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范本范文

時間:2023-03-30 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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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范本

篇1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范圍:本合同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余額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1%計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后,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并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合同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保證工程質量良好一(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合同附件應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相關的合同范本·英文建筑合同·房屋建筑裝修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協議書·建筑安裝施工合同·國際土木建筑工程合同·標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后,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一(1)年,每六(6)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本合同按雙方所簽日期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篇2

建筑裝飾裝修合同模板

發包方(甲方):建工街道辦事處

承包方(乙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就甲方的裝飾工程的有關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議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建工街道社區服務中心

2、 工程地點:建工街道辦事處南側辦公樓

3、 房屋結構:地下一層,地上兩層

4、 承包方式:大包

5、 工期:本工程 自2013年7月28日開工,至2013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據施工條件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 工程總造價:壹佰肆拾陸萬壹仟柒佰陸拾伍元,1,461,765元

7、 工程質量:執行國家、省現行的工程施工、質量和驗收規范標準。符合《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驗驗收規范》達到甲方設計圖紙和具體說明要求。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 開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具體做法說明書一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通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施工事項,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的協調工作。

3、協助乙方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處理。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具體施工要求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 莊周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火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施工質量檢查記錄,為竣工驗收做好準備。

4、在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工期約定

1、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2、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等致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約定

1、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日期參加驗收,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并做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得驗費用由甲方承擔;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費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不順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體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在3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組織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驗收合格,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相應的勞務費);如驗收不合格,由乙方繼續施工,工期不順延。

第六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1、 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施工說明,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器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等管線合格。

2、 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由甲方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3、 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人身安全或火災事故,由乙方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第七條 工程款結算約定

1、 結算方式:(1)以2013年7月25日上報的預算審批價格進行結算。

(2)審批預算內容以外的變更項目,按實際發生量進行結算。

2、 付款方式:工程結算后,按工程價款,甲方辦理沖抵東珠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前期手續費。(配套費、人防費、供熱入網費等)

第八條 保修時間

1、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當除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由違約方賠償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對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據實結算。

2、乙方在施工中,達不到雙方約定設計圖紙和施工現場交底說明的質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承擔不能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產品或假冒產品,被甲發現時按產品價格雙倍賠償給甲方。

4、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可以變更,補充合同約定事項。達成一致的

應簽訂補充協議;達不成一致的可請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因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甲方指定的場地存放,清運費由乙方承擔。

2、在施工期間雙方往來事項,如:預算以外增加的裝飾項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設計要求等,均由雙方駐工地代表人簽訂現場簽證,雙方各留存一份,以防雙方約定事項不清產生誤會和糾紛。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將工程轉包。

3、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裝飾裝修標準(甲方提供)

2、裝修過程中需注意的幾個問題(甲方提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1.甲方應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篇4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 名規格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元)備注

價金總額(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范。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貨人出據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乙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并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并不免除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匯款后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項規定執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托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____ %的違約金。

乙方責任: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____ %的違約金。2.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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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篇5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項建設工程的具體要求,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本著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材料交貨地點、供貨期限

2.1交貨地址:_________

2.2供貨起止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供應要求及價格

3.1數量(m3)單價(元/m3)貨款金額(萬元)最終以實際結算為準。

3.2上述價格為到貨價,且是綜合單價。含運費、裝卸費、保險費(如有)、稅款。

第四條結算和資金支付條款

4.1結算方式:

4.2約定的結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應指定專人在發貨單上簽字作為收貨確認。但簽字不視為乙方材料合格,有關材料質量應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辦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雙方對上月供應量進行核對,并辦理有效簽字手續。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條質量標準和驗收

5.1乙方應對供應材料的質量負責。

5.2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質量要求和行業有關標準,符合業主要求。

5.3乙方貨到后甲方應組織人員初驗,初驗合格的,甲方簽收初驗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自擔如果本項工程對材料驗收有特殊要求的,應按此規定辦理甲方初驗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終完全合格,甲方將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進行進一步檢驗和驗收,如發現質量不合格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更換或作退貨處理,乙方應立即作出處理,并承擔相關損失和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從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關款項。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6.1甲方應根據施工進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貨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書面、口頭、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方式。

