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學前教育的核心要素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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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 學前教育專業 中高職銜接 人文素質課程
傳統職業教育在課程設置上,按照學科內容自成體系,課程之間缺乏溝通,中高職課程之間缺乏層級性。中高職課程的有效銜接必須改變傳統學科式建構模式,按照職業生涯發展階段要求,以工作任務分析為線索,以職業能力為核心,進行職業化方向、模塊化建構。學前教育專業中高職人文素質課程的銜接正體現了這一理念。
一、學前教育專業人文素質課程的教育目標
“教育實踐是以課程為軸心展開的”[1],人文素質課程是人文素質教育的重要途徑,人文素質課程體系的起點和關鍵是課程目標。學前教育專業人文素質課程的培養目標要把握未來社會發展對幼兒教師的要求,參考幼兒教師職業標準確定。職業院校人文素質教育課程的目標在于培養“具有職業精神的職業人”和“具有健全人格的社會人”的統一。學前教育專業既有職業教育的共性,又有教師教育的特性,是一種特殊的職業教育,其人文素質課程的目標在于培養學生教師職業精神和健全人格,把未來的幼兒教師培養成既具備教師職業核心能力,又有良知、智慧、美好情感、溫暖情懷和健康人格的人。
二、學前教育專業人文素質模塊化課程體系的內容建構
根據學前教育專業人文素質課程教育目標,結合工作崗位――幼兒教師的工作內容分析,把學前教育專業人文素質分解為人文通識素質、人文專識素質和人文特識素質三大模塊。按照學前專業中職教育和高職教育的階段性培養目標,將三個模塊的內容進行層遞化設計,最后形成學前專業中高職人文素質課程體系。
(一)人文通識模塊――提高學生的職業核心能力。
人文通識素質模塊著力于學生綜合人文素質的培養,旨在關注學生心靈成長和精神發展,提高學生學習能力、人際溝通與交往能力,以提升學生職業核心能力為旨歸。內容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為社會與人生,包括文學、歷史、哲學、美學等人文學科,目的在于浸潤文化傳統,提高學生的社會文化素養。第一,文學是最具有人文性的學科。飽讀詩書的教師具有儒雅的氣質、人性的光輝,學生受益良多。第二,歷史從本質上講是人類文明的發展軌跡。教師不僅要關注歷史現象和歷史規律,而且要關注人在歷史進程中的推動作用,更要關注人類文明成果的接續。第三,哲學是研究人對待世界、對待自身的學問。教育要把人的解放當做理想的目標,正確引導學生處理現實生活中的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之間的關系。第四,美是人們對現實生活的藝術化,審美教育讓學生與世俗人生保持適度距離,生活得有情致、有活力、有價值。
第二部分為溝通與表達,內容涉及自我心理素質、人際溝通和合作、信息采集與處理、演講與口才,設置的目的在于提升學生的職業核心能力。第一,良好的心理素質是健全人格的重要內容,是與他人溝通合作的前提,是教師最起碼的職業素質。第二,人的根本屬性在于其社會性,人際溝通和合作能力是社會人必備的素質,是教師教育兒童的先決條件。第三,信息采集、篩選和整合的技術與技巧是終身學習的重要手段,為教師專業發展提供支持。
第三部分是形象與禮儀,內容包括自我形象管理、禮儀與人際交往、職業道德、職業形象。高職學生未來的崗位形象取決于在校形象的塑造。大學生形象內涵的三大基石是道德、學識和健康的心理。道德是大學生形象的第一塊基石,是最基本的基石,包括家庭美德、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禮儀是形象的外延,是形象塑造的關鍵要素。大學生以自我形象塑造為基礎,成就未來職業形象。
(二)人文專識模塊――提升學生教師的職業理念和職業精神。
根據教師教育專業的特性,進一步設置與教師教育專業相關的人文專識模塊,分為兩大部分:
第一部分以通識模塊為基礎進行職業核心能力的實踐演練。學生以未來教師的身份,從教師角度進行演習,強化對教師職業的認同感。人際溝通和合作部分,注重教師與學生、教師與教師、教師與家長的角色演練。演講與口才部分,強化教師口語的學習與訓練和教學語言的應用實踐。形象與禮儀部分,重點訓練教師禮儀,塑造未來教師形象。
第二部分著重教師職業理念和人文精神的塑造。人文精神是教師人文素養的核心要素,包括以下內容:第一,對學生的關愛情懷。人文意義上的愛是對“人”的尊重與珍視,是教師發自心靈深處的、指向終極的關愛。第二,對教育理想的追求。擁有教育理想才能立足現實、改造現實。第三,以學生生存和發展為本。教師要提升教育質量,讓學生在現實學校生活中積極勤奮,心靈充實,為未來的幸福生活打下堅實的基礎。第四,有濃烈的生命意識。教育的出發點和終極目的是生命的和諧、充盈與完滿,教師既尊重學生,又關注自身,師生共同享有完整的、發展的、健康的生命教育過程。
(三)人文特識模塊――改進學生學前教育人文方法。
特識模塊將幼兒教師的文化素質要求及人文精神內涵引入人文素質課程,為學生將來盡快適應和融入幼兒教師工作做好充分準備。具體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部分繼續以通識模塊為基礎進行職業核心能力的實踐演練。與專識模塊著重教師人文素質不同,人文特識模塊將幼兒教育理念、幼兒園日常管理規范引進課堂,模擬幼兒教育現場情境,引領學生認知、熟悉幼兒教育。人際溝通和合作、演講與口才、形象與禮儀部分,則重點加強與幼兒教師直接相關的各項能力的訓練。特識模塊的設置,使學生高仿真地生活在幼兒園文化中。
第二部分著重培養人文主義的思想方法。人文方法是教師人文知識、人文精神得以實現的手段。在模擬的幼兒園教育情境中,培養未來幼兒教師三方面的人文方法:第一,直覺。對幼兒狀況和幼兒教育進行直接覺察,培養對教育教學問題的敏感性、解決問題的流暢性和靈活性。第二,體驗。既從教師角度體會、品味、覺察未來職業的意義和價值,從幼兒角度出發感受、經歷幼兒的學習與成長過程。第三,內省。省察自己的師德修養、敬業精神和職業習慣,反省自己是否符合幼兒教師規范和標準,反省自己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的應用效果。
三、學前教育專業中高職人文素質模塊化課程銜接的實現
(一)通識――專識――特識,人文素質職業化銜接。
學前教育專業人文素質課程構成金字塔式模塊課程體系。底部是人文通識模塊,針對職業教育,主要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提升社會文化素質和職業核心能力;中部是人文專識模塊,主要針對教師職業,培養幼兒教師需要的精神及文化素質,提升學生的教師職業理念和職業精神;上層是人文特識模塊,針對幼兒教師職業,提升學生學前教育人文方法。三層模塊課程由普遍職業到教師職業,再到幼兒教師職業,實現人文素質課程的職業化銜接。
(二)能力基礎――初級能力――中級能力,人文能力提升式銜接。
模塊化課程內部根據中高職學生知識和能力基礎,設置層級化能力標準,逐步提升學生人文素質與能力。以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我心理素質為例,其總體目標是提升學生心理素質,發展學生優良個性,健全學生人格。根據中高職學生的年級不同,將中職目標定位為培養適應能力、自立意識和自理能力及初步的情感調節能力;高職一二年級在鞏固自理能力的基礎上,重在培養活動能力、情感調節能力;高職三年級重在培養社會化心理和工作能力。
(三)人文知識――人文精神――人文方法,人文內涵遞進式銜接。
教師的人文素質包含遞進式的三部分內容,即人文知識、人文精神和人文方法,其中,人文知識是基本組成材料,人文精神是核心要素,人文方法是人文精神得以實現的手段。學生人文素質只有經歷知識習得、精神涵養和方法演練,才能真正實現由外在規范到內在價值的轉變,內化為個體生命的內容。學前教育專業人文素質課程的模塊化建構正是基于這一思考。中職階段主要積累人文知識,接受人文精神的熏陶;高職一二年級重在涵養學生人文精神,潛移默化地滲透人文方法;高職三年級訓練人文方法的同時,結合專業教育不斷強化學生人文精神。
學前教育專業兼具職業教育和教師教育的雙重特性,學生人文素質的培養非常重要。以職業化方向、模塊化設置和人文精神與方法的目標定位,建構的學前教育專業人文素質課程體系,將在培養優秀的學前教育人才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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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高師院校學生;學前教育專業能力;培養
中圖分類號:G61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2-0845(2012)08-0144-03
學前教育專業能力是指從事幼兒園各項保教工作必備的帶有幼兒園教師職業特點的基本能力。學前教育專業能力應依據《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來確定,但又不能完全等同于幼兒教師專業標準。因為師范生在師范院校學習階段是幼兒園教師專業成長的職前階段,所以學前教育專業能力是社會要求幼兒教師所具備的能力的基礎部分。學前教育專業能力是學生綜合素質的外在表現,也是評價高師院校學前教育專業人才培養質量的核心要素。《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對幼兒教師的能力標準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探索新時期學前教育專業學生必備的專業能力的內涵、培養途徑、培養方法,對于提高師范院校學前教育專業人才培養的質量,促進學生的職后專業發展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高師院校學生學前教育專業能力的構成
有關學前教育專業能力的研究,國外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比較有代表性的論述。美國幼兒教育協會曾三次修正其幼兒教師認證體系,該體系中涉及的能力主要包括教學能力、評價能力、自我發展能力、溝通合作能力等;美國專業教師標準理事會(NBPTS)認定的能力包括教學能力、團體協作能力等[1];Stepbystep協會(ISSA)認定的能力包括家庭參與能力、教學能力等六大能力。國內研究更多關注的是環境創設能力、溝通能力、組織能力等,而較少涉及國外經常關注的課程創設能力[2]。
參照以上所述,并依據《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中規定的幼兒教師的專業能力范疇和本科學前教育專業學生的培養層次,高師院校學生應具備的學前教育專業能力應包含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
1.保育能力
保育能力,即要求學生掌握有關幼兒衛生保健、幼兒心理和幼兒教育的系統理論知識與技能,并能夠運用保育知識與技能,合理安排幼兒的一日生活,培養幼兒的自理能力和良好的生活習慣。隨著社會對幼兒教師保育能力要求的不斷提高,學前教育專業學生所應具備的保育能力的內涵也發生了變化,既要學會做基本的安全保護與衛生保健的工作,也要能有針對性地對幼兒實施生理、心理方面的教育,以促進幼兒個性的發展,提高幼兒的社會適應能力,將“保”與“育”有機結合起來。
2.教育活動設計與組織的能力
