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的盈利模式范文

時間:2023-12-20 17:33:2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第三方支付的盈利模式,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第三方支付的盈利模式

篇1

關鍵詞:支付寶;微信支付;盈利模式

近年來,第三方支付機構迅猛發展。數據顯示,2015年,非銀行支付機構共處理互聯網支付業務333.99億筆,金額達24.19萬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55.13%和41.88%;非銀行支付機構共處理移動支付業務398.61億筆,金額達21.96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60%和166.5%。第三方支付依靠互聯網實現了巨額的盈利狀況,隨著社會節奏的加快,人們越來越傾向于選擇“隨時隨地購”的消費模式,第三方支付的出現,給廣大的網民提供了新的平臺。

一、收取手續費

第三方支付通過收取手續費,主要依靠向用戶收取的手續費與向銀行支付的手續費的差額獲取其中的利潤。據資料顯示:今年一季度,支付寶和微信的市場份額分別是63.41%和23.03%,占據了移動支付將近90%市場份額的兩大巨頭都已經開始對提現進行收費。這一營銷模式十分有效,在提供客戶一段時間免費使用服務權限之后,讓顧客體會到該支付方式的便捷性,然后相繼提出相應的收費標準,看似合情合理,而且利潤相當可觀,但可能會引起相當一部分顧客的不滿情緒。

2016年2月15日,微信團隊《關于轉賬收費調整為提現收費的公告》:3月1日起,微信支付對轉賬功能停止收取手續費。同日起,對提現功能開始收取手續費。具體收費方案為,每位用戶(以身份證維度)終身享受1000元免費提現額度,超出部分按銀行費率收取手續費,目前費率均為0.1%,每筆最少收0.1元。微信紅包、面對面收付款、AA收款等功能不受影響,免收手續費。這種方式在面上來看既能進一步增加微信使用的受眾范圍,而且能夠保留一定比例的流動資金用于微信支付。

支付寶在2016年9月12日,支付寶公告稱:自2016年10月12日起,支付寶將對個人用戶超出免費額度的提現收取0.1%的服務費,個人用戶每人累計享有2萬元基礎免費提現額度。通過收取手續費,第三方支付機構獲得了用戶提現的費用。特別是支付寶的即時到賬功能深受顧客青睞,能夠滿足不同層次消費群體的需求,但如果需要收取手續費的話,對于一部分受眾而言,也是一筆相當沉重的開支。

這種傳統的盈利模式看似是很好的贏利點,但或許不是第三方支付獲得利潤最理想的方式。當用戶所支付的手續費大于自身預期的交易費用時,用戶將不會選擇使用第三方支付,特別是涉及到大額資金流動時,他們寧可選擇傳統的金融機構轉賬而放棄使用第三方支付的方式,這將導致第三方支付的利潤流失。收取手續費的方式邊際效率很低,只能通過增加交易量的方式來增加利潤。

二、收取服務費

1.收取理財業務的服務費

2013年6月17日,支付正式了一款金融理財業務--余額寶。在高于市場利潤率的情況下,用戶不僅可以通過余額寶購買貨幣基金獲得收益,而且在低額手續費甚至無手續費的前提下隨時支付或取出,非常靈活方便。而支付寶則通過向基金公司收取服務費獲得利潤,截止2016年8月,余額寶的用戶就達到2億6千萬人。在這龐大的使用人群背后,我們可以預測到支付寶通過這一理財產品,將收獲大量的服務費用。

2.收取代繳費業務中的服務費

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界面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代繳費業務,如生活繳費、滴滴出行預定外賣。然而在實際生活中并不是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為用戶繳費,而是第三方支付機構與第三方商戶合作,第三方商戶為用戶繳費,在這里第三方商戶向第三方支付機構繳納服務費,完成整個繳費過程。第三方支付機構一般情況下向第三方合作商戶收取部分的服務費,從而實現盈利。

3.收取技術服務費

許多公司網站在運營過程中會涉及金額往來,但其本身并沒有相應的支付平臺和媒介,因此需要借助于使用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臺作為支付工具,在此過程中就需要向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技術服務費。2015年04月,易方達基金、國金通用基金、興業全球基金、信誠基金等近十家基金公司扎堆公告稱,暫停支付寶渠道的申購、轉換轉入及定期定額投資服務。而雙方暫停服務的原因就是技術服務費,京東停止與支付寶合作也有這方面的原因,可見技術服務費也占了第三方盈利模式的一個重要方面。

三、獲取廣告費

登錄不同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網頁或者移動客戶端,都可以在上面看到不同商家、產品的廣告,以第三方支付為媒介,呈現出不同形式的廣告在現在互聯網發展的大環境下不足為奇。第三方支付機構通過向在支付平臺上投放廣告的商家收取廣告費用,從而獲得利潤,這一方法也使得廣告費成為第三方支付機構最直接的盈利來源之一。特別是客戶進行支付時,經常無意中會瀏覽到各種廣告,這種廣告營銷模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顧客,進而達到獲取廣告費的目的。

四、無形收益

支付寶及微信支付用戶在市場上占有巨大份額,眾所周知,用戶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時必須完善個人資料,如進行實名認證、綁定銀行卡等。通過這種途徑,第三方支付平臺一方面保證了用戶資金的安全性,另一方面也獲得了用戶資料、交易行為記錄等。第三方支付平臺可以通過這一系列資料挖掘出用戶信用情況、消費偏好等,這是潛在的無形收益,有助于平臺的進一步發展。

五、使用沉淀資金

沉淀資金是指閑散放置在社會上,未被聚積起來加以利用的資金。在用戶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統的時候,由于用戶支付貨款與賣家實際收到貨款之間存在時間差,因此會導致第三方支付平臺的賬戶上存在大量的沉淀資金。據統計,在2015年“雙十一”天貓淘寶交易額就達912.17億,僅憑“雙十一”這一天就產生了912.17億沉淀資金。

2014年春節,騰訊憑著微信紅包在第三方支付領域打敗支付寶而獲得可觀利潤。微信紅包依靠著微信龐大的用戶量,在短短四天內便達到驚人的擴散效果。與傳統的發紅包形式相比,微信紅包更具便捷性、可玩性,即便相距千里,微信用戶也能通過微信紅包發表祝福。搶紅包這一玩法的介入,吸引了大量的用戶使用微信紅包。金額隨意、發送對象數量若干,而其分配金額或平均或隨機,有如“集體抽獎”,增加了微信用艫目賞嫘?。据讨J鍛臣疲2014年春節,全國平均每個紅包7.5元,搶空紅包的最快速度是1.7秒。微信紅包的產生直接導致大量資金從銀行流入微信賬戶中,而存在于微信賬戶中的資金是不會產生利息的。用戶在體驗過搶紅包的樂趣之后,在一段時間內,并不會將微信賬戶中的資金提取出來。這一行為將直接導致微信產生大量的沉淀資金。

2016年微信了關于轉賬收費調整為提現收費的公告:從2016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將對所有轉賬行為免費對個人用戶的微信零錢提現收取手續費。對于大多數人而言,會因節省提現手續費,而將原本的資金留存在微信賬戶中用于微信支付使用。這一做法也將導致微信沉淀資金的增加。第三方支付企業對這些巨額的沉淀資金加以投資利用,帶給企業巨大的收益。

六、小結

第三方支付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越來越普及,便捷的支付系統方便了用戶的消費與資金的流通第三方支付的產生與發展,方便了用戶的日常消費與資金流通。第三方支付的生存是目前最主要的問題,僅僅依靠上述的方法進行盈利,并不能走得長遠,尋求新的盈利模式,是第三方支付賴以生存的法則。如何能夠吸引更多的潛在客戶,在保證現有客戶的基礎上,通過盈利模式創新,從而進一步增加市場份額,將是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重點課題。不妨借鑒傳統金融機構的支付模式,利用第三方支付的現有優點,爭取能夠在更好地服務顧客的同時獲取更高的利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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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2010年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并出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以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將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日,公安部披露,世界杯期間,犯罪分子頻繁借第三方支付工具進行網絡。至此,長期處于潛伏狀態的第三方支付慢慢浮出水面。所謂第三方支付,是指基于互聯網,提供線上(互聯網)和線下(電話及手機)支付渠道,完成從用戶到商戶的在線貨幣支付、資金清算、查詢統計等系列過程的一種支付交易方式。“購買者并非使用者,使用者并非最大的受益者,真正的受益者并非決策者”是第三方買單的邏輯。

“政策真空”下野蠻成長

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誕生是為了銜接各大銀行推出的網上銀行系統與電子商務,從而實現電子貨幣的流通,最早可追溯到1999年3月開始運行的“首信易支付”。從某種意義來說,第三方支付是基于互聯網參與金融服務業務的一個創新行業,因此,初期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大多以技術見長。

正因為此,除了2005年6月央行公布的《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三方支付行業幾乎處于政策監管的真空狀態。中國銀行業協會在《2009年中國信用卡產業發展藍皮書》中也承認,由于政策法規滯后和社會信用缺失等原因,第三方網絡支付行業較長時間處于網絡運營和金融業務交叉監管的“灰色地帶”。

然而,這并不影響第三方支付行業蓬勃發展。如今,第三方支付不僅帶動了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而且早已和人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如繳納水電費、繳納考試報名費等等。艾瑞咨詢的監測數據顯示,到2010年1季度,網民對網絡支付服務的訪問已穩定在每個季度8億次。在交易規模上,更是迅猛膨脹。易觀國際2010年2月的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第三方支付交易規模達5808.4億元;2010年1季度國內第三方支付市場規模達2081.6億元。而第三方支付中發展最為迅速的網上支付,更是發展形勢喜人。艾瑞咨詢數據顯示,1季度中國網上支付市場交易規模達2121億元,環比上漲17.8%,同比上漲93.5%。

第三方支付交易規模的擴大迅速催生了如PayPal(易趣公司產品)、支付寶(阿里巴巴旗下)、財付通(騰訊公司,騰訊拍拍)、易寶支付(Yeepay)、快錢(99bill)、百付寶(百度C2C)、網易寶(網易旗下)、環迅支付、匯付天下等多種第三方支付產品。截至2009年7月,市場占有率最大的支付寶用戶已超過2億,單日交易額達12億元。

相關機構初步估計,預計到2012年,第三方支付市場的規模有望達到1.2萬億元。憑借龐大的市場規模和良好的發展前景,第三方支付已經逐漸滲入各項生產生活,成為影響國民經濟的重要元素。

行業高度集中與差異化優勢將并存

由于之前一直處于“政策真空”狀態,迅猛發展的第三方支付無章可循,滋生了諸多行業弊端,如洗錢、套現、賭博、欺詐等非法活動以及大量沉淀資金帶來的風險等。2010年6月,因為賭博網站提供支付服務從中獲利,快錢被公安部通報。由此,《辦法》的出臺不僅將為第三方支付企業,尤其是為民營第三方支付企業正名,而且將使第三方支付的業務范疇、監管等有章可循。易寶支付副總裁余晨稱:“現在管理辦法出臺,有了牌照之后我們的業務開展就更加名正言順,有一個合法身份可以跟國家隊平起平坐展開競爭了。”

