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擔保書范文
時間:2023-03-19 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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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甲方(借款方):xxx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 xxx市xxx縣x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貸款方):省xxx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市xxx路xx號xxx大廈x樓
法定代表人:xxx
丙方(擔保方):xxx
法定住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由丙方作為擔保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具體合作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經營發展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額: 萬元(大寫: 萬元;本協議中的貨幣單位“元”均指人民幣元)。
2、借款期限: 年,即從本協議簽訂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如果乙方在借貸關系存續期間沒有提出債轉股要求,全部借款于到期日一次還清。
3、資金使用費:資金使用費每年按借款額的 %計算,并由甲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下將該項 萬元債權轉為在甲方的 萬元出資或股份(即本協議中所稱的“債轉股”):
1、甲方的年度財務報告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后的一個月內;
2、甲方擬進行增資擴股,變更注冊資本時;
3、借款到期時,但乙方須在借款到期前、即 年 月 日前的一個月內提出債轉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債轉股時,在甲方付清應付資金使用費的前提下,轉股價格按以下方式計算:
1、甲方目前的注冊資本為 萬元,其有形凈資產經各方協商,確認為萬元。
2、若甲方上一年的凈利潤不超過萬元(包括 萬元),則債轉股時不考慮甲方的無形資產價值,因此乙方在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 萬元占甲方注冊資本的%;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3、若甲方上一年的凈利潤在 萬元(包括萬元)以上,甲方的無形資產確認為萬元,則甲方的無形資產和凈資產按萬元計算,因此乙方在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萬元占甲方注冊資本的 %;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4、若甲方上一年的凈利潤介于萬元與萬元之間,各方確認的甲方的無形資產在 ~ 萬元之間,因此乙方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 萬元所占甲方注冊資本的比例按下式確定:占甲方注冊資本的比例=( -甲方的凈利潤/ )÷ x %;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5、如果在增資擴股時,甲方的財務報表不滿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則以增資擴股時上一個月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的累計凈利潤換算為全年凈利潤為基準。
四、甲方進行增資擴股時如果乙方提出債轉股要求,甲方應按當年資金使用月份數占全年12個月的比例支付應付的資金使用費,并在乙方出具債轉股的書面通知后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須聘請注冊會計師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完成甲方的年度財務審計工作,并出具審計報告。
六、當甲方發生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資金。
七、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和財務活動情況,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報表、資料,并為乙方的相關工作提供方便。
八、如果甲方及其股東妨礙乙方順利行使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權利,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及資金使用費,甲方須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九、乙方應于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日內將 萬元資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應于本協議規定之日向乙方支付本金及資金使用費,逾期應按日支付 ‰逾期息。
十、甲方承諾,乙方取得的資金使用費應附有稅務機關提供的完稅證明或相應的減免稅證明。如甲方對此不能予以確保的,則由甲方承擔相應稅賦。
十一、各方同意,在借貸關系存續期間,如果甲方進行增資擴股,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對甲方增加投資的權利。
十二、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對本協議中甲方的責任和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2、丙方有權利監督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償還借款及資金使用費。
3、借款到期,如甲方不按期清償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一個月內負責償還本息。
4、丙方在代甲方向乙方償還本金及資金使用費之后,有繼續向甲方追索的權利。
十三、借款到期時,即至 年 月 日,如果乙方仍未行使本協議第二條所述權利,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畢 萬元及資金使用費后,本協議即行終止。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履行地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
十六、本協議書壹式叁份(均為原件,復印無效),三方各執壹份。
甲方: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
簽字:
乙方:xxx省xxx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簽字(或授權代表):
丙方:xxx
篇2
狀
原告:(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住所、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若沒有工作單位,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所)。
原告:(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名稱、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聯系電話)。
單位工商登記核準號、企業性質、經營范圍、方式、開戶銀行、帳號。
委托人:(若有工作單位,應寫明其姓名和工作單位)。委托人:(若是律師,應寫明其姓名和所屬的律師事務所)。
被告:(參照原告的寫法)。
簡要案情:
……
訴訟請求之一:
……
1、請求的理由:(主要指本案的法律關系及法律上的因果關系等)
……
2、提供的證據:
(1)證據之一:1)名稱或編號:……;2)內容、性質及來源……;3)證明對象……。
(2)證據之二:
……
3、請求的依據:(主要指原告認為本案應當適用的法律依據等)
……
訴訟請求之二:
……
訴訟請求之三:
……
此致
人民法院
年月日(簽名或蓋章)
【文書范例】
狀(狀范例)
原告:×215#215#215#215#215;公司廣州辦事處。住所地:廣州市×215#215;路×215#215#215;。
負責人:×215#215;,總經理。
工商登記核準號:×215#215#215#215#215#215#215;,企業性質:國有獨資
經營范圍、方式:×215#215#215#215#215#215#215;批準的業務范圍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215#215#215;分行,帳號:×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
委托人:×215#215;,該公司職員。
委托人:×215#215;,×215#215;律師事務所律師
第一被告:×215#215#215;發電廠。住所地:×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
法定代表人:×215#215;,董事長。
工商登記核準號:×215#215#215#215#215#215#215;,企業性質:全民所有制
經營范圍、方式:主營火力發電、兼營維修、電能利用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215#215#215;分行,帳號:×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
第二被告:×215#215#215;發電廠。住所地:×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
法定代表人:×215#215;,董事長。
工商登記核準號:×215#215#215#215#215#215#215;,企業性質:合作經營(港資)
經營范圍、方式:主營火力發電、兼營維修、電能利用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215#215;分行,帳號:×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
第三被告:×215#215#215#215#215#215;織布廠,地址:×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
法定代表人:×215#215;,廠長。
工商登記核準號:×215#215#215#215#215#215#215#215#215;,企業性質:全民所有制
經營范圍、方式:主營梭織品、布面料、對外來料加工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215#215;分行,帳號:×215#215#215#215#215#215#215#215;
簡要案情:
1993年×215;月×215;日,第一被告與中國銀行×215#215#215;支行簽訂了一份《外商投資企業信用借款合同》,該合同約定:第一被告向中行×215#215#215;支行借款1000萬美元,用于引進法 國柴油發電機組,借款期限從1993年×215;月×215;日至1997年×215;月×215;日止,利息按總行公布的適用于3-5年期按6個月浮動的美元貸款利率計收。對于第一被告的借款,第三被告在1993年×215;月×215;日向中行×215#215#215;支行出具了一份《不可撤銷的還款擔保書》,該擔保書提供的擔保范圍為貸款本金1000萬美元、相應的利息和有關費用。該保證為連帶保證,并保證在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上述合同簽訂后,貸款人于1993年×215;月×215;日將1000萬美元通過轉帳方式支付給第一被告。
1993年×215;月×215;日,第二被告與中國銀行×215#215#215;支行簽訂了一份《外商投資企業信用借款合同》,該合同約定:第二被告向中行×215#215#215;支行借款280萬美元,用于引進法國柴油發電機組,借款期限從1993年×215;月×215;日至1998年×215;月×215;日止,利息按總行公布的適用5年期以上的6個月浮動美元貸款利率計收。對于第二被告的借款,第三被告在1993年×215;月×215;日向中行×215#215#215;支行出具了一份《不可撤銷的還款擔保書》,該擔保書提供的擔保范圍為貸款本金280萬美元、相應的利息和有關費用。該保證為連帶保證,并保證在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上述合同簽訂后,貸款人于1993年×215;月×215;日將280萬美元通過轉帳方式支付給第二被告。
至1997年×215;月×215;日和1998年×215;月×215;日,上述兩個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分別到期,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未能償還借款,第三被告也沒有履行其保證責任。中行×215#215#215;支行多次向三被告催收貸款未果,于1999年×215;月×215;日和20__年×215;月×215;日分別就1000萬美元借款和280萬美元借款向三被告發出了書面的《催收貸款通知書》,三被告均在通知書上蓋章確認。
20__年×215;月×215;日和×215;月×215;日,根據國務院和人民銀行、財政部有關文件精神,中行×215#215#215;支行與原告簽訂了債權轉讓協議,分別將本案兩個借款合同項下的,截止1999年×215;月×215;日的貸款本金1000萬美元和應收預期利息1,218,965.28美元,以及截止20__年×215;月×215;日的貸款本金280萬美元和應收預期利息133,506.63美元的債權轉讓給原告,并由原告繼承和受讓本案兩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中行×215#215#215;支行在簽署債權轉讓協議前,即20__年×215;月×215;日,向三被告發出了書面的《債權轉讓通知》和《擔保權利轉讓通知》,三被告均在回執上蓋章確認,但至今都不實際履行其還款或擔保義務。債權轉讓之后,原告多次向三被告催還借款未果。截止20__年×215;月×215;日,1000萬美元借款已經發生利息和逾期利息3,233,659.19美元,280萬美元借款已經發生利息和逾期利息589,842.14美元。
訴訟請求之一:
判決第一被告償還借款本金1000萬美元,并向原告支付利息3,233,659.19美元(暫計至20__年×215;月×215;日止);第二被告對此承擔連帶償還和賠償責任;
請求的理由:
第一被告與中行×215#215#215;支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應為真實、合法、有效,雙方由此形成了合法的借貸法律關系。中行×215#215#215;支行按照借款合同把1000萬美元支付給第一被告,就對第一被告享有了合法的債權,第一被告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后來,中行×215#215#215;支行與原告簽訂了債權轉讓協議,并且就轉讓之事通知了第一被告,根據有關政策和法律的規定,該債權轉讓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原告合法地取得了中行×215#215#215;支行在借款合同中享有的全部債權,原告有權要求第一被告償還借款本金1000萬美元,并支付3,233,659.19美元利息(暫計至20__年×215;月×215;日止)。
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的實際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員,企業員工人數等都相同,而且使用同一份財務報表,它們在財產、人員、財務上已經混同,它們向原告所借款項也是混同使用,兩被告表面上為兩個企業,實際上是一家企業。因此,原告認為第二被告應對第一被告所欠借款本金和利息負有連帶償還和賠償責任。
提供的證據:
證據之一:《外商投資企業信用借款合同》,該合同為中行×215#215#215;支行和第一被告簽訂,證明雙方存在合法借貸關系。
證據之二:《借款借據》,該證據既為借據,又為收帳通知,中行×215#215#215;支行和第一被告均蓋章確認。該證據證明合同簽訂后,中行×215#215#215;支行已經按約將1000萬美元的貸款支付給了第一被告。
證據之三:《催收貸款通知書》,該通知在借款期滿兩年之前對第一被告所借款項進行了催交,第一被告與其擔保人均在該通知書上蓋章確認。該證據證明第一被告借款1000萬美元一直沒有償還,中行×215#215#215;支行對第一被告享有的債權并沒有超過訴訟時效。
證據之四:《債權轉讓協議》,通過該協議,中行×215#215#215;支行把其在前述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合法轉讓給了原告。
證據之五:《債權轉讓通知》及《債權確認回執》,該證據對轉讓的債權數額作了確定,并得到第一被告確認。
證據之六:財務報表和公函,該證據證明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在財務、人員、場所等方面混為一體,實際上是一家企業。
請求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8條,第60條,第79條,第107條,第206條,第207條等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第一被告應當遵守借款合同的約定和債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向原告支付其所欠借款本金,以及約定的借款利息和因逾期返還而應付的逾期利息。第二被告對此應負連帶責任。
訴訟請求之二:
判決第二被告償還借款本金280萬美元,并向原告支付利息589,842.14美元(暫計至20__年9月20日止)。第一被告對此承擔連帶償還和賠償責任。
請求理由:
第二被告與中行×215#215#215;支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應為真實、合法、有效,雙方由此形成了合法的借貸法律關系。中行×215#215#215;支行按照借款合同把280萬美元支付給第二被告,就對第二被告享有 了合法的債權,第二被告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后來,中行×215#215#215;支行與原告簽訂了債權轉讓協議,并且就轉讓之事通知了第二被告,根據有關政策和法律的規定,該債權轉讓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原告合法地取得了中行×215#215#215;支行在借款合同中享有的全部債權,原告有權要求第二被告償還借款本金280萬美元,并支付589,842.14美元利息(暫計至20__年×215;月×215;日止)。
第二被告和第一被告的實際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員,企業員工人數等都相同,而且使用同一份財務報表,它們在財產、人員、財務上已經混同,它們向原告所借款項也是混同使用,兩被告表面上為兩個企業,實際上是一家企業。因此,原告認為第一被告對第二被告所欠借款本金和利息負有連帶償還和賠償責任。
提供的證據:
證據之一:《外商投資企業信用借款合同》,該合同為中行×215#215#215;支行和第二被告簽訂,證明雙方存在合法借貸關系。
證據之二:《借款借據》,該證據既為借據,又為收帳通知,中行×215#215#215;支行和第二被告均蓋章確認。該證據證明合同簽訂后,中行×215#215#215;支行已經按約將280萬美元的貸款支付給了第二被告。
證據之三:《催收貸款通知書》,該通知在借款期滿兩年之前對第二被告所借款項進行了催交,第二被告與其擔保人均在該通知書上蓋章確認。該證據證明第二被告借款280萬美元一直沒有償還,中行×215#215#215;支行對第二被告享有的債權并沒有超過訴訟時效。
證據之四:《債權轉讓協議》,通過該協議,中行×215#215#215;支行把其在前述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合法轉讓給了原告。