建構主義認為,教師是幼兒主動建構知識意義的合作者和促進者。幼兒教師角色的轉變,要求高師院校應更加重視對學生教學實踐能力的培養。根據《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的要求,針對幼兒教育的特點,可將學前教育專業學生的教育活動設計與組織的能力概括為:能夠依據3~6歲幼兒身心發展的特點及幼兒教育的基本原理,以促進兒童發展為目標,以幼兒為教育活動主體,以游戲為主要活動方式,緊密結合幼兒的生活經驗,整合健康教育、科學教育、語言教育、社會教育、藝術教育等五大領域的內容與要求,對幼兒教育活動進行設計、準備、組織和實施。
3.藝體表達與創作的能力
學前教育專業學生的藝體表達與創作的能力主要包括唱、弾、演、跳、畫、講、寫、操、做、編等。即會唱兒童歌曲、會彈奏樂器、會表演兒童劇、會跳兒童舞蹈、會講兒童故事、會寫規范漢字、會做兒童體操、會做手工以及會創編兒童歌舞、故事、兒歌等。學前教育專業學生的藝體表達與創作的能力具有綜合性、兒童性、教育性、靈活性等特征,它們通常不能獨立發揮作用,需要將其靈活地運用于幼兒一日生活的各項活動中。
4.觀察與評價的能力
觀察與評價是幼兒教師日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適宜的評價是支持兒童發展的工具,而觀察是獲取幼兒發展信息最主要的方法。學前教育專業學生必須要系統地掌握觀察的方法與技能,能夠解讀幼兒行為的意義,能夠科學反思觀察與評價的結果。
5.溝通合作的能力
研究人員龐麗娟認為,教師良好的合作能力影響著幼兒社會性的發展[3]。學前教育專業學生的溝通合作能力主要體現在與幼兒家庭、社區、同事的溝通與合作方面,即能夠尊重理解家庭文化、社區文化、園所文化,懂得與家庭、社區、同事建立聯系并獲取支持。可以說,良好的溝通合作能力有利于促進學生入職后的專業發展。
6.學習與反思的能力
在學習型社會中,教師的成長過程是一個可持續的躍動過程,而良好的學習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教師專業成長的速度和效率;反思則是促進教師由“知識的占有者”轉變為“能力的獲取者”的助推力。反思能力是教師專業能力中的核心部分,美國學者波斯納對此曾有過經典的論述,即“教師的成長=經驗+反思”[4]。學習與反思的能力是促進學前教育專業學生職后專業發展的動力。學前教育專業學生應具有自學的能力和搜集信息的能力,進而逐漸理解幼教職業的本質,了解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理解幼兒教師的角色內涵,不斷增強專業學習能力和自我評價能力,尤其要對自己的教學實踐進行反思,以促進專業水平的不斷提高。
二、高師院校學生學前教育專業能力培養的途徑
1.建立以專業能力為核心的課程體系
專業課程教學是培養學生學前教育專業能力的基本途徑。構建以專業能力為核心的課程體系,必須處理好課程的“多與少”、“寬與窄”、“深與淺”之間的關系,應不斷豐富專業能力的培養內容,明確學生專業能力培養的重點。
(1)精講專業核心課程
教育理論課程是學生專業能力發展的根基,為此要強化學生的專業理論內功,為他們儲備專業能力發展后勁。對專業理論課程的安排,既不能只求“夠用”,也不能搞“學究”,而要立足學生專業能力的可持續發展,對專業必修理論課程進行精講。如對學前兒童心理學、學前兒童教育學、學前兒童衛生學、學前兒童課程論等專業必修課程的講解,要體現出一個“精”字。課程內容求精,即精選課程中的基本內容、熱點內容和前沿內容;教學方法求精,即采用案例教學法、討論教學法等多種方法精講教學的重點和難點,強調對教育理論的理解與運用,為促進學生的專業發展儲備力量。
(2)延伸專業技能課程
受國際上教師教育“回歸實踐”思潮的影響,世界上各個國家的高校均將設置高質量的專業技能課程視作培養未來教師必不可少的途徑之一[5]。專業技能課是培養學生藝體表達能力與創作能力的重要載體,學校在開設聲樂、鋼琴、樂理、舞蹈、美術、手工、兒童體操等技能課程的同時,還可以通過第二課堂的形式,開設藝術欣賞、兒童歌曲創編、兒童體操創編、童話劇創編與表演等課程,延伸基本專業技能課程,根據學生愛好和特長強化技能的個性化培養,使每個學生在藝體表達與創作方面,都能獲得全面而富有個性的發展。
(3)重視綜合性課程
幼兒園游戲論、幼兒園課程論、幼兒園五大領域教法課等,是綜合培養學生學前教育專業能力的重要課程。這類課程不僅有助于引導學生理解幼兒園教育活動的原則、規律、原理以及教育理念等,還能夠培養學生對多項專業技能的綜合運用能力。為此,該類課程宜采用集中教學與分組教學相結合、理論學習與技能訓練相結合的方式,以實現對學生綜合運用各類專業技能的能力培養目標。具體內容包括:1)集中講授學科基本理論,組織學生分析評價幼兒園活動方案,觀摩幼兒園教育活動;2)采用分組教學形式指導學生獨立或合作設計各種教育活動或游戲方案;3)以小組為單位開展模擬實訓,借助微格教室或實驗室的監控系統引導學生對模擬實訓進行反思、評議,以提升學生的綜合運用能力。
2.構建全程多維的實踐教學體系
學生的專業能力只有在實踐中才能獲得發展和提高。所以,構建全程多維的實踐教學體系是培養學生學前教育專業能力的重要平臺。
(1)PBL式教育見習——在觀摩與交流中培養學生的專業能力
PBL(problembasedlearning)即問題驅動式學習模式,最早應用于醫學見習[6],后應用于對師范生專業能力的培養。PBL式教育見習是實踐教學的基礎部分,經過國內研究者的實踐檢驗,該模式對于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專業能力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7]。在教育見習中,任課教師要根據專業能力培養計劃,布置教育見習任務,引導學生有針對性地對幼兒園的保教工作、環境、制度等進行觀摩交流,學習如何布置幼兒園的環境、如何開展衛生保健工作、如何組織幼兒一日生活等,通過現場觀摩交流及回校后的總結交流,達到提升學生的各項專業能力的目的。
(2)項目式教育研習——在研討與探究中培養學生的專業能力
學前教育項目驅動式教育研習是由觀摩交流向實習過渡的重要環節,其基于項目式工作坊,并結合幼兒園保教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新課程的實施要求,對幼兒園的保育工作、環境設計、教育活動、家園合作等進行多種方式的分析、探究、反思與評價,以達到增長智慧、提升專業能力的目的。
(3)合作式教育實習——在模擬訓練與頂崗帶班中培養學生的專業能力
合作式教育實習是師范院校實施“以提高學生能力為核心的人才培養方案”的關鍵環節。教育實習是對學生進行職前專業能力培養的最后一關,也是檢驗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實踐環節。所以,一定要對學前教育專業學生的實習進行系統的設計,并對他們提出嚴格的要求。學前教育專業的教育實習分為三個階段:實習準備階段、頂崗帶班階段、實習考核階段。實習準備階段要對學生進行集中模擬帶班訓練,以小組合作的方式對幼兒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進行設計與模擬訓練,學生以各項活動設計、試講、說課
的方式接受實習準備的考核,考核過關后方可參加教育實習。頂崗帶班階段,學生要先從保育員做起,一日活動計劃經幼兒園指導教師和專業指導教師審核同意后,方可開展一日生活的保教工作實習。實習期間,學生要對一日活動計劃的設計與組織進行反思與評價,指出實習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實習考核階段,由幼兒園指導教師和專業指導教師對學生的實習過程進行綜合評定,全面評價學生專業能力的發展狀況。
3.開展專業技能訓練
(1)制定系統的專業技能培養指南手冊
專業能力的培養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系統工程,因而需要有明確的計劃和實施方案。基于國內外相關研究,筆者建議制定學前教育專業能力培養指南手冊。該指南手冊應對學前教育專業能力培養的目標、內容、組織方式等做出明確的規定,學生一冊在手,就能明確各項專業技能學習目標,并結合相關內容制訂實施計劃,以推動專業技能訓練的順利開展。
(2)利用實驗室資源進行專業技能訓練
學前教育專業所需的專業技能相對較多,豐富的專業技能訓練項目是促進學生專業技能全面發展的重要保障。實驗室的資源并不是靜態的,借助實踐者的智慧生成,會有大量的新訓練項目的誕生。以某師范大學為例,該校為滿足學前教育專業技能訓練的需求,先后籌建了幼兒園模擬活動實驗室、兒童游戲實驗室、音樂欣賞實驗室等十余個實驗實訓室,為學生職業技能培養提供了拓展的平臺。通過開放實驗室,使專業技能訓練內容的節點越來越豐富,創生出了許多新的實驗項目,如教具設計與制作、游戲創編、裝飾畫等,其內容涉及學生專業能力培養的各個方面。
(3)采用“雙導一督制”進行專業技能訓練與指導
“雙導一督制”是指為了提高專業技能訓練與指導的有效性,要給每位學生配備一名學院專業指導教師和一名幼兒園指導教師,以便對其進行指導,同時還要配備一名校外督導,對實習的過程進行全程監督。“雙導一督制”能夠確保專業技能訓練的方向性和實用性,尤其是學院專業教師的指導能夠避免專業技能訓練的盲目性;幼兒園教師的指導有利于使學生的專業技能更接近幼兒園保教工作的實際;督導的參與,有利于在準教師和導師之間架起溝通的橋梁,對準教師的教學活動進行觀察,并做出相應的評價[8]。
三、能力培養的評價
學前教育專業能力培養的評價要以“生生過關、促進個性發展”為標準,對學生的專業能力培養質量進行監控和檢驗。美國對學前教育專業能力培養的評價主要是通過判定相應的評價標準以及填寫一系列觀察表格來實現的。具體做法是由合作教師、大學督導分別單獨完成評價任務,評價指標包括對學科內容的掌握情況、學生的學習情況、教學策略、學習環境、交流能力、涉及教學活動的能力、評價能力、反思能力、合作精神和專業素養等[8]。1.明確專業能力考核的內容與要求
明確專業能力考核的內容與要求,是規范專業能力培養過程的重要保證。為此,首先要對學生專業能力考核的內容與標準、考核方法、考核時間等進行說明,如對活動設計與組織能力進行考核,其內容包括活動設計方案、說課、模擬活動、活動反思等幾部分,考核標準依據各項考核指標設立不合格、合格、良好、優秀四個等級。考核方法采用多位教師集體考核,取其平均分,考核時間為第六學期期末(五大領域教法課程結束)。對于考核不合格者,應要求其重修,隨下一級學生結業時進行補考。學生畢業前專業能力考核有不合格項目的,不予頒發證書。實踐證明,專業能力考核能增加學生的學習動力,提高學生專業能力培養的質量。
2.專業能力考評證書制度
應建立專業技能考評等級證書制度,并結合各項專業技能訓練和職業資格培訓的情況,為成績合格者頒發證書。應要求學生在畢業之前必須持有各項專業技能訓練考核合格證書,包括各項藝體技能合格證書、教育活動設計與組織能力考核證書等。同時應鼓勵學生結合自身興趣特點,參加各項職業資格培訓與考核,獲取育嬰師證書、家庭教育指導師證書、兒童營養師證書、舞蹈等級證書、聲樂等級證書等,培養學生的一技之長。技能考評證書的制度化,能確保學生畢業時能多證在手,實現了“首崗適應、多崗遷移”的能力培養目標[9],增強了學生的就業競爭力。
3.采用全程多維式專業能力考核方式
全程多維式考核的特點體現在考核過程的全程性和考核內容的多維性兩個方面。全程性即結合學前教育專業人才培養計劃,采取形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將評價與指導有機結合起來;多維性即學生專業能力考核的項目與指標應包括多個維度,考核指標涵蓋幼兒教師基本專業能力的全部項目,每一項考核指標又分為具體的項目。實踐證明,全程多維式專業能力考核有利于發揮評價的引導與改進的功能,從而促進學前教育專業能力培養質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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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一)獨特的培養對象
