否得當。居民有何看法。我們在問卷中設計了此類問題,也得出了相應調查結果。

調研顯示,大多數居民認為這兩項措施都有必要,他們認為建設單位不應該參與建設過程,并且認為負責單位不應以營利為目的,這樣有助于保障拆遷戶的利益。當然也有居民認為,任何單位都免不了從拆遷中賺取利益,他們認為讓負責單位從中漁利是不可避免也是理所當然的。

從數據中可以看出,人們在建設單位退出搬遷過程這個問題上是沒有多大異議的,建設單位的很多利益放在拆遷問題上是與被征收人相沖突甚至對立的,在原來的拆遷重建的歷史上,被征收人經常與建設單位產生沖突,甚至還有發生暴力傷害的事故。我們看到了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拆遷所獲得的人們的贊成。

那么在營利問題上,群眾大多數認為不應該讓負責單位從中營利。這當然是有道理的,一旦允許營利,就會存在很多問題,官員腐敗的問題在中國還沒有根治,這又是一個腐敗滋生的搖籃。另外,營利的目的性會掩蓋負責單位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很多工作人員會被誘惑所迷惑,以為的追求金錢,為群眾服務的質量就會降低。

而少數居民認為沒有必要禁止負責單位漁利,大部分原因是因為他們認為單位從拆遷中營利是避免不了的,但是,沒有禁止,那么問題就更不可能解決。雖然在法律上禁止負責單位從拆遷中營利并不可能根治這類問題,但是隨著法律的健全和懲罰制度的完善一定能解決這一問題,保證負責單位對人民負責。

5 人們對于地域區別下的法律實施的看法

中國地域廣大,中西部地區不管是在居民文化素質上還是在經濟水平上都存在較大的差異,那么法律在落實過程中會否有補償差別,政府是否應該給予不同的、更合理的對待了我們在問卷中涉及了這一問題。

調研顯示大多數群眾認為有必要考慮地域差別。因為中國中西部的經濟水平差異很大,地方政府能否滿足居民的房屋產權調換的要求,政府是否有能力償還居民的高檔住房。

這都對法律的實施有決定性的作用。我們不能保證所有的地方政府都有這樣的能力。因此我們認為政府應針對此類情況給予更加合理的對待。

6 人們眼里的新法律中的疏漏

人們都看到了法律中的不足之處。其中比較嚴重的是落實問題。群眾們擔心新法在實施過程中是否順利。這就是政府的行動力問題和大眾媒體的監督問題。

第一,沒有出臺明確的法律限制強拆行為。也就是說并沒有一個很明確的標準來界定什么行為構成強拆。這樣沒有一個成文的規定,很多單位可以從中鉆空子。

第二,沒有引進媒體監督。往常的法律并沒有引進媒體監督,但是由于新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法律是否也應與時俱進呢?現在網絡的發達使得很多原來并不可能的事情成為事實。所以我們就要重視媒體對法律實施過程中的監督作用。把媒體監督引進法律不失為一個不錯的選擇。

第三,換句話說,懲罰措施并未量化,并未成文。這種懲罰制度在真正實施起來很可能成為一紙空文。這也是中國法律中存在的最普遍的一個問題。而這種不明確的懲罰制度恰恰是官官相護,腐敗滋生的搖籃。那些違法的負責單位逃了第一次,就敢違第二次。這樣下來,法律就會演化成一種擺設,沒有任何效力。

最后,在法律的實施方面,百姓提出了更多的質疑,我想這就是歸咎于執法部門在以前的工作過程中沒有依法辦事,沒有在群眾面前樹立一個好的形象。因此,相關負責部門就應該嚴格執法,為百姓做事。

7 前景預測及建議

實施《新拆遷法》是國家希望通過政府適度的干預來規范社會上一些不公正的拆遷現象,讓政府拆遷更加的規范有效與透明的一種有效手段。從走訪和調查情況看,《新拆遷法》實施至今,雖然得到了大多數群眾的支持、擁護。但是人們對于《新拆遷法》實施的期望,無論是在思想上、行動上還存在著許多差距和不容忽視問題,因此,提出如下意見和建議:

7.1 加強《新拆遷法》宣傳,讓更多的人了解

首先,讓人們了解《新拆遷法》的真正目的是為了讓人們依法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其次,要轉變人們的思想觀念,讓更多的人用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不是用一些違法的手段去維護自身權益。真正實現法治。

