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土壤污染的治理范文
時間:2023-12-05 17: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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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土壤 重金屬 污染 治理技術 探究
[中圖分類號] X5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4)-1-172-2
1前言
在地球陸地環境表層系統中,土壤環境是其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僅僅只是人類生存所必須的一個環境,而且又是各種生物的重要一棲息場所。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土壤環境所具有的這種性質決定者人類以及生物今后的生存以及發展。結合相關部門的數據監測顯示,從30萬公頃的土壤中的重金屬進行監測,其結果得出有3.6萬公頃土壤的重金屬含量都是超標的。所以,土壤重金屬的污染直接對人們的生命健康產生了影響。所以,在治理土壤污染工作中,防治土壤重金屬超標問題成為解決的首要問題。
2土壤重金屬污染原因和分布
實際上,使土壤中重金屬含量增多的途徑有多種。第一,土壤本身含有一部分重金屬,而且對于不同土體來說,在成土過程中重金屬的量也所不同。第二,在人類工農業生產過程中,一些含有重金屬元素的大氣對土壤、大氣等造成嚴重的污染。
2.1大氣含有的重金屬沉降到土壤中
工業生產排放的大氣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屬元素。另外,汽車尾氣排放會產生含有重金屬的氣體與粉塵。因而,在工廠以及公路兩側土壤中的重金屬含量較大。對于空氣中的重金屬元素來說,通常是隨雨水下降而滲入到土壤當中的,自工廠、公路周圍逐漸向四周擴散。在距離城市越遠的地區,其土壤中的重金屬含量會越小。而污染最為嚴重的就是城市郊區。除此之外,土壤中重金屬含量也和城市人口密度、車輛密度等有直接的關聯;并且如果某個國家或地區的重工業生產越發達,就說明這個國家或地區土壤重金屬污染就會越嚴重。
2.2農業生產中的農藥與化肥使用
在農業生產中,市場中銷售點部分農藥中含有大量的鉛、汞等元素,而這些元素都是加劇土壤重污染的主要原因。通常來說,在過磷酸鹽當中,汞、鋅、鉑等重金屬元素含量最多,而氮、鉀肥的含量卻非常少。如果氮肥中鉛含量大,將嚴重污染土壤環境。例如:通過對某地區菜園中的土壤的抽樣檢測,其結果是:汞含量由最初的0.22mg/kg增加到0.39mg/kg;而銅和鋅的含量增加了近2/3。所以,將進一步增加重金屬對土壤環境的污染。除此之外,農業生產所使用的塑料膜也含有重金屬元素,因而,一旦農業生產使用了這種塑料膜那么將會使土壤中的重金屬含量大大增加。
2.3污水灌溉
污水灌溉指的是把集中收集的城市污染,進行簡單的處理之后直接用于農田灌溉。而城市污水的主要來源于三方面,即生活、商業、工業。在城市發展中,因工業化發展速度的進一步加快,從而使得大量工業污水都流入到河流、湖泊當中,但由于污水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屬離子。最后因使用污水進行農田灌溉,所以,城市工業區附近土壤重金屬污染十分的嚴重。特別是近幾年,由于我國城市污水灌溉是農業灌溉不可缺少的一個組成部分,所以土壤重金屬污染的面積逐漸在擴大。其中,我國北方地區污水灌溉現象最為嚴重,占全國污水灌溉總面積的90%,而我國南方地區則只占6%,剩下的污染比例則集中在我國青藏地區。這樣,土壤中的各種重金屬的含量會持續上升,如:銅、鋅、汞等。
2.4重金屬廢棄物的長時間堆積
一般說來,大多數廢棄物中所含的重金屬含量都是比較大的。然而,污染種類不同,所造成的污染程度也不完全相同。通常,主要是自廢棄堆逐漸向四周而擴散的。例如:通過對某地區垃圾場、車輛廢棄場周圍土壤重金屬含量的測定結果分析,在廢棄物堆積的周圍,所含的重金屬,如汞、鎳、錳、鋅等含量值都是超標的。土壤重金屬含量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廢棄堆積物釋放率造成的,同時,隨著距離的增加,其重金屬含量對土壤污染的程度會逐漸減輕。
3有效治理土壤中重金屬污染物的方法
通過對土壤所含重金屬含量的探究我們得出:西方國家自上世紀60年代開始,便開始針對土壤所含的重金屬含量進行了探究。然而,我國對土壤重金屬含量的研究開始于上世紀80年代。現如今,各個國家對土壤中重金屬污染治理方法進行了探究,主要涉及到四個治理方法:
3.1工程治理法
這一治理方法指的是通過物理或者是化學原理對土壤重金屬污染進行有效治理。其具體的操作方法包含以下幾種:第一,把已經被污染的土壤表面填鋪一層新土;第二,移走已經被污染的土壤,再添上一層未被污染的新土;第三,也可把被污染的土壤經挖掘后翻至下層。除此之外,也可采用淋洗法。此法指的是通過淋洗液淋洗已被污染的土壤。上述幾種方法效果極佳,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復雜度較大,而且治理費用消耗也相對較高。所以,需要慎重選用此方法。
3.2生物治理法
這一治理方法指的是借助某些生物的生活習性,改善重金屬對土壤的污染。具體的操作方法包含:(1)借助土壤中生活的低等生物吸收土壤中的重金屬,如蚯蚓、田鼠等;(2)借助生活在土壤當中的一些微小生物來吸收土壤中的重金屬;(3)也可借助一些植物有較強吸收重金屬特性,進而降低土壤重金屬的含量。然而,目前發現的具有較強積累重金屬特性的生物約有400余種。生物治理方法最主要的優勢則是實施簡單,而且投資以及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程度較小,但是,主要的缺點是治理效果并不是十分的顯著。
篇2
摘要 我國土壤污染狀況不容樂觀,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主要有農業活動、工礦業活動影響以及區域高地球化學背景等因索。同時,由于土壤污染的特性和環境保護的階段性,我國對土壤污染的關注和治理起步較晚,土壤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在政策機制、技術標準方面亟待完善,需要建立明確的責任機制、加速成熟技術的本土化應用、實現修復行業規范化發展,從而推動土壤污染防治的進步。
關鍵詞 土壤污染;標準;責任機制;土壤修復
萬物土中生,人與土壤的關系十分密切。我國人多地少,土地高強度利用,土壤的脆弱性十分突出。此外,與較小國家相比,我國從土壤的自然屬性、社會屬性到管理都更為復雜。根據2014年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我國土壤狀況不容樂觀。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本屆政府的環保理念,2015年4月《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制定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優先保護耕地土壤環境,強化工業污染場地治理,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與水、氣污染治理相比,土壤污染有自身的獨特性,短期內難以取得明顯的治理成效,需要統籌考慮、綜合施策,循序漸進解決土壤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中的瓶頸問題,才能推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穩步前行。總之,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使命光榮,但極富挑戰。
多重因素導致土壤環境狀況不容樂觀
土壤污染的危害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危害人體健康。農田土壤污染通過食物鏈影響人體健康;工業用地污染則會通過污染物的暴露威脅人身安全,對污染土壤的接觸、吸人和攝人最終都會危害到人體健康。二是危害生態安全。土壤一旦受到污染,其中的動物、植物、微生物等都會發生變化,影響土壤生態安全,進而給整個生態環境帶來影響。因此,保護土壤的首要意義是保護人體健康,同時保護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環境更加協調地發展。
