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衛生鄉鎮申報材料范文

時間:2023-03-17 08:45:0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省級衛生鄉鎮申報材料,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省級衛生鄉鎮申報材料

篇1

自開展“創建平安單位”以來,我辦積極響應,精心部署了這項工作,我們深知要想把這項社會工程抓好、抓出實效,必須統一思想、提高全體干部職工的認識,為創建平安單位提供扎實的思想保障,我們利用板報、櫥窗等形式,廣泛宣傳、創建平安單位的重要意義,使全辦職工認識到:穩定的社會環境、良好的治安環境、規范的法制環境是最重要的發展環境。在單位內形成了齊抓共管,職工積極參與創建平安單位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加強組織領導,扎實開展平安創建工作

我們建立了以計生辦主任為組長,各位職工為成員的平安創建小組,研究制定了平安創建工作意見和方案。把平安創建工作納入單位工作議事日程和方案。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終有總結,到目前為止,單位內沒出現黃、賭、毒現象,無違反事件及群眾上訪事件的發生。

三、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針對我鄉計劃生育發展不平衡的現狀,認真分析所面臨的形勢,不斷完善執法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點,有針對性、有計劃地開展,不斷加大對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大力宣傳《云南省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獎、優、免、補規定》,使群眾轉變生育觀。

四、建好服務機制,提高服務水平

我辦在工作實踐中,結合先進性教育活動的開展,逐步建立了一套高效率、有特色的服務機制,不斷提高服務水平,讓全鄉的育齡婦女得到最大限度的生殖健康優質服務。多方籌集資金,使鄉村兩級檔案、報表、證明達到規范化,育齡婦女達到信息化動態管理,利用現有的網絡設備,建立流動人口的信息平臺,使外出的育齡婦女得到及時管理。

篇2

20__年以來,我局按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布暑,結合單位工作實際,于年初制定了全年的工作計劃及目標任務,落實了工作目標責任制,重點在“加強市校合作,為特色產業開發開展基礎性研究;加強各級各類重點科技計分項目的實施,取得階段性成果;加強以中藥材等為主的特色農業產業化開發,扶持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強以特色農產品為主的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做好全年的工作,促進的科技進步及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

一、加強中藥材生產基地建設及產業化開發工作

在村建立了占地260畝的中藥材科技示范園,建有50余個品種40畝的道地中藥材品種展示園、20畝中藥材苗木繁育園、50畝桔梗GAP規范化栽培技術研究園、50畝中藥材高產栽培技術研究園、100畝的高產栽培示范園。現正在建設灌溉系統、道路等配套設施。幫助天予藥業公司在八臺、堰塘、固軍、大竹、鐘亭等23個鄉鎮建立中藥材生產基地2.2萬畝;協助公司在本市內及城口、鎮巴建立中藥材收購點58個;幫助公司建立起優質茯苓菌種培養體系,培養菌種10余萬袋,在市內15個鄉鎮栽培茯苓8余萬窖;協助公司收購了達州市滿意醫藥連鎖有限公司,該公司有醫藥連鎖店123家;協助公司積極爭取省經貿委技改項目,申報的“中藥材有效成分提取技術改造”項目已獲省經貿委組織專家評審立項。

二、積極申報國、省、市各類科技計劃項目

通過積極組織申報材料爭取國家“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劃”項目,我市申報的“優質馬鈴薯商品生產基地建設及深精加工產業化示范”通過達州市、四川省科技、財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評審委員會的審查,已上報科技部,位列全省8位,有望獲得國家通過審批。向省科技廳申報了“舊院黑雞新品系選育及開發利用”、“巴山早芽地方茶樹優良品種選育”、“桔梗等道地優質中藥材生產基地建設”等3個科技攻關項目。向達州市申報了“中藥材科技示范園區建設”、“巴山早芽地方茶樹優良品種選育”、“富硒茶葉開發價值研究及種植發展規劃”等3個重點科技計劃項目。

三、積極組織科研項目的實施

有效了開展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實施,重點加強了“巴山早芽地方優良茶樹品種選育”、“舊院黑雞新品系選育”、“皮桔優良品種選育”、“中藥材科技示范園區建設”等省市和本級科技計劃項目的實施。“巴山早芽地方優良茶樹品種選育”項目實施進展順利,今年擴繁培育了種苗20萬株,制作樣品送省茶研所進行品質化驗,計劃下半年送樣開展省級區域試驗,有望于20__年進行省級優良品種審定。

四、組織開展特色農業適用技術培訓

由科技局牽頭組織農業、畜牧等部門的科技人員對全市53個鄉鎮的農業服務中心技術人員、中藥材生產專業大戶等92人進行了為期1周的中藥材、干果、舊院黑雞等特色農業適用技術培訓,編印發放了《特色農業栽培技術》書刊。向省科技廳爭取經費組織市內60余名鄉鎮黨委書記、村委主任前往省科技職工大學開展為期一周的“新農村建設技術培訓”。

五、積極開展科技宣傳活動

一是加強“科技活動周”宣傳活動。市人民政府、市委宣傳部、科技局、科協、太平鎮人民政府成功舉辦了市20__年科技活動周“攜手共建創新”大型主題科技宣傳活動,活動中,市級各有關部門組織展示和宣傳了各類科技創新成果、新產品、農業新機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科技成果,本次活動共展出了科技創新實物300余件,展出科技成果宣傳展板120張,分發實用技術和法律法規宣傳資料約10萬份、開展科技法律咨詢和醫療衛生義診義檢近1000人次。二是組織開展了送科技下鄉服務活動。

篇3

今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始終緊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實開展“省級衛生、文明城市”創建活動。在管理市容環境、規范城市秩序、完善城市功能、優化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等方面取得了較一定成效。以下是收錄的一些范文,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

 

 

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市容市貌管理。

按照“主干道嚴禁、次干道嚴控、小街小巷規范”的要求。一是加強對主次干道、城鄉結合部、小區市容市市貌管理力度。主要對沿河路、雄石路、站前路、信江路、交通路、東門路、320國道(左家大橋至福達小區)、高速掛線—貴溪大道、建設大道-鷹雄大道、冶煉廠東側路-冶金大道、東門貨場路、兩個菜市場(葉家塘菜市場、燒箕山菜市場、三小路口、擂鼓嶺小區、王家小區等進行了市容環境整治。共發放溫馨告知6000余份,下發整改通知書150份,拆除違章搭建灶臺、水池、陽篷、柴火間等18處;拆除破損廣告牌26塊;清理亂堆亂放、垃圾死角等56處,約60余噸;清理占道經營、攤點530余起;清理城市“牛皮癬” 800 余處。二是加強流動攤點、早點、夜市規范管理。對城區約200個流動攤點進行了調查摸底、登記造冊。秉著“珍重歷史、方便市民、不影響市容”的'原則,合理設置臨時攤點,并嚴格督促攤點按時出攤、收攤,及時清掃,保持攤位整潔。三是加強長效管理。我局采取班子成員掛社區、包路段,一線人員“四定一包”(定人、定路、定時、定責和包效果)的網格化管理模式,確保責任到人,促進長效管理。

       (二)加強環境衛生管理。

為不斷提高環境衛生管理水平,我局環衛處堅持每天對垃圾中轉站、清運車、垃圾點、公廁沖洗、消毒,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絕不積壓。截止目前,我局環衛處共清運垃圾近2.25萬噸。同時配合全市有關單位清理垃圾死角700余噸,組織人員300多人次和調動灑水車、高壓沖洗車80余車次對市區內各主干道和垃圾桶進行清洗。

為做好城區防塵降塵工作,我局環衛處對主干道堅持每天灑水2次,同時加大了320國道、工業園等建筑垃圾灑漏嚴重影響市容環境的行為監管力度。截止目前,道路清洗灑水共計8000余噸,查處清理車輛污染路面80余次,亂倒基建裝潢垃圾100余次。

(三)加強違章建筑管理。高壓管控,堅決遏制違章建筑。截止6月底,共依法拆除規劃區違法違規建筑46處(層),拆除面積2620余平方米,城市規劃區內違章建筑控制在萌芽狀態。同時配合國土、濱江、塘灣、鴻塘、志光鎮、泗瀝、河潭等鄉鎮依法拆除各類違法違規建筑15處(層),拆除面積2200余平方米,進一步規范了建設秩序。

(四)加強戶外廣告管理。自去年我市將城區“牛皮癬”清理工作發包給專業清理公司后,我局加大了監管力度。截止目前,清理城區范圍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燈桿、電線桿、指示牌、公交站臺、廣告牌、果殼箱等可視立面“牛皮鮮”廣告7500余處、面積約5850平方。同時加大公益廣告的宣傳力度,通過電子屏對我市反腐倡廉、創衛等公益廣告進行宣傳,合計播放約6650多小時。

(五)嚴把建房審批關。上半年,我局共收建房材料67份,共召集相關職能部門勘察現場74戶(含2014年底申報材料),召開規劃區內村(居)民建房審批領導小組聯審會議二次,會議審核105戶(含2014年底申報材料),其中審批通過50戶,未批準55戶,發建房通知書(含隔熱層)17戶。

(六)妥善處理來訪來件。

今年以來,我市城市管理服務熱線共受理交辦單、投訴等600件,結案540件,派遣率為100%,結案率為90%,從反饋情況來看,滿意率為92%。

(七)工程項目建設進度。目前,柏里集貿市場工程已完成內、外墻體粉刷及室內地瓷磚鋪設,現正在進行水、電安裝、調試收尾工作,預計8月底可交付使用。象山集貿市場工程已完成主體封頂,現正在進行砌內、外墻磚,預計年底可交付使用。

