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金融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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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金融論文

篇1

存款保險制度是由政府或法人出資組建保險機構、以存款銀行及其所吸收的存款為參保對象和保險范圍,并由政府對參加保險的形式、保險費率、賠償方式等作出相應規定的一種保險制度。存款保險制度作為金融安全網絡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西方發達國家早已建立并發揮著穩定金融市場的重要作用,但我國目前尚未建立這項制度。本文擬就建立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必要性及其方案選擇作一探討。

一、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1983年設立中央銀行之前,我國的銀行都是國有“專業”銀行,沒有股份制銀行或民營銀行,更無合資銀行或外資銀行,銀行信貸資金實行統存統貸,財務管理實行統收統支,國家對銀行及其債權人承擔無限責任,當然不需要存款保險制度。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進行和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中心,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并存的金融體系,優勝劣汰這一市場機制已經引入金融市場,商業銀行作為經營貨幣信用的企業實體也會因經營不善而破產倒閉,“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因解散、撤消和被法院宣告破產時,應優先支付存款人本息,因此儲戶的利益得到保障。然而,當商業銀行因嚴重虧損等原因破產時,已很難有足夠資金支付所有儲戶的本息。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比例已經很高,有的已出現支付困難,而其負債的一半以上是儲蓄存款,一旦出現銀行倒閉,最大的受害者將是廣大儲戶,這無疑會給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國民經濟的運行造成嚴重損害,甚至引發社會動蕩和危機。因此,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保障存款人的利益、穩定金融秩序,已是十分迫切和重要。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高速增長的居民儲蓄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長期以來,居民儲蓄一直是大多數人的首選投資方式,到目前為止,全國居民儲蓄存款已超過10萬億元,而作為信貸資金主要來源的儲蓄存款,也是銀行對億萬儲戶的硬負債,到期必須還本付息。然而,商業銀行資產運用中的風險及風險程度一般存款人并不知曉,這種信息不對稱使得存款人的利益可能變得沒有保障,若銀行倒閉,首當其沖的受害者將是普通存款人。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當商業銀行因種種原因而發生支付困難或倒閉時就能較充分地保護存款人、特別是小額儲戶的利益,避免其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從而有利于社會經濟生活的正常運行。

(二)銀行業的穩定運行需要存款保險。自有資本是銀行抵御金融風險的重要屏障,是衡量銀行信譽的重要指標,銀行經營發生損失,最終只能以自有資本來抵補。一般而言,自有資本比重越高,銀行經營的安全系數越大。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雖資產規模龐大,但資本金嚴重不足,遠遠低于《巴塞爾協議》規定的8%的最低資本充足率,且其資產質量較差,據估計,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高達25%,某些地區甚至達到40%,銀行業的經營已經出現了高風險的趨勢,一旦因其經營不善論文格式而倒閉,將直接威脅存款人的利益,且極易對社會產生連鎖性的破壞影響。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后,投保銀行出現經營困難時通過存款保險拯救,可以避免擠提風潮,進而避免整個金融體系受個別破產銀行的影響出現大的震蕩,將銀行經營失敗的社會成本降低到最小,實現銀行業的穩定運行。

(三)存款保險是完善銀行業監管的重要方面。銀行監管的目的在于保障銀行業安全經營,其監管措施有三類,即預防性措施、臨時救援措施和事后補救措施,后兩類措施則主要是指存款保險制度。商業銀行參加存款保險后,存款保險機構必然要對被保險銀行的資產運用進行監管,促使其按照穩定性原則開展經營活動;而當投保銀行經營破產或支付困難時,則由存款保險機構進行拯救或直接代為兌付存款,提供事后補救。存款保險制度也就成為銀行業監管體系的最后一道屏障。

(四)銀行業的對外開放需要存款保險。我國的金融市場正處于對外開放的進程中,按照我國加入WTO的承諾,2006年底前全面開放金融市場,越來越多的外資銀行將進入中國市場開拓業務。這些外資銀行,大多是私營銀行,其經營狀況除受自身業務的影響外,還受母國的政治、經濟以及其總行和其他分支機構經營狀況的影響。為了保護存款人的利益,保證我國金融體系的正常運轉,有必要由境內存款保險機構對其存款進行保險,而外資銀行為了自身業務的更好發展,也希望中國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五)頻繁發生的各國銀行危機給我們以警示。20世紀90年代以來有關國家頻繁發生的銀行危機充分說明市場經濟條件下金融機構因經營不善而發生困難以至于破產的事情將難以避免,且其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危害和破壞作用極其巨大。我國應吸取其教訓,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防止因銀行擠兌而導致社會動蕩的悲劇在我國發生。

二、建立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思路

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應在借鑒發達國家行之有效之處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它應該既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又能監督投保銀行的經營活動,以確保金融機構不濫用存款保險制度去進醒過度風險經營,把銀行的信用風險降低到最小,促進銀行業的穩定發展,保證整個金融體系的正常運轉。建立我國存款保險制度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首先明確存款保險機構的職能。存款保險機構的職能可分為單一職能型和復合職能型。單一職能是指存款保險機構只擔負著保護存款人利益的職責。復合職能則是指存款保險機構除保護存款人利益以外,還對參加保險的投保銀行進行監督、檢查,對經營失敗或有問題的投保銀行提供資金援助等拯救措施。從世界各國存款保險機構的職能演化過程為看,復合職能正在逐步取代單一職能。因此,我國存款保險機構應采取復合職能模式,其基本職能應包括:11保險救助職能。即當投保銀行出現經營或清償力危機時,存款保險機構動用保險基金對其進行救助,防止銀行出現擠兌、破產倒閉和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而導致銀行業出現系統性風險。這是存款保險機構最為重要的職能。21保險補償職能。如果救援無望或救援失敗,存款保險機構通過保險基金補償存款人損失,保護存款人利益,重振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31接管破產銀行職能。即存款保險機構采取轉移投保存款、購買承擔和資助兼并收購等方式構接管破產銀行。41監督職能。包括要求投保銀行定期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對其風險狀況進行稽核監測,其目的在于對投保銀行的經營狀況和有關存款保險的風險狀況進行準確評估。及時防范和發現銀行有無違規經營行為或經營管理不善,并要求其改正。若投保銀行拒絕“道義勸告”或改進不力,存款保險機構有權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和終止對該銀行的繼續保險,并及時向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二)設立存款保險機構的一般存款保險機構由政府出資創辦并管理或政府與銀行共同出資創辦并管理、或由銀行業出資創辦行業性質的存款保險機構等三種類型。由政府出資創辦并管理的存款保險機構,其優點是便于政府有關部門的領導,有很大的權威性,但政府獨資建立存款保險機構會進一步加重國家財政壓力,也不利于調動各大銀行參與的積極性。完全由銀行業自行出資創辦存款保險機構,可以減輕國家財政負擔,但存款保險機構的信譽和宏觀調控能力將會削弱,并且不便于政府的介入。鑒于存款保險制度的重要性,采用政府和銀行業共同出資組建的形式比較好,存款保險機構的業務活動接受政府監管部門的監督和控制,同時,參股的各大銀行有權享受存款保險。這樣,既可以提高存款保險機構的信譽和實力,又可進一步完善金融監管工具,強化其宏觀調控能力。