6.2乙方按時送達材料后,甲方應及時組織初驗,初驗合格的,及時簽收確認,初驗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貨或作換貨處理。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7.1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保質保量供應材料,如不能按時供應,或供應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7.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

7.3乙方應遵守施工工地有關的規章制度,并負責乙方人員及設備的安全。

第八條甲乙雙方其他約定條款

8.1在預拌混凝土供應中,如需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的書面憑證,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材料使用后甲方若發現質量問題,應在_________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3乙方保證材料在供應之前所有權確為自己所有,不存在權利瑕疵,如若引發侵權責任由甲方承擔。

8.4雙方約定由材料在運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前,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8.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聯系方法以下表為準,如發生變更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非因質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貨的,應當承擔退貨價金1%的懲罰性違約金,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考慮到業方計價的滯后性,甲方不承擔延期付款六個月內的違約責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應當承擔本批貨款總價的1%的懲罰性違約金,并繼續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應當承擔合同總造價的1%的懲罰性違約金,如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條款

10.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10.2如仍未解決,依法向甲方企業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篇6

建筑勞務派遣合同范文1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勞務派遣合同范文2甲方:(用工單位)

地址:

乙方:

地址:

因甲方用工需求,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員工,為維護雙方利益,明確責任,在互信、互利、平等的前提下訂立此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員工 名,乙方可分批輸送,男女比例無。年齡:16-45周歲,初中文化,普通話交流,具有本人真實有效身份證明。

1. 不能有怪異頭發,男工頭發不可過長,不可遮耳。頭發不可染有艷麗顏色

2. 不可有紋身,男工不可帶耳環

3. 四肢不殘缺,手腳靈活

4. 男工確認手指發黃不可(嗜好抽煙,不能保證上班時間離崗要求)

5. 身體健康,不能帶有重大疾病或傳染病

二、用工協議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協議期間內,員工辭職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離職員工工資與在職員工工資同時發放;服務期間內,自離員工可享受服務期間的待遇,若甲方因生產需要補充人員,乙方在其員工離職后應按要求三天內必須補充人員至甲方保證生產;自離或辭職員工需退回公司配發的工衣、廠證等勞保用品,不退還者按甲方成本價在支付給乙方的總工資中扣除。未做滿8小時離職不結算工資。

三、乙方員工工資按照 元/小時計算。每月保底工時 小時(遇法定節假日需放假除外),如因員工自身原因造成工時不足 小時的(如請假、曠工等),

四、當月員工及乙方管理人員工資于次月 日前發放,遇節假日則順延;如有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每日按拖欠部分的百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拖欠一個月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

五、乙方派 1 名工作人員到甲方工廠協助甲方管理員工,其食宿由甲方按本廠的職員食宿標準免費提供,每月工資: 元/人。 (40人以上配1名管理人員,100人以上配2名管理人員,以此類推,甲方以乙方月底實際在職人數為準,發放相對應管理人員工資)

六、用工協議期間,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需要終止合同,均可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不屬違約行為。

七、在本協議約定用工期限內,乙方應保證其員工遵守甲方相同工作的所有規章以及法律、法規。乙方不得私自召回員工或指示員工拒絕為甲方服務,不得發生批量員工拒絕服務或離職事件,如有發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需與派遣的員工簽定勞動合同并購買相關的意外保險,乙方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由甲方負責雇主責任險。

九、如果乙方員工能夠在生產的產量、質量、數量上取得穩定的達標表現,平時工作表現良好,甲方可與乙方協商,續簽合同,延長本次委托用工協議期限。

十、費用結算方式

按工時結算:甲乙雙方需在次月的 號之前核算完成上月乙方輸送給甲方員工的所有工時。乙方輸送給甲方的員工,甲方按有效工時,按每小時 元支付給乙方,乙方派遣員工到達甲方入職滿30天后,甲方按在職實際人數一次性支付乙方車補 100 元/人,支付方式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

十一、甲方和乙方對本協議內容都承擔保密責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相關內容,如有違反,責任方承擔因此給對方帶來的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雙方應誠實遵守本協議,甲方和乙方不得單方面中止合同,如有違反,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涂改無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四、如甲乙雙方發生協議糾紛,可申請訴訟,歸屬地:惠州。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勞務派遣合同范文3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