更為關鍵的是,這同時也奠定了第三方支付未來 “高行業集中度與差異化優勢并存” 的行業格局。與其他新興行業不同,中國的第三方支付是一個以網上支付為主打業務的高度集中行業。艾瑞咨詢的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1季度,支付寶和財付通分別依托淘寶和拍拍,在市場中保持絕對領先的地位,其中支付寶占據行業頭把交椅,市場份額達到47.1%,財付通緊隨其后,市場份額為20.4%,二者市場份額之和超過60%。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的數據也表明,截至2010年6月底,中國第三方網上支付企業數量達到320家,排名前8位的企業占據九成以上的市場份額,而其他企業僅占7.8%。

此外,《辦法》中提及,“注冊資本最低3000萬”、“第三方支付企業申請人的主要出資人必須連續盈利2年以上”、“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這些相關規定將支撐第三方支付“行業高度集中”這一特性。

首先,市場份額少于0.1%的第三方支付企業要么被兼并,要么因無法申請到《支付業務許可證》這一“準生證”而不得不退出第三方支付行業。并且,《辦法》還規定,從2010年9月1日起,已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有一年時間申請許可證,這相當于給了企業一個過渡期,如一年后還無法達標,就只能退出。目前全國有300多家第三方支付企業,其中向央行報備的企業共約130多家。這也意味著,《辦法》出臺以后,至少將有100多家第三方支付企業被清洗出局。相反,處于行業中第一梯隊的支付寶與財付通則斬獲最豐,不僅可以正名獲得更大發展,而且可以抓住整合機會進一步增強自身核心競爭力,由此形成“優勝劣汰、強者更強”的行業生態。

與此同時,位列第二梯隊的ChinaPay、快錢、環迅支付、易寶、首信易和網銀在線等均在細分市場上頗有積淀與建樹,如在電話支付領域領先的匯付天下。電話支付是目前最方便的離線電子支付方式,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網上支付單一或是消費者必須去營業網點現場刷卡的不足。另一方面,使用電話支付時,電話中心坐席不參與付款過程的信息錄入,所有支付環節是用戶根據提示音通過電話鍵盤自行操作,所有個人信息在交易中均是加密傳輸,信息傳遞也僅限于專用網絡,支付鏈各方的交易安全得到了可靠保證。所以和其他支付方式相比,使用電話付款方式能更好地保護用戶的個人隱私和付款信息。作為電話支付領域的領先者,匯付天下已成功應用于國航、南航、東航、上航、山航等國內主要航空公司?!掇k法》的實施能讓這些第二梯隊第三方支付企業原有的差異化優勢更加明顯,并以此為契機將其主打產品推廣到更多行業。2010年7月,匯付天下與聯想簽約,進軍計算機行業。

既有盈利模式面臨變革

由無序競爭到有章可循,帶來的不僅僅是行業的整合,更為重要的將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競爭引向了良性發展的軌道。中國人民銀行2009年12月正式啟動的第二代支付系統建設更是加劇了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競爭,使得第三方支付行業向縱深方向發展。將于2011年建成的第二代支付系統將實現網上銀行跨行支付清算、支持新興支付服務組織接入、跨境人民幣結算等諸多功能。用戶將可以通過任意一家接入二代系統的商業銀行網銀,將資金在各銀行之間自由快捷地轉入轉出,真正實現資金自由流通。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將可實現各商業銀行網銀系統的互聯互通,為網上簽約、跨行網銀支付、跨行賬戶查詢等提供基礎設施支持。顯然,第二代支付系統將規范以及優化國內支付基礎設施與環境,給國內在線支付的發展帶來重大的影響。

面對這一發展機會,各大銀行紛紛進入第三方支付領域。中國工商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廣發銀行等都已經在網上電子支付大規模投入。除此之外,央行核準的15家外資銀行已經被批準在中國開辦網上銀行。與此同時,中國銀聯旗下銀聯電子支付也開始發力第三方支付。

篇3

[論文關鍵詞]互聯網;第三方支付平臺;資信評級

信用評級(Credit Rating),又稱資信評級,指獨立的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對履行相關合同和經濟承諾等的能力和意愿的總體評價。信用評級作為一種社會中介服務,為社會提供資信信息,為決策提供參考。在對傳統經營的交易支付模式產生巨大沖擊的同時,也隱含著尚未被廣泛關注的風險問題。加強對網絡交易的“橋梁”——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監督,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互聯網交易行為、促進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健康發展均有舉足輕重的意義。本文將首先介紹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行業現狀,然后分析對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信用評級的必要性,最后論述如何構建對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的信用評級。

一、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行業現狀

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是指在互聯網交易中提供支付支持的第三方獨立機構。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中,首先買方從賣方處選購貨品;然后買方選擇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付款,第三方支付機構發送“已支付”信息到賣方,由賣方發貨并通過專門快遞機構送達;買方驗收貨物后,在互聯網支付頁面上點擊收貨,最后通知第三方支付機構付款給賣方。

互聯網購物的特點不同于線下交易,銀行提供的傳統支付服務無法滿足這種附帶擔保的支付需求,而第三方支付機構卻可以有效地保障供貨質量、提升服務品質以及規范交易流程,在交易全程中對雙方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約束。正因為互聯網第三方支付適應了互聯網購物這種新型支付需求,近些年來得到迅猛發展。根據iResearch艾瑞咨詢的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業務交易規模達36589億元,同比增長66.0%”,在2012年全國互聯網第三方支付市場中,支付寶、財付通、中國銀聯摘得前三甲,市場交易份額分別為49.2%、20.0%、9.3%,剩余21.5%由其他多家貢獻。

二、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盈利模式

早期第三方支付機構利潤的一個主要來源就是向客戶收取備付金。但是隨著2010年《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出臺,規定支付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備付金,備付金模式已從法律意義上被禁止。若想理清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現今的盈利模式,首先不能回避的問題是互聯網第三方支付平臺兩大分類:以支付寶、財付通為代表的用戶粘性支付平臺和以快錢、易寶支付為代表的開放式支付平臺兩大陣營。用戶粘性支付平臺依附電子商務網站,通過促成互聯網交易的形式向商家收取費用;開放式支付平臺則主要依靠平臺向客戶收取的手續費率與銀行向平臺收取的手續費率差生存。然而面對日益激烈的競爭,一些第三方支付機構不惜通過賠本賺吆喝的方式擴張市場份額??梢娔壳暗谌街Ц稒C構如何應對既有盈利模式面臨的挑戰,改變同質競爭,開拓增值服務已迫在眉睫。

三、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自身風險分析

目前,國內外對這種利用互聯網平臺,向客戶提供支付和擔保等類金融服務的新型經營模式的法律規制較少。更讓人擔憂的是,國內外至今尚未就“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的主體地位達成一致,這無形中增添了對這一貨幣流動性極強業務進行跨區域監管的難度。

(一)支付機構自身信用風險

無論是B2C還是C2C業務,互聯網交易的支付擔保功能都要求在第三方支付系統中必然存在大量沉淀資金,即“在途資金”。由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負責暫時保管這筆巨額資金,待履行完畢擔保職能后進行結轉。這樣一個完整的交易過程,通常需要3-7天,當面臨質量申訴、退換貨等糾紛時,交易過程需要的時間一般會超過一周。這樣沉淀資金經過累積后,數額會翻幾番。當今法律尚未對該筆資金的性質和用途做出明確的界定,可以說,這筆巨額資金游離于監管之外。若不能對該筆“在途資金”進行有效監管,一旦第三方支付機構挪作他用不能及時歸還,其后果不堪設想。即便這筆“在途資金”沒有被濫用,因其產生的可觀孳息的法律歸屬也是一個現實難題。

(二)支付業務為洗錢、賭博和套現提供便利

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不同于傳統銀行等金融機構,對資金的用途缺乏嚴格的監管。互聯網交易虛擬、快捷的特征解決了交易的距離問題,促進了商貿活動,但是也促生了不法分子利用其支付特征進行虛假交易,從而進行洗錢、賭博和信用卡套現等違法活動,影響金融秩序,侵害國家正常的經濟運行。

(三)支付機構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機構或企業由于金融資產的流動性的不確定性變動而遭受經濟損失的可能性。通常是指“無力為負債的減少或資產的增加提供融資而造成損失或破產的風險”。2010年《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沉淀資金即“在途資金”視作支付企業負債;由于同質競爭激勵,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大部分利潤空間被壓縮,同時又缺乏良性的盈利點,很容易出現由于資金周轉問題引發的流動性不足??梢?,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流動性風險并非杞人憂天。

通過以上對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自身風險評析,我們不難發現,加強對支付機構監管的必要性。同時作為電子商務的支柱,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完善對市場交易安全、金融秩序穩定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反觀經濟領域的一日千里,法律規制建設迫在眉睫。

四、對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資信評級

中國人民銀行2010頒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設置了一定準入要求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和業務監管,對規范互聯網第三方支付市場秩序,保障網購消費者合法權益具有里程碑意義。但是“準入要求”和“業務監管”對整個第三方支付行業而言并不是包治百病的神丹妙藥。現實中,國內第三方支付機構大都把自己闡述為提供在線支付服務的網絡公司,試圖確立“為用戶提供網絡代收代付服務的中介機構”的公司定位。如支付寶在其支付服務協議中專門說明:“支付寶中介服務(亦稱‘支付寶擔保交易’):即本公司向您提供的貨款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務”,力圖避免相關法律法規的監管。但實質上,代收代付、支付結算業務都是銀行的專有服務,由資質淺、監管薄弱的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從事金融機構業務的現狀,存在很大的社會風險。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加大對互聯網第三方支付這一準金融機構的法律監管,尤為重要的是建立由專門機構負責的資信評級制度,及時對存在的隱含風險進行預警。

(一)設置專門信用評級機構

我國《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對網絡第三方支付進行機構和業務監督。但是單純負責金融監管的中央銀行,無法快速應對互聯網第三方支付的小額多筆、跨區域性支付特點,有必要設置統一的信用評價制度,對互聯網第三方機構進行信用等級管理。通過記錄支付企業登記、經營信息,獎勵、投訴信息,設置專門的查詢入口,保護在互聯網交易中處于弱勢地位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評級主體須是一個不代表任何機構和集團利益的主體,最好由國家有關部門或者與被評級客體無利益沖突的第三方機構組建。按照獨立、公正的原則,構建統一的國家評級標準和國家評級監管體系,建成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評級國家市場服務體系,從而向評級結果的使用者(如支付業務使用者、商業銀行、投資者等)提供整合分析后的信用信息。

