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經驗交流范文
時間:2023-03-30 1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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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2008年1月,在全國范圍內,上海市一中院在中級法院層面率先引入了多元化調解機制。應該說,這項工作的開展,是在構建和諧社會大背景下,在司法為民的大局觀下,對真正實現案結事了、化解糾紛的積極探索,以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多元化調解的現實背景
近年來,伴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群眾權利意識的覺醒,進入法院的糾紛越來越多,糾紛的化解難度也越來越大,中級法院民商事二審審判工作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與此同時,由于審判實踐中案件繁簡分流機制的不合理,大量事實爭議不大、法律適用明確的民商事二審案件占用了大量司法資源,造成訴訟成本投入與產出的不均衡。多元化調解,就是在中級法院民商事二審案件繁簡分流的基礎上,發揮調解優勢,減少糾紛解決成本,加快糾紛解決速度,強化糾紛解決效果。
在我國,人民調解和法院調解都有著比較長的歷史和經驗積累,然而在法院審前階段引入非現任法官的其他主體來從事調解,則是一種新的嘗試。2003年,上海市長寧區法院聯合區司法局在法院內成立了“人民調解窗口”,走出了涉訴糾紛法院委托人民調解的第一步。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和2006年上海市高院、上海市司法局《關于規范民事糾紛委托調解的若干意見》明確了委托調解的主體、范圍、期限等問題。據此,上海市一中院在2007年底和2008年初,分別制定實施了《庭前程序操作規則》、《二審民、商事案件簡化審理操作規則》等,為多元化調解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制度基礎。
多元化調解的實踐操作
上海市一中院多元化調解啟動兩年以來,開展了一系列工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以一定法律知識和調解經驗為基礎選聘調解員。多元化調解主要針對民商事二審案件,對法律知識和調解經驗的要求較高,因此,上海市一中院主要從本院及轄區法院中具有豐富審判經驗的退休法官、本院及轄區法院聘請的人民陪審員、本院轄區各街道司法助理、具備法律知識或專業知識的人員以及其他適合做調解工作的人員中選聘調解員。
第二,從繁簡分流的角度確定多元化調解案件。我們把解決糾紛和化解糾紛并重作為多元化調解選案分案的指導思想。解決糾紛注重的是數量,化解糾紛注重的是質量。一定的數量是實現多元化調解分流案件、提高調解員工作積極性的需要;一定的質量是發揮多元化調解優勢、促進案結事了的需要。
第三,從工作特點出發注重調解員培訓與經驗交流。美國大法官霍姆斯說過,法律的生命向來不是邏輯,而是經驗。調解工作的開展也是如此,好的調解工作往往都是經驗的累積與運用的結果。為此,兩年來上海市一中院充分重視調解員培訓與經驗交流,要求人民調解員掌握調解方法和技巧,完善調判銜接。在經驗交流中,有調解員將調解心得歸納為:“耐心地傾聽”、“找準切入點”、“方法因人而異”、“解釋法律和政策”等幾個方面,受到了調解員與法官的一致認可。
多元化調解的多重效果
兩年來,調解員充分發揮了他們對工作的“熱情”、弘揚了人間的“親情”、體現了司法為民的“溫情”,具體來講,可以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有效化解矛盾。調解員的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對工作的熱愛、奉獻,對有效化解矛盾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豐富的生活閱歷,使得調解員在和當事人相處過程中能夠較快地找準情感突破口,和當事人產生共鳴,取得當事人的信任;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也使調解員能夠用老百姓聽得懂、看得懂的方式來調處案件,提高當事人對于調解過程的接納度;耐心的態度,容易拉近和當事人之間的距離,在充分傾聽和疏導的過程中,使得當事人的情緒得到排解;對調解目標的不懈追求、對調解工作的滿懷熱情,使得調解員在調解工作中不輕言放棄,想當事人所想,有利于矛盾糾紛的徹底化解。特別是一些易激化矛盾案件、群體性案件,經過調解員春風化雨般的調解工作成功地實現了“案結事了”。
二是緩解審判壓力。多元化調解,不僅能分流部分簡單民商事二審案件,緩解審判壓力,使法官從海量的案件中脫出身來,集中力量辦好疑難案件;而且還發揮著“案結事了”的帶動效應,同樣一起案件,發揮多元化調解優勢能夠使得案件調撤結案甚至當場執行,那么相應地,當事人申訴、上訪、申請執行的可能性自然也就降低或者消失了。所以說,多元化調解工作在緩解審判壓力方面,是事半功倍的。
篇2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嚴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區委、區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深化平安__建設為主線,以提升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為目標,以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為重點,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問題導向原則。針對當前日益復雜的社會治安形勢,從改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入手,進一步強化治安基層基礎工作。
綜合治理原則。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條塊結合原則,整合資源、綜合施策,合力解決社會治安存在的普遍問題、難點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科技支撐原則。堅持向科技要警力、要戰斗力,拓展信息網絡技術應用廣度和深度,整合現有綜治信息資源,加強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重心下移原則。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搭建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落實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職責任務,基層服務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斷提升。
20__年,科學規劃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大力推進視頻監控“天網”工程建設,深入推進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一步加強,嚴密防范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社會治安滿意度和人民群眾安全感不斷提升。
20__年底前,平安__建設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建設穩步推進,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基本形成,流動人口、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和關懷幫扶體系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的“大調解”體系完善。
2016年底前,平安__建設深入開展,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系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完善,基層服務管理水平提升,社會治安大局穩定,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一)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1.集中部署開展反恐防暴工作。按照市統一部署要求,調整領導小組及成員,組建專門工作力量,配備制式武器和防暴裝備,在全區車站、碼頭、景區、飯店、集貿市場、大型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武裝巡邏,力爭做到暴力恐怖案件“零發案”。
責任單位:公安__分局、區維穩辦、區綜治辦,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2.嚴厲打擊刑事違法犯罪。針對入室盜竊、扒竊拎包、“兩搶”、盜竊車內財物、電信詐騙等多發性違法犯罪,深入開展“壓發案、打現行”等專項行動,毫不動搖地推進嚴打斗爭,有力震懾違法犯罪分子,進一步降低刑事犯罪發案率,提高群眾安全感。
責任單位:公安__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0月底