證據之五:《債權轉讓通知》及《債權確認回執》,該證據對轉讓的債權數額作了確定,并得到第二被告確認。
證據之六:財務報表和公函,該證據證明第二被告和第一被告在財務、人員、場所等方面混為一體,實際上是一家企業。
請求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8條,第60條,第79條,第107條,第206條,第207條等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第二被告應當遵守借款合同的約定和債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向原告支付其所欠借款本金,以及約定的借款利息和因逾期返還而應付的逾期利息。第一被告對此應負連帶責任。
訴訟請求之三:
判決第三被告對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的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償還和賠償負連帶責任,同時賠償原告為實現上述債權而支出的有關費用;
請求的理由:
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在與中行×215#215#215;支行簽訂借款合同借款時,第三被告向中行×215#215#215;支行出具了不可撤銷的擔保函,對本案兩個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債權(包括本金、相應的利息及費用等)提供了擔保,該擔保函合法有效。在后來的催收貸款通知書和擔保權利轉讓通知回執上,也有第三被告確認。因此,第三被告與原告已經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擔保法律關系,作為擔保人的第三被告應當履行約定的擔保責任,對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的借款和利息的償還和賠償負連帶責任。
提供的證據:
證據之一:《不可撤銷的還款擔保書》,該擔保書由第三被告對第一被告1000萬美元/!/的借款及相應的利息和費用提供了擔保。
證據之二:《不可撤銷的還款擔保書》,該擔保書由第三被告對第二被告280萬美元的借款及相應的利息和費用提供了擔保。
證據之三:《催收貸款通知書》,該通知書在借款期滿兩年之前對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所借款項進行了催交,第三被告作為擔保人在該通知書上蓋章確認。
證據之四:《擔保權利轉讓通知》和《擔保權利轉讓確認回執》,回執上有第三被告蓋章確認。
請求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6條,第19條,第22條的規定,第三被告應當對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的借款及相關利息和費用的償還和賠償負連帶責任。
訴訟請求之四:
判決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第三被告對此負連帶責任。
上述被告的行為屬于嚴重違約行為和違法行為,并給原告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告將諸被告至貴院,懇請貴院作出公正判決。
此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人:×215#215#215#215#215;公司廣州辦事處
二OO二年×215;月×215;日
說明:反訴狀
反訴狀是在已經開始的訴訟程序中,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訴的原告為被告,以抵銷或吞并對方訴訟請求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與本訴有關的新的訴訟請求時使用的文書。
【文書樣式】
篇3
借款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產需要,向貸款人申請流動資金外匯貸款,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雙方為了保證貸款的順利實施,并維護各自的經濟權益,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貸款金額:____萬美元,包括應付利息____萬美元。
二、貸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止。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內利率固定為借款人第一筆用匯之日總行公布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水平。或2.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____(從存款帳戶中扣收要寫明)。
四、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借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六、用款計劃:根據支付進度,本項貸款提款計劃為: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七、貸款償還: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創匯和人民幣銷售收入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經濟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月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事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并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
為有利于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帳戶,將用于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處匯額度落實后再結匯償還貸款。
八、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九、違約和違約處理:(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1.注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并追回貸款。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2.申請書
(1)流動資金外匯借款申請表
萬元
申請單位:(公章)年月日金額單位:
萬美元
年月日
3.擔保書
信用擔保書
致分行:
根據你行與__(下稱借款人)在__年__月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貸款。現我__(下稱擔保人)愿意擔保:當借款人不論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與你行簽訂的貸款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支付有關費用時,擔保人愿承擔借款人履行上述貸款合同的連帶責任。
擔保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一、擔保人是在____注冊登記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擔保人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你行。
二、本項擔保金額最高額為貸款合同中規定的貸款金額即____及由此而產生的利息和有關費用。如你行允許借款人的貸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擔保金額不超過貸款合同的金額。擔保人不會因此而解除或減少擔保責任。
三、擔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書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證按付款通知書規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額主動、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應付款項。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書是終結性的,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均有約束力。
四、如果擔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規定的期限及金額付款,擔保人在此授權你行從擔保人開立在你行的____帳戶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擔保是一項持續性的擔保,只要借款人在貸款合同項下,按有關條款規定承擔了任何現在的、將來的或可能發生的債務和責任,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你行給予借款人的任何寬限只要不增加擔保人的擔保金額,擔保人在此擔保書項下的責任均不會解除或減少。
六、只要不增加擔保人的擔保金額,本擔保人不會因為借款人與你行同意對貸款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或因借款人與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影響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將財產或權益抵押給擔保人,在本擔保項下的貸款金額沒有全部償還之前,擔保人不會行使有關抵押書項下的權利,也不會取代你行對借款人的債權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產或與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稱等類似情況出現,并不解除擔保人在此信用擔保書下的責任
九、擔保人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擔保項下的責任。未得到你行事先書面同意,擔保人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十、你行如將本擔保項下的貸款合同的債權轉讓給他人,并不影響債權人向擔保人要求履行擔保的責任。
十
一、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擔保人與任何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擔保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擔保人地址:
擔保人名稱:
開戶銀行證明
日期年月日
4.其它文書
(1)借款授權書及授權人簽字樣本
致分行:
茲授權我公司____(職務)____(姓名)向你行全權辦理我公司所需貸款事宜,授權人有權與你行接洽辦理貸款,并有權在我公司的貸款申請書,貸款合同上簽字,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債務均由我公司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隨附授權人簽字樣本,授權人如有變更,我公司將保證及時通知你行并將變更的借款授權書送達你行。
授權單位:(簽章)
董事長:______(簽章)
附:授權人的簽字,樣本或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2)貸款意向書
致____:
關于貴公司__年__月__日為____需要向我行申請__的來函收悉。經研究特表明我行意向如下:我行有意承做該項貸款,條件是:
1.貸款項目必需經我國政府主管部門正式批準,并已領取營業執照;
2.根據我行要求向我行提供項目有關的各項資料;
3.經我行進一步審查,確認該項目貸款符合我行各項貸款條件。
×××行
日期:年月日
(3)貸款到期通知書
____公司:
貴公司于__年__月__日與我行簽訂的貸款合同貸款金額為____。按合同還款計劃規定,本期還款將于__年__月__日到期,還款金額為____。希望貴公司作好還款準備,按時來我行辦理還款手續,否則將作逾期貸款或違約處理。
特此通知。
分行
日期:年月日
(4)到期貸款轉逾期科目的通知
根據貸款合同及展期通知,你單位____(批準金額)的貸款將于__年__月__日到期,現貸款余額為__,我行自到期日后一天即將該項貸款轉入740逾期貸款科目,原帳號__現改為__。我行并在原利率基礎上加收__%的罰息。
望你單位盡快安排好資金,早日結清上述貸款。
××銀行外匯信貸部
年月日
中國銀行信托咨詢公司委托貸款協議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托人:(下稱乙方)
借款人:(下稱丙方)
經三方×××協商就委托貸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幣萬元的資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貸給丙方。
二、貸款期限為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貸款利率:
四、甲方將委托的資金撥入乙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帳戶內,乙方將根據甲方的委托將款項撥至丙方指定的帳戶。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托委付金額的0.6%委托貸款手續費,于乙方撥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貸款用途為流動資金。
七、借款償還:本貸款屬委托性貸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證按本協議所規定的借款期限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本貸款可以提前歸還但需一周前書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歸還貸款時,應將款項劃至乙方在銀行開立的帳戶。乙方收到資金后將款項劃收甲方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內。
九、風險責任:本貸款本息收回風險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監督貸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貸款本息。
十、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并根據該法進行解釋。
十
一、本協議從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還清本息時即自動失效。本協議正本叁份。
甲方:乙方:丙方
(公章)(公章)(公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
人民幣固定資產貸款合同
合同號
貸款方:中國銀行信托咨詢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北京西交民巷17號
電話:601.5010601.4422-339
借款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
電話:____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以及文批準立項,甲乙雙方就下列人民幣固定資產貸款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貸款金額: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按下列條款向乙方發放固定資產貸款$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萬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____,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__個月(__年)。
第四條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并以甲方通知為準。
第五條貸款的撥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乙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款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乙方須于每次用款日前__天以電報(加注雙方確定的編碼)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體日期、金額。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乙方____在____行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號帳戶內。乙方須在發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時即將簽字、蓋章的貸款借據寄甲方。
①乙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②如延遲用款,除須于該次計劃用款日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將對延遲用款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50%的承擔費。如延遲天數超過__天,甲方有權終止貸款,并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權。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須于該次提前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則甲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計劃供應資金,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計、付利息:本貸款起息日為甲方第一筆撥款日,利息按實際用款天數,以360天為一年計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計算與付息日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如該日恰逢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第七條貸款管理:乙方須按時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甲方有權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并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貸款償還: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償還貸款,不得逾期。如提前還款,須于該次還款期日前__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提前還款。每次提前還款不得少于人民幣____萬元。本貸款非經甲方特別許可,不得展期。本貸款項下的應還本金、利息(包括罰息)、承擔費,均由乙方以電匯方式匯至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號帳戶內。