(三)確立存款保險的對象和范圍。實施存款保險制度的大多數國家確定保險對象時以其所在空間地域為原則,即包括本國領土內的全部存款金融機構。就我國銀行業狀況而言,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雖然規模龐大、實力雄厚,但其資產質量低下,與龐大的風險資產相比,自有資本嚴重不足,承擔金融風險沖擊的能力實際上很弱;區域性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及信用合作社規模較小,經營風險十分巨大。顯然,內資銀行是存款保險的主要對象。而為了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及銀行業的穩定運行,中外合資銀行及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也應成為存款保險機構的投保人。因此,存款保險的對象應為我國境內所有經營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存款保險的范圍應確定為居民儲蓄存款和企業單位存款,居民儲蓄是我國銀論文格式行存款資金的最主要部分(占銀行存款的50%以上),也是存款保險的重點所在;銀行存款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企業單位存款,目前企業存款約占金融機構存款總額的37%。兩者之和占金融機構存款總額的90%以上,這兩部分存款有了保障,銀行業的穩定也就有了保證。超級秘書網

(四)選擇存款保險的形式。存款保險的形式可分為:11強制保險方式,即依法規定金融機構必須向存款保險機構投保,如日本、加拿大等國;21自愿投保方式,即是否參加存款保險由銀行自行決定,法律并無強制規定,如德國、意大利等國;31強制與自愿相結合方式,如美國法律規定所有聯邦儲備體系成員的州銀行必須參加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非聯邦儲備體系的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可自愿參加。鑒于我國銀業自律比較差,加之我國居民及銀行的風險意識不強,采取自愿參加的形式,許多銀行為了降低經營成本極有可能不參加存款保險,存款保險制度預期目的將無法達到。因此,宜采取強制性保險的方式,即國家通過相關法律規定,要求境內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區域性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信用合作社、民營銀行、外資銀行和合資銀行在內的所有銀行業機構均須參加人民幣存款保險,從而實現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和金融業穩定的目的,同時也使得所有的銀行在同一水平上競爭。

(五)明確存款險的標的、金額和賠償方式。不同國家的存款保險制度中規定了各自的保險標的和各不相同的最高保險金額,而存款保險的賠償則有三種不同方式:即全額賠償、部分賠償和分段比例遞減賠償。基于我國居民的金融風險意識尚不很強,單項存款規模小、結構簡單的現狀,遵循保護小額存款、促進存款增長、穩定金融市場的原則,采取分段比例遞減的賠償方式較為適宜,即規定存款保險理賠最高額(現階段可暫定為20萬元),在這一額度內的部分給予100%的賠償,超過最高點的增加額分段按遞減比例賠償。這種全額賠償與部分賠償相結合的方式,可以使存款銀行與存款人之間形成一種聯合保險,促使存款者關注銀行的經營狀況,謹慎選擇銀行,同時督促銀行加強內部控制與管理,增強競爭能力,穩健經營。

(六)合理確定保險費率。存款保險費率有固定費率和浮動費率之分。固定存款保險費率是指保險費率一定,保險費金額取決于存款總額的大小,而與銀行自身的經營狀況、資產風險無關。固定存款保險費率即保險費是按存款規模確定一個固定額。雖然簡便易行,但存在著風險控制缺陷,沒有體現銀行經營的風險狀況,經營好的銀行和經營差的銀行、資產質量好的銀行與論文格式資產質量差的銀行在保險費率上沒有差別。浮動保險費率是依據銀行經營狀況和資產的風險程度不同實行差別費率。保險費率不固定、根據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的風險評估來確定保險費率,對資本充足率較高、資產質量好的銀行給予較低的保險費率,而對風險程度較大的銀行實行較高的保險費率,可以促進銀行加強自身業務和風險控制,強化銀行的風險意識和穩健運營,并減少商業銀行因參加存款保險而產生的道德風險。浮動保險費率取代固定保險費率已成為存款保險費率的發展方向,考慮到我國銀行業信用風險評估制度尚未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初期可實行固定費率,待到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銀行信用風險評估制度后,再逐步改行浮動費率。

參考文獻

[1]國家統計局1中國經濟景氣月報,200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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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頂山農村信用社的現狀

1.1 農村信用社的簡介

河南省平頂山市郊信用聯社,下轄十一個獨立核算的信用社,六十個營業機構遍布城鄉,各項存款余額突破5億元,各項貸款余額突破3億元,自有獎金超過2000萬元,是平頂山市郊區營業網點最多,輻射面最廣,資金力量最強的合作金融組織之一,為支持平頂山市城鄉經濟發展,繁榮區域經濟出了顯著貢獻。

1.2 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現狀

1.2.1 存款增長突飛猛進 農村信用社各項存款三年凈增31860萬元,年均每年凈增一個億,到2003年底各項存款余額達到5.6億元,占市郊金融機構存款17.8億元的31.4%,占全市農村信用社存款50.1億元的11.2%。僅今年前兩個月存款凈增6969萬元,余額達到6.31億元。

1.2.2 貸款投放高漲 三年來累計投放各類貸款73961萬元。累計投放三農貸款3.15億元,占市郊金融機構投放總量的80以上。到2003年底各項貸款余額達到3.5億元,占市郊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40.7%。僅今年前兩個月累計投放貸款近1億元,凈投4832萬元,余額達到39855萬元。

1.2.3 貸款質量逐步優化 三年共盤活不良貸款4974萬元,不良貸款占比比三年前下降了57.2個百分點。僅今年前兩個月盤活不良貸款212萬元。

1.2.4 經營效益顯著提高 三年來分別減虧(增盈)500萬元、437萬元以及實現盈余53萬元。2004年4月底,改寫了行社脫鉤8年來連續虧損的歷史,實現了經營上零的突破。

1.2.5 市場份額穩步擴大 市場綜合份額由三年前的綜合不足30%,達到現在超過50%。

2. 平頂山農村信用社經營中面臨的主要問題

農業是個弱質行業,比較效益低下,信用社幾年來服務農業的經營活動中,不良貸款居高不下;同時,信用社各方面稅收又未減免,這使得信用社的權益和義務不對等。另外,信用社經營的外部環境存在諸多問題,也有待進一步改善。

2.1 農村信用社的產權不清、定位不明

國家在2003年明文規定把信用社逐步辦成由農民、農村工商戶和各類經濟組織入股,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并明確了三種產權結構方式,即股份制和合作制,由參與試點的省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行決定,可以搞一省二制或一省三制,而不再強調產權結構的統一性。而農村信用社產權結構尚未改革,與農行分離后,產權結構仍以國有為主。

2.2 農村信用社管理水平低,對農村金融市場的監管存在缺陷

目前市郊農信社仍然沿用傳統的服務和管理方法。受到地方政府對信用社的介入,導致對農村信用社業務經營的不適當干預,造成信用社存在不少不良貸款。大部分不良貸款都是地方政府拖欠所至,而農民非常清楚父債子還這個道理,多數農民不會拖欠貸款。