(八)完成上級交辦任務。我局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動、重點工作、重大工程,做好服務保障工作。截止目前,我局累計出動1200余人次、140輛車次參與光伏發電工程、“三清理一整治”、交通秩序整治、保障性住房開工建設、預備役演練、高考保障等工作,做到只要是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工作從不推諉并不折不扣地圓滿完成。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市“雙創”工作方案任務分解和時間節點,扎實做好城市管理各項工作。

(二)繼續加大對規劃區內的違法違規建筑巡查監控力度,及時發現,及時拆除。

(三)加快柏里、象山集貿市場等項目的建設及管理。

(四)積極推進城區道路停車泊位收費管理試點工作。

(五)進一步規范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提升檔次,同時加強公益廣告的投放、宣傳力度。

(六)做好建房審批勘察、放線備案等工作。

(七)以提高隊伍素質為抓手,加強隊伍建設。

(八)加大城市管理督查力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整改。

篇4

長沙市戶口管理辦法最新版全文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常住戶口登記管理工作,嚴密工作程序,規范辦理手續,提高服務管理水平,保護公民戶籍登記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湖南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立戶、分戶登記

(一)非農業家庭戶立、分戶

1、登記對象

依法擁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或房管部門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權,以家庭關系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單身居住在該套住房,需在該房屋所在地址立戶的公民。戶主一般由戶內擁有本住房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人擔任。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擔任戶主。

戶內已滿18周歲的成年人因發生婚姻、分家等變化,且具備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辦理分戶的:

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產證(或公房租賃契約)分戶手續;私房析產、贈與以及繼承手續的;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或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一個地址一般只能立一戶。戶內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與父母之間,一般不得分戶。

2、申報材料

立戶:提交申請表、居民戶口簿或準予落戶的材料(指在辦理戶口遷移、補登等落戶業務時一同提出立戶申請的,應提交的相應落戶申報材料或審批機關批準落戶的《落戶通知單》或《準予遷入證明》及《戶口遷移證》等,具體詳見戶口遷入、補登等相應規定)、居民身份證及以下材料之一:房屋權屬證明;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或國土資源、建設(房地產)等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關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相應憑證;其他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屬于申請人的證明。

分戶:提交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判決(協議)書等婚姻(分家)變化證明材料、私房房產證或公房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申請人擁有房屋所有權(或公房使用權)的法院判決書(或公證書)等證件證明材料。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或戶主提出申請。擬立、分戶地所屬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二)集體戶立戶

1、登記對象

擁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或公有住房使用權),房屋供單位職工居住且居住集體宿舍人員數量較多(一般不少于10人)、確有設立集體戶必要并有專人負責協助管理集體戶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軍隊、學校、寺廟、宮觀等單位。一個單位一般只設立一個集體戶。集體戶戶主由所在單位指定。

每個派出所可以在派出所或者街道(鄉、鎮)所在地址設立公共集體戶,條件成熟的社區居委會也可設立公共集體戶,用于掛靠符合當地落戶條件但又不符合家庭戶單獨立戶條件且無處掛靠戶口公民的戶口。

2、申報材料

申請表、私有住宅房屋產權證或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或辦理了出租房屋登記手續的私有住宅房屋租賃協議。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一般由單位負責人或戶口專辦員負責具體辦理。擬立戶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

二、出生登記

(一)登記對象

限未滿3周歲的未登記常住戶口的嬰、幼兒(以下簡稱嬰兒,含非婚生育和超計劃生育)。3周歲以上人員申報登記常住戶口的按戶口補登規定辦理。

(二)落戶原則

1、新生嬰兒登記常住戶口,按隨父隨母自愿選擇原則,由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2、嬰兒父母一方為出國(境)人員、軍人、外國人等在國內無常住戶口人員或高等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的,由另一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3、嬰兒父母雙方均為出國(境)人員、軍人等在國內無常住戶口人員或高等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的,由嬰兒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嬰兒父、母雙方均為軍人的,也可在部隊集體戶所在地或在父母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的房產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4、收養未登記常住戶口的嬰兒,由收養人或收養機構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三)申報材料

公民在申報出生戶口登記時,應提交申請表,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相應的申報材料:

1、在國內出生的嬰兒:提交《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父母系現役軍人的,提交軍人身份證件。父母系出國(境)人員,在國內無常住戶口的,提交中國護照。父母一方系外國人的,提交外國護照。系非婚生育無法提交父母雙方身份證件及結婚證的,提交一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將嬰兒落戶在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提交祖(外祖)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祖孫關系證明。

對沒有獲得《出生醫學證明》的嬰兒,可憑公安機關(或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DNA親子關系鑒定書,或者接生證明和村(居)委會證明等相關證明,經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后為其辦理出生登記。

2、在國(境)外出生的嬰兒:國外出生的提交國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及具有翻譯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翻譯件、嬰兒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結婚證。

香港、澳門出生的提交港澳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經港澳公證部門公證的自愿放棄該子女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聲明及公證書、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如父母一方為港澳居民的,提交港澳身份證件)及結婚證。

臺灣出生的提交臺灣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如父母一方是臺灣戶籍居民的,還須提交臺灣戶籍部門出具的該子女未取得臺灣戶籍的證明)及結婚證。

父母一方系外國人的,應當提交外國護照。系非婚生育無法提交父母雙方身份證件及結婚證的,提交一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將嬰兒落戶在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提交祖(外祖)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祖孫關系證明。

3、公民個人依法收養未登記常住戶口的嬰兒(對于公民不符合收養相關規定,未能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而私自收留的棄嬰,應由社會福利機構申報登記集體戶口):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社會棄嬰:社會福利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對于本規定第二-(三)-1和2規定的情況,派出所在辦理出生登記時應協助查驗生育證或者社會撫養費征收票據,沒有生育證或社會撫養費征收票據的,也應當依法為其辦理嬰兒出生登記,但應在30日內通報所在鄉鎮或者街道計生辦。對于父母一方為外國人的,派出所應當協助查驗其是否持有有效中國簽證(未入境的除外),屬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人員的,應當依法為其辦理嬰兒出生登記,但應將情況立即報所屬分區縣市局出入境部門依法處理。

(四)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新生嬰兒戶口登記由新生嬰兒父親、母親或其他監護人提交申請,由落戶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收養嬰兒戶口登記由收養人或收養機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

(五)登記事項相關要求

1、姓名:嬰兒可以隨父姓或隨母姓,允許采用父母雙方姓氏。嬰兒只能登記一個姓名,姓名登記項目應當使用規范漢字填寫。人名用字應使用《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字。對申請人在申報出生登記時欲變更姓名(不按《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姓名)登記的,由戶口登記機關按照《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姓名辦理出生登記后再按照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姓名變更手續,將《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新生兒姓名登記為曾用名。

2、性別:填寫男或女。

3、民族:民族應根據嬰兒父母的民族記載進行登記,如果嬰兒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可根據父母的意愿,在兩種不同的民族中選定一個民族。

4、出生日期:按照公歷,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嬰兒出生的具體時間(具體到時、分)。

5、出生地、籍貫:出生地、籍貫均指市、縣級行政區劃。嬰兒的出生地登記,應當以嬰兒出生醫院或出生時所在的市、縣級行政區劃進行登記。

籍貫原則上應填寫嬰兒祖父的居住地。不能確定祖父居住地的,隨父親籍貫而確定,不能確定父親籍貫的填寫嬰兒出生地。

6、監護人:填寫嬰兒父親、母親等監護人的姓名。

7、監護關系:按監護人與新生嬰兒的血親關系或收養關系寫明具體稱謂,如父親、母親等。

8、住址:填寫本戶常住戶口所在地住所的詳細地址。

9、公民身份號碼:由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根據戶口登記機關所在地行政區劃代碼、嬰兒出生日期、性別等項目自動生成,同時,戶口登記機關應對生成號碼在省級和部級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檢索,確保號碼的唯一性。

10、登記時日記載:在何時何因由何地遷來本市(縣)欄內注明某年某月某日因出生(補報往年出生)登記。

11、收養嬰兒有關登記項目:收養嬰兒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項目,根據嬰兒具體情況認定。收養嬰兒的出生地、籍貫不詳的,以收養人或收養機構所在地為其出生地,以收養人籍貫或收養機構所在地為其籍貫。

三、死亡人員戶口注銷

(一)注銷對象

事實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公民。

(二)申報材料

戶口登記機關在注銷死亡人員戶口時,須憑申請表,死亡公民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關單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死亡證明材料辦理。對事實死亡,不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的,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死亡證明,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形成詢問筆錄及調查材料后派出所可予以死亡注銷。

死亡證明材料包括以下幾種:經醫療衛生單位確認死亡的,憑《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社區、村委會或衛生防疫部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等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憑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決書。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死亡居民的親屬或者社區、村委會工作人員提交申請。由死亡人員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四、非農業戶口遷非農業戶口、農業戶口轉非農業戶口遷入登記

(一)登記對象

1、夫妻投靠落戶:夫妻雙方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登記機關,其中一方投靠另一方居住生活并申請將戶口遷入到另一方(非大中專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戶口所在地的。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非大中專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共同生活并申請將戶口遷入被投靠子女戶口所在地的。

3、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未婚子女要求隨父或母(非大中專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共同生活并落戶的。

4、長株潭地區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戶:長沙、株洲、湘潭地區的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已滿18周歲不滿22周歲的在校學生)祖(外祖)父母戶口在我市,申請投靠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并落戶的。

5、離婚回原籍落戶:以前因夫妻投靠將戶口遷往配偶戶口所在地,后因離婚返回原籍地居住生活并申請遷回原籍的。

6、收養落戶:公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收養的已登記了常住戶口的未成年人。

7、干部、職工調動、錄用落戶:縣、市以上人事、勞動部門或實行垂直管理部門批準調動、錄用的干部、職工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8、家屬隨軍落戶:要求隨軍人在部隊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的現役軍人的家屬。

