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火工品安全管理條例范文
時間:2024-01-31 17: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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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打非治違”工作部署,始終保持嚴管、嚴防、嚴查、嚴打的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強礦山企業火工品安全使用監管力度,排查整改礦山企業在火工品使用管理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礦山企業在火工品管理使用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落實火工品嚴管嚴控措施,確保集中治理實現打擊有力、收繳徹底、防控落實、管理到位、機制健全的工作目標,確保黨的十期間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治理的范圍和內容
(一)治理范圍。全縣范圍所有礦山企業。
(二)治理內容。一是排查礦山火工品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建立健全火工品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礦山火工品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是否建立火工品出入庫檢查、領退、保管、登記制度;是否建立火工品的購買、存貯、運送、爆破等環節的安全崗位責任制和各工種操作規程。二是排查礦山使用的火工品是否合法、合格。礦山使用火工品是否取得《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及相關證照,是否經公安部門審批;煤礦企業使用的火工品是否獲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其安全等級是否符合煤礦瓦斯等級的選用規定;礦山是否存在采購或使用私制、劣質等不符合規定的火工品,是否使用非煤礦井下許用炸藥、導爆管或普通導爆索(火雷管)。三是排查礦山火工品存儲是否符合規定。礦山井下爆炸材料庫、發放硐室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是否按照庫容、使用期限存儲;是否配備專職庫房管理人員,是否建立火工品登記臺帳,是否配備有合格的消防器材。四是排查礦山是否按規定進行爆破作業。礦山爆破作業是否設專職放炮員,是否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礦山爆破作業是否認真落實礦山爆破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是否嚴格按照爆破說明書進行作業;礦山爆破作業時所使用的爆破器材和放炮母線是否符合有關規程要求。五是排查停產整頓或資源整合礦山火工品管理情況。對停產整頓礦井是否按停止生產、進行整頓的工程實際需求情況清理多余炸藥和限量供應火工品;進行資源整合技改的礦山,是否根據資源整合技改期間的工程量,核定火工品的用量,限量供應礦山火工品。六是排查已確定關閉礦山和非法采礦窩點火工品清理和收繳情況。對已確定關閉的礦山,是否做到在依法吊銷采礦許可證等有關證照前,由縣政府通知公安機關吊銷其《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發現非法采礦窩點和死灰復燃礦井,是否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并提請縣政府依法實施關閉,并移送公安機關及時清理和收繳火工品;是否全部清理和收繳剩余的火工品。
工作措施
(一)迅速安排周密部署。各礦山鄉(鎮)政府要認真落實縣政府關于開展礦山企業火工品安全使用管理集中治理的工作部署,迅速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制訂實施方案,明確部門職責;要召開動員大會,把市縣兩級的工作部署傳達貫徹到基層礦山企業;要組織礦山企業,向縣政府遞交《礦山企業火工品安全使用管理承諾書》;要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積極營造集中治理、嚴打嚴治的強大聲勢。
(二)強化自查自糾和檢查執法。礦山企業和縣有關部門要把自查自糾和檢查執法貫穿集中治理行動始終。所有礦山企業都要對照《爆破安全規程》和集中治理行動檢查內容的要求,制訂工作方案,深入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檢查本單位在火工品安全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嚴格落實整改。縣政府將組織公安、安監、國土等部門依照監管職責和權限,對礦山企業自查自糾和整改落實情況開展督導,并對照集中治理內容對礦山企業開展逐礦檢查,對排查的隱患和問題要跟蹤督辦,確保整改到位。縣有關部門依照職責開展對口督導,并對重點礦山企業開展檢查執法,“深查、深追、深改”事故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非法行為。
(三)鞏固成果建立長效機制。在集中治理行動取得成效的基礎上,各礦山鄉(鎮)政府要認真組織“回頭看”再檢查活動,鞏固集中治理成果。各礦山鄉(鎮)政府要及時對集中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回顧,總結成績,查擺問題,研究對策,探索建立強化礦山火工品安全使用管理的長效機制。
嚴格落實責任
(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礦山鄉(鎮)政府要落實組織領導、宣傳發動、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執法檢查的責任,嚴格礦山火工品審批管理和安全使用監管。
公安部門負責礦山使用火工品購買、運輸、爆破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監控火工品流向;加大對礦山企業非法使用火工品的打擊力度,嚴厲查處礦山企業違法使用火工品和相關部門移交的涉爆案件;根據安監部門通報,依法吊銷停產整改礦山企業的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妥善處置遺留爆炸物品。
安監部門要將礦山企業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內容,強化礦山企業火工品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處理,應當移交公安機關的要及時移交;對發現的違法生產行為要依法責令停產整改,并將停產整改情況通報同級公安機關。
國土部門要加大非法盜采礦產資源的打擊力度;配合公安、安監部門開展礦山企業火工品安全使用管理集中治理行動;依照政府關閉礦山決定,依法吊銷(暫扣)礦山企業采礦許可證。
工商部門要依照政府關閉礦山決定,依法吊銷礦山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
(二)嚴格落實礦山企業主體責任。礦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周密安排,制訂本企業的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要把集中治理工作落實到班組和每個崗位,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停產整頓措施,確保整改到位。
篇2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就是消除隱患,消除隱患就是保護生命財產”的思想,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月”活動,結合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著力整治安全隱患,將安全職責落實到位,做到安全監管創新、安全措施強化、安全機制有效,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開展隱患排查和治理活動,進一步完善企業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管部門督促檢查工作制度,加快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工作機制,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月”活動順利開展,縣政府成立縣長任組長,各位副縣長任副組長,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林昭宏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也要建立相應機構,負責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活動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