2.3 稅賦項目較多,信用社不堪重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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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版的《統計手冊》規定,各國在編制貨幣供應量時,主要考慮的應當是本國經濟、金融特點。貨幣供應量統計口徑共有三個層次:第一,流通中的現金M0,即現金;第二,狹義貨幣供應量M1,M1=M0+企業活期存款+機關團體部隊存款+農村存款+個人持有的信用卡類存款,其所反映的是現實的購買力;第三,廣義貨幣供應量M2,M2=M1+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企業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質的存款+信托類存款+其他存款,另外,M2不僅反映了現實購買力,也反映了潛在購買力。

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增長,我國貨幣供應量持續增長,M2/GDP在改革期間不斷增加。統計數據顯示,1978年這一比值僅0.245,到2011年增長為1.800。33年來,M2/GDP增加了7.34倍。相比于國外,印度的M2/GDP在1988年為0.402,日本為1.046,美國為0.651;到1999年印度為0.480,日本為1.237,美國為0.601。相比之下,我國的M2/GDP過高且增長速度驚人。

理論方面,大多數學者認為影響貨幣供應量的因素有所不同。筆者從較為細化的方面分析主要影響因素。

第一,貨幣的流通速度。從國民收入貨幣化的角度來講,分為貨幣化國民收入與非貨幣化國民收入。貨幣化國民收入的經濟體吸收貨幣的能力較強,因此一定的貨幣供給量下,貨幣流通速度較慢。相反,在貨幣化程度較差的經濟體下,同等貨幣供給量下吸收貨幣的能力較弱,也就是貨幣流通速度較快。我國之所以貨幣供給長期高于GDP 與物價增幅之和而沒有造成潛在通貨膨脹壓力的主要原因就是貨幣化程度較高 [1]。

第二,中央銀行的貨幣回籠政策。當市場上流通的貨幣量大于所需要的貨幣量時,政府會通過貨幣回籠將剩余的貨幣流回到中央銀行,從而使貨幣供給與需求相適應,避免通貨膨脹的發生。通過貨幣回籠的變化,可以探知當期的貨幣供給量是否符合市場所需要的貨幣量。

第三,資本市場的發展程度。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于股票市場的發展,貨幣不再只流向商品市場,也向股票市場流動。而從經濟學的一般原理來講,貨幣供應量會通過一定機制傳導到股票市場,如中央銀行通過調節準備金控制貨幣供給量,從而影響到整個金融機構。當貨幣供給量增加時,人們持有的貨幣就會增加,相對于股票來說,持有股票的收益會更大,從而將貨幣市場的貨幣擠入股票市場,促使股價上升。另外,貨幣供給量增加后導致利率下降,投資增加,居民收入增加,通過乘數效應,股票價格又會上升。股價上升產生的保值意識會使流通中的貨幣量相應減少[2]。

第四,銀行儲蓄。銀行儲蓄總額可有效地解釋廣義貨幣中的準貨幣供給量。近年來,我國廣義貨幣相對于GDP的持續超高速度增長主要是由準貨幣的高速增長造成的,上述計算得出準貨幣與GDP比率的增長速度為M1/GDP增速的2.4倍。準貨幣的高速增長又可基本由城鄉儲蓄的高速增長來解釋。由此看來,在居民儲蓄行為不變的前提下,豐富吸引居民儲蓄的金融商品結構,將減小準貨幣過度增長的壓力。

第五,國債的發行。我國自改革開放之后,政府長時間實施了積極的財政政策,盡管經濟實力增加明顯,財政收入也有所增加,但難免出現財政赤字,所以發行國債來彌補赤字就很有必要了。而國債的發行對貨幣供給有巨大的影響,雖然商業銀行使用超額準備金購買國債會降低基礎貨幣數量,但M1和M2并不會因此減少,反而國債的收入會擴張M1和M2的數量。

第六,經濟增長和財政收支。經濟增長率類似上述貨幣化程度對貨幣供給量的影響,由于經濟各部門的快速發展,對貨幣的需求量會更大,必定會使貨幣供給量增加。而當前,財政收支均以貨幣形式進行,因此財政規模的擴大或縮小也會對貨幣的需求與攻擊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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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利率市場化;互聯網金融;商業銀行

一、背景分析

從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上,就提出了利率利率市場化的基本設想,十六屆三中全會對利率市場化的改革更是進行了綱領性的論述“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建立健全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利率形成機制,中央銀行通過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市場利率”。從1996年我國放開同業拆借利率開始,利率市場化已走過了十幾個年頭,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以及國際競爭的需要,繼續深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已成為當前金融體制改革中的重中之重。2012年6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允許存款類金融機構將存款利率最高上浮到存款基準利率的1.1倍,貸款利率從之前的最多下浮到0.9倍變為0.8倍,這標志著我國新一輪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開始。近年來,國內各種互聯網金融創新層出不窮,傳統電商從支付寶開始進入金融領域,直接與銀行的核心業務展開競爭。互聯網金融提升貨幣流通速度,擴大貨幣乘數,提高通貨膨脹對貨幣供應量的敏感性;同時增強支付功能、提高資產流動性,推動利率市場化。誰也沒能想到一個“寶寶”正帶來的一場蝴蝶效應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存款競爭。

二、國外經驗借鑒

美國和日本的雖然進行不同種形式利率市場化的改革之后,利率的變化趨勢卻都是大致相同的,都是基于競爭的壓力先升高,各大銀行搶占市場份額,隨著資金成本的不斷提高,利率又直線下降,造成了資金脫媒的現象,市場繼續自動調節,利率回升,最后趨進于0。

通過對美國、日本的市場分析,可以總結出利率市場化對于金融市場的影響:(1)改革初期,利率波動特別大,對中小型銀行的影響力增加,促使其開發不同品種的貨幣基金來滿足市場的需求,中小型銀行的融資功能得到進一步的發揮。(2)利率市場化使市場有了資金定價的自,提高了銀行業和小型融資機構的競爭力,增加了商業貸款定價的靈活性。

三、中國互聯網產品具體運作

互聯網正在革命性地改變著傳統金融的面貌。一方面國內金融機構主動利用互聯網平臺改造傳統業務模式,另一方面互聯網公司依賴技術和平臺開始滲透到金融領域。自從利率市場化這扇大門打開之后,互聯網的各類“寶寶”們層出不窮,這些類寶寶雖然不屬于活期存款,但其大部分擁有活期存款的性質且利率要高出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十余倍。接下來,就簡單分別介紹一下互聯網產品余額寶和銀行產品薪金煲。

3.1余額寶

余額寶是由天弘基金和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打造的一項余額增值服務。其本質就是一款T+0的貨幣基金產品,此產品依靠支付寶強大又廣泛的平臺資源,快速歸依短期、小額的支付寶支付類資金,使用戶不但能獲得貨幣基金投資收益,同時這些資金可以用來隨時支付用戶網上消費的金額。余額寶的優勢分析:

