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殘聯專委半年總結范文
時間:2024-02-18 17: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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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工作回顧
(一)基層殘疾人組織網絡健全完善
按照“城市抓社區,農村抓鄉鎮”的要求,切實加強殘疾人組織建設,努力形成機構健全規范,隊伍穩定實干,服務功能完善的殘疾人組織網絡,不斷增強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和水平。為提高鎮殘聯工作者的業務素質,月舉辦了鄉鎮殘聯理事長理論業務知識培訓班,重點對殘疾人工作者素質要求、“十一五”殘疾人工作內容、基層殘疾人組織規范化建設進行培訓。上半年我們確定了7個村開展了村級殘疾人組織建設和康復社區建設工作,殘疾人專職委員配備到位并切實發揮作用,完善了相關工作和職責,各村建立殘疾人工作聯絡站,實現了殘疾人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網絡健全的工作管理體系,為推動基層殘疾人事業跨越式發展提供了組織保障。上半年在鞏固、完善、提高社區殘疾人工作水平的基礎上,新建達標社區10個。社區工作者不斷完善工作手段,將落實殘疾人生活保障,有效開展社區康復服務、促進社區殘疾人就業、廣泛開展助殘活動和維護社區殘疾人合法權益作為社區殘協和殘疾人專職委員的工作重點,進一步提升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二)開展第十九次“全國助殘日”活動
月日是第十九個法定助殘日,我縣開展了形式多樣內容具體的助殘活動:日組織了大規模的街頭助殘活動,全縣各醫療單位開展了義診和捐贈藥品活動,義診人數達300人次,免費發放藥品價值4000余元;司法局、148法援中心為殘疾人提供了法律咨詢服務;教育局、殘聯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殘疾人就業條例》等傳單3000余份,老年秧歌隊沿街進行了宣傳活動;日下午,縣四大班子及教育局、衛生局、殘聯等領導看望慰問了二完小殘疾兒童培智班和隆興昌鎮敬老院,并為二小弱智班的孩子贈送了校服、學習用具和體育用品,為敬老院的肢體殘疾老人贈送了輪椅和拐杖;助殘活動期間有108個縣直單位對118戶殘疾人困難家庭進行走訪慰問,并送去價值24000多元的生活用品,解決了這些困難戶的燃眉之急;縣直中小學就近、就便到殘疾人家庭開展助殘活動,校園健、殘學生開展了“手拉手、結隊子、獻愛心”活動,通過一周的助殘活動,收到了預期的效果,增進了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相互了解,對提高社會助殘意識,樹立現代文明社會的殘疾人觀起到了良好的推動作用。
(三)其它各項業務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年初工作計劃和市殘聯下達的任務,我會認真開展好各項業務工作。
1、康復:完成白內障登記85名本文來自轉載請保留此標記。,其中40名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了完全免費的復明手術,直接支付醫療費4萬余元;為全縣15名貧困精神病患者,每人補助藥費500元,共計7500元;為一名重度聾兒裝配了價值近萬元的助聽器。
2、教育:開展了殘疾兒童少年就學情況調查,為17名初、高中應屆畢業生每人發放了300元助學款,共計5100元。
3、危房改造:實施二期殘疾人危房改造50戶,現已入住40戶,10戶正在建設中,已發放補助金10萬元。
4、就業:開展了殘疾人就業情況調查登記,上半年登記21名,城鎮社區安置就業18名,職業技能培訓30名;農村穩定就業230名,扶持盲人就業2名,重點扶持10戶殘疾人發展養殖業,改善殘疾人生產、生活條件。
5、殘疾人:半年來接待來訪300人次,協調解決各類問題260多件。
6、辦證:縣殘聯對《核發第二代殘疾人證》工作精心布署,周密安排。先后成立了辦證組織領導機構和殘疾評定專家委員會,各項工作準備就序,核發換證工作已全面鋪開。
(四)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
按照縣委的統一安排布署,月日召開了學習實踐活動動員大會,并結合實際制定了相應的實施方案,成立了領導機構,明確了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任務。學習期間班子成員撰寫了調研報告和心得體會。月日召開了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和黨員民主生活會,領導班子成員分別對自身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刻剖析,還發放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評議表。與會人員對領導班子客觀、公正、全面的進行了評議。自覺把科學發展觀貫穿于想問題、作決策、干工作的全過程,以長遠眼光謀劃發展,以全局意識統籌發展,以科學態度抓好發展。