(二)引入合理的評級方法與評級程序

資信評級方法是指對受評客體的資信狀況進行分析并判斷優劣的方法,貫穿于分析、綜合和評價的全過程。在掌握歷史交易信息的基礎上,要形成專業的評級意見,資信分析師需要審閱大量的可能影響被評級機構可信度的商業及財務信息,同時需要結合市場環境、公司狀況、業務特點和地區多樣性,以及管理策略等諸多因素。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資信評級是一項嚴肅的工作,評估結果事關交易背后數以億計的交易資金的安全。因此,必須設置嚴格的評級方法和評級程序,在這套評級機制中,務必將服務品質、網絡安全、風險控制等指標作為評級標準,建立動態和靜態相結合的風險防范監測、預警機制,建立健全第三方支付平臺評級體系。

(三)完善信息統計與數據分析

針對互聯網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經營特點,一方面,重點強化對客戶備付金及孳生利息的信息監控,建立相應的賬戶托管制度,完善對各支付機構交易業務記錄、報告,及時發現支付機構挪用客戶資金進行企業經營、進行風險投資亦或者非法活動,向第三方支付機構發送風險預警信息,防范支付平臺商業信用風險的積累。另一方面完善互聯網支付系統的信息統計,真實再現客戶交易過程,同時對交易數據進行多層次分析,系統自動識別反常交易模式,并上報交由人工甄別、進行深度檢測。這樣可以及時發現可疑交易證據,便利司法機關對違法犯罪活動的調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取證。利用先進的信息處理手段,建立針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檢測系統,是防范和遏制支付企業侵犯用戶權益的必要措施。

(四)建立資信平臺

互聯網第三方支付平臺涉及較復雜的技術問題,對于普通消費者造成在信息資料的獲取、權益侵害時證據搜集等方面的弱勢地位。評級機構設置的目的就是為了改變消費者弱勢地位,建立資信平臺,以合理的方式充分、及時地把資信評估結果向大眾公布,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從而確保廣大用戶的資金安全。

篇4

關鍵詞:移動支付;盈利模式;產業鏈

JEL分類號:D41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11)09-0015-07

移動支付是指用戶使用移動終端(通常是手機)對所消費的商品或服務進行賬務支付的一種資金轉移服務。從本質上來講,移動支付是通信業務與金融服務的相互延伸和融合。

雖然移動支付無疑是近兩年最熱門的行業熱點之一,但它其實并不是一個新概念和新產品。早在2000年,中國移動就與中國工行、中國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推出手機支付業務。隨后伴隨短信業務的爆發式增長,通過手機短信將手機號與和后臺中用戶的支付賬號進行關聯來完成支付過程的短信支付方式得到了快速發展。與此同時,得益于網絡購物增長,第三方網上支付業務也蓬勃發展起來。2006年后,支付方式進一步多元化,WAP、JAVA、客戶端、非接觸方式相繼出現,應用內容也從遠程支付展到近程(非接觸方式)支付。新的技術、新的支付方式、新的應用、新的參與者,打破了傳統以銀行為主導的產業鏈格局。2009年起,電信運營商、中國銀聯、銀行及第三方支付企業圍繞著近程(非接觸)支付產品開始了新一輪的角逐,在新一輪產業鏈的重新構建中張自己的地盤。2010年3月10日,中移動收購浦發銀行20%股份,被視為電信運營商繞開政策監管壁壘,進軍支付和金融領域的里程碑事件。5月,中國銀聯宣布聯合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及部分手機制造商共同成立了“移動支付產業聯盟”。第三方支付企業支付寶在陸續基于各主流手機操作系統的遠程支付客戶端后,于10月19日也聯合手機芯片公司、手機系統及硬件商、主流手機應用提供商等60多家廠商成立“無線安全支付產業聯盟”,并基于支付寶的“手機安全支付”方案,為手機應用開發者提供開放式隱形平臺。

產業繁榮的背后,是金融機構、運營商、第三方支付等力量的互相博弈,各方都期望能在市場發展初期確立自己的主導權地位,從而占領未來發展的制高點。作為電信運營商增值業務和金融企業增值業務的交叉領域,究竟誰能成為主導力量?移動支付能成為盈利增長的新藍海嗎?本文將在分析借鑒國外發展模式的基礎上,通過不同產業鏈主導模式下的移動支付收入測算,探討移動支付的盈利前景。

一、國外運營商移動支付發展模式一覽

縱觀國外,移動支付的發展模式可以總結為以下三種:

第一種是以日韓為代表的手機近程支付發展模式。日韓通信行業特點是移動增值業務發展氛圍成熟,運營商地位強勢,用戶有良好的終端定制消費習慣,便于近程支付業務的開展。運營商或通過入股方式,或通過政府主導模式,取得和金融機構的良好合作關系,手機近程支付也獲得了相當成功的發展。同時還需要看到,近程支付發展成功與否在于是否有豐富的應用作為支撐,以日本NTT DoCoMo為例,其發展過程中非常專注于提升產品力,圍繞電子支付,不斷豐富手機支付業務的功能。NTT DoCoMo的手機支付不僅僅是一項電子貨幣服務,其應用還延伸到了信用卡(即手機支付金額在一定額度下,可以通過后付方式償還)、電子票據(登機或者進入影院的電影票)、合作商家的會員折扣卡、電子鑰匙等功能(擁有該SIM卡的手機可以作為車輛、住所、指定門禁等電子鑰匙)。

第二種是以非洲、東南亞等為代表的金融欠發達地區的手機金融發展模式。由于經濟相對較為落后,金融業務欠發達,因此移動支付的出現部分取代了銀行卡和銀行的功能,實現了資金的收儲、支付、轉移和兌現,成為真正意義的手機銀行;例如由肯尼亞Safaricom公司在2007年推出的M-Pesa業務。M-Pesa在各地的小店或小商店都接受用戶的現金,以發送一種特殊短信的方式計入用戶的手機賬戶,還允許客戶同樣通過文本信息將現金轉給其他用戶。一言概之,就是用戶隨時隨地都可以向運營商存入、消費或提取資金。這個業務發展初期的重點目標群體放在到城市打工的年輕男性,幫助他們通過手機方便地向農村的家里匯錢(這個模式對中國的規模龐大的外來務工人員一族也不乏借鑒意義),并逐步展到用來支付從學費到出租車費等在內的各種費用。通過和Equity銀行的合作。M-Pesa用戶還能夠直接通過全國的自動取款機取錢,甚至可以申請儲蓄帳戶M-Kesho服務,獲取利息,并能得到信貸和保險產品,實現了從單純轉賬到虛擬銀行轉變。短短兩年,這一業務已擁有700萬的活躍用戶。

第三種是以歐洲、美國等為代表的金融發達地區的移動支付發展模式。由于信用卡業務發展成熟,所以用手機替代信用卡的直接刷卡支付的方式發展較慢,多為一些局部試點。主流的移動支付業務模式往往以遠程為主、是通過WAP(無線應用協議)、SMS(短消息業務)、IVR(交互語音應答)等方式接入來驗證身份等,操作較為繁瑣,不適于時間性要求很高的支付行為,所以多用于WAP業務、電子票務等。但是,我們也注意到,自2009年以來,圍繞和信用卡的直接或間接的合作,歐美等地的移動支付出現不少創新發展的趨勢。例如,Twitter聯合創始人Jack Dorsey在2009年最新創辦Square公司,為商家和個人提供小額現場支付的一款手機刷卡產品。通過插入一個外接讀卡器(Square Dangle),使用Square軟件可以將手機變成一個POS機,接受任何人的信用卡或借記卡進行小額支付。同時,Square可為商家提供數據分析工具,商家可通過軟件查看對方是否是自己的老客戶,這些信息將會在每次刷卡時顯示在屏幕上,以便商家給出相應的優惠。與此同時,風靡全球的蘋果手機也宣布移動支付將很可能成為下一代iPhone的集成方向之一,為此已申請了一種名為“點對點財務轉賬設備和方法”的專利,即一種P2P移動支付服務,支持通過NFC或手機攝像頭和一些智能影像識別技術進行支付,iPhone用戶可在手機上儲存他們的信用卡、銀行賬戶以及其他信息,從而通過幾下點擊就可快速進行個人或商業交易。而Google則宣布與萬事達和花旗合作,推出其基于NFC的移動支付系統Google Wallet,并且將和優惠券下載、點對點數據應用等結合,創新NFC應用模式。

綜合上述國外移動支付的發展情況,我們可以看出,各國的移動支付發展模式不盡相同,但是相同點都在于,結合了當地的金融和產業鏈發展環境,形成自己獨特的發展模式(參見附圖1)。而目前來看比較成功的模式如日韓模式和非洲模式,都是從滿足某一用戶群體的特定需求人手,找準有自己特色的方向,形成基礎穩固的產業鏈合作模式,并以點帶面,逐步實現產品的規模突破。

二、國內移動支付產業鏈模式分析

與日韓行業環境不同,國內的電信運營商、銀行和中國銀聯分屬兩大陣營,在各自行業內占強勢地位,而在對方行業的話語權不大。左手運營商,右手中國銀聯(銀行),這是國內移動支付行業的最大特點。雙方誰都希望能借助在自己行業內的強勢資源向對方行業進行延伸和滲透,建立在移動支付跨領域產業鏈上的主導地位;但同時雙方或多或少都離不開對對方行業資源的依賴;競合關系復雜。與此同時,第三方支付企業借助其在遠程支付上的優勢,也不遺余力地向近程支付拓展。2010年,銀行、中國銀聯、電信運營商以及第三方支付企業圍繞著移動支付的技術標準、賬戶、產業鏈構建、商業模式等展開了激烈的競爭與合作。而不管是技術標準之爭還是賬戶之爭,本質上都在于產業鏈上各個相關參與方的利益之爭,實際上是一種商業模式的競爭。目前國內主流的移動支付產業鏈模式可以歸納為以下三類:

1、運營商主導的產業鏈模式(以中國移動為例)。

中國移動的移動支付產業鏈構建并非一帆風順。2003年,中移動和銀聯合資成立聯動優勢公司,由聯動優勢負責短信、WAP代收費等移動支付業務運營。但由于雙方利益不一致,最終漸行漸遠;中國移動于是在2006年成立湖南移動電子商務試點基地,以近程支付作為新的拓展領域,開拓以中移動為主導的產業鏈模式。2009年下半年開始,中國移動基于前期在湖南基地的測試結果以及全國集中清結算平臺的建立。開始在全國范圍內主推由其主導的基于2.4GHz的RFID-SIM卡方式手機支付。這種模式的優勢是更容易讓運營商控制產業鏈,賬戶和資金全部掌握在運營商手上,用戶只要更換手機就可以,使用門檻低。缺點在于和目前金融消費領域通行的13.56M的POS機具標準不兼容,運營商必須以一己之力完成對POS的改造,初期投入巨大,推廣難度也很高,并且受到銀聯等機構的強烈排斥。在投入數億進行2.4G模式POS的改造和部署之后。目前中移動已經放慢了腳步,暫停新的試點,轉而重新考慮和銀聯標準兼容的13.56M發展模式。