二、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用工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確定工作時間。

二、用工單位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根據用工單位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不低于本縣最低工資標準,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確定,并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

三、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七條 規章制度

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服從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有關手續,在辦結工作交接時,用工單位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

第九條 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

【建筑材料采購合同范本(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 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

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_________。

第四條 驗收方法

_________。

第五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_________。

第六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

第七條 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2%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_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八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并報請物價部門批準后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_____%的補償金。

第十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相關的合同范本·辦公家具采購合同·水果(蘋果)采購合同·糧食競價采購合同·農副產品采購書·茶葉采購合同·食品采購合同·政府采購合同書·建材采購合同·木材采購(訂貨)合同第十六條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并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篇8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經濟合同法》、《建筑法》、《勞動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條例相關內容,結合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建筑工程資料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 工程,建筑面積 平方米。

1、承包范圍:乙方承包該工程的土建資料的編制,收集歸檔。

該工程包括的工作內容:乙方負責該工程的土建、資料編制工作,按照現行施工規范和城建檔案館及《貴州省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的要求進行收集、編制、整理。

2、合同工期一年半。

二、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電腦及打印、復印設備(及耗材)、工程所在地城建檔案館制定的工程資料表格、紙張等相關辦公用品供乙方使用。

2) 負責提供乙方駐施工現場人員的食宿及辦公地點。

3) 負責提供工程送檢材料、試件和全部檢測費用。

4) 負責重要資料的蓋章簽字的協調工作和費用。

5) 甲方負責組織現場收方及驗收。

6) 甲方負責出竣工圖及竣工資料組卷費用。

7) 負責提供用于制作竣工圖紙的藍圖。

8) 負責提供材料的合格證、出廠證明文件、材料報驗資料等。

9) 負責提供相關報審報建資料。

2、乙方責任

(1)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土建資料的收集、編制和整理及現場的經濟資料的收集。

(2)乙方提供質監站、安監站對工程建設過程中檢查的資料。

(3)乙方負責安排人員在施工現場打印工程所需資料及文件,工程資料的報審工作、并協助甲方完成相關資料與相關單位的蓋章工作。

(4)乙方協助施工過程中原材料及試件的送檢(材料、試件和運費、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協助甲方組織現場收方,并完成相關資料收集整理并報送工作。

(6)乙方負責現場經濟資料的收集整理,負責編制工程結算所需的經濟資料。

(7)負責敦促分包單位編制竣工資料及竣工圖,若分包單位不能按時完成需乙方編制時,費用另行計取。金額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8)負責收集材料的合格證及檢驗報告,收集整理有出圖章、審圖章的施工藍圖、變更圖及編制竣工圖和完整的報建資料(復印件)及前期的相關資料等。

(9)具體負責內、外協調及相關的蓋章簽字工作。

三、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合同總價10萬元整(拾萬元整)。

2、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10日內,甲方支付30%的合同預付款給乙方。

(2)乙方把前期資料補齊,甲方支付乙方20%的合同價款。

(3)甲方承包范圍內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經濟簽證編制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30%。

(4) 竣工驗收合格后,質監站出竣工驗收備案表和甲方結算資料整理完成(如:設計變更、工程聯系函、鑒證索賠依據、監理通知回復等相關結算資料整理完成移交甲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20%的余款給乙方。

四、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人員及技術原因導致承包范圍內的相關資料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節點完成編制和整理完整及移交,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后期款項甲方有權不支付給乙方。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甲方責任條款提供相關資料及協調不到位,合格資料無法得到相關公司及部門的簽字蓋章認可或資料不齊,導致乙方無法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節點完成相關資料或工程無法竣工驗收,則乙方不承擔相關違約責任,且視同乙方已完成相關資料,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相關條款支付乙方勞務費。

3、若因非乙方原因導致工程無法在合同工期內竣工或竣工資料無法移交,則超出工期部分的乙方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每人:120xx元/月),并在合同工期滿7個工作日內,按第三條第3款支付乙方勞務費。

4、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資料不能按時交付或資料不合格,乙方須組織人員重新做資料,直到本工程資料合格為止,甲方不承擔相關費用。

五、糾紛解決方法: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任一方式解決:向款 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六、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全部工程款后終止。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各持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篇9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承包范圍:

0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0 $ 元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協議書

( )中標通知書

( )投標書及其附件

0( )本合同合同條款

0(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0 ( )圖紙及作法說明

0( )工程量清單

0(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0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0 合同訂立地點:

0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 生效.