二、存在的問題
1、按照自治區政府6號文件要求,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殘疾人康復事業的投入,按覆蓋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1元落實投入經費。需要政府以全縣人口基數安排康復經費30萬元,并年度列入財政預算,確保有康復需要的殘疾人都能享受康復服務。
篇2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自2003年至2005年省勞動保障廳和省殘聯共同組織實施了為期三年的、以促進殘疾人就業為宗旨的吉林省“自強就業助殘行動”。三年來,全省各級殘聯與勞動保障部門堅持以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奮斗目標,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將“自強就業助殘行動”納入全民創業促就業系列活動之中認真組織實施,從整體上推進殘疾人就業工作,有效地促進了殘疾人就業,并產生了顯著的社會效果。
一、主要任務指標完成情況
三年以來,各地按照《吉林省“自強就業助殘行動”實施方案》(吉就聯發[2003]2號)確定的任務及各年度工作計劃,堅持以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為主導,以資金投入為保障,積極開發社區殘疾人就業崗位,加強殘疾人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全面超額完成了各項任務目標,其中:
——新增35,214名殘疾人就業,完成計劃的176%,其中按比例就業5,069名,集中就業9,768名,個體就業20,377名。
——投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9,455萬元,培訓城鎮殘疾人43,880人(次),分別完成計劃的394%和146%。培訓后就業安置率為61.6%。
——投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3,021萬元扶持了11,915名殘疾人就業,分別完成計劃的201%和159%。
——投入再就業資金940萬元(其中省級財政2003年、2004年共下撥省級再就業資金400萬元,市、縣兩級財政共匹配再就業資金540萬元),三年滾動使用再就業資金1,249萬元共幫助3,900名殘疾人實現就業和再就業,完成計劃的130%。
——新開發社區殘疾人就業崗位6,984個,其中爭取到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就業崗位1,503個。
二、主要特點
各地在實施“自強就業助殘行動”的過程中,開拓進取,勇于創新,在很多方面都體現了突出的特點。
(一)納入大局,整體推進。
2003年初,在全省開展全民創業活動的背景下,經省政府批準,省殘聯與省勞動保障廳共同籌劃并組織實施了為期三年的、以促進殘疾人就業為宗旨的“自強就業助殘行動”,并吸收省殘聯為省就業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將“自強就業助殘行動”納入到全民創業促就業系列活動之中統籌實施。各市、縣也將“自強就業助殘行動”納入到本地全民創業促就業系列活動之中,統籌規劃,同步實施。
為不斷探索新形勢下開展殘疾人就業工作的有效形式,我們將涉及殘疾人就業的政策扶持、崗位開發、職業培訓、就業服務、資金保障等各方面的資源進行有機整合,以“自強就業助殘行動”為載體,將殘疾人就業工作作為系統工程加以整體推進,帶動殘疾人就業工作實現了整體性的提升,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二)面向社區,加大投入。
各地針對殘疾人身體功能障礙和就業素質偏低的實際,結合社區建設的全面推進,把注意力轉向那些就地就近、技術含量不高的社區就業崗位,不斷拓展殘疾人的就業空間。2003年省政府辦公廳批轉了省殘聯等12部門《關于切實做好社區殘疾人就業工作的意見》,明確了殘疾人社區就業的重點方向,制定了相關的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殘疾人在社區就業。三年來,全省共投入資金4,270萬元(其中殘疾就業保障金3,021萬元、再就業資金1,249萬元),采取購買崗位、購置設備、小額借款等形式,扶持15,815名殘疾人在社區自主創業、靈活就業。其中長春地區市、縣兩級殘聯三年累計投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達1,380萬元,通過各種形式扶持殘疾人就業。吉林、延邊等地也都投入大量資金,創辦殘疾人就業基地、就業一條街,開發適合的崗位安置殘疾人就業。
(三)培訓先導,加強服務。