3.凈化社會治安環境。組織開展治安重點區域、復雜場所、突出問題排查整治行動,深入推進整治“黃賭毒”和打擊犯罪工作,對排查出的突出治安問題整治率達到100%。
責任單位:公安__分局、區綜治辦,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1月底
4.做好大型活動安保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要求,積極做好全市系列重大活動、全區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重要敏感時期全區社會和諧穩定。
責任單位:區綜治辦、區維穩辦、公安__分局、區局、交警__大隊、交警四方大隊,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5.推進視頻監控“天網”工程建設。全面整合、維護原__、四方兩區的視頻監控系統,加大投資力度,推進“天網”工程建設,實現對全區主要干道、重點要害部位的全覆蓋。
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公安__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中旬
6.加快社區警務室建設。筑牢“守土有責”意識,扎實推進社區警務室規范化建設,按照市要求打造5個社區警務示范派出所和__個示范社區,進一步推動基層警力下沉。
責任單位:公安__分局、區綜治辦,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7.加強社區安全防范。推動社區安全防范分級分類治理,深入組織開展“無命案街道和無刑事案件社區”綜治主題創建活動,不斷提高社會治安滿意度和人民群眾安全感。
責任單位:區綜治辦、公安__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8.創新社會治安防范社會動員機制。發展壯大專業化的治安聯防隊伍,大力發展保安隊伍、社區輔警隊伍和治安志愿者、治安信息員等群防群治隊伍,加大社會面巡邏防控力量,提高見巡率,增強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規范見義勇為協會、治安志愿者協會等社會組織建設,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
作,增強基層治安防范能力。責任單位:區綜治辦、公安__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二)提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
9.完善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按照上級部署要求,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居住證制度,提高服務管理水平。
責任單位:公安__分局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10.推進流動人口信息社會化采集工作。進一步整合社區民警、綜治、計生、勞動等多平臺資源和力量,提高流動人口信息采集水平,互聯網采集流動人口信息達到采集總量60%以上。
責任單位:公安__分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三)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
11.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完善調處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排查調處活動,圍繞重點領域、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人員,組織開展不間斷的排查活動,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調度會議,全區矛盾糾紛調解率達到95%以上。
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局、區綜治辦,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12.加強聯動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機制。規范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民事審判銜接聯動工作制度,推動設立駐法院(法庭)人民調解室,提高調解水平,增強工作效能。完善行政調解、人民調解聯動工作機制。指導推動在各公安派出所、交警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建立聯合調解室,暢通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
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法院、區檢察院、公安__分局、交警__大隊、交警四方大隊、區綜治辦,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13.健全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網絡、人員隊伍、工作制度、基礎保障建設,再培育推廣1-2個以資深人民調解員命名的“品牌化”調解室。
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1月底
14.加強司法工作室建設。推動司法行政工作向社區延伸,在全區各社區深化社區司法工作室建設,推進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1月底
(四)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的管理幫扶
15.推動社區矯正機構建設。積極開展社區矯正管理服務中心建設,搭建平臺,強化工作措施,完善管理服務功能。
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16.強化重點人員管理措施。利用社區服刑人員電子定位系統,對重點人員實行電子定位管理,防止脫管、漏管,再犯罪率控制在0.06%以內。
責任單位:司法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17.規范社區矯正工作。落實社區矯正執法工作、監督管理、教育幫扶、檔案管理“四個規范”,加強基層干部培訓,基層司法所長業務技能、心理知識培訓率達到100%,進一步提高基層社區矯正工作水平。
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18.深化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整合資源,創新載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刑釋解教人員社區就業援助(安置)活動,
幫助刑滿釋放人員回歸社會、融入社會,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內。
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19.開展幫扶救助活動。聯合團區委、婦聯、區關工委等部門,對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開展幫扶救助活動,解除服刑人員后顧之憂。
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團區委、區婦聯、區關工委,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中旬
20.開展“陽光起航”青少年愛心幫教工作。以教育矯正和幫教服務為重點,積極推進青少年社區服刑人員的關愛服務和犯罪預防工作。
責任單位:團區委、區司法局、公安__分局、區人民檢察院、區人民法院,各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__年12月底
(一)統籌社會力量資源。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多元化工作機制,完善社區自治功能,發揮社區培育社會協同主體作用,調動公眾參與積極性,實現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居民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
(二)加大財政保障力度。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關工作方案計劃,安排專人負責,加大資金以及后勤保障力度,從人、財、物等多方面對工作給予支持和保障,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三)加強綜治隊伍建設。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加強綜治隊伍的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建立完善綜治干部學習培訓制度,通過集中培訓、專家輔導、現場觀摩、經驗交流等形式,提高綜治干部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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