9、投靠軍人配偶父母落戶:夫妻一方為義務兵或上士以下士官(已因參軍服兵役注銷了戶口),另一方投靠軍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并申請將戶口遷入軍人一方父母戶口所在地的。

10、務工人員落戶:在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高新區(以下簡稱長沙市區)有合法穩定職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兩年的人員,或在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以下簡稱四區縣市)有合法穩定職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戶口遷入我市的。

11、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落戶:取得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以上技工職業資格證書并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的人員,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戶口遷入我市的。

12、獲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人員落戶:被評為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見義勇為先進個人以及被評為優秀農民工的人員,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戶口遷入評選推薦地落戶的。

13、投資興辦企業落戶:在我市投資30萬元以上或安置就業10人以上的企業法人代表,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戶口遷入我市的。

在我市創業、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或安置就業5人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戶口遷入我市的。

14、大中專學生錄取落戶: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的新生,入學時自愿將戶口遷入就讀學校學生集體戶的。

15、大中專畢業(肄業、轉學)生落戶:因畢業、肄業(退學)、轉學等原因,需將戶口遷入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其父或母現戶籍地、工作單位所在地、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學生。

16、復員、轉業和退伍安置落戶:因退出現役,申請到安置地或配偶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的復員、轉業和退伍軍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17、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落戶:因離退休,申請在部隊駐地、原籍地(入伍地)或配偶、子女、父母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的軍隊離退休干部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18、刑釋解教人員落戶:以往因被判處徒刑或被決定勞動教養被注銷了戶口,現已刑滿釋放(含假釋、保外就醫)或解除勞教要求登記戶口的人員。

19、留學回國人員落戶:以往出國(境)前已注銷常住戶口、且未在國(境)外入籍、定居,現回國落戶的留學人員。

20、其他原因回國(入境)落戶:因留學以外的其他原因出國(境)被注銷戶口、且未在國(境)外入籍、定居,現回國落戶的;華僑回國定居的;港、澳、臺同胞來內地定居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在我國境內定居并被批準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員。

21、購房落戶:在我市通過購買、受贈、繼承、自建、單位分配等途徑,獲得了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并實際居住的人員,申請將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戶口遷入我市的。

(二)申報材料

公民申報遷入登記,提交申請表,并按以下類別(對象)提交相應的憑證材料(對于年滿16周歲的省外遷入人員或在省級人口系統無照片的省內遷入人員,還須提交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

1、夫妻投靠落戶:提交夫妻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提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提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不滿16周歲可免交)、父母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離異的,還須提交父母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申請表(或申請報告)須父母雙方簽名。

4、長株潭地區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戶:提交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已滿18周歲不滿22周歲的在校學生還須提交在讀學校學籍證明。未成年人父母離異的,還須提交父母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申請表(或申請報告)須父母雙方簽名。

5、離婚回原籍落戶:提交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離婚證明、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遷出證明(包括《戶口遷移證》存根、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

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籍地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6、收養落戶:提交被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民政部門出具的合法收養證明。

7、干部、職工調動、錄用落戶:提交人事、勞動、垂直管理部門的調動、錄用證明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8、家屬隨軍落戶:提交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部門批準軍人家屬隨軍的證明材料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

9、投靠軍人配偶父母落戶:提交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結婚證、被投靠人與軍人為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10、務工人員落戶:在四區縣市落戶的,提交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已在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住宅房屋購房合同或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或辦理了出租房屋登記手續的私有住房租賃協議或居住單位集體宿舍的證明,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在長沙市區落戶的,除提交以上憑證材料外,還須提交參加長沙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兩年的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11、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落戶:提交中級以上職稱證明或高級以上技工職業資格證書、遷入人居民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落戶在就業指導中心、本地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上的,須由市級以上就業指導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統一申請辦理。

12、獲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人員落戶:提交評定證書或評選推薦單位的證明、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13、投資興辦企業落戶:提交工商登記證明、納稅票據或社保憑證、遷入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企業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14、大中專學生錄取落戶:提交《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教育部門的招生信息表(或勞動部門的錄取花名冊)和居民身份證。

15、大中專畢業(肄業、轉學)生落戶:

畢業、肄業(退學)學生回原籍落戶的,提交《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或肄業證或學校退學證明、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遷出證明(包括《戶口遷移證》存根、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籍地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畢業、肄業(退學)學生到其父或母現戶籍地落戶的,提交《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或肄業證或學校退學證明、其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

畢業生到就業地落戶的,提交遷入人居民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畢業證、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就業協議)和就業報到證(包括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畢業超過兩年的畢業生可免交就業報到證。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落戶在就業指導中心、本地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上的,須由市級以上就業指導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統一申請辦理。

轉學學生到新轉入學校落戶的,提交《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教育部門的轉(升)學證明。

16、復員、轉業和退伍軍人安置落戶:提交縣級以上復員、轉業或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材料(《落戶介紹信》、《軍隊轉業干部落戶登記表》等)、居民身份證(無居民身份證的,須提交《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無公民身份號碼的,還須提交部隊師級以上單位政治部門出具的未編碼的證明)、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注銷證明(包括注銷通知、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有家屬隨遷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登記在安置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17、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落戶:提交縣級以上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材料(《落戶介紹信》、《軍隊離休退休干部落戶登記表》等)、居民身份證(無居民身份證的,須提交《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無公民身份號碼的,還須提交部隊師級以上單位政治部門出具的未編碼的證明)。有家屬隨遷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房產無親友的,可登記在安置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18、刑釋解教人員落戶:提交釋放(含假釋、保外就醫)證明或解除勞教通知書、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注銷證明(包括注銷通知、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需注明原戶口登記的主要事項)。

回原籍地的,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到非原籍地的,落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的配偶或父母、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

落戶接受單位的,須提交單位接收證明和單位集體戶口。

原籍地無房產無親友無單位的,可登記在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19、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在原戶口注銷地或原籍地派出所恢復戶口,或因有住房、直系親屬、原工作單位等正當理由需要在我市其他派出所轄區登記戶口的,提交留學人員最后一次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注銷證明(包括注銷通知、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應載明戶口注銷前戶口登記的詳細內容)。在就業地登記戶口的,除提交以上憑證材料外,還須提交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登記在原籍地或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20、其他原因回國(入境)落戶:未在國(境)外入籍、定居的出國人員回原籍地恢復戶口的,提交當事人最后一次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注銷證明(包括注銷通知、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應載明戶口注銷前戶口登記的詳細內容)。

華僑回國定居的,提交當事人回國持用的中國護照和省或市級人民政府僑務部門簽發的《華僑回國定居證》。

其他被批準入境定居、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提交當事人入境時持用的有效證照及相關批準定居、入籍的有效憑證。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登記在原籍地或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其他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大中專畢業生需在本市登記戶口的,按照本規定第四-(二)-11和第四-(二)-15中關于畢業生到就業地落戶的規定辦理。

21、購房落戶:提交我市的私有住宅房屋產權證(按揭房提交銀行蓋章確認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遷入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或戶主提出申請。本規定第四-(一)-1至5類對象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審批、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6至20(14、18除外)類對象由遷入地所屬分區縣市局受理、審批,審批后由遷入地派出所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14、18類對象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所屬分區縣市局審批,審批后由遷入地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21類對象由市局受理、審批(四區縣市的購房落戶由所在區縣市局受理、審批),審批后由遷入地派出所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其中,本規定第四-(一)-1至13(4除外)類對象、第四-(一)-21類對象屬同一市、縣范圍內遷移(由四區縣市戶口遷入長沙市區以及四區縣市之間跨地區遷移除外),且不發生戶口性質變化的,由遷入地派出所直接辦理,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其他特殊情況的同一市、縣范圍內遷移,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報所在分區縣市局審批后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批)。

五、遷出及注銷登記

(一)登記對象

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收養、干部或職工調動(錄用)、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家屬隨軍、務工、投資興業、購房、大中專學生錄取、畢業(肄業、轉學)等原因申請將戶口遷往外省,或因參軍服兵役、赴港(澳、臺)定居、失蹤等原因申請注銷戶口的居民。

(二)申報材料

提交遷出人或注銷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提交申請表,并按以下遷出或注銷類別(對象)提交相應材料(省內遷出由遷入地公安機關直接進行系統操作):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收養、干部或職工調動(錄用)、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家屬隨軍、務工、投資興業、購房等人員戶口遷出:提交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準予遷入證明》。

2、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畢業、肄業、轉學學生戶口遷出:提交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錄取的學生還須提交錄取通知書;畢業的學生還須提交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肄業的學生還須提交肄業證明材料;轉(升)學的學生還須提交轉(升)學證明材料。

3、公民參軍服兵役:提交注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入伍通知書》。

4、公民赴港、澳、臺定居:提交注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赴港、澳定居的,還須提交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前往港澳通行證》;赴臺定居的,還須提交臺灣簽發的載明事由為定居的《入出境許可證》或臺灣身份證或臺灣戶籍謄本等定居(或批準、同意定居)證明。

5、失蹤人員戶口注銷:由戶主或家屬提交申請報告和人民法院失蹤宣告判決書。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或戶主提出申請。遷出、注銷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六、變更與更正登記

(一)姓名變更、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受理:

(1)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的;

(2)收養或解除收養、父母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將子女姓名變更的;

(3)在同一學校或工作單位內姓名完全相同,給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的;

(4)姓名用字實屬不雅,字音字義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統記載的姓名不一致的;

(7)其他特殊原因的。

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應使用《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字。對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或正在被通緝、接受刑事追訴、服刑的人員,一律不予更改姓名。

2、申報材料

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交申請表,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當場簽名確認的書面意見,未成年人居民戶口簿、父母雙方居民身份證,屬在校學生的還須提交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接受其變更姓名的證明。