三年來,全省各級殘聯將加強職業技能培訓作為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先導,制定有針對性地培訓計劃,加大經費投入,堅持以社會各類培訓機構為主,以殘聯培訓機構為輔,通過自辦、聯辦或委托社會培訓機構,建立健全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網絡。堅持培訓與市場相結合、與用人單位相結合、與殘疾人需要相結合,與職業技能鑒定相結合,通過開展“訂單式培訓”,把“開發崗位、定向培訓、技能鑒定、安置就業”幾個重要環節有機的結合起來,有的放矢地開展培訓工作,提高了殘疾人就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培訓內容包括計算機、服裝、盲人按摩、電器維修、汽車修理、美容美發、烹飪、木雕、編織、種植養殖等十幾類,近百個培訓項目,每年培訓城鎮殘疾人都在1萬人以上。在培訓技能的同時,各地還通過宣傳教育和思想引導,幫助廣大殘疾人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和創業觀念,樹立市場競爭意識。為進一步提高殘疾人素質,省殘疾人職業技術培訓中心與長春職業技術學院、延邊州殘聯與延邊大學聯合舉辦了殘疾人職業中專班、大專班,培養殘疾人優秀人才。
為了更好地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工作,各市、州和大部分縣(市、區)都成立了殘疾人職業介紹機構,免費為殘疾人提供政策咨詢、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勞動能力評估等服務。部分市、縣還在勞動保障部門所轄的勞動力市場設立了服務窗口。省、市、州、縣(市、區)每年都舉辦殘疾人就業洽談會,積極為殘疾人就業創造更多的機會。延邊州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專門設計了《在職殘疾人調查表》,對已安置殘疾人就業的66個單位的126名殘疾人進行走訪,調查了解在崗人員的滿意程度、簽訂用工合同情況,以及工資、福利待遇、參加養老保險情況等涉及到殘疾人切身利益的問題,對部分用工單位的違規做法提出了整改要求,進行跟蹤服務,企業和殘疾人都很滿意。白城市在殘疾人勞務輸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向外地輸送殘疾人勞動力近30名。
為了積極拓展殘疾人就業服務領域,省殘聯與省勞動保障廳共同印發了殘疾人失業人員登記管理辦法,并選定長春市、吉林市的兩個城區進行試點。會同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和省社會保險公司等有關部門圍繞開展城鎮殘疾人個體戶養老保險補貼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考察和研討,白山市在部分縣(區)進行了試點,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此外,省殘聯、省財政廳共同修訂了《吉林省助殘獎學金管理使用辦法(暫行)》,增加了對貧困殘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資助,擴大了助學范圍,深受廣大殘疾人家庭的歡迎,引起了較好的社會反響。
(四)宣傳推動,典型引路。
為了配合“自強就業助殘行動”實施,省殘聯和省勞動保障廳確定每年的4月18日為“全省殘疾人就業宣傳日”,要求各地以殘疾人就業的主題,通過新聞媒體,以各種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系列宣傳活動,營造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社會氛圍。“自強就業助殘行動”啟動時我們召開了新聞會,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這一助殘工程的目的意義、任務目標和主要措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并動員社會力量共同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中,省、市殘聯每年都分別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宣傳計劃,除李斌副省長在《吉林日報》上發表署名文章外,多個中央和省級新聞媒體對我省殘疾人就業工作做了廣泛的報道。特別是2005年,我們結合第十五次全國助殘日“平等共享,促進殘疾人就業”的主題,從4月中旬到5月中旬組織開展了殘疾人就業宣傳月活動。在此期間,除省內各新聞媒體通過系列報道、專題報道、播發公益廣告等形式進行集中宣傳報道外,新華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勞動保障報及中國社會報等中央新聞媒體集中對我省殘疾人就業工作進行專題報道。5月15日當天,李斌副省長及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出席了省政府殘工委召開的殘疾人創業先進典型座談會,參加了省暨長春市殘聯在長春市人民廣場組織的“助殘日”展示殘疾人就業工作成果、殘疾人就業政策咨詢、就業服務、法律援助、殘疾人回報社會等豐富多彩的“一條街”活動。
在加強社會宣傳的同時,省殘聯和省勞動保障廳注重深入基層調研指導,及時總結各地的工作經驗,通過典型進行引導帶動面上的工作;利用各種表彰獎勵活動,樹立先進典型,發揮榜樣的帶頭示范作用,激發社會各方面力量扶殘助殘的熱情。省政府命名自強不息的肢殘人張偉為全省創業標兵,省人事廳等三部門授予20名自強不息、艱苦創業取得顯著成績的殘疾人自強創業標兵的稱號,他們的事跡有效的激勵了廣大殘疾人自主創業和自強就業的斗志。
