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處罰條例范文
時間:2023-11-09 17: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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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從罰1000元到罰500元并扣4分
在深圳市人大在10月12日提交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里,對于“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或者不服從執勤交通警察指揮的”交通行為,即市民們所謂的闖紅燈行為,將采取“重罰”舉措:一次罰1000元,一年內闖紅燈4次以上每次罰2000元,8次以上每次罰5000元,10次以上每次罰10000元。對比國家和廣東省“罰款200元”的相關規定,單是“起步價”1000元,就已經是國家和廣東省規定的5倍。
這一“重罰”條例如一個重磅炸彈,引發了全國熱議。“闖紅燈罰款問題,是此次公開征求意見議論最多的問題。”深圳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傅倫博在草案的修改情況說明中提到,針對這一重罰規定,在反饋中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一種是認為罰款重了,因為有的闖紅燈行為是由于駕駛人被前面的大巴擋住視線、紅綠燈設置不規范不合理等客觀因素造成的;另一種意見認為,闖紅燈是影響交通安全、引發交通事故、危害生命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重罰才能起到威懾和教育作用。
綜合考慮各方意見以后,深圳人大在目前召開的會議上,對闖紅燈行為提出了新的修改意見,減低了罰款的“起步價”,但引入了扣分處罰?!缎薷囊庖姼濉芬幎ǎ菏状芜`法處500元罰款,對該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一次記4分;一年內有同一違法行為2次以上的,每次處以1000元罰款;3次以上的,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學習駕駛理論和相關技能并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5次以上的,除罰款外,每次暫扣機動車駕駛證3個月,扣留機動車7日。
此外,修改稿中還賦予“非故意”違規者“申訴”的權利,對“交通信號燈因故障而失效或者被障礙物遮擋影響駕駛人判斷的”等4種情形的違規行為,當事人在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lD日內,可以提出異議,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證屬實的,可以免予處罰。
闖紅燈高發只因違法成本低
“這一罰款規定實則明降暗升,以退為進。”車主丁先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每個駕照一年內最多只能被扣12分,一旦12分被扣完,駕照就要被暫扣,必須重新考試才能拿回駕照,而重新考試則不僅是金錢的代價,還要付出更多的時間成本,這對于“有車一族”而言,無疑更是一個“惹不起”處罰。
面對類似丁先生的質疑,傅倫博在《草案》的修改說明會上,拿出了這樣一組數據:據深圳交警部門統計,影響深圳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中,最突出的就是闖紅燈。2007年、2008年市交警部門查處的機動車闖紅燈達179萬多宗,分別占查處交通違法行為總數的27.6%和31.1%,占近三分之一。2008年和2009年1月至10月,因闖紅燈引發的交通事故,共造成了117人死傷。
“闖紅燈違法的數量很大,造成的死傷也很嚴重,這與交通設施不完善等客觀因素有一定聯系,但闖紅燈的主要原因還在于一些駕駛人的法制意識淡薄,闖紅燈的違法成本較低?!备祩惒┱f。在香港,屢次闖紅燈,闖紅燈造成交通事故,就會被認定為“危險駕駛”,違規駕駛人將面臨最高25000元罰款和最長3年監禁的嚴厲處罰。在香港黃燈亮時搶過去,也算闖紅燈,對闖紅燈每次記5分,2年內記滿15分,即行吊證。因此在香港,一般不敢闖紅燈。而在澳門,對闖紅燈的定義是“危險駕駛”,罰款1000元至5000元,重犯的累進加倍處罰,并處禁止駕駛2個月至6個月。相對之下,深圳的處罰已經算“輕”了。