第九條還款擔保:本貸款本息的償還由經甲方認可的、有實際擔保能力的作為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按甲方的條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擔保書。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還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包括罰息、承擔費),上述擔保人保證按擔保書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十天內,無條件代為償還乙方所欠的應還本息(包括罰息承擔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權停止貸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并對其挪用金額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對逾期償還金額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的罰息。
三、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資料不真實或拒絕甲方對本貸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檢查;
(二)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從而影響了其還款能力;
(三)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
(四)乙方的擔保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的條件;
(五)乙方或其擔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瀕臨破產。
四、交叉違約條款:凡乙方對除本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為,或其它債務已經(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乙方承認無力清償已到期債務,或將其財產讓與給其他債權人,則均被視為對本合同同時違約,本貸款亦須同時(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償或同時(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讓與及清償財產。
第十一條乙方須對本貸款項下購置的固定資產,在貸款期內辦理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財產保險,直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保險單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條甲方將委托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和歸還以及辦理與本合同有關的貸方所授權或委托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變更本合同或其中條款,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新協議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擔保人的關停并轉、清盤、破產、人動及其它債務而影響其對本貸款本息的上述償還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的履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將通過×××協商予以解決。甲乙雙方如就本合同項下有關事宜發生爭執,×××協商不能解決時,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訴之法院。
第十六條本合同所附“貸款借據”、用款計劃書和擔保書等文件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19年月日
不可撤銷擔保書
致中國銀行信托咨詢公司:
根據貴公司與(以下簡稱借款人)于年月日簽訂的中托字第
號貸款合同書的規定。我應借款人的要求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貴公司擔保下列各項: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和金額償還貸款時,本擔保人將全部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擔保的金額為(貨幣)及其相應的利息和有關費用。
二、當收到貴公司的書面通知,說明借款人無力履行其還款責任時,本擔保人保證在三日之內立即無條件地償還借款方所欠貴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關費用、稅款及因延誤還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三、如本擔保人在收到貴公司書面通知的三日內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時,貴公司有權從擔保人在銀行開立的任何帳戶中扣款(開戶行為中國銀行帳號和工商銀行分理處)。
四、本擔保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方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影響,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擔保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或有權提供此類擔保的政府部門,并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擔保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擔保人確認擔保人提供此項擔保沒有違犯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政策和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今后也不會受上述法律、規定、政策變化的影響。
保證人:(公章)
保證人地址:
保證人開戶銀行及帳號:
年月日
篇4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以及人民幣固定資產貸款合同文批準立項,甲乙雙方就下列人民幣固定資產貸款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按下列條款向乙方發放固定資產貸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_________,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
自甲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年)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并以甲方通知為準。
第五條 貸款的撥付和作用
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乙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款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乙方須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電報(加注雙方確定的編碼)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體日期、金額。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乙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_____號帳戶內。乙方須在發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時即將簽字、蓋章的貸款借據寄甲方。
乙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如延遲用款,除須于該次計劃用款日前_________書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將對延遲用款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50%的承擔費。如延遲天數超過_________天,甲方有權終止貸款,并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權。
如提前用款,乙方須于該次提前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則甲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計劃供應資金,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計、付利息
本貸款起息日為甲方第一筆撥款日,利息按實際用款天數,以360天為一年計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計算與付息日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如該日恰逢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第七條 貸款管理
乙方須按時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甲方有權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并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 貸款償還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償還貸款,不得逾期。如提前還款,須于該次還款期日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提前還款。每次提前還款不得少于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本貸款非經甲方特別許可,不得展期。本貸款項下的應還本金、利息(包括罰息)承擔費,均由乙方以電匯方式匯至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_____號帳戶內。
第九條 還款擔保
本貸款本息的償還由經甲方認可的、有實際擔保能力的作為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按甲方的條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擔保書。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還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包括罰息、承擔費),上述擔保人保證按擔保書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十天內,無條件代為償還乙方所欠的應還本息(包括罰息承擔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權停止貸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并對其挪用金額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對逾期償還金額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的罰息。
三、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資料不真實或拒絕甲方對本貸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檢查;
(二)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從而影響了其還款能力;
(三)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
(四)乙方的擔保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的條件;
(五)乙方或其擔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瀕臨破產。
四、凡乙方對除本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為,或其它債務已經(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乙方承認無力清償已到期債務,或將其財產讓與給其他債權人,則均被視為對本合同同時違約,本貸款亦須同時(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償或同時(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讓與及清償財產。
第十一條 乙方須對本貸款項下購置的固定資產,在貸款期內辦理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財產保險,直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保險單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條 甲方將委托_____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項
下貸款的使用和歸還以及辦理與本合同有關的貸方所授權或委托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變更本合同或其中條款,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新協議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擔保人的關停并轉、清盤、破產、人動及其它債務而影響其對本貸款本息的上述償還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的履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甲乙雙方如就本合同項下有關事宜發生爭執,友好協商不能解決時,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訴之法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附“貸款借據”、用款計劃書和擔保書等文件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篇5
1999年6月13日,周甲向劉某出具了一份保證書,內容為:自1999年6月13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周乙向劉某借錢,周甲愿意負責擔保,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同年12月13日,周乙由時某擔保向劉某借款5000元,由尹某擔保向劉某借款6600元,均約定借款期限為1年,到期如得到劉某的同意可延期至二年,借款月利率為5%.借款二年期滿后,因周乙對兩筆債務均未償還,劉某分別向法院起訴,要求周乙歸還兩筆借款,并均要求周甲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周甲是否應當承擔保證責任有兩種不同意見。
評析:
一種意見認為,周甲應當承擔保證責任。理由是周甲自愿為周乙提供擔保,擔保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周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一定的履約能力;且其出具的書面保證的內容不違法,形式也合法;另外,根據《擔保法》第十四條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故周甲出具的保證書有效,保證合同成立,對兩筆債務周甲均應承擔保證責任。
另一種意見認為,周甲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理由是周甲預先設立的擔保并不成立,根據《擔保法》第五條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基于主合同的成立而成立,生效而生效,主合同是擔保合同成立和存在的先決條件。周甲出具保證書時,周乙尚未與劉某發生借貸關系,并無主合同存在,因此,周甲出具的保證書無效,其保證不具有法律效力,周甲不應承擔保證責任。
篇6
無擔保借款合同范本【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的《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投資銀行投資貸款試行辦法》,甲方向乙方申請為進行_________項目所需資金,乙方經審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條件提供資金,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外匯(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建設期利息 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設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簡稱貸款)。
上述貸款,已包括按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準備貸款協議支用的外匯(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其中寬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匯和人民幣貸款,都必須在乙方開立帳戶。本合同簽署后一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資貸款年度用款計劃 (以下簡稱用款計劃并在項目用款期內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計劃,經乙方審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開立的存款帳戶使用,自轉存之日起,乙方計收貸款利息,同時對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條 乙方按審查同意的用款計劃,保證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資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應按未提供的貸款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按第六條規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動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計算)加百分之二十計付。
第五條 甲方用款需要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時,由甲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后追回貸款,并簽訂書面補充貸款協議。作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匯貸款,甲方必須用外匯還本付息,人民幣貸款用人民幣還本付息。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還款期內,人民幣貸款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匯貸款實行固定利率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動一利率按_________個月浮動一次,本次基期利率為年息百分之 _________。