三、主要社會效果
“自強就業助殘行動”的實施,在直接使35,214名殘疾人實現就業的同時,也產生了顯著的社會效果。
(一)進一步樹立了黨和政府關心幫扶弱勢群體,認真解決困難群眾生產生活問題的良好形象。“自強就業助殘行動”是省政府批準實施的三大助殘工程之一,是保障殘疾人勞動就業權利的重大舉措。在工程實施的過程中,省政府將其納入到全省全民創業系列活動之中,李斌副省長親自指揮,具體部署,各市、縣政府也都把殘疾人就業工作納入政府的議事日程,由政府主管領導分別與下級政府簽訂殘疾人就業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充分體現了政府在促進殘疾人工作中的主導作用。許多基層群眾和受益的殘疾人發自內心地稱贊黨和政府,進一步樹立了黨和政府關心弱勢群體、執政為民的良好形象。
(二)在改善殘疾人生產生活狀況的同時,對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通過實施“自強就業助殘行動”,直接解決了一部分衣食無著的殘疾人的就業問題,改善了他們的生產生活狀況,促進了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體現了人權的平等與社會的公平,推動了殘疾人事業的發展。許多地方反映:實施“自強就業助殘行動”以來,減少了基層貧困殘疾人因為就業等基本生活問題的上訪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很多不安定因素,維護了社會的穩定,為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為構建和諧社會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進一步提高了全社會的扶殘助殘意識。在實施“自強就業助殘行動”的過程中,各地充分利用各種機會廣泛宣傳人道主義精神,宣傳殘疾人事業,使全社會的扶殘助殘意識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社會各界增強了對幫扶殘疾人這個弱勢群體在構建和諧社會中重要意義的認識,對縮小殘疾人與健全人生活水平的差距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的認識。因此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對“自強就業助殘行動”給予了大力的支持,積極制定落實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自覺履行法律義務,推動殘疾人就業工作的開展,共同營造了促進殘疾人就業的良好社會氛圍。
篇3
為進一步強化地方稅收征管,優化地方稅收結構,按照“抓大、控中、協小”的稅收征管思路和“重點稅源精細化、一般稅源規范化、零散稅源社會化”的稅源管理理念,區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區構建“政府主導、地稅牽頭、部門配合、街鄉參與、司法保障、綜合治稅”的地方稅費征收保障和協稅護稅工作領導小組,由區人民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地稅局、國稅局、財政局行政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二是成立各街鄉協稅護稅辦公室,各街鄉行政主要負責人任主任,分管財稅工作的負責人任副主任,地稅稅務所、國稅稅務所、財政所、工商所、派出所、土管所、城管所、房管所、社會居委會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三是以社會居委會為依托,成立各街鄉稅務服務站,各街鄉分管負責人任站長,政府部門和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外聘協稅人員和國地稅稅收管理員等為成員。各街鄉要在8月25日前成立協稅護稅辦公室和稅務服務站,并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有關部門要明確一名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并于8月25日前將負責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明確職責、齊抓共管,全面開展地方稅費征收保障和協稅護稅工作
為了提高執行力,增強有效性,區人民政府決定將地方稅費征收保障工作和地方零散稅收協稅護稅工作合二為一,整體推進,綜合治稅。
(一)地方稅費征收保障工作職責和內容
地方稅費征收保障工作主要由有關部門配合區地稅局完成,基本內容是協助地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實現涉稅(費)信息按時報送、代征(代扣)有關地方稅收、實施零散稅收源泉控管、加強稅務司法保障等;基本目標是實現信息共享,以信息管稅。
區地稅局:負責主動爭取其他相關部門的配合與支持,牽頭搞好地方稅費征收保障和協稅護稅工作網絡和機制建設,并根據相關部門提供的涉稅信息,有效開展登記認定、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和稅款征收等工作。