然而無論采取何種方式,中國移動借鑒日本NTTDocomo移動支付發展模式、主導產業鏈的決心始終未變。2010年3月,中國移動認購浦發銀行20%的股份。開創國內首家運營商與商業銀行資本性合作模式;與浦發銀行發行聯名卡,卡內內置中移動手機錢包賬戶和浦發信用卡賬戶:用戶可以使用手機錢包賬戶進行公交、餐飲等小額支付;也可以使用浦發信用卡賬戶進行透支消費。由此,中移動擺脫了小額支付的枷鎖,間接取得金融資質,下階段可以向收入空間更大的大額支付領域、移動金融和安全服務等領域延伸發展。在這一產業鏈模式中,中移動既作為移動支付業務數據傳輸網絡提供者,又是移動支付賬戶的管理者,中移動直接向用戶提供移動支付服務。但是,僅僅同浦發銀行合作造成金融支持平臺的接口單一,無法實現跨行移動支付,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客戶銀聯賬戶的互聯互通。因此,在現階段,運營商如何依托自身的通信賬戶的高活躍度,大量發展話費支付及一些虛擬產品的購買,并逐步打通支付賬戶和通信賬戶,提升支付賬戶活躍度,進而帶動現場支付發展,是運營商保持在移動支付產業鏈主導權的關鍵。

2、金融機構主導的產業鏈模式(以中國銀聯為例)。

在這一模式下,由中國銀聯整合芯片、終端、通信等環節,向用戶提供移動支付業務,電信運營商只作為管道存在,或者銀聯繞過電信運營商,直接向最終客戶提供移動支付業務。這種模式借助銀聯強大的整合能力,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實現銀聯內部與銀行之間賬戶的互聯互通,提高移動支付的金融支持效率;并能在機制上盡量保證各參與者的既得利益。

目前,銀聯正在中國人民銀行的指導下,與全國性商業銀行、三大通信運營商,包括快錢、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企業一起制定新一代手機支付的標準,并已完成商業測試。按既定時間表,年內將在上海、四川成都等城市全面啟動應用。銀聯手機支付標準主要有SD-NFC、SIM-NFC以及全手機NFC三種模式,都可各自實現近距離支付和遠程網上支付功能。其中,SD-NFC模式作為過渡模式,可能是一定時期內比較主流的移動支付方式,而全手機NFC模式將是一個發展趨勢和長期目標。不過,SD卡模式由于終端兼容性、用戶體驗不佳等問題,業內普遍不看好;全手機NFC模式則涉及到需要更換手機終端,推廣難度更大。因此,銀聯標準尚有待市場檢驗。此外,銀聯作為金融行業組織,并不掌握賬戶、資金、通信網絡等核心資源,整個產業鏈還是要依靠銀行和運營商來運作。但如何調動銀行和運營商積極性,如何平衡各參與者現在以及將來的利益分配仍然是對銀聯產業聯盟的一大考驗。

3、第三方支付企業主導的產業鏈模式(以支付寶為例)。

獨立于銀行和電信運營商的第三方支付企業利用移動通信網絡和金融組織的各種支付卡,進行支付的身份認證和支付確認,向用戶直接提供移動支付服務。根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的監測數據,2011年上半年國內第三方支付企業市場份額中,支付寶仍占據近半壁江山,市場占有率為47.2%;位居第二位的是騰訊公司的財付通,市場份額為20.3%;第三為銀聯在線(包含銀聯商務、北京銀聯、廣州銀聯及數字王府井等)占據9%;而快錢、匯付天下、環迅支付、易寶支付、首信易支付、網銀在線等緊隨其后。央行已于2011年5月26日公布了第一批獲得支付牌照的企業。而按照規定,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內的非金融機構必須在9月1日前申領《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內人士預計,很多中小型第三方支付企業可能因為不具備申領牌照的條件而面臨退出市場或被兼并的命運,支付行業不可避免地迎來一股兼并收購浪潮。而在整個行業格局變化的浪潮下,有實力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紛紛將移動支付作為自己的戰略重點,力求通過支付能力開放、商業模式創新等手段,將自己的優勢從互聯網延伸到移動互聯網。其中,尤以支付寶最受關注。

2010年10月,支付寶聯合手機芯片公司、手機系統及硬件商、主流手機應用提供商等60多家廠商成立“無線安全支付產業聯盟”。并基于支付寶的“手機安全支付”方案,為手機應用開發者提供開放式隱形平臺。這種產業鏈模式將手機支付平臺作為網絡電子商務的延伸和補充,借助網絡電子商務“一點接入,多點服務”的優勢,允許用戶使用不同金融機構的銀行卡、行業卡進行支付;商戶也只需要與一個接口連接就可以支持不同類型的支付賬戶。而且相對于實體交易,這種基于虛擬產品的應用內嵌入的交易手續費分成比例要高出不少。支付寶對標蘋果的APP Sure等移動互聯網應用銷售平臺(目前一般采用的“三七”或“二八”分成比例,即代收費平臺獲得20%-30%的交易額,應用開發者獲得70%-80%的交易額),宣傳自己采用一九分成,即開放者可

以獲得應用銷售90%的交易收入,支付寶獲得10%的交易收入。即便是10%的交易分成,也已經意味著10倍于目前普通實體交易的費率。由于支付寶這種模式完全旁落了電信運營商和中國銀聯。電信運營商只作為管道存在因而不為運營商和銀聯所支持。

支付寶的野心還遠遠不止遠程支付,2011年7月1日,支付寶正式了手機條碼支付產品,進入線下支付市場,為小賣店、便利店等微型商戶提供低價的收銀服務。使用流程上采用商家登陸網站輸入收銀金額,用戶打開支付寶客戶端選擇條碼支付,由商家掃描手機條碼并確認支付。手機條碼支付方式實現了支付寶賬戶線上線下的統一,競爭目標直指銀聯。支付寶宣稱其條碼支付費率被設定為每月2萬元以內免費,超出部分收取千分之五的服務費,遠遠低于銀聯費率,而且支付過程即時完成元賬期、不壓款。同時,其支付寶賬戶在線下的使用也完全繞開了銀行卡,因此,可以預見這種方式將會引起銀聯和銀行的強烈抵觸。

三、移動支付盈利模式測算

1、移動支付直接收入總體規模估算。

從國外多家市場分析公司的最新報告看,全球移動支付市場已經進入井噴期。Juniper Research報告顯示,2012年全球通過手機購買數字商品及實物的總值將達2000億美元。國內市場的預估也同樣樂觀。艾瑞咨詢《2009年中國手機支付發展研究報告》顯示,國內手機支付增勢同樣迅猛,2009年全國手機支付交易額規模達到24.0億元,同比2008年的7.9億元增長202.6%;而預計后3年間的手機支付交易額將從2010年的98.2億元增長為2012年的1159.6億元,平均年復合增長率243.6%,呈現爆發態勢。

然而,通過移動支付方式實現的交易額并不是移動支付產品的市場價值,更不是運營商移動支付業務的收入額。我們可以基于艾瑞預測數據,參照現行銀行卡傭金費率進行移動支付市場價值的粗略估算。按照目前銀聯刷卡手續費率在0.5%-2%之間(餐飲、房地產等行業的刷卡手續費率為2%,網上支付一般為1%,一般商戶則只有0.5%),假設移動支付的手續費率為1%,則2010年移動支付刷卡傭金收入僅為9820萬元,而到2012年也不過11.6億元。而即便如此,這點傭金收入還需要按照現行商業模式在發卡銀行(70%)、銀聯(10%)、POS機服務公司(15%)和收單行(5%)之間進行二次分配。巨大的交易規模掩蓋了移動支付產品本身并不大的市場價值。移動支付作為一種新的支付方式,近期的直接經濟價值并不大。要想獲得長期發展空間,必須尋找交易手續費之外的新的盈利模式。

2、“運營商主導模式”下的移動支付盈利模式測算。

運營商參與傭金收入的分成比例視運營商在產業鏈上參與的角色而定。假如運營商只參與收單(即純通道模式),則只能獲得5%的傭金收入;假如運營商除了收單外還部署自有POS機,則可獲得20%的傭金收入;而假如運營商除了POS機部署和收單之外還進行獨立發卡,則可以獲得90%的傭金收入。如下表所示,如果運營商只做純通道,則運營商2010年移動支付產品直接收入僅為491萬元;2012年直接收入也僅為5798萬元。對于日均收入上億元的電信運營商來說,這點收入可忽略不計。這也是為什么中國移動初期堅持采用自有賬戶、自布POS、推廣私有標準2.4GRF-SIM移動支付產品的主要原因。但即便運營商參與更多產業角色,2010年全國移動支付對電信運營商產生的直接收入也僅為1964-8838萬元;2012年運營商移動支付產品直接收入也不過2.3-10.4億元。鑒于我國三家運營商都涉足移動支付領域,以上收入還要在三家運營商間通過市場機制進行分配。

再從運營商的投入來看,假設采用和金融領域不兼容的自主標準,就需要重新布放POS,那么首先面臨的就是POS布放成本。目前全國范圍內的聯網POS數量超過200萬臺,而且還在不斷增長中。以一臺POS設備平均2000元計算,要達到目前金融POS的覆蓋水平,僅POS成本一項就需要花費40億元。同時,建立全國級支付平臺也需要花費數十億元(中國移動湖南支付中心一期投入就達10億元)。此外,對運營商來說,移動支付還涉及到需要換卡或換終端,因此需要提供一定的終端補貼。即便以相對便宜的更換SIM卡模式,由于RF SIM卡目前尚未量產,成本較高(約100元一張),假設量產后的成本降低一半至50元/張,發展1億用戶,就意味著50億的投入?;谏鲜黾僭O,運營商要想在全國范圍內建設匹敵金融機構的實體支付交易網絡,意味著百億級的投入規模。

綜合投入和產出測算,假設運營商主導產業鏈,能獲取平均0.5%的交易傭金,則只有當移動支付交易額超過萬億規模時,傭金收入達到50億元,才有可能使三家運營商實現單業務的盈虧平衡。而目前經過整整6年發展的網上支付2009年全年交易總規模也不過5766億元。

因此對運營商來說,未來2-3年內,指望移動支付產品本身帶來利潤是不現實的。以移動支付發展最成功的日本為例,移動支付產品帶來的交易手續費分成、平臺管理費、授權費等直接收入僅占移動增值業務收入的0.6%。NTF Doeomo從2001年策劃手機錢包產品開始,2004年正式推出,直到2008年底歷經將近5年時間才開始出現正的現金流。