新疆學前雙語教育的培養對象主要就是針對少數民族幼兒。雙語教育則是以國家通用語言(漢語)和少數民族母語兩種語言為教學媒介語言,通過幼兒園的日常教育活動,幫助少數民族幼兒掌握雙語的啟蒙教育活動。這些教育對象與漢族學前幼兒具有很大的不同,他們不僅深受本民族家庭語言、文化環境等方面的熏陶,而且在進入幼兒園的學前教育活動之前沒有接觸漢族主流文化及其受到影響。因此,這些培養對象在進入幼兒園接受教育之前的漢語、主流文化的水平比較低,而培養任務也與漢族學生不同。因此,在學前教育階段實施雙語教育需要充分考慮到教育對象的特殊性,在制定幼兒園雙語教育質量指標的時候應該考慮雙語性指標的選擇。
(二)獨特的培養目標
雙語教育作為新疆少數民族基礎教育的主要形式,其首要目標就是培養“民漢兼通”的雙語雙文化人。學前階段的幼兒正處于言語發展的關鍵期。因此,學前雙語教育的目標就是在幼兒學習好母語(本民族語言)的前提下給幼兒提供良好的雙語學習環境發展幼兒的第二語言,讓少數民族幼兒掌握本民族語言的同時對全國通用語(漢語)產生融合的學習興趣,幫助幼兒建立初步的漢語語感,培養他們對漢語言的敏感性。讓幼兒在學習語言的同時,也在潛移默化地感悟祖國多元的文化,建立起國家意識和中華民族認同感。在評價指標體系設計的時候需要融入民族文化和民族特色,充分估計民族性指標在雙語教育中的作用和價值。
(三)獨特的培養方式
根據已有研究發現,當前新疆學前雙語教育的培養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周欣(2011)對新疆南疆、北疆、東疆進行調查發現當前新疆雙語幼兒園主要依據師資和民漢幼兒入學比例的不同劃分了五種雙語教育模式:第一類少數民族幼兒獨立編班的全浸入式漢語教育模式(以漢語教學為主,民語保育員配班)、半浸入式漢語教育模式(半天在漢語環境下組織教育活動,半天在浸入母語環境中組織教育活動)、單科式漢語教育模式(全天在母語環境下,每天加一節漢語活動)三種教育模式和第二類民漢幼兒混合編班的全漢語教育模式(以漢語教學為主,民語保育員配班)、加授母語的漢語教育模式(與全漢語教育模式相似,只是把少數民族幼兒集中起來每周加3-5節母語教育活動)兩種雙語教育模式。[2]可見,不同的教育模式漢語語言與民族語言學習的時間分配和頻次以及方式都不盡相同,而且民族教師,教育資源的利用方式也不盡相同。因此,測量雙語教育質量時候,應該量化評價和質性評價相結合,在指標體系設計過程中也應該具有量化指標又有質性指標。總之,新疆幼兒園雙語教育應該具有不同于普通教育的評價體系,其質量評價應該關注雙語教育的特殊性,滿足民漢兼通的雙語文化人的培養目標,滿足幼兒漢語語言、文化學習的需要,根據這些獨特的培養對象、獨特的培養目標以及獨特的培養方式篩選和制定具有雙語性、民族性的雙語教育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框架。
2、新疆學前雙語教育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及其內容框架
教育是一個既指向結果的“生產”,又是一個指向過程的“服務”活動。對于教育而言,教育過程本身就是在教育。因此,教育質量不僅指向結果,它還包含在整個服務的過程之中,體現在教育輸入、教育過程和教育輸出等三個方面。本研究在對學前雙語教育質量指標的選取過程中,研究者查閱了大量的文獻資料,同時參考了新疆自治區頒布的《自治區關于加強少數民族學前“雙語”教育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少數民族學前和中小學“雙語”教學工作的意見》等指導性文件以及教育部頒布的《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雙語”幼兒園(學前班)教育指導綱要》等基礎之上。根據人力資本理論的“輸入-過程-輸出”模型作為新疆學前雙語教育質量的三大構成板塊。即該框架由教育輸入性指標、教育性指標和教育輸出性指標構成,每個板塊還可以進一步細劃出二級、三級指標。
(一)教育輸入性指標
教育輸入性指標是幼兒園常規工作開展的必要前提和基礎條件,它既是影響教育結果質量的因素,也是教育質量的體現。[3]主要包括教育政策與法規、教育經費、場地園舍、設備設施、師資隊伍、園所管理等因素。新疆幼兒園雙語教育是一個特殊的教育系統,無論是過去還是未來,雙語教育政策與法規都將是推動其發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這些政策也是有別于一般教育的特殊之處,幼兒園對雙語教育政策的敏感性與落實情況將是影響其雙語教育質量的前提。另外是教育經費的投入問題,從已有的研究發現國家對新疆學前雙語教育的投入在不斷加大,這也有利于進一步提高教育質量。再就是師資隊伍情況,它可以進一步分解為任教資格、人員配備、福利待遇與保障等三個方面。而任教資格又包括:教師結構(學歷結構、職稱結構、性別結構)、教師專業發展水平(師德、專業知識、專業能力、雙語水平、專業發展意愿);人員配備包括:師幼比、民族教師比例以及雙語程度、教師的穩定性;福利待遇與保障包括:工資待遇、五險一金、教師的專業發展機會(繼續教育與培訓、雙語培訓、校本研修、學術交流)等。這些方面可以參照國家標準同時要結合雙語教育特點,反映雙語教育的獨特性,使之達到雙語教育基本的人員素質要求。最后就是場地園舍、設備設施、園所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條件。只有通過對以上各方面的評價才可以看到一所幼兒園雙語教育辦學質量的基本情況。
(二)教育過程性指標
教育過程性質量的衡定以定性評價為主,重在提出標準和要求,督促在過程中執行,最終是為了達到預定的結果和目標。[4]可以說教育過程性指標是獲得高質量教育結果的最重要部分,具體包括教育活動和衛生保健工作。首先,教育活動是影響幼兒雙語教育質量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教學資源及民族特色(雙語教學用書、圖書)、課程教學及民族特色(地方課程、園本課程、當地區域文化對幼兒園的滲透)、活動組織與內容及民族特色、師幼互動(采用母語與漢語相結合的方式、將漢語當成“雙語”幼兒園教師之間、師幼之間日常教學的語言)、教育環境及民族特色(環境創設的民族特色、創設良好的漢語交流環境)、家園聯系、教育評價等;最后,衛生保健是教育教育過程的另一個重要方面,主要包括日常護理、營養膳食及民族特色、安全防護、疾病防護、健康檢查等。值得關注的是教育過程是提升幼兒園雙語教育質量的最主要途徑,在整個教育活動之中應該努力創設雙語教育環境和氛圍,充分利用教育手段和教育資源不僅滿足民族幼兒學習漢語語言和文化的需要,同時能夠盡可能的讓幼兒感受到本民族語言和文化的存在,使得雙語教育落到實處。
(三)教育輸出性指標
教育輸出性指標是教育質量的最終體現,是一個教育活動的結果,反映受教育對象全面發展的情況。人力資本理論認為教育是一項特殊的生產勞動,既有投入也有產出。因此,在制定指標體系的時候,需要考慮投入—過程—產出三者之間的關系,那么教育輸出性指標主要就是指學前幼兒的全面發展,具體包括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五大領域的發展。作為新疆學前雙語教育來說,需要特別關注幼兒言語方面的發展,漢語聽、說能力的培養、閱讀與書寫準備的培養;關注社會領域的發展,包括人際交往(少數民族與漢族幼兒之間的交往)、社會適應、熱愛祖國、民族團結、文明禮貌等方面。以上評價內容的三個部分應該是緊密聯系,相輔相成的。教育輸入性指標是辦好新疆學前雙語教育的基礎條件和物質保障,是衡量學前教育機構辦學資格的重要標志;教育過程性指標則是優化教育內涵發展的主要途徑;教育輸出性指標是對前面指標實際效用的價值判斷,注重考察改進變化的情況,是衡量學前雙語教育水平的主要客觀依據。
3、結語
篇4
【關鍵詞】幼兒歌曲;鋼琴即興伴奏;四要素
0.前言
鋼琴伴奏可以豐富歌曲情感,讓幼兒教育活動更加富有活力。幼兒園演出、表演時,全體合唱、獨唱、音樂劇等表演形式都會引用到鋼琴伴奏。由此可見,鋼琴伴奏的使用范圍非常廣泛,不僅在日常幼兒教育中常出現,晚會演出也總用到。
1.正確的操作方法――前提
鋼琴彈奏的技巧性很強,沒有接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很難掌握其中要義。為此,即興伴奏必須扎實掌握鋼琴正確的彈奏方法,如觸鍵方式、彈奏技術、音色音階分析能力等。在伴奏任務中,演奏者不但要記住每個琴鍵對應的音色,還要詳細記錄該幼兒歌曲的大體樂譜。如在《小兔兒乖乖》幼兒歌曲表演中,因為這首歌曲的節奏明快,速度韻律不快不慢,所以演奏者可以根據大概的曲調變化,適當抬高、或降低整體曲調,以達到伴奏與幼兒演唱的歌曲音調相契合。如唱到“我要進來”“不開、不開”等詞語時,歌詞短,孩子們很難同步唱出歌詞。這時,伴奏老師必須適當放慢伴奏節奏,將歌詞中的每個字,落實到每個音符上。
正確的操作方法可以培養演奏者習慣性的彈奏技巧,如在表演中,有一個音符彈奏出現了錯誤,則演奏者可以隨機改變下一個音符的彈奏方式,或調整音色,或改變音調,將前面的缺陷彌補回來,即便彈錯了,也不會被觀眾發現,給演唱者造成影響。這種應變能力是依靠嫻熟的彈奏技巧,正確的操作方式衍生出來的,如沒有經過專業訓練,一般即興表演者是很難做到的。所以,即興伴奏需演奏者具有一定的鋼琴基礎,并能靈活運用基礎操作方法,調節歌曲節奏。
2.扎實的理論知識――基礎
幼兒歌曲與其他歌曲相比,其樂譜結構相對簡單,不會有復雜的音調變化和節奏變化。但是即便如此,為提高即興伴奏效果,提高鋼琴伴奏的藝術表現力,演奏者需具備扎實的理論知識,當拿到歌曲樂譜時便可預先構思出來彈奏方法和要即興伴奏要注意的地方。如在《采蘑菇的小姑娘》幼兒歌曲表演中,歌詞重復,曲調律動變化也大體相同,但是為烘托演出效果,在伴奏方面,演奏者必須改變歌曲音調,利用選配和弦,調試具體彈奏方式和操作行為。如此一來,雖然重復歌詞的語意相同的,但是孩子演唱出來的效果會隨著不同音調的鋼琴伴奏而變得豐富起來。
在即興表演中,因為演奏者接到的樂譜通常都是不準確的,有的甚至與現場演唱方式嚴重不符。在這種情況下,演奏者需憑借自身理論知識,根據記憶中歌曲的大體旋律,確定彈奏方案,雖看似簡單,但理論知識不扎實的演奏者是根本無法完成這一演奏任務的。由此可見,理論知識是鋼琴即興伴奏的根本基礎,是演奏者解決表演過程中所有演出障礙的重要武器。
3.恰當的伴奏音型――表現手段
鋼琴是多聲部樂器,所以它能夠控制的音域很廣,并能夠細膩的表現出每個層次、每個音符、每個曲調的細微變化。在即興伴奏中,這種演奏技巧的表現效果尤為突出,短時間內,演奏者必須通過視唱的方式,了解歌曲的調式調性、思想內容、風格、速度、結構等,確定伴奏音型。同時,演奏者也可以利用技巧優勢,可以根據表演現場的情感狀態、幼兒演唱情況、歌曲的內在含義,自由選擇伴奏音型,力求呈現不同種類的歌曲演唱風格和效果。因為一種幼兒歌曲的配樂形式多樣,所以演唱表演的豐富度,并不僅僅依靠歌曲詞意本身,還受即興伴奏表演內容的影響。如在《幸福拍手歌》、《粉刷匠》等幼兒歌曲的表演中,由于歌曲屬于舞蹈性歌曲,所以演奏者可以將歌曲分解,利用跳躍式音型、情感類音型、和弦類音型、抒情類音型,增大音符的設定空間,給孩子充分的時間,讓他們做動作,迎合演唱表演。這樣一來,孩子在演唱幼兒歌曲時,會選擇聲情并茂的演出方式,盡可能的展現活潑、可愛的一面。
4.心理素質――保障