四、排點
各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對全縣范圍內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學校、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城市燃氣、旅游、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全面開展冬季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重點防范易發事故類型,集中治理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一)非煤礦山領域
1、爆破作業、爆破安全距離符合《爆破安全規程》要求情況,落實爆破作業設計和作業規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預防措施以及推廣中深孔爆破技術情況;爆炸物品的儲存、購買、運輸、使用和清退登記制度等落實情況。
2、露天礦山自上而下分層開采,分層高度符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要求情況;露天邊坡穩定性定期監測情況。
3、地下礦山采礦作業掘進、運輸、提升、通風、排水、供電、爆破等環節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登記、監控情況。
4、地下礦山建立機械通風系統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風質、風量、風速滿足安全生產需要和規程要求的情況。
5、是否存在超層越界、亂采濫挖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危險化學品領域
1、工藝技術管理制度、儀表聯鎖管理制度、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工藝技術是否合規,操作條件是否合理,主要聯鎖自動保護設施是否正常,反應器、分餾塔、重要機組、專用設備以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重要設備的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2、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開車前和停車后確認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
3、在檢修、維修作業中,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等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在生產和施工作業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情況。
4、崗位操作人員熟練掌握和熟悉本崗位職責、工藝流程、危險及有害因素、工藝技術指標、操作規程、設備儀表的使用、應急處置方法的情況,嚴格執行企業巡回檢查制度的情況。
5、做好露天生產設施和管道的防凍和嚴防發生泄露、爆炸和中毒事故發生的措施落實情況。
6、對高溫高壓、易燃易爆介質的壓力容器和重要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情況。
(三)煙花爆竹領域
1、批發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保管員培訓考核情況;倉庫是否存在超儲現象;執行流向登記制度、建立記錄檔案的情況;是否存在采購和銷售含氯酸鉀等違禁藥物的產品及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等問題。
2、煙花爆竹長期零售點專店或者專柜、專人銷售、專人負責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安全距離、安全通道、零售場所的面積、消防設施等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是否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的或超標準的煙花爆竹等情況。
(四)民爆器材領域
1、《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是否有超量儲存及同庫存放廢舊民爆器材情況。
3、安全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4、應急預案制定、上報、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5、是否存在使用非專用運輸車輛運輸民爆器材行為。
(五)建筑施工領域
1、工程的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及工程監理等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施工現場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四口、五臨邊”、高邊坡、物料提升機及施工外用電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護與管理符合標準規范的情況;施工作業人員人身安全防護、勞動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情況。
4、施工現場起重、吊裝設備及機具的安全檢測檢驗合格情況,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裝、拆除方案的制定及使用情況。
5、腳手架的設計、制造、搭設、使用、管理和維修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情況。
6、高大模板支撐體系等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制定及專家組論證和審查情況。
(六)道路交通領域
1、取得有關經營、運輸合法證照、資質情況;車輛、駕駛員等取得合法證照、資質情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臺賬情況。
2、清理個體掛靠車輛情況,加強對掛靠經營的個體運輸戶、私營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情況。
3、防止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違章操作等違法行為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嚴格依據有關規章制度對駕駛員發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進行教育處理,對交通違法行為記滿12分的駕駛員督促其依法參加學習、考試的情況。
4、嚴格執行車輛安全檢驗制度,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對車輛投保法定保險的情況;對應當報廢的車輛依法辦理報廢手續的情況。
5、嚴格落實“三關一監督”(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和客運站的安全監督)的有關要求及例行保養制度的情況。
6、加強對長途客運和危險品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監管,按規定在沿途休息情況;安裝GPS或汽車行駛記錄儀,加強對行車過程動態監管情況。
7、制定、落實惡劣天氣下各項交通疏導和事故預防預案情況。
8、2012年春運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七)學校(幼兒園)
1、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落實情況。
2、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情況;購買或租用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經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情況;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具備合法資質情況及超員超載違法行為治理情況。
3、鍋爐、燃氣、電氣、體育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情況;游泳池、實驗室、禮堂、學生宿舍,特別是租用的學生宿舍和底層商用學生宿舍等重要場所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4、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安全隱患情況。