年滿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提交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屬在校學生的還須提交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接受其變更姓名的證明,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交本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接受其變更姓名的證明。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

(二)出生日期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對于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實際出生日期確實不一致的,憑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更正出生日期。原則上只更正一次。

但公務員、在編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干部、教師、醫生及其他一切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的在編工作人員本人要求確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經核實,屬公民個人弄虛作假,以虛假信息落戶造成出生日期等項目差錯而申請更正的,或以前更正過出生日期等項目現再次申請更正同一項目的,相關當事人須依法接受相應處罰后,方能受理其申請。

2、申報材料

提交更正出生日期的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同時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交相關憑證材料:

(1)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原落戶憑證《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原始的《出生醫學證明》及原開具《出生醫學證明》單位提供的出生檔案等證明材料。

(2)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原落戶憑證《戶口遷移證》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由戶口登記機關負責查驗留存檔案室的《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證》存根或遷移異動登記冊。

(3)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其他合法落戶憑證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相關原始落戶憑證。

(4)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原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記載了正確出生日期的居民身份證。

(5)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確有錯誤的,在以上證明材料缺失的情況下,可提交以下材料作為輔助憑證,形成證據鏈,由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形成調查材料后辦理:記載了正確出生日期的居民戶口簿;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骨齡鑒定等醫學鑒定結果;關聯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本人或父母結婚證;生育證、住院記錄、獨生子女證、兒童預防接種證明等計生醫學證明;學生證、畢業證、學生檔案等學習證明;檔案館、工作單位人事檔案、退休證、社保查詢單等證明材料;族譜、社區和村委會歷屆人口普查檔案等。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核,報市局審批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報市局, 市局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審批)。

(三)民族變更、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申請變更、更正民族的公民。個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據其父或其母的民族成份確定。

2、申報材料

提交變更、更正民族的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同時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交相關憑證材料:

(1)因戶口登記機關登記錯誤而申請更正的,提交記錄了正確民族信息的《出生醫學證明》、《戶口遷移證》等落戶憑證或原戶口簿證。

(2)申請變更民族的,提交長沙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出具的《湖南省更改民族成份證明》。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更正錯誤民族信息的,由分區縣市局審批,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變更民族成份的,由分區縣市局審核后報市局審批,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報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審批)。

(四)性別變更、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申請更正、變更性別的公民。

2、申報材料

提交變更、更正性別的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同時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交相關憑證材料:

(1)因戶口登記機關登記錯誤而申請更正的,提交記錄了正確性別信息的《出生醫學證明》、《戶口遷移證》等落戶憑證或原戶口簿證。以上材料缺失的,可憑醫院出生檔案、戶籍檔案、學籍檔案、獨生子女證等輔助憑證,由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形成調查材料后辦理。

(2)性別因故發生變異需要變更登記的,提交國內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性別鑒定證明和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或司法鑒定部門出具的證明。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更正性別的,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變更性別的,由分區縣市局審核后報市局審批,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報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審批)。

(五)身份號碼變更、更正登記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除因重號、錯號、出生日期更正、性別變更與更正等原因確需變更、更正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一律不得變更。

1、登記對象

因重號、錯號、出生日期更正、性別變更與更正等原因確需變更、更正的公民。

2、申報材料

(1)重號、錯號人員:根據部、省關于重、錯號糾錯相關文件要求辦理。

(2)出生日期更正、性別變更與更正人員:根據市局或分區縣市局相應的審批意見辦理。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核,報市局審批(性別更正除外)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批)。

(六)其他輔項變更、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申請變更、更正文化程度、婚姻狀況、血型、身高等輔項信息的公民。

2、申報材料

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學歷證、結婚證、離婚證、醫學證明等憑證。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七、戶口補登

(一)登記對象

1、3周歲以上從未申報過常住戶口的無戶口人員(未滿3周歲的從未登記常住戶口的人員申報戶口登記,按出生登記規定辦理)。

2、原已登記常住戶口,因錯誤注銷、計算機信息丟失等歷史原因造成在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查找不到戶口信息,現申請補登戶口的人員。

3、公民或社會撫養機構依法收養的3周歲以上未登記常住戶口的未成年人。

4、公民因被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注銷了常住戶口,現被尋回或返回申請恢復戶口,但在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無法進行恢復操作的。

(二)申報材料

提交申請表,并按以下類別(對象)提交相應憑證材料(年滿16周歲的公民須提交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

1、已滿3周歲未滿16周歲從未登記常住戶口的人員:提交出生證明材料(或公安機關、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DNA親子關系鑒定書)、社區民警與補登人員見面談話的筆錄及調查意見,調查意見應當注明經調查核實,當事人提交的某證件或證明真實有效,確系補登非農(農業)戶口人員,并由兩名責任民警簽字。補登農業戶口的,還須提交村(居)委會證明該人確在此居住的證明。

2、16周歲以上從未申報過常住戶口的無戶口人員或原已登記戶口現查找不到戶籍信息的人員:提交記載了補登人員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號碼、相片的原始憑證,例如原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等。如果無法提交以上原始憑證,可提交以下輔助憑證,形成證據鏈:常住人口登記表、原居民戶口簿(蘭、紅)、《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出生醫學證明》或其存根、公安機關(或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DNA親子關系鑒定書、生育證、住院記錄、獨生子女證等計生醫學證明;學生證、畢業證、學籍檔案、教委招生名冊等學習證明;檔案館檔案件、工作單位人事檔案、育齡婦女檔冊、退休證、社保查詢單、林權證、土地承包責任書、建房許可證、傷殘證、退伍證等能證明補登人身份的憑證。16周歲以上從未申報過常住戶口的無戶口人員補登農業戶口的,還須提交村(居)委會證明該人確實在此居住的證明,社區民警與補登人員及關聯人員見面談話的筆錄及調查意見,調查意見應當注明經調查核實,當事人提交某證件或證明真實有效,確系補登非農(農業)戶口人員,并由兩名責任民警簽字。

對具有離開原籍在外流浪、外出打工多年,長期不居住在本地等特殊情況的補登人員,還須提供刑偵部門的指紋比對結果。

3、收養3周歲以上尚未登記常住戶口的未成年人:公民個人收養的,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社會福利(救助保護)機構收養的,提交社會福利(救助保護)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須包含證實2年以上未找到父母的情況及落戶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等項目信息)。

4、人民法院宣告撤銷失蹤(死亡)的人員:提交人民法院撤銷失蹤(死亡)的證明(需注明原戶口登記的主要事項)。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根據登記對象類型,由本人居住地或監護人戶口所在地、收養機構或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審批)。其中,本規定第七-(二)-2中已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從未申報過常住戶口的無戶口人員補登戶口的,須逐級上報市級公安機關審批,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報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審批)。

八、戶口恢復

(一)登記對象

1、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顯示,申請人已辦理遷出業務,但在擬遷入地未落戶,現申請人要求在本市辦理恢復戶口業務的公民。

2、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顯示,原已登記常住戶口,因戶口登記機關操作失誤,造成申請人信息被刪除,需要恢復戶口的公民。

3、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顯示,被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或戶口登記機關因操作失誤造成申請人戶口被注銷(因死亡等原因),現被尋回或返回申請恢復戶口的公民。

(二)申報材料

提交申請表、居民身份證,并按以下類別(對象)提交相應材料(年滿16周歲的公民須提交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

1、遷出恢復:憑《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證》存根或系統軌跡辦理遷出恢復業務。

2、刪除恢復:如系戶口登記機關操作失誤造成申請人戶口信息被刪除,憑系統數據予以恢復;如系一人多戶工作過程中刪除的戶口,應當按照部、省關于一人多戶 處理的相關規定進行核實調查,如確系誤刪除,憑公安機關調查材料及系統數據予以恢復。

3、注銷恢復:提交人民法院撤銷失蹤(死亡)的證明或由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取證、與當事人面見談話、形成詢問筆錄及調查材料后辦理注銷恢復業務。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或戶主提出申請。擬恢復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審批)。如需報湖南省公安廳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處理的情況(如身份號碼空尾碼、協調其他地市等),不計入辦理時限。

九、注釋

1、本規定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均包含本級、本數。

2、本規定所稱未婚證明,須由當事人戶籍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未婚不包括離異、喪偶。

3、本規定所稱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或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DNA親子關系鑒定書、公證書、法院判決書、申請人或關聯人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或工作單位(僅限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等。如在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能確認親屬關系的,可免交證明材料。

4、本規定所稱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外祖)父母、孫(外孫)子女。

5、本規定所稱長株潭地區,包括長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區及其所轄區縣市。

6、本規定所涉及的憑證及證明,屬于非法定證件的,原則上應提交原件存檔;屬于法定證件的,應當核驗原件后留存復印件歸檔。對于外國主管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出生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姓名等資料變更證明等,應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7、本規定所涉及的隨遷人員(家屬)辦理落戶需提交的申報材料,應當按照本規定關于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以及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相關政策執行。

十、戶籍檔案資料管理

1、立戶、分戶檔案資料:擬立、分戶地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前面明確的立、分戶所有類別(對象)需申報材料的復印件。

2、出生登記檔案資料:落戶地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嬰兒父母的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關系鑒定書等復印件及接生證明、村(居)委會證明等。

3、注銷戶口檔案資料:注銷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入伍通知書》、定居證明、失蹤宣告判決書等復印件,及被注銷戶口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原件等。

4、遷入戶口檔案資料: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或《落戶通知單》)、《戶口遷移證》(或原戶口簿內頁)。按誰審批,誰保管的原則,由遷入地戶口審批機關保存前面明確的遷入所有類別(對象)需申報材料的復印件。