除上述基本能力、技巧、素質之外,在參與鋼琴即興伴奏演出時,演奏者必須具有高人一等的心理素質。因為即興表演的演出場地不穩定,室外、廣場、音樂教室、小型音樂廳等,周圍環境也變化不定,尤其在幼兒演出中,孩子天性使然,又跑又跳,不受控制。這些噪音、外部環境影響,都會給演奏者帶來心理影響。由此可見,心理素質對演奏者而言至關重要。如果演奏過程中,樂譜標記出現了錯誤,演奏者必須穩定情緒,根據自己的理解和自己對歌曲的認識,選擇其他演奏方式,并隨機記憶,到重復演奏時,能夠演奏出相同的樂器。這不僅考驗演奏者的應變能力,還考察了演奏者的彈奏技巧和心理素質。如果演奏中音響失控,或演奏噪音過大,演奏者必須克服環境障礙,穩定情緒,繼續演奏。正所謂“藝高人膽大”,演奏者的心理素質與其自身技巧能力有直接關系,時刻保持情緒的頭腦,是順利完成鋼琴伴奏演出的不二法門。
5.結論
通過上文對幼兒歌曲鋼琴即興伴奏演出的四要素進行系統分析可知,正確的彈奏方法、扎實的理論知識、恰當的伴奏音型、強大的心理素質,是構成一兒歌曲表演的核心要素。只有擁有這四要素,演奏者才能克服舞臺緊張情緒,從容應對,演唱者跑調、節奏不穩、記錯反復記號、嗓音等多個突發事件。總之,歌曲鋼琴即興伴奏水平的提高,關鍵還是靠平時的積累與學習,每一位伴奏者的成熟均來自于藝術實踐的千錘百煉。 [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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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自閉癥 教育支持 現狀調查
一、引言
自閉癥是一種由大腦、神經以及基因的病變所引起的綜合癥,又稱孤獨癥。其主要癥狀可以包括人際關系的隔離,語言的困難以及行為障礙。一般認為,1943由美國精神病學家Leo Kanner發表的論文《情感接觸中的自閉》,是世界學術界首次做出的經典性描述。盡管自閉癥診斷更加規范化、標準化,但到時至今日,有關自閉癥的概念還只是描述性的,沒有一個公認的定義。但所有的定義都認為自閉癥的社會互動和交流的識別能力受損應該是其最為重要的行為特質和缺陷。其主要臨床表現是:社交困難;語言交往障礙;興趣異常狹窄,對同一性執著,多表現出儀式性和強迫。
二、問題提出
我國在1982年由精神病專家陶國泰教授首先報導了4例自閉癥后,國內確診率日見增多,但目前并沒有數量統計,國際社會普遍認同和應用最廣的是,全球平均發生率占人口總量的4‰,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在中國大約有60萬~180萬名自閉癥患兒。專家估計中國的孤獨癥者在260萬~800萬之間。
自閉癥兒童的全面康復,需要各個領域的跨專業合作,以共同幫助他們增強生活自理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提高社會交往技巧,讓他們回歸社會、融入社會,并改善他們及其家庭的生存狀態和生活質量。據資料顯示,自閉癥兒童中20%的兒童智商在正常范圍,約10%的兒童智力超常。自閉癥作為醫學上的一個盲點,依靠醫療藥物使孩子康復尚未有顯著性的突破,因此對孩子進行教育訓練成為我們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早期康復教育干預及時狀況下,隨著年齡的增長,超過半數以上的患兒情況會有一定程度改善;從個體的成長歷程發展看,他們需要幾乎是終生的幫助與關注。加強與教育界、社會學界、社會福利、慈善機構以及各界的聯系與合作,整合資源,逐步建立社會支持體系,而其中教育支持是兒童社會支持體系中的核心要素。
三、研究方法
1.研究工具
自行設計問卷,具體見后述。調研表的設計經過預調查后根據調查分析,請有關專家和一線教師的廣泛論證基礎上形成的,調查效度可以保障。家長訪談問題設計:你知道0~6歲特殊兒童搶救性救助工程實施嗎?如何評價?孩子目前狀況如何?影響孩子教育康復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孩子教育康復過程中遇到的困難是什么?教師訪談設計:班級里有這樣的孩子給你的教學帶來什么問題和挑戰?你是如何應對這些的?你期望得到哪些幫助?作者在訪談之前通過預調查后遴選的問題,能夠確保訪談設計的效度。
2.研究對象
全省自閉癥康復機構28家,抽樣隨班就讀普校教師36人,家長216人。此外,兒童主要是指學齡前到9年義務教育階段。
3.數據處理
問卷數據采用百分比等描述性統計方法分析處理,訪談數據通過轉錄與歸類完成分析。
4.結果分析
(1)自閉癥康復機構發展目前存在的若干問題
調查結果分析,各市級定點機構(蘇南有的是區定點機構)目前機構運作基本步入良性循環狀態,以尋求更好的后續發展為目標。一般按照實際困難排序為:②③④①或者②④③①,顯示對師資的培養要求最為迫切。目前的師資來源幼教專業、心理學專業和特教專業以及普教專業。總體而言,現有的師資力量不足,專業知識缺乏,專業結構不合理,專業技能有待提升。其他非定點機構,一般按照實際困難排序為:①②④③或者①②③④,顯示對經費與師資的強烈需求。其他(請填寫)的⑤中只有約7家機構給予了反饋信息,主要為行業資格準入;教師資格認定;行業從業規范以及評估工具的建構等。
(2)自閉癥康復機構基本狀態以及患兒康復訓練狀況
目前省內機構從業人員的數量304人,機構負責人的訪談中了解到主要為學前教育、師范類其他專業、特殊教育、心理學以及社工構成,當時沒有做師資專業來源具體統計,訪談中了解到其中以學前專業為主。這也給我們特教師資到底應該如何培養或者說培養方案的制定與調整帶來一定思考。
參加康復培訓的患兒數量,合計已經出園和在培的患兒總量約為5100人。這是我省自上個世紀80年代末以來在各機構康復訓練的患兒的全部,和江蘇省目前估算的自閉癥患者總量相比較而言,不到1/4,上表中的出園安置狀況顯示,即使經過機構的康復訓練,能夠真正融入社會只有不到10%,能夠在普校完成9年制義務教育不超過3%,理論研究認為自閉癥患者中能夠基本適應學校生活的應該在30%以上。訪談中家長認為目前0~6歲康復工程現行政策有不足之處。兒童個體差異較大,目前指定機構比較少,家長選擇權有限。
(3)機構自閉癥兒童康復訓練方法應用及應用效果評析
各機構各機構在訓練方法的選擇上主要如上表統計,表中方法后面的選項中是各機構的效果評析,從中可以看出對應用效果評價存在較大差異。當然一方面是由于自閉癥患兒個體差異性特質,同一方法的應用效果差異客觀存在;另一方面則反映出康復教師對于方法本身的理解與掌握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效果評析,當然缺乏科學的評估工具應該也是目前調查結果存在很大差異的原因,提示應盡快建立各種應用方法的科學評估體系。
調查顯示25家的訓練機構都是獨立設置的,這種設置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患兒康復教育計劃的有效執行與實施,但給患兒真正融合又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建議各市區級殘聯在選擇定點康復機構時,應注意考慮以上因素,不僅僅局限在場地、訓練器材、師資力量等的評定上,還要注意其所在地的康復環境是否具有融合的條件與基礎。
(4)教師對兒童主要問題行為的評析
調查結果。普校教師36份調查表回收率100%,有效問卷100%;感受度高的患兒問題行為往往會成為融入社會的最大障礙,同時是普校教師在接納孩子的過程中最難以接受的行為。如何減少患兒問題行為,提升患兒的社會適應性是目前普校教育機構最需要直接面對的,同時也是特教教師、家長在孩子康復訓練中應注意采用針對性策略。
孩子行為問題對策。需要根據孩子特點,劃分行為類別,哪些經過一定干預是可以減輕直至消失的――制定個別化干預策略;哪些是經過干預都難以改變的,但對他人不會造成太大影響的――不妨給予理解并接納患兒的行為。哪些行為即使經過干預,效果是難以立即見效的――建立長效機制,不要急于一時。
(5)自閉癥患兒家長需求
說明:括號內為選擇此項的家長數,家長預調查問卷由四個問卷合一構成,分別為自閉癥兒童的基本發育狀況(8項);家庭教育中家長的苦惱(7項);家長的外部需求狀況(8項);家長的內部需求狀況(13項);在家長訪談基礎上結合四個問卷的預調查后,根據家長的反應和調查分析經過與部分家長、康復機構教師面談等多種形式經過反復論證濃縮成為以上問卷。
調查總結。因為是利用家長培訓時間當場完成的,回收問卷216份,回收率100%,有效問卷198份。由于自閉癥患者的特殊性,疾患在目前病因不明的情況下會伴隨其一生,家長的輔助與引導是患兒康復能否的最后永久性保障,沒有家長的全程參與,其康復就難以具有可持續性。就調查統計以及與家長訪談看,問題非常集中,困難重重,反映出政府可作為空間很大。調查中機構反饋認為目前沒有真正發揮家長以及家長背后的資源在患兒康復中應有的作用。并認為其一,應該明確家長的責任,讓其參與到兒童康復中來;其二,要建構家長培訓中心,制定規章制度督促家長定期參與培訓,并將其是否參與培訓納入訓練補助的發放規定中。
5.討論
(1)患病率上升,干預機構較少,教育干預體系不健全
江蘇10歲以下的患兒不低于2萬人,雖然良莠不齊的訓練機構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卻仍然滿足不了兒童的需求。目前應用的各種干預基本源自國外,大多缺乏本土化的過程,難以實施科學評估;干預手段以全天訓練及少數機構培訓家長為主,缺乏系統性和專業性;干預體系不健全,大多數患兒因其社交障礙及行為問題以及特殊教育資源缺乏而無法在主流學校隨班就讀。
(2)機構定位是服務企業還是公益事業存在困惑
省內28家機構,真正步入良性發展的約有5家,其他大多面臨著類似困境,一方面,大量的自閉癥患兒無法得到幫助,另一方面有的機構還在為生源發愁。原因之一是這些機構設施上簡陋,師資水平有限;之二自閉癥兒童康復需要“一對一”的訓練。訓練費用的高昂,也使得機構的公益性難以體現,在社會公眾眼中機構與企業沒有質的區別。機構感到困惑,我們是服務性的企業呢?還是公益機構?我們靠什么來體現公益性?民辦自閉癥機構公益究竟怎么做?的確值得深思。
(3)缺乏統一資格準入制度,從業人員職業自我認同度較低
目前沒有統一行業準入標準和管理辦法,自閉癥康復訓練對教師的專業技能、對家長接納態度、對硬件環境的要求都很高。現有康復機構教師中超過3/4的從業人員是非專業教師,面臨著職業角色的重新定位與職業自我的重新建構等問題,非常傍徨;一方面,師資非常緊缺,一方面是人才流失非常嚴重。如何建立一系列的從業資格準入制度,通過定期培訓與考核,使從業教師通過理論與實踐技能的資格認定后能夠有明確的角色認同與角色定位,以促進其專業技能進一步發展是急需解決的問題。
(4)0~6歲康復搶救工程實施細則還需細化,保障機制有待完善,銜接體系有待建立
0~6救助工程各市級單位在執行中存在很大差異,期待管理工作再細化一些,使資金真正能夠用于兒童搶救工程,以不折不扣地體現政府的關注與關懷。6歲后怎么辦?這是目前家長最為困惑的問題,機構和其他特殊教育系統因為沒有相應的機制保障基本無法參與其中。造成入學隨班就讀的兒童隨著年級增長退學率也隨之增長的現象。
(5)普校融合教育實施難度加大,教師不知如何實施教學
盡管國家規定普通學校應接納能夠在校學習的殘疾兒童,但大多學校仍拒絕兒童入校,原因是教師由于沒有相應的知識儲備不知如何開展有效地學校教學。大多家長也很理性基本能夠理解學校的行為,兒童即使有能力入校,有的也會因為無法控制自己的某些行為、多動,擾亂正常教學秩序;家長也希望孩子有更好的就學選擇,而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家專門接收自閉癥兒童的教育機構,更沒有針對性教材。還有其他后續教育問題正在凸顯,如義務后教育、職業性教育等。
6.對策探討與建議
(1)增大對自閉癥群體的資金支持和政策扶持