第七條 實行浮動利率的外匯貸款,同時實行分攤匯率損益。甲方同意按《中國投資銀行外匯貸款利率和匯率損益分攤試行辦法》承擔損益。
實行固定利率的外匯貸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對本年度用款計劃貸款額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諾費。甲方當年用款需要超過年度用款計劃時,必須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從一月一日起補計承諾費。
第八條 對乙方提供的貸款,甲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內還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貸款的還本計劃如下: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還本計劃歸還的,從當年十二月份銀行結息日開始對逾期貸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條 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為減少乙方貸款風險,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和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息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如果只是外匯額度擔保的,在人民幣擔保書內應包含購買等值外匯所需的人民幣數額。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項目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加息百分之五十。貸款期內,甲方應向乙方定期送交有關工程建設和生產經營的會計、統計報表,乙方有權調閱有關資料或進行現場檢查。甲方如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后自動終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單位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在投資、信貸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有新的變更時,本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應作相應變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條提到的外,如有財產抵押擔保書、工貿合同、公證文本等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無擔保借款合同范本【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_______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___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____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年零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 款 金 額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掃地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_,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抵押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國家土地管理局《關于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北京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的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當事人在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產生債權債務關系時,以房地產作為債務履行的擔保而申請房地產抵押登記的,房地產登記部門(以下簡稱“登記部門”)應當依法予以登記。
二、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者個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試行)》的規定,委托銀行貨款產生債權債務關系的,以房地產進行抵押的,登記部門應當依法予以登記。
三、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或者個人借款,以自己或者第三者合法擁有的房地產進行抵押的,抵押人除應按照登記部門的要求提交有關文件外,還應攜帶國家外匯管理機關核發的《外債登記證》、《外債簽約情況表》、《對外擔保書》以及《對外擔保登記表》申請辦理抵押登記。對于符合房地產抵押登記有關規定的,登記機關依法予以登記。
四、因境內個人之間的合法借貸行為,當事人以房地產作為債務履行擔保而申請房地產抵押登記的,登記部門應當依法予以登記。
五、購房人以經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契約進行抵押的,登記部門應當依法予以登記。抵押登記的有關內容須在預售契約(含所有正本、副本)中注記。當抵押的預售房屋的抵押情況注記到相應的權屬證件上。
六、以出讓國有土地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進行抵押的,其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同時抵押。登記部門應當依法予以登記,同時抵押登記的有關內容在該工程占用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上注明。在建工程在抵押期間竣工的,抵押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后,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七、以鄉鎮企業占用集體土地所建廠房進行抵押的,其占用范圍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應當同時抵押。登記部門應當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地產抵押登記的有關規定及下列要求依法予以登記。
(一)抵押當事人應當提交該廠房所占用的集體土地所有權人(以下簡稱土地所有權人)出具的證明,包括:
1.當抵押權實現后,該集體土地需要轉為國有土地時,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該宗土地證為國有;
2.土地所有權人關于征用土地的補償費用是否由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意見。
篇8
一、發行企業債券的基本規定
(一)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條件
企業發行債券是有條件限制的,并不是可以隨心所欲地濫發企業債券。一般認為,商業性的經營公司、中介企業、服務行業均不適于發行企業債券。全民、集體大、中型生產性企業才可以成為發行企業債券的主體。具體地說,企業發行債券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一是企業規模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二是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三是企業具有償債能力;四是企業經濟效益良好,發行企業債券前連續三年盈利;五是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行債券的企業必須是能夠自覺遵守國家法律與政策的企業,必須是中央或地方欲重點扶植的企業及其重點項目,所籌集資金用于國家支持的產業,而且有利于國民經濟的發展。當然,發行債券的企業必須具有相當的償債能力,即以其資產作為到期償還債券本金和利息的后盾,如系小型企業,或者已經資不抵債,就不符合發行債券的基本條件,如即使已經發行債券,該發行行為也應認定為違法。
(二)企業發行債券的限制
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所籌資金應當按照審批機關批準的用途,用于本企業的生產經營。條例還規定,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所籌資金不得用于房地產買賣、股票買賣和期貨交易等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風險性投資。這應當說是對企業獲取債券資金后如何使用資金的限制性條款,要讓企業明白債券款到手后并非可以隨便支配、處分,必須按照申請、批準的用途適當使用資金,不準許作風險性投資。這種限制,一方面是為了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所需資金之彌補,能夠保持企業有良好的發展勢頭,不至于前三年盈利,得到一大筆債券款后反而生產陷于停滯,或者出現虧損等不應有的局面。另一方面是防止企業作與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無關的風險性投資,防止債券款的無謂流失,免得給購券人(或持券人)造成不應有的經濟損失。根據條例規定,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總面額不得大于該企業的自有資產凈值。該規定是為了防止企業發行債券后包袱過重,一旦發生生產、經營虧損,則很可能導致企業的破產和倒閉。該條例還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該規定是從防止企業發行債券可能影響國家金融秩序的角度為出發點的,從而避免企業在發行債券過程中不切實際地隨意制定債券利率,擾亂國家正常的金融秩序。該條例還規定,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依照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的規定辦理。企業發行債券一般分為短期和長期債券,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發債企業,其將券款投入固定資產后,往往見效益時間較長,收回成本速度較慢,固有必要嚴格審批手續,防止企業將資金隨意投入固定資產,增加持券人的負擔。
(三)發行企業債券的審批
根據條例之規定,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必須按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批,未經批準的,不得擅自發行和變相發行企業債券。中央企業發行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計劃委員會審批;地方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會同同級計劃主管部門審批。凡是未經審批,或審批手續不完備的,比如只有人民銀行批準,或只有計委批準,或盡管有兩個審批單位的審批手續,但該兩單位不符合文件規定,即不是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上的部門審批,即應當認定發行企業債券未得到依法審批,該發行企業債券行為應認定為違法。
二、發行企業債券的法律責任
(一)發行企業債券的責任
發行企業債券要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否則,就應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未經批準發行或者變相發行企業債券的,以及未通過證券經營機構發行企業債券的,責令停止發行活動,凍結并責令退還非法所籌資金,處以相當于非法所籌資金5%以下的罰款。第二十七條規定,超過批準數額發行企業債券的,凍結并責令退還超發部分或者核減相當于超額發行金額的貸款額度,處以相應于超額發行部分5%以下的罰款。根據1993年4月11日國務院國發[1993]24號“關于堅決制止亂集資和加強債券發行管理的通知”第四條之規定,公司、企業債券及其他任何形式集資的利率都不得高于同期國庫券的利率。根據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所以,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超過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最高利率發行企業債券的,責令改正,處以相當于所籌資金金額5%以下的罰款。條例第三十六條還規定,發行企業債券的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二)購買企業債券的法律責任
根據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用財政預算撥款、銀行貸款或者國家規定不得用于購買企業債券的其他資金購買企業債券的,以及辦理儲蓄業務的機構用所吸收的儲蓄存款購買企業債券的,責令收回該資金,處以相當于所購買企業債券金額5%以下的罰款。按照本條規定,專項資金不得挪用,如已挪用于購買企業債券,按規定也必須立即收回。其實,對于發行企業債券的企業和經銷機構來說,他們本身并沒有過錯,有過錯的就是購買債券的企業,如強令從發行企業和代行機構那里收回資金,也未見得公平。似應考慮由購買企業將債券轉讓給他人,爾后再從他人處將資金收回。
(三)未按批準用途使用資金的責任
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未按批準用途使用發行企業債券所籌資金的,責令改正,沒收其違反批準用途使用資金所獲收益,并處以相當于違法使用資金金額5%以下的罰款。發行企業債券所籌集資金,在申報發行時其資金用途已經確定,不允許隨意改變使用用途,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很清楚。
(四)承銷和轉讓企業債券的法律責任
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非證券經營機構和個人經營企業債券的承銷或者轉讓業務的,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承銷或者轉讓企業債券金額5%以下的罰款。對此,條例第二十三條作出了明確規定,非證券經營機構和個人不得經營企業債券的承銷和轉讓業務。也就是說,企業不能濫發債券,不得濫用所籌集資金,也不能委托沒有經營發行債券主體資格的單位和個人經營和轉讓企業債券,無權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如違反了規定,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五)有權處罰的機構及其職權
根據條例之規定
,有權作出處罰決定的是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有權作出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條例還規定,地方審批機關違反本條例規定,批準發行企業債券的,責令改正,給予通報批評,根據情況相應核減該地方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債券監督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主要是指審批發行企業債券的機關,其工作人員在具體審批時把關不嚴,有的甚至可能與發行債券的企業人員勾結在一起,對不該予以批準的作出了批準決定,或者不該批準那么大數額的卻也作出批準決定,對這種瀆職或失職行為,均應依法予以處理。
三、企業債券糾紛的特點及其原因
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報告得到批準后,即應在各大新聞媒體上進行公告,刊登債券發行章程,包括介紹企業基本情況,發行債券規模和辦法,還本付息時間、地點等。爾后由批準發行債券的機構批準的債券經營機構,以發行的方式發行,或以包銷的方式進行發行。發行商扣除必要的費用及費,或者包銷費用后,將所籌集資金交給發行企業。發行企業在債券到期后,負有還本付息的義務,但往往根據約定,債券即將到期時,發行債券企業應提前數日將債券本息交給發行機構,由發行機構代其兌付持券人的債券本息。也可由發行機構先承擔向債券持有人履行還本付息責任,之后發行機構再向發行企業追索。
(一)企業債券糾紛的特點
當前,基本上是由發行企業債券的證券經營機構提起追索訴訟。往往是因發行債券的企業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將應當支付給債券持有人的資金交給證券經營機構,而導致證券經營機構無法兌付企業債券的本息。當然證券經營機構即使有錢,也不愿意自己墊付這批資金。由于企業債券動輒幾千萬元,甚至有的還上億元,如發行企業債券的證券經營機構代墊這筆資金,將很容易宣告證券經營機構破產。在我國的資金市場中,國庫券的利率是比銀行利率要高的,國庫券到期兌付,有國家財政和銀行作為保障,人們自然不會驚慌;而企業債券的到期兌付,靠什么作信用呢?有的根本沒有有效擔保,有的即使有,也往往要打官司,否則擔保人是不會輕易承擔責任的,等打完了官司,也要一兩年過去了。由于債券利率與銀行利率相比,債券利率要比存款利率高出許多,按國務院規定,最高可以高出40%.這樣必然會對廣大群眾產生某種吸引力,導致大量閑散資金流向債券市場。老百姓往往難以從實質要件審查債券是否可靠,而僅從表面上看,既登了報,又由證券經營機構發行,有的甚至還由銀行的儲蓄網點發行,肯定萬無一失,不知不覺就掉進圈套。在購買企業債券時,不論是公民還是法人,一定要了解發行企業債券的章程,擔保單位是否有實力,是否真實擔保,以避免上當受騙。
(二)企業債券糾紛產生的主要原因
從1993年和1994年的國務院一系列文件分析看,當時國務院大力支持發展債券市場,支持各種方式的集資。從國發[1993]24號和國發[1993]62號文件看,雖然冠以“關于清理有償集資活動”,“關于堅決制止亂集資”,“堅決制止亂集資問題”等,但從其內容看卻不是這樣的。
第一,處理不堅決。比如國發[1993]24號文件中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必須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堅決制止各種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集資。任何地區、部門、企業等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在國務院有關規定之外,以各種名義亂集資;對已搞的高利集資,要分別不同情況,予以妥善處理”。該規定中提到的“違反國務院有關規定”指的是什么規定,有什么具體的規定?“予以妥善處理”又給人們留下了較大的余地,各地政府均可把自己的集資行為解釋為不同情況,可予妥善處理的情況,所以這對規范資金市場是極為不利的。
第二,名為制止,實為鼓勵。國發[1993]24號文件指出:“企業短期融資券暫不納入國內證券發行計劃,其發行規模和管理辦法,仍按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期限嚴格按三、六、九個月掌握,所籌集資金只能用于企業臨時性、季節性流動資金不足,不得用于企業的長期周轉和固定資產投資。凡期限超過九個月的企業短期融資券,一律納入地方企業債券發行計劃”。這一規定實際說明企業發行債券受條例限制,而發行三、六、九個月的短期融資券卻是很靈活的,僅受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的制約,而人民銀行的規定是否就能制約住企業呢?一般認為,政府管企業,銀行通過什么職權管企業?還不是企業想怎么發行融資券就怎么發行?再說,一旦超過九個月,國務院還能給企業圓一個場子,又一下子納入了地方企業債券的發行計劃,豈不都可以采取這個辦法,倒都可以混個名份?這名義上是限制企業亂集資、亂發債券,到最后又給企業發行違法債券找出路,或為其合法化制定依據。這到底是制止亂集資,還是鼓勵亂集資?