(1)T+0支付功能融入用戶消費領域:傳統的貨幣基金贖回需要T+1或T+2日,作為現金管理工具不夠便捷。而余額寶通過基金公司墊資實現客戶贖回時資金可以當天到賬的T+0功能,并將其融入到客戶消費領域,進一步提高了貨幣基金的流動性,并實現了增值。

(2)以支付寶為第三方支付的網絡平臺寬廣:我國居民活期存款余額約16萬億,其中有部分對收益較敏感,而且支付寶作為國內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擁有超過8億注冊用戶,日均交易額超過45億,全年交易額達到1.6萬億,占到我國2012年居民消費額的8.6%。

(3)理財門檻低:從支付寶的網站數據上顯示,21歲至30歲的人群占58%,這些用戶大部分都沒有一定的存款且缺乏投資理財經驗,所以余額寶不限投資金額、不限投資期限、隨時可用的特點,降低了理財門檻,使更多的閑散資金聚集,更多的用戶參與理財。

3.2薪金煲

誰也沒能想到,今天的“余額寶”們掀起的是一場金融革命。從起初的“搶存款”,到現金規模上沖2500億,余額寶以一個代表的身份為互聯網金融正了名。因此,銀行業面臨著更大的競爭壓力。中信銀行率先回擊推出薪金煲業務,第一天利率高達9.4%,吸引了中小客戶的眼光,下面就介紹一下中信薪金煲:2014年5月,中信銀行與信誠基金合作推出“薪金煲”業務,對接信誠薪金寶貨幣基金。客戶資金可自助轉換為貨幣基金份額,通過銀行墊資,實現貨幣基金的ATM機直接取現以及直接刷卡消費功能。“薪金煲”在5月中旬信誠薪金寶封閉期結束后在全國范圍內開始發行。相對于其他寶寶類產品,它的最大的特色是:它的申購和贖回采用“全自動”模式,顧客只需一次性簽署中信銀行“薪金煲”業務開通協議,設定一個不低于1000元的賬戶保底余額,無需客戶主動購買,賬上保底余額之外的活期資金將每日自動申購貨幣基金,而當客戶需要使用資金時,也無需再發出贖回指令,中信銀行的后臺會自動實現傾向基金的快速贖回。薪金寶的推出,是銀行業的一個突圍。這種類似活期貨幣基金的模式會導致銀行自身損失部分活期儲蓄的利潤,但也可以聚集其他閑散資金。銀行業推出的此類基金相比于互聯網的基金有很大的優勢:

(1)支付功能的拓展,尤其是供實時取款以及實時轉賬功能的產品,在貨幣基金流動性上已經與現金趨同,是打通了寶寶類產品的最后一公里。

(2)安全性更高,相對于互聯網環境的不穩定性,實體商業銀行的優勢是毋庸置疑的。互聯網雖然方便簡單,但是網絡安全問題依舊沒有解決。

(3)信用性更高,余額寶中雖然每戶平均2600元,但基本都是嘗試的態度,大額資金存放更多會考慮“安全”,銀行背后有政府的信用擔保,多年經營的信用積累,這是支付寶無法比擬的。

四、本文小結

本文從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背景、國外經驗的介紹和國內相關貨幣基金產品的興起、具體運作來探析我國利率市場化的現狀,及未來的趨勢。結合國外經驗和中國現階段狀況,我認為對中國利率市場化未來發展有以下幾點啟示:

(1)漸進式改革是中國利率市場化的理性選擇。美日長達16年的改革經歷告訴我們,利率市場化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循序漸進的過程。

(2)金融創新是利率市場化的有力推進者。余額寶雖然作為貨幣基金出現,但是卻給傳統銀行業的活期存款業務帶來了巨大沖擊,進而推動了銀行業對市場利率的敏感性。

(3)金融脫媒是不可避免的過程。銀行脫媒的浪潮不會因利率市場化、存款利率上升而改變。應通過加快資本市場建設,使之與銀行脫媒節奏相匹配,減輕銀行存款及信貸壓力,防范銀行為了彌補利息損失而從事高風險信貸業務。

目前,不論是互聯網還是商業銀行都在進行個性化的產品競爭,毫無例外,這些產品都是利率市場化的最有利推動。在金融產品不斷創新,國家監管當局的有效完善制度下,我國的利率市場化進程會漸近式穩步前進發展的。(作者單位: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花溪大學城貴州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陳勁松,《利率市場化與我國商業銀行利率風險管理》,博士論文

[2]李程,《利率市場化與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博士論文

[3]劉暉,《基于T+0模式的互聯網金融產品研究》,生產力研究,2014.2

[4]胡新智,袁江,《漸進式改革》,國際經濟評論,2011.6

[5]尹繼志,《從美日經驗分析利率市場化對金融運行的影響》,2011.3

[6]陸曉明,邊衛紅,《美國利率市場化對銀行業的影響》,2012.15

[7]肖欣榮,伍永剛,《美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對銀行業的影響》,2011.1

[8]王會昌,《利率市場化的國際經驗及我國的選擇》,碩士學位論文,西北工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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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在目前動蕩的國際宏觀經濟形勢下,我國籌備已久的存款保險制度呼之欲出。本文回顧了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發展歷程,剖析了這柄雙刃劍在推出前面臨的現實選擇,指出了適合中國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有利于當前的金融體系穩定及國民經濟發展。

國際金融危機席卷全球的今天,金融安全網承擔著有史以來最為艱巨的任務。金融安全網通常包含三大支柱——中央銀行最后貸款人功能、銀行審慎監管與存款保險制度。其中前兩者已經在各國維護金融穩定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而存款保險制度在不同國家的推進進度則大不一樣。

存款保險制度是指在金融體系內設立保險機構,由其定期向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收繳保險費,以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一旦投保人遭受風險事故,由保險機構向投保人提供財務救援,或由保險機構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一種制度安排。存款保險制度是保障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建設,是減少金融危機造成社會成本的重要手段。它作為一項制度設計,在許多國家被證明是成功的,可以有效地保護存款人,尤其是居于多數的小額存款人的利益;建立對出現嚴重問題瀕于倒閉的銀行進行處置的合理程序;提高公眾對銀行的信心,保證銀行體系的穩定。迄今為止,全球約有90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顯性存款保險制度。近年來,國際存款保險制度不斷完善,功能逐步增強,對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穩定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國的金融體系基本保持穩定,商業銀行改革順利進行,公眾對國家經濟發展和金融運行的公信力穩步提升,這都為我國籌備已久的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出臺創造了條件。同時,我們也應看到,內需的疲軟、出口的萎靡、房價的高企以及股市的巨幅波動也暗示著中國的金融系統隱藏著極大的風險,因此,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還要經過縝密的論證。

一、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發展歷程

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加快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己經不僅僅是一項重大理論問題,而是一項越來越緊迫的實際問題。我國現在雖然沒有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出臺,但為此做出的積極努力已達十余年之久。

