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街區概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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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文化街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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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歷史文化街區;城市家具;地域性

中圖分類號:J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3)24-0188-01

一、歷史文化街區與城市家具的基本概念

1.歷史文化街區的概念。歷史文化街區就是歷史留傳下來的因社會、文化因素集結在一起的有一定空間界限的城市(鎮)地域,它以整個的環境風貌體現著它的歷史文化價值,展示著某個歷史時期城市的典型風貌特色,反映了城市歷史發展的脈絡。

2.城市家具的概念。城市家具:城市家具這一詞匯產生于英國,英語為Street Furniture,直譯為“街道的家具”,簡略為SF。類似的詞匯有城市裝置(Urban Furniture);在歐洲為城市元素(Urban Element);在日本解釋為“步行者街道的家具”或者“道的裝置”,也稱“街具”。

在我國,可以理解為“公共環境設施”,是指城市中各種戶外環境設施。具體來說,就是信息設施(指路標志、導游圖、電話亭、郵箱),衛生設施(垃圾箱、飲水器),照明安全設施,娛樂服務設施,交通設施以及藝術景觀設施等等。

3.歷史文化街區與城市家具的關系。歷史文化街區是城市中最能傳達其歷史文化脈絡的外部公共空間,而城市家具的設計與布置則是歷史街區特色的重要文化反映,在某種程度上代表著街區的形象和性格。城市家具也是反映城市歷史文化街區本土化生活方式的舞臺??梢哉f城市家具是歷史文化街區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它傳達了城市中某個歷史地段的特色元素,支持并觸發人們行為活動和情感追憶。

二、城市家具在歷史文化街區中的功能

1.使用功能。作為社會性產品的城市家具,使用功能是設施自身所具有的基本功能條件。城市中的歷史文化街區是為大眾服務的休閑旅游場所,城市家具應滿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即具有便于使用,適用與絕大部分人群等功能特性。

2.審美功能。歷史文化街區中的城市家具是城市街區景觀環境中十分重要的“道具,它不僅反映了整個街區的地域性文化特色的風貌,同樣也展示了城市的歷史文化特征。

3.文化功能。具有城市地方特色的歷史文化街區中的城市家具設計必須著眼于當地民間的、地方的文化傳承,具有鄉土特色的民間文化,同時不斷發展新的文化特征,尋求現代與傳統的融合。

三、歷史文化街區中城市家具的要素構成

1.造型層面。歷史文化街區中城市家具的造型層面,應以歷史街區中的文化元素為主題,避免與其他地域的城市家具概念形象相雷同,應以特色性的主題表現,富有生命力的直觀性特征為主旨,呈現城市家具的多樣性,同時在視覺上產生與歷史街區環境的呼應。

2.色彩層面。人們獲取的外界信息中87%是通過視覺完成的,75%-90%的人體活動由視覺引起。而色彩試驗可以證明:在正常狀態下觀察物體時,首先引起視覺反應的就是色彩,其次才是形狀、質感等。歷史文化街區中城市家具的色彩既要服從街區整體色調的統一,又要積極發揮自身顏色的對比效應,做到統一而不乏味。

3.材料質感。城市家具的材料質感的設計,即肌理的設計日益受到人們的重視。城市家具表面組織構造的紋理,其變化能引起人的視覺質感與觸覺質感的變化從而喚起視覺、觸覺的感受及體驗。

四、歷史支化街區城市家具設計的方法

1.傳統造型符號元素的融合。歷史街區是城市歷史文化的外在載體,街區中各種構件的形態直接反映著城市的風貌。因此應該把街區設施作為傳達歷史街區文化的一種載體,把富有地域性特色的文化符號融合統一,使歷史文化街區的文脈得以延續。

2.歷史符號的運用。符號是歷史文化街區中可識別性最直觀的表現,將歷史街區中建筑的傳統形式語言作概括、抽象和提煉,甚至加以變形。形成一定的、能夠傳遞信息的符號,并運用在歷史街區城市家具的設計中,可以加強歷史文化街區城市家具形象的感染力以及可識別性。

3.傳統圖案紋樣的運用。傳統圖案紋樣在歷史文化街區的城市家具設計中運用較為廣泛,傳統紋樣總是被認為最能體現地域性文化特征而成為最常見的裝飾手法,在風格上起著潛移默化的效果。傳統圖案紋樣除了其圖案本身帶來的形式美感以外,背后的“意”也應該是人們迷戀其造型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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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歷史文化街區;文化資源;生態型開發

一、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發展問題

歷史文化街區不同于一般的文物,在博物館中展示的文物能夠通過科學、有效的方法使之得到可靠的保護而保留下來。歷史文化街區作為城市歷史發展進程中反映某個歷史時段到現時段保有的城市歷史地段形態的活化石(圖1),它是在使用中,在不斷的修復與更新的平衡中得以保護下來的形態。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和有效利用的難度較之博物館中的文物要困難得多。本文將歷史文化街區視為文化資源,從生態學的視野,思考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利用的形態。

二、資源的生態型開發與利用的概念

根據生態學原理的描述,生態型資源開發與利用體系是綜合應用其他相關學科技術成果,建立起來的一種在社會、經濟和自然協調發展,物質、能量和信息高效利用的生態良性循環的資源開發與利用體系和形態,這種體系與形態具有高效、和諧和可持續發展的特征。

資源具有多重性。如:礦產、食物、物種和土地等屬于物質資源,而社會(結構、習俗)、歷史、地域特征和傳統文化等則可以列入文化資源的范疇。當物質資源賦予其精神和文化的特征后,便具有多重性的特點。比如歷史文化街區,通常其主要功能是提供某個社會群體居住生活的空間環境,具有物質的表象;另一方面,由于人們在其中進行居住生活、交流、繁衍生息等行為活動便賦予其文化的屬性。因此,歷史文化街區的價值取向和重要之處,正是在于人們認識到歷史文化街區作為城市發展歷史進程的社會生活、文化的活化石和見證,同時對于現時段的社會來說,這樣的街區又具有被人們繼續開發利用的價值。歷史文化街區,就是在不斷發展演變的城市與社會歷史進程中記載一段被前人延續下來的歷史,并經由我們使現時段發展成為后人值得記載和保留的歷史,從而在生態型保護、開發與利用中實現歷史文化街區的價值。

三、“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的資源特點

調查和分析一個歷史文化街區的資源特點,有助于對現時段歷史文化街區資源的保護與開發利用定位?!叭黄呦铩笔歉V菔鞋F存相對完整,被學術界譽為“明清古建筑博物館”和“中國古代都市里坊制度活化石”,具有作為類文物保護價值的歷史文化街區。作為記載著某一歷史時段建筑空間及其建構技術的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其物質和空間形態為我們提供了分析和研究其地域性、氣候適應性和可利用性等可能;作為中國近代一大批歷史文化名人的聚居地和反映一定歷史時段居民的生活形態和習俗的物質和空間形態的表征,因此,對它的研究和保護有助于我們分析和研究其歷史性、社會性、紀念性、象征性和展示性等問題。“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是兼有物質和文化雙重屬性的資源?!叭黄呦铩睔v史文化街區的物質資源是文化資源的載體,文化資源呈顯性特征,居主要地位。因此,我們可以將“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之文化資源的主導性確立下來。

四、“三坊七巷”文化資源的產業特性

基于“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作為文化資源的顯性和主導性特征,我們在考慮保護該歷史文化街區時必須思考其可經營性(運營)問題。如:如何賦予歷史文化街區以教育、展示、旅游、服務以及文化型居住社區[注1]等功能。為此,可以認為歷史文化街區文化資源具有提供人們進行一系列“生產與生活經營”活動,從事文化型產業活動的可能性。

五、生態開發的基本模式

(一)基本原則

在保護與開發利用過程中,應堅持歷史文化街區的歷史傳承的延續性、原真性、整體格局、環境的協調性以及更新改造的可還原性等原則,其中保持歷史文化街區的歷史延續性是關鍵所在,也是保護與開發利用的第一原則。

注重歷史文化街區的歷史延續性。它表現在尊重各個歷史時段合理的營建與改造的實際。對于打著保護原真性、修舊如故的旗號,成片拆除歷史街區將其做成仿古代某一時期的所謂的仿古建筑和街區的做法應該加以杜絕。這無疑是用現代粗制、簡單的工藝和材料仿造古代某一時段的“粗仿品”,它抹殺了一個歷史時段的街區的歷史發展進程,應視為一種“建設性破壞”的行為。

古建筑修復的構造可還原性。在進行歷史文化街區古建筑的修舊如故等保護與改造技法上,應該是構造性的,而不應該是結構性、不可逆的改造。要盡可能考慮在技術上對于古建筑的構件、空間和環境的變更在今后必要時有可能進行構造性復原,即古建筑修復與保護的構造可還原性原則。因為,在人類歷史發展進程中,我們在現時段對歷史街區和建筑進行的任何變更,應該使得后人能夠根據未來他們對歷史史料保護的科學理解進行還原和重現。

(二)文化資源型產業的生態開發運作體系的建構

為了保護歷史文化街區,更重要的是要讓歷史文化街區在有效利用中延續下去。需要根據國家對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法規制度,結合各歷史文化街區自身實際,建立和制訂出一整套完整的、有深度的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更新改造的法規措施。

1 “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有其自身獨特的保護與開發利用的原則

(1)保護街區的歷史延續性、原真性,能夠建立起固有居住街區(社區)的社會生活環境。

(2)考慮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可持續性,促進歷史文化街區房產權屬的明晰化,考慮到歷史文化街區內大量的古建筑的修復問題,應首先實現街區內房產權屬的私有化,以利于加大保護建筑修復資金的比例,減少政府的補貼,從根本上解決歷史建筑日常維護的可持續能力的問題。

(3)“舊瓶裝新酒”,“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應作為現代名人文化街區和社區進行重構。

(4)在傳統文化形態和體系上振興城市第三產業。

2 對文化資源型產業的形態、結構與特征的把握

(1)把握歷史文化街區與古建筑群落的建筑文化形態、結構與內涵。作為物質形態的居住街區,它代表了該地區一定歷史時段適應當地氣候條件和建造技術條件的街區與建筑形態特征與功能。

(2)名人文化效應的提升。歷代生活在“三坊七巷”的對中國歷史產生過重大影響的歷史名人的名人效應,是我們在保護與開發利用時應重點考慮的關鍵點,也是區別其他歷史文化街區的根本所在。

(3)歷史文化街區向文化資源產業形態轉型的基本形式,如:教育、展示、旅游、文化型服務、文化型居住社區開發等。

(4)運作主體的確立。筆者在《基于愈合理論的“三坊七巷”保護研究》一文中建立了“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綜合管理職能體系”。(圖2)

(5)運作的載體。賦予“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以“歷史文化名人聚居地”(或稱為“現代文化名人居住社區”)的特殊功能,以逐步、漸進修繕“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為載體,根據“文化型社區”的模式[注1]重塑該歷史文化街區的歷史。

(6)生態開發運作的保障機制。從生態開發運作的層面思考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利用問題,必須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機制。保障機制主要是建立起一個完整保護與利用“三坊七巷”的條例和措施。其中包括:古建筑的產權及使用權制度(拍賣制度)、修繕改造法式、利用方式制度、開放展示制度、社區維護管理制度、保護基金(資金)募集及使用制度以及激勵機制等。

從操作層面看,以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綜合管理職能體系為運作主體,對歷史文化街區進行生態開發運作。其基本運作程序如表1。

(三)生態開發運作模式的若干模塊與問題

1 歷史文化街區文化資源平臺的修復與文化資源定位。對歷史文化街區文化資源的物質平臺進行整體環境保護與修復工作,目前正在進行中,但切忌大拆大建做“假古董”,應以保持歷史文化街區的歷史風貌不變為總原則,根據“三坊七巷”傳統建筑、街巷空間特色和布局特點,進行逐點、逐棟修復。其次,將歷史文化街區文化資源的功能定位為:名人文化、歷史、居住、文化型商業、歷史建筑及人物展示等。