2014年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指出,目前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局部地區污染嚴重。從整體上來看,我國土壤從農田到工業用地總體上有一定污染,但同時也要看到,有些污染地區本身背景值較高,即使沒有任何經濟活動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比如南方局部地區土壤本身重金屬含量較高。
土壤污染并不是短期造成的,而是長期日積月累的結果,總體而言有農業活動、工礦業活動影響,經濟粗放發展導致的高排放等。從農田而言,長久以來農業的發展,農藥化肥的施用濫用、農用高分子材料等使得農業活動本身就會造成污染。工業方面,隨著現代化進程的加快,各種類型的重化工業、重工業的污染物排放量較大,通過大氣擴散、干濕沉降,最后進入土壤并影響土壤質量。尤其是我國過去三十多年的高速發展帶來的高排放,土壤環境接納的污染不可小覷。
土壤污染治理周期長、難度大
從對環境問題的關注和治理歷程來看,各個國家包括發達國家,對于土壤的關注、治理和管理,都要晚于大氣和水,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滯后性、累積性和難可逆性的特點,危害表現不明顯。二是土壤污染對人體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是間接的,并不像呼吸的空氣、飲用的水那樣直接。三是土壤污染治理、處理的成本相對較高,1噸土的處理成本有時達上千元,與大氣和水的治理相比,土壤污染治理難度更大、周期更長、付出代價更大。我國土壤類型從用途上主要分為農田和工業商業住宅用地,還包括礦區、油田等,類型較多,治理起來比較困難,目前我國土壤污染治理的瓶頸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責任機制不明
在土壤污染治理政策方面,責任機制、融資機制不健全。比如責任的界定過程中,對農業用地、工業用地的污染者界定不明晰,在界定污染主體后,責任的分擔、修復所需資金及資金的分配比例等都是需要解決的問題。責任機制不明導致土壤污染后找不到責任主體或者責任主體責任的分配無法確定,從根本上制約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國外成熟技術有一個本土化的過程
從技術上,一方面,國外土壤治理技術相對比較成熟,目前我國正處于起步階段,對于國際先進技術的消化吸收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另一方面,技術方案的確定和優化難度也不小,土壤治理往往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確定治理方案。
標準制定是一項復雜的工作
土壤環境標準是土壤環境管理的基石。標準制定是一項困難的工作。與同一地區水氣污染比較均一不同,土壤是高度非均一性介質,不同點位土壤污染情況不同,有時相距1米污染情況卻相差很大,土壤的不均一性、空間差異性為標準和管理策略的制定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近年來國家和地方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進行土壤環境標準研究,包括工業用地、農業用地土壤管制標準等,整體研究節奏進展較快,但是標準的指標、取值范圍還需要優化。在土壤標準的修訂上還需要綜合考慮背景值的多樣性、酸堿度和土壤的其他特性等,通過國家、地方共同發力建立適合國情的土壤標準體系,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土壤環境修復產業發展尚不成熟
近年來,我國土壤修復產業發展迅速,但也面臨一些瓶頸問題,一方面土壤治理政策、標準還不完善,另一方面修復后的驗收環節也缺少管理依據。此外應當承認,任何產業在發展初期都不可避免地會出現無序、盲目發展的現象,如何使修復行業從無序到有序、從不規范到規范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土壤污染治理需要循序漸進
近年來,我國在大氣污染物源控制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水的治理也取得了較好進展,相對于水氣介質來說,土壤污染治理尚處于起步階段。從總量上來看,已治理的污染土壤所占比例還很小,解決的問題也比較少,土壤污染治理的道路還十分漫長,需要循序漸進,逐步完善責任機制、技術標準等,穩步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確立責任機制
明晰的責任機制是土壤污染治理和管理的基礎,也是土壤環境政策機制的核心。其一,需要通過立法途徑,結合正在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建立健全土壤污染治理的責任機制,包括投資模式、風險管控的基本措施等。其二,建立長期的調查機制,界定土壤中各方的污染貢獻,花較大的代價界定、研究、分析并制定合理的擔責機制。其三,開展試點示范工程。由環保部門聯合農業、國土、建設部門適度開展土壤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在試點地區示范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責任分擔機制,真正把土壤污染的責任界定清楚,把投資模式初步建立起來,并對試點的實踐經驗進行總結和推廣。
加速土壤修復技術的本土化應用
對于國外比較成熟的土壤治理技術,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再創造,創新形成本土化的新技術。土壤污染治理的多樣性決定了治理方案制定時要進行多方面的考慮、比選,技術的多樣性決定了技術方面還有更多優化的可能性。土壤修復技術的篩選和決策是修復工程的關鍵,事關修復工作的成敗。在修復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本土化應用過程中應該細致考量,結合我國自然社會條件和人文特征,引進適宜的技術,并加以吸收轉化創新,推進我國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精細化發展。
采取先進的風險管控方法
風險管控是指按照污染土壤對人和環境的影響,進行不同管理策略和干預措施的考慮。我國受污染的土地數量較多,沒有足夠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對所有污染土壤進行治理,需要根據風險高低進行優先性選擇,在治理難度相同的前提下,對于造成人體危害大、風險高的污染地塊優先進行治理。比如農田涉及糧食安全,工業用地作為住宅用地涉及人體暴露,對于這些地塊,在治理上應該優先予以考慮。
推動土壤修復產業規范化發展
引導土壤修復產業的健康發展需要很多利益相關方的共同參與,包括污染企業、政府、修復企業、公眾等,處理好各方關系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和管理問題,順利地推進修復工作需要每個利益相關方都能夠自律,修復產業才能健康發展。推進修復產業規范化發展,首先需要完善污染場地的基礎信息采集;其次,關注場地環境修復領域的人文問題,比如各利益相關方,如何處理好自己的角色問題,如何站在一種社會責任的角度去看待和處理問題等。各利益相關方的和諧是土壤(場地)修復產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
結語
篇3
日前,一則北方某縣含鎘小麥去向的消息廣受關注。當地環保部門回應,一些農地確實受鎘污染,但生產的小麥已被政府定向收購、未流入市場。南方某地學校環境事件的調查結果也于日前向社會公布。顯然,無論是農用耕地還是城市建設用地,人們對“腳下的環境”的關注度都在提升。
我國土壤環境的歷史欠賬遠比大氣和水體多,土壤污染又是隱秘卻危害持久的一種污染。嗆人的霧霾、變色的河水意味著大氣和水污染的存在,而一般人很難從外表分辨出污染的土地。農用耕地污染通過農作物間接危害人體,而建設用地“毒地”問題則危害人居環境。因此,對待土壤污染事件保持零容忍的態度很有必要。
態度要堅決,手段要科學。筆者認為,土壤污染的預防要優于治理,當前最急迫的是預防和控制新的污染產生。對于未污染土壤要防患于未然,通過政策調動全民參與預防。同時,對各地土壤污染情況摸底,采取不同的措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逐步減少存量污染,最終確保“舌尖上的安全”和“腳下的安全”。