自1993年《國務院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險基金到1997年底央行存款保險課題組成立;自2004年4月金融穩定局存款保險處掛牌到2004年12月《存款保險條例》起草工作展開;時至2006年底,中國人民銀行在的金融穩定報告中,指出了要加快存款保險制度建設,健全金融風險處置長效機制的必要性,并詳細闡述了所要重點研究的存款保險機構的職能、存款保險的成員資格、存款保險的基金來源、最高賠付限額、費率制度安排等細節問題。200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也促使了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被納上議事日程。目前,我國經濟發展勢頭良好,降低了建立這一制度的成本和風險;銀監會成立以來我國銀行業監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也為存款保險制度的出臺創造了前提條件;國有商業銀行改制上市取得顯著成效,銀行不良資產的大規模政策性集中處置工作已經告一段落,此外,經營不善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機制也在建立之中,所有這些都表明,在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所需要的主要條件都已具備。因此,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張健華在參加2008年11月26日舉行的“第十四屆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時表示,存款保險制度已經上報國務院……估計將于2009年推出。

二、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現實選擇

理論研究和國際經驗共同表明,存款保險這柄雙刃劍實際上是建立在提高存款人安全收益與降低市場約束之間權衡的結果,既有明顯優勢、又存在負面效果。如果盲目推行,效果適得其反。顯然,在目前復雜的國際宏觀經濟形勢下,我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一直在等待最佳時機。因此,在推出顯性存款保險制度之際,還必須仔細斟酌,周密論證,以有效防范存款保險可能帶來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從參保前,參保時和參保后三方面而言,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面臨如下現實選擇:

1、參保前的現實選擇——強制保險與自愿保險。強制保險是指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存款類金融機構均應參加存款保險,繳納存款保險費;自愿保險是指存款類金融機構可自愿選擇是否參加存款保險。

為避免參加存款保險前風險越大的銀行參與的積極性越高的逆向選擇問題,中國存款保險制度應該是強制性存款保險。這樣既有利于存款保險機構預期負擔的減小,也有利于強化參加存款保險的中小商業銀行在競爭中處于相對平等的地位,更可以提升公眾信心,并直接強化銀行業競爭,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

2、參保時的現實選擇——保險額度與費率斟酌。現今,金融風暴席卷全球,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健全的國家也未能幸免。而我國實行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在這時因為其國家的全額擔保形式而有利于維持公眾信心,促進金融穩定。與美國存款保險公司的建立過程相反,我國存款保險的施行,并非為原本暴露的儲戶風險引入新的擔保機制,而是將事實上已經存在的隱性存款保險顯性化,并逐漸把無限的國家責任變成一種內容與邊界明確的、由獨立機構承擔的有限民事責任。因此,今天儲戶對于銀行的信任,很大程度上仍基于對國家擔保的信任,這一責任不可輕易放棄,所以我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初期,還應延續以往的政策,進行全額兜底。在經濟形勢明朗后,資金開始從銀行流出尋找投資渠道時,再逐漸過渡到分級兜底。這樣才不至于引起恐慌。

此外,由于單一費率可能引起的銀行追逐高風險項目行為,應對不同風險的銀行征收差別保費。這種差別保費是基于風險的存款保險安排的核心內容,它要根據每家投保機構的信用評級和資本充足率等因素定期調整,從而使得銀行的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約束銀行的風險行為,并按照成本效益原則對問題銀行進行及時處置。

3、參保后的現實選擇——風險識別與有效監管。為避免參加存款保險后的銀行可能從事風險較大,利潤較高的項目而引發的道德風險問題,還需加強對銀行的審慎性監管并督促銀行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促進銀行業內外兼修,降低由此引發的風險。因此,穩健的會計制度、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存款人與保險機構共保都是必須的,他們可以通過強化銀行股東、存款人和其他債權人以及社會公眾對銀行的監督,有效提高市場約束,減弱道德風險。

一般而言,存款保險制度的有效與否與存款保險機構能否有效識別參保者的風險狀況緊密相關。因此有效的風險識別系統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由于識別及預測未來本身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并且金融機構所面臨的風險多種多樣,也使得風險識別更為艱難。即使風險被識別出來,如何讓金融機構相信其存在的問題也會讓政策當局大傷腦筋:控制經營已明顯惡化的銀行風險是顯而易見的,但要那些表面上經營良好、能承擔其從事的風險行為且仍有盈利的銀行糾正其風險行為、調整其經營策略卻相當困難。因此有效的風險識別系統和理性而強勢的監管干預將是存款保險制度健康推行的前提。

三、小結

目前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機制尚未完全轉變,資產負債結構不合理,風險抵御能力較差,在金融市場發育不完善、金融監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建立顯性的存款保險機制并輔以適合中國現階段國情的條款,不但有利于維護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而且順應了中國金融機構所有權結構變化趨勢,是符合中國實際、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的重要舉措。因此,適時地出臺符合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在全球經濟四面楚歌之時提升公眾的信心,有利于保障金融體系的穩定,促進經濟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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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論文摘要:文章選取美國儲貸危機、北歐危機及日本金融危機作為研究對象進行比較分析,指出政府的救助措施將對美國金融危機的治理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美國政府救助方案的實施提供理論上的支持。

一、美國金融危機的性質探討

《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將金融危機定義為“全部或部分金融指標——短期利率、資產(證券、房地產、土地)價格、商業破產數和金融機構倒閉數的急劇、短暫的和超周期的惡化。”

根據IMF在《世界經濟展望1998》中的分類,金融危機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四大類:(1)貨幣危機。當某種貨幣的匯率受到投機性襲擊時,該貨幣出現持續性貶值,或迫使當局擴大外匯儲備,大幅度地提高利率。(2)銀行業危機。銀行不能如期償付債務,或迫使政府出面,提供大規模援助,以避免違約現象的發生,一家銀行的危機發展到一定程度,可能波及其他銀行,從而引起整個銀行系統的危機。(3)外債危機。一國內的支付系統嚴重混亂,不能按期償付所欠外債,不管是債還是私人債等。(4)系統性金融危機。可以稱為“全面金融危機”,是指主要的金融領域都出現嚴重混亂,如貨幣危機、銀行業危機、外債危機的同時或相繼發生。

根據IMF的分類,我們知道,美國目前的狀況正符合第二種分類。美國的金融危機是由提供次級住房貸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投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破產、接管所致,因此我們將美國這次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定性為銀行業危機。

二、歷次重大銀行危機的比較研究

根據上述的分析,我們更加關注美國金融危機與歷次銀行業危機的比較。我們發現這次危機與美國1987年的儲貸危機、1990年代的北歐危機以及日本金融危機頗有相似之處,與它們比較更加可行。原因是這幾次歷史上的銀行業危機的演變過程與美國金融危機更為相似,都是源于房地產泡沫的銀行業危機。

(一)危機發生的原因比較分析

危機發生之前,這些國家的經濟都處于一段黃金時期,房地產蓬勃發展,需求增長迅速,也由此使市場產生過度樂觀的情緒。而其后經濟增速下滑和房地產周期下行亦成為觸發危機的導火索。最后實體經濟則承受樓市泡沫破滅和金融危機的雙重打擊而陷入衰退。