第三,讓政府各職能部門嚴格按照《新拆遷法》的要求合法行使權力,杜絕以不正當的手段去危害民眾利益,不合法拆遷,真正做到為人民服務。

7.2 加強教育引導,增加人們的法律知識

《新拆遷法》主要是為保障人民的合法利益,只有人們都能知法懂法,才能夠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只有人們的法律意識增強,法律知識增多,才能夠利用法律去維護自身權益,才能夠真正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才能夠使《新拆遷法》真的為民所用。

7.3 加強監督檢查,推進《新拆遷法》執行到位

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是市場監管的主體,要在做好日常監管的同時,積極會同各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針對《新拆遷法》執行相對薄弱情況,落實工作措施,明確檢點,加大檢查頻率,盡快規范政府的拆遷工作,對違法拆遷,要敢于動真格,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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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盡管如此,類似的事件依然在繼續上演。占據國內近60%市場份額的O2O餐飲巨頭餓了么,在上海消保委日前公布的調查結果中顯示,證照符合率竟為零。這些被曝光的餐館只是冰山一角,究竟這些網絡外賣平臺為何在迅速擴張的同時忽略掉其最基本的責任――讓用戶放心用餐――成為新的焦點。同時,對網絡外賣平臺的執法缺位也給相關部門的監管帶來了新的挑戰。隨著今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實施,“安心吃外賣”的簡單愿望能否實現?

無證外賣難安心

《經濟》記者來到北京市學院路附近,用餓了么進行搜索,發現商家有上百家之多。這里高校云集,不少附近的學生早已習慣網絡外賣點餐。一位鄭姓同學告訴記者,由于平時夜里學校食堂早已關閉,晚上他們都習慣通過網絡第三方平臺叫外賣。

而在中午和下午的用餐高峰時期,學院路周邊各類餐館的外賣訂單就會爆滿。即使在寒冷的冬天,學校門口和宿舍樓下也穿梭著各類送餐人員。一位米粉餐館的前臺人員告訴記者,平均一天會有近百單的運送量,有時還會更多。實際上,這些入駐外賣平臺的商家也需要相應的運送服務,但是本身存在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卻沒能得到應有的解決。

記者走訪了附近20家外賣平臺上的餐廳,結果發現有一半平臺上顯示的外賣餐廳并未在店內明顯位置張掛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剩下的一部分出現證件不齊全或者遮掩現象。一家米粉店內只有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但旁邊的餐飲服務許可證處卻是空白。

此外,記者發現兩家緊鄰路邊的只配送外賣的小店,由于天氣寒冷,送餐人員只能進入小店內部等候,門內外擠滿了送餐人員,箱子和各種雜物堆放在本就不大的廚房內,后廚人員對這樣的臟亂環境早就習以為常。而在該商家餓了么訂餐平臺也收到了大量消費者的差評,包括米飯和肉類不新鮮、吃出蟲子等投訴。

這里的一家餓了么品牌店鋪吉祥餛飩的店面不大,可以說就是以外賣生意為主,該店老板也承認,真正的“流水”來自每天不斷的網絡訂單,“很多時候根本忙不過來”。記者發現該店的后廚衛生情況尚可,但完全開放式的后廚直接面對大門,顯得過于簡陋。同時明顯位置沒有掛放員工健康證以及經營許可證等證件。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餓了么客戶端搜索該地區位于金馬大廈的肯德基店鋪時,該商家信息欄顯示的地址卻是上海市徐匯區彩虹橋路的地址,這類重要的信息都不能保證準確,其他各類食品質量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同樣值得懷疑。

忽視規則“瘋狂”擴張

餓了么在2014年的交易總訂單量達到1.1億單,日訂均值超過100萬單,峰值達200萬單之多。這樣驚人的數字背后是其資產與規模的瘋狂擴張。

餓了么聯合創始人康嘉曾表示,截至今年1月,餓了么的員工總人數已經從2014年4月的200多人擴張到現在的將近4000人以及超過20萬人的兼職配送團隊,其員工規模在不到一年時間內翻了近20倍。

從資本和業績增長來看,餓了么F輪融資只與E輪融資相隔7個月,其日訂單從約30萬單直接增長到今年7月的約200萬單,獲得了近570%的增長。餓了么CEO張旭豪也曾高調宣布進軍白領外賣市場。