預防優于治理,并不是說治理不重要。大面積的土壤修復治理是個世界性難題,其復雜性和投入遠大于空氣和水。治理越難就越凸顯防控的重要性。如果不切斷污染源,治理污染就會事倍功半。土壤污染防治難,因其可遷移和稀釋能力弱。幸運的是,土壤又與空氣、水不一樣,人并不直接消費。而健康的土壤本身就是個生態系統,可以降低和分散污染風險。因此,單純的土壤修復是最末端和不得已的防治方式。
今年5月“土十條”的出臺,預示著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理念的轉變,從一刀切的指標控制到強調風險控制的綜合防控。土壤污染防治要在保護土壤的基礎上,分類合理利用土地,并不是要不計成本、不講科學地全部實現土壤污染修復。土壤的環境風險取決于用途,對應不同的精準治理手段。
以耕地重金屬污染為例,全面修復面臨的難點很多,有的成本高,如用“客土法”等修復一畝地要花費上百萬元;有的時間長,如植物吸收重金屬方法需要上百年時間。事實上,對于污染程度較輕微的,可以調整種植結構,種植不吸附重金屬的林木;對于污染特別嚴重的,可以實行風險管控,休耕退耕或生態移民等。
落實“預防優先”的理念,首先要摸清土壤家底。此前,我國已開展過土壤污染的幾類專項調查和全國土壤污染狀況總體調查,初步掌握了基本情況。但調查的精度有限,土壤污染的具體分布及其環境風險、作用機制等尚不完全清楚。因此,要建立土壤環境質量預防機制、完善土壤環境監管體系。
篇4
去年5月份,國務院頒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十條”),拉開了土壤修復的大幕。同年11月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初步確定了預防和保護、管控和修復等制度設計。今年3月份,農業部印發落實“土十條”的實施意見,部署加強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一系列文件的出臺讓人們對土壤修復產業給予了極大的關注。
防控修復誰為先
在很多人眼中,污染土壤修復是環保行業的一塊大蛋糕,不少業內人士曾估計其帶動的產業規模會達幾萬億元。隨著“土十條”及其配套文件陸續出臺,人們發現,產業要達到目標規模尚需時日。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提供的數據顯示,我國土壤污染修復產業產值,尚不及環保產業總產值的1%。環保部有關負責人在解讀文件時也表示,文件將推動土壤環境質量監測、調查、評估、治理修復和裝備藥劑生產等相關產業發展。到2020年,預計可帶動環保產業新增產值約4500億元。
大面積的土壤治理是個世界性難題,其復雜性和投入遠大于空氣和水。治理越難就越凸顯防控的重要性。在廣東省生態環境與土壤研究所研究員陳能場看來,一系列文件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理念的轉變,從“一刀切”的指標控制轉向強調預防為主、風險控制的綜合防控。發達國家土壤污染治理經驗顯示,污染預防、風險管控、治理修復的投入比例大致為1∶10∶100。他認為,土壤污染防治的本質是在保護土壤的基礎上,分類合理利用土地。單純的土壤修復是最末端和不得已的防治方式。
土壤污染不能上來就“治病”,得先“號脈”,“藥方”也不只土壤修復這一劑。按照農業部的規劃,要在耕地土壤污染詳查和監測基礎上,將耕地環境質量劃分為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三個類別,實施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管理。優先保護未污染和輕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輕度污染耕地,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這意味著,對于污染輕微的耕地,可以調整種植結構,種植不吸附重金屬的林木;對于污染特別嚴重的,可以實行風險管控,休耕退耕或生態移民等,而不是“一刀切”的土壤修復。
目前,中央政設立了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修復治理等工作。農業部先后在天津、廣西、湖南等地開展農產品產地重金屬污染治理修復試點,啟動9個污染區的污染修復示范項目。針對典型作物和污染物,將建設耕地污染綜合治理與修復示范區,2020年年底前,受污染耕地開展治理與修復1000萬畝。
修復資金哪里來
廣西河池市是“土十條”確定的全國6個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之一。16年前,一場特大暴雨使該市環江縣一處尾礦庫潰壩,沿岸上萬畝耕地受到重金屬污染。為了修復耕地,農民曾采取撒石灰的原始方法,但收效甚微。針對當地特點,2005年,中科院地理資源所研發了超富集植物與經濟植物間作修復技術。政府向村民們免費發放蜈蚣草苗、東南景天苗、桑樹苗,指導村民種植。蜈蚣草和東南景天是超富集植物,對重金屬有很強的吸收能力,通過把重金屬富集在莖葉中,從而帶走土壤中的重金屬。
技術成熟后,在2450萬元中央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下,環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于2010年啟動,這是廣西首個農田土壤修復工程。項目以“地方政府主導、科研單位技術支撐、農民主動參與”的模式,共計修復污染農田1280畝。5年后,治理區域農產品產量達到當地正常水平的90%以上,農產品重金屬合格率達到95%,工程通過驗收。昔日顆粒無收的耕地,如今已是郁郁蔥蔥的桑園。
土壤污染成因復雜,治理難度大、周期長,需要巨大的資金支持。數據顯示,2007年至2015年,國內總投入約90億元的316個土壤修復項目中,來源于財政資金、自籌資金、財政與自籌資金組合的金額分別為63%、14%和21%。“修復資金多來源于財政,難以形成合理的盈利模式,制約著土壤修復產業的發展。必須加快探索土壤污染修復市場化發展之路。”中國農科院農業資源區劃所副所長徐明崗建議,應加大社會化治理,可采取治理效果與收費相掛鉤的承諾式治理方式。
“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本身就是要創新,不管是PPP還是第三方治理,都要有可以預期的回報。”河池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要在現有PPP模式探索試點的基礎上,以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價值為橋梁,將污染場地修復與建設用地開發、污染農田修復與種植業發展相融合,吸引社會資本投入,政府和企業共同治理土壤污染,共享土地開發利用收益。
治土良法何處尋
“我國開展土壤修復技術研發比歐美發達國家約晚20年,在修復技術、裝備及應用上,還存在較大差距,制約了國內土壤修復技術的產業化發展。”湖南永清環保集團董事長劉正軍表示,目前我國相當部分修復技術與設備從國外引進,購置價格昂貴,設備維護成本高,經濟性差。由于土壤類型、污染程度的差異,導致這些技術設備出現“水土不服”。這需要國內企業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適合我國污染土壤特點的實用修復技術與裝備。
徐明崗介紹,國內外對土壤重金屬污染的治理主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是活化手段,即增加重金屬的溶解性和遷移性,通過土壤淋洗把土壤固相中的重金屬轉移到土壤液相中去,再回收處理富含重金屬的廢水,這也是目前城市土地重金屬治理采用的主要方法。二是鈍化手段,即改變重金屬在土壤中的存在形態,通過降低重金屬的生物有效性,從而降低農作物對重金屬的吸收量。從農業生產的角度看,鈍化手段比較符合現階段我國農業的發展水平,經濟可靠且易于農民掌握,有利于大面積推廣。
篇5
關鍵詞:農業用地;土壤污染;防范干預
中圖分類號:X53文獻標識碼:ADOI:10.11974/nyyjs.20180133029
目前農業土地污染已經成為一個世界性問題,其中我國的土壤問題尤為嚴重,據不完全統計我國至少有1300~1600hm2耕地受到污染,因土壤污染,每年國家遭受的損失合計約為200億元。大自然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土壤污染不僅嚴重影響農業用地土壤的質量,也大大降低了土地的生產力,還導致了大氣環境和水環境質量的下降,既破壞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也破壞了生態平衡。
1我國農業用地土壤污染的原因