監管當局不恰當的放松管制使信貸過度擴張,金融體系風險敞口增大。儲貸危機始于1980年—1981年政府鼓勵儲貸機構對房地產發放貸款。而2004年起資產支持證券的爆發式增長和政府大力推行次級房貸危機埋下伏筆,二者均使得房貸市場迅速膨脹。

篇7

論文摘要:本文通過對美國商業銀行存款產品收費制度的研究,嘗試尋找出其存款產品的設計機制以及設計特點,希望能夠給國內商業銀行在存款收費方面以啟示和借鑒。

美國銀行的存款產品、賬戶種類多種多樣。就花旗銀行而言,個人銀行業務種類包括支票賬戶、儲蓄賬戶等類,而僅支票賬戶類存款產品就多達五種:Citibank EverythingCounts!、Cit-igold!、Citibank Access Account、Basic Checking、The CitibankAccount。這五種產品都各有特色,Basic Checking就屬于普通支票賬戶,銀行不支付利息、沒有最低余額限制、每月都必須交納9.5美元的賬戶管理費、能享受支票費和ATM跨行交易費的優惠。而The Citibank Account屬于付息類支票賬戶,特點在于銀行會支付利息、有較高的余額要求(6000美元/月),如果存款人滿足聯合賬戶余額要求(combined average balance)就能無限制的免支票費和ATM跨行交易費。比較花旗銀行這兩種產品,它們的構成要素都包括了:賬戶余額要求、賬戶管理費、支票費、ATM跨行交易費和利率。兩種產品的差異就在于這幾個要素所賦予的內容不同、組合不同。

通過對花旗銀行存款產品(支票賬戶)以及美國大多數銀行的存款產品的收費明細進行觀察可以看出,美國銀行存款產品的設計具有以下特點:

首先,存款產品的創新通過其構成要素的不同組合就可以實現。美國銀行存款產品的構成要素一般包括:期限、開戶起點要求、日均余額/聯合余額、優惠(減免賬戶管理費、免費簽發若干次支票、利率優惠等)、懲罰(收賬戶管理費、降低利率)等。這些基本要素不同的排列組合就形成了美國銀行市場上多種多樣的存款產品。換言之,對這幾種要素進行重新組合,賦予不同的內容就是對存款產品的創新。美國銀行一直以來都努力圍繞著存款產品的流動性和收益性進行創新。如本文前面提到的1970年由美國馬薩諸塞州互助儲蓄銀行推出的一種新型活期存款賬戶——可轉讓支付命令賬戶(Negotiable Order ofWithdrawal Account——NOW Account)。該賬戶實際上是一種不使用支票的支票賬戶,是對活期存款的一種創新。它的創新體現在既可使客戶享受到轉賬結算的便利,同時又可取得利息收入。還有八十年代的新型活期存款帳戶——超級可轉讓支付命令賬戶(Super NOW Account),就是在可轉讓支付命令賬戶的基礎上提高了銀行所支付的利息,并且多了能夠隨意簽發支票的功能。這兩種賬戶是美國銀行業歷史上較為經典的創新,體現出了存款產品各構成要素之間不同組合的強大的創新功能。

其次,注重市場細分。不同的存款人的需求是不同的,有的存款人看重帳戶所能支付的利息,有的則看重賬戶的支付功能;有的存款人每月需要簽發很多張支票,有的則很少簽發支票。美國銀行在設計其存款產品時非常注重這樣的需求導向。如花旗銀行的兩種支票賬戶:Basic Checking適合每月簽發支票次數有限且無法達到銀行規定的帳戶余額要求的存款人群體,而The Citibank Account是針對能夠滿足余額要求,而且每月需要簽發多張支票的存款人設計的。或者,當存款人既能獲得一定的利息,同時也能夠滿足銀行的帳戶余額要求時,他就會選擇The Citibank Account。不同規模的銀行,存款產品設計的不同也體現銀行選擇的客戶群體的不同。大銀行的付息帳戶余額要求要明顯高于小銀行(社區銀行),這是因為大銀行所希望吸引的客戶群主要是市場上較為高端的,能保持高存款余額的那一部分客戶;而小銀行面對的主要是當地的社區居民,他們難以滿足大銀行的高余額要求。

第三,賬戶余額要求的作用突出。首先,穩定的資金來源是銀行持續經營獲利的重要源泉。賬戶余額要求是美國銀行衡量對存款人所開立賬戶收費與否的一個標準。當存款人的帳戶余額能夠達到銀行要求時,銀行就會免收其賬戶管理費;反之,存款人就會被收取一個月5美元至15美元不等的賬戶管理費。而且,對于一些高余額要求的賬戶,銀行還會對滿足余額要求的存款人減免支票費、ATM跨行交易費、賬單費等等。這些誘人的條件使得存款人會主動考慮取款的次數和頻率,盡量保持自身帳戶余額不低于銀行要求,銀行穩定和持續的資金來源同時也就得到了進一步的保證。其次,美國銀行考察存款人賬戶余額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要求存款人的單個賬戶滿足最低余額要求;二是要求存款人在本銀行開立的所有賬戶余額加總后滿足一個最低要求,即聯合賬戶余額要求。一般來說銀行都會選擇實行聯合賬戶余額要求+單個賬戶最低余額要求。這樣的做法有一個極大的好處,就是吸引存款人在一家銀行盡可能多的開立不同功能的賬戶。當存款人某種賬戶余額要求低于銀行要求時,就可以用其在本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戶的資金余額進行補充,從而避免被收取賬戶管理費等各項費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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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論文關鍵詞:商業銀行監管法律制度

論文摘要:金融業處于一國經濟的核心地位,一國金融機構若要有效地發揮其經濟功能保持較為穩健的運行態勢,離不開金融監管,必須具有一個相當穩健周延的金融制度與法規框架和符合市場規律的制度與法規在一國的金融體系中,商業銀行是最重要的銀行金融機構,商業銀行的制度與法規則是金融法規修仃完善的重點。美國的銀行業是世界上最發達的,我們試圖通過對美國銀行法律制度的了解分析,找到我們可以借鑒之處,以提高我國銀行業尤其是商業銀行的競爭力。

一、比較中美商業銀行監管法律制度

(一)法律框架

美國的金融監管制度的發展是緊緊伴隨著法規的建立而成長起來的。美國銀行監管的主要法規有:《1863年國民銀行法》,《1913年聯邦儲備法》、《聯邦存款保險法》《1933年銀行法》、們956銀行控股公司法》、們980年存款機構管制放松與貨幣控制法》,K1991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法案》.《1991年外資銀行監督改善法》、《1996年聯邦存款保險基金法》、X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

自1949年建國以來,我國銀行監管法制發展歷經了建國初期的開創階段、計劃經濟時期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等三個階段。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199-5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標志著我國銀行監管法制體系初步形成。2003年對《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的修正及新頒布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標志著銀行監管體制的進一步完善。與此同時,還有一系列的法規和人民銀行或銀監會制定的金融規章涉及了銀行監管問題。