2 行之有效而細致的法規、政策、技術措施的制定。

3 管理、監督與執行機制的建立。

4 “無能力的弱勢群體”遷出和“有能力的社會人士”引入機制的建立。遷出:不是將所有現居民全部遷出,而是將歷史文化街區中沒有建筑產權的暫居者、在經濟上沒有自行修復維護能力和無保護意識的居住者遷出“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并對他們進行妥善安置。引入:是有條件的引入對“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具有保護意識和保護能力,并且具有一定社會文化地位和身份的人士,恢復“三坊七巷”作為歷史名人聚居地的文化環境。在引入機制的建構上,應該摒棄一般房地產開發的售地做法,政府不應該僅僅考慮經濟上盈利的做法,而要兼顧文化資源保護的社會效益和歷史效益。

5 歷史文化街區、古建筑的維護資金的籌集問題。保護基金的籌集也應該是可持續的。除了加大政府在此方面一定的財政預算投入外,還可以通過拓展如下渠道,如:入住“三坊七巷”的“有能力的社會人士”和社會捐資,“三坊七巷”文化資源的生態型經營和運作等。

6 歷史文化街區、古建筑修復技術隊伍的組建、經營和經費支持。

7 古建筑的權屬問題。

縱觀國內外歷史文化街區、古建筑保護工作,但凡做得較好的地區,除了有一整套完整的保護政策、資金和具體措施外,最根本的問題還在于古建筑的使用權或所有權多數歸個人,而非國家或政府。根據日本文化廳有關國寶及重要文化遺產(建造物)的統計資料顯示(1988年),在2007件(目前最新統計數量為2298件)中,屬于神社寺院所有的有1472件,占總數的70%以上;屬于國有、公有的231件,占總數的11.5%;個人所有的224件,占總數的11.2%;法人所有及其他的80件,占總數的4%。由數據可知,日本有關國寶及重要文化遺產(建造物)的管理及所有權主要屬于個人或寺廟,屬于國有或公有的份額很少。只有讓個人擁有古建筑的使用權或所有權,它才有可能在利用中被持續地維護和保護下來。若非如此,僅靠政府部門出資修繕維護,如此大規模、數量巨大的歷史文化街區、古建筑根本不可能實現永久、持續的保護。

通過以上對古建筑的權屬問題背景資料的分析可知,解決“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生態型開發的根本問題是,解決“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古建筑的權屬問題。對于“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中的古建筑的修復應該在確定古建筑權屬問題之后,由入住者(權屬人)進行出資,政府適當補助后,根據修復導則和條例進行逐棟修復,從而避免大規模的大拆大建的做法。

(四)歷史文化街區文化資源的產業開發模式

1 生態開發的原則

(1)不破壞資源的完整性和原真性原則:

(2)具有“生態修復”功能的開發業態的選擇與確定原則。

2 基于歷史文化街區“文化社區”建構的運作模式

(1)名人文化環境的營造:

(2)古建、歷史文化街區作為“現代名人居住環境”的生態運作和文化性居住社區的運營。它涉及教育、展示、旅游觀光、文化商業服務等資源的整合與開發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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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活態保護;尊重歷史;偽造歷史;人文博物館

Abstract:It is significant for an ethnic group and the world to preserve the historical cultural Areas. And there are quite different opinions among scholars and different controversial actions taken by governments. Based on some cases, it is more important and imminent to preserve than to develop. The preservation should be carried out at a full scale focusing on retaining its vitality. To respect history is the primary principle. It must be avoided to forge a historical cultural district by reconstructing for human reasons. Otherwise, there is no difference than committing a horrible crime victimizing culture as well as history .

Key words:alive preservation; respect;forged historical Area; museum for lively behaviors

中圖分類號:TU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144(2014)-03-56-(4)

歷史文化街區,一般是指經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豐富、歷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夠較完整和真實地體現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并有一定規模的區域。盡管所指不盡一致,可大可小,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即歷史文化街區必須歷史性和文化性兼而有之,并且具有整體性、規模性特征,不同于文物點。保護歷史文化街區是歐洲上個世紀在經歷了戰爭對城市的損毀之后提出的,這個倡議在立法后引起了國際上的高度重視。但是中國則是在經歷了文化浩劫之后才慢慢反思這個問題的,這種搶救性保護進行得較晚,直到上世紀80年代才開始。而中國的歷史和文化脈絡又特別悠長,因此,對于中國來說,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隨著政府文化戰略的出臺,我國文物保護工作日益受到重視,但在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過程中,各種急功近利的現象屢屢出現。因此,筆者擬就國內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現狀和國外的某些成功經驗,闡述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關鍵和目前我們所存在的誤區。

1 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要點:整體活態保護

由于歷史文化街區的外延是相對模糊的,保護范圍的大小是不確定的,街區所體現的歷史文化內涵也是各有不同的,遺存的程度和條件也不盡相同,因此,保護的模式不可能一以概之。但是保護的核心原則應該是一致的,也是大部分學者認同的,那就是整體活態保護。

整體活態保護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多種模式。

原貌式保護是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最理想模式,既是整體保護,又是活態保護。也就是說,要保留整個街區乃至城區的整體性,不但保留原有的具有特殊意義的文物古跡、歷史建筑,還要保護周圍或其間不特別的建筑、街道、樹木等一切景觀,更要保護居民的自然生活樣態。

在這個模式下,平遙古城是一個比較好的例子。平遙古城是一個特別的“自然保護”的樣本,它由于相對偏僻落后而避免了歷史性的破壞。所以,現在看到的平遙古城,包括古城墻、房屋、街道等等,基本保留了原有的樣貌。不僅如此,平遙人原來的風俗習慣,比如飲食和手工技藝等,也有所保留。在平遙,你可以買到著名的平遙牛肉,也可以買到當地居民手工制作的納底布鞋。原貌保護的一個難點是如何和經濟需求平衡協調。應該肯定的是,平遙古城的商業街區基本保留了原有的特色,沒有迪廳、歌吧之類的現代娛樂場所。在這個意義上,麗江不如平遙。

就小的范圍看,北京琉璃廠街區的保護也是比較好的。琉璃廠在清朝前期已成為古玩字畫、古籍碑帖及文房四寶的集散地,本來是文化性商業街區,現在依然保持這樣的功能??梢哉f,它是自然延續下來的,是真正的活態遺存。由此可見,最好的保護,就是按照原有的模式自然發展,換句話說,即,不作人為的開發,不增加新的另類商業模式。

歷史街區的保護,難點在于活態保護。歷史在向前發展,不能要求人們還生活在過去的狀態中。對于那些已經改變了職能、生活樣式的街區,沒有必要回到從前,否則就成為虛假的活態保護。正如我們不能要求居民重新穿上長袍馬褂一樣,也不可能讓縣衙恢復、鏢局復業。那么對于具有這一類特征的歷史街區,首先是保留其外在樣貌,讓其成為博物館式的街區或者活態街區中的博物館。而周圍的其他建筑職能比如民居,仍然保留,這就尊重了歷史的自然樣貌,也是長遠視野下的一種“活態”保護。

在這個意義上,尊重歷史,保存自然風貌就是積極的活態保護,如果非要人為地制造整齊劃一的所謂風格式街區,就是以保護為名的破壞。加拿大Saskatchewan省有個小城市Moose Jaw,該市由于上世紀修建太平洋鐵路的華工曾經生活在這里而興起。它沒有特別悠久的歷史,但是一進入,你就會被滿眼可見的迥異于西方現代建筑和傳統建筑的紅磚小樓吸引——這是這個小城的中國式建筑的外貌特征。但是這里不只有華人居住,還有許多其他國家的人,所以,不同樣式的建筑時有交錯。走在街上,會看見中國一個世紀前常用的那種酒旗、牌匾,也會看到當地慣用的英文店標,二者自然和諧共處,并沒有因對方的存在而失去自己的魅力。Moose Jaw市很多臨街的房屋山墻,都有著巨幅壁畫,這也成為當地一個特色,壁畫的內容也是華人和白人都有,并不覺得有什么不合適。這是因為,壁畫反映了當時歷史的真實樣貌。

對于區域較大的歷史文化聚落,采取古城和新城分開管理的方法, 或者把旅游區和生活區分開等等,是很多國家的成功經驗,這樣既可以保護傳統的樣貌,又保證了人們的生活舒適度和選擇的多樣性。

2 避免進入過度開發和偽造歷史的誤區

歷史文化街區的價值就在于其獨特的歷史性和文化性。但是目前存在兩個誤區,一個是過度開發,一個是偽造歷史。前者破壞了街區的文化性,后者則破壞了街區的歷史性。

2.1 避免過度開發

過度開發是指為了經濟利益或者政治利益的需要,對歷史文化遺存進行“挖掘式”開發,使之成為“名街”、“名區”或者“名城”, 或者采用其他形式,以創造更多的經濟價值,并以取得其他附帶價值為目的的功利。

2.1.1 避免過度開發與適度改善人類生活條件并不矛盾

歷史文化街區要作活態保護,這是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關鍵,但是并不是讓它成為死的街區?;顟B保護離不開人的活動。把人拋開只留建筑,那就是死的文化,只能稱為“博物館”。既然不但要保留物態,而且要保護人文,那就不能不考慮人的舒適度問題。所以,在舊的街區修建廁所、改進取暖條件等是必要的,只要不破壞原有的風貌即可。還要利用當地人力物力資源,適度開展因地制宜的旅游商業。但是應該避免人為活動對歷史文化街區人文風貌的破壞,盡力避免新建現代化賓館、酒樓、歌廳之類的場所(這類場所可以另辟地點開發建設)。麗江古城已經摻入了現代的節拍、氛圍,不再是平遙式的淳樸,這不能不說是商業利益的驅動。

避免過度開發還要控制以吸引游客為目的的純“演出式”活動。在某些街區景點,大搞縣令問案、祭祀大典之類的表演性節目,這固然有直觀地表現傳統文化的效果,但是鑒于設計者、表演者、制作者的水平,常常漏洞百出,有的表演還有嘩眾取寵的傾向,不但貽笑大方,而且一定程度的對傳統文化造成了褻瀆。客氣地說,這樣的東西泛濫了,是對歷史文化的不尊重。

與上面的這種表演不同,另一種“表演”則可以考慮嘗試。在對外開放的展示性場所,我們看到一些“人類行為博物館”,人們像歷史上某個時期的人那樣生活著,飲食起居都按照舊的方式,自然純樸,不需要夸張或者藝術化。國外有些地方有這樣的嘗試。我曾經去過一個這樣的旅游點,那兒的人像兩百年前那樣,游客來了,女仆接待;馬棚外面,有男仆在給馬梳毛,修理馬具,他們見到游客,點個頭問候之后,就該做什么做什么。游客知道這是他們的工作,是表演,但依然覺得十分真切,仿佛回到了古代。這就是人類行為的博物館。我相信,讓孩子們看到一個老宅子里的生活狀態,比帶他們去靜態博物館看反映當時生活的各種用品更直接更容易理解。但是這種舉措需要在細節上認真討論,把握好尺度和控制操作細節是最重要的。特別要強調的是,“人類行為博物館”是向人們展示歷史文化本來該有的樣子,而不是娛樂。但是這種方式要避免過度開發,因為泛濫了不易管理,容易南轅北轍。而且,這是退而求其次的做法。因為活態保護才是最重要的,只有保持人類生活的本真狀態,才是真正的活態保護。“博物館”里是沒有真正活的東西的,有的只是標本,因此人類行為博物館展出的也只是活動的標本而已。

2.1.2 避免過度開發造成古代景觀或者歷史遺跡的破壞

另一個過度開發的傾向,是緣于尋求“風格”或者年代的一致性,比如,非要種上一排槐樹,結果是鋸掉了已有的古樹,或者建造傳統橋梁,而把原來的屋宇拆除,等等??紤]一致性沒什么不對,但是問題的關鍵是,一切必須以尊重和保護歷史為前提。比如80年前建起的一座西洋小樓,跟一堆歷史建筑在一起,自然不夠一致,但是絕不能因此把小樓推倒了重建一個中式新樓,因為那個西洋小樓本身也已經是歷史了。不和諧如果已經是歷史上的積累,那么這個不和諧本身也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了——可惜,這一點,很多地方政府執政者都沒有看明白。他們為了眼球的舒適度,破壞了真正的歷史文化街區或者歷史文化遺存的傳承性。

2.1.3 避免旅游商品成為泛商品

歷史文化街區有可能成為旅游地,但是旅游經濟的滲入很可能破壞原有的人文底蘊。可以想象,琉璃廠如果開上幾十家王府井那樣的旅游小商品店鋪,或者飯館,恐怕就不再是原來的琉璃廠了。所以,發展什么樣的旅游經濟,怎樣引導操作,需要因地制宜,慎重決策,不能把歷史文化街區當做聚寶盆、招財樹。

2.2 決不能偽造歷史

尊重歷史是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的首要前提。對歷史文化街區來說,我們提倡以尊重歷史為前提,進行活態保護。但是現在有些地方誤以為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就是要把它變成很純粹的歷史上所存在的那個樣子,不惜拆房、改道,非要打造出什么唐文化街、宋文化街不可。其實這是偽造歷史,不僅破壞了原有的歷史風貌,而且犯下了欺世盜名之罪。某些歷史文化遺存的自然凋敝,可能需要幾百年的時間,但是如果付諸不正當的行為,一個星期就足夠了。所以,政府行為中的打造“歷史文化名街”、“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切切慎之又慎,不可以保護之名,行破壞之實!