但是從國外運營商移動支付運營的經驗來看,移動支付產品可以為運營商創造可觀的間接收入――捆綁用戶和提升ARPU值。NTT Doeomo把移動支付看作拉動移動通信增長的第三波主要力量。首先,因為不斷推出支持移動支付功能的手機,用戶離網率僅為其他移動用戶的1/3,從而保留了大量的話務量和業務收入。其次,用戶在移動支付使用過程中的瀏覽、查詢、下載等操作將產生新的數據流量,提升數據業務ARPU值。最后,移動支付還可以促進其他內容和應用的發展。由于支付便利性的提升和購買習慣的形成,用戶購買和使用其他相關應用的積極性有所提升,為運營商帶來新的流量和收入。

3、“金融機構主導模式”下的移動支付盈利模式測算。

我們仍以銀聯主導模式進行分析。如大家所知。銀聯是提供跨行信息傳遞和交易清結算的服務機構,其收入主要是作為清結算服務方,獲得交易手續費中的10%,即如果手續費是交易額的1%,則銀聯可以獲得交易額的1‰。同時,銀聯旗下子公司也承擔了POS布放的職責,這幾年銀聯也逐步加大了POS布放的力度,改變了以往以商業銀行自主發展商戶接人的模式。在銀聯自主布放的POS上,還可以再以POS服務和收單名義,獲得交易手續費的20%,因此銀聯最多可獲得交易手續費的30%。如下表所示,根據銀聯承擔角色的不同。2010年銀聯可以獲得的收入在982-2946萬元之間,2012年銀聯可以獲得的收

入在1.16-3.48億元之間。

盡管從絕對收入規模來看,這個數額不算太大。但是我們需要看到的是,首先,銀聯是唯一一個擁有全國跨行清結算資質的機構,這個收入可以全部獨得(無需象運營商那樣三家之間還要競爭)。其次,銀聯本身已經擁有完善的全國統一平臺,同時也已經布放了大量的POS,發展和銀聯目前標準兼容的移動支付業務,幾乎不需要多少新增的投入,邊際成本極低,因此這個收入基本可以被看作是新增利潤。最后,由于目前商戶接網POS,除了每筆1%左右的手續費之外,還需要交納2000至3000元不等的保障金,銀聯標準手機現場支付的推廣,也能帶動銀聯實體POS的展,從而帶來更多的潛在收益。

據公開報道,中國銀聯2009年營業收入已超過30億元,較2002年成立之時增加12.5倍,即便如此,其2009年的凈利潤也不過剛剛超過4億元。因此,發展移動支付業務,意味著以極小的代價拓展新的業務空間,獲得億元級的新增利潤,潛在利潤增長空間20%以上,對銀聯的吸引力不可謂不大。而假如移動支付采用的是運營商自主標準,不但挑戰銀聯的標準和平臺地位,使銀聯無法獲得新增市場收益,更關鍵的是,用戶手機消費習慣一旦養成之后。可能就會大幅減少銀行卡消費,還會侵蝕到銀聯目前在實體交易里面的收益。無怪乎銀聯在移動支付產業鏈爭奪中一直保持高調,確保自己在這個新興領域的標準主導地位。

4、“第三方支付主導模式”下的移動支付盈利模式測算。

沉淀資金曾經是第三方支付的一個主要盈利點之一。沉淀資金的收益來自于三個方面。一是直接的利息收入。如果沉淀資金規模過百億,即便只是托管在銀行,1天的利息收入也超過十萬元。二是免息貸款;以2011年7月的1年期商業貸款利率6.56%為例,每千萬的沉淀資金將為每年省下65.6萬元的貸款利息。三是使用沉淀資金進行投資所得的收益。但在2010年《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正式頒布之后,央行明確將沉淀資金納入政策監管范疇,規定“客戶備付金(即支付機構持有的客戶預存或留存的貨幣資金,以及由支付機構代收或代付的貨幣資金)不屬于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禁止支付機構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備付金”。雖然《辦法》中沒有明確沉淀資金利息收入的歸屬問題,但參照央行對證券公司沉淀資金的管理條例。沉淀資金的利息收入終將歸用戶所有;而免息貸款和投資收益顯然已經不被政策監管所允許(通過其他迂回或非規范的方式規避政策監管以獲得沉淀資金收益的情況不在本文討論范圍之內)。

因此,目前大多數第三方支付平臺還是靠收取支付手續費獲利:即第三方支付平臺與銀行確定一個基本的手續費率,繳給銀行;然后,第三方支付平臺在這個費率上加上自己的毛利潤,向商戶收取費用。目前商戶費率一般在1%左右,以支付寶為例,采用階梯費率,根據簽約商戶交易額大小,收取0.70%-1.20%的手續費(參見下表)。

第三方支付近年來發展迅猛,以支付寶為例。目前注冊用戶已近4億,截至2009年12月,支付寶日交易額超過12億元,日交易筆數達到500萬筆。對銀行來講,第三方支付機構是吸存的很好渠道,其龐大的過夜利息可以讓銀行做同業拆借或者再貼現,從而獲得巨額利潤。同時,第三方支付還可以為銀行帶來信用卡、中小企業貸款等潛在業務。因此,第三方支付在不斷大接人銀行數量的同時,也逐漸增加了銀行間交易費率分成的談判籌碼,有的銀行目前甚至以接近零費率接人支付寶。再參考目前支付寶在線下條碼支付的商戶費率0.5%,由于其線下支付方式不需要使用銀行賬戶以及銀聯結算通道。因此,這個0.5%可以全部由支付寶獲得。綜合線上線下情況,我們統一以0.5%的交易分成后凈費率對第三方支付收入進行測算。除了普通實體交易手續費之外,如前文所述,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方面是以支付寶無線開發聯盟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在移動互聯網增值應用內嵌入的分成收費。盡管應用內嵌入的交易規模在初期可能比較有限,但是由于分成比例較高(10%),因此帶來的收入潛力不可小覷。綜合上述兩方面收入,我們以艾瑞預測數據進行測算,其中,應用內計費模式在2010年不計收入,2011年預計達到3億元(約占移動支付總交易額的0.7%),2012年預計達到10億元(約占移動支付總交易額的0.86%),則第三方支付公司在應用內收費方面的手續費收益在2011年可以達到3000萬元,2012年可以達到1億元。加上普通交易手續費收益。第三方支付主導模式下的移動支付手續費總收益在2010年預計達到近5000萬元,2012年可達到6.75億元。

除此之外,依托手機可視化的平臺展示界面,第三方支付還可以拓展更多的增值應用,例如面向商戶的交易數據統計分析服務、會員積分管理等,從而獲得后向收費可能,這里不再詳細測算。不同于運營商需要投入大量成本進行實體POS改造或者終端補貼,第三方支付的發展模式可以說是以最小的成本投入獲得最大的收益。例如,應用內嵌入模式只是基于本身支付能力的開發和調用,除了軟件和平臺外不需要新的投入,而支付寶條碼支付等線下支付方案也不涉及布放POS或者終端補貼等成本,因此第三方支付在移動支付的發展更多的是基于自身在網上支付優勢的展可延伸,投入產出比極高。預計未來第三方支付還會進一步加大在移動支付上的投入力度,不斷創新支付方式和商業模式。從這一點分析,第三方支付模式最被業界看好并非虛話。

四、總結

篇5

[關鍵詞]C2C商業模式第三方支付物流配送信用

據艾瑞市場咨詢2006年3月的《2005年中國C2C電子商務研究報告》顯示,2005年,我國C2C用戶規模已達2245萬人,C2C成交額達137.1億元。因此,我國的C2C市場處于快速成長階段。在該階段,大量資金、人才迅速涌入C2C市場;網民參與網上交易的程度也在逐步加深;同時,電子商務的各項外部支撐條件,包括物流、支付和信用,網絡安全等都在逐漸完善;此外,國家對于該市場的管理趨于規范,并初見成效。綜合以上因素,中國C2C電子商務市場展現出蓬勃、穩定的發展勢頭,并逐漸走向成熟。但是,目前C2C網站的發展還存在一定問題,比如盈利模式還不清晰、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也不盡人意、網上欺詐現象普遍、物流問題日益突出等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阻礙了C2C電子商務的發展。本文在結合當前的C2C網站運營狀況和國內對C2C研究狀況的基礎上,從C2C網站商業模式的角度,探討了C2C網站的盈利模式、信用模式、支付模式和配送模式。

一、C2C商業模式分析

通俗的講,商業模式就是關于做什么,如何做,怎樣賺錢的問題。下面從盈利模式、信用模式、支付模式和配送模式四個方面對C2C的商業模式進行探討。

1.盈利模式

國內的易趣網在淘寶出現以前的收費模式很被人看好,而且其發展的也很穩健。可是淘寶自從建立以來所采取的免費策略徹底打亂了易趣原有的盈利模式,更危及到C2C行業,使得C2C行業的盈利前景一片暗淡。雖然當前各大C2C網站都打免費的牌子以期待在C2C的競爭中尋找立足之地,但從長遠來看,所有的免費策略都是在為以后的收費模式造勢。下面筆者提出未來可能出現的盈利模式。

(1)交易提成。交易提成不論什么時候都是C2C網站的主要利潤來源。因為C2C平臺只是一個交易平臺,它為交易雙方提供機會,就相當于現實中的交易所、大賣場,從交易收取提成是其市場的本性。C2C的交易額也許不像B2B平臺的那樣大,但是C2C客戶眾多,交易頻繁,C2C將來肯定是電子商務中最活躍的虛擬商業社區,將為C2C網站帶來高額利潤。

(2)廣告收入。C2C網站在網絡中的地位就像大型超市在生活中的地位,它是網民經常光顧的地方,擁有超強的人氣,頻繁的點擊率和數量龐大的會員。其中蘊藏的商機是所有企業都不想錯過的。由此為網站帶來的廣告收入也應該是網站利潤的一大來源。

(3)“首頁黃金鋪位”推薦費。據Alexa網站統計,除了目的性較強的上網者外,有70%的上網者只是觀看一個網站的首頁。所以網站首頁的廣告鋪位和展位都具有很深的商業價值。對于C2C網站首頁的“黃金鋪位”,網站可以定價銷售也可以進行拍賣,購買者或者中標者可以在規定時候內在鋪位上展示自己的商品。

(4)網站提供增值服務。C2C網站不只是為交易雙方提供一個平臺,更多的是為雙方提供交易服務。盡量滿足客戶的各種需求,來達成雙方的交易。如今C2C網站的商品眾多,買方想要找到自己的商品還真不容易,網站可以推出搜索服務來提高效率。賣家可以通過購買關鍵字來提高自己的商品在搜索結果中的排名,來做成更多的交易。

2.C2C信用模式

隨著電子商務時代的到來,網絡被做為商業交易的手段,更加突出了誠信建設的重要。特別是在C2C交易平臺上,交易的數量雖小,但是很頻繁,欺詐行為讓人防不勝防。筆者認為C2C模式信用體系的建設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注冊認證。實行注冊認證的作用有兩個:一是防止不法用戶趁機混入C2C平臺從事商業欺詐行為;二是確認用戶的真實身份,對用戶的交易進行監督,用戶的所有交易都記錄在案,對用戶的商業行為進行起約束作用。