第三,名為清理和制止,實為依法照章可以集資。國發[1993]62號文件規定,“下列集資活動,可以依法照章進行:(一)股份有限公司依照《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2號)及有關法規發行股票,依照國家體改委《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管理規定》(體改生[1993]114號)發行內部職工股;(二)企業依照《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國務院第121號)發行企業債券,依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發行短期融資券;(三)金融機構依照《國務院關于加強股票債券管理的通知》(國發[1987]22號)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發行金融債券;(四)各有關單位依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國發[1992]68號)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發行投資基金證券、信托受益債券。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國家財政撥給的資金、有專項用途的預算外資金、銀行貸款和拆借資金參與本條例所列各類有償集資活動。”以上規定,實際是對以前所允許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等發行活動的確認和支持,僅是該文件開始時稱有償集資活動一律暫停,但卻未講一律禁止或徹底廢止,卻也充分肯定可以繼續發行依法照章的四種集資活動,而恰恰這四種集資活動缺乏予以配套的細致化、條文化的嚴格規定。
在近年來暴露出的許多問題,諸如由于對發債審批機構授予的審批權限過大,國家對債券市場的監管約束不力,以及地方政府直接或間接發行債券,根本不進行正常審批,加之發債企業缺乏誠實信用,根本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等,均是導致債券糾紛的直接原因,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重視和思考。
四、幾類企業債券糾紛案件的認定與處理
審理企業債券糾紛案件,應當按照發債當時的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之規定,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查明案件事實,分清案件是非,公平、合理地確定各方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尤其是發行企業債券的企業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抓住案件爭議焦點,并根據有過錯一方當事人應當承擔的責任,才能公正處理當事人之間的紛爭。在具體處理過程中,應注重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一)
如何認定以發行私募債券之名行借貸之實的問題。應當根據各方當事人的約定進行審查,所發行的私募債券是否得到金融主管機關的審批,是否實際發行了私募債券,以此認定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是債券糾紛,還是借貸糾紛,并依法作出相應處理。比如,某證券公司與信托公司于1992年9月,簽訂一份委托買賣私募債券協議書;1992年9月29日,信托公司與一房地產公司簽訂一份委托買賣私募債券協議書。從三方當事人協議約定及實際履行情況看,房地產公司手中根本沒有什么私募債券,也未經任何一家金融管理機關批準,實際是以私募債券為名,行借貸之實。證券公司沒有從事借貸的權利能力,其與房地產公司的借貸行為違反了國家法律與政策之規定,故三方當事人分別簽訂的兩份協議及后來簽訂的補充協議應認定為無效。按照無效合同的處理原則,房地產公司應將占用證券公司的本金和利息歸還證券公司。還本金是沒有爭議的,關鍵是利息怎么認定,按照1996年3月最高法院的批復之精神,雙方非法所得之利息應予以收繳,但按本案實際情況,證券公司的本金屬富民基金,牽涉到千家萬戶,其主觀上并非要違法經營,擾亂金融秩序,故可不予以追繳,對房地產公司還本、付息的責任應予以認定。從證券公司與信托公司的委托買賣協議規定看,信托公司證券公司購買私募債券,不享有任何權益,卻到期要承擔還本付息的責任,就此點看,不象是,推定為擔保也不合適,沒有擔保的意思表示。從信托公司與房地產公司的委托協議內容看,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向房地產公司購買私募債券,但卻又約定由房地產公司向信托公司支付3.2‰的費,且只收取100萬元作為信托公司收息保證金,又給人一種信托公司是房地產公司人的感覺。但不論怎么講,信托公司在合同中的是證券公司,而非房地產公司。由于本案名為私募債券,實為借貸,出借方為證券公司,借入方是房地產公司,信托公司充其量只是個中間人,其收取的是54.4萬元費,并未使用爭議的該筆資金,故不應判由信托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二)雖經金融部門批準,并未實際發行企業債券,如何認定各個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應當說,不少當事人聽說企業可以發行企業債券,卻對債券為何物并不清楚,盡管經金融主管機關批準可發行企業債券,卻并未按批準的內容、步驟進行,最終釀成糾紛,各方當事人應當承擔什么責任,引起了不小的爭議。例如,1992年某公司與某金融市場簽訂三份發行企業債券協議,表面上看,也經金融管理機關批準,應當合法有效。實際上,嚴格地審查看,應認定該三份協議無效。當時法規、政策很不健全,只有在1993年8月2日國務院的條例中才有了較為詳盡的規定,盡管本案所簽協議發生在該條例之前,不適用該條例條文規定,但以此進行闡述可見為什么三份協議是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必須符合5個條件,其中第4個條件是“企業經濟效益良好,發行企業債券前連續3年盈利”,某公司是個皮包公司,哪里談得上盈利?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企業發行債券所籌資金應當按照審批機關批準的用途,用于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發行債券所籌資金不得用于房地產買賣、股票買賣和期貨交易等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風險性投資。某公司從金融市場取得2千萬元后,都劃到了深圳,用于房地產開發。按照條例和政策,某公司根本不符合發行債券的條件,實際也未發行債券。金融市場與某公司以發行債券之名,行借貸之實,而金融市場也根本沒有進行借貸的經營范圍,故該三份發行協議均應無效,雙方均應承擔責任。某財政局作為國家行政機關,按照財政部規定不得為經營合同提供擔保,而其在某公司的申請發行書上蓋章同意擔保,該行為是錯誤的,如判由其承擔責任也不盡合適。某信托公司也只是在申請書上蓋章提供擔保,未在合同上蓋章,故判由其承擔責任也不盡合適。爭議最大的是某化工集團,如果發行債券的合同有效,判由某化工集團承擔保證責任是沒有問題的,但本案恰是主合同雙方違法導致發行合同無效,某化工集團受到行政干預為之提供擔保亦應無效,判由其不承擔責任為妥。本案最關鍵的是擔保的事項并未發生,借發行債券之名,行借貸之實,這種情況下擔保人不應再承擔保證責任。
(三)企業發行債券到期后拒不還本付息,其法律責任如何承擔的問題。審理這類案件,要審查債券發行的合法性問題,還要審查擔保人出具保函或簽訂保證合同的效力問題,爾后才能確定發行債券的企業所拖欠的債券本息如何承擔。比如1994年12月,某銀行與某電子公司先后簽訂兩份委托發行短期融資債券1700萬元,年利率13.34%,并委托銀行辦理債券到期還本付息工作。電子公司須在債券到期前5日將應付本息劃入該銀行指定的帳戶。逾期電子公司每日向銀行交納萬分之五滯納金。某電器總廠為銀行出具了擔保書,保證在電子公司無償還能力或償還能力不足時,在債券到期前將債券本息無條件足額劃給銀行。協議簽訂后,經當地人民銀行批準,銀行如期發行了該企業債券,并在債券到期后向債券持有人兌付了全部債券本息。為追索代墊券款本息,銀行向人民法院提訟。案審理的關鍵是銀行與電子公司之間的發行關系是否有效。應當說,委托發行債券與一般意義上的委托相比,既有一定共性,又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應審查發債主體是否合格,是否具備條例所列舉的五個條件,接受委托的金融機構是否符合條例規定。應當著重審查企業發行債券的申請以及委托金融機構發行的行為是否取得人民銀行的批準。只有取得了人民銀行的批準,才算作取得了合法發行企業債券的資格。否則,就應認定為非法集資行為。本案所涉銀行和電子公司經當地人民銀行批準,并有擔保單位予以擔保,故該發行行為合法有效,委托發行協議亦應認定有效。在債券到期后,發債企業本應依約將券款本息劃給銀行,以便向持券人兌付,但發債企業卻違約。銀行出于金融機構的信用,已先行向債券持券人墊付了本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受托銀行此時成為新的債券持有人,其可以依其墊付資金所取得的債券表面所記載的權利義務內容,請求發債企業某電子公司支付債券本金及利息。同時,發債企業與人銀行之間有委托發行協議,發債企業應依約向銀行承擔違約責任。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不僅應依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還應依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依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有關協議,認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并最終判定各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四)發行機構未及時將券款付給企業,債券到期后,應如何確定兌付債券本息責任。發行機構一般與發債企業簽訂協議,約定何時將發行債券所得款項支付給發債企業,而債券發行過程中往往發行機構未及時將券款支付給發債企業,出現這種情況時,如果發債企業提出應由發行機構承擔違約責任時,人民法院在處理債務糾紛時應予考慮;如果發債企業在當時并未提出異議,只是在訴訟中為賴帳而提出發行機構未及時付款屬違約行為,人民法院應依事實、依法駁回發債企業的無理請求。有擔保人的,應判由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比如,某農行證券部與某特種水泥廠簽訂委托發行債券協議書,約定由農行證券部代特種水泥廠發行企業債券1000萬元,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是真實的,且該行為經國家計劃經濟委員會批準,某省計劃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某省分行批復同意,
篇9
國際借款合同范例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貸款人)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銀行工作日”指1)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2)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3)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和4)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都營業的一天;“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于“本項目”的承包合同(no.