我們且舉一個例子。贛州城鄉建設規劃局2012年9月11日在網上公示了《贛州郁孤臺歷史文化街區及周邊地區修建性詳細規劃》,其中有些內容讓人看了不寒而栗。比如“郁孤臺、八境臺、古城墻與及其周邊地帶歷來都是贛州市人民關注的區域,也是贛州市對外形象的窗口。但從現狀來看,無論從城市空間,還是建筑風格都缺乏特色,體現贛州市歷史文化的傳統建筑也被淹沒在無序發展的現代建筑之中,使該地段無法體現贛州古城悠久歷史文化內涵的城市特點?!痹谶@個公示中,明確提出要把街區“恢復”成宋代風貌和清代風貌,而拆改舊有建筑和道路的原因是“無論從城市空間,還是建筑風格都缺乏特色,體現贛州市歷史文化的傳統建筑也被淹沒在無序發展的現代建筑之中,使該地段無法體現贛州古城悠久歷史文化內涵的城市特點?!焙茱@然,如果這個規劃付諸實施,就意味著一個偽造(下轉63頁)(上接58頁)的古贛州即將出現。這種偽造歷史文化街區的做法,不是對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而是破壞。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決不能進入這樣的誤區。

3 誰來制定歷史文化街區認定和保護的方式

由于目前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和開發的觀點與做法還沒有高度一致,國家又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約束,人們很容易進入各種誤區,這就迫切需要加強這方面的研究。

保護,從積極的意義上強調人為干預與政府行為是必須的。但對歷史文化街區的認定和規劃和文物鑒定、保護一樣具有專業性。因此,這項工作應該交給專家進行,而不是官員。各級地方政府,要組織專家評審團隊,在經過足夠的實地考察之后,首先由專家組給出意見,再廣泛征求社會群眾的意見。綜合各方面觀點之后,再具體討論各項相關事宜。

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要科學穩妥,從長計議,不能操之過急,粗枝大葉。保護,當然越早越好,但是基于目前的國情,要做到這一點,面臨的難題很大,確實不易。最穩妥安全的辦法是,先保持好現狀。凡是覺得可能作為歷史文化街區的地段,暫不開發,以避免輕率之舉鑄成大錯。歷史這種東西很特殊,它不能修改,不能復制,所以,切不可讓人為干預鑄成歷史的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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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惠山古鎮;消費偏好;因子分析法

[DOI]10.13939/ki.zgsc.2017.10.114

惠山古鎮是無錫市歷史文化遺產最為豐富、文化底蘊最為深厚的歷史文化街區。其不僅保留了較為完整的江南古鎮風貌,還以其豐富的文化風俗,包括祠堂文化、泥人文化、泉茶文化等吸引了大量游客前來參觀。城市歷史文化街區作為重要的文化遺產,對其的研究主要停留在保護階段,但由于其同時具有商業性與開發性,所以對其游客消費偏好的調查研究是必要的,據此有針對性地進行保護性開發,有利于提高惠山古鎮的美譽度與知名度,提高旅游服務水平。

1 研究現狀

1.1 游客消費偏好研究分析

隨著西方第三產業中旅游業的逐漸興起,有關消費偏好的概念逐漸與旅游業結合,成為相關學者專家探究旅游業中游客消費行為的理論依據。國外學者相較國內學者,較早地對游客的消費偏好概念做了基于消費行為理論和社會學理論的寬泛界定。如學者杰弗里?克勞奇和喬丹?J.盧維耶(2000)在其論文著作中,對消費偏好大致定義為“包括游客或居民對旅游目的地、旅行行為模式、旅游產品、接待設施等偏好和選擇”[1],將其作為一種類似于游客對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產品的感知的概念進行處理。

相比于國外研究界,國內學者的研究雖然對人文理論知識研究較晚,起步不利,但在西方眾多理論研究成果基礎上,國內研究則更加注重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如學者趙婷(2015)結合西寧市博物館旅游的實地情況,調查游客的出游方式、出游動機、媒介選擇與消費支出等情況,從而提供對當地博物館旅游產業產品策略、促銷策略和品牌建設策略的意見[2],成為國內學者在游客消費偏好領域內以實踐為導向,理論結合實際進行探究的范例。但從客觀出發,目前國內旅游偏好的研究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旅游偏好研究尚處于初級、中級階段,學者對于旅游偏好的研究仍停留在運用簡單的定量分析方法進行實證研究的層面。而這種研究層面所反映出的研究水平的不足,還需要時間來進行彌補。[3]

1.2 歷史文化街區研究分析

西方眾多國家在歷史文化街區的研究上更偏向于靠近法律層面的保護,在實際的建議上也多與歷史街區的維護有關,而有關歷史街區旅游業開發與消費方面的問題,并沒有隨著歷史街區被并入旅游業消費熱點而逐漸引起關注。近年來,基于我國深厚歷史文化背景,歷史文化街區的旅游開發成為我國學者研究的熱點問題,更多將歷史文化街區與消費觀念、消費偏好等主觀因素聯系起來進行研究,從而使更好地發展適應游客消費的旅游景區的觀念逐漸深入人心。如暨南大學楊艷榮教授(2015)通過構建數據模型,檢測歷史文化街區“真實性”感知和具有不同旅游動機的游客間存在的內在聯系[4],從而幫助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發展獲得游客廣泛認可?;谘芯颗d起時間較短,研究水平尚有不足等客觀因素,我國目前在歷史文化街區方面的研究,雖然呈現出多樣性、創新性的趨勢,但總體研究方法與視角尚顯單一,深度仍待提升。

2 數據來源及處理

2.1 稻堇叢

本次調查在無錫市惠山古鎮實地發放了205份問卷,剔除了無效問卷11份,共回收有效問卷194份,有效率為94.63%。

2.2 數據處理

問卷的第一部分是對樣本人口特征進行調查,其中男性占43.81%,女性占56.19%;年齡構成上以青、中年為主,18~30歲人數占比最大,達到70.62%;學歷構成上,大學本科居多,初中及以下、碩士及以上比例較低;職業構成上學生占比最大,比例為56.30%;在旅游方式上,有50%的選擇自助游、有31.96%選擇朋友聚會。月收入結構方面,處在 1000元以下、1001~3000元收入水平的人數居多,分別占比為37.63%、24.74%。以上數據說明來惠山古鎮旅游的人群主要是學生群體,其中以專、本科大學生群體為主,另外還有較多的收入中等及中等偏上、有一定學歷的就業或退休人群,以及以朋友聚會,聊天喝茶為目的的中年人群。

問卷的第二部分主要采取里克特五級量表對23個因素進行調查。在問卷調查之前還對部分游客進行了深度訪談,他們認為問卷能夠比較全面地反映影響自身在惠山古鎮進行消費的因素。

3 研究方法與結果分析

3.1 研究方法

因子分析是為提高研究效率,利用降維技術,抓住研究分析問題的主要矛盾,忽略無關緊要的部分信息,將眾多相關因素歸結為少數幾個綜合因子來反映全部變量的大部分信息,這幾個公共因子應盡可能彼此不相關,進而通過方差貢獻率判斷其重要程度。[5]本次數據分析采用SPSS 19.0軟件進行。

3.2 指標選擇

本次指標的選擇結合惠山古鎮的實際特點,從“吃、住、行、游、購、娛”這六個方面展開,提出了包括景區級別、景區規模等23個具體因素,文章將對這些指標按X1、X2、X3……Xn的順序進行標記,以方便后面的分析。

3.3 因子分析

(1)適宜性檢驗。根據系統給出的分析結果,可以發現,KMO的統計量為0.810>0.8,適合進行因子分析,Bartlett的球形度檢驗證明各因素的獨立性假設不成立。綜合來看,因子分析的適宜性檢驗通過。

(2)提取公因子。在本次數據分析過程中,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選取特征值大于1作為提取公因子的依據,同時根據方差貢獻率確定各公因子的重要程度。根據結果顯示,前6個因子可累計解釋總方差的68.706%,由于本次調查屬于社會科學研究,可以認為前6個因子能夠解釋大部分的原始信息,作為提取的公因子。

具體來看,第一公因子主要包括就餐價格與服務,住宿價格與服務等因素,命名為價格因子;第二公因子主要包括景區的停車場設施、基礎設施建設、內部交通便利性等因素,命名為基礎設施因子;第三公因子主要包括休閑食品與場所提供、旅游紀念品價格與特色等因素,命名為服務因子;第四公因子主要包括景區級別、知名度、面積及規模、建筑維護程度等因素,命名為對外影響力因子;第五公因子主要包括景區古鎮風貌、祠堂群及祠堂文化、民俗文化活動等因素,命名為特色文化因子;第六公因子主要包括到達景區距離、到達景區的交通便利性等因素,命名為外部交通因子。

(3)計算因子得分。由系統給出的系數矩陣可將6個公因子表示為23個因素的線性形式,從而計算6個公因子的因子得分,如對于第一公因子F1,根據得分系數矩陣,其因子得分表達式為:F1=-0.026X1-0.040X2-0.104X3+0.042X4-0.037X5-0.180X6+0.051X7+0.259X8+0.060X9-0.035X10+0.299X11+0.308X12+0.306X13+0.374X14-0.056X15-0.189X16-0.039X17+0.036X18-0.035X19-0.062X20-0.057X21-0.136X22-0.105X23。

同理可得出F2、F3、F4、F5及F6的因子得分表達式。將各個因子的原始數據標準化后的均值帶入因子得分表達式中即可得出結果:

F1=-3.592608 F2=0 F3=-0.148106

F4=-0.005692 F5=-0.15846 F6=0.025098

接下來利用各公因子的方差貢獻率占總方差貢獻率的比例作為權重,得出惠山古鎮總體影響游客消費偏好的程度,其總程度公式為:

F=0.534 F1+0.124 F2+0.113 F3+0.088

F4+0.073 F5+0.068 F6=-1.945550462≈-1.946

根計算出的總體結果為-1.946,可以得出惠山古鎮影響游客消費偏好的程度總體偏低的結論。

4 結論與建議

(1)價格是影響惠山古鎮內游客消費偏好的最主要因素。價格因子的方差貢獻率達到36.691%,甚至大于其他5個公因子方差貢獻率之和,由此可見,價格因子的重要性。對于以惠山古鎮為例的諸多歷史文化街區景區來說,為了保證本地旅游業能夠更好地吸引各方游客,要平衡好當地飲食住宿等服務項目收益與定價的關系,在保證當地商戶合理合法取得經營收益基礎上,做好對產品售賣與吃住服務定價的規范,尤其要對不合理定價行為予以及時處罰與禁止,保證景區內產品與服務價格水平保持相對平穩,從而贏得游客長期支持。

(2)根據分析結果,可知惠山古鎮內的各項因素總體影響游客消費偏好的程度較小,低于平均水平。這與惠山古鎮本身商業開發程度較低,自身原始特色保持較好的情況有關。對此,為了進一步提升惠山古鎮等歷史文化街區的旅游價值,吸引更多游客游覽觀光,科學合理的規劃開發是必要的。在進行現代化、商業化開發同時,也要以政策和條例法規等輔助,保證開發過程盡最大可能保留原始文化產品,不破壞當地自然環境、人文風貌等。

(3)惠山古鎮聲名遠播,其江南小鎮獨特的文化產品與自然風貌頗具吸引力,加之坐落于富饒的江蘇省境內,外部交通非常便利,因此外部交通因子在調查中對于游客消費偏好影響程度較低。但對于更多位置較為偏僻,或名聲不夠顯著的歷史文化街區而言,進一步開發吸引游客的關鍵,是先解決外部交通環境,保證交通更為便捷,與外部聯系更為緊密。同時,將自身品牌特色通過廣告等宣傳方式宣傳出去,擴大客流,提升知名度,以此為進一步發展獲得足夠的經濟支持。

參考文獻:

[1]Geoffrey L.Crouch,Jordan J.Louviere.A Review Of Choice Modeling Research In Tourism.Hospitality,And Leisure[J].Tourism Analysis,2000,5(5):97-104.