期待0~6歲康復資助能夠持續實施,建議康復經費延長實施年齡,其一,年齡界定需要調整、延長。自閉癥兒童的生理年齡與心智年齡與正常兒童的差異是巨大的,并且通常在3歲以后才能確診,因此建議對自閉癥兒童的康復補貼應為0~9歲或16歲。其二,補貼支付的方式,建議直接補貼到家庭和補貼到機構共同實施。一來保障孩子享受康復資源以督促家長,二來對機構也會有一定得督促作用。其三,如果能夠建立社區康復系統,同樣是1∶1的方式比較合理而有效。
(2)建立以家庭為核心的自閉癥康復模式
建議以各級殘聯在定點康復中心管理機構為基礎成立家長培訓管理中心,依托各定點機構師資以及各科研機構研究人員為師資定期免費培訓家長,在調查中機構與家長建議選擇典型案例將其康復訓練過程編輯成冊印發給各家長作為操作性手冊;還可通過省中心定期召開各市級家長培訓師資聯絡會(或者依托網絡,建構資源共享網絡平臺)以共享培訓資源。同時探索以家庭為核心依托社區的自閉癥兒童康復模式。
(3)設立專業標準,規范教育機構,加速培養早期康復專業從業人員
專業標準是行業發展的標尺,行業資格是規范從業人員的準入標準,目前都沒有缺乏專業性規范;此外,早期康復具有最大成效,應定期組織專家或專業人員,對目前全省自閉癥患兒早期康復從業人員進行統一系統的專業培訓。專家組成中從理論研究與實踐技能兩個方面考慮;形式可以采用集中培訓和各市巡回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培訓費可以采用1∶1支付方式。組織從業多年有實踐經驗的康復治療師,編寫具體教學案例以及教學心得作為教學補充資料,發揮他們在師資培訓中實踐技能的傳幫帶作用。
(4)構筑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融合體系
建立省自閉癥康復研究中心,對發病機理、教育、培養等進行系統研究;各市區確立幾所專門招收自閉癥兒童的幼兒園、小學和中學,作為試驗基地,便于教學質量的提高和系統地開展教學;鼓勵普通幼兒園和學校招收輕度自閉癥兒童隨班就讀,讓他們接受融合教育,在財政經費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每個學校配有特教老師,有條件的學校應督促建立資源教室,為隨班就讀的自閉癥兒童提供切實幫助;農村可以采用特教教師巡回制度,定期到學校給予患兒、教師、家庭以具體指導。同時組織專家在小學階段宣傳與普及自閉癥知識,特別是有自閉癥兒童就讀的班級教師必須培訓到位。
(5)采取措施逐步建構依托社區的康復體系
發達國家的自閉癥兒童家庭選擇社區康復的比例很高。實現社區康復,讓患兒在家門口就可以得到正規、有效的康復訓練,可減少家長的經濟負擔和家庭養護負擔。在社區中設立由社區管理和政府付費的康復機構,方便家長白天將孩子就近入托,晚上接回,從而有了一份可以相對獨立生活空間;政府無須為自閉癥群體專門建立大量的專業機構,只需要在現有的社會福利服務網絡中加入專業人員和提供必要的資金;也可探索將民辦康復機構納入社區康復體系中實現雙贏。此模式可以吸納社工及專業隊伍介入,成為未來社區康復的重要專業力量,據統計我國開設社會工作專業的各類高校已經達到200家,每年畢業的學生過萬。
(6)建立義務教育后自閉癥患者的職業培訓及托養機構
目前已經入學或者即將畢業和歷年畢業至今已長大成人的學齡后自閉癥患者何去何從?據調查已經有個別地區正在著手建立依托社區為單位的就業體系,建立有利于自閉癥成年群體的庇護工廠等。其一,依據個人特質,尋求社區就業安置崗位;其二,建立各種形式的托養機構;其三,探索多種托養方式如家庭托養,配以社區管理、專業指導和政策資助,可以方便親人就近照顧,滿足患者心理需求,也可節約社會資源。對于難以融入社會的大齡患者應該探索建立托養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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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學生學籍管理和學籍信息管理是基礎教育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推進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學籍系統)建設和應用,是實現教育現代化的必然需求,是提高基礎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有效途徑。當前,學籍系統已經進入建設提質期和全面應用的新階段。為更好地發揮學籍系統作用,既要加強制度建設,提高保障水平,更要從應用入手,厘清學籍管理的基本概念,深刻理解《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各項規定和要求,深度融合學籍系統和學籍管理日常業務,用好學籍系統各項數據,使其真正成為學校管理的重要內容,成為提升中小學生基礎教育治理水平的強大工具。
一、學籍管理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學籍
學籍是指某個兒童、少年作為某所學校學生的身份,也是學生在該校學習的資格。學籍具有唯一性、依附性、流動性。學生和學校構成了學籍的兩個基本要素。正常情況下每個學生都應擁有一個學籍,對應著某所學校。學籍、學校、學生遵循三位一體原則。
(二)什么是學籍管理
學籍管理是指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對學生從入學到畢業期間實施培養過程的管理,是學校教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籍作為一種就讀資格,存在“取得或建立、變動、完結”三個階段。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職能主要體現在對這三個階段的審核管理上。
(三)什么是學籍主管部門
直接對學校學籍業務進行管理、指導的教育行政部門,包括區縣級、地市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是一般的學籍主管部門,地市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作為學籍主管部門時僅對其直管的學校而言。高校不是學籍主管部門(不是一級行政機關),對于高等學校附屬中小學,其學籍主管部門一般指附屬中小學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另有規定的,依各省具體規定管理。
(四)什么是學籍信息變動、學籍正常變動、學籍異動
學籍信息變動,指學生的學籍信息的一項或幾項發生變化。廣義的學籍信息變動包括由于學籍變動導致的學籍信息變化,狹義的學籍信息變動不包括。《辦法》所稱學籍信息變動指狹義的學籍信息變動,需人工更改。學籍正常變動包括升級、升學、畢業、結業、肄業。學籍異動包括跳級、留級、轉學、休學、復學、死亡,其中轉學可以分為三個環節,即確定接收學校、辦理學籍轉接、接續學籍檔案。
(五)什么是學籍管理制度與學籍信息管理制度
學籍管理的對象是學籍,涉及學生的行為,而學籍信息管理的對象是由此產生的信息。國家層面主要制定學籍信息管理制度,即圍繞學籍信息管理制定制度。省級層面制定學籍管理制度,即圍繞學生行為制定制度,細化落實全國性制度要求,但不能和全國制度沖突,也不能規定其他省份的義務。
(六)什么是學校(機構)代碼
學校(機構)代碼是所有中小學管理系統的核心和基礎數據,學校(機構)代碼管理是教育統計部門的法定職責。2011年7月12日,教育部印發《關于印發<學校(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的通知》(教發〔2011〕6號),規范學校(機構)代碼管理工作。學籍系統不應只是基礎教育部門管理的工具,將來還應成為教育事業統計的依據,應使用教育部統一規定的學校(機構)代碼庫。
學校(機構)代碼由“學校(機構)標識碼”和“學校(機構)屬性碼”兩部分組成。“學校(機構)標識碼”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國家標準及編碼規則編制,賦予每一個學校(機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識別標識碼。“學校(機構)屬性碼”是對學校(機構)所在地域、城鄉劃分、辦學類型、舉辦者等信息的分類編碼,并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管理需要進行拓展和調整。
新設置的幼兒園、普通小學、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機構)、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由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在代碼管理信息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填寫紙質《新設置學校(機構)代碼申請表》,加蓋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章,逐級上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匯總后,加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章,上報教育部核準,由代碼管理信息系統生成學校(機構)代碼。
幼兒園、普通小學、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機構)、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代碼的更新和維護工作,由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在代碼管理信息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填寫紙質《學校(機構)代碼變動申請表》,加蓋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章,逐級上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匯總后,加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章,上報教育部核準后生效。
學校(機構)有撤銷、合并、升格等變動情況時,須對其學校(機構)代碼及時進行更新和維護。學校(機構)被撤銷的,其代碼停止使用,但在代碼管理信息系統中保留。停止使用的代碼不得再賦予其他的學校(機構)使用,以確保代碼的唯一性。有其他學校(機構)并入,學校辦學層次、類別均未發生變化的,其學校(機構)標識碼不變,學校(機構)屬性碼按實際情況變更。因學校(機構)合并、升格等原因,使得學校辦學層次、類別發生變化的,停止使用其原代碼,按新設置學校(機構)代碼賦予辦法處理。學校(機構)被合并的,其代碼按被撤銷學校(機構)的代碼處理辦法處理。恢復辦學的,重新啟用原學校(機構)標識碼,學校(機構)屬性碼按實際情況變更。學校(機構)僅改變名稱的,沿用原代碼,但需在代碼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學校(機構)名稱變動信息。