在這光鮮的背后卻是各種被曝光的后廚臟亂、無證經營和虛假信息等諸多問題。對此,餓了么曾表示,市場工作人員不夠專業是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他們目前已經進行整改,正在醞釀相應的舉措。而餓了么公關代表王先生也曾表示,餓了么也在想一些辦法,例如將食品安全標準納入到線下市場人員的績效考核當中。

激烈的線下競爭導致各大網絡外賣平臺多選擇“掃街”開拓商戶,將瘋狂的市場擴張當成戰爭來面對。去年就曾曝出美團外賣與餓了么線下人員通過械斗等行為來占據有限的市場。而商家也會因為加盟的利益導向忽略了餐飲業基本的規則和要求。

實名制是解決之道

《食品安全法》中明確規定了第三方網絡外賣平臺應該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其中第六十二條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而在10月上海市消保委公布數據后,依然遲遲不見各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舉措。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學副教授、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吳景明在接受《經濟》記者采訪時表示,相應的法律法規已日臻成熟,目前的問題在于執法環節。他告訴記者,不僅新《食品安全法》可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監督第三方平臺,原來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也明確規定了相關的權益。“但是新《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更加嚴格。具體來說新《食品安全法》規定了10倍的處罰金額,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僅為3倍”。

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專職研究人員劉金瑞博士也深表贊同,他向記者詳細解讀了目前正式實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明確地規定了第三方外賣平臺應該履行的義務和責任。而第一百三十一條也說明了違反規定后第三方平臺將受到的處罰和需要承擔的連帶責任”。

那么,監管機構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當記者就此類問題要求采訪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宣傳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不便發表意見,恐怕引起爭議。

日前,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絡訂餐消費警示時指出,目前網絡訂餐市場食品安全管理還不規范,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食品安全存在一定風險,消費者首先要選擇合法正規的供餐單位。

顯然,讓處在弱勢地位的消費者完全承擔“辨別真假”的責任并不恰當。在完善法規的情況下,監管部門如何落實執法成為一大問題。對此吳景明認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理應制定部門規章辦法,在現行《食品安全法》沒有具體規定的情況下,應該根據現行法規和條例制定相關的辦法來處理,制定針對第三方網絡外賣平臺和網上食品經營的辦法。

篇9

關鍵詞 未成年人 刑事案件 附條件不

中圖分類號:D925 文獻標識碼:A

刑訴法修改之前,對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理方式來看,單純采取訴或不訴的處理方式,并不能有效遏制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二次犯罪率仍居高不下。而附條件不可給予他們一定機會反省過去,認識到自己行為對社會的危害性,有效的阻止和預防繼續犯罪。同時未成年人附條件不制度還有利于發揮訴訟經濟效益價值,改善司法資源的配置。

一、我國關于未成年人附條件不制度的概念

新刑訴法以立法的形式將未成年人附條件不制度確立下來。所謂未成年人附條件不制度,是指對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人身權利、民利、侵犯財產、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罰,符合條件,但有悔罪表現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決定的一種制度。

二、設立未成年人附條件制度的理論基礎

(一)附條件不制度充分體現了國家親權的理念。

該理念的核心含義在于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不能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時,國家有義務、有責任代位保護未成年人,其精髓在于其以“保護”優于“刑罰”的立場來處理問題少年的犯罪與偏差問題。附條件不為部分罪行較輕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司法救助途徑,檢察機關通過裁量權的應用,在審判階段即對其作出附條件不的處理,這樣就能夠更好地“保護”而不是用“刑罰”來處理未成年犯罪問題。

(二)附條件不制度體現了“恢復性司法”的核心精神。

恢復性司法強調修復因偏差與犯罪所造成的損害,犯罪人因其不法行為應承擔相應責任,通過賠償等實際手段來實現平衡社區、被害人與犯罪人之間的和諧關系。犯罪的發生必然對社會或者他人的利益造成損害,但無論如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處罰,也不能修復已經破損的社會關系。為了預防犯罪的再次侵害,在充分保障被害人利益的前提下,對于未成年人處以附條件不,能夠更好的體現刑罰的最終目的,更好的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三)附條件不制度也體現了未成年人分流的理念。