土壤污染是一個量變到質變的過程,也就是說土壤污染不是一下就造成的,是有一個過程的。本文對土壤污染的原因進行了總結,有如下幾點:廣大農民群眾在長期的農業生產活動中過量使用化肥對土壤造成了直接的傷害;部分污染性較強的工廠建立在靠近水流和農田的郊區,工廠生產產生的廢水直接滲入地下,生產產生的一些工業殘渣則隨意傾倒在農田附近,對土壤造成了極為嚴重的污染。農村習慣性飼養大量的牲畜,這些牲畜排放的糞便都潑灑在土地表面,對土壤造成了直接的污染[1]。還有就是一些自然因素,例如:酸雨等自然災害。
2土壤污染對健康帶來的影響
2.1重金屬污染的危害
土壤中重金屬或類金屬污染對居民的危害是通過農作物和水進入人體的,如含鎘的廢水污染農田引起公害病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2.2農藥污染的危害
農業生產中大量使用農藥,使土壤受到污染,通過食物進入人體,可引起急、慢性中毒極致突變、致癌和致畸等病變。
2.3生物性污染
生物性污染是當前土壤污染的重要危害,影響面廣,可引起腸道傳染病和寄生蟲病;引起鉤端螺旋體病、炭疽病、破傷風及肉毒中毒等。
3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
相關的政府部門應該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建立,將這一事件提到日程上,法律的建立要聽取廣大群眾的心聲,符合社會主義的可持續發展理念[2]。在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時要注意全面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例如土地資源調查制度、土地標準制度、農業清潔生產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土壤的整治、補救制度、土壤監督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雖說具有穩定性和權威性,但是其一旦建立也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因為法律也要跟隨時代的步伐,適當地進行必要的補填,這樣才能體現法律的合法性和受擁護性,以此保證法律的全面性和先進性。
4治理和防治土壤污染的一些具體措施
各級環保部門要定期對土壤污染防治進行積極的宣傳和教育活動,并及時派遣專業技術人員對土壤進行定期檢測,以便為農民朋友提供切實可靠的整治建議;相關部門要嚴查有污染工廠的選址和其排放標準,杜絕徇私行為,鼓勵群眾積極使用舉報、監督等合法權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3]再者就是,廣大人民群眾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主動學習一些防治土壤污染的知識,加強對土壤的防護;政府和尋常百姓要做到互相信任,農民朋友要服從政府的管理,支持政府的決議,積極發揮自我的主觀能動性,爭取將土壤污染程度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
5結語
農業是關乎國際民生的大事,而農業土壤污染則是重要的制約因素,為了解決這一限制,本文從4個方面入手闡述了我國農業用地土壤污染的現狀、污染的原因以及相對應對策和具體辦法。土壤污染的治理和防御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廣大農民群眾必須要將土壤污染的治理放在重要位置,切勿因小失大,只顧一時的收成,忽略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土壤治理貴在堅持,任重而道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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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宏巍,張炳淳.新《環保法》背景下我國農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思考[J].環境保護,2014,42(23):58-60.
篇6
關鍵詞:土壤污染;農業
土壤污染會直接導致農產品產量和質量的降低,甚至會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害,就像日本的核污染,導致眾多農產品和魚類產品的輻射值超標無法食用一樣。而現階段,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的土地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農業用地被污染已經成為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中的重大障礙。然而,要想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關鍵之一就在于改善土壤結構,防止土地被污染。所以,防治土壤污染應從立法上下工夫來解決,借鑒以前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農業用地和工業化發展的現狀,從而實現對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化。
肥沃的土壤環境是農作物生長的必要環境,也是農業的根本所在。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對于農業用地的保護和農村土地生態環境的保護都會涉及到對土地資源的保護。所以,加強對土壤環境污染的治理,確保土壤生態環境的生態平衡,是促進我們子孫后代的可持續發展的必要之路。如何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如何能夠更加合理地對現有土地加以利用,防止各種沙化情況的發生,使我們的土地能夠持之有效地服務于我們子孫后代,是我們不可回避的緊迫課題。
一、我國農業用地中的土地污染現狀分析
近些年來,我國工業化進程加快,城市化逐漸呈現出高速發展的態勢,各地都在進行積極的改造,傳統農業也逐漸在向“化學農業”進行轉化,大量的農學物質通過不同的方式在對土壤進行著不同程度的污染,不僅破壞了原有傳統的土壤結構,造成一定程度的土壤沉淀,生態平衡也受到了影響,當然,對人體健康也有不同程度的損害。具體來講,對土壤污染的來源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長期大量施肥不當。化肥農藥的大量濫施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很多農民不懂得如何科學施肥,所以在施肥的過程中,氮肥的施用量往往比較高,然而氮肥又易于揮發,對于大氣污染和臨近地表的污染、水資源的污染等都應該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農藥殘留對土壤造成的污染。根據一些調查發現,農藥污染不僅使我們國家很多地區的糧食和家禽中都已經嚴重超標,食用者還有不同程度的中毒現象發生。農藥殘留的情況可以說是直接污染我們人體健康的殺手,很多農藥殘留甚至通過水洗都不能清除,導致在食用的時候直接對人體構成生命的威脅。另外,對于生態平衡而言,在很多農區,蝴蝶、蜜蜂等昆蟲已經越來越少見了,這也是農藥殘留對自然界的巨大影響,如果不加以改善,若干年后我們的子孫后代或許只能在電視和書本上看看這些昆蟲是什么樣子的了。
3.白色污染嚴重。白色污染的不可降解塑料,也對我國土壤污染影響巨大。這些白色污染很長時間內無法降解或者降解的速度很慢、所需時間非常長,所以對于土壤的污染也很大,對于農作物的成長也有直接的影響。不過可喜的是,近幾年我國對白色污染的大力度治理,已經使其在很大程度上有所改善。
二、對我國農業用地中土壤污染立法的分析
現階段,我國尚沒有對土壤污染的針對性立法。對一些污染的處理也只是參考了一些相關的法律和法規,所以加強這方面的法律立法就是一個亟待解決的課題。
1.現有法律缺乏對農業用地中土壤污染防治的針對性。
目前我國現行《環境保護法》《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業法》等相關法律對農業生態環境都有一定的保護作用,但是筆者以為,這些法律法規,包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對于土壤污染的防治都是杯水車薪,根本起不到決定性的威懾和制約作用。要想實現對土壤污染的有效性治理,就必須從立法上采取具體的措施,設立專門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治理措施,從而填補法律制度上的空白。