《學校(機構)代碼管理辦法》是對學校(機構)統一編制、及時更新、動態維護學校(機構)代碼的管理制度,對于統一規范學校(機構)代碼并及時更新、維護,提升教育統計管理標準化、規范化水平,消除信息孤島,實現教育統計數據快速交換和共享,提高教育數據利用效率和效益,構建國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具有重要作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業務機構要互相配合,依據《代碼管理辦法》相應工作流程,處理好學校審批工作與學校(機構)代碼管理工作的銜接。教育行政部門內負責學校審批工作的機構在處理學校(機構)的設立、合并、變更和終止等有關業務時,須及時向負責學校(機構)代碼管理工作的機構告知相關信息。
2011年教育部已建立了學校(機構)代碼庫更新機制,代碼庫隨時更新,只要地方走完了規定的流程,代碼管理系統就會賦碼,賦碼以后學籍系統就可以調用。代碼庫的對外有兩種,一種是根據行政區劃的變化進行調整,每年9月一次,另一種是學校本身的變化,每三個月一次。內部使用不受周期的影響,學校在代碼庫獲得學校(機構)代碼后一天之內就可以進入學籍系統。
(七)什么是學籍號
學生學籍號是學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從幼兒園入園或小學入學初次采集學籍信息后開始使用,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有機銜接,終身不變。
《辦法》第四條對于學籍號做出了明確規定,學生初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后,學校應為其采集錄入學籍信息,建立學籍檔案,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第五條規定,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終身不變。學籍號具體生成規則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訂。
2013年9月18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了《學校(機構)人員基礎信息代碼編制規則》(教發廳函〔2013〕91號),賦予各級各類學校(機構)人員一個終身不變的唯一識別標識碼,即“個人標識碼”,明確了學籍號的具體生成規則。“個人標識碼”是教育部按照國家標準及編碼規則為學校(機構)人員統一編制、全國范圍內唯一、終身不變的識別標識碼。個人標識碼共19位,由1位類型碼和18位公民身份號碼或18位個人標識自編碼構成,個人標識碼的各特征碼應依次連接,不留空格。
基本表示形式及說明如下:一是有公民身份號碼的,個人標識碼中類型碼為“G”,18位公民身份號碼是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GB/11643)編制執行。二是暫無公民身份號碼(第二代)或原公民身份號碼不可用的,其個人標識碼編碼辦法為:個人標識碼中類型碼為“J”,18位個人標識自編碼由17位數字本體碼和1位校驗碼組成。排列順序從左至右依次為:6位地址碼,8位出生日期碼,3位順序碼和1位校驗碼。地址碼是指在編制個人標識自編碼時,學校(機構)人員所在的學校(機構)的行政區劃代碼,按GB/T2260規定執行。學校(機構)存在跨區辦學或多個校區的,按學校(機構)行政部門所在地確定地址碼。出生日期碼是指學校(機構)人員的出生日期,按GB/T7408規定執行;順序碼是指在同一地址碼所標識的區域范圍內,對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員編定的順序號,順序碼的奇數分配給男性,偶數分配給女性。校驗碼采用ISO 7064:1983.MOD 11-2校驗碼系統。
實施原則:一是編碼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則、統一部署、統一管理、統一維護,確保個人標識碼“一次編碼、共同享用、全國唯一、終身不變”。二是“個人標識碼”后18位首選為“公民身份號碼”,只有學校(機構)人員為外籍或中國公民暫無公民身份號碼、原公民身份號碼不可用時才可使用“個人標識自編碼”。三是公民身份號碼若存在重碼時,按“先入者保有”原則,后入者按暫無身份號碼處理,“個人標識碼”后18位使用“個人標識自編碼”。
學籍系統建立了對學生身份的認證制度,在身份認證之前,學籍系統會賦予學生一個臨時學籍號。臨時學籍號的生成規則是:L(臨時)+由身份證號編碼規則所生成的號碼,所以邏輯上與身份證號一致。目前仍存在三個問題:一是少數學生沒有身份證號碼,將來的全國學籍號是J(教育)+身份證號編碼規則所生成的號碼,有身份證號碼以后也不變。二是當地戶籍管理部門為其編發的身份證號不符合身份證號編碼規則,但這個身份證號確實是戶籍管理部門編發的,此種情況學生將來的學籍號為G(公安)+身份證號。三是學生有身份證號,但錄入系統出現錯誤,這就是經身份認證后需要各地處理的問題學籍之一,目前提供身份證號后查不到的大多是此種情況,說明我們各地錄入的數據質量存在問題。這些錯誤的身份證號待各地糾正后才能配發全國學籍號,學籍號的生成規則是G(公安)+正確的身份證號。
二、日常學籍管理和數據更新
將學籍系統用于日常學籍業務管理,是確保學籍信息準確的前提,是中小學和其學籍主管部門重要的日常工作。學校和其學籍主管部門要做好六個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學籍系統配置管理
主要有以下幾項工作:
1.賬號功能配置。全國學籍系統為各級學籍主管部門和學校分別建立學籍管理員、學籍主管領導和系統管理員賬號。學校級學籍管理員負責錄入學生信息、提出學籍變動申請等日常管理工作,學校級學籍主管領導負責核辦學生學籍信息、學籍變動。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員負責核辦學校提交的學生注冊、學籍變動、關鍵信息變更等業務操作,教育行政部門學籍主管領導主要負責數據查詢、統計分析等。各級系統管理員負責系統配置管理,不參與學籍業務管理。
2.受控字段設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增加或者刪除本級設置的受控字段(強制核辦字段),以及查看上級設置的受控字段。學校修改的學生信息為受控字段時(無論是哪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設置),都需要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辦通過后才能完成信息修改。
3.班額設置。省級、市級、縣級用戶可逐級對轄區內所有學校的班額上限進行統一設置,包括查看上級班額配置和設置本級班額配置功能。本級設置的班額不可高于上級設置的班額;如果上級設置不允許下級修改班額,則沿用上級設置,本級班額無法設置。
4.管理功能設置。省級用戶可以按照小學、初中、高中教育階段,分別設置本省是否允許辦理包括退學、留級、跳級、開除等在內的各類異動。可設置小學新生注冊、小學新生入學年齡控制、是否可以刪除有正式學籍號的學生等業務開關,并可進行小學新生注冊、在校生注冊、畢業、升級、招生等學籍業務時間設置,控制業務辦理時間。各省份要根據本省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和實際需求,設置學籍業務權限,進行班額、異動類型、受控字段等業務配置管理,特別要督促完成畢業升級前在辦業務處理,做好升級時間點控制、小學新生注冊和在校生注冊辦理時間控制等工作。
(二)學籍注冊管理
《辦法》第四條規定,學生初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后,學校應為其采集錄入學籍信息,建立學籍檔案,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學籍主管部門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及時核準學生學籍。
學籍注冊有以下幾類工作:
1.在校生注冊。學籍系統建設初期,通過在校生注冊完成首次學生數據采集。個別遺漏學生,各省(區、市)可根據實際情況,控制在校生注冊菜單的開放時間,完成這些學生的注冊。
2.小學新生注冊。每年通過新生注冊為小學一年級學生建立電子學籍(學前教育階段已建立電子學籍的學生可同步調取學籍檔案)。在每學年開學后一個月內完成小學一年級新生電子學籍建立工作。小學一年級新生的學籍建立,要做到信息全面、完整、準確,不漏一校一生一項。
3.來華歸國學生注冊。檢查全國學籍系統中是否存在該學生的電子學籍,如無則新建電子學籍。各省(區、市)可根據實際情況,控制來華歸國學生注冊菜單的開放時間。
4.學籍注冊核辦。學校和各級學籍主管教育部門應當及時依次完成學籍注冊核辦,對學生信息真實性和準確性嚴格把關。對存在疑問的學籍信息,應核辦不通過,退回學校再次進行確認處理。
5.問題學籍處理。對于身份證號錯誤的(指身份證號錯誤的學生信息,經公安部門身份認證完成后下發,包括身份證號不存在、姓名和身份證號不匹配兩種錯誤類型),處理方式以變更和刪除為主,經公安戶籍部門確認確實無誤的,需上傳公安戶籍部門證明材料進行佐證。對于身份證號重復的(指兩個以上學生的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分別在系統中進行學籍注冊),處理方式是佐證、變更和刪除。全國系統中出現身份證號重復的,處理時只能保留一個為正確的,如果雙方主管教育部門都認為本轄區內的學生信息無誤且都核辦通過,則需要兩個學籍主管教育部門的共同上級進行問題學籍仲裁。對于無身份證號的(指兩個以上無身份證號學生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分別在系統中進行學籍注冊),該類處理方式是佐證、變更和刪除。全國系統中出現無身份證號的學籍重復時,經學籍主管教育部門對證明材料進行核辦,確認沒有問題的,可以都核辦通過,成為非問題學籍。
(三)學籍信息變動管理
《辦法》第十條規定,如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修改學生基礎信息的,憑《居民戶口簿》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并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或其他證明復印件,由學校核準變更學籍信息,并報學籍主管部門核準。第十三條規定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學籍進行轉接或學生畢業(結業、肄業)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并將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各省(區、市)需先通過受控字段設置確定本省(區、市)的關鍵信息項。學生非關鍵信息由學校通過學籍維護進行修改。定義為關鍵信息的學籍信息項,由學校發起變更申請,同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變更的,需提供戶籍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經學校核辦和上級學籍主管教育部門核辦后,數據變更方可生效。針對學生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變更的,系統將進行自動處理。
(四)學籍異動管理