未成年人分流是指伴隨未成年人從法院移轉至替代措施而產生的、由正是司法程序到非司法程序轉化的各種社區處分計劃或措施的總稱。我國現行法律,實體上,對未成年人犯罪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遵循“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實現未成年人預防控制犯罪與教育感化的雙重價值。未成年人附條件不制度能夠實現“以教代罰”的少年刑法功能,減少司法系統對問題少年標簽化以及在未成年人矯正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該制度在實踐操作中存在的問題及相關的建議

附條件不制度從根本上對犯罪嫌疑人的處罰進行了評價,著重于對被害人、社會所受傷害的補償以及對犯罪行為人的改造,體現了我國刑法“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刑事處罰原則。但是該制度在實踐操作中也存在諸多問題。

(一)適用案件范圍過窄。

附條件不制度的適用范圍主要限定為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規定的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法的案件。適用對象限定為未成年人。對于這些案件,在具備符合條件,但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現,人民檢察院就可以作出附條件不的決定。由于我國法定最高刑為一年有期徒刑的案件涉及罪名極少,即使加上法定減輕處罰的量刑情節,實踐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數量依然很少。同時我國新刑訴法在案件適用罪名上采取斷章而取的方式,將其他章節的罪名排除在外,這就大大縮小了未成年附條件不制度的適用范圍。筆者認為應該適當擴大適用對象,把老年人犯罪、盲聾啞人、嚴重疾病患者以及正在懷孕或者哺乳的婦女等特殊群體所涉嫌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微案件納入到附條件不的范疇中來。其理由主要是:從國外的立法看,附條件不的案件適用范圍是不斷擴大的。在美國,附條件不最早適用于未成年人,以后逐漸擴大到其他特殊人群。在德國司法實踐中,尤其是在針對經濟、稅收犯罪和青少年犯罪的刑事訴訟中,附條件不的情形已經超出了“輕罪”的條件限制,而擴大到中等嚴重程度的犯罪案件。在日本,其范圍是一切刑事案件。筆者認為,借鑒國外的立法經驗,又基于我國的國情,應當首先確定較小的案件適用范圍,待取得豐富經驗后,再擴大到較廣的范圍。從目前我國試點情況看,附條件不制度經過多年的試點工作,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也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在此基礎上,我國的附條件不制度就應當適當擴大其適用范圍。

(二)程序模糊、不合理。

1、決定機關單一、不合理。刑訴法規定:“檢察院在作出附條件不的決定之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筆者認為該條規定看似很能保護被害人的權益,但是實際上公安機關與被害人的意見對檢察院的決定是起不到任何決定性的作用。也就是說,檢察院只是形式上的“聽取”意見而已,最后的決定權還是在于檢察院的。這就賦予了檢察院很大的裁量權,易導致權力濫用問題的滋生。

2、具體的承辦部門及人員不明確。筆者在把未成年人附條件不制度認真分析的基礎上,似乎還是沒有找到該制度規定的具體承辦部門及人員。我國尚未對未成年人檢察機構是否設立以及應如何設立有明確的規定。美國在未成年人檢察這方面值得我們借鑒和學習,美國除了專設的少年檢控處外,不少地區檢察院內設的反家庭暴力處也實際承擔著部分未成年人檢察的工作。在此我們應該借鑒美國,各級檢察院應在審查部門內設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查組,配備政治業務素質好的,熟悉未成年人特點,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檢察人員來承辦。

3、執行程序不明。現行法只是規定作出與否決定的主體是檢察院而沒有明確具體的執行流程。筆者認為,對于未成年案件應先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查組的檢察官來承辦,承辦人對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提出審查意見,報部門負責人、由檢察長審核,審核后交由檢委會討論,最后再作出對案件是否的決定。

(三)考察機制不合理。

1、檢察院是唯一的考察機關。新刑訴法規定:“在附條件不的考驗期內,由人民檢察院對被附條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監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強管教,配合人民檢察院做好監督考察工作”。 由此可以看出,人民檢察院是被附條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考察主體,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監護人是考察的輔助主體。美國恢復性司法權威澤爾強調,犯罪發生損害的首要責任在與犯罪人,但社區與社會亦不能置身其外,仍擔當部分責任。