2.對于污染的治理著重點有所偏失。
由于對土壤生態保護缺乏整體性的理解,所以我們在進行污染控制和治理的時候總是著手點有所偏失,更多的時候我們是側重對“點”的控制和治理,比如取締某個廠房,查封了某個化工企業等,我們缺乏的是對整個行業“面”的治理,所以這種治理只是從表面上進行了局部的防治,無法做到整體的治理,對于“面”的污染以及由于土壤污染和退化造成的后果、經濟問題等都沒有能夠徹底解決。
3.對土壤污染和防治的措施有待進一步提高。
因為我們現階段所使用的一些對環境資源保護的法律的預防作用不明顯,所以很多時候,污染發生了,這個時候往往也是比較嚴重了,再進行事后的補救,其實已經晚了。如何能夠防患于未然才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對土壤的保護,應該進一步明確如何防止其破壞性和其后果,具體如何落實等都要有明確的預警機制。
4.缺乏對土壤保護的整體性觀念。
篇7
關鍵詞:土壤污染;法律責任
土壤是指陸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夠生長植物的疏松表層,其厚度一般在2 m左右。土壤不但為植物生長提供機械支撐能力,并能為植物生長發育提供所需要的水、肥、氣、熱等肥力要素。土壤污染是指由于人類活動產生的污染物質通過各種途徑進入土壤,其數量超過土壤的容納和凈化能力,導致土壤的組成、結構和功能等發生變化,從而影響土壤的有效利用,危害人體健康或財產安全,以及破壞自然生態系統,造成土壤質量下降的現象。凡是妨礙土壤正常功能,降低作物產量和質量,還通過糧食、蔬菜,水果等間接影響人體健康的物質,都叫做土壤污染物。[1]
一、我國土壤污染的現狀
目前我國土壤污染情況十分嚴重,湖南、內蒙古、遼寧等地土壤污染防治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土壤污染的總體情況可以用"四個增加"來概括:土壤污染的面積在增加,土壤污染物種類在增加,土壤污染的類型在增加,土壤污染物的含量在增加。據《中國環境報》報道,有關統計數字顯示,截至20世紀末,我國受污染的耕地面積達2000多萬公頃,約占耕地總面積的1/5,其中工業"三廢"污染面積達1000萬公頃,污水灌溉面積為130多萬公頃。每年因土壤污染糧食減產就達1000萬噸,還有1200萬噸糧食受污染,二者的直接經濟損失達200多億元。2010年國家環境保護部對30萬公頃基本農田保護區土壤有害重金屬抽樣監測發現,有3.6萬公頃土壤重金屬超標,超標率達12.1%。據有關調查顯示2011年,我國土地污染進入多發期,土壤重金屬污染呈擴張態勢。我國重金屬污染正由大氣、水體向土壤污染轉移。
二、土壤污染原因分析
1、我國沒有一部專門性立法規定土壤污染防治制度
在我國有關土壤污染的法律基本空白,只有一些零星的規定,但是十分的分散不系統,不具有實際的可操作性。目前,我國有關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主要有《憲法》、《民法通則》、《刑法》、《環境保護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等等。這些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對土壤污染防治起到了一定的積極預防效果,但是如上所述這些相關的法律條款都是原則性、概括性的規定,沒有形成系統的可操作性的法律制度,從而導致在具體執法上缺乏必要的力度,使土地污染的防治和治理工作更是難以執行。
2、我國在土地污染防治方面存在多頭管理的問題
農業部門、環保部門、國土資源部門、地礦部門"都管一點,又都不太管"。這種"婆家"太多的狀況,會出現多家管理主體互相推委、扯皮或者爭相管理的現象,不能對土地污染防治起到積極的作用。[2]
3、一些地方政府錯誤的發展觀與政績觀阻礙著重土壤污染防治,鑄成人禍
與資金、技術上面臨的難題相比,防治土壤污染的關鍵更在于遏制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長的沖動。
4、土壤污染及其防治重視程度不夠
有相當部分的行政機關對土壤污染的嚴重性和危害性缺乏認識,沒有危機感和緊迫感。各級政府對土壤污染及其治理沒有列入應有的高度,在人、財、物等方面投入不足。
綜上所述,土壤污染的現狀使得我們不得不進行思考,只有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尤其是法律責任方面,才有可能從根源上徹底解決問題。
三、土壤污染法律責任構建
我國目前土壤污染防治的相關法律對責任主體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導致了在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得不到應有的補償和補救。法律責任作為法律上的否定性評價和譴責,是補救受到侵害的合法權益,恢復被破壞的法律關系和法律秩序的手段,是實現土壤污染防治目標的重要保障。[3]
1、明確土壤污染的責任主體
責任主體是指因違反法律、違約或法律規定的事由而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4]我國土壤污染的來源和種類十分的繁多復雜,根據土壤的用途將土壤分為農業用地土壤和工業用地土壤。農業用地土壤污染的來源主要有化肥、農藥、污水灌溉等,在這種情形下的責任主體應是導致土地污染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和農業生產者。工業用地土壤污染的來源包括有重金屬,固體廢物,廢水,廢氣,廢渣等,這些物質都是來源工礦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因此工業用地土壤污染的責任主體應是導致土地污染的工礦企業及其責任人員。
2、加強政府責任的規定
政府土壤污染治理責任包括:政府作為公共利益的維護和實現者所應承擔的責任;政府作為國有土地所有權的代表應承擔的責任;政府的違法行為造成污染所應承擔的責任。政府作為公共利益的維護者和公共事務的管理者,應當依法實施和完善土地污染治理的各項法律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政府作為國有土地所有權的代表主體所應當承擔的責任,主要是代表國家,追究造成污染、損害國有財產的污染者的責任,要求其賠償損害并治理污染。政府就其不履行職責或不適當、違法履行職責造成的土地污染亦應當承擔治理責任。當政府不履行職責或不適當、違法履行職責,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環境污染時,政府應當與污染者或其他義務人一起承擔污染治理責任,面臨被污染者追償的可能。
3、完善土壤污染民事責任的規定
民事責任包括四個構成要件: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行為的違法性、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行為人的過錯。土壤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在民事活動中實施了污染土壤的民事行為,依法應承擔的法律后果。
首先,從土壤污染責任的定義可以看出只要行為人實施的污染行為,并不要求其主觀上有過錯,因此,其歸責原則為無過錯責任原則,即一切污染環境的單位和個人,只要其污染損害的行為給他人造成財產或人身損害,無論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故意或過失,都要對其所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其次,在行為的違法性方面,土壤污染事件屬于環境污染,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環境污染侵權屬于特殊侵權,不以行為的違法性為必要要件。再其次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也不應作為必備條件,這是由于土壤污染危害的特殊性決定的。土壤污染的危害具有隱蔽性、滯后性和潛伏性。因此在土壤的污染還沒對潛在的受害人造成損害之前,就及時的進行郁悶,這也是符合法律精神的。如果等到損害結果發生后再進行民事救濟,對受害人甚至對整個社會來說,都是極不合理的。最后,環境污染的特殊性使得判定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變得極為困難。"因此有必要突破傳統的因果關系理論,建立新的符合環境侵權損害特點的因果關系的判定方法。"[5]
參考文獻:
[1]百度百科.土壤污染[EB/OL]..