5、遷出戶口檔案資料:遷出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準予遷入證明》第二聯、《戶口遷移證》存根(或《網上戶口遷移函》)及遷出人員的戶口簿內頁。大中專院校招生或畢業遷出的,還須保存學校錄取通知書或畢業證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6、變更、更正檔案資料:包括申請表、前面明確的主項信息變更、更正登記需申報材料的復印件和原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原件。按誰審批,誰保管的原則,由審批機關統一保管。

7、戶口補登、恢復檔案資料:包括申請表、前面明確的戶口補登、恢復所需申報材料的復印件。按誰審批,誰保管的原則,由審批機關統一保管。

8、審批中止或不予批準的檔案資料:應當按照誰審批、誰保管的原則,由中止審批或做出不予批準決定的機關進行統一保管。對于群眾要求收回的證明原件,原則上不予退回,由保管檔案的機關為群眾提供復印件,加蓋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的簽章及單位公章。

上述資料保管期限均為永久。

十一、附則

1、常住戶口具體登記管理工作必須由取得戶口管理崗位任職資格的在編、在職民警負責承辦。

2、對于群眾申請辦理戶口業務符合政策規定,材料齊全的,受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執,計入辦理時限;手續材料不齊的,受理部門要提供書面清單,經群眾簽收,一次性全部告知群眾需補充事項。凡非申請人本人提交申請的,受理部門應當核驗申請人身份證、被委托人身份證及委托書或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與申請人取得聯系確認辦理事宜。

3、公安機關在辦理戶口登記時,發現登記對象情況存疑、需進一步核實的(如撤銷失蹤、補登戶口人員身份存疑、婚姻狀況存疑、所交憑證真實性存疑等情形),可以采取面見談話并制作詢問筆錄、發函協查、實地調查等方式開展調查,調查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內。經查證屬實,當事人確有偽造身份、假結婚、假離婚、提交虛假證明、證件等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凡辦理時限非當場辦結的,相關單位要在規定的辦理時限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或退回補充材料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對于不批準或退回補充材料的,還應當履行書面告知程序和申請人簽收手續(簽收存根或臺帳應納入戶籍檔案資料妥善保管)。

5、建立疑難戶口問題解決糾正機制,對于確實存在明顯錯誤但群眾確又無法提供足夠憑證材料的戶口遷移、應登未登、戶口登記項目差錯等歷史遺留、疑難戶口問題,要主動通過查閱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或戶籍檔案、走訪有關單位和相關當事人等方式進行調查取證,逐級報市級公安機關集中會商審核后,據實進行解決糾正。

6、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市局之前制定的相關文件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其中,涉及農業戶口遷移政策(包括農業戶口立分戶、非農業戶口轉農業戶口、農業戶口遷農業戶口),市局將結合長沙實際另行制定相關規定,報請市政府批準和省廳備案后實施。相關文件正式下發之前,仍按長公辦[20xx]265號、長公通[20xx]568號等現行有效文件執行。

7、本規定未明確的戶口登記業務及其他相關事項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8、執行本規定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逐級報市級公安機關決定。

戶口出生登記(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持《居民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2)超計劃生育出生的嬰兒戶口申報

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由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對其父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后,嬰兒可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

(3)非婚生嬰兒戶口申報

非婚生嬰兒可以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一些外省婦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種種原因雖未辦理戶口遷入和結婚登記手續,但已成事實婚姻,對于她們按計劃出生的嬰兒,可作特殊情況處理,允許其在父親戶口所在地農村申報戶口。

篇5

一、簽訂*年度生態市建設市、縣區長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生態市建設年度任務

去年,我市在生態省建設中期檢查中取得優異成績,被省政府命名為生態市建設先進市。*年的環境保護與生態市建設工作應采取什么樣的措施,才能鞏固成績,擴大成果?我們審時度勢提出了以生態市建設為總抓手,全面落實年度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在調研論證、廣泛征求縣區意見的基礎上,我們根據生態市建設規劃和生態省建設市長目標責任書要求,制定了*年度市、縣區長生態市建設目標責任書。確定了基本要求、建設指標、重點建設項目等責任目標和工作重點,將生態市建設任務落實到了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在今年3月8日全市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市政府與縣區領導簽訂了責任書。各責任單位也將目標責任書進行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單位和生態建設項目上,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落實體系。

二、加強組織協調和督查考核,確保生態市建設有序開展

在實際工作中,為了完成確定的生態市建設目標,我市加強調度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協調解決,建立和完善了分工負責和統一監管相結合的運行機制,促進了生態市建設工作的有序開展。市政府督查考核辦公室印發了《*年度環境保護重點工作考核辦法》,將生態市建設列入了督查考核內容。充分發揮生態市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作用,加強對重點工程、重點工作和重點指標的督查協調,要求各責任單位按照季度匯報生態市建設進展情況,促進各項工作落實。市人大高度重視生態市建設工作,9月初由多個副主任帶隊,對各縣區生態市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視察,并在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上聽取了市政府“關于執行市人大生態市建設決議情況的匯報”。通過市人大對生態市建設情況的調研視察活動,進一步提高了各級黨委、政府對生態市建設工作的認識,強化了生態市建設的重要性,促進了生態市建設。各縣區、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扎扎實實開展工作,有力推進了生態市建設。

三、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

我市是省級循環經濟試點城市。為加快推進循環經濟建設,我市按照“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的理念,圍繞企業、園區、城市三個層面,加強監督指導和扶持鼓勵,推動循環經濟上水平。華泰集團、華譽集團編制了循環經濟發展規劃,通過了省環保局組織的專家審查。華泰集團、華譽集團、萬得福公司、正和集團、鑫大地公司等企業開展了循環經濟試點建設,形成了造紙、農產品加工、石油煉制、海水一水多用等多個行業的循環經濟發展經驗。對勝利油田孤東采油廠、大唐紡織印染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下達了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任務。被審核單位在全面調查基礎上,提出了清潔生產任務目標和措施,目前正在組織進行審核。突出結構調整升級,淘汰耗能高、污染重的落后生產能力,大力推進技術改造步伐,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為核心,抓好節能、節水、節材、節地4個重點環節,促進了經濟又快又好發展。預計全年重點考核的企業萬元GDP能耗0.79噸標準煤,綜合利用產值38億元,節約能源18.81萬噸標準煤,節能增效1.1億元;全市萬元工業產值取水量8.05立方米,我市也被授予“山東省節水型城市”稱號。

四、加強環境綜合整治,持續改善轄區環境質量

一是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嚴把新污染源產生關。市政府印發了《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和“三同時”制度的落實提出了明確要求,新、擴、改建項目要做到五個“必須”:必須符合宏觀調控政策、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必須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生態建設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其他有關專項規劃要求;必須符合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區域環境功能區劃要求;必須具有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環保部門的審批意見;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建設項目,必須具有當地群眾代表意見。市環保局會同發改、國土、工商等部門共同把關,嚴控項目準入關。今年共拒批重污染項目30多個,從源頭上控制了新污染源的產生。二是加強工業污染源的治理,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加強水污染防治。積極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對預備河、陽河、廣利河等實施了清淤疏浚、河道襯砌、沿岸綠化工程;制定了工業廢水減排、限排和禁排規劃,擴大了工業污染防治成果,大海集團等5家重點廢水污染源限期治理項目通過驗收,勝利油田每年回注采油污水4億多噸,回注率達95%以上。加強大氣污染治理。對勝利發電廠等16家企業下達了煙氣脫硫限期治理任務。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集中清查了勝利油田勘探開發以來產生的油泥(砂),對勝利油田油井井場治理下達了限期治理任務。全面啟動污染源在線監測和遠程控制系統建設,已有26家重點排污企業完成了COD在線自動監控裝置的安裝,16家電廠完成了煙氣在線自動監控裝置的安裝。嚴格環境監管,對7家企業和4個斷面進行了掛牌督辦,對16家企業下達了限期治理任務,其中4家企業被叫停。通過采取一些列的措施,今年預計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削減約300噸,削減率為8%,二氧化硫排放量削減約7000噸,削減率為5.5%。三是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對市污水處理廠進行了改造和管網配套,廣饒縣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已基本完工并配套了管網,墾利縣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也已經完成,河口區污水處理廠已完成土建工程;實施了中心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使5個中心鎮達到了建立日常衛生保潔秩序、配備垃圾收集運輸工具、垃圾日產日清的標準。四是開展城鄉一體環境綜合整治。加大市容環境衛生、市場戶外廣告、交通秩序等的治理力度,重點解決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的臟亂差問題。東城區生態環境與城市綠化建設項目被建設部授予“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對全市鄉鎮進行統一規劃,全市中心鎮詳規覆蓋率達到了95%以上,300人以上的村全部完成了建設規劃;禁止在鄉鎮、村莊附近新建工業項目,要求畜禽養殖項目必須離村莊2公里以上,并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實現達標排放;結合“一池三改”工程的實施,加強秸稈、畜禽糞便等農業廢棄物的綜合利用,改善了農村生態環境質量。我市也被國家環保總局批準為全國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試點城市。