《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各學段各類學籍變動的具體條件和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實際統籌制定。此條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建立全國統一的學籍信息管理制度,必然要求所有的學籍變動都通過學籍系統進行管理。
1.休學和復學。《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學生休學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后,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主管部門登記。復學時,學校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
2.轉學。轉學是最常發生的學籍異動,涉及公平、流動兒童、控輟保學等問題。我們將轉學細分為三個階段,即確定接收學校、辦理學籍轉接、接續學籍檔案。考慮到各地情況和做法千差萬別,《辦法》對第一階段即如何確定接收學校未作統一規定,也不納入學籍系統管理,而是要求各地自行確定轉學條件和要求,也便于與各地現行的相關規定接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關于轉學時是否需提供紙質材料并蓋章的問題,我們認為學校和學籍主管部門在在學籍系統中核辦就相當于蓋章,所以要轉變觀念,簡化流程,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眾。
3.輟學和復學。控輟保學仍是我們當前鞏固和提高義務教育普及水平面臨的重要任務。《辦法》以有利于各地開展控輟保學工作為著眼點,進一步細化了《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要求。一是學校應將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學生情況及時書面報告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籍主管部門,并在義務教育年限內將其學籍分類管理。二是義務教育階段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輟學的,就讀學校的學籍主管部門應于每學期末將學生學籍檔案轉交其戶籍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三是在轉學流程中,也特別要求有轉學意愿的學生先確定接收學校方可辦理轉學手續,所以轉學是轉入學校發起。四是為使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了解轄區內學生流動情況,規定省(區、市)直管學校、設區的市直管學校每學期要將學生轉入轉出情況報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五是在保障措施中也規定不及時報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情況的要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
4.跳級和留級。根據《辦法》第十一條,是否允許跳級、留級,以及跳級、留級的條件和要求均由省級規定。學籍系統具有這樣的功能,由省級根據本省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設置。
5.境外就讀。《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學生到境外就讀的,應當憑有效證件到現就讀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回到境內后仍接受基礎教育的,應接續原來的學籍檔案。相關信息應當在學籍系統中標注。
6.死亡。《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學生死亡的,學校應當憑相關證明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主管部門注銷其學籍。針對落實不到位的情況,2014年6月12日,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專門發出《關于做好死亡中小學生學籍信息注銷等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學校負責學生安全工作的人員要及時將學生死亡信息和材料提供給學籍管理員,學籍管理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相關信息錄入學籍系統,學校負責人和區縣要及時審核。要做好學生死亡等學籍異動信息的管理,督促做好學籍信息變更工作,并對其它各類安全事故逐一進行核對,及時動態調整,確保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的完整準確和及時更新。
(五)學籍正常變動管理
《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正常升級學生的學籍信息更新,由電子學籍系統完成。各級各類中小學校要依次按照畢業、升級和招生入學的順序在學籍系統中進行處理。學生正常升級由教育部在全國學籍系統后臺統一進行,升級時間為每年8月10日24時。各地要確保學生的畢業結業操作在每年7月30日之前完成,各級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學生升級前的數據核查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1.畢業和結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畢業和結業,由學校在系統中進行操作,無需學籍主管部門核辦。高中階段學生畢業和結業,需經學籍主管部門核辦,并結合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各省設置相應的畢業結業條件。畢業和結業操作時,學校應登記學生的畢業或結業去向信息,畢業去向暫時不明確的,待學生升學后,可通過系統自動回填。學生畢業和結業操作完成后,不能再對學生基本信息進行修改。畢業和結業操作有誤的,可將畢業和結業生退回到在校生狀態,再進行其他操作。
2.招生升學。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部門)要根據招生計劃,設置轄區內各學校的招生人數。招生計劃數需要調整的,由學校通過全國學籍系統招生計劃變更功能提交變更申請,并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部門)核辦確定。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處理以預先指定招生學校、統一招生處理為主,高中階段招生處理以招生部門提供的招生結果名單為依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部門)可通過全國學籍系統下載招生結果模版,形成招生結果名單后導入系統中。自主招生功能同樣支持招生結果導入操作,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使用。當一個學生被2所或以上學校錄取時,需進行重復招生()處理。招生操作由學籍管理部門配合招生部門完成。
3.跨省升學。學生畢業后,需要跨省進入下一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按畢業后跨省就學進行操作。在進入全國學籍系統操作前,需在系統外先確定接收學校并辦理相關手續。系統操作時,依次由接收學校、接收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畢業學校主管教育部門三方核辦,核辦完成后接收學校調取學生檔案。學生能否跨省升學,由接收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對于有入學資格的學生,由接收學校發起學籍轉接申請;對于有入學資格但原來未建學籍的學生,接收學校必須為其新建學籍。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的后置程序,不得將原來有無學籍或學籍是否已轉至接收地作為確定入學資格的必要條件。學校里不能存在沒有學籍的學生。
(六)學籍檔案管理
《辦法》第四條規定,學生初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后,學校應為其采集錄入學籍信息,建立學籍檔案,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1.關于學籍檔案的內容。學生學籍檔案內容設置遵循有效、適度、夠用原則,并為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等留出空間。《辦法》第七條規定,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其建立學籍檔案。學生學籍檔案內容包括:學籍基礎信息及信息變動情況;學籍信息證明材料(戶籍證明、轉學申請、休學申請等);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含學業考試信息、體育運動技能與藝術特長、參加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情況等);體質健康測試及健康體檢信息、預防接種信息等;在校期間的獲獎信息;享受資助信息;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2.關于學籍檔案的形式。《辦法》第八條規定,學籍檔案分為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納入電子學籍系統管理,紙質檔案由學校學籍管理員負責管理。逐步推進學籍檔案電子化,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
3.關于學籍檔案轉接。《辦法》做出了具體時限規定,但沒有規定具體轉接方式,電子學籍檔案轉接由網絡自動完成,紙質學籍檔案轉接,轉出學校應采取穩妥方式進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后,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并在1個月內辦結。《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學生轉學或升學后,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
4.關于學籍檔案的存檔和歸檔問題。《辦法》第九條規定,學生轉學或在基礎教育階段升學時,學籍檔案應當轉至轉入學校或升入學校,轉出學校或畢業學校應保留電子檔案備份,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復印件。學生最后終止學業的學校應當歸檔永久保存學生的學籍檔案,或按相關規定辦理。學校合并的,其學籍檔案移交并入的學校管理。學校撤銷的,其學籍檔案移交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單位管理。