___________);建設費用”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費用;“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承包商”指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_,和中國總公司;“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甲部分”、“借款額度乙部分”和“借款額度丙部分”;“最終機械竣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個月的最后一天;“法國法郎”指法蘭西共和國的法定貨幣;“利息存款賬戶”指專門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銀行利息和費用的美元賬戶;“付息日”指每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費用全部償清日止,每六個月為一期;“合營協議”指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由(1)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2)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3)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三方簽訂的合資經營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協議; “抵押”指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安排;“凈現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償還本借款的現金收入,其計算方法見本借款合同6.2款的規定;“提款通知書”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貸款人出具的通知書;“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類似的組織;“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終機械竣工日”起四個月的最后一天;“本項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國 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建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廠;“保管賬戶”指借款人為償還本借款而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外匯和人民幣賬戶;“測量師”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資格證明為貸款人滿意的、負責向貸款人報告工程進程、質量預算和決算的項目工程師; “借款額度甲部分”指根據協議提供的貨款部分,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朗;“借款額度乙部分”指出口信貸部分,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借款額度丙部分”指銀行提供的外匯貸款部分,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元。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2.1根據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總金額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匯借款金額。
2.2本借款只限用于“建設費用”。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3.1 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如下:(1)“借款額度甲部分”,自首次提款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26年,其中包括寬限期XX年。(2)“借款額度乙部分”,自“出口信貸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XX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年。(3)“借款額度丙部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償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為止,為期XX年,其中包括寬限期33個月。3.2從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日期止,為本借款的“有效提款期”:(甲)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0個月的最后一天;或(乙)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丙)借款額度已完全提取之日;或(丁)因借款人的原因而使貸款人繼續貸款的責任終止之日。
第4條 先決條件
4.1 借款人在使用本借款之前,必須首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文件:
(1)“合營協議”副本;(2)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中國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營協議”和章程的文件影印本;(3)______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中國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副本;(4)中國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副本及董事會成員名單;(5)經注冊會計師證明的中國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或在沒有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時,由股東對此作出聲明;(6)“本項目”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列入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的證明文件;(7)“承包合同”副本以及中國的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承包合同”的批件的副本;(8)使用外匯購買借款人化肥產品的長期銷售合同副本;(9)由“承包商”提供的、經貸款人確認的“本項目”完工履約擔保書副本;(10)工程超支保證書;(11)_________和_________出具的擔保借款人按時償還本借款的擔保書;(12)借款人將其一切財產抵押給_________和_________的抵押書副本;(13)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合同副本或__________________市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外圍配套工程將按期完成的證明書;(14)項目技術所有人將全部有關技術轉讓給“承包商”使用的保證書;(15)由注冊會計師簽署的借款人股東已繳入注冊資本美元的證明文件,以及由借款人按照附件4簽署的繳資擔保書;(16)借款人董事會的借款決議和授權的借款合同簽字人及其簽字樣本;(17)經注冊會計師證明的借款人已經匯入的注冊資本使用情況報告;(18)借款人提供經環保部門批準的“本項目”對環境影響報告。
4.2借款人提供的上述各項文件須為貸款人滿意,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4.3借款人應將上述第(7)和(9)項文件中借款人享有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第5條 提款
5.1在貸款人收到4.1款中所列的各項文件并表示滿意后,借款人可在“有效提款期”內的任何“銀行工作日”按照“承包合同”第29條 的規定提款。但“借款額度丙部分”每次的提款額不得少于1,000,00美元,并為100,00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后一次提款除外。
5.2 每次提款前,貸款人在有關提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上午10時(北京時間)以前必須收到下述文件:(1)由借款人簽發的“提款通知書”,其格式見附件1;(2)由“測量師”簽發的“本項目”建設進度及質量報告及實際建設費用估算報告(首次提款除外);(3)由“測量師”審核并由借款人指定的一名董事簽署的按工程進度計算的“本項目”“建設費用”的有關部分已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的證明。
5.3“提款通知書”一經發生便不可撤銷,借款人必須提款。如果借款人發出“提款通知書”后未提款或因借款人的原因而未能提款,借款人有義務向貸款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4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結束時任何未提取的“借款額度”即告作廢,借款人不能再提取。
5.5在本借款合同簽訂之后的30日內,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一份“有效提款期”內的提款計劃書。此后在“有效提款期”內的每一個12月1日以前,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一年度的提款計劃書。
第6條 保管賬戶及凈現金收入的使用
6.1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分別開立美元和人民幣的有息“保管賬戶”以及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賬戶。美元“保管賬戶”利率為三個月或六個月(由貸款人決定)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i-bor)減0.875%(7/8%)。
6.2 為了本款的目的,借款人按未經審核的半年財務報表計算借款人每個半年期的“凈現金收入”。第一個半年期在_________年12月31日終止,以后每個半年期均應在有關年度的6月30日或12月31截止。借款人應在每個半年期結束后15天內,向貸款人提交計算出的“凈現金收入”數額。每一半年期的“凈現金收入”按下列公式計算:“凈現金收入”=純利+折舊+攤銷-當期已償還之本金金額折舊應按預計固定資產總值減去殘值10%,然后按財政部門批準的直線折舊法進行。攤銷指按直線法將預計無形資產的總值和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其他費用在“本項目”開工后的頭五年中分開攤銷。
6.3借款人的全部收入必須分別存入其美元和人民幣的存款賬戶。“凈現金收入”由借款人計算,貸款人確認,由貸款人將確認的“凈現金收入”轉入借款人的“保管賬戶”。
6.4借款人的“凈現金收入”須按下列方式使用:(1)首先保留一筆相當于本期和下一期應予償還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金額;(2)在保留了(1)項中規定的金額之后,借款人可以自行決定“凈現金收入”其余部分的用途。
6.5 如果一個完整年度經審核的“凈現金收入”與根據該年度兩個半年期未經審核的財務報表所決定的“凈現金收入”總額有所不同,應作出適當差額調整及相應的轉入。
第7條 利息存款賬戶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利息存款賬戶,其中存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項目”建設期內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借款人應為此目的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半年按提款計劃(附件6)提前向該賬戶存入下半年的利息、承擔費和手續費。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8.1借款人應按下列利率向貸款人支付利息:(1)“借款額度甲部分”為年息2%;(2)“借款額度乙部分”為年息7.4%;(3)“借款額度丙部分”為有關提款日前2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倫敦時間)六個月美元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年息7/8%。
8.2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和實際用款金額計算,自提款之日起包括“利息期”首日,不包括“利息期”末日,每六個月計算一次。如果“付息日”適為非“銀行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計收利息。
第9條 承擔費
借款人應就“借款額度乙部分”和“借款額度丙部分”的未用余額向貸款人支付承擔費。“借款額度乙部分”和“借款額度丙部分”的承擔費(按 360天計算)年率為0.3%。承擔費從“有效提款期”首日起,按未用余額乘已過去的天數計算,每六個月支付一次,直至提完本“借款額度”或“有效提款期”的最后一天為止(以其中較早者為準)。首次支付承擔費的日期為第一個“付息日”。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10.1借款人應以半年分期付款方式還清“借款額度”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須在每一還款日前15天通知貸款人。還款日期(建設期內的付息除外)如下:(1)“借款額度甲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日后的第132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3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甲部分”。(2)“借款額度乙部分” 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后的第36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等額分期付款方式,分20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乙部分”。(3)“借款額度丙部分”借款人應從“有效提款期”開始之后的第33個月的最后一天起,以每半年(最后一期除外)等額付款方式,分15期連續還清“借款額度丙部分”。