(2)交易實名認證。用戶注冊的只是登錄到C2C平臺的帳號,那只是用戶的一個代碼。在交易的時候應該對交易雙方的身份進行核實,即交易實名認證,來確認交易雙方是不是其本人。這樣即使用戶的帳號被盜,沒有用戶的真實資料盜號者也無法利用假身份進行交易。

(3)交易記錄備案,設立誠信指數。買賣雙方的每筆交易都應該記錄下來,并通過一定的誠信指標認證標準,把交易結果轉變成可衡量的誠信指數。這樣在以后的交易中,雙方都可以通過誠信指數來查詢對方的可信度,從決定交易是否進行。從而減少欺詐行為的發展頻率。

(4)建立懲戒制度。C2C網站應該建立嚴格的懲戒制度來對那些不法交易進行懲罰。如對于不正當的交易行為者可扣除其誠信指數,或者刪除其帳號,更嚴重的可以利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另外對網站負責監督的部門也應該嚴厲打擊不法交易者,維護網上交易的正常進行。

(5)采用網上在線支付。C2C網站的在線支付工具的技術手段已經相當成熟,網站為了推廣在線支付工具,都推出了優惠措施,對采用在線支付所遭受的損失可以原價賠償。采用在線支付可以減少買賣雙方在交易的損失。網上支付平臺都受國家銀監會的監督,其可信度不是比較高的。

(6)網上交流社區。C2C網站可以建立網上社區為廣大用戶提供交流經驗的平臺,讓大家相互交流自己的體會,可以有效的監督欺詐行為的發生。也可以讓用戶從別人的身上得到啟發,防止同樣的欺詐行為多次發生。網上社區不僅對誠信模式的建設有作用,網站也可以從中得到用戶的心聲,從而不斷完善自己的網站,促進C2C向更加成熟的方向發展。

3.C2C支付模式

用戶對于安全支付的擔心是由于交易雙方是未見面交易,存在著過多的未知數。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出現無疑為C2C網站提供了最佳支付模式。但要注意兩點:一是第三方支付平臺要與銀行展開合作,這樣不僅方便業務的開展,也可以發揮其信用中介的作用,鼓勵心存疑慮的人參與網絡交易。二是要注意推廣支付工具,建立賠付制度,完善的賠付制度也是平臺必不可少的,如果交易雙方在采用平臺的在線支付系統時出了意外,遭受損失,平臺可以通過賠付制度對交易雙方進行賠償,來彌補雙方的損失。

4.配送模式

根據現階段我國物流的現狀,C2C網站的推薦物流服務很適合現在C2C的發展,其推薦物流服務如下:

(1)邀請物流公司為第三方支付平臺用戶提供特別服務和優惠價格,并制定了推薦物流服務的使用規則,是否按規則執行以最終是否完成送貨為準。賣家可以應買家要求或自行選擇推薦的物流公司。

(2)第三方支付平臺僅為方便用戶交易而做出推薦,并非是用戶與物流公司間運輸合同關系中的主體。用戶選擇推薦的物流公司,將被視為用戶自行與所選物流公司達成一個運輸合同,所選物流公司是該合同的承運方,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用戶和物流公司自行結算。

推薦物流服務的創立,是根據我國現階段的特殊情況所確定的,它是為了推動C2C的進一步發展,維護C2C使用者的利益,由C2C網站所提出的暫時解決辦法。從長遠來看,我國還需要加快第三方物流的發展,那樣才能很好的解決電子商務發展中的物流問題。

二、C2C商業模式的進一步擴展

1.C2C與B2B的融合

C2C網站和B2B網站現在是一種資源互補的狀態,C2C網站的會員通過B2B網站和其會員進行交流,然后進貨在C2C網站上銷售,這一方式已經成為很多C2C經營者的通用貨源。C2C網站和B2B網站會員的這種關系非常好,讓會員自己探索C2C的發展道路,網站只要時刻關注他們的進展,并協助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各種障礙就行。這將不失為發展C2C的一種方式。

2.C2C與B2C的融合

目前,眾多的C2C網站開始增加“商家銷售”平臺,主要目的是擴大交易額。雖然目前C2C網站還沒有改變其免費策略,但不難看出這將是未來C2C網站的一大利潤來源。電子商務三大模式的融合是出于兩種動機,一是經營理念的整合,為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更好的管理思想;二是利潤的驅動,為了拓寬利潤渠道共享用戶,來賺取更多額外收益。簽于以上兩點,三大模式在保持自身的特性的同時,將會進一步加深交流和業務的融合。

篇6

“你覺得這些事情只是巧合嗎?我認為是支付寶正在與銀行業進行的一場博弈”。

2008年12月5日,一位電子商務行業的資深分析師如此對《IT時代周刊》說。他所說的“這些事情”,是指近期發生在支付寶身上的一連串爭議。

還來不及為用戶數突破1億而欣喜,支付寶就遭遇了一場危機。坊間傳稱其根源是,各大銀行不滿消費者利用支付寶實施信用卡套現而蒙受損失,因而中斷與支付寶合作的消息。然而,11月14日,支付寶與14家合作銀行卻發表聯合聲明,稱“傳言缺乏事實依據,純屬無中生有的猜測”,并表示雙方在信用卡領域的合作“依然在良好開展”。兩則消息傳遞出來的信息截然相反。

就在爭議尚未平息之際,支付寶的業務擴張動作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迅猛。2008年10月底,他們聯合光大銀行在上海推出了公共事業性繳費業務,用戶可以通過支付寶繳納水、電、煤及通信等費用;11月初,支付寶進一步拓展“線下收銀臺”業務,和聯想旗下控股公司拉卡啦宣布合作,在全國十幾個重點城市的便利店、超市、藥店、銀行營業廳等布設萬余個支付網點,推出刷卡或直接付現金為賬戶充值以及為淘寶交易付款等服務。

銀行的態度

在支付寶和光大銀行合作推出公共事業性繳費業務后,無論用戶持有哪個銀行的銀聯卡,他都可以進入支付寶平臺進行操作,此舉減輕了銀行柜臺的工作壓力,也使支付寶依賴的對象范圍明顯縮小――省卻了去和多家銀行簽訂協議的過程。而支付寶“線下收銀臺”業務在方便用戶的同時,完全繞過了網上銀行的環節,基本上擺脫了對銀行的依賴。

在上述分析師看來,支付寶近期推出的這兩大業務有給銀行“下馬威”之意,“這一系列舉動確實給了銀行業一定的震動!銀行業前后矛盾的態度可以理解?!?/p>

同時,也有業內人士指出,銀行對支付寶其實是又愛又恨:一方面,支付寶幫銀行拓展了在線業務,使得他們可以更多地滲透到電子商務中去,但又因支付寶還不健全的規則,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部分收入白自流失。

不過,支付寶方面更為重視“線下收銀臺”業務對銀行的助益作用。其市場部人士指出,該業務滿足了部分無網銀用戶的需求,并且這些用戶也可能成為網銀的潛在用戶。

據本刊記者了解,支付寶的多數業務都是在銀行的支持下進行的,甚至有一部分業務是銀行自己也能做的。例如,支付寶向很多電子商戶收取服務費,而網上銀行其實也可以做這塊業務。

既然如此,銀行怎么會愿意把這杯羹分給支付寶享用?

支付寶方面認為,雖然自己開展的部分業務銀行也可以做,但電子商務網站的需求各異,如果銀行針對不同的商戶都給出個性化的支付解決方案,顯然會極大地增加其成本。因此,銀行愿意和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就不足為奇。

對此,上海市律師行業協會電子商務研究委員會的劉春泉律師有不同的看法。他指出,銀行之所以選擇跟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和其自身的發展狀況有關。過去,銀行只處理企業間的支付清算,直到20世紀末,個人之間的支付清算才浮出水面。但是,如果在柜面上處理個人之間的支付清算,銀行覺得入不敷出,不愿意開展。于是,各大銀行又紛紛推出了網上銀行業務,但由于當時互聯網使用并不普及,中國網民數量有限,加之網上銀行缺乏應用場景以及相應的擔保機制,實際使用網上銀行的人非常少。

阿里巴巴集團董事會主席兼CEO馬云很快從銀行未能做大的網銀業務中看到了機會。經過長時間的溝通洽談后,中國工商銀行率先與支付寶簽訂了合作協議,使得支付寶獲得在自己平臺上使用工行借記卡和信用卡的權利,也就等于把工行網銀的部分功能變相轉移到支付寶平臺。很快,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等幾大國家級銀行紛紛效仿。到后來,一些地方性銀行(如廣東發展銀行)也加入合作行列。

有知情人士告訴本刊記者,根據當初的約定,銀行和支付寶是“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意味著雙方之間互不收取對方傭金,但由于支付寶實行對用戶免費的模式,因此,銀行在與支付寶這個時期的合作中,沒有一分錢進賬。

他還指出,剛開始幾年,支付寶的用戶數量并不多,銀行對這種合作模式也沒有什么微詞,雙方相安無事。隨著支付寶不斷擴張業務范圍,其用戶數量也呈爆發性增長,截至今年8月28日已有1億多,雖然銀行的網銀業務因此加快增長,但矛盾還是漸漸暴露了出來。

國內某地方商業銀行的一位負責人表示,他們覺得支付寶的免費模式欠公平。他這樣解釋道:“我們為支付寶提供后臺結算服務,其實耗費的成本不小,我們收取一定的傭金是應該的?!?/p>

另據本刊記者私下了解,支付寶已經向銀行方面轉移了所謂的“傭金”。由此觀之,事實并非如外界揣測的“在與支付寶的合作中,銀行無利可圖”。

爭取話語權?