[2]趙婷.基于居民旅游消費偏好的城市博物館旅游營銷策略――以西寧市為例[J].現代經濟信息,2015(16).

[3]王曉慶.國內外旅游偏好研究綜述[J].現代研究綜述,2014(1).

篇5

關鍵詞:芙蓉街;文化承載;傳承;維護

中圖分類號:J50 文獻標識碼:A

一、芙蓉街改造的得與失

(一)芙蓉街改造之得

隨著社會的發展,老芙蓉街區也出現了功能混雜、歷史建筑年久失修、基礎設施薄弱、泉水遭到污染、居民生活混亂以及商業層次低等一系列的問題。為了恢復和保護老濟南的傳統歷史風貌,解決街區存在的問題,濟南市歷屆政府對于芙蓉街道保護整治的工作給予了極大的關注,分別在80年代開始,至今推行了一系列的保護改造過程。比如,1989 年濟南市編制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方案》,其主要內容可概括為“一帶三片三街坊,五十二點一個網”。其中提出要對芙蓉街―曲水亭街地區(珍珠泉地區)進行重點保護。分別在1999年,清華大學與濟南市規劃院合作完成了《濟南市芙蓉街―曲水亭街保護整治規劃》。2003 年《濟南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 年-2020 年)》中提到:“芙蓉街―曲水亭街傳統歷史文化街區,位于古城中心,南至泉城路,北至明湖路東至縣西巷,西至貢院墻根街和省府前街。將芙蓉街、府學文廟、百花洲、后宰門、珍珠泉、王府池子、曲水亭等街區,統一規劃,保護其真實的歷史遺存和傳統風貌,體現‘家家泉水,戶戶垂柳’的地方特色,逐步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和環境?!?/p>

改造后的芙蓉歷史文化街面貌煥然一新,功能混亂的現象得到遏制。芙蓉街北部環境整體改造比較成功,其中主要以關帝廟和文廟保護較為完整,隱約透露出芙蓉街歷史文化街區當年的繁華景象。逐步實現了芙蓉街以保護商業旅游為主與曲水亭街居民居住為主的功能定位;以關帝廟和文廟為重點的歷史文物建筑得到保護;生活基礎設施得到逐步改善,泉水污染的現象實現改觀;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二)芙蓉街改造之失

芙蓉街的保護歷程是曲折而漫長的,由于受某些急功近利思想的影響,該區域在整治保護中也存在著歷史建筑被破壞、歷史風貌削弱等問題。正如報刊所評論的那樣,“修門面、大拆建、鋼筋水泥混凝土、幾天拆一棟老房子、兩層三層的仿古小樓競相建起……5個月來芙蓉街就這樣改造完成過半,一條濟南獨有的古商業街正在變成仿古建筑一條街……芙蓉街里有很多泉景,其自然條件和歷史文化條件在全國是獨一無二的,可是現在的改造追求的是有商業利用價值的門頭的擴大,很少顧及其他?!庇纱丝闯觯脑旌蟮能饺亟蛛m然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歷史遺留的問題,但隨著傳統建筑的拆除與舊建筑膚淺地穿衣戴帽式改造,加上某些大型綜合商業建筑的侵入,一定程度上破壞了街區歷史文化脈絡,削弱了歷史文化風貌。

芙蓉街區的保護整治過程也正是我國轟轟烈烈的歷史街區保護改造中的一個縮影,這一過程與中國社會經濟發展息息相關。改造后的弊端大體總結為以下幾點:

1.過度重視街區“硬性”物質文化景觀,忽略“軟性”非物質文化內涵的挖掘

在芙蓉街區的整治改造中,單純強調對于歷史建筑的保護,通過對歷史建筑體簡單的進行修復,甚至對于近代建筑穿衣戴帽式的改造,把街區做成一條“仿古街”而忽略了建筑所蘊含的深層次文化意義;比如太廟所代表的儒學文化,瑞蚨祥絲綢店、燕喜堂百年飯店等老字號所蘊含的古濟南商埠文化,以及濟南泉水文化及名士文化等都沒有得到體現。

2.過分強調單一商業功能,忽略居民居住、休閑娛樂、辦公等其他功能

芙蓉街區的建筑形態是多樣的,不僅有商鋪、洋行還有府衙、文廟和民居。因此,不僅有商業功能,而且有居住、辦公、公共等其他功能。然而在整治的過程中,政府重點強調的是恢復其商業功能,并沒有嘗試改善居民的生活條件,也沒有進一步延續、拓展街區功能形式,從而限制了街區的發展。芙蓉街區應積極提倡歷史文化街區的多元化,多種功能并存,給街區劃定功能分區,比如打造商業片區、藝術產業區、居民區等,從而提升街區功能,給街區注入活力。

3.管理混亂,缺乏統一管理

芙蓉街區經過連續幾次的保護整治,雖然從外觀上有了很大的改善,但這些僅限對芙蓉街道兩側的建筑或修復或復古式的整治;內部很多內容根本沒有改造,所謂的街區改造僅僅停留在表面上,根源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同時,芙蓉街整治后缺乏統一管理,總體環境依然較差。改造后的芙蓉街以餐飲為主,餐飲檔次不高,多為小吃,衛生條件較差,小攤販侵占道路,致使街區污水橫流。特別受這些人為和客觀因素的影響,芙蓉街越來越不能滿足居民活動的需求,節假日往往人群高度集中,人影攢動,喧囂嘈雜,街道擁擠不堪。街道兩側招牌雜亂無章,環境污染嚴重,歷史人文環境造成極大的破壞,百年古商業街淪落成“小吃街”的混亂境地!這些極其不利于城市人文環境的協調發展。

雖然芙蓉街在改造后存在一系列的問題,但總體改造是成功的。存在的后續問題集中反映出芙蓉街區在整治的過程中,改造不徹底,功能定位不明確,致使功能結構混亂,社會網絡格局遭到一定破壞。依據問題對癥下藥,本論文試圖在重視街區的歷史文化價值前提下,依據現狀問題探討出切實可行的關于芙蓉街文化延續與保護的策略來實現街區的復興,增強街區的生命活力;使歷史街區真正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芙蓉街文化延續與保護的策略

目前,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多種文化在歷史街區并存,如何協調處理各文化之間的關系,把握文化精髓,突出重點;首先要做的是理清歷史街區的文化脈絡,是實現歷史街區的文化延續,提升城市的個性品質的前提。

(一)芙蓉街的文化延續策略

1.物質文化保護與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并重

1987年由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在華盛頓通過的《保護歷史城鎮與城區》提出歷史城區的概念,并將其定義為:“不論大小,包括城市、鎮、歷史中心區和居住區,也包括其自然和人造的環境。它們不僅可以作為歷史的見證,而且體現了城鎮傳統文化的價值。”由此可以看出環境與文化在歷史街區中的重要地位。歷史街區的環境包括客觀存在的物質的“硬”環境和人的生活習俗等參與其中的非物質的“軟”環境兩部分。那么,從文化層面上分為物質文化與非物質文化兩大類。物質文化是滿足人類生存和發展需要所創造的物質及其所表現的文化。在歷史街區表現為建筑本體及裝飾、園林、交通、居民的飲食、服飾、商娛生活設施、重要藝術品、文獻、手稿等。芙蓉街區的物質文化以地域環境、建筑風貌、民族風俗與傳統工藝為載體,形成泉水文化、儒學文化、名士文化、商埠文化等文化內容外,另外還有老濟南油旋、梨花大鼓、面塑、兔子王等各種獨具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目前,對于泉水地域文化環境與對于關帝廟及文廟有比較完整的保護外,非物質文化幾乎消失殆盡,除了芙蓉街北部區域僅存一家油旋老店,但在芙蓉街頭很難尋覓到面塑及兔子王等非物質文化的蹤跡。(面塑泥人等傳統手藝偶爾在銀座商城出現過,終究形不成氣候,引不起足夠的重視。)建議相關部門在芙蓉街區專門設立芙蓉街非物質文化展示保護區域,來突出街區特征,提升街區品味,以吸引游客,增強街區功能。因此,如果把街區的物質文化稱之為硬件,那么非物質文化就是給歷史街區注入活力的軟件,兩者并重,缺一不可。

2.歷史文化挖掘與現代文化發展和諧共存

挖掘歷史街區歷史文化,對延續街區文脈、維護街區特色,提升城市品質有重要意義。歷史文化是記錄已經發生過的事件、傳奇故事或名人軼事等,具有不可再生性。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新思路新觀念新文化的融入,歷史文化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是不斷遭受新文化的沖擊,并不斷將其消化的產物。芙蓉街區的泉水文化、名士文化、老字號商埠文化及民俗文化等,這些都是經過一代代歷史文化與時代文化相互消受并積累沉淀的結果。如何把握芙蓉街歷史文化與現代文化和諧共存下去,建議以史為鑒,在尊重街區歷史文化的前提下,用現代文化理念去把握歷史再現歷史痕跡,從而融于歷史。

因此,歷史街區文脈的形成是歷史文化與現代文化碰撞相融合的產物,完全割斷歷史痕跡的街區也是不可能存在的,脫離時代完整保留特定歷史時期的文化也是僵死的缺乏活力的完全不可能實現;只有歷史文化與現代文化的發展和諧共存才是符合規律的發展。

3.街區文化個性與城市文化共性有機融合

歷史街區是屬于城市的街區,街區文化與城市文化的關系,是部分與整體的關系。芙蓉街區文化是濟南泉城文化的一部分,比如芙蓉街的泉水文化及名士文化是泉城文化的一個分支;而街區的儒學文化也是齊魯文化形成的主要元素之一;芙蓉街文化為樹立泉城濟南文化特色做貢獻,但同時又隸屬于濟南文化。因此,在芙蓉街區保護過程中,應當站在濟南城市設計的角度,要符合濟南市城市的總體發展策略。歷史文化是提升城市文化個性品質的一個興奮點,脫離城市的歷史街區的文化保護是孤立的。突出街區文化個性,把握城市文化共性,城市文化的總體發展為歷史街區文化發展提供保證,兩者有機結合,和諧共存才是歷史街區文化發展的根本。

(二)芙蓉街保護策略

芙蓉街區的保護與整治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多部門、多學科、多領域的協同運作。依據剖析芙蓉街區存在問題的原因,制定芙蓉街區保護的策略主要從歷史街區運作的復合型空間結構模式,芙蓉街區歷史建筑的保護與更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鼓勵公眾參與模式四個方面展開。