5、D級危房使用情況;校舍存在安全隱患情況;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情況。
6、日常安全教育課時安排情況和開學初、放假前進行安全教育的情況;開展“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情況;中小學兼職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的聘用情況;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情況。
7、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方面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情況。
(八)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
1、人員密集場所設置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情況。
2、疏散走道、樓梯和安全出口的設置、數量和形式以及保持暢通情況;公共區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屬護欄符合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要求情況。
3、防火、防煙分區設置情況。
4、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消防栓等設施的配備和完好情況。
5、集生產、加工、銷售、儲存、居住等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6、使用、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電氣設備、電源線路的使用維護情況。
7、人員密集場所周圍違章建筑、室外廣告牌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問題整改情況。
(九)森林防火
1、森林火災預防和安全撲救工作責任制的制定、實施情況。
2、防火期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落實情況及護林員巡山護林到位情況。
3、撲救森林火災的物資、機具、交通通訊工具配備、檢修情況。
4、落實野外火源管理、林內墓地火源管理措施情況及違章用火查處情況。
5、制定完善森林火災撲救和處置預案情況。
(十)城市燃氣
1、燃氣公司、門站及液化氣站各類安全設施的運行情況。
2、用氣重點部位的通風情況。
3、未經允許擅自拆改燃氣管道,違規安裝燃氣用具情況。
4、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燃氣用具及附屬設施的整改情況。
5、管道、燃氣用具的氣密性完好情況。
6、餐飲、鍋爐等重點用氣單位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可靠性以及使用情況。
(十一)旅游安全
1、各景區景點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
3、山、水、洞、穴等旅游景觀危險地段安全警示標識設置情況。
4、景區景點防火安全檢查及消防設施配備情況。
5、景區景點纜車、索道、電梯等特種設備、設施年檢情況。
6、景區、旅行社和賓館酒店等單位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等情況。
(十二)特種設備
1、鍋、容、管、特等特種設備的登記、檢測、維護保養情況。
2、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
其它行業領域排查治理內容,由各有關部門結合各自特點予以明確,并落實治理措施。
五、排查步驟
本次“隱患大排查月”時間為,采取企業自查、行業檢查、政府督查、社會監督的方式,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
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的實際,明確隱患排點,制定實施方案,并于1月5日前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安排部署工作。
(二)排查治理階段
一是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每一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等進行全面徹底的排查治理。堅持邊查邊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予以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列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和預案“五落實”,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對于今年歷次檢查遺留的重大隱患,力爭在1月底前整改完畢。二是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報送,督促協調本轄區、本行業領域開展排查治理工作。三是重點行業領域牽頭單位要按方案分工對所屬系統、牽頭行業和直接管理的企業(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專業督查指導。各執法監督部門要對不認真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以執法推進排查治理工作的開展。四是各紀工委將對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隱患排查治理的方案制定、宣傳發動、工作組織、責任落實、資金保障、信息報送等情況進行督查指導。
(三)工作總結階段
各鄉鎮(街道)、各重點行業領域牽頭部門對“隱患大排查月”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并填寫相關表格(附件3、4),前將總結材料及表格報送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縣政府安委會將對部分重大事故隱患下達《督辦令》,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通報,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要樹立“一個”認識。即“隱患就是事故”的認識。安全事故發生不是偶然的,都有其固有規律和特點。隱患是安全生產各種矛盾問題的集中表現,是滋生事故的土壤。抓住隱患排查治理就抓住了安全生產的關鍵,牽住了“牛鼻子”。因此,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針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特點,認真制定“隱患大排查月”活動方案,周密部署,迅速行動,通過務實高效的工作,消除一批安全隱患,使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好轉。
(二)要搞好“兩個”結合。一是與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相結合。各鄉鎮(街道)要重新明確黨委、政府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層層簽訂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切實做到橫到邊、豎到底。二是要與加強應急管理相結合。元旦、春節即將到來,各級“兩會”也將陸續召開,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三)要做到“三個”明確。一要明確隱患治理的目標,二要明確隱患治理的重點,三要明確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各級政府和部門是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主體,必須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要落實責任、檢查督查、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確保排查治理成效。各生產經營單位是隱患排查治理的推進主體,必須承擔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要切實組織開展好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責任和資金,制定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