[4]桑東莉.論我國農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保障[J].國土資源科技管理,2004,(4).
篇8
關鍵詞 土壤污染;防治;成效;對策;河南方城
中圖分類號 X5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4)19-0256-01
近年來,方城縣高度重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堅持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在充分認識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意義的基礎上,不斷加大投入力度,夯實工作基礎,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土壤環境質量,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有力地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1 土壤污染防治的成效
1.1 強化工業污染防治,確保工業企業達標排放
方城縣委、縣政府按照環保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落實“四個不批”和“三個不準”。堅決控制重污染項目的上馬,從源頭上控制了土壤污染的產生。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重污染項目,堅決予以關閉和取締,近幾年來,先后關閉、取締縣酒廠、趙河鎮宏達化工廠、博望鎮碳化硅加工廠和選金、煉油、電鍍等重污染企業20余家。堅持工業項目建設園區化,方城縣委、縣政府規劃建設了新能源產業聚集區和超硬材料產業園區,每個鄉鎮規劃建設1個創業園,為防止項目隨意建設污染土壤環境,所有工業項目均進入了縣產業聚集區或鄉鎮創業園,各園區大力推行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嚴格做到廢物充分利用,強化工業企業治理,減少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在狠抓污染治理的同時,強化企業環保設施運行監管,確保工業企業“三廢”達標排放,有效控制了企業排污對土壤的污染。
1.2 狠抓礦山污染防治,切實保護生態環境
國土、水利、安監、環保等部門狠抓礦山生態保護,規范礦山開采和加工,對礦山開采和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渣嚴格管理,妥善處置,嚴禁隨意排放廢水,嚴禁隨意拋灑、堆放廢渣、尾礦污染環境和土壤。方城縣鉛鋅銀礦在楊樓鎮棗莊村建設了標準化危險廢物填埋場,對危險廢物(鉛鋅尾礦)進行了妥善處置。方城縣興發石業有限公司狠抓采礦過程中的生態保護,配套建設石子加工廠,不僅將本企業采礦過程中產生的大量廢石運送至石子加工廠加工成建筑石子,還為其他企業消化了大量廢石,減少了存放廢石的大量占地,消除了安全隱患。
1.3 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有效消除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
2007年方城縣政府投資9 079萬元建成了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其中污水處理廠占地2.87 hm2,處理工藝為氧化溝法,設計規模為日處理生活污水2.5萬t,污水收集管網75 km,縣城區污水收集處理率達90%以上,出水指標達到國家一級B標準,年處理生活污水逾800萬t,削減COD排放量逾2 600 t、NH3-N排放量逾160 t;垃圾處理場總占地11.53 hm2,其中填埋庫區占地10 hm2,總庫容90萬m3,日均處理生活垃圾145 t,服務年限為13年,目前第一分區已基本達到設計庫容,投資2 100萬元的擴建工程(第二、三分區建設)已于2014年3月開工,預計7月底可建成投用;2012年投資1 100萬元建設了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工程,已建成投用并通過南陽市環保局組織的環保達標驗收,城區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處理處置,解決了生活污水對下游農田和河流造成污染,垃圾圍城和污染農田等問題。
1.4 大力推進養殖業污染治理,逐步解決養殖業污染問題
大力推進養殖業污染治理,方城縣314家規模化以上養殖場中,有7家大型養殖場配套建設了干濕分離機、沼氣發酵設施和沼液貯存池;有125家規模化以上養殖場采用干清糞工藝,糞便清理到貯糞場進行堆肥厭氧發酵處理,有效殺死糞便中的各種病原微生物,防止蚊蠅及其他致病昆蟲、微生物的孳生和蔓延,減少惡臭污染;有63家規模化以上養殖場采用水泡糞工藝,配套建設了沼氣發酵設施處理污水;其他養殖場均建設了有關處理設施,養殖廢水、糞便得到初步處理。規模化以下養殖場,采用吸附性物質(干土、草木灰、秸稈等)墊圈等處理方式,基本實現了養殖糞便、廢水的處理和利用。
1.5 以配方施肥、秸稈還田等農業新技術推廣為抓手,助推生態農業建設
大力推進配方施肥、秸稈還田等農業新技術,通過土壤成分化驗,根據所種植作物需要科學施肥,通過秸稈粉碎還田、秸稈覆蓋免耕播種、增施有機肥等途徑,減少化肥的使用量,改善土壤中有機質含量,減少農藥化肥對土壤的污染,提高農作物品質,方城縣現有耕地7.66萬hm2,其中有6.894萬hm2耕地實行了配方施肥,占耕地總面積的90%,有5.60萬hm2耕地實行了秸稈還田,占耕地總面積的73.1%,通過農村國債沼氣池建設項目的建設,全縣農村大部分生活污水和小型家庭養殖戶養殖廢水得到凈化處理,目前全縣發展無公害農產品19個,綠色食品2個,有機食品5個,基地面積達到4.13萬hm2,占全縣耕地面積的53.96%。
2 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2.1 土壤污染有待進一步治理
盡管方城縣工業企業較少,工業污染相對較輕,但是由于方城縣礦山較多,涉及有鉛、鋅、金、銀、鉬、鎘、鐵、鈦、錳、等金屬礦和滑石、白云巖、大理石、花崗巖等非金屬礦,有的金屬礦埋藏較淺,可能對土壤造成一定的污染[1-3];方城縣是養殖大縣,一些養殖場沒有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防治設施簡陋,養殖糞便污水污染了土壤和水體;在2007年垃圾處理場未建成投用之前,生活垃圾中的廢日光燈管、廢電池等危險廢物也可能對土壤造成一定污染;農業生產中化肥、農藥的過量使用和包裝物、農膜等對土壤造成了一定污染。早些年方城縣開展了土壤污染調查取樣工作,全縣共采集土樣 700余個送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監測化驗,由于一直未得到土壤污染調查反饋結果,至今土壤污染情況尚不明確。
2.2 養殖業發展規劃和養殖業污染治理規劃亟待完善