1.維護芙蓉街區空間結構功能模式,突出歷史街區的文脈延續性

第一,盡量復原芙蓉街上原有的交通空間系統。在芙蓉街街區的整治過程中,由于過多的人流量極大的破壞芙蓉街區的肌理。采取合理組織歷史街區的交通空間,鼓勵行人采用步行方式;特別在芙蓉街北部區域通過限制機動車數量,延續和修復原有的以曲水亭為主體綿延的古街巷空間系統。同時改善街區的停車設施,鼓勵自行車等交通的使用,實現機動交通與步行交通的空間轉換。

第二,構筑芙蓉街區成為多元目標和諧共生的載體。芙蓉街區的建筑體、街道和公共空間構成了芙蓉歷史文化街區,它們又都是街區的一份子,如何構筑芙蓉街區成為多元目標和諧共生的載體,需要突出歷史街區公共空間界面和尺度的延續性。其中街區中不同年代和各具形態的建筑界面提供了“場域”和“時間”感并確立芙蓉街區的物質空間特征。街區原有的歷史建筑與新建或改建的建筑在界面位置上,必須通過設計或控制的手段使原有的街道界面實現連續和完整,避免遮擋原有建筑;特別是芙蓉街北部區域,新建筑不要破壞文廟的所構筑的文化氛圍和關帝廟營造的民俗特色。因此,在建筑物的布局上要綜合考慮原有街道的空間特點;特別在街區的垂直界面上,控制街區輪廓線,使界面的形式在保持原有建筑特點的基礎上,盡量不要破壞芙蓉街區的天際線。

第三,修補芙蓉街連續性的開放空間,改善原有的基礎設施。芙蓉街區中最具活力的部分是南北路口節點的空間,是最能體現建筑空間的結構性與時代連續性的開放空間體系。因此在改善原有基礎設施的基礎上,通過控制建設的容積率、建筑密度等指標嚴格控制建設強度,規定建筑的紅線等手段,使街區內留出足夠的開放空間,以實現對原有公共空間體系的修補。

2.芙蓉街區歷史建筑的保護與更新

歷史建筑是歷史街區不可缺失的文化資源,然而,芙蓉街很多有歷史價值的建筑在改造過程中被拆除了,僅剩山東省內除曲阜孔廟之外最重要的濟南府文廟,珍珠泉院內的巡撫大堂等,對于歷史建筑的保護和更新大致有三點看法:

第一,采用“修舊如舊”的方法,設法保護民族建筑的原生空間生態;歷史街區是有單體建筑組合而成,那么對于歷史性單體建筑采用保護性修復技術,通過對于建筑造型處理,建筑材料選擇以及建筑色彩搭配等來恢復其原有的歷史風貌。比如,對于燕喜堂、瑞蚨祥、亨得利等老字號可以考慮保護性修復,來增強芙蓉街的商埠特色。

第二,新建筑的融入設計不但要具有其自身的美學完整性,還要采用與原有建筑文脈呈現并置關系,賦予歷史街區以新的特點。如恒隆廣場大型商業建筑體的融入具有強烈的時代感,與芙蓉街區遙相呼應,增強街區的時代性而不是破壞街區機理。另外,新建筑的融入要注重建筑設計的傳統文脈符號詮釋,為歷史街區接收新的設計理念,從而營造和諧環境。

第三,注重對芙蓉街區建筑使用功能的優化與調整。歷史街區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發生變化的,原有的建筑功能已經很難符合現代的需要了,只有調整和優化建筑功能,才能激發歷史街區的活力。而芙蓉街區前期一系列的改造大都集中在街區建筑外觀的改造整治上,建筑內部,特別是居民建筑內部沒有進行任何改善,建議注重對街區建筑內部使功能進行優化和調整,改善現存的功能不完善基礎設施欠缺等問題,從而本質上改善舊環境。

3.保護芙蓉街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

芙蓉街區的保護整治過程中不但要注重對街區的空間組織結構、歷史建筑及基礎設施等物質因素進行處理,還要重視充分挖掘自身歷史文化資源,積極挖掘和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產業化,突出街區的人文特色風貌,拓展城市旅游經濟。如何使街區泉水文化、儒學文化、名士文化與商埠文化等文化財富更好的傳承下去,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產業化發展是一條出路。建議借鑒周村歷史街區保護的案例,按照功能來劃分區域,比如劃分商業片區、藝術產業區、居民區等,從動態發展的角度來審視街區,提倡歷史街區多元化。既可以傳承非物質文化,又可以與現代生活相融合。

4.保護文化街區的社會網絡,鼓勵公眾參與模式

居民是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文化的主體,要保護歷史街區,必須要保護原有芙蓉街區的社會網絡,鼓勵公眾參與的模式。要形成相對穩定的社會網絡,必須構建和諧的鄰里關系、合理的經濟結構、正常的生活方式及交際方式等。如今,芙蓉街區南部環境幾乎完全被外來餐飲文化破壞,比如陜西秦鎮涼皮、西北拉面、南京鴨血粉絲湯等等外來餐飲的融入,致使原有芙蓉街區傳統文脈機理被打亂,要恢復原有社會網絡需要:首先,要保留原居民生活狀態,改善他們的生活環境,是保護歷史街區的重要手段。其次,鼓勵原著居民主動參與到街區保護中,原著居民大都有著相同的文化背景,相互之間有著千絲萬縷聯系,都熟悉當地的風俗和生活習慣,也都適應原有的空間格局。

篇6

關鍵詞:歷史街區; “南京1912”; 民國文化; 建筑; 街區改造;

南京是著名的歷史古都,文化名城,文化底蘊豐富。2002年南京市政府提出“文化南京”戰略,城市開始著手對歷史文化街區進行改造和重新規劃,到目前為止,已經取得了不少成就,規劃較好的有 “南京1912”休閑街區、“水木秦淮”休閑街區、長江路文化街、夫子廟商業文化街等等,這些街區除保留了各自的文化特點外,現在已是集餐飲、娛樂、休閑、觀光、聚會為一體的時尚休閑商業區,是南京古典與現代文化的傳承之地,成為南京城市的標識。

1街區概況

“南京1912”位于南京市長江路與太平北路交匯處。經過三年的改造和完善,現已初具規模,該區由17幢民國風格建筑和“共和”“博愛”“新世紀”“太平洋”4個街心廣場組成,總面積達3萬多平方米。這片青灰色與磚紅色相間的建筑群,錯落有致地呈L形環繞“總統府”,風格古樸精巧,成為以民國文化為特征的南京長江路文化街的新亮點。

“南京1912”地段的規劃,定位類似于上?!靶绿斓亍薄T谝巹澤?,與其它街區相比,有其自身的特點:首先它是一個歷史地段,含有一定比例的真實的歷史遺存,組合了一些真實性的單體歷史建筑。其次它具有整體性:在歷史文化價值方面,它作為一個整體,有更強烈的組合的整體價值,即整體效果大于部分之和,在這里,每一個歷史建筑可能具有的歷史文化價值都不是很高,但是組合在一起,便具有了較高的文化價值;在視覺環境方面,它可以體現出一種整體的特定的歷史氣氛,因此,對于這個地塊的擴建,在風格上必須與原有建筑統一,不能破壞整體地段的歷史文化氣氛。該區域的建筑是南京在民國時期的歷史遺存,對它的保護同樣也是對該時期文化的保護與展示。

2總體規劃理念

在對該地段調研之后,筆者對“1912”的規劃進行了分析,主要分為以下四個方面:

2.1街區的格局和空間形式

“南京1912”街區位于南京老城中心區的東部,南臨長江路,西臨城市主干道太平北路,東側為總統府,北側為長江后街。該地段在民國時期是南京一些政府官員和社會中上層人士的住所,隨著其周邊地區如總統府、長江路、梅園新村的改建擴建,該區明顯與其周邊環境不相融合,于是在2004年,南京對該地段的建筑進行全面翻新,將原來作為生活居住為主要功能的街坊改造成以公共活動為主的休閑商業場所,打造出旅游文化街區“南京1912”。

“南京1912”選址在城市商業中心區附近,在整體架構上是一個L形的布局,西側毗鄰城市主要干道,交通便利,游客可以從多個方向進入街區,街區內的主要道路環繞總統府的圍墻。內部劃分為三大部分:休閑區、酒吧區和餐飲區,三區形成點、線、面結合的豐富而有序的空間形態,在這個空間序列中貫穿四個由建筑圍合的小廣場,形成領域性很強的空間節點。

2.2街區內歷史性建筑的面貌

傳統的民國建筑風貌仍然是街區的主題。雖然房子不拆,但要重新利用這些建筑物,就必須對其基礎設施進行徹底改造,故有的建筑物被翻新,保留其原來的建筑風格,擴建的部分盡量與原有建筑風格統一。走進“1912”,依舊是青磚步道,紅青相間的清水磚墻和雙坡屋頂,可建筑內部已經完全是現代化的生活方式?!澳暇?912”在規劃建造時,在建筑的形態、高度、色彩上都考慮到與東側總統府的關系。每個單體建筑均為濃郁的民國建筑風格,其中有五棟是原有的民國建筑。建筑高度基本控制在2-3層,不會遮擋到總統府內的視線景觀。街區內重要建筑的墻面除以青磚為主要材料外,在入口及鐘塔處局部用紅磚加以強調,同時,整個空間以提高明度、彩度的方式,對街道節奏變化以及街道、廣場的引導界面做出提示。

2.3街區內的綠化小品及設施

街區內部的綠化面積較少,以在建筑周圍栽樹為主,為了加強綠化,在街區東西兩側的道路邊種植樹木并擺放小型帶狀花壇。為進一步提高商業街的文化品位,沿太平北路的街邊融入了不少裝飾元素,有各種雕塑小品、富有歷史感的石刻、紫藤架、花壇等等,這些都是從總統府里復制過來的。墨黑色的鐵藝圍欄、通透的歐式鐵藝門將“1912街區”與喧鬧的交通干道分隔,鬧中取靜,西南角一個成90度折疊狀的牌坊現在已成為“南京1912”的地標。

2.4街區的功能與作用

現在的“1912”已被定為南京旅游文化街區,集休閑、娛樂、餐飲為一體,有面向不同層次的消費者的休閑場所。它特有的歷史文化底蘊鼓動了人們的消費欲望,這種消費不僅僅是物質上的消費,更為明顯的是精神上的享受:在這一地區游覽、觀賞的人群要遠多于直接進入到店鋪里喝酒、購物的人,他們消費的是這里的氛圍和這里的空間。

筆者認為,南京對于該地段的改造還是較為成功的,即在舊的環境中引入新的元素,又在新的環境中保留原有元素,從而以外在的似舊似新遮蔽其本質上的空間概念的轉換。雖然現在的“1912”已經帶有一種商業色彩,遠不是原有的單一的居住功能,但是這種功能和形式上的轉換卻是其成功的必要條件。筆者認為,對于一個歷史地段的保護,并不是要毫不改變的原物保留,破敗的歷史建筑并不能引起人們的興趣,隨著城市環境和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人們追求的已不僅僅是原本民國時期的老式洋房,而是那種更加神秘、浪漫的場景和氣氛,而“1912”正是適應了人們的需求,讓人們感覺是過去的,又是現在的,既具傳統風格又有西方韻味。

3目前的不足與優化建議

在規劃上,該地段還存在優化空間:

(1)據觀察,沿太平北路的人行道上常有自行車、機動車亂停放現象,對街景造成一定的破壞,有關部門應加強對違章停放車輛的管理;

(2)街區內部的綠化率不高,還應增加綠化面積,結合沿街綠化帶,局部拓展形成綠化廣場,喬木、灌木、草本,因地制宜配置,形成復合的層次和相宜的季節色彩;

(3)“南京1912”豐富了市民的夜生活,但是白天這里的利用率卻不高,可以通過進一步強化街道的文化主題來吸引更多人流,比如可在主要人行路線上布置一系列以民國建筑為主題的歷史照片標牌,以“文化步道”的方式帶領人們走進這條街的生動歷史,給步行者提供駐足的機會,還可以提高各種文化設施的社會開放程度和利用率,舉辦各種室內外展覽,策劃各種活動如音樂節、歌舞會等,以吸引更多的市民參與其中。