(二)監管機構

美國銀行業主要管理機構主要包括以下機構:聯邦儲備體系、貨幣管理局、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司法部、證券與交易委員會、州銀行委員會。根據《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規定,我國銀行業由人民銀行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進行監管。

(三)監管內容

1.美國監管機構的主要監管內容

(1)市場準入的監管

在美國注冊不同性質的銀行要由不同管理機構審批。貨幣管理局管理國民銀行注冊和頒發執照,并對其營業宗旨、組織章程、資本結構、董事、官員資歷、管理業務和風險、獲利能力和所有權要求等因素進行考慮和調查。

(2)資本充足率的監管

1981年,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貨幣管理局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共同制定了衡量資木充足率的統一標準:將資本分為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巴塞爾協議》簽定后,美國于1990年底開始試用,并作為駱駝評級制度的資本檢查標準,以此評價銀行資本的充足性。

(3)對風險損失準備金的監管

美國對壞帳的法律定義是指本金或利息逾期6個月以上的貸款,以及擔保和抵押不落實的催收貸款。按規定,壞帳必須在分紅前核銷。各家銀行也可以對其認為必須核銷的資產進行主動核銷。為防上匯兌風險,聯邦儲備銀行可以根據其對銀行國際貸款質量的評價,要求有關銀行建立并保持一定數量的專項儲備。

(4)對存款保險的監管

聯邦儲備銀行要求其所有成員都必須參加聯邦存款保險。大多數州也要求州立銀行參加聯邦存款保險。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一身二任,既是保險公司,又是金融監管機構,將業務職能與監管職能緊密結合,以檢查投保銀行安全狀況的方式,監管美國所有銀行,對穩定美國金融體系起到重要的作用。

此外,還對銀行的經營范圍、資產集中、銀行流動性、銀行合并機銀行破產和倒閉進行監管。

2.中國監管機構的主要監管內容

(1)人民銀行

人民銀行依法監測金融市場的運行情況,對金融市場實施宏觀調控,促進其協調發展。人民銀行主要履行下列職責: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監督管理黃金市場;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經理國庫;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等。

(2)國務院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對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依法制定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四)監管方式

1.美國監管機構的監管方式

美國的現場檢查制度是由聯邦金融管理部門派出檢查小組到商業銀行進行實地檢查。按1991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善法》規定,銀行監管者每年至少對所有銀行現場檢查一次。美國的非現場監督注重于統一性、綜合性、比較性和預測性的系統監管。綜合每家銀行的業務全面情況,通過進行駱駝評級來比較同類銀行狀況,確定各家銀行的業務監管級數,并由此確定現場檢查的必要性。

2.中國監管機構的監管方式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應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評級體系和風險預警機制,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評級情況和風險狀祝,確定對其現場檢查的頻率、范圍和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二、我國商業銀行監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1、健全國家金融監管體制,加強金融機構內部自律機制

對金融機構實施金融監管包括他律與自律兩個層次。他律即中央銀行和其他監管主體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金融機構及其活動進行監管,屬于強制性監管。

自律即金融機構自身為有效防范金融風險,保障金融安全而建立的自我監控機制,是國家實行金融監管的基礎。有效的金融監管必須注重外在約束和自我約束的統一。在國家宏觀金融監管確立的條件下,完善金融機構自律管理水平,加強金融業同業公會或協會自律性組織建設,是構建我國金融監管體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2.金融監管方式應加強風險防范

我國金融監管存在重合規性、輕風險性的問題。要改變這一狀況,應從以下方面著手:首先要調整監管思路,實現從,事后化解”到”事前防范"的轉變。

合規性監管偏重于事后化解,這種方式較為被動,糾正成本也很高。風險監管則是根據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以及內部管理的評價,提高監管要求,注重于事前防范,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各種風險帶來的損失。因此,我們要逐步推行風險監管;其次,應以風險防范為基礎,建立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和早期預警系統;再次,要確定監管周期,實施動態的、持續的、全方位的、多角度的監管。

篇9

    論文摘要:本次金融危機給全球金融監管提出了新的挑戰,各國均努力改革本國的金融監管制度。我國現有金融監管模式存在許多的問題,本文借鑒了英、美等國金融監管改革的經驗,對我國金融監管改革提出若干建議。 

 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體系是根據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原則,由中國人民銀行承擔中央銀行職能,由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保監會三大監管機構分別履行對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的監管職責,即“一行三會”多頭分業金融監管模式。這種模式在我國金融體系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金融混業經營的不斷發展和國際金融環境的不斷變化,尤其是此次危機的爆發,更是突顯了現有監管模式一些自身難以克服的局限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分業監管模式下金融監管機構之間標準不一,缺乏協調,導致監管重復和真空,此外外資金融機構將大量涌入中國,他們要求在我國境內從事混業經營,采取混業經營措施,對我國的金融機構帶來沖擊和挑戰,對金融監管機構也會帶來監管難題;(2)目前我國金融機構的內部監管風險管理能力也存在很多不足;(3)金融監管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4)缺乏對金融消費者的應有保護。長期以來,我國金融監管機構更多關注金融體系自身的風險,相對忽視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相關制度幾乎還是空白。 

 一、建立統一協調的金融監管機構 

 從長遠看,中國應當走金融統一監管或綜合監管之路,變分業監管為統一監管,建立統一監管、分工協作、傘形管理的金融監管體系。現階段應當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現行的金融監管體系。中國目前實行“一行三會”(即中央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的分業管理體制,總體上是適應現階段金融市場發展需要的。但存在監管職責不清和監管不到位問題。各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流、資源共享、協作和合作也存在很多問題。要改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加強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配合,監管方式要從事后被動處置向事前預警防范轉變,金融監管內容應從合規性的機構性監管向合規性與風險性監管并重的功能性監管轉變。第二階段,在條件具備時,成立金融管理協調委員會,協調各監管部門的關系。為了增強監管協調的有效性,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應該在現有的“三會”協調基礎上,在國務院層面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即建立金融管理協調委員會,該委員會直屬于國務院,負責對金融監管領域所有重大問題進行協調。第三階段,在條件成熟后,建立具有政府管理職能的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金監會”)。中國金監會對中國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進行統一監管。現在的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變成金監會的下屬的局,分別對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進行監管。 

 二、實加強金融風險管理,完善金融安全網和應急救援機制,健全信用評級體系 

 首先,要不斷加強風險控制。風險控制是金融的核心,要有效的防范各種金融風險必須提高全面風險管理水平,當今的金融風險很難孤立地進行識別和管理,各類風險的內在關聯性日益增加,風險表現形式日趨復雜,同時要有效地控制風險敞口。其次,完善金融安全網和應急救援機制,實證研究結果表明,建立和健全金融風險預警系統,是防范金融危機發生或降低危機損失的可行方式。金融風險的預警系統應包括監測指標體系,預警界限以及分級的警情顯示等部分。同時抓緊建立應急救援機制,金融應急救援機制的核心是制定應急預案。再次,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信用評級體系,建立適應資產價格變化的會計準則和動態的評估方法是目前我國金融監管重要的努力方向和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 