三、全面開展學籍系統應用
(一)充分利用學籍系統本身的功能
2014年7月22日,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全面應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4〕8號),列舉了9個方面的應用。應用全國學籍系統監測學生上學考勤情況,做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監測隨遷子女流動情況,提高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水平,推動高中階段教育公平。完善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管理工作,提高項目實施效果。做好學生資助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留守兒童管理,建立動態登記監測制度,提高關愛和服務水平。為招生入學提供支撐,控制義務教育學生無序流動,遏制超大規模高中學校,規范招生入學秩序和辦學行為。認真將全國學籍系統有關數據與教育事業統計數據進行比對分析,積極推進實名制學籍系統與教育事業統計數據的銜接。逐步在教育經費管理中運用全國學籍系統有關數據,健全經費管理機制,提高財政資金分配和使用的準確性。逐步在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項建設中運用全國學籍系統有關數據,提高科學決策水平。目前,轉學功能應用比較充分,下一步,其他方面功能的應用程度將成為學籍系統發揮綜合效益的關鍵。
(二)因地制宜開發完善特色需求
各地可根據教育事業發展情況及早著手,結合以往應用基礎,擬定業務需求,做好頂層設計,進行開發應用,盡早發揮效益。自建系統對接省份要盡快過渡到以全國學籍系統為基礎開發完善特色需求的模式上來。教育部正在建設“國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統開放平臺”,以滿足地方和學校學籍管理以外的個性化應用對全國學籍系統數據需求,原來預計2014年6月投入使用,目前正在進行測試,預計今年9月可用。
(三)高度重視數據安全
數據安全是個大問題。《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嚴格的保密制度。非經學籍主管部門書面批準,學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嚴防學籍信息外泄和濫用。關于數據導出使用管理。2014年5月20日,印發《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數據導出使用管理規則》(教基一司函〔2014〕33號),對數據的導出使用管理進行了規范。第一,使用全國學籍系統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若已具備足夠的技術保障能力和健全的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可以申請對本省學籍數據庫進行直接管理。第二,實行依申請導出制度。由數據使用單位向同級數據管理部門提出數據使用申請。申請內容應包括數據用途、使用方式、數據字段名稱、使用期限、數據安全責任人、經辦人等關鍵信息。申請時數據使用單位應提供信息使用管理安全方案。第三,堅持按需導出的原則。數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按需最少數據字段”原則對數據使用申請嚴格審核,按程序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妥善保管相關檔案。嚴禁導出與申請用途無關的字段。第四,數據導出方式。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采用頁面導出的辦法。啟用縣級學籍系統數據導出功能需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授權同意。省級、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在省級數據中心采用后臺導出方式導出所需數據,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書面同意后由數據庫管理員負責實施。
四、做好過渡期的重點工作
在各地的共同努力之下,學籍系統建設取得了巨大成績,已經進入了以應用為主的新階段。但我們必須看到,學籍系統還存在數據質量不高、功能不夠完善、個別學生沒有進入系統、保障能力和水平需要進一步提升、管理制度還不夠健全等問題,應用還只是初步的,與日常學籍管理業務結合還不夠緊密,特別是與作為教育事業統計依據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
我們可以把學籍系統數據作為教育事業統計的依據看作一個標志性事件,是學籍系統建設應用的下一個目標。《教育部關于做好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全面應用工作的通知》已明確提出,認真將全國學籍系統有關數據與教育事業統計數據進行比對分析,積極推進實名制學籍系統與教育事業統計數據的銜接。從目前到實現下一個目標,可以看作過渡期。過渡期可短可長,關鍵取決于我們的工作。在過渡期,我們要做好幾項重點工作。
(一)確保每一所學校(機構)擁有代碼
我們在學籍系統建設過程中發現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少數合法學校沒有取得學校(機構)代碼的問題,導致學生信息無法錄入。為此,2014年3月19日,基礎教育一司和發展規劃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共同印發了《關于解決少數學校漏填漏報問題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16號),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落實學校(機構)代碼管理要求。學校(機構)代碼是確認學校身份的唯一法定標識,是教育行業標準的核心內容,是基礎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據。各地要嚴格按照《學校(機構)代碼管理辦法》(教發〔2011〕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教育事業統計工作的通知》(教發廳〔2013〕5號)的要求抓好落實。二是加強基礎教育部門與代碼管理部門協作。建立全面準確的學校(機構)代碼庫,需要各級基礎教育部門和代碼管理部門密切協作,共同努力。基礎教育部門和代碼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教發廳〔2013〕5號”文規定的流程做好學校基本信息的變更和完善工作。對于因故尚未進入學校(機構)代碼庫的學校,各地要按照程序盡快解決,以確保學校基本信息的完整準確,確保所有學生信息進入學籍系統。三是加強對未經審批學校的管理。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并備案的學校不得納入學校(機構)代碼庫。各地要摸清未經審批學校底數,規范管理。對于整改后可以達到國家學校建設標準的要督促其盡快整改,明顯不具備辦學條件的要堅決取締,避免違法辦學長期存在。對于不得不取締的學校,要妥善安置分流學生,做好學籍管理的相關工作。今后,不應再出現合法學校沒有學校(機構)代碼的問題。
(二)減少無學籍流動學生
實際中一些地方仍存在未經審批的打工子弟學校,在這些學校就讀的學生不能取得學籍。為加強無學籍流動學生管理,逐步減少無學籍流動學生,基礎教育一司2014年5月19日印發了《關于做好無學籍流動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2號),提出了明確的工作要求。
一是戶籍地依法接收。《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學籍只是入學的結果,而不是入學的條件。各地要按照法律要求,妥善安排返回原籍的無學籍學生入學,并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后為其新建學籍,不得以無學籍為由拒絕接收其入學。二是輸入地宣講政策。輸入地要依據《辦法》,向無學籍流動適齡兒童、少年和家長做好政策宣講。重點講明,學生在流入地必須先具備入學資格,入學后才能建立學籍;在不合格學校就讀的,不能建立學籍;沒有學籍回戶籍地就讀的,戶籍地學校必須依法接收并建立學籍。三是加快疏散無籍生。輸入地要對無學籍學生建冊登記,摸清底數。對符合當地規定的入學條件的,應當全部妥善安置,建立學籍。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盡快勸返疏散。加快不合格學校改造工作,確保流動學生安全和教育質量。
(三)全面提高數據質量
數據質量是學籍系統的生命,我們要不斷提高數據的全面性、完整性、準確性。數據問題概括起來即,人全不全、人準不準、數全不全、數準不準。四個方面的問題都要解決。我們將在學籍系統中增加數據監測功能,方便各地各校及時了解數據質量上存在的問題。同時,要求各地根據《辦法》規定建立數據核查機制,每年都組織學校將《中小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打印發放至每一位學生,請學生監護人核對、更新、補充有關信息。
(四)做好個別被清理的業務重新辦理工作
對學生進行統一升級操作之前,必須完成三個畢業年級學生的畢業操作和在辦業務處理。沒有完成的畢業年級學生在辦業務將被清理而回到初始狀態。為做好升級準備工作,教育部先后兩次印發文件,提出工作要求。各地高度重視,積極督促辦理。據統計,全國畢業年級學生未辦理業務從7月18日的24283件降至升級操作前的1245件,完成率達94.9%。對于沒有完成的1245件畢業年級學生在辦業務,我們在記錄、統計分析和明確責任之后進行了清理,形成了《已清理的畢業年級學生未完成業務清單》,各地要對《已清理的畢業年級學生未完成業務清單》所列畢業年級學生業務逐一進行確認,需要繼續辦理的業務應按程序重新發起。休學或其他離校沒有辦理完成的,可進行畢業生回退后再辦理。省內轉學沒有完成的,可通過省內招生流程完成轉學。跨省轉學沒有完成的,可通過畢業后跨省就學流程實現轉學。要組織未完成業務的責任學校和責任學籍主管部門認真分析原因,督促整改落實,努力實現從明年開始統一升級操作前畢業年級學生在辦業務完成率100%的目標。
同時,要盡快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系統的生命力全在于應用。為此,要根據基層學校的實際需求,開發完善篩選、排序、統計等功能,增加綜合素質評價、學生上、下學交通管理、教材教輔管理等內容。要高度重視班主任、任課教師、學校管理人員的應用體驗和感受,改進各項功能,把系統建成各級用戶想用、易用、好用、愛用,直至離不開的管理平臺,不斷提高應用水平,為基礎教育改革發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撐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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