五、狠抓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實施,確保生態市建設快速推進

我市不斷加大對生態建設的投入力度,重點實施了一大批重點項目,提高了資源和環境承載力,有力推進了生態市建設。一是綠化工程。實施了13萬畝檉柳封育、5萬畝冬棗標準化示范區建設、挑河等7條河道綠化、五大干線公路綠化等一大批綠化工程,黃河口特色的平原綠化體系得到不斷完善。二是國土整治工程。實施了14.2萬畝中低產田改造、13萬畝土地開發整理以及20萬畝荒堿地開發工程;實施了沾利河太平風沙區治理、“五七”小流域趙屋風沙片治理、宮家干渠小流域治理等項目;對武家大溝、挑河、老廣蒲溝、五六干合排、廣利河等進行綜合治理,有效遏制了土地鹽堿、生態退化的趨勢。三是水資源調配工程。實施了麻灣三干延伸改造工程以及十八戶干渠、宮家西干渠等6條干支渠骨干渠道清淤工程;實施城鄉一體化供水工程,新建水廠2座,鄉鎮集中供水工程10處,覆蓋17個鄉鎮、690個村共40萬農村人口。四是生態農業建設工程。實施了200萬畝側土平衡施肥工程,每畝可節省化肥15-20公斤,有效降低了化肥等農業投入品不合理使用造成的面源污染;繼續實施“一池三改”工程,新建戶用沼氣池6400個,小型沼氣池10個,大型沼氣池3座,戶用沼氣池示范村建設600戶;實施“三品”基地建設工程,全市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生產基地達到118.7萬畝,產品111個。五是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實施了10萬畝的自然保護區濕地恢復工程,完成蓄水3500萬立方米,提高了濕地生態系統的生產力,豐富了生物多樣性。市環保局還會同市監察局等7部門開展了自然保護區專項執法檢查,認真排查了保護區建設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進行了整改。今年,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被確定為全國首批51個國家級示范自然保護區之一。

六、抓好生態縣、環境優美鄉鎮、文明生態村等系列基礎創建工作,打牢生態市建設基礎

生態縣是生態市建設的基礎,生態市的考核標準要求80%的縣建成生態縣,而生態縣的考核標準要求80%的鄉鎮創建成為國家級環境優美鄉鎮。為此,我們采取措施,積極推進生態縣建設。墾利縣繼廣饒縣之后被列為全省生態縣建設示范縣。各縣加快生態縣建設力度,認真實施生態縣建設規劃,加大投入,排查問題,重點突破,為我市在2010年前建成生態市打下堅實的基礎。在環境優美鄉鎮創建方面,我們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創建環境優美鄉鎮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年度創建工作目標要求和措施。我們邀請國家總局生態司的領導到東營進行創建工作檢查指導,為規范環境優美鄉鎮申報材料,舉辦了培訓班,請省環保局的專家進行講課培訓。我們組織20個鄉鎮的領導參加了國家環保總局在秦皇島組織的環境優美鄉鎮創建工作培訓班。參加培訓的20個鄉鎮領導,有一半是鄉鎮黨委書記或鄉鎮長,其他的全部是分管領導,我市對創建工作的重視得到總局生態司領導的贊揚。今年7月省環保局在威海召開環境優美鄉鎮創建工作現場會,我市作了創建工作經驗介紹。通過不斷加大創建力度,鄉鎮創建工作積極性進一步提高,*年有16個鄉鎮申報全國環境優美鄉鎮,9個鄉鎮申報省級環境優美鄉鎮。目前,墾利縣墾利鎮等14個鄉鎮建成全國環境優美鄉鎮,河口區義和鎮等8個鄉鎮通過了省級審查。為了抓好生態市的基層基礎工作,我們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小康文明村創建活動,加大了文明生態村創建力度,將文明生態村創建任務列入了生態市建設目標責任書,提高了廣大農村創建的積極性。今年又有130個村建成文明生態村,全市文明生態村達到292個。

篇6

一、*年工作情況

(一)生態市建設進展良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生態市建設的意見》。二是科學編制生態市縣規劃。市政府批準實施《臨沂生態市建設規劃》。各生態縣區建設規劃全部編制完成,并通過了省、市組織的專家論證,經各縣區人大審議通過、頒布實施。三是突出抓好生態市建設重點工作。抓住循環經濟、生態建設、環境保護三大重點領域和調整產業結構、發展生態農業、保持水土、防治污染四個關鍵環節。臨沂市被列為全省循環經濟試點市。四是積極推進生態縣區建設。對全市各生態縣區建設情況進行了調度,初步制定了生態縣區創建計劃,并上報生態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蘭山區率先建設生態區,*等多個縣區爭取生態縣創建先進縣。五是圍繞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加強各項生態工作。六是加快2003—2007生態省建設市長目標責任書各項工作完成。對責任書各項指標進行認真分析梳理,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對生態市建設縣區長目標責任書進行了督導落實。

(二)積極準備生態示范區驗收工作。組織各縣區環保局分管局長、科長去日照、章丘等地學習生態示范區創建先進經驗。下發了《關于開展全國生態示范區建設試點考核驗收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臨沂市創建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實施方案》和《臨沂市各縣區生態示范區建設驗收資料準備方案指導意見》。

(三)快速推進環境優美鄉鎮創建活動。一是全面編制鄉鎮環境規劃。環境規劃堅持以人為本,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體現循環經濟理念,因鎮制宜,根據各鄉鎮發展定位,緊緊抓住主要的生態環境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規劃措施。各鄉鎮根據資源稟賦、環境容量、生態狀況、人口數量以及國家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明確不同區域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將鎮域經濟規劃和環境保護目標有機結合起來,促進鄉鎮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加強對環境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對不符合環境規劃、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工程和項目,都做到了令行禁止。*年共編制62個鄉鎮環境規劃,并全部通過論證,經縣區人大或縣區政府批準實施,居全省首位。二是加強資金扶持。環境優美鄉鎮等生態創建活動,應作為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項目。市環保局對創建環境優美鄉鎮進行資金扶持。對獲得省級環境優美鄉鎮稱號的,市局獎勵每個鄉鎮2萬元;獲得國家級環境優美鄉鎮稱號的,市局獎勵5萬元。三是落實責任。為加快我市環境優美鄉鎮建設,臨沂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年度環境優美鄉鎮創建計劃,并組織部分鄉鎮及縣局去*學習創建經驗,*年上報沂水鎮、郯城鎮創建國家級環境優美鄉鎮,上報61個鄉鎮創建省級環境優美鄉鎮,居全省首位。四是梯次推進。為深入推進生態市、生態縣建設,市環保局結合臨沂實際,2005年制定了《市級環境優美鄉鎮考核驗收規定》,在全省率先開展了創建市級環境優美鄉鎮活動。目前,全市環境優美鄉鎮創建工作,已形成市級、省級、國家級“整體規劃、梯次推進”的良好格局。

(四)積極開展文明生態村創建活動。創建工作向村莊延伸,使村莊成為生態系列創建活動的基本單元,生態市、生態縣、環境優美鄉鎮創建工作就有了堅實的基礎。2005年11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農村廣泛開展了創建文明生態村活動,以“經濟發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實、環境良好”為主要創建內容,由各級文明辦和農業、環保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并提出了全市創建文明生態村活動的目標:到2007年,全市15%左右的行政村達到文明生態村標準;到2010年,全市45%左右的行政村達到文明生態村標準;力爭到2020年,把全市行政村建成文明生態村。創建以來,全市涌現出一大批文明生態村先進典型。*年4月,在臨沭縣召開了全市文明生態村建設工作現場會,創建活動全面鋪開。目前,全市文明生態村已建設規劃538個,基本建成201個文明生態村。

文明生態村建設中,以新農村建設為目標,以創模為促進,以建設生態示范區為主體,以創建環境優美鄉鎮為拉動,以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為主要內容,因地制宜,確定了平原、山區、丘陵等不同類型的典型范例進行總結推廣,按照好、中、差劃分為三個層次制定了不同創建標準,實施了以“三清五化”(清糞堆、清垃圾堆、清柴草堆、硬化、凈化、綠化、美化、亮化)為重點的環境整治工程,開展了以“六通九有”(通電、通自來水、通硬化路、通客車、通電話、通有線電視、有村莊規劃、有管理制度、有專管人員、有文體活動場所及活動器材、有文藝隊伍、有圖書閱覽室和小康電子書屋、有宣傳欄、閱報欄、村務公開欄、有村民學校、有衛生室)為主要內容的基礎設施建設,實施了以“一池四改一利用”(沼氣池建造與改圈、改廁、改廚、改水,開發利用太陽能等新型清潔能源)為中心的生態家園建設,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機制,在全市建成了生態家園型、文化特色型和生態經濟型等不同類型的文明生態村,農村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

(五)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一是圍繞新農村建設,全面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下發了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通知,沂水縣被國家環保總局批準為全國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試點。二是認真準備土壤污染防治調查基礎工作。成立了臨沂市環境保護局土壤污染調查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初步摸清并上報了全市土壤污染調點對象基本情況。三是加強好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夏秋收季節,市政府分別下發了做好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根據對國家環保總局利用風云一號等氣象衛星對全國主要麥收地區的焚燒作物秸稈火點進行監測的結果統計,夏收季節全國共計火點2982個,其中山東省430個,臨沂市22個,占全省的5%。

(六)加強自然生態區和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在全市開展了自然保護區專項執法檢查。建成了莒南馬鬐山、臨沭蒼馬山2個市級自然保護區,協調各方積極進行蒙山省級自然保護區建設,蒙山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已編制完成。積極開展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云蒙湖、沭河源、跋山水庫等省級生態功能保護區規劃已編制完成初稿。開展省級生態示范旅游區創建工作,與市旅游局聯合轉發了省旅游局、環保局開展創建省級生態示范旅游區的文件,上報蒙山風景區等創建省級生態示范旅游區。

二、存在的問題

(一)生態保護工作缺乏具體的規范和有關制度的支撐。生態保護職責難以真正落實,環保部門在生態保護方面責任大、權力小、措施空。由于缺乏配套的法律措施和最基本的原則性規定,面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環保部門無法可依,缺乏相應的處罰依據和處罰標準。

(二)嚴峻環境污染形勢下,現實中生態保護很難與污染防治并重。當前污染防治任務異常繁重,環保系統內難以拿出更多的精力用于生態保護。另外,圍繞怎樣促進污染防治,生態保護還沒有找到明確的、馬上行之有效的切入點。

(三)生態市建設投融資渠道不暢,政府引導、市場推進、社會參與的多元化融資機制尚未健全。生態保護與建設,必須有資金支持,有明確的政策,有順暢的渠道。生態資源補償機制的建立,也迫在眉睫。