筆者認為,在此應當引入社區矯正制度,讓社會力量進入司法程序,對未成年犯罪人進行考察幫教。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規定,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海淀公安分局、共青團海淀區委員會、海淀區婦女聯合會共同設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幫教委員會, 負責落實具體的幫教工作。團委負責選任青年志愿者或者社區工作者對被附條件不人進行一對一的輔導工作。青年志愿者或社區工作者負責聯系并督促被附條件不人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社區公益勞動。婦聯負責每月組織對被附條件不人的家長進行單獨訪談。被附條件不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負責每月通過走訪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與被附條件不人談心等多種途經,了解、核實被附條件不人在考驗期間的表現。各方在考察期滿后均向檢察機關遞交考察報告,由檢察機關形成綜合考察報告,提交幫教委員會通過,并作為最終處理的依據。這樣就形成了檢察機關主導、多單位多方位配合的監督和考察機制。

2、考察期限的設置不具靈活性。合理的考察期限,可以給犯罪嫌疑人施加壓力,督促其改過自新。新刑訴法規定,未成年人附條件不的期限是6個月至1年。筆者認為考察期限要與法院量刑基本相當,然而該規定卻采用了“一刀切”的形式,無論犯罪情節與社會危害性的大小都把考驗期限統統規定為6個月至1年,忽略了個體的特殊性,顯然是不合理的。例如,某嫌疑人可能被判處拘役2個月至4個月,現檢察機關決定附條件不考察7個月,考察期間需遵守規章、履行義務,并承擔的風險。所以一部分嫌疑人及監護人會覺得這樣效率低下,還不如直接到法院接受判決直截了當呢。因此,應當根據犯罪個體的特殊性,適用與法院量刑基本相當的考察期限。

四、結語

新刑訴法將附條件不制度作為辦理未成年刑事案件的特殊訴訟程序作了專門規定,這是本次刑訴法修改的一大突破,是對現有社會管理方式的一種創新,對于遏制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具有至關重要社會的意義。以使該制度更好地為維護未成年人的權益,促進社會穩定,構建和諧世界。

(作者:廣西大學2012級刑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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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因此,合理開發利用高校體育場館設施有利于緩解社會鍛煉人群對鍛煉場地需求的壓力;有利于推進我國體育事業的發展進程;有利于全民健身計劃的實施;有利于高校資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推進學校體育的開展等等。為此,合理開發、建設、利用和管理高校體育場館設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2、研究內容

本論文研究對象是以高校體育場館資源利用和管理情況為研究對象。調查對象以河南大學、河南財經政法大學、鄭州大學體育場館的場地器對象,對場館的利用率為研究內容,調查河南省高校體育場館資源利用的實際情況。

3、研究方法

3.1、文獻資料法

通過中國知網和校圖書館查閱有關體育場館資源利用和管理方面的文獻資料,并通過網絡查閱了《全面健身計劃實施綱要》,對其進行閱讀,并翻閱了有關科研方面的書籍,以便于本課題研究方法的實施等等。為本課題的研究打下堅實的理論基礎。

3.2、調查法

本人親自走訪調查或以同學和電話拜訪的形式,對有些高校的體育場館和高校體育場館的經營公司進行了訪談和調查,對有關體育場館資源的利用和管理方面的問題進行調查,對一些實際的訪談,并作了訪談筆記,以便于文章的寫作。

4、結果與分析

高校體育場館的現狀分析,通過對三所高校的體育場館進行分析,發展三所高校體育場館設施較多而且齊全,但是大部分處于閑置狀態,同時高校體育場館的使用有場館功能單一,難以滿足高校體育的新需求。部分新場館投資大、利用率低不能有效的為師生所使用,同時管理難度較大。針對目前的市場需求、高校自身優勢提高體育場地利用率等目的決定了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必然性。同時嘗試開設體育場館有償使用,有償使用有利于場地設施的發展和建設,提高場地的使用率,有利于激發教師的積極性。

5、結論和建議

5.1、結論

高校體育場館設施參差不齊,有的高校體育設施由于占地面積的影響,設施較少,設施利用率較高。有些高校體育場館設施多而齊全,但大部分處于閑置狀態;高校體育場館絕大多數都是為了滿足學生教學、訓練和競賽的需求。高校體育場館管理人員少,主管人員掌握一定的專業知識,但下屬人員多半為臨時工,主要從事打掃場地衛生等粗淺工作,沒有掌握專業知識真正的為體育設施服務,從而場地設施缺乏管理,導致場地陳舊、日漸廢棄。高校體育師資沒有得到充分開發和利用。高校體育場館缺乏資金支持,維護、維修和設備的置換困難。