10.2 借款人可以在上述還款期屆滿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1)貸款人應在預計提前還款日前35天收到借款人發出的不可撤銷的提前還款通知書,詳述擬提前還款的金額及日期;
(2)每次提前還款的金額至少應為300萬法郎和60萬法郎的完整倍數,或50萬美元和10萬美元的完整倍數;
(3)任何提前償還的款項,應連同截止該提前還款日的全部應付借款利息及本借款合同規定的其他款項一并交付;
(4)提前還款應按到期日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提取;
(5)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就提前還款額加付0.5%利息。
10.3 借款人如不能按時償還本息,應為此向貸款人支付遲付款利息,利率按8.1款規定的利率另加年率2.5%。如借款本金或“借款額度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后第2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算;如“借款額度甲部分”和/或“借款額度乙部分”的利息逾期未付,則從到期日后第351天起直至實際付款日按遲付款利率計算。
第11條 保險
11.1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就“本項目”開工至“初步交付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并以貸款人作為惟一的第一受益人;借款人應就“初步交付日”直到本借款合同所規定的借款償清之日這段期間,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并以貸款人作為唯一的第一受益人。
11.2“本項目”“初步交付日”之前,貸款人如果認為“本項目”能按期竣工和交付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承包商”可以使用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費修理或更換損失的設備。
11.3 借款人應將11.1款中由“承包商”投保的保險單于該保險單簽署之后三天內遞交給貸款人。但借款人應確保“承包商”根據“承包合同”10.1條 的規定,在現場工程施工實際開始之前,投保該保險。借款人應將自己投保的保險單于“初步交付日”后五日之內轉讓給貸款人。
第12條 稅款
在國內發生的貸款利息預提稅等所有稅款均由借款人承擔。如果法律規定,借款人應該從它付給貸款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任何稅款,則借款人應在扣除款項的同時,向貸款人支付一筆相等于被扣除稅款的款項。
第13條 費用
13.1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手續費0.4%,按貸款余額每6個月收一次。首次支付手續費的日期為首次提款日起6個月的最后一個“銀行工作日”。
13.2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其中“借款額度甲部分”為0.2%,“借款額度乙部分”為0.4%,“借款額度丙部分為0.2%,并于本借款合同生效后的五個“銀行工作日”內一次交清。
13.3借款人須負擔貸款人為“本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律師費,其中為起草本借款合同而應支付的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應在本借款合同簽字后五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給貸款人。貸款人為“本項目” 貸款而支付的差旅費,文件費,郵電通訊費,貸款保險費和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收取的任何其他費用和開支,由借款人實報實銷。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及保證
(1)在簽訂本借款合同時,它已獲得簽訂和執行本借款合同所需的一切有關的政府批準文件或確認文件;
(2)它對任何“人”皆無負債;
(3)它已向或將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文件都是真實和準確的、完整的、有效的和最新的;
(4)它沒有受到任何訴訟或仲裁程序的牽連;
(5)它現在沒有,將來也不違反任何與它的存在和經營有關的法律;
(6)它保證按優惠條 件獲得長期穩定的原料供應;
(7)它確保獲得長期、穩定的外匯銷售收入;
(8)它保證按股東繳資擔保書中的規定將注冊資本匯入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的賬戶。
第15條 約定事項
(1)“合營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得到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
(2)董事會作出的與本借款有關的決議應使貸款人滿意;
(3)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修改“承包合同”的任何條 款;
(4)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5)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擴大在本借款合同簽署前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不得出售、轉讓其任何部分的資產或業務;
(6)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任何財產權益進行抵押或擔保;
(7)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借款;
(8)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設立附屬機構;
(9)借款人只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或其他經貸款人同意的銀行開戶;
(10)借款人的任何其他債務均應從屬于本借款合同;
(11)借款人按時或隨時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經營和財務報告及有關料,為貸款人檢查借款使用情況提供方便;
(12)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任何影響借款人償還貸款的情況和/或借款人經營能力的任何不利變化;
(13)貸款人有權審查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借款人應為此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16條 違約事件
16.1 下列事件均為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未能按本借款合同規定的日期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
(2)借款人違反或不履行本借款合同的任何條 款;
(3)“本項目”建設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或驗收;
(4)借款人停止經營或宣告破產;
(5)任何與本借款合同有關的合同或文件被停止執行;
(6)由于借款人違約,借款人的任何債務在原定到期日之前應予支付或可能被宣布應予支付,或借款人未能立即支付任何需要立即支付的債務;
(7)借款人卷入足以影響本借款合同的執行的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8)借款人在本借款合同中的聲明及保證以及據此作出或遞交的通知、其他文件、證明或聲明有實質性失實或不準確。
16.2在發生違約事件后,貸款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并書面通知借款人:
(1)宣布借款人已借款之本金、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的一切其他款項全部到期,必須立即支付;
(2)宣布借款全部到期應付,貸款人繼續提供借款的責任也因此立即終止。
16.3貸款人采取
16.4款中規定的措施,并不影響它根據本借款合同或法律的規定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第17條 修改
如果本借款合同在日期、金額、數字和實質性規定方面與“出口信貸協議”或“__________________協議”有不同之處,貸款人有權自行對本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18.1本借款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8.2雙方在執行本借款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進行訴訟。
第19條 其他
19.1本借款合同的各個附件是本合同條 款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9.2本借款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兩種文字有出入,法院將選擇其中一種為準。
19.3本借款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協議”和“出口信貸協議”均生效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
“我活著是個人,再怎么難,
也不能失去信用!”
2001年12月中旬,56歲的胡丙申在山西省夏縣鄉鎮企業局長的位置上內退了,老伴王金梅頗為高興,丈夫退休前忙得和家人在一起的時間都很少,現在終于可以和她在家里頤養天年了。
可讓王金梅沒想到的是,丈夫退休的第二天,自家小院里便涌來許多人,這些人既有承包工程的包工頭,也有個體攤販,更有從鄉下趕來的農民,每個人都口口聲聲要老胡還他們的欠款。堂堂局長,竟然欠這么多老百姓的債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還得從十年前說起――
1992年春,為了大力發展鄉鎮企業,胡丙申被縣委寄予厚望,從民政局長的位置上調任縣鄉鎮企業局局長。上任后,胡丙申了解到好多企業因為缺少流動資金已陷于癱瘓和停產,要想盤活現有企業,必須幫他們解決流動資金問題。
隨后,胡丙申做通了縣農村信用社的工作,為符合放貸條件的企業爭取到了一定額度的貸款,有一部分企業其他條件都過關,就是找不到擔保人,胡丙申毫不猶豫地在貸款擔保書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就在這時,許多不具備貸款條件的企業也先后找到胡丙申,懇求他利用自己的人際關系,尋求民間資本支持。于是,胡丙申走訪老干部、建筑商,甚至是個體攤販和早期致富的農民,希望他們拿出閑置的資金,有償支持鄉鎮企業的發展。憑著他在群眾中的威信,短短數天就籌借了69萬元,為夏縣中草藥加工廠、四辛莊肉聯廠、禹王童裝廠等鄉鎮企業解了燃眉之急。不用說,胡丙申也成了所有民間借貸的擔保人。
胡丙申沒有考慮到的是,早期鄉鎮企業都是自發的,帶有很大盲目性。沒過多久,一些企業就因產品質量不過關或經營管理混亂等原因,紛紛關門破了產,企業主們紛紛逃往外地躲債。此時,借貸矛盾已經顯現出來,只不過當時胡丙申還在位,大家隱忍不發,沒有把矛盾激化。當胡丙申內退的消息不脛而走后,當年由他經手擔保借貸的債主們紛紛涌上門來,找他討債……
一連好幾天,胡家小院里人聲鼎沸,到了晚上,還有人坐著不走,硬要胡丙申給個說法。有的人甚至惡語相加,胡丙申只能賠著笑臉,說給他些時間,讓他想想辦法。
更大的壓力來自于家庭內部,家人當初對胡丙申給人借款擔保的事就有看法,事情的結局恰恰印證了家人的擔心,就連一向溫和的老伴也忍不住數落丈夫:“你瞅瞅,你都干的什么傻事啊!”
面對家人白天晚上的輪番質詢,胡丙申始終沉默不語。他壓根沒有想到會出現如此難堪的局面,一向以正直、清廉聞名的大丈夫形象,突然間聲名狼藉,讓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極大傷害。
那幾天,面對債主無休止地上門討債、兒女們的抱怨和指責,胡丙申幾次來到黃河大橋,對著滔滔黃河水,訴說自己的委屈。有時,他只想縱身一跳,一了百了。可轉念一想,債因自己而起,我不能愧對曾經相信我的人,不能愧對我的親人,尤其不能帶著罵名離開人世。
接下來,胡丙申選擇了主動出擊,他帶著債主去找當年的借錢人,讓債務人擬定還款計劃。可接連半個多月跑下來,除了夏縣植物激素廠等極少數企業簽訂還款計劃并如約履行外,大多數借款企業都已破產、倒閉,當初的企業主們有的亡故,有的不知蹤影。于是,這些債款都落在了胡丙申身上。
無奈,胡丙申和老伴戴上老花鏡,把所有的債務清單進行了整理,核對了多次,“39萬元”的天文數字驚呆了老兩口。緩過神后,胡丙申下定了決心:債因我而起,再多的錢也得還!
人急則無智。胡丙申到鄉下老家清靜了幾天,拿出了周密的還債計劃。在信用社擔保的貸款,本金用自己的工資扣還,利息則由自己按季度支付,這樣最終連本帶息還清,約需12年時間,如果趕上退休工資調高,還款日期還會縮短。
2001年元月下旬,胡丙申分組召集債主座談,確定所有民間借貸利息截止到當天,連本帶息由他在15年內陸續歸還,希望取得大家的諒解。只是,債主們一致商議,最后把還款期限縮短到10年,胡丙申答應了。
胡丙申替人背債39萬元的消息很快傳出,在這個不大的縣城成了特大新聞。有人說他憨,也有人說他好。對大家的議論,胡丙申坦然地說:“我活著是個人,倒了還得爬起來,再怎么難,也不能失去信用!”