(四)生態保護與建設管理體系需要進一步理順。生態保護工作,單純環保部門自己的事情很少,大多工作主要是別的部門負責,有的還重復。比如,環保部門的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與農業部門的生態家園富民行動類似;發展有機食品、沼氣工程等農業部門更具有優勢,要人有人,要錢有錢;等等。

(五)生態保護自身的制約性,反過來也制約了工作的進一步深入開展。比如自然保護區建設,自然保護區按規定絕對不能隨意開發,《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處分暫行規定》也特別明確的針對在自然保護區違規旅游等提出了處分規定,另外還需經費維持,已建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資金非常緊張。有的部門存在一種誤解,認為是花錢買“套”,積極性不高。

(六)縣級環保局生態管理隊伍水平偏低。缺少培訓,開展生態保護工作少,不能適應新形勢需要。

三、2007年主要工作

指導思想:認真貫徹國務院《決定》和省局部署,學習兄弟市先進經驗,以生態市建設目標責任書為抓手,以創建生態示范區為中心,健全組織和資金保障,加強各類生態示范創建,突出抓好農村環境保護、自然生態保護,務求實效,使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有較大進展。

(一)做好國家級生態示范區驗收工作。原先計劃*年9月全市包括12縣區全部建成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各項前期工作均已開展。通過認真落實《臨沂市創建國家級生態示范區實施方案》和《臨沂市各縣區生態示范區建設驗收資料準備方案指導意見》,計劃2007年全市整體分別通過省局預驗和國家總局驗收,率先建成全國人口最多的國家級生態示范區。

(二)繼續推進生態市、縣區建設。進一步加強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努力形成齊抓共管、分工協作、責任明確、有序推進的工作格局。定期召開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和聯絡員會議。建立生態市建設考核獎懲機制。加強各縣區、各有關部門生態市建設任務調度。計劃2007年蘭山區率先建成生態區。

(三)積極創建環境優美鄉鎮。計劃2007年建成10個國家級、30個省級環境優美鄉鎮。落實省級環境優美鄉鎮獎勵2萬元,國家級環境優美鄉鎮獎勵5萬元,鼓勵各縣區也出臺相應獎勵政策。加快鄉鎮環境規劃編制和評審工作,精心準備申報材料。配合市文明辦、農業局搞好創建文明生態村活動。

(四)加快實施生態省建設市長目標責任書。2007年是實施生態省建設市長目標責任書的最后一年,確保我市責任書考核成績能確保合格,并能進入生態市建設先進市考核B組前三名,取得生態市建設先進市稱號。同時制定《生態市建設縣區長目標責任書(2003—2007)考核辦法》,做好生態市建設縣區長目標責任書的督導落實和檢查考核。

(五)認真實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求,結合國家、省要求,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加強農村生態保護。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有機農業,積極創建有機食品基地,推廣有機食品認證。加強規模化禽畜養殖業污染防治,開展對規模化禽畜養殖業的污染防治進行監督檢查,創建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強農村飲用水源保護。繼續開展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農用化學品環境安全管理等工作。

(六)認真做好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調查工作。根據國家總局、省局規定,在全市范圍內系統地開展土壤現狀調查,分析重金屬、農藥殘留、有機污染物等項目及土壤理化性質,通過開展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總體狀況,闡明區域土壤污染的特征,為建立符合我市的土壤環境質量監督管理體系,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防治土壤污染提供基礎數據和信息。

(七)加強自然保護區與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建成蒙山省級自然保護區和3個市級自然保護區,建成沭河源頭區、云蒙湖、跋山水庫飲用水源地3個省級生態功能保護區和3個市級生態功能保護區。加強重點資源開發及旅游資源生態保護,對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生態保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建立生態市建設財政支持制度。協調市財政設立專項資金支持生態市建設事項,爭取制定生態市、縣區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落實財政設立專項資金。開展全市生態補償機制研究,以云蒙湖飲用水源地生態補償為試點,爭取建立全市上下游之間的生態資源補償機制。

(九)開展生態環境狀況評價。依據國家環保總局最近于*年5月1日實施的《生態環境狀況評價技術規范(試行)》,開展全市及各縣區生態環境現狀及動態趨勢的年度綜合評價。

四、建議

(一)強化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保障。建議省里出臺專門的生態省建設考核獎懲機制。二是加強資金保障。建議省里出臺文件,進一步明確生態省、市、縣建設資金列入本級預算的規定,做到必要的資金保障。對生態示范系列創建落實配套支持資金,省級及以上級別創建,省里應給予部分資金扶持。三是加強法制保障。建議省里制定相應的操作性強的法律法規措施,面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使基層環保部門有法可依,有明確地的處罰依據和處罰標準。

篇7

財政扶貧資金是“高壓線”、“救命錢”,其管理使用情況一直倍受各方關注。為進一步推動解決縣級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近期,我們選取全市X個縣和X個有代表性的鄉鎮,精心設計并發放調查問卷X份。在前期深入摸排的基礎上,赴X縣開展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掌握了第一手詳實的資料,為領題調研順利完成打下了基礎,現反饋如下調研材料。

一、縣級財政保障基本情況

2016年以來,各縣級財政堅持全面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將支持全市脫貧攻堅和做好定點幫扶擺在財政工作的突出位置,認真研究部署,增強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堅持做到“扶貧精神及時落實、扶貧工作主動規劃、扶貧資金優先保障、扶貧政策足額配套、扶貧事項提前安排”。按照“脫貧、提升、振興”三步走戰略,牢牢把握現行標準,根據自身財力用足用好財政工具和政策,三年來,各縣本級財政脫貧攻堅資金共支出X億元,其中:2016年X億元、2017年X億元、2018年X億元。2019年,繼續加大扶貧資金投入力度,安排專項扶貧資金X萬元,同比2018年X萬元,增長X%。

二、縣級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方向

產業脫貧。支持開展特色種養業扶貧、光伏扶貧、鄉村旅游扶貧、商貿流通扶貧、電商扶貧、資產收益扶貧等。

就業扶貧。支持扶貧對象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就學補助、實施“雨露計劃”等。

易地扶貧搬遷。為符合條件的搬遷戶提供建房,生產、創業貼息貸款支持,支持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

生態保護脫貧。支持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修復,防災減災避災,傳統村落保護,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等。

智力扶貧。支持貧困地區落實教育資助政策,改善辦學條件,支持農村貧困工區科技扶貧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等。

社會兜底脫貧。支持扶貧線和底保線“兩線合一”,留守兒童、婦女、老人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建設,貧困戶危房改造等。

健康脫貧。支持貧困地區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公共服務項實施,對貧困人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予以財政補貼等。

基礎設施建設扶貧。支持貧困地區農村道路暢通工程、水利建設扶貧工程、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和信息化建設和民生工程建設等。

金融扶貧。支持開展扶貧小額貸款財政貼息,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補助,農民資金互助組織培育,設立扶貧融資擔保機構或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等。

社會扶貧。支持“單位包村、干部包戶”和駐村扶貧工作隊定點幫扶等。

三、縣級扶貧資金管理的模式

根據財政部、扶貧辦、國家發改委、農業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目前,縣級財政部門在扶貧資金管理過程中執行在基本上都是實行的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購等有關規定。主要模式是扶貧部門負責根據扶貧資金預算安排情況,制定資金統籌分配使用方案,指導監督扶貧項目實施,加強項目績效管理。財政部門根據扶貧部門的年度扶貧計劃制定資金的籌措方案,落實本級財政扶貧資金的投入,嚴格財政資金的監管,各項目實施單位制定本單位統籌資金支持脫貧攻堅的具體方案,加強項目實施及資金使用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同時,縣級履行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監督、績效主體責任,按照“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責任跟著資金走”的原則,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責任到項目,加強對資金和項目的管理,并落實績效管理各項要求。

四、縣級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中的問題

一是扶貧工作體系不健全。各縣扶貧辦是對扶貧開發統籌協調的管理部門,承擔著扶貧工作的主要職能。但是,扶貧工作是整個社會的系統工程,一方面,扶貧需要全社會的關注與參與;另一方面,除扶貧部門外,水利、農業、林業、教育、醫療、保險、住建等部門都會涉及到扶貧工作的開展。由于涉及到扶貧工作的各個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協調,容易導致扶貧資金投入項目難以得到有效開展,扶貧資金投入產出比率較差。

二是縣級扶貧項目庫建設不完善。經現場走訪了解到的情況看,個別部門前瞻意識不強,項目提前謀劃不夠充分,有關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協調配合,統籌推進力度不夠,扶貧項目前期工作推進緩慢,導致扶貧項目庫建設滯后,存在資金等項目的現象,資金到位后項目才落實。尤其在制定立項方案時,缺乏科學理論支持,脫離扶貧對象的生活實際,如此一來除了抑制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效果的發揮外,還對順利實施造成了非常大的阻礙。同時,項目的申報在鄉村一級,受人口教育程度、能力水平及地理環境影響,選擇的多數是短平快項目,缺少龍頭企業、品牌引領,附加值不高,形不成規模,打不開市場,尤其是在項目選擇上盲目跟風,完全沒有考慮當地的市場情況和做好風險評判和預測,一旦市場不景氣,貧困戶增收就難以實現。

三是扶貧項目推進偏慢。受前期工作不精不深、審批程序復雜、招投標耗時長等多種因素影響,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進度偏慢。部分項目負責人在扶貧項目的具體實施過程中疏于監管,未能及時跟進項目實施進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項目建設按時推進,進而影響扶貧資金支出進度。同時,新增債券資金、中央和省級第二批扶貧資金都是集中在8-9月份下達,導致一些扶貧項目等待資金,前期工作難以開展,影響到整個項目的實施進度。