對于支付寶進軍公共事業性繳費領域,上海知名分析機構的一位人士指出:“實際上,支付寶推出和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業務,不排除是為了在央行的政策出臺前憑借拉攏民意來影響政策層面的考慮,從而加強整個第三方支付行業的話語權?!?從2004年開始,央行就一直在醞釀有關支付清算的政策,2005年公布了《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草案)的征求意見稿,業內原本預計2006年會出臺,但三年過去了,還是沒有明確的結果。

劉春泉律師認為,其原因之一是相關部門在如何界定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身份上存在很大爭議,“他們是純粹的IT信息服務企業,還是準金融組織,這將直接關系到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業務屬性?!?/p>

據悉,相關部門的猶豫還在于,一方面,目前第三方支付行業的不規范現象比較多,不限制就會亂套;另一方面,該行業還處于起步階段,限制過度又怕會扼制它的成長,這個尺度很難拿捏好。因此,相關部門還想多觀察一段時間,看看行業的發展趨勢以及民眾的反應。

在這樣的政策背景下,“支付寶如果能讓老百姓都使用它來繳納水、電、煤、通信費,甚至社保、黨費、養路費,可以想象民眾對它的態度將是怎樣,而民意是相關部門在制定政策時最重視的因素之一?!眲⒋喝蓭熤赋?。

對此,易觀國際的分析師曹飛認為,支付寶要在民生領域大規模發展并不容易,它在與合作對象談判時付出的成本很高。

但來自支付寶市場部方面的信息顯示,目前有些公共事業單位是主動找上門,比如廣東韶關的醫保部門,它還付給支付寶服務費。

支付寶如何盈利

值得關注的是,支付寶業務已經頗具規模,并向多方滲透,但仍未實現盈利。據介紹,支付寶目前的收入主要來自于向電子商戶收取服務費,其現有的客戶包括卓越亞馬遜和巨人集團等。

但是,之前民間關于支付寶的收入來源還有一說。據稱,支付寶手中掌握用戶的巨額沉淀資金,如果拿出一部分去做投資,可能會帶來龐大的收益,就算不做什么投資,存放在銀行里,光拿利息也是很可觀的。

對此,支付寶方面給出的“官方說法”是:主動把賬戶中的資金交由中國工商銀行總行監管,并且每月公布一次監管報告,從建立公司到現在不曾動用。關于沉淀資金所產生的利息,他們表示:“現在政策還沒有出臺,我們不知道這筆利息究竟應該歸誰所有,目前絕不可能動用它?!?/p>

不僅如此,支付寶還指出,由于目前政策沒有明朗化,以至于整個第三方支付行業不敢在任何一塊業務上投入太大,“現在我們不知道自己能做哪些業務,雖然看上去有很多的市場,但假如我們花大力氣做了某個業務,而政策出臺以后卻規定不能做,那豈不是浪費精力和資源?”他們還強調,盈利模式一定要跟國家的相關政策結合,“那才叫理想,否則就是空想”。

日前,支付寶總裁邵曉鋒針對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盈利問題公開表示:“如果支付寶想盈利,已經可以隨時實現盈利。不過,由于目前還處于市場開拓和培育期,支付寶對盈利并無財務上的指標。”

然而,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目前,第三方支付行業在整體上處于燒錢的狀態。面對這種情況,業內人士普遍表示擔憂。很多人認為,成天和錢打交道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必須要有盈利才能確保平臺安全,假如一直虧損,在行業尚無監管的情形下,難保他們不會挪用用戶資金,直至用戶資金打水漂。因此,期盼政策盡快出臺成為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集體愿望。

篇7

“未來工商銀行有可能成為世界上最大的互聯網企業?!苯ㄇ逵妹篮玫脑妇傲艚o眾人無限的想象空間。

但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為突破銀行傳統業務模式提供了全新機遇的同時,也對銀行業提出更嚴格的要求。

最近,中行、建行、農行、招行等先后下調了網銀單日交易限額,銀行說這是為了規避網銀詐騙,但并未得到信服。第三方跳出來說,伴隨著銀行下調網銀支付限額,有銀行大幅提高信用卡大額支付網關費率,從千分之幾十提升逼近1%,升幅高達幾倍。

但銀行也頗有微詞。實際上,有些發展壯大的第三方機構在與不同銀行打交道時,姿態也不同。同樣是對接支付網關,支付寶會向工行這樣的大行支付交易費,但對一些中小型銀行就不必支付交易費。

在未來電子銀行服務過程中,會有越來越多的非金融機構加入金融服務市場,競爭也會更加激烈,網絡化技術發展對傳統銀行業的經營模式和理念造成巨大沖擊。

目前電子銀行作為一種新的金融服務渠道,并未有統一的盈利模式。各家銀行對電子銀行考核指標也不盡相同。多數銀行在戰略規劃中將所有的收入全部核算到各級分行、支行和網點。

但也有銀行家認為,探索前進中存在各種可能。有銀行謀劃將電子銀行變為事業部,成為利潤中心。電子銀行不僅僅可以提供渠道支持,降低運營成本,正在不斷發展壯大的網絡用戶也為電子銀行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間。

到那時,當傳統業務模式被打破后,將給電子銀行帶來顛覆式的盈利模式以及暢想。銀行業就不僅僅靠息差生存了。

1986年,CITICORP(花旗公司)用6.2億美元收購了Quotron系統,花旗對該系統進行技術改造,增加金融信息產品后推向國際市場。花旗公司相信,21世紀該銀行的主要盈利將來自信息出售。

篇8

對這一鏈條上的利益各方來說,充分整合鏈條各環節、參與者的優勢資源,以利益關聯為基礎和核心,讓參與各方獲得最大化的利益均沾,借助整體能量,將自我利益放大。

但是如何判斷企業的利益相關者之間是否存在互相吸引的交易可能?他們之間的交易是否因為“焦點企業”的存在,而變得交易價值更高、交易成本更低或交易風險更???能否通過引進新的收支方,更重要的是,能否讓交易結構更為緊密,從而解決現有盈利模式的矛盾?

在志起未來的行業研究中,我們發現,四川航空服務鏈、龍潤集團高端政商普洱茶就是在整合性創新模式下,成功打造企業戰略新品的兩個典型案例。用事實說話!請看整合性創新的典型案例:

整合性創新經典案例

川航:為利益相關者編織一張生態價值網絡

如果你乘坐四川航空的飛機到成都,降落前就會有廣播通知:“如果您購買的是五折以上的機票,降落后我們會有專車免費送您到市中心任何指定的地方?!蓖瑯拥模绻阗I四川航空五折以上的機票離開成都,也可以免費從市中心乘車到機場。川航免費接送客服務(下簡稱川航服務鏈)在成都機場運行以來,參與各方各自從中受益,并良性運轉。

在這條服務鏈中,航空公司、旅行社、車行、司機、旅客分別成為鏈條上不可替代的參與方,圍繞著“旅客方便出行”這一核心,協作運行。這一服務鏈的運作邏輯是:

每接送一個乘客,川航付給旅行社30元,旅行社則付給司機25元;乘客節省了150元的出租車車費,并獲得了車輛接送的便利服務;司機每一趟車坐滿7人,一趟收入就是175元;旅行社從航空公司拿到30元,付給司機25元,每位乘客凈賺5元;航空公司雖然每位旅客支付旅行社30元,但從機票賺取的金額更多(乘客可以免費搭乘的前提是購買5折以上的機票),所以不虧本。

車行以9萬元價格將原價14.8萬元的汽車賣給旅行社,車行獲得每年1萬元的車隊廣告宣傳服務,五年就是5萬,車身上售車電話廣告每月100元,五年就是6000元,這兩部分的報價加起來就是5.6萬元,其價值其實遠遠超過賣車行賣給旅行社的折價5.8萬元。旅行社轉手以17.8萬元將車賣給司機,凈賺8.8萬元,旅行社一共有120輛車,這一項利潤就超過1000萬元。

志起未來認為,川航服務鏈這一戰略新品,是對整合性創新手法的成功運用。在這一服務模式中,一張由航空公司、旅行社、賣車行、接送司機、乘客組成的利益鏈條已經形成,而這一服務鏈正是具有代表性的戰略新品(服務性產品),已經在實際運作中釋放出巨大的鏈條效益能量。

切中各方要害,完美整合兩條利益循環鏈

乘客乘車、搭載的循環:川航付費旅行社接送旅客,旅行社以低于航空公司付費的價格付費接送司機,獲取差價。乘客節省打車費用并獲得免費接送的便利服務,司機獲得旅行社支付的乘客費用,而航空公司則賺取5折以上的機票金額。

車輛銷售、購買的循環:賣車行低價出售車輛,獲得了車輛的廣告宣傳服務(訂車熱線電話、售票熱線電話、指示牌“免費接送”、司機向乘客派發宣傳資料等);司機買到一輛車、五年線路運營權和旅行社支付的接送費用;旅行社獲得車輛買賣轉手差價、車身廣告收益和航空公司支付的接送費用差價。

整合各方利益點,共同實現利益最大化

航空公司在“購買5折以上機票的乘客才可享受服務”這一前提下為顧客提供服務,雖然每位旅客支付旅行社30元,但絕大部分購買五折以上機票的乘客一般都是乘坐飛機出行頻率較高的中高端商務客戶,這些乘客的利潤空間更大,是四川航空希望長期抓住的優質客戶。因此航空公司從五折以上機票賺取的利益更多,而且還借此建立了優質服務的品牌效應。

旅行社作為這一鏈條關鍵角色,從整體現狀與各方需求出發,站在鏈條五大節點的中間環節,協調各方資源和需求點,整合并使其有效運作,獲得固定和延伸的經濟收益,包括賣車的差額收益、從航空公司獲得每個顧客5元的收益,以及來自車行的每年每車10000元的廣告宣傳費用。因此,旅行社是這一鏈條上利益最大者。

車行首先獲得出售車輛的費用,雖然以相對低價售出,但車行獲得了接送路線上的5年低價宣傳服務,接送司機會向上車乘客派發賣車行提供的廣告資料,而這一批選擇5折以上機票的中高端商務客戶正是賣車行努力爭取的目標客戶,這一具有針對性的定向宣傳極大的增加了車行目標群的接觸率。司機以相對低價格得到車輛、線路運營權,獲得穩定乘客資源和經濟收益。

在這一服務鏈條上,川航充分挖掘各方利益點和吸引力,形成相互依存的共同體。

獲取高于預期的利益,確保關系網絡穩定高效運轉

在這一整合性創新的盈利模式網絡中,“川航”的收入(僅指五折以上機票相比優惠機票的增值部分)來自乘客,成本為零可變成本;“司機”的收入來自第三方顧客(旅行社),成本由自己承擔(包括車輛運營、為賣車行發放資料、車身廣告);“賣車行”的收入來自直接顧客(直接向它買車的旅行社)和第三方顧客(司機的介紹和廣告可以看成是隱性收入),成本由企業承擔;“旅行社”的收入來自第三方顧客(航空公司和司機),成本(車款)則由企業和第三方伙伴(賣車行)共同承擔。在這一模式中,離開了哪一方都不行,形成了一個相互依賴的生態價值網絡。

志起未來獨家點評:

川航這一整合性創新模式的邏輯就在于,把乘客機票利潤空間的“長尾”小盈余,用車輛集合成了高頻率的、可持續的接送車輛和車流。而車輛和車流到了一定規模,就可以實現“規模采購”和“廣告價值”。旅行社是設計盈利模式的龍頭。航空公司及其乘客是基礎,保證不虧本即可。車輛和司機是把“長尾”匯集起來的手段。賣車行這個利益相關者的引入,則更大程度的節約了成本,把原來屬于成本支出的車輛和司機都變成了創收的來源。這就提升了利潤空間,改進了現金流結構。

篇9

傭金和分成都不是互聯網發明的名詞,而是在整個商業社會中由來已久的概念。找律師打官司,官司打贏了,要付錢;找中介買房子,房子買到了,要付錢;想把生意做到外地,但是人生地不熟,找商幫忙,要把售賣產品得到的一部分錢分給商。這些都是已經形成的商業秩序,而這些商業秩序在互聯網行業被沿用,形成了這第二種盈利模式:傭金與分成。