寫春聯、開飯館、學理發,
退休局長攜妻艱辛掙錢還債
2002年2月4號,農歷臘月二十三。山西夏縣縣城街頭,一位頭發半白的老者坐在長條桌后面,桌子前面擺著“春聯”的招牌,他的老伴在旁邊幫著招攬生意。有顧客過來,老人就根據客人的要求,自編自寫,來求春聯者絡繹不絕。有熟悉的人從攤位前走過,驚呼起來:“這不是老胡嗎?怎么在街頭賣起字來了!”
不錯,這位被人稱作“老胡”的長者正是胡丙申,寫春聯賣字是他為還債邁出的第一步。隨后,“老局長賣字還債”的消息傳了出去,當年胡丙申曾任鄉黨委書記的禹王、胡張、裴介三個鄉鎮的村民們,感念胡丙申當年的功德,來縣城辦事的時候,也不忘過來讓老書記寫幾副春聯帶回家。
這樣一來,胡丙申的春聯生意十分火爆。直到大年三十,無論刮風下雪,他都堅持出攤。臘月二十八那天,冷風如刀,天空飄起了雪花。老伴勸他不要去寫了,胡丙申說:“鄉親們進城路途遠,萬一來了求不到春聯怎么辦?”老伴只好帶上塑料布又陪著他出去守攤。中午吃飯時,胡丙申也不肯回家,王金梅只好用毛巾裹著飯盒,送來熱騰騰的飯菜。
經過好心人指點,胡丙申用寫春聯賺的錢批發了些花炮,讓老伴負責賣炮。一時,老兩口春聯、花炮同時經營,獲利頗豐,短短幾天居然賺了2000元,初戰告捷讓胡丙申還債信心大增。
2002年春節剛過,胡丙申便在縣城找了家小店面,開起了飯館,昔日的一局之長成了大廚,老伴則是采購員、收銀員、服務員一肩挑。飯館雖小,雜事頗多。每天天不亮,老兩口就爬起來和面燒水,收拾停當還要趕早市買菜,夜里十來點鐘打烊后打掃衛生,最后,還要強撐著盤點一天的收支。
為了省錢,胡丙申都是自己借輛架子車去運煤。老伴怕他體力不支,要雇小工,他笑呵呵地說,這比當年我帶領村民鋪沙蓋堿輕松多了。運煤時,認識他的人不解地問:“胡局長,你怎么親自拉煤啊?”胡丙申笑著反問道:“我為什么就不能親自拉煤呢?”
雖然開著飯店,胡丙申總是舍不得吃,經常是壘個饅頭,上面撒些鹽和辣椒面就算是一頓飯。每當看到丈夫省吃儉用,老伴就流著淚勸他:“咱怎么省都行,千萬不要在嘴里省。你的身體垮了,這一家老小可指望誰呀!”胡丙申總是笑著安慰老伴:“沒事兒,當年我這身體打下的老底子硬著哩!”
兩年飯館開下來,不但錢沒掙多少,胡丙申和老伴卻累瘦了一圈。兒女們心疼父母,不讓他們再開下去了,并決定湊錢幫父親還債,卻被胡丙申固執地拒絕了。
其實,胡丙申一直覺得對兒女們心里有愧。他當局長多年,大兒子參軍提干是自己奮斗的,跟他沒任何關系,女兒至今仍是農村戶口,老伴曾經想讓他給女兒安排個工作上班,卻被他以“不能帶頭搞不正之風”頂了回去。二兒子當兵復員回來時,胡丙申還是民政局局長,按說為城鎮復員兵安置工作是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的事,給二兒子安置工作也順理成章。老伴提出此事后,不料又被他頂了回來,他認為自己身為民政局長,會有利用職權帶頭為親屬安排工作的嫌疑。兒女們從沒有沾過他這個當官的爹什么光,憑什么要跟著他受累?
2004年3月,胡丙申關閉了飯館,在縣城西關租了間門面,開起了理發店。因為店面小,理發師不愿到他這里屈就,胡丙申就拿起理發工具邊學邊=F,由于理發技術不過硬,顧客也很少問津。一年到頭,胡丙申賺來的錢除了繳房租之外,幾乎剩不下錢來。
2005年春節后,胡丙申將理發店關停,轉而經營起了百貨小超市,大到面粉、調和油,小到針頭線腦,經營種類應有盡有。胡丙申讓老伴守店,他天天騎著三輪車巡回于縣城幾家較大的批發部進貨。為了節省每一分錢,出門他都是杯子里灌些白開水,從不舍得買瓶礦泉水,餓了就吃隨身帶的大餅。
遇到進貨量大的時候,為了低幾分錢的進價,胡。丙申就騎著摩托車到運城市批發市場進貨,早出晚歸,一去就是一天,在外面不舍得吃飯,回到家吃飯后還得硬撐著身子點貨擺貨。
2005年冬天的一個傍晚,胡丙申從運城進貨回來,老伴看到他臉色蒼白,疲憊不堪,趕庀把他扶到床上,就要去請大夫。胡丙申虛弱地擺擺手說: “不礙事,休息會兒就好。白天在運城進貨時,我突然感到眼前一黑,天旋地轉,我扶著電桿喘了一會兒就好了!”
王金梅用熱毛巾擦著老伴的臉,有些后怕地說:“多危險啊,身邊又沒有親人。咱們休息幾天,到醫院檢查一下吧!”胡丙申開玩笑地說: “估計是‘腦血栓’找我來了,一看我還有這么多債要還,就高抬貴手把我放了。”
王金梅被老伴逗樂了,繼而又心酸地流起了淚。
“信義”二字何止千金!
老夫妻打工十年終償巨債
2006年,受朋友之邀,胡丙申到運城參與《五千年文明河東人系列叢書》的編撰工作。這份工作不僅能讓胡丙申發揮自己的寫作特長,也有了一份穩定的收入。更讓他欣喜的是,自己的退休工資也從退休時的六七百元調高到2000多元,從此,胡丙申的“還債”計劃駛入了“快車道”。
老伴被邀至運城編書后,王金梅并沒有閑著。秋收時期,她瞞著家人悄悄回到馮村老家,今天給東家摘棉花,明天給西家挖紅薯,甚至連拆房、砌墻的活兒她也搶著干,為的就是一天能賺到20元的辛苦費。
好事的鄉親把王金梅的行動告訴了她的兒女們,孩子們怕母親累壞了,強行到鄉下把母親“請了回來”。王金梅閑不住,又來到運城,在勞務市場找了份給人當保姆的活兒,每月能掙500元的工資。
值得一提的是,憑著日積月累吃苦受罪打零工,王金梅十年間給老伴掙了2萬多元的還債錢。這個善良而又傳統的中國女性,用行動詮釋著相濡以沫、患難與共的夫妻情。
自從參與叢書的編寫后,“胡丙申充分發揮了自己的人脈關系和寫作特長,超額完成采編任務,并享受到一份不菲的獎金。多年打工還債經歷,讓胡丙申對世事、人生有了更為深刻的感悟。編輯叢書期間,他晚上堅持寫作,文章不斷發表在《河東文學》、《運城日報》、《黃河晨報》等報刊上,僅《夏縣人》一家雜志10年間就刊發了胡丙申詩歌、散文、雜文等近百篇文章,他也是在用這種方式告訴債權人:“我胡丙申還活著,請大家放心。”
2009年12月,信用社打電話讓胡丙申來取他的工資本,告訴他信用社的貸款已從工資本上扣完。聽到這個好消息,胡丙申頓時精神一振。在信用社取工資本時,他受到了全體工作人員的熱情接待。信用社主任握著他的手說:“如果貸款人都能像你這樣,我們的工作就好做了。”
讓胡丙申更欣慰的是,信用社貸款還清的同時,其他債務也已基本還清。2010年歲尾,經過十年的臥薪嘗膽,胡丙申終于趕在年終最后一天還上了最后一筆“債務”。當他把兩摞嶄新的百元大鈔遞到對方手中時,債權人感動得說不出話來。胡丙申感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輕松。
2011年元旦這一天,胡丙申10年來破天荒地拉著老伴上街買衣服,享受著無債一身輕的感覺。老伴說,應該給你先買,你的棉衣和外罩從里到外都是補丁。
的確,十年間,胡丙申沒有給自己添過一件新衣服,棉衣、棉褲可說是補丁上摞著補丁。孩子們買的新衣服他也不穿,他說這叫臥薪嘗膽。不但如此,他抽煙也從最初的五塊錢“紅河”,降到兩塊五的“哈德門”。胡丙申還自我解嘲說:“魯迅最愛抽‘哈德門,我特別崇拜魯迅。”
那天逛完街回到家,胡丙申把老伴讓到沙發上,用一種欣賞的眼光久久看著她。王金梅嗔怪他說:“你這是咋啦?不認識我了!胡丙申沒說話,輕輕打開眼鏡盒,取出一張兩萬元的定期存單交到老伴手里。
王金梅看著存單一頭霧水。胡丙申深情地說:“老伴啊,這10年你跟著我受苦了,我怕我撐不下來,半道上走了,還債的同時悄悄存了兩萬元,想給你留個保命錢。”王金梅感動得熱淚盈眶。原來,胡丙申連最壞的結果都想到了,而在那樣的壓力下,他心里依然牽掛著妻子,王金梅抱著丈夫失聲痛哭。
胡丙申輕聲安慰老伴說:“過去了,一切都過去了,我們老兩口也要開始新的生活。工資本在咱們手上,錢怎么花全聽你的。”王金梅破涕為笑道:“咱倆每年旅游一個地方,爭取跑遍全中國。”胡丙申補充道:“跑遍全世界。”
看著胡丙申孩子似的神情,王金梅欣慰極了。當年,她出生于一個富商家庭,在“唯成分論”的那個時代,25歲已當上村支部書記的胡丙申冒著政治前程受影響的壓力,毅然和她結了婚。老兩口相濡以沫地過了大半生,老伴有難,她不幫他誰幫他啊!
元旦那天晚上,胡丙申召集全家十余口人在飯店聚餐,兒孫滿堂,其樂融融。無債一身輕的胡丙申終于可以開懷暢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