00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合同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0 1.2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0 1.3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0 1.4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0 1.5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0 1.6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0 1.7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0 1.8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0 1.9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0 1.10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0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0 1.12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0 1.13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0 1.14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0 1.15 圖紙及作法說明: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說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字說明).

0 1.16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0 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0 1.1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0 1.19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0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0 1.21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雙方約定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 )本合同協議書

0 ( )中標通知書

0( )投標書及其附件

0 ( )本合同合同條款

0 (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0 ( )圖紙及作法說明

0 ( )工程量清單

0 (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適用的法律,標準及規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語言文字時雙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適用的法律,法規;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規及相關規定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結合本工程特點,需進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法規及有關規定:

3.3 適用的標準,規范: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修繕及房屋建筑的標準和規范適用于本工程.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商定需進一步明示的標準和規范:

(1)國家標準,規范:

(2)行業標準,規范:

(3)地方性標準,規范:

3.4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部分有:

應由發包人在 日內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在 日內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所發生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第4條 圖紙及作法說明

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內容,時間及套數:

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2 發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的保密要求

0 因采取保密措施所發生的費用 元,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若違反約定并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承包人泄密而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

4.3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及作法說明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外,應將全部圖紙及作法說明退還給發包人.

4.4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的承擔:

0 4.5 承包人應在施工場地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第5條 工程師

5.1 發包人委托 對本工程進行監理,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工程師性名: 職務: 其職權主要內容:

發包人在實施監理前應將委托監理的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5.3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1)本工程如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工程師的職權不得與監理工程師交叉,其具體職權:

(2)本工程如不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應負責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條 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0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0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師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工程師的職權,履行前任工程師的義務.

第7條 項目經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 職務:________

0 7.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0 7.3 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0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項目經理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項目經理職權,履行前任項目經理的義務.

0 7.5 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對需要而且可以騰空的建筑物,應在開工前______天將影響施工的障礙物清理完畢.對建筑物內確屬不易騰空的設備,家具,陳設等采取相應遮蓋保護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間施工場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圍,要求及時間: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煤氣,熱力,通訊等設備管線的時間,規格,地點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地質和各種管線資料的時間及內容:

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交通等批準手續的名稱和時間:

(6)提供確定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并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的時間:

(7)組織設計單位和承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進行設計交底的時間:

0 (8)協調施工場地與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其他設備管線的保護及與毗鄰的其他單位關系,并負責支付相應費用:

0 (9)協調施工場地內不同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的要求:

0 (10)雙方約定由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工作:

8.2 屬發包人應完成8.1款的工作,發包人可將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內容:

并承擔相應費用.

8.3 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成與工程配套設計的內容和提交的時間:

報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包人承擔此項費用的計算: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的名稱和時間:

(3)在騰空后單獨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設置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圍攔設備,并負責安全保衛,其具體要求:

(4)對不騰空,不停止使用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設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圍攔設備,并負責安全保衛,其具體要求:

(5)對本工程需夜間施工的具體要求及費用的計取: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需要辦理的手續:

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但因承包人的責任發生的罰款應由承包人承擔;

(7)對施工場地各種管線和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內容要求及費用承擔:

凡因承包人的責任造成的罰款或其他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

(8)建筑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準,承包人不得隨意改變作法;

0 (9)非建筑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工程,必須按照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準,承包人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防火墻,增加荷載,隨意改變管線走向等造成的罰款,由承包人負擔;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成品保護期間,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承包人自費給予修復.但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其修復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對成品保護提出的特殊保護要求及費用的承擔:

(11)雙方約定對施工場地的清潔衛生要求:

0 (12)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進度計劃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師在收到后 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0 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作法說明的時間,按單位工程提供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要求:

10.2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條款.