目前,全縣養殖業的發展與農業生產、環境容量不夠協調,養殖業發展規劃和養殖業污染治理規劃不到位,養殖場建設未充分考慮土壤、環境的承載能力,農作物的種植依靠化肥、農藥提高產量,大量屬于優質肥料的糞便、污水未得到綜合利用便直接排放,造成了一定污染[4]。
2.3 農村生活垃圾存在污染隱患
雖然在楊集鄉建設了垃圾處理場,對縣城和附近村組的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但是邊遠鄉鎮由于距離較遠,難以運輸到垃圾處理場,基本上是亂堆亂倒,存在土壤污染隱患,因而亟需建設垃圾處理場。
3 對策
3.1 加強領導,進一步重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土壤是植物生長的基礎條件,應充分認識到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意義,將土壤污染防治納入工作計劃和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責任體系,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強化對工業企業、養殖企業、礦山企業污染的監管,加大土壤保護工作力度,切實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6]。
3.2 嚴格管理,預防為主,堅決控制重污染項目建設
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對“十五小土”等重污染項目堅決予以否決,從源頭上堅決控制重污染項目建設,防止土壤污染發生。
3.3 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監測體系,調查土壤污染情況,積極爭取防治項目
土壤監測是摸清土壤污染的基礎,要加大資金投入,加強監測能力建設,購置監測設備,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監測體系,不斷提高監測水平,盡快對全縣土壤污染進行普查,摸清土壤污染狀況,積極爭取土壤污染防治項目,抓住機遇,創造條件,規劃建設鄉鎮垃圾處理場和污水處理廠,減少生活污染,切實解決轄區內土壤污染問題。
3.4 樹立生態循環理念,化害為利,促進農業生產良性循環
大力推行秸稈飼料的使用,發展牛羊等食草型動物養殖,實現秸稈過腹還田,對農牧業生產進行統籌規劃,根據農業生產面積規劃建設與之相適應的養殖場,嚴禁養殖場存欄量超過土地消納能力,同時配套建設沼氣發酵設施,用糞便生產有機肥,沼液、沼渣肥田,實現種養結合,廢物循環利用,大力開展配方施肥,減少化肥、農藥的使用量,降低農業面源污染,促進農業生產良性循環,改善農產品品質。
4 參考文獻
[1] 張東,徐,陳斌,等.畜禽糞便沼氣工程處理技術[J].浙江農業科學,2012(2):223-227
[2] 熊嚴君.我國土壤污染現狀及治理措施[J].現代農業科技,2010(8):294-295,297.
篇9
一、土壤污染現狀
近三年來,隨著我市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土壤污染形勢也越來越嚴峻,一是工業企業場地土壤污染急劇加快,二是農業耕地土壤污染也急速增長。我市轄區內工業企業土壤污染主要集中在工業園區礦產品加工企業、礦山企業等污染對場地造成的污染;農業耕地土壤污染涉及到全市農業用地,主要是化學肥料、農藥的過度使用。長期過量而單純施用化學肥料,會使土壤物理性質惡化土壤酸化、膠體分散散,土壤結構破壞,造成土地板結,并直接影響農業生產成本和作物的產量和質量。
二、防治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完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根據市域實際情況,對相關企業提出強制性技術升級和從嚴的污染防治要求;對不符合城鄉規劃的涉重金屬企業,要逐步關閉和搬遷。同時歷史遺留污染問題進行了全面解決。(二)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把入口關,控制重金屬污染隱患的產生。對未經環評審批的在建項目或者未經環保“三同時”驗收的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和生產。在環境敏感區域禁止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增加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項目,對重點防控企業逐步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三)強化污染治理,加快解決突出的污染問題。一是加大整治力度。嚴肅查處礦山違法建設、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強化達標排放整治,每年開展一次“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專項行動”,依法關閉一批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重污染企業,停產整頓一批已經造成嚴重環境危害的企業,確保現有企業的達標排放。二是妥善處置礦山類危險廢物。對各類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對象實施無害化處置或實現達標排放,三是著力解決歷史遺留污染土壤問題。(四)強化環境監管,嚴格防范各類污染風險。嚴格規范企業環境管理,督促重點防控企業及時報告原料和產量的變化情況,建立企業信息公開制度。同時,針對該類企業,實行專人專管,一季一監測,一月一申報,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均要求建立相應的處理設施,對污染設施的運行情況,實行每月監察一次,并要求企業做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記錄。
三、存在的問題
(一)土壤環境監管體系不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以及建設項目環保設施“三同時”竣工監測工作中,除了生態類建設項目需要長期跟蹤土壤污染以外,其他建設項目還沒有較為詳細的土壤環境管理規范及環境保護要求。近兩年頒布的農藥、制藥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開始詳細規定了建設項目土壤本底調查的要求,但除此以外的其他行業環評,土壤本底調查仍然較為主觀。特別是早期立項的水泥廠、重金屬企業未開展詳細的本底調查。(二)土壤環境管理不規范。一是城市場地土壤污染管理辦法有待完善。隨著城市化進程,大量存在潛在污染風險的工業場地用途發生變化,場地被大批量轉為商業、住宅用地。但為進行土地調查,未明確要求開展土地性質變更環境質量評價,未能促進土壤環境質量與土地資產價值掛鉤,尚未形成城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管理的規范化。(三)土壤污染責任的認定有待進一步明確。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避免土壤污染問題的發生、預防土壤污染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未涉及土壤污染應有的管理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基本法沒有明確規定土壤污染的責任者、污染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等問題,沒有提供可操作的土壤污染責任追究、認定、賠償程序。從近期土壤污染調查情況來看,當前全國典型土壤污染還是由于歷史原因造成的,有些污染企業的責任主體屬于“國有”,污染對象是“國有”性質的土地,土壤污染責任則無法追溯到具體的污染者或責任人。