區國稅局:負責按月互換稅務登記設立、變更、停(歇)業、非正常認定、注銷、遷出、外出經營信息;按季報送個體“雙定”戶定稅營業額信息;按季互換企業所有稅稅種認定信息;按季報送重點稅源戶增值稅、消費稅征收入庫信息;協助征收或委托代征臨時經營戶在國稅局代開普通增值稅發票時應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環節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積極推進國稅、地稅聯合宣傳、聯合定稅、聯合檢查,努力建立國稅、地稅稅收征管信息交換平臺,保障國稅、地稅征收管理信息的實時交換和比對。
區財政局:負責按月報送國有資產出租、出售信息;每半年報送一次國有企業改組、改制、處置、清產核資等信息;協助地稅機關管理應稅行政事業收費單位收據;按季報送分單位、分項目的應稅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情況;負責核定地方稅費保障和協稅護稅工作經費;協助區地稅局共同做好地方稅源和費源的調研工作。在編制、調制地方稅費收入預算草案時,應當充分聽取區地稅局的意見,使之與本行政區域的本級次稅源和費源相適應,從而保證地方稅費收入與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協調同步。
區編辦:負責每半年報送一次新成立的行政、事業單位登記信息。
區發改委:負責在年初報送重大項目建設計劃,按季報送重大項目建設進度;按季報送投資建設項目立項和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等信息;按年報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等宏觀經濟資料。
區經信局:負責按季報送技術開發項目立項計劃、技術改造備案項目主要經濟指標情況和破產兼并企業、改組改制企業信息資料;按年報送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項目、產品)名單及年檢情況。
區審計局:負責按件報送被審計單位審計中發現的涉稅信息、稅收違法行為單位的涉稅數據資料及其相關的審計結論。
區統計局:負責按季報送各項經濟指標統計報表信息資料。
轄區金融機構:負責按照法律規定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中登記稅務登記號碼,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在地方稅務機關依法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開立賬戶情況、實行稅收保全及采取稅收強制執行措施時,應當給予協助,不得推諉和拖延。外匯指定銀行在辦理非貿易及資本項目售付匯時,應當嚴格審核完稅證明和稅票或免稅文件。
工商分局:負責與區地稅局建立工商登記信息交換與共享制度,按季度報送工商登記信息(開業、變更、停〈歇〉業、注銷、吊銷);按年報送工商登記年審信息;按月報送股權變更登記信息;負責工商、國稅、地稅聯合辦證關口把關。
質監分局:負責按季報送《組織機構代碼證》發放、檢驗等信息情況。
規劃國土分局:負責按季報送采礦許可證發放和資源開采、土地回收、土地交易、土地劃撥、土地轉讓等信息資料以及核發土地使用證書和土地征用、出讓、出租、交易等情況;協助征收或委托代征土地收儲、整理、回購、轉讓、委托交易等環節契稅、耕地占用稅、印花稅、營業稅、土地稅值稅等。配合區地稅局實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充分分揮稅收杠桿對土地資源利用的調節作用;配合區地稅局依法實施稅收保全、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區建設局:負責按季報送已辦理《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名稱、住宅總面積和門面、寫字樓等非住宅總面積等信息和房地產開發公司售房統計表(預售房、現房、抵押房面積及銷售價格、銷售額)等信息資料;負責按季報送建筑施工許可證發放情況和外來施工隊伍信息以及工程項目招投標情況;負責按季報送建筑工程平方米造價信息;協助區地稅局征收建筑業營業稅。
區房管局:負責按季報送房產交易(含二手房)信息和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轉移、變更、注銷等登記與交易情況;協助征收或委托代征房地產交易契稅、營業稅和印花稅。配合區地稅局實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切實做到先繳稅后發證;配合區地稅局依法實施稅收保全、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區交通局:負責按季度報送公路建設工程招標項目信息;每半年報送交通運輸企業及個體營運車輛的名單、地址、聯系電話、車輛數量;按年報送當年公路建設投資計劃;協助征收或委托代征個體營運車輛營業稅。
區民政局:負責每半年報送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福利企業的登記、變更、注銷信息;按年度報送福利企業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資料。