同樣,這種模式也有對應的幾種常見具體落地方案:

1、電商平臺(一般是B2C會采用這類模式)

電商平臺產品是傭金與分成模式的典型代表。拿著名的天貓來說,如果一個商家想在天貓上開店,則需要向天貓繳納下面這些費用:

保證金

技術服務年費

技術服務費率

其中“技術服務費率”是天貓的主要盈利模式之一。每一件商品成交后,天貓都會從成交額中收取一定比率的“服務費”,不同類別的商品費率不同。例如按照2013年的標準,如果在天貓上成功賣出一本圖書,天貓會按照2%的比例抽取服務費;而如果成功賣出一套衛浴用品,則需要繳納5%的服務費。天貓每天的成交量巨大,所以靠著收取服務費,每天都會產生大量的盈利。

2、團購與優惠券

對于一個商家來說,如何給產品定價是一門學問。如果定價較高,則售出單位數量的產品盈利就會較大;另一方面,如果定價較低,則銷量可能會提高。所以,價格與銷量這兩個變量共同影響著盈利,或許它們可以組成一個函數,理論上應該能夠找到一個點,使得價格×銷量的值最大化,以至于盈利最大化。

但是以上只是數學意義上的結論。事實上,真正能讓利潤最大化的方法是,將同一件商品以較高價格賣給那些不太在乎錢的人,同時以較低價格賣給那些在乎錢的人。這種策略在營銷學中有一個專門的名詞來描述,叫做“價格歧視”。

而團購和優惠券這兩種產品形態,是產生價格歧視的有效手段。而這兩種形態最主要的盈利模式,就是傭金與提成。

美團網是國內比較著名的團購網站,現在很多朋友在進行消費之前,都習慣于先去美團上找一找,看看有沒有相應的團購。所以對于商家來說,美團相當于是為商家篩選出了那部分對價格比較敏感的顧客,而美團這樣做的條件很簡單,就是根據每一個訂單的金額向商家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商家的商品類別、所在的地域的不同,費用也會不同。

另外,有沒有覺得團購這種形式看起來有點兒像是在為商家導流?但不同的是,《互聯網盈利模式研習筆記之一:流量變現》的提到幾種產品模型在用戶側的場景大部分是:用戶尋找一些信息,順便看到了廣告。而團購和優惠券對于用戶來說,經常是主動自發去尋找的;并且后者的盈利其實是來源于交易本身,并非來源于流量。所以我更愿意將其歸類為傭金與提成模式。

3、開放平臺

幾年前,當SNS流行的時候,校內網(現在的人人網)和開心網可謂風光無限。當時業界有很多討論,有一些朋友認為校內將干掉開心成為SNS的老大,另外一些朋友則認為開心更靠譜一些。后來,事實證明,還是校內網后勁更足一些,并且千橡將它和另外幾個產品打包,在紐交所講了一個還算不錯的故事(NYSE:RENN),并成功上市。雖然之后股票一蹶不振,但總算實現了上市的愿望。

我認為,這樣的結果有兩個主要原因。第一,校內的用戶位于開心的上游,用戶只可能從學生變成白領,但很少從白領變成學生。所以,一旦在上游的學生階段建立了關系,就會形成黏性。相當于校內在一定程度上截流了開心的用戶群。第二,校內在合適的時機推出了開放平臺,引入第三方開發者為校內網開發各種應用(主要是游戲),使得校內上可玩的游戲和小應用遠遠多于開心,成功提升了用戶黏性。

而開放平臺的主要盈利模式,就是從在它之上運行的app的收入中提成。

4、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是當下一個非常流行的概念,這個概念下面衍生出了眾多的產品。最簡單的,財經媒體就可以看做是比較初級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它們的主要盈利模式當然是導流,將流量導給相關的金融理財產品;而類似挖財、51信用卡管家之類則更進一步,因為它們可以拿到用戶的信息,比如每個月消費了多少錢,買了什么東西,還了多少錢的信用卡等等,這些信息經過分析和處理,可以用來更加精準的向用戶推薦金融產品,事實上從推薦的產品銷售額中提成也正是它們的盈利模式之一;再進一步,類似人人貸、有利網等滿天飛的P2P網貸產品,又或者融360之類,也都或多或少的以提成來盈利。

互聯網金融聽起來很復雜,很多東西看不懂,但實際上有一種互聯網金融產品其實早已融入大家的日常生活了,這就是第三方支付工具,也就是支付寶、財付通這樣的產品。

如果你上網比較早,可能聽說過珠穆朗瑪(8848.net,現在這個域名跳轉到天貓了…)這個網站,當年,它享有“中國電子商務第一站”的稱號。但是后來,阿里系的淘寶成為了中國電子商務的代名詞,而珠穆朗瑪則銷聲匿跡,淡出了大家的視野。珠穆朗瑪的失敗跟當時的大環境有關,而我認為,淘寶后來之所以能夠成功,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支付寶。

遙想當年,網購還是一件新興事物,大部分人對于在互聯網上敲一段密碼,就能把錢轉到賣東西那個人的賬戶中這件事還是心懷恐懼的。淘寶的身份驗證也就是上傳個身份證而已(還記得“易趣”這個網站嗎?當年它的驗證方式居然有一種是你提供一個地址,然后它給你寄一封信,里面有驗證碼。輸入了驗證碼身份驗證就成功了…天啊,騙人的成本好低,去郵局搞個信箱即可),稍微懂點兒PS的人或許就能輕易蒙混過關。而支付寶的出現成功解決了當時人們的恐懼。因為支付寶的原理是,將貨款先付給阿里巴巴,等收到貨,滿意后再通知阿里,這時錢才真正到達賣家的賬戶中。而阿里是家正規的大公司,信用還是信得過的。所以我認為,支付寶與淘寶當年面對賣家的免費政策一起,成就了淘寶的今天。

ok,思緒回到當下。支付寶的盈利模式之一,是針對商家的“擔保交易收款”,其實原理上還是當年的那一套。如果我是一個不知名的商家,在網上做生意要求客戶直接把貨款匯入我的工行賬號的話,肯定沒有幾個人敢這么做。但是如果這事兒有支付寶“擔保”,對于客戶來說,安全感就強多了,所以更容易達成交易,而支付寶則會按照“單筆階梯費率”或者一定的套餐向商家收費。

同理,對于拉卡拉、微信支付,還有著名的銀聯等等,類似的分成方式也可以(或者已經)作為其盈利模式之一。

總結:傭金與分成模式的典型閉環

傭金與分成模式的邏輯是:幫助客戶達成交易,并從交易金額中扣除一定的費用。這種邏輯在傳統行業由來已久,但由于互聯網的本質是信息的融通,一旦信息融通,交易則更容易達成。所以這種模式在互聯網行業內尤其重要。上面已經說了很多案例,但是作為結尾,我還是希望以另外一個產品來總結其邏輯。這個產品是嘀嘀打車。

(如果沒有打車大戰發生,其實這些打車類應用最簡單的盈利模式就是與司機及出租車公司分成。)

首先,現狀是對于用戶來說,特別是繁忙時段或者比較偏僻的路段,想打到車很難。

其次,對于司機來說,以前很多時候只能漫無目的的在街上轉悠,希望“碰到”打車的人。這種“碰”的過程是一種資源浪費。

打車軟件成功的提升了出租車的空載率,讓出租車司機在更少的“轉悠”的前提下找到更多的乘客,從而賺到更多的錢,所以從中拿出一部分分給打車軟件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恩,但是以上只是理論,僅僅用來說明邏輯關系而已。事實上,各種大佬們為什么要拼命的送錢推廣打車軟件呢?很簡單,并不是為了那點兒提成(事實上沒有提成),而是為了讓用戶綁定銀行卡,從而爭奪近場支付這個重要的場景。支付的整個生態鏈是一盤很大的棋,這事兒,比收司機一點費用重要得多。

最后,還是羅列一下國內常見的使用傭金與提成模式盈利的產品:

-天貓、京東的非自營部分、當當網

-美團、大眾點評團等團購網站

-騰訊開放平臺等各種開放平臺

-融360等各種融資和金融平臺

-支付寶、財付通等各種第三方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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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摘要,近日,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律師在接受《半島都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市面上的不合規機構容易造成私設“資金池”的問題,甚至有的機構發生了挪用客戶備用金事件。例如2014年12月,上海暢購企業服務有限公司造成資金風險敞口達7.8億元,涉及持卡人5.14萬人。合規不僅僅是對良性企業的保護,也是行業發展的必然。

以下為報道全文:《第三方支付“免費蛋糕”就要沒了?》

6月29日晚,央行緊急通知,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交存時間為每月第二個星期一(遇節假日順延),交存基數為上一個月客戶備付金日均余額??缇橙嗣駧艂涓督鹳~戶、基金銷售結算專用賬戶、外匯備付金賬戶余額暫不計入交存基數。記者了解到,2017年8月,央行支付結算司下發《關于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臺處理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全部通過網聯平臺處理。這一系列的政策多管齊下,7月份,第三方支付機構迎來多重監管,是否會引發“巨震”呢?有人可能會問,提高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全部通過網聯平臺處理,這些看起來與消費者并沒有什么直接的關系。確實沒什么直接關系,但間接關系比較大。支付行業主要通過支付手續費和資金沉淀進行盈利,尤其是對于大型支付機構而言,資金沉淀是其獲取利潤的主要方式。對此,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律師認為,市面上的不合規機構容易造成私設“資金池”的問題,甚至有的機構發生了挪用客戶備用金事件。例如2014年12月,上海暢購企業服務有限公司造成資金風險敞口達7.8億元,涉及持卡人5.14萬人。合規不僅僅是對良性企業的保護,也是行業發展的必然。據介紹,小的支付機構日均沉淀量若在30億至50億,一年的銀行利息就可以達到1億以上,這樣的無風險套利放在大型支付機構上,那一年可以上百億。然而這樣的盈利模式碰上前述“有牌照的不如沒牌照的”情形,事實上打擊了支付行業合規的積極性,導致一場惡性循環。此外,董毅智表示,第三方支付行業仍呈現雙寡頭局面,就行業發展而言,垂直領域仍然渴求新企業黑馬的誕生。金融領域的規范為現在的頭號目標,但產品與企業的創新,也是行業發展的重要需求。第三方支付機構賺的利潤少了,這部分錢就有可能轉嫁到客戶身上。比如支付寶、微信轉賬已經開始收取手續費,今年8月1日起,微信信用卡還款還將取消免費額度,按每筆還款額的0.1%進行收費。他也提到,“在本次斷直連、100%備付金之后,收取服務費這件事也是大勢所趨。越來越多的機構會收取服務費,不同點只在于機構能堅持不收服務費多久。支付寶最初推出不收取用戶服務費,使銀行一度陷入損失大量服務費的境地,即使如此,在去年支付寶、微信也都對免費提現額度作出了規定,這就是趨勢?!保▉碓矗喊雿u都市報;文/孫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