篇10
【關鍵詞】土壤污染;現狀;種類;影響;治理措施
一、引言
土壤是指陸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夠生長植物的疏松表層,其厚度一般在2m左右[1]。土壤一旦受到污染,將嚴重影響農業生產,糧食產量將出現下滑趨勢。因廢氣物的任意排放、放射性物質、有機化肥和農藥的污染等使得土壤營養急劇下降,土壤的凈化功能、儲水功能等面臨喪失的危險。近幾年,人口數量猛增,生產業和工業迅猛發展,其產生的氣體、液體和固體的廢氣物也隨之增加,這些有害物質不斷進入到土壤中,使土壤成分發生變化,影響土壤內部結構的正常運行。土壤是萬物的根,我們不能再讓它進一步的被惡化,因為最終受害的是人類,保護土壤就是保護我們自己。因此,對土壤的保護行動已是當務之急。
二、土壤污染現狀
土壤污染日益嚴重,致使大量農作物質量降低,甚至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對人類健康造成了極大威脅。造成土壤污染的原因有很多,主要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1、化肥和農藥不合理的使用
據統計,我國每年化肥的使用量已經超過4100萬噸,成為世界第一大化肥消費大國[2]。為了提高農產品的增收量,含磷、氮等化學肥料被大量運用,長期使用這些化學肥料,會破壞土壤結構,擾亂土壤內部營養成分的平衡,造成土壤結塊,土質變差,儲水功能降低等一系列問題。農產品的數量是大大提高了,但其質量卻令人擔憂。因為過量使用化肥會使一些農作物在生長過程中吸收過多硝酸鹽,動物或人體食進這些含硝酸鹽的農作物后,將影響體內氧氣的運輸,使其患病,嚴重時甚至死亡。
同樣,大量農藥的使用對土壤也造成了很大危害。大部分的農藥是有機農藥,其含有很多有害化學物質,如苯氧基鏈烷酸酯類農藥、多環芳烴、二惡英、鄰苯二甲酸酯等等。這些有害化學物質將近1/2會殘留在土壤中,隨著時間的推移,在生物、非生物以及陽光等共同作用下,有害化學物就成了土壤中的組成成分,種植在土壤上的農作物又從土壤中吸收有害物質,在植物根、莖、葉、果實和種子中積累,通過食物,人體和動物食用后就會引發各種疾病。
2、重金屬元素導致的土壤污染
農用化學物質的過度使用,工業污染的加劇,使得重金屬污染日益嚴重。土壤中的重金屬元素來源主要有三方面:隨固體廢棄物進入土壤的重金屬,隨著污水灌溉進入土壤的重金屬和隨著大氣沉降進入土壤的重金屬。固體廢棄物種類繁多,結構復雜,其中由工業和礦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污染最為嚴重。而固體廢棄物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屬,通過日曬雨淋等作用,重金屬就會被土壤吸收并擴散。生活污水,石油化工污水,工礦企業污水和城市混合污水是污水的四大來源,污水中含有大量的鉛、鉻、汞、銅等重金屬,污水的任意排放或處理不合理,都將導致污水中的重金屬元素轉移到土壤中,從而影響土質惡化。所有的這些重金屬污染物進入到土壤中后,因其移動性差,停滯的時間長,大部分的微生物難以對其分解,且其可以經過水、植物等介質最終危害到人類。
3、牲畜排泄物和生物殘體對土壤的污染
牲畜和人的糞便,以及屠宰產的廢物常常沒經過有效處理就直接排放到土壤中,其中的寄生蟲和病毒就會引起土壤和水的污染,有時還會使土壤中毒,變化土壤原本的正常狀態,有害土壤通過水和農作物最終又會危害到人類。
4、污水灌溉對土壤的污染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需要大量的水來對農作物進行灌溉。然而,水脈都是相連的,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一旦沒經過科學的處理就排放,使得大量的污水流到農田,被污水灌溉過的農作物就會帶有多種有害的物質,致使食用后的人類和動物生病。
5、大氣污染對土壤的污染
大氣中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顆粒物等有害物質,經過各種化學物理反應,形成酸雨,酸雨進入到土壤中,使土壤酸化。冶金工業排放的金屬氧化物粉塵,則在重力作用下以降塵形式進入土壤,形成以排污工廠為中心、半徑為2~3km范圍的點狀污染[3]。這將使土壤成分發生變化,影響土質性質,不利于植物的生長。
6、土壤侵蝕
土壤侵蝕主要包括荒漠化、沙塵暴與沙漠化。地球潰瘍癥是對土地荒漠化的形象描述,自然環境中的水蝕、鹽漬化、石漠化等,使得地球的潰瘍癥越發嚴重。例如我國的黃土高坡,其土壤成分主要是粉沙,粉沙的粘著力差,又易被水溶解,一旦遇到惡劣暴雨天氣,就會被水沖走,既不適合植被的生長,生物的生存,還會造成河床淤積,降低河流湖泊的蓄洪排澇能力。近幾年里,我國多個城市沙塵暴出現率猛增,這與濫墾草原,過度砍伐樹木而引起的土壤風蝕密切相關。被風蝕侵害的土壤水土流失嚴重,植被生長困難,使得大部分土地不能被利用。因此導致了大量土地沙漠化,
三、土壤污染治理措施
1、運用科學技術,使用生物或化學方式來改良受污染的土壤,增加土壤環境容量,提高土壤凈化的能力和有機物含量。
2、制定相關的污染土壤環境管理與綜合防治方法,加強清潔生產。
3、調節土壤氧化還原電位,使某些重金屬污染物轉化為難溶態沉淀物,控制其遷移和轉化,降低污染物的危害程度[4]。
4、嚴格控制廢氣污染物的處理排放,合理使用農藥和化學肥料,科學的進行污水灌溉,減少有害物質進入到土壤中,影響土質變化。
5、采用農業生態工程措施,改革耕作制度,實行翻土換土。控制生產和生活污染源,建立污染土壤修復與綜合治理示范點。
6、加強有關土地管理部門的工作力度,完善工作體系,加大土壤科學研究的資金投入。增加保護環境活動,宣傳拯救土壤教育活動。
四、總結
因土壤污染而帶來的經濟損失以及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是不容小視的。土壤污染不同于大氣污染、水污染那樣明顯,它的污染因其隱蔽性而被人們忽視。它需要通過復雜的化驗檢測才能確定其污染程度,而且土壤一旦被污染,要想其恢復正常就非常困難,因為土壤的更新周期相當漫長。所以要加大對土壤保護的力度,提高人們對土壤重要性的認識,保障土壤的環境安全與人體健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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