第11條 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12條 暫停施工

0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予以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3條 工期延誤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作法說明和開工條件;

0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0 (3)工程師未按合同條款約定提供所得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0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0 (5)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0 (6)不可抗力;

0 (7)雙方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14條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0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0 14.3 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第15條 工程質量與樣板

15.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0 15.2 雙方約定在 制作樣板及樣板間,作為質量評定驗收的實物標準.樣板及樣板間應按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規定制作,經工程師驗收合格后,由雙方共同封存,由發包人承擔制作樣板及樣板間的費用計算:

15.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16條 檢查和返工

0 16.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0 16.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0 16.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0 16.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問驗收的部位:

對上述部位達到驗收條件時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或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的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以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0 17.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0 17.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圖紙及作法說明等的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8條 重新檢驗

0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成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9條 工程試車

1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設備及設備管線工程的范圍相一致.具體試車的內容及范圍:

19.2 設備及設備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的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 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0 19.4 設備及設備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 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及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的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在合同價款之內的外,試車費用另由發包人承擔的計算:

0(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 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第20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房屋修繕及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21條 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22條 事故處理

22.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3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0 23.2 經雙方約定,本合同價款采用 方式確定.

(1)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風險范圍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但約定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約定為: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加酬金的構成及計算方法:

(3)可調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包括下列內容及調整方法:

(a)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的合同價款;

(b)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處公布的價格調整;

0 (c)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0 (d)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0 23.3 雙方約定采用可調合同價款的,在雙方約定的調整因素發生后14天內,承包人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24條 工程預付款

0 24.1 雙方約定工程預付款時間: 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預付款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時間及比例:

0 24.2 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5條 工程量的確認

0 25.1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圖紙及作法說明核實計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實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0 25.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0 25.3 對承包人超出圖紙及作法說明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26條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0 26.1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時間:

按本合同條款第24.1款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進行.

0 26.2 本合同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合同價款,第33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0 26.3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同期貸款利息.

0 26.4 發包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第27條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 經雙方商定,由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應規定在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內(附件二)作為本合同附件.

0 27.2 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0 27.3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應根據下列情況分別承擔責任: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差價;

0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0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0(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0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0(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0 27.5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0 27.6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8條 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0 28.1 雙方約定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

并提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驗收.

0 28.2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0 28.3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0 28.4 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0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0 28.6 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第29條 材料的樣品及樣本

0 29.1 雙方約定,雙方任何一方采購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樣品或樣本:

0 29.2 由發包人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需提供指定的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0 29.3 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認定驗收后共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不符合樣品或樣本標準的,由供貨方承擔責任.

第30條 材料試驗

0 30.1 雙方約定對下列材料必須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及其他試驗(包括防水,凍溶,強度測試等):

0 (1)屬應作防火阻燃試驗的材科:

0 (2)屬應作毒性反應試驗的材料:

0 (3)其他應作試驗的材料及試驗內容:

0 30.2 由承包人負責組織進行上述各類材料試驗,但不具備專業測試條件的可委托

進行試驗,試驗費用由發包方負擔.

0 30.3 試驗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并運至施工場地的,應立即退貨或由采購方運出施工場地,由此造成的各種費用支出,由采購方負責.由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經測試不合格,由發包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八,工程變更

第31條 工程設計變更

31.1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修繕,裝修標準或范圍時,發包人應報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及作法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0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0(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0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0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0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0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及作法說明,施工組織設計的變更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致使發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間接獲得收益,所發生的費用分擔和利益的分享應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另行約定.

0 31.4 工程設計變更,雙方均應主動辦理變更洽商手續.承包人應按變更洽商的要求實際履行.

第32條 其他變更

0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33條 確定變更價款

0 33.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0 (2)合同中只有類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0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0 33.2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0 33.3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0 33.4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變更價款,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0 33.5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

0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工程驗收與結算

0 第34條 竣工驗收

0 34.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和本市有關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的詳細內容,時間和份數:

0 34.2 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0 34.3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報告已被認可.

0 34.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0 34.5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0 34.6 雙方約定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

其驗收程序按本合同條款34.1款至34.4款辦理.

0 34.7 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支付方法.

