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保障措施
時間:2022-01-07 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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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4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鎮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政發〔〕42號)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二、保障方式
實物配租和租金核減為輔。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租賃補貼為主。
(一)租賃補貼
由其自行承租住房。租賃補貼額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準確定。指市政府向符合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二)實物配租
并按照廉租住房的租金標準收取租金。廉租住房租金標準每平方米0.50元。具體租金根據房屋層次進行調節。調節系數與公房租金調節系數相同。指市政府向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請提供住房。
(三)租金核減
對其住房按廉租房租金標準計收房租,指市政府對承租直管公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超出部分進行補貼。
三、保障對象
(一)年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1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人為本市市區非農業常住戶口。
2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00元以下;
3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還需符合《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實施辦法》第六條的規定。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
(二)下列家庭不得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1戶口遷入市區不足一年的
2住父母、子女或其他直系親屬住房人均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上的
法院裁定公房由一方租住,3因離婚。造成另一方無房但仍同居或離婚不足一年的
法院裁定或雙方商定自有住房歸一方所有造成另一方無住房的原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以下,4因離婚。離婚時間超過5年的除外)
5非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將自有住房上市出售的
6因拆遷已安置住房或得到住房貨幣補償的
7同父母或子女分居不足一年的
四、租賃補貼標準
(一)低收入家庭。
(二)最低收入家庭。
五、申請與核準程序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1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家庭成員有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由所在社區出具證明。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出具低保證明,不另出具家庭收入證明;
2家庭住房狀況(總建筑面積和人均建筑面積)證明材料。租單位公房的由單位和所在社區共同出具證明;租住私房的由所在社區出具證明;單獨居住直系親屬住房或與直系親屬同住的由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3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4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1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規定的證明材料;
2社區受理申請后。以示負責;對沒有直接證明的住房,應實地測量計算其建筑面積,并出具證明。初審合格后,按戶填制《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審批表》規定的申請時間截至后3日內,逐戶評議,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材料報送街道辦事處。
3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材料后。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查,提出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以及申請人的匯總清冊一并報送區房改辦。
4區房改辦收到申請材料后。組織專班,逐戶調查核實,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及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條件提出審核意見。
5經審核。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6經公示有異議的區房改辦應在10日內完成核實。說明不登記的理由。
(三)廉租住房保障的調查、審核辦法
1區房改和民政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2區房改和民政部門要對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申請人以及申請租賃補貼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新增戶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進行全面復查審核。
(四)廉租住房保障的核準程序
1對于已登記的申請租賃補貼和租金核減的家庭。報市房管局核準。核準后,由市財政局將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撥到區住房補貼資金專戶,由區房改辦具體組織發放。
2對已登記的申請實物配租的家庭。按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排隊輪侯。申請實物配租的家庭不接受配租方案的原則上不再享有實物配租資格,區房改辦可采取發放租賃補貼等其他保障方式對其進行住房保障。
3區房改辦應當在發放租賃住房補貼、配租廉租住房或租金核減后一個月內。將結果在申請人所在社區予以公示。
六、落實工作經費
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年是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申報調查的啟動年。需要辦事處、社區和各單位密切配合,所需經費應同廉租住房補貼資金一并落實到位。
七、時間安排
(一)制定出臺本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二)由城市低收入家庭申報,
(三)調查審核階段;
(四)發放廉租住房補貼。
八、組織領導
負責市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請、審核的指導和協調工作。市房管局負責市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管理工作。市財政、民政、國土資源、稅務、工會、審計等部門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分別負責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相關工作。區要切實加強領導,成立市區城鎮居民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工作專班,確保又好又快地完成年市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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