5.2、建議

針對以上高校體育場館目前所面臨的問題及影響對外開放的因素,我們提出以下場館對外開放的發展對策。

(1)有效的協調各方組織、加大開放力度、提高場館使用效率

由于學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是一個運行機制復雜的管理過程,涉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社會組織、學校、校外人員、校內師生等多方利益主體。協調和分配相關利益主體的不同職責,將是學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的組織過程中必須面臨的管理挑戰。具體而言,首先是相關政府部門監管責任問題。教育行政部門作為學校的上級主管機構,著重強調學校體育教學任務的實現和校園人身財產安全的維護。學校對外開放體育場館旨在配合體育行政部門發展群眾體育、促進全民健身活動,然而在現行問責制度下,教育行政部門顯然不愿承擔由于對外開放可能帶來的校園安全責任。與此同時,體育行政部門也深知校園安全責任重大,不敢硬性要求學校全面對外開放體育場館;一旦出現校園安全責任事故,體育行政部門也會以職責范圍外回避事故責任。由此可以看到由于各個利益主體無法達成良好的協議因此場館即使遵循了《全民健身計劃綱要》但是在對外開放的過程中開放力度仍然不大,無法滿足大眾的需求。而由于時間的限制及其學生上課的用度即使在向對外開放的過程中也無法極其有效的利用。

(2)加大對無形資產的開發

各大高校應該充分利用自己學校的無形資產來進行市場運作,是體育場館的資源得到最大的開發。首先,就應該利用自己學校的高水平運動隊所取得的成績,來為自己的體育場地進行宣傳使得更多的人來這里進行鍛煉,這樣一來不僅讓學校的體育場地得到了充分的利用,而且也使得網球專業的同學得到了更好的鍛煉。其次是利用學校現有的一些體育場地進行一些運動項目的比賽,參與群體既要包括學校的隊伍也要面向社會進行招收。使得更多的人群對學校的場地進行理解,這樣就會使得學校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到了進一步的提升。

(3)加大對人力資本的投入

高校體育場館經營管理人才之所以素質偏低、數量匱乏,主要原因是投入不足和培養機制尚未形成。要改變這一現狀,可以采取如下措施:高度重視人才培養,把人才培養與開發使用納入場館發展規劃,建立人才培養基金,確保對人力資本的投入;同高校、企業等聯合培養,拓展人才培養渠道;通過內掘外引方式,開發和引進經營人才;通過以上措施,形成高校體育場館經營管理人才培養機制,營造人才培養市場。

(4)安全問題的對策

高效體育場館在對外開放過程中的安全問題,包括校園安全、活動人員的安全以及活動秩序的安全。這是大多數學校管理者最擔憂的問題,也是影響學校支持開放工作的主要原因。例如:武漢市的做法是每所開放學校都制定了《工作方案》、《市民進校健身管理辦法》、《安全預案》等管理文件,并安排1名校級干部分管此項工作。所有開放學校統一懸掛由市教育局、體育局訂制的開放學校匾牌,公示開放時間、內容和公安干警的姓名和聯系方式。市民憑健身卡或其他有效證件進校健身,同時加強對健身群眾的文明進校教育。武漢市公安局配備專門人員,配合開放學校和社區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上海市制定的《關于本市體育、文化、教育設施資源向社區開放指導意見》要求“要做好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和安全告示,要指導活動者自覺遵守活動項目規則,明確損壞賠償等規定;嚴禁傳染病患者和無行為責任能力者進入,因此本人建議,有當地政府做主導進行購買保險的方式來確保他們個人的安全同時通過購買保險解決了學校場地開放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免去了當地政府和校方的后顧之憂。

(5)確定合理的收費標準,制定完善的對外開放制度

社會人群的具有不同程度的體育需要,合理的收費標準。可以最大的化的滿足不同人群的要求,進而是場館的利用效率最大,達到最大的收益。管理制度是各個成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在高校體育場館經營管理活動中,管理者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不斷完善出入人員記錄、設施的檢查、安全保衛制度、時間管理制度、學生和校外人員有效協調利用制度、收費完善制度、等等,明確部門職責和崗位責任,制定工作標準和辦事程序,規范職工行為;要強化內部管理,創新管理方法,優化組織結構和推動組織革新,要加強職工思想教育,增強職工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以增加顧客滿意度和忠誠度,促進場館經營開發。

6、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