結語

像“1912”這樣的歷史街區在南京的發展可以說才剛剛起步,但已表現出強大的生命力,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文化街區的數量、規模也將進一步發展,而如何解決好隨之而來的問題比如商業與文化的交鋒、傳統與現代的矛盾等等還值得進一步研究。

現在,“南京1912”已成為其它城市效仿的范本,對于這種盲目地復制,當然是不可取的。南京特有的民國文化是不可復制的,它自有其生長和成功的基礎,這種基礎是建立在特定歷史條件之下的,而“1912”之所以取得成功,不僅是追求了建筑的形式,而是源于南京特有的文化條件與對外的感召力,它順應了城市發展節奏和市民的實際需要,因此,因地制宜地對城市歷史街區進行保護和利用才是合理的做法。

參考文獻

[1] 魏向東、宋言奇 編著. 城市景觀. 中國林業出版社,2005年

[2] 王建國 編著. 城市設計. 東南大學出版社,1999年

篇7

關鍵詞:歷史街區;動態保護;實施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歷史街區也稱歷史文化街區或歷史地段,是保存有一定數量和規模的歷史遺存、具有比較典型和相對完整的歷史風貌、融合一定城市功能和生活內容的城市地段。它保留真實的歷史信息,延續城市的歷史發展。因此,歷史街區必須加以保護。社會在發展,城市在建設,作為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歷史街區不可能閉關死守地采取絕對保護、靜態保護,而應在有效的方法下采取動態式保護。

1、歷史街區動態保護的概念

動態保護要求在對歷史街區的規劃中,應將歷史―現狀―未來聯系起來加以考察,使之處于最優化狀態。動態規劃要求無論初始狀態和初始決策如何,對于先前決策所造成的狀態而言,余下的決策必須構成最優策略。在對歷史街區的保護中,應強調“持續規劃”、“滾動開發”、“循序漸進式”、“控制性規劃”,在著眼于近期發展建設的同時對遠期目標僅提供一些具有彈性的控制指標,并在規劃方案實施過程中不斷加以修正與補充,以實現一種動態平衡。

在對歷史街區的動態保護中,沒有任何事物是靜止的,所有事物都不斷被打破,并且被改變。動態保護根據歷史街區的各種具體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相應的保護策略,使這些歷史街區既保持其歷史的真實性,又能適應不斷發展的實際要求。歷史街區的模式只適合歷史上的生活,而不適合現代的生活,對歷史街區的動態保護不是為其養老,而是使之年輕化。

2、歷史街區動態保護的意義

首先對歷史街區的動態保護是適應經濟制度變革的要求。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城市建設已經步人了市場化.社會化階段。對歷史街區的動態保護可以把歷史地段的規劃和保護的過程由被動變為主動.由封閉變為開放.其成果也應由終端型變為非終端型,提高其應變能力。

其次,有利于城市形象的塑造。通過歷史地段的動態保護.可以發揮土地的便用功能,實現地產的最大價值,使城市功能得以恢復和加強,增強城市中心區的活力。對歷史地段的動態保護可以精心塑造城市公共空間.改善城市的整體形象和環境景觀.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提高環境的舒適性,美化城市形象。

再次,可以滿足社會大眾的要求。歷史街區的建筑危房多.房屋破舊,原有建筑質量高低不一,設施落后,居住區人口密度較大,居住條件差,周邊建筑的使用狀況和交通條件存在安全隱患,市政設施不能滿足最荃本的需要。對歷史街區的動態保護可以改善居住環境,加速危舊房改造的速度,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的配套建設,使改建區的服務水平得到保障,有助于改善社會環境,提高市民居住水準。

3、歷史街區動態保護的原則

3.1、堅持全面保護的原則

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可建設用地越來越少,歷史街區作為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很難做到全盤保留,但歷史街區應該做到“全面保護”。其中“全面保護”應該這樣理解:

首先,應該保護其內容以及對象的完整性。完整的保留歷史街區內原有的特色歷史遺存,如原有歷史地段內的各級文物建筑、有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的傳統建筑;完整保留歷史街區的空間格局、典型風貌等有形物質環境下的完整環境;完整的延續歷史街區原有的社會網絡和歷史文脈,整體的繼承歷史街區的傳統文化和地方藝術。

其次,保護歷史街區理念和策略的全面性。作為一個歷史街區,它匯集了經濟、文化、環境、社會等多方面的價值,具有全面保護的意義,為此,需要運用全面的方式、策略去實施。對于在歷史、環境、文化、社會等方面的價值與意義易于理解,而且也多有論述,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歷史街區的保護。只具有歷史、社會、文化、環境等方面的意義與價值,其經濟方面的價值也絕非一般。

3.2、堅持完善功能的保護原則

隨著科技的發展,社會生活方式與條件隨之改變,歷史街區的使用功能、生活環境等也相繼改變。因此,不懈地增強歷史街區的使用功能、完善歷史街區的生活環境、提高歷史街區生活質量是歷史街區得以存在與發展的基本前提,同時也是歷史街區動態保護的根本原則。

3.3、堅持持續更新保護的原則

歷史街區的形成經過漫長的歷史過程,其中每處建筑群或每處古跡均有其各自的文化內涵、形成背景、表現方式,因此它們各有韻味,相互間雖無較大關聯,卻又有整體的協調性和文化的融合性與滲透性。由于不斷的空間生成和文化沉積,不斷的時間推進,造就了歷史街區的空間多元性、風貌協調性、社會延續性和文化內涵的豐富性,從而形成歷史街區特有的魅力。

4、動態保護中動態因素的實現

4.1、在價值網絡中實現動態性

文化復合體各個組成體系處在某一時代特征的總體環境之中,建立起與總價值觀念相協同的自身價值觀網絡。當今社會隨著人們交往和流動的增加,社會體系中人與人的關系、鄰里關系、生活方式、生活節奏、倫理道德和法律制度等都發生了巨大的改變,傳統街區必須通過改變以繼續承載和反映這些變化。歷史街區建立的存在意義是必須立足于現實需求的,應著眼于現實的發展及傳統要求,并創造出合乎現時的新觀念,形成新的文化凝聚結構。街區的存在價值要以能否滿足現時的需求為判斷標準,因此,傳統街區的時代化更新是必然的。在整個文化復合體層面上,對待歷史街區的完備的處理方式是以復合體綜合的價值網絡為判斷標準,對之進行動態保護,使其深深嵌人整個文化復合體的價值網絡之中。

4.2、在保護規劃編制中實現動態性

在對歷史建筑動態保護規劃編制時.須將歷史一一現狀―未來聯系起來加以考察,使他們處于最優化狀態,使得歷史街區的目前狀態和過去的決策相聯系,使今天的決策影響到未來的狀態。動態規劃要求無論初始狀態和初始決策如何,對于先前決策所造成的狀態而言,余下的諸決策必須構成最優策略。在對保護規劃編制時,需采取“動態的”滾動式規劃,在實施過程中允許不斷調整,切忌在匆忙中一錘定音,在保護中要保護原有的舊建筑,避免大拆大建,工作作風的簡單化。即提倡一種分階段,循環式的工作方式。由于整治過的環境,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又會出現要解決的新問題;同時,隨著規劃師與文物工作者自身對歷史街區認識的不斷深人,又將提出新要求。這一切要求歷史地段的整治是一個相應的、不斷完善與深入的過程,應當采用多階段的、動態的工作方式,隨著保護工作的不斷實施,通過反饋對原有工作的目標和方法進行不斷調整.使保護工作日趨完善。

4.3、在歷史趁筑的使用中實現動態性

利用就是動態、積極的保護。歷史建筑,與其他文物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不僅具有歷史的,文化的,情感的和象征價值.同時,還具有使用的價值。大部分歷史建筑都處于使用狀態,時時承受著各種各樣的荷載,抵抗著來自各方面的破壞因素的影響,這也是它的獨特的價值所在。從社會關系來講,它使城市和生活在其中的居民得以保持它們的正常機能狀態及和諧一致的關系;從文化方面來說,它使文物建筑的考古、藝術、建筑和文獻價值得到全面的保存,不僅保存了它的內在價值.也包括了它對城市主體的貢獻。

結束語

由于歷史建筑承載著太多珍貴的歷史文化信息且不可再生,對其實施嚴格的保護措施就顯得尤為重要。在進行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和修繕時,應當盡量保有和還原歷史建筑所蘊含的歷史文化信息。

參考文獻

[1]鄭利軍.歷史街區的動態保護研究[D].天津大學,2004.

[2]鄭利軍,楊昌鳴.歷史街區動態保護中的公眾參與[J].城市規劃,2005,07:63-65.

篇8

一,武漢歷史街區保護現狀

1,保護歷史街區,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

武漢市是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武漢的優秀歷史建筑融西方建筑的古典浪漫和民族建筑含蓄典雅為一身,匯金融、商業、居住、宗教、外交、工業建筑為一體,集中體現了不同的地域文化、建筑藝術和武漢市近代經濟發展和社會歷史的演變,是不可多得的歷史和藝術瑰寶。

武漢近代歷史建筑的發展始于晚清,盛于民國,衰于淪陷。主要是兩部分:1861年漢口開埠至1945年抗戰勝利期間的近代歷史建筑;上世紀50年代的現代風貌建筑。

1861年漢口開埠,英、俄、法、德、日五國,在租界相繼建立了西洋風格的領事館、工部局,興辦洋行、銀行和工廠;傳教士在漢興辦教堂、學堂、醫院。薈萃了古典式、文藝復興式、巴洛克式、洛可可式、哥特式等主要建筑風格。隨著的興起,建立了大批近代工廠、火車站、學堂等,這些建筑有的純西式,有的中西合璧。清末和民國時代,民間人士構建了近代工廠廠房、里份住宅、私人洋房和別墅。這些建筑成為武漢城市由傳統走向近代的表征。1938年,武漢淪陷,日本的給武漢的建筑帶來毀滅性的破壞。上世紀50年代,蘇聯援建了武漢鋼鐵公司、武漢重型機床廠等重工業項目,興建了中蘇友好宮、武漢劇院等文化設施,留下了大批時代特征鮮明的風貌建筑。

篇9

關鍵詞:歷史文化名城;名城保護規劃;保護規劃體系

Abstract:Conservation planning of historic city has been the core of historic city protection system. In practice it has been established conservation planning theory and technical standards on protection levels and objects, principles and methods. Thirty years of urban conservation experience proves that urban conservation planning is a whole level work, conservation planning is not only to protect the urban heritage on "crossed" planning, more importantly to protect the urban heritage through the "off-line" urban planning control, which requires a whole conservation planning system at all levels to support.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protection concept through to all aspects of urban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this is where the essence of conservation planning.