篇2
比利時
“搶黃燈”造成事故,保險公司不理賠。
比利時的《交通處罰條例》規定,“搶黃燈”一次罰款100歐元。如果因“搶黃燈”造成交通事故,司機還要接受司法處理。在此過程中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予理賠,汽車保險協議自動作廢?!白孕熊囃鯂焙商m的情況和比利時相似,在阿姆斯特丹、海牙等地的馬路上,往往是電車、自行車與機動車道交叉并行。路口的黃燈時間在4秒左右,筆者也看到過有出租車在黃燈時“鉆空子”加速通過,但幾率極小。而且,不管是綠燈還是黃燈,只要有行人從機動車前通過,絕對是行人優先。
一位比利時朋友說:“不搶燈、要限速,這是每個成年人都應有的基本素質,是要自覺照做的?!碑敼P者問“搶黃燈”要如何處理時,他反問筆者:“為什么要搶,就差那1秒?怎么能如此輕視生命?”位于布魯塞爾市中心附近的邦探普思駕校資深教練多米尼克告訴記者:“保證司機和行人的安全,靠的不是交通燈,而是人人嚴格遵守并絕對執行交規的良好習慣?!?/p>
泰國
“搶黃燈”等同“闖紅燈”,罰款300泰銖。
在泰國曼谷素坤逸路一個十字路口執勤的交警叻塔蓬告訴筆者,泰國在4年前對交規進行了修改,明確規定“搶黃燈”等同于闖紅燈,罰款300泰銖(約合62元人民幣)。叻塔蓬說,以前泰國司機也把黃燈視為警示信號,“搶黃燈”并不違規,所以不少司機看到黃燈亮時就加速通過。叻塔蓬指著十字路口上的交通標志線向記者解釋說,十字路口上每個方向都有一條粗的實心白線,在司機看到黃燈亮時,應該逐漸減速,停在線后。如果車輛在黃燈亮起后越過該線故意“搶黃燈”,那么等同于“闖紅燈”。如果黃燈亮起時,車輛已經越過實心白線,則可繼續通行。
泰國國家警察總署發言人比亞少將對筆者表示,出臺嚴禁“搶黃燈”的交規主要出于兩個目的:一是防止車輛加速通過造成交通事故;二是防止車輛堵在十字路口,影響其他方向車輛的通行。比亞說:“制定合理的交規細則、設置齊備的交通設施都是為確保車輛和行人的安全?!?/p>
俄羅斯
“搶黃燈”,罰款1000盧布。
俄羅斯交規規定,黃燈與紅燈一樣均屬禁行標志,汽車在黃燈亮時必須停車,否則將被罰款1000盧布(約合200元人民幣)。汽車在路口等黃燈時,車身越過停止線也要被罰款。但是,遇到在必須急剎車才能停車的情況下,汽車可以在黃燈亮時通過。在實際操作中,由于首都莫斯科很多路口都未安裝監控攝像頭,同時交警也無法做到實時監控,所以莫斯科的“搶黃燈”現象比較普遍,很多人在“搶黃燈”后并未被罰款或扣分,這也讓一些司機存有僥幸心理。民眾呼吁交管部門采取切實措施保證行人安全。
莫斯科一家駕校的教練阿利耶夫認為,黃燈禁行很有必要,因為很多司機在黃燈亮時突然加速,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韓國
“搶黃燈”,司機被扣15分。
韓國交規規定,車輛通過停止線后黃燈才亮的,將不被罰款和扣分;但如果司機在通過停止線前黃燈已經亮起,則必須剎車。司機在黃燈亮時強行通過的,小轎車將被處以6萬韓元(約合350元人民幣)的罰款,中巴車將被處以7萬韓元(約合410元人民幣)的罰款,司機被扣15分。司機累計扣分超過40分的將被吊銷駕照40天。
據韓國首爾地方警察廳工作人員介紹,在十字路口違反信號燈導致的交通事故較為嚴重,韓國民眾對處罰“搶黃燈”行為表示認同。自從韓國在主要十字路口安裝監控攝像頭后,違反信號燈的行為大幅減少。筆者在韓國出行時發現,韓國大部分司機和行人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司機在駕車時注意互相禮讓。盡管在道路上很少看到有專門的警察執勤,但道路交通井然有序。
德國
50米之外看到黃燈,要剎車。
在德國,黃燈亮時,司機應根據到路口的距離以及車速進行判斷,是剎車還是加速通過。德國的交通法規專家恩斯特?鮑爾擔心,司機在黃燈亮時急剎車會造成更多的交通事故。關于黃燈亮時車輛是否應該繼續通過,德國早在1959年就進行過討論。
鮑爾認為,黃燈亮時是否要通過還是一個數學問題。德國城區內的限速為50公里/小時,因此,如果汽車以時速50公里行駛,看到黃燈的反應時間加上制動時間,汽車停下來需要50米的距離。所以,如果汽車在路口50米之外看到黃燈,則要剎車;如果在50米之內,則需加速通過。這也是德國駕校通行的教法。德國兩家地方法院對因黃燈造成交通事故的判決表明,只有在剎車不影響后車的情況下黃燈才意味著“停車”,如果可能對后車造成事故,則要“加速通過”。
日本
形成交通自覺,杜絕“搶黃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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