四是扶貧資金管理存有缺位。由于扶貧資金管理的不到位,也容易導致扶貧資金不能真正用于扶貧項目,甚至出現資金閑置的現象。個別部門沒有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使得扶貧資金管理難以貼合實際,加之項目資料管理混亂、資料信息收集不完善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使得在項目實施階段開展的一系列工程初期備案、招投標、終期審計和政府采購等活動缺乏對應責任人,監管不力,責任不清,項目實施效果不佳。

五是挪用截留問題依然存在。縣級財政扶貧資金存在資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各資金項目間的界定較模糊。調研了解到,鄉鎮一級制度不完善,一些上級的資金管理辦法聽說過但沒有學過。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存有隨意現象,從現場實際了解到的情況進行分析,在審計環節依然存在著較為明顯的私自挪用或截留專項財政扶貧資金的問題,其中占比最大的為實施單位私自挪用與截留扶貧資金,在某些地方還存在著“以撥代支”問題。

六是存有隨意改變資金用途的現象。某些縣級部門并未對扶貧資金的使用范圍和相關政策有一個系統、全面的認識,以致在項目實施環節并沒有按照相關要求來實施項目方案,如此便出現了隨意改動扶貧資金用途的情況,甚至有的部門將本該用于統籌整合的扶貧資金用于了非扶貧領域,完全脫離了批復項目的初衷。

五、相關意見建議

(一)正確理解把握扶貧資金的扶貧性。堅持扶貧資金的扶貧性,這是扶貧工作的一項重大政策,是提高扶貧投入效益的首要問題。扶貧投入效益包括經濟效益和扶貧效益,扶貧效益是指扶貧資金投入以后對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民扶持的程度及解決溫飽問題的效果,也就是說扶貧資金的投入要從根本上代表貧困農民的利益,要真正瞄準“貧困”對象,切切實實使貧困農民脫貧致富。從某種意義上說,扶貧資金是一種“救命錢”,是專門救助貧困農民的政治性政策性極強的“救命錢”,因此扶貧資金必須用于扶貧,必須瞄準扶持最貧困的鄉村和貧困農民。

(二)切實做到扶貧資金管理的規范性。不斷創新扶貧工作機制,從制度和機制上防止扶貧資金被擠占挪用。各單位要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扶貧資金管理規定;建立和完善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規章制度;嚴格實行扶貧資金的報帳制管理;廣泛推行扶貧資金項目的公示、公告制;對投資額度較大的扶貧項目實行公開招投標;對需要量較大的大宗扶貧物資實行政府采購。同時,要嚴格執行扶貧開發規劃,切實加強扶貧項目庫建設,不斷提高扶貧項目質量;要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在此基礎上,要重點做好五項工作:一是堅持“四專”原則。

對所有扶貧項目資金實行封閉運行管理。做到專款專用、專戶儲存、專人管帳、專賬核算。二是嚴格公示制度。采取多種形式,推行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向群眾公布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三是嚴格撥款制度。堅決按項目實施合同書實施項目管理,必須按工程實施形象進度和規定程序、規定數額,憑合法手續分期撥款。四是強化報賬制度。全面建立扶貧項目資金專戶,推行縣、鄉、村三級,扶貧辦與財政局兩家共同參與的“三級兩部門會審”報賬制,堅持憑合法票據報賬。五是強化全程追蹤。堅持項目責任制、分片包干制、過程跟蹤制,強化扶貧項目資金使用的過程監控,嚴防扶貧資金流失。

(三)創新扶貧資金日常監管方式。根據省委第五巡視組在對省財政廳脫貧攻堅專項巡視中的推薦意見,充分借鑒交城縣扶貧資金監管經驗,凝聚監督合力,由市脫貧攻堅領導組牽頭組織,從涉及脫貧攻堅任務的市直單位和各縣(區、市)抽調人員組成聯合督導組,履行財政扶貧資金監督管理職能。授權第三方中介機構對財政扶貧資金進行全面檢查,采取審核項目實施方案、申報材料、報賬材料,以及復核計算相關數據、現場勘查項目實施情況、實地入戶調查相結合等方式對財政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加快信息網絡建設。針對涉農資金量大、涉及部門多、覆蓋范圍寬、監管難度大,且信息共享度低等問題,需盡快完善并推廣財政扶貧資金動態監控系統,加快動態監控系統與其他財政業務系統的整合。實現各級財政之間、財政與同級預算單位之間、各類財政業務系統之間的互通,為開展扶貧工作提供準確、科學的數據信息支持。

篇8

今年上半年,我們以*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縣委九屆三次全會和縣人大、政協兩會精神,按照縣委制定的“乘勢而上、突出重點、圖強進位、加快崛起”的工作方針,以“講政治、迎*、樹形象,抓管理、保穩定、促發展”為著力點,緊緊圍繞全縣“項目建設、園區建設、環境建設”,不斷加強、深化和創新環境保護工作,圓滿完成了縣委、縣政府賦予的各項工作任務。主要是:

(一)第一次全縣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上半年,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我們把第一次全縣污染源普查作為全縣*工作的重中之重,舉全局之力,牽頭組織好和協調好全縣污染源普查的各項工作。一是加強污染源普查隊伍建設。建立了由44名人員組成的全縣污染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隊伍,利用自身的師資力量,借助*市污染源普查辦公室的技術人才,對全縣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進行污染源清查及普查的技術培訓,共組織召開各種培訓會議12次,培訓達600人次,提高了普查員的工作技能;二是有效組織開展污染源普查宣傳。深入普查對象,面對面搞好宣傳,共發放宣傳資料2000余份;三是扎實組織好全縣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全局集中兩個月的時間,集中人力、物力,加班加點,完成了全縣污染源清查和普查任務。共清查污染源1731家,普查606家。現正在開展普查數據的輸錄工作。

(二)迎*空氣質量保障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按照《*市迎*空氣質量保障實施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我們認真抓好全縣迎*空氣質量保障工作,一是起草了《*縣迎*空氣質量保障實施方案》,并由縣政府辦公室印發到全縣相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二是依據此方案和市*局的工作要求,起草了《*縣人民政府關于迎*加強空氣質量保障工作的通告》,已在縣*臺公布宣傳,同時印發通告300余張,發送到縣直相關單位及全縣重點企事業單位;三是按省、市的要求,已制定《*縣20*年夏秋兩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并下發到各鄉鎮及相關部門;四是認真開展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周報工作,為各級領導科學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三)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扎實推進

20*年,我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的目標是,*需氧量為90.37噸,二氧化硫為87.98噸,年削減率分別為3.5%和3%。為了完成這一目標,今年上半年,我們制定了《*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計劃》,將減排指標落實到相關企業。有效組織實施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已完成了2家企業的關停和5個工程項目的污染治理工作。同時,督導被列入全市清潔生產審核目標的4家企業,完成了接受審核的前期準備工作。全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目標有望實現。

(四)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進一步優化

今年以來,我們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堅定不移的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展為第一要務”的理念,緊緊圍繞全縣“項目建設、園區建設、環境建設”,進一步強化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為全縣項目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環保支撐。在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保第一審批權”、“環保一票否決權”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同時,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完善和拓展項目審批的“綠色通道”。局長和主管項目審批工作的副局長,親自跑市進省,幫助縣工業區、各鄉鎮政府和項目建設單位審批建設項目搞好項目選址。項目管理人員進一步提速提質,提高審批效率,確保了全縣重大項目的引進。截止5月22日,全縣共審批建設項目45個,其中經我局審批的29個,上報省、市環保部門審批的16個,工業項目33個,非工業項目12個,建設項目匡算總投資22.87億元,其中環保投資5319.4萬元。

(五)環境執法工作進一步加強

以迎*、創建省級衛生縣城為契機,進一步強化環境執法,加大執法力度,增強執法剛性。以執法促治理,以執法促減排,以執法促收費,以執法保*,以執法促創衛。目前,把保護飲用水安全作為污染防治和環境監察的首要任務。重點查處在生活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亂堆、亂存、亂放、亂傾有毒有害物質的環境違法行為和人民群眾舉報、關心的的環境熱點與難點問題。半年來,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5件,維護了群眾的環境權益和社會穩定。

(六)重點環境工程建設項目取得實質性進展

今年以來,我們進一步加大對*縣城區污水處理廠、東紅寺*寨腸衣加工污水處理廠及*縣新建生活垃圾處理場等重點環境工程建設項目的督導力度,加強工作協調,搞好專項服務。目前,縣城區污水處理廠已完成了二次環評,正在施工建設,綜合辦公樓的主體工程已竣工,生化池土方開挖完成三分之二,其它單體工程8月底可完工,整個工程9月底可進行調試并試運行;*縣生活垃圾處理場已完成選址、立項工作;*寨腸衣加工污水處理廠已完成選址、工藝選型、工程設計及設備引進等項工作,現正在開展施工建設。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下半年,我們要緊緊圍繞縣政府與市政府簽訂的《*市20*年度污染減排和環境保護目標管理責任書》中明確的主要目標、重點工作和我局的年度工作計劃,狠抓工作落實。重點抓好以下5項工作:

(一)按照國家、省、市的統一時間和要求,5月31日前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數據的審核、匯總和上報工作。7月31日完成所有污染源普查數據的審核、匯總和上報工作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有效,普查數據直接報送國家環境保護部。

(二)積極推進縣城區污水處理廠、東紅寺*寨腸衣加工污水處理廠和*縣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力爭督促相關單位按照市政府要求的期限建成并投入正常運行。

(三)實施全縣煙氣排放治理攻堅戰役。對縣城內所有超標煙囟進行摸底調查,力爭6月底前完成摸底調查工作,并報請縣政府對所有超標煙囟下達限期治理決定,對4噸以上燃煤鍋爐實施高效脫硫除塵治理,確保在*會召開之前消滅每一根黑煙囟,拆除全部廢棄排氣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