Key words:historic city ; urban conservation ; conservation planning system

中圖分類號:C9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144(2016)-08-13(5)

1 把握名城保護規劃的真正內涵

對于保護規劃的必要性早在名城保護制度創立開始就格外強調。1982年國務院公布第一批名城時就明確指出:“各有關省、市、自治區的城建部門和文物、文化部門應即組織力量,對所在地區的歷史文化名城進行調查研究,提出保護規劃”。對于什么是名城保護規劃,1983年《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關于加強歷史文化名城規劃工作的幾點意見》中指出:“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就是以保護城市地區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及其環境為重點的專項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痹?993年全國名城保護工作襄樊會議上名城保護的內容被總結為“保護文物古跡及歷史地段,保護和延續古城風貌特色,繼承和發揚優秀傳統文化”。2005年《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范》對名城保護規劃的定義是:“以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協調保護與建設發展為目的,以確定保護的原則、內容和重點,劃定保護范圍,提出保護措施為主要內容的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中的專項規劃?!?008年國務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的內容主要也是針對保護規劃與實施做出具體規定,可見保護規劃在名城保護中具有重要的主導作用。

然而,名城作為一個整體,與其他不可移動物質文化遺產的最大區別就在于其動態性。城市是一個不斷發展、更新的有機體,始終處于新陳代謝過程中,一成不變是絕不可能的。對于名城而言,保護不會也不可能是全部,除了保護,如何保留、改造、更新以適應新的城市發展需要,是名城保護必須面臨的問題。遺產保護的必要性與城市發展的必然性,使名城保護的內容與方法不僅要包含對遺產自身保存與維護問題,同時還包括對遺產所處城鄉環境的變化與發展的控制與引導問題,兩者同樣重要[1]。名城保護規劃不僅是一種針對歷史遺存的技術措施和方法,而且是通過各種方法使一定規模的城市環境保持整體的和諧關系,是涉及城市發展的整體性、全局性問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作為城市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規劃建設中必不可少的內容。城市歷史保護不僅意味著文物古跡或歷史地段的保護,而且還包括城市經濟、社會和文化結構中各種積極因素的保護與利用”[2]。因此,名城保護要從城市全局和整體發展來做好保護和規劃工作,名城保護的理念要貫穿到城市發展戰略和城市規劃的各個層面,這才是保護規劃的要義所在。

同時,名城保護規劃也不是指純粹的規劃編制過程,完整而有效的保護規劃應該包括從規劃研究、編制,到規劃實施、管理的每個過程。正如周干峙院士所指出,“名城保護工作不僅僅是保幾個區、幾條街、幾幢房的問題。它實質上是對名城整體工作的一個全面的認識問題和工作的綜合反映,它涉及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方方面面?!盵3]

2 三十年名城保護規劃的體系演進

名城保護規劃編制工作本身就是名城保護的重要實踐,名城保護規劃的發展歷程反映了名城保護理念與方法的演進,從1980年代開始大致在各個年代呈現出不同的主要特征:

2.1 1980年代的探索期

1982年,國務院公布第一批國家名城名單的同時就下文要求編制名城保護規劃。針對名城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剛剛起步,1983年,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下發《關于加強歷史文化名城規劃工作的幾點意見》,對名城保護規劃的概念、規劃編制與審批等做出規定。1986年,《國務院批轉建設部、文化部關于請公布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的報告的通知》中明確保護規劃要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按《城市規劃條例》(1984)規定的程序上報審批,名城保護規劃的內容是“要保護文物古跡及具有歷史傳統特色的街區,保護城市的傳統格局和風貌,保護傳統的文化、藝術、民族風情的精華和著名的傳統產品”。這三個規范性文件的內容對1980年代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起到了重要的規范作用,盡管尚未形成明確的體系,但是就保護對象而言,涵蓋了文物古跡、古建筑或建筑群連片地段和街區、城市傳統格局和風貌、遺址、山川水系、傳統文化等較為全面的內容,尤其是強調對城市歷史的研究與現狀的調查,根據名城自身的特點去探索保護規劃的重點。

1980年代名城保護規劃在體系上雖然沒有建立統一的編制標準,但是大部分的名城保護規劃都能圍繞名城特色,抓住保護的重點,為以后的名城保護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如西安保護規劃提出保護舊城完整格局,顯示唐城宏大規模,保護周、秦、漢唐城市遺址;蘇州提出“全面保護古城風貌”以及在古城西側開辟新區的總體建設布局;昆明保護規劃既有市域范圍內對滇池的保護,也有城區范圍內點線面的保護;延安保護規劃對革命紀念地實行分級保護;平遙保護規劃提出對古城實行全面整體的保護,全城劃定三個級別的保護范圍。這些早期名城保護規劃的內容與方法,在此后保護規劃的修編制定中都得以延續。

1980年代名城保護規劃的重點是解決保護對象的問題。保護規劃基礎研究扎實,對城市特色與歷史文化價值定位準確,規劃重點突出。但是在保護層次方面,文物古跡是保護的重點,歷史街區還沒有作為一個明確的保護層次出現。在規劃實施方面,由于受社會經濟發展條件所限,全面實施保護規劃的現實條件并不成熟,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實踐對規劃編制的反饋和檢驗,使保護規劃往往帶有一定程度的理想化和局限性。在規劃體系方面,整個城市規劃體系尚處在不成熟階段,保護規劃也不例外,上與城市總體規劃,下與詳細建設規劃都缺乏有效的銜接。

2.2 1990年代的成形期

1993年全國名城保護工作襄樊會議明確了名城保護的內容,即“保護文物古跡及歷史地段,保護和延續古城風貌特色,繼承和發揚優秀傳統文化”。1994年在國務院頒布第三批歷史文化名城之后,建設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要求》,規范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與審定。在歷史城區普遍遭受建設性破壞的背景下,歷史街區保護的重要性開始被認識。1997年,建設部轉發《黃山市屯溪老街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指出歷史文化保護區是我國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區、歷史文化名城”這一完整體系中不可缺少的一個層次,也是我國名城保護工作的重點之一。因此,名城保護規劃的內容開始形成三個層次的框架,名城保護規劃編制逐步規范化。

這一時期,北京名城保護規劃明確提出三個層次的保護體系,并對北京舊城整體格局與風貌保護提出十大方面措施;武漢名城保護規劃是嚴格按照建設部要求進行編制的范例,規劃內容覆蓋面全,分為城市整體、城區、市域三個層面,每個層面明確各自的保護對象與措施;洛陽名城保護規劃針對地上地下文物豐富的特點,提出建立展示體系來揭示名城歷史文化內涵,為遺產保護展示利用提供了新的思路;上海針對近代遺產豐富的現狀,主要抓住優秀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區這兩個重點。

1990年代名城保護規劃的重點是解決保護方法的問題。在明確了名城保護的三個層次之后,其所對應的保護方法也是不同的。對于文物保護單位,要遵循“不改變原狀”的原則,保存歷史的原貌和真跡。對于歷史文化保護區,要采取保護與整治的方式,保護真實的歷史遺存,整體的歷史風貌,維持和提升原有功能。對于歷史文化名城,不僅要保護城市中的文物古跡和歷史地段,更要保護和延續古城的格局和歷史風貌,以及繼承和發揚優秀的城市傳統文化。

隨著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的不斷完善,詳細規劃開始在名城保護中承擔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歷史城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歷史街區保護與整治修建性詳細規劃等新規劃類型的出現,完善了名城保護規劃體系,彌補了名城保護規劃停留在城市總體規劃層面的不足。但是,這些詳細規劃在編制中尚未形成統一的規范,控規中與保護相關的指標體系,保護整治規劃中建筑的分類與措施等核心問題在各地的規劃實踐中不盡相同。此外,計算機制圖尚未完全普及,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規劃編制的準確性和操作性。

2.3 2000年以后深化期

2000年之后,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與執行進一步制度化。2003年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將歷史文化街區(村鎮)的保護納入法律范疇。2005年《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范》出臺,對名城保護規劃的體系,保護范圍與措施,保護內容與重點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范,成為全國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村鎮保護規劃的唯一技術標準。

針對國務院關于加強城鄉規劃管理的要求,建設部相繼出臺了《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2002)、《城市紫線管理辦法》(2003)、《關于加強對城市優秀近現代建筑規劃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2004)、《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評價指標體系》(2004)、《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5)、《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評估標準》(2010)、《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2014)等部門規章和文件,將名城保護作為重要的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之一。

2007年新的《城鄉規劃法》修訂頒布,其中明文規定“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內容應當作為城市(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舊城區的改建應當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和傳統風貌”。

2008年,國務院頒布《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由于其主要內容都是圍繞保護規劃的編制、審定、實施等,保護條例本身就是名城保護規劃編制的重要依據與標準。按照保護條例的要求,2012年12月,住建部與國家文物局聯合下發了《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要求(試行)》,成為保護規劃編制最為權威的規范要求。

2000年以后,名城保護規劃的顯著特點是保護體系的不斷深化完善,并呈現出全面、分層、分級的特征。隨著城鄉規劃范圍的不斷擴大以及城市遺產保護對象的不斷拓展,名城保護規劃已經從城市總體規劃層面以歷史城區為主的專項規劃演變為各類保護對象、各個規劃層面、各項保管層級的保護規劃體系。如南京名城保護規劃在市域、主城、老城三個層面,分別構建了從物質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內容框架,以及劃分了法定保護、登錄保護、規劃控制這三個等級的分級控制體系。蘇州名城保護規劃在市域、市區、中心城區、歷史城區等若干層面確定不同的名城保護對象。上海將名城保護規劃具體落實到優秀歷史建筑保護和歷史文化風貌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層面。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確立了與行政區劃等級一致的名城名鎮名村的城鄉保護管理體系。在規劃類型上,保護規劃有名城名鎮名村的總體層面的保護規劃,歷史城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古鎮古村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文物古跡的保護規劃等。在保護內容上,包括文物古跡、歷史街區、歷史村鎮等物質文化遺產,優秀傳統文化等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風景名勝、歷史景觀、山川形勝等自然遺產。在保護級別上,在國家、省、市縣的法定保護層級中也不斷出現規劃控制的非法定級別。

30多年來,名城保護規劃總的發展趨勢是從簡單到系統,從沒有體例到逐步規范,隨著規劃編制的不斷發展,保護對象的不斷拓展,保護體制的不斷完善,名城保護規劃在各個層面形成相互支撐的保護規劃體系。但是,當名城保護規劃朝著“全面系統、分層分級”的方向發展,如何在復雜的保護規劃體系中突出名城特色和保護重點依然是值得反思的問題。同時,名城保護規劃最終要放在保護實踐中加以檢驗才具有真正意義。

3 厘清名城保護三個層次及反思

名城保護的層次問題非常重要,當下普遍的問題就是錯位的保護與建設,比如把本該對待新區的建設方式,用到歷史城區導致大拆大建;把本該對待歷史城區的有機更新方式,用到了歷史街區導致拆舊建新;把本該對待歷史街區的保護整治模式,用到了文物古跡導致毀真造假。

名城保護體系有三個重要的保護層次,即文物古跡、歷史地段、歷史城區,它們所對應的法定概念就是“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街區(村鎮)、歷史文化名城”,這樣的劃分是因為不同的保護層次對應不同的保護方法,這是中國名城保護工作30年的經驗總結,是解決保護與城市發展矛盾的有效途徑。[4]

3.1 第一個層次是文物古跡

文物古跡主要包括古建筑、古墓葬、古文化遺址、石窟寺、石刻、壁畫、近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等具有價值的不可移動實物遺存,由縣級以上政府公布重點保護的文物古跡就是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關于文物古跡的修繕,遵守“不改變原狀”的原則,核心在于真實全面的保護文物有價值的“歷史信息”。申報國家名城的條件之一就是要求城市建成區內保存有較為豐富、完好的文物保護單位、登記不可移動文物與歷史建筑。

國家名城保護制度的產生與文物保護有著天然的聯系,1980年代初全國政協通過廣泛調查研究向國務院提出把歷史城市作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整體保護的意見,就是為使文物古跡保護與城市規劃建設密切配合,相得益彰。然而文物古跡“保”易“控”難,名城中對文物本體保護尚能基本保障,但是文物保護范圍之外的建設控制地帶卻常常處于建設“失控”狀態,造成文物古跡周邊視覺的污染、尺度的失調、安全的隱患等等破壞行為,而現行《文物保護法》規定的50萬元最高限額的行政處罰根本制止不了破壞性開發建設的利益沖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正是文物保護管理的尷尬所在。

歷史建筑是根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新增的保護對象,在類型與方法上可以歸為文物古跡一類。歷史建筑在法定概念上是由地方政府公布保護的非文物類建筑,因此,歷史建筑的保護應該有別于“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要求,強調“保用結合,永續利用”,由此帶來歷史建筑的保護方法也應該更加多樣。歷史建筑是“文物保護單位”的有益補充,對建筑遺產的廣泛保護、多樣保護具有積極的意義。

3.2 第二個層次是歷史地段

歷史地段主要指能較完整的體現傳統風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地區,包括城市歷史街區、歷史村鎮、建筑群等。歷史街區和歷史村鎮之所以屬于這個保護層次,就是因為它們的特點和保護方法接近。