0 34.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承包人不得交工,發包人也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第35條 竣工結算

0 35.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價款及本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0 35.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0 35.3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科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0 35.4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0 35.5 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6條 質量保修

0 36.1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及本市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0 36.2 雙方約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三)的具體時間及要求:

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三)應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違約責任,索賠和爭議解決方式

第37條 違約責任

0 37.1 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條款第24條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條款第26.4條款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本合同條款第35.3款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支付工程結算款,應承擔的責任:

(4)發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賠償承包人損失金額或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分別為:

0 37.2 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條款第14.2款約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協議書約定的時間竣工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條款第15.1款約定的因承包人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承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發包人損失金額成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分別為:

0 37.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38條 索賠

0 38.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0 38.2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本條款(3),(4)規定相同.

0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本合同條款38.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第39條 爭議解決方式

0 39.1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請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0 (2)提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0(3)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0 39.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0(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0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條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內容:

分包施工單位為: 承包人應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0 40.2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0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責任和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0 40.4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第41條 不可抗力

0 41.1 雙方結合本工程對于不可抗力的約定:

041.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災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災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0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0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0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因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0 41.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42條 保險

42.1 被修繕或裝修的建筑物,構筑物已辦理過人員或財產保險的仍然有效,未辦理保險的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被修增或裝修建筑物,構筑物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0 42.2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0 42.3 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0 42.4 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0 42.5 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0 42.6 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及相關責任: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及費用:

(2)承包人投保內容及相關責任:

第43條 擔保

0 43.1 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相互提供下列擔保,被擔保方與擔保方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責任為:

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責任為:

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0 43.2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44條 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4.1 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的內容:

發包人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

0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的內容:

經工程師認可,由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

0 44.3 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45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0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護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門的批準后實施,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0 45.2 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0 45.3 在施工中根據歷史文獻記載或傳說,并經文物管理部門初步認定,施工場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并要求仔細挖掘時,承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在接到通知后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發生的各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在48小時內未予答復,視為同意.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的書面報告,但實際確實挖掘出相應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所發生的各種費用仍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0 45.4 施工中發現文物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根據歷史文獻記載或傳說并經文物管理部門初步認定施工場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應保護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受損,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5.5 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46條 合同解除

0 46.1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0 46.2 發生本合同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0 46.3 發生本合同條款第40.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0 46.4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0 (3)雙方約定的其他原因:

0 46.5 一方依據46.2,46.3,46.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0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7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對本合同條款內容做進一步具體化約定,并修改,完善,補充條款如下:

第48條 合同終止

0 48.1 除本合同條款第36條以外,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0 48.2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49條 合同份數

0 49.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分別保存一份.

0 49.2 本合同副本共 份,發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份.附件一:

承保人承攬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程名稱

建設規模

建筑面積(平方米)

結構

層數

跨度(米)

設備安裝內容

工程造價(元)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二: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號

材料設備品種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質量等級

供應

時間

送達

地點

備注

附件三: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根據本工程修繕和裝修的項目,雙方約定具體質量保修范圍及內容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助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0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修繕及裝修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結構修繕工程為: 年;

0 2.房屋防水修繕工程為: 年;

0 3.裝修工程為: 年;

0 4.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修繕工程為: 年;

5.供熱及供冷為: 個采暖期及供冷期;

0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 年;

0 7.其他約定:

三,質量保修責任

1.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但不負責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責任.

0 2.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

0 3.發生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檢修.

0 4.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參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立即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0 5.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驗收前雙方共同簽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人:(簽字) 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家庭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報告范本

四川裝修工程合同范本

2018商品房裝修工程合同

裝修工程施工的合同范本

2016北京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2016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合同(乙種本)

2016北京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裝修工程責任合同范本

小型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石家莊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關于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最新屋裝修工程保修協議

篇10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圍: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造價: 元(大寫: )。

二、工程期限

根據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總工期 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況需經甲方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開工日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總工期 天。

三、本工程竣工質量為一次性合格工程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施工和標準進行施工;四、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

本工程按進度付款,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商為準。

五、其它約定

1: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負責制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 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章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2: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 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安裝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并根 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的違章作業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現場安裝施工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安裝施工人員不得違 章作業,不得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并按規定做好防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 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