區文體局:負責適時報送商業性文化演出、體育賽事信息。
區教育局:負責每半年報送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登記信息。
區衛生局:負責每半年報送營利性醫療機構登記信息。
區科技局:負責每半年報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復審、技術合同審核和認定情況。
區人力資源局:負責統一社會保險費參保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號碼,及時向區地稅局提供繳費人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及社會保險費核定情況,并聯合區財政局和區地稅局定期開展繳費人的戶籍、欠費清理工作,實行分類管理。每半年報送一次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名單;按年報送年審合格的《企業實體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的企業名單;按月傳遞各項規費核定信息。
區商務局:負責按季報送進駐企業相關信息。
區環保局:負責與區地稅局共同建立排污費征收核定數據交換共享平臺和系統,按月傳遞排污費核定數據;定期與區地稅局共同研究分析排污費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理順環保部門、地稅部門、企業三者之間排污費核定、征收、繳納的關系。
公安分局:負責按季報送所管轄車輛的登記、年審、轉移、報送等數據信息;按季報送外來人口承租房屋等信息。協助區地稅局依法實施部收保全、稅收強制執行措施。與區地稅局建立長效工作協調機制,加大打擊偽造、變造、販賣假發票及利用假發票進行犯罪的力度,依法查處、逃稅、抗稅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的稅收秩序。
區司法局:負責每半年報送一次辦理鑒證、公證的情況;負責宣傳普及稅收法律、法規。
區安監局:負責按季報送各街鄉涉稅礦產計量數據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涉稅信息(如關、停、并、轉及自然災害等)。
區綜治辦:負責按季報送“實有人口,實有房屋”信息;協助征收或委托代征私房出租營業稅、房產稅、個人所得稅。
區殘聯:負責與區地稅局建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審核數據交換共享平臺和系統,及時向區地稅局傳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審核匯總表》和《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行政決定書》;負責每半年報送一次《殘疾證》發放等信息。
區總工會:負責與區地稅局建立代征工會經費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會經費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與區地稅局溝通,建立健全涉地方稅費信息共享制度。每半年以書面或電子的形式通報下列資料:外籍人員出入境、就業和流動情況;個人出版作品、向境外匯出工資、勞務費等情況;企業進出口貿易等情況;其他涉地方稅費信息。
(二)地方稅收協稅護稅工作職責和內容
地方零散稅收協稅護稅工作主要由各街鄉協助區地稅局完成,基本內容是對個體等零散稅收開展“四催”和代征稅款,“四催”具體為:“催辦”,催促無證戶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催報”,催促納稅人到地稅征收大廳或稅務服務站申報稅款;“催存”,催存納稅人預存刷卡稅金;“催繳”,催稅納稅人及時繳納稅款。
各街鄉協稅護稅組織的職責:協助稅務機關開展稅法宣傳、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催報催繳、協助地稅機關核定應納稅定額(包括定額核定及調整)、漏征漏管戶的清查、停歇業的管理、非正常戶認定的管理、注銷戶的跟蹤管理、協助稅務機關落實對納稅人的行政處罰、稅收保全、稅收強制執行等措施。
各街鄉協稅護稅組織協助區地稅局征收的地方零散稅收包括:個體戶稅收、市場稅收、私人房屋出租稅收、通過協稅護稅組織清查出的企業類漏征漏管戶(含房屋出租經營戶)在納入正常戶管前查補的稅收、其他無證從事臨時經營的納稅人應納的地方稅收。
三、高度重視,多措并舉,確保地方稅費征收保障和協稅護稅工作取得實效
(一)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區地稅局行使稅收征收管理職能。區地稅局在征管力量薄弱的情況下,可以依法委托有關單位代征稅款,各受托單位要打破行政界限、克服一切困難、發揮自身優勢,創造性地完成好委托代征稅款工作。區財政局要會同區地稅局研究制定地方稅費征收保障和地方零散稅收協稅護稅獎懲措施,從而充分調動三級協稅護稅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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