 三、建立存款保險機制 

 從保護存款人利益和維護金融業安全與穩定的角度出發,我國應盡快建立起顯性的存款保險機制。通過成立存款保險公司,以立法形式強制開辦儲蓄業務的金融機構入保,并依法對其監管。顯性的存款保險機制要與完善中央銀行最后貸款人制度結合起來,援助出現流動性危機的金融機構而非償付性危機的金融機構,注意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 

 四、健全和完善監管法律體系,為金融發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一是適當擴大和細化有關監管機構的權限。可在立法和實踐層面擴大人民銀行的監管權限,授權人民銀行監管大型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等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并賦予必要的政策工具,以確保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二是盡快填補相關領域監管法律法規的空白。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衍生品交易在我國已取得了合法地位,但目前還沒有衍生產品的發行規則,也沒有對其產品設計的步驟和過程、定價原則等方面的規定,極不利于金融衍生品在我國的順利發展。三是適時賦予有關領域的監管法規更高的法律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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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論文摘要】金融期權是典型的衍生金融工具,其最大特點是風險與收益不對稱。金融期權包括的種類很多,其賬務處理也不盡相同,但核算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本文就金融期權的 會計 處理問題進行探討。

隨著 經濟 全球化和金融創新的不斷 發展 ,現有的《金融 企業 會計制度》已不能滿足金融企業會計處理的需要。2006年2月25日財政部頒布的39個會計準則中,涉及金融方面的會計準則共有4個,分別是《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簡稱《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這些準則為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提供了重要依據。本文就期權的會計處理問題進行探討。

一、金融期權的確認和計量

1初始確認和計量。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及我國《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提出的金融工具初始確認標準為:企業成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時,應當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當期權合約的買方支付期權金取得執行合約的選擇權時,已成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符合初始確認標準,應在合約簽訂日將其確認為一項金融資產。IASC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及我國均主張采用公允價值計量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2后續確認和計量。期權合約在履約前其公允價值發生變動,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的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下同)在持權期間發生價值變動要進行后續確認和計量的原因分析如下:期權合約的買方支付期權金取得執行合約的選擇權,期權合約的賣方收取期權金從而有義務應期權合約買方的要求履行合約,由此可見,期權合約的價格就是期權金,期權交易的關鍵就在于期權金的確定。一般來說,期權的價值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內涵價值,即現在執行期權所能獲得的收益,表現為期權合約中標的物的市場價格與合約約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履約價格)之差;二是時間價值,即由于在規定的期限內執行期權可能比現在執行期權具有更高價值而給予賣方的補償,反映期權合約到期前獲利機會的大小,一般表現為期權金與內涵價值的差額,購買者之所以支付這部分費用,是因為其希望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市場價格的波動,期權的內涵價值會增加。

期權的內涵價值是由標的物的市場價格所決定的,而期權的時間價值則是由期權的期限、市場預期等因素所決定的。由此可見,對于期權的確認和計量,其核心問題就是期權的內涵價值和時間價值的確認與計量。因此在合約持有期間期權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時,應分別 計算 其內涵價值和時間價值的變動數額,并按其公允價值的變動數額進行后續確認和計量。

終止確認。《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規定,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時,應當將金融資產終止確認,即期權合約在被執行或期滿不執行時,或者在轉讓給其他買方時終止確認。雖然這與IASC和FASB規定的終止確認標準不完全一致,但內容十分相似。

二、金融期權的會計處理

期權包括的種類很多,其會計處理也不盡相同,但其核算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現以外匯期權為例,分析外匯期權簽約日、持權期間及期權到期時的會計處理。例:美國一家公司于2000年11月10日向德國一家公司銷售商品,雙方商定以德國馬克結算貨款,共計DEM100000付款期限為60天,當日德國馬克與美元的匯率為1:0.55。為了規避德國馬克貶值的風險,美國公司在外匯期權市場上購入一份1月份到期的DEM1000000的賣出期權合約,合約的履約價格為1:0.55,支付期權費900美元。該公司在2001年1月18日取得貨款后執行了期權合約。有關日期的匯率和外匯期權的市場價格如下表所示(單位:美元):

美國公司有關的 會計 處理如下:

(1)簽約日(2000年11月20日)確認外匯期權。借:外匯期權——時間價值900美元;貸:銀行存款900美元。同時記錄應收賬款和實現的銷售收入,共計55000美元(100000*0.55借:應收賬款DEM100000)55000美元;貸:銷售收入55000美元。

(2)年終(2000年12月31日)進行會計處理時,首先按12月31日的即期匯率 計算 匯兌損益,發生匯兌損益-1000美元100000*(0.54-0.55)。借:匯兌損益-1000美元;貸:應收賬款1000美元。其次計算由于外匯期權公允價值的變動而產生的期權損益。12月31日外匯期權的賬面余額=1500-900=600(美元),其中,內涵價值變動=100000*(0.55-0.54)=1000(美元),時間價值變動=600-1000=-400(美元)。借:外匯期權——內涵價值1000美元;貸:期權損益600美元,外匯期權——時間價值400美元。

(3)2001年1月18日履行期權合約同時收到貨款時,首先記錄收到的貨款:借:銀行存款(DEM100000)53800美元(100000*0.538),匯兌損益200美元;貸:應收賬款(DEM100000)54000美元。其次計算外匯期權的損益:2001年1月18日外匯期權的賬面余額=1200-1500=-300(美元),其中,內涵價值變動=100000*(0.54-0.538)=200(美元),時間價值變動=-300-200=-500(美元)。借:外匯期權——內涵價值200美元,期權損益300美元;貸:外匯期權——時間價值500美元。

最后記錄履行外匯期權合約后終止對期權的確認,即賣出DEM100000,收回55000美元。借:銀行存款55000美元;貸:銀行存款(DEM100000)53800美元,外匯期權——內涵價值1200美元。

從上述會計處理可以看出,由于匯率變動,該公司遭受了1200美元的匯兌損失,但由于公司進行了套期保值,賣出期權的內涵價值正好增加了1200美元,抵償了匯兌損失,當然公司還承擔了900美元的期權費。但是,如果在貨款結算日匯率下降的幅度更大,而公司又沒有進行套期保值的話,其損失也將會更大。

假設上述美國公司沒有發生購銷業務,只是預測德國馬克的匯率將下跌,因此買入賣出期權就屬于投機行為,其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1)買入外匯期權,繳納期權費。借:外匯期權900美元;貸:銀行存款900美元。

(2)2000年12月31日,根據期權公允價值的變動,確認期權損益。借:外匯期權600美元;貸:期權損益600美元。

(3)2001年1月18日,根據期權公允價值的變動,確認期權損益。借:期權損益300美元;貸:外匯期權300美元。

(4)履行外匯期權合約,賣出DEM100000,收到55000美元。借:銀行存款00(((美元;貸:銀行存款(DEM100000)53800美元,外匯期權1200美元。

由此可以看出,美國公司利用外匯期權投機活動獲利300美元。

主要 參考 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