長期以來名城保護工作的重心落在了歷史街區保護上,使歷史街區成為名城保護實踐的主戰場。歷史街區保護必須堅持正確的理念,這也是歷史街區保護的基本經驗。一是要保護真實的歷史遺存,延續真實的城市記憶,這是作為城市遺產的基本要求。街區內反映典型歷史風貌的建筑和環境要有豐富的歷史信息,這是不可復制的。二是要保護完整的歷史風貌,強調街區內建筑與環境的整體融合性,并非強調建筑單體的獨特性,而作為城市歷史發展的見證,歷史街區整體上又具有明顯區別與其他區域的歷史場所感和社區歸屬感,這是歷史街區的特色與價值所在,是不可替代的。三是要保持永續的街區活力,城市遺產的主要特征在于其動態性,歷史街區不僅記載著過去,也承載著未來,保護街區、復興街區,使其成為當代城市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歷史街區永續發展的動力所在。

對歷史街區而言,實施積極的保護永遠是第一位的?,F實中歷史街區物質環境的破敗正是長期以來被過度忽視的結果,不能因為歷史街區保護的復雜性而放棄對其應有的維護,歷史街區既然作為名城保護的重要層次,就要體現出重點保護的地位,對動態的城市遺產而言,消極的留存就是破壞。

歷史街區的保護更不能操之過急,急于求成。歷史街區的特色是在城市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的,保護歷史就要對一磚一瓦、一草一木予以敬畏,要一朝一夕恢復上百年的歷史風貌必然是做表面文章,焚琴煮鶴。實踐證明,急功近利的做法都是曇花一現、不可持續,成功的街區保護本身需要經歷時間的磨練。因此,歷史街區的保護注定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積極踐行,審慎漸進。

3.3 第三個層次是歷史城區

歷史城區是體現名城歷史文化價值的核心區域,是感知城市文化特色與氛圍最直接的、最重要、最全面的部分。同時,它也是有生命的有機體,有數以萬計的人在這里生活和工作。所以歷史城區的發展變化是不可避免的,歷史城區重在整體保護,有機更新,其內涵就是包括了保護與更新、控制與引導。

30多年來歷史城區一直是名城保護的最大盲點,歷史城區在1980年代節節失守,在1990年代處處失控,到2000年以后多數已經面目全非,名存實亡。2008年出臺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關于“保護措施”的第一條赫然就是“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應當整體保護”,但是歷史城區整體保護不只是一句時髦的口號,要深刻認識整體保護的內涵不易,要全面付諸實踐行動更難。

歷史城區的“失守”不僅有認識上的問題,也有規劃方法上的問題。從表面上看,保護文物古跡、歷史街區,以及歷史城區整體格局與風貌是個點線面結合的保護體系,但是最后主要落在文物古跡與歷史街區的保護范圍上,所謂歷史城區整體格局與風貌,也主要體現在諸如道路格局、城河城墻、河道水系、城市軸線、城市地標、建筑風貌等“點線”控制要素上。這樣的規劃方法由于從一開始就忽略了“整面”的保護與控制,抓“點”放“面”,其結果是文物古跡與歷史街區的保護線劃到哪兒,線外的拆除改造就跟到哪。2007年全國政協委員馮驥才先生在全國“兩會”上提及北京的“規劃性破壞”質疑的就是這樣一種規劃情況,“在古城內劃出若干片歷史文化保護區,隨后便在保護區之外大拆大建,文保區基本都成了孤島。”[5]所謂歷史城區面積的大小根本不是放棄整體保護的借口,諸多世界遺產城市的歷史城區范圍都在幾十平方公里,整體保護貴在保全,“面”不全則“城”不善。

4 建立名城保護的規劃控制體系

實踐證明,僅有名城保護規劃是不夠的,要建立一整套保護規劃體系,將名城保護的要求貫徹到城市規劃的各個層面,即在整體層面予以統籌協調,在局部層面予以空間落實。名城保護的規劃體系涵蓋了從總體規劃層面的名城保護規劃、名城保護發展戰略規劃,到詳細規劃層面的歷史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歷史地段保護與整治規劃,以及文物專項保護規劃等(圖1)。

一是總體規劃層面的名城保護規劃。除了劃定各個層面的城市遺產的保護范圍外,更為重要的是要從城市遺產保護的角度影響和反饋總體規劃,即依靠總體規劃的統籌協調作用,從整體層面來解決名城保護的問題,包括城市功能定位、發展方向、用地布局、產業調整、交通組織、基礎設施等方面的措施。

二是歷史城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歷史城區的整體保護就是要將保護與控制要求具體落實到每一個街坊地塊,如蘇州、泉州、常熟等古城的建筑風貌與高度的有效控制,就是得益于較早運用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規劃管理的長效手段。

三是修建性詳細規劃層面的歷史地段保護規劃。對歷史街區、歷史村鎮的保護就要將保護與整治要求落實到每一個建筑,整體保護建筑及其空間環境,堅持漸進改善的保護方法。

參考文獻:

[1]王景慧,阮儀三,王林.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理論與規劃[M].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1999:27.

[2]張松.歷史城市保護學導論[M].上海:上??茖W技術出版社.2001:18.

[3]周干峙.城市化與歷史文化名城[J].城市規劃,2002(4).

篇10

關鍵詞:古建筑;城鎮化;保護機制

DOI:10.19354/ki.42-1616/f.2016.17.53

一、古建筑保護的現狀

古建筑,是指“古代人類從事生產、生活及活動等的建筑物及構筑物的總稱。在梁思成的《為什么研究中國建筑》一書中,“古建筑”被稱為“歷史的界標”(historical landmark),是古代物質文化遺存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古建筑具有極高的科學、藝術和歷史文化價值,它是文化和歷史的縮影,是人類文明的結晶,是向世人展示古代文明的窗口。

當前,隨著我國城鎮化地不斷推進,城市在不斷地改造、擴張,房地產業也得以飛速發展。對于老城區中的歷史傳統街區和古建筑,重開發而輕保護,不視其社會歷史文化價值,采取 “推倒重來、脫胎換骨”的方式進行開發,造成許多古建筑受到嚴重的破壞,甚至是摧毀。由此可見,對在城鎮化飛速發展的今天,對古建筑的保護是顯的尤其重要。

二、關于古建筑保護對策探析

(一)充分開展對古建筑保護對象的調查論證。一是對古建筑保護對象的環境進行調查分析。環境調查,是指調查周邊自然環境,包括保護對象所處的城市區位、使用功能、周邊基礎設施及配套情況、歷史文化價值、商業利用價值以及國家整個經濟環境、宏觀政策等因素,進行全方位的調查論證。 二是確認保護對象的使用功能,明確保護對象的保護措施和改造方向。

(二)建立古建筑保護決策組織結構。在古建筑保護工作的決策和管理中,政府主導、決定了城市發展的規劃及定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審批及控制、城市古建筑保護的目標、實施過程的監督和指導等過程。

在城鎮化高速發展的今天,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城市古建筑的保護起著積極的作用。從這方面來說,房地產業是城市發展的主動力,是與城市的發展休戚與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城市發展的受益者之一,因為城市規劃發展好了,隨著其歷史淵源、文化品位、城市特色、自然環境等方面的提升,打造成城市品牌,促進房地產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加強引導公眾參與的作用。如在老城區改造過程中,對當地居民及被拆遷戶調查研究,積極聽取公眾意見,充分尊重公眾的改造意愿,充分尊重原住民的居住權,以促進老城區改造和古建筑保護工作的順利推進。同時還需要提升專家參與的力度。為了使古建筑保護工作增加其科學性和可行性,政府往往需要組織各方面的專家參與保護決策。這是由于城市古建筑保護,涉及方面廣,是一項系統性、復雜性、技術性的工程,需要各行業專家學者共同參與決策。

(三)加強城鎮化建設的宏觀調控措施。一要做好統一規

劃。規劃是城市發展的綱要,在規劃出臺之前,必須全面慎重地考慮城市發展的整體性、相關性、環境適應性、可持續性等方面,處理好近期改造與遠期建設、局部改造與整體協調的關系。二要加大政策指導力度。政府一方面要采取相關宏觀調控手段,加強資金信貸扶持、簡化審批手續、減免部分稅費等,以促進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合城市的發展規劃;另一方面采用適當的干預政策,來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進入市場的門檻,確保城市發展的品質,防范房地產行業盲目擴張所帶來的風險。三要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在城鎮化進程中老城區的改造開發過程中,涉及到各種利益的平衡和再分配,因此需要有與之相關的法律和相關來保障其發展的順利進行?,F已出臺的一系列法律法規有《物權法》、《城鄉規劃法》、《拆遷條例》《房地產法》等,使城鎮化進程中的老城區的改造中的古建筑保護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另一方面,地方立法還可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并進一步加強監督執法。

(四)加大對古建筑保護的資金投入。對古建筑的保護,任重而道遠。政府需要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同時我們也看到,只憑政府的投入,遠不能滿足需要。所以,政府要在保護的前提下,積極建立市場機制,充分調動社會資源,融入社會資本,拓寬融資渠道,改變經營模式,從根本上扭轉資金短缺的局面,取得文化價值與經濟價值的轉化,為保護古建筑提供資金支持,已達到實現保護古建筑的目的。

三、城鎮化發展與古建筑保護有機結合

政府是城鎮化發展與古建筑保護的紐帶,政府在促進城鎮化發展,提高城市生活品質的同時,需要加強對古建筑的保護,著力改善原住居民生活環境,維持古城、尤其是歷史文化名城的傳統風貌、并充分發揮古建筑的歷史文化價值,尋求保護與開發的共同點,取得社會、環境與經濟效益的有機統一,從而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的目的,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開發:

(一)古城區傳統文化和傳統生活方式順延。在城市日新月異的發展過程中,在社會經濟飛速發展,人們物質生活條件不斷的提升的同時,人們也希望城市特色、傳統城市文化得以傳承和順延,保存城市魅力和特色。歷史文化街區及其古建筑,記載著城市的文化和歷史信息,是城市記憶最直觀的體現,它們集中反映了城市的歷史文脈。而這種文化在于它給人的精神世界留存了豐富的回憶和信息,它使人們對街區的認同感和懷舊感得到升華。正如凱文?林奇所說“每一個人都會與自己生活的城市的某一部分聯系密切,對城市的印象必然沉浸在記憶中,意味深長”的話,道出了文化在城市中的作用。隨著時代的發展,傳統文化的保護要與更新相結合,并為城市中活的有機體,維持城市活力,對待歷史文化街區及其古建筑,不能采取“博物館”式的保護,封存擱置,更不能忽視其歷史文化價值而簡單粗暴地將其拆除,而應當考慮在保護古建筑物本身的基礎上,順延街區內居民傳統的生活內涵,使得城市中的歷史文化得以健康延續,給予城市更多活力。

(二)城市特色風貌維護。城市特色風貌是城市文化特征的反映,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是一個涉及經濟、社會、文化技術和自然環境的綜合概念,其基本思想主要包含著鼓勵經濟增長、保證資源的可利用和持續發展、謀求社會的全面進步這三方面內容。保護好城市的特色風貌,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之一。

(三)歷史文化街區的商業開發。目前,我國部分城市已經開始反思之前對在老城區改造過程中,由于缺乏認識和經驗對城市古建筑或歷史文化街區等所帶來的破壞,以及后繼開發過程中的不足之處,并由此開始重視城市文化的傳承與城市特色的打造。在城鎮化進程中,對于老城區的改造與開發,房地產開發仍然是處于主導地位,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歷史文化街區的改造和對古建筑歷史價值的開發利用,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一方面可以對古建筑進行更新改造,對原使用功能進行置換,再采用現代商業運作的模式;另一方面在古建筑區內重建仿古類的建筑,保持原區域內的傳統文化特色,再進行主題性的商業經營活動;同時還可以以古建筑群為產業類歷史文化景觀進行改造,通過與創意產業的結合,引入新興產業發展的經營模式。通過以上幾種商業模式的運作,實現保護與開發的“雙贏”。

四、結束語

綜上所訴,政府在城市的規劃與發展中,起到決定性的主導作用,所以保護好古建筑,要堅持以傳承歷史文脈,保護古建筑和古建筑群,提升城市品位為出發點,努力協調好城市發展與房地產開發商的經濟利益之間的關系,積極尋找城鎮化進程中,對古建筑保護和利用的對策,以促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