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兩個條例發言提綱
時間:2022-08-25 0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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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習兩部《條例》的認識和體會
《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紀律處分條例》兩部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從嚴治黨、依法治黨的重大舉措,是黨內生活的一件大事。條例堅持以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總結了83年來的建黨經驗和54年來的執政經驗,順應了時展的要求,是與時俱進、制度創新的重要成果,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求真務實的重要體現,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保持黨的先進性,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學習兩部條例,有三點粗淺的認識和體會。
第一點認識和體會,《條例》是約束權力的緊箍咒。《黨內監督條例》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全面、系統的自我約束的條例,也是我們黨內第一個系統的關于權力制約和監督的法規。條例的核心內容是監督授權、監督運作、監督保證,最大的特點就是“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條例》不僅以制度的形式規定了監督的對象、內容、重點,而且以界定黨內不同層次的組織、機構、人員監督職責的形式,進一步規范了黨內的權力關系,確認了黨的各級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黨員以及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在監督方面的職責、責任和權利,即所擁有的權力。尤其是,《監督條例》從十個方面詳細地制定或規范了黨內監督的各項制度,使我們的黨內監督形成為一個比較完整的體系,使黨內監督以及深層次的黨內權力關系走上了一個更加規范的道路,標志著我們的黨內民主建設取得了新的進展。兩個《條例》既是約束的武器,也是監督的武器。貫徹落實好《條例》,對于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范,保證領導干部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謀利益,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第二點認識和體會,《條例》是規范行為的試金石。領導干部的行為,既要靠自我約束,更要靠紀律約束。黨內監督條例側重事前監督,紀律處分條例側重事后處理,二者在內容上相互補充,共同體現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特別是《黨紀處分條例》,以黨章和憲法、法律為依據,明確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條例》的指導思想,緊緊圍繞發展第一要務,緊密結合新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際,比以往的若干規定都更嚴格、更嚴密、更具體,并且新增了“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貪污賄賂行為”、“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行為”和“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等許多章節。《條例》既體現了對干部的嚴格要求,又體現了對干部的綜合保護。《條例》的頒布實施,為強化領導干部的教育、約束和監督提供了新的規范。
第三點認識和體會,《條例》是制度反腐的里程碑。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反腐敗斗爭,教育是基礎,制度是保證,監督是關鍵。既要從嚴治標,又要著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黨內監督條例》作為黨內首部監督大法,針對黨內監督實踐中的難點和薄弱環節,突出了制度建設在黨內監督中的核心作用,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一環。《條例》正式確立各級紀委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統一規定了十項監督制度,首次規定黨代表的監督責任,賦予了輿論監督的法規保障地位。這在黨的歷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法規,有利于形成用制度規范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使黨員干部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兩個《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發展黨風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對于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規范化,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將產生積極、深遠的影響。
二、對照兩部《條例》的差距和不足
第一,學習《條例》、認識《條例》有差距。《黨內監督條例》和《紀律處分條例》是兩部思想性、指導性、操作性很強的黨內重要的法規。在對兩部重要法規的學習上,自己抓得還不緊,主動性不夠,自覺性不夠。往往需要的時候才去學,有了要求才去學。在對兩部法規的認識和理解上,站的角度不高,花的時間不多,下的功夫不深,停留于了解大概、一知半解,沒有仔細去把握,認真去思考,深入去鉆研,反復去斟酌,與熟悉《條例》、精通《條例》的要求有差距。
第二,自我要求、自我約束有差距。作為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之一,自己能夠做到自我教育,做到廉潔自律,遵紀守法,但自覺接受黨內監督、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的意識還不很強。在貫徹落實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制度實踐中,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關心全局工作、參與集體領導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還很不夠。在密切聯系群眾方面,平時與班子成員交流思想、交流工作較少,到部門商量工作、指導工作較少,深入鎮村調查研究較少,解決基層反映的實際問題更為不足。公務員之家:
第三,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有差距。一名班子成員,不僅要管好自身,還要管好分管部門,管好自己身邊的人。在與分管的部門、聯系的鄉鎮和周圍同志交往過程中,常常一般性的接觸比較多,深層次的交流比較少,談工作的時候比較多,過問黨風廉政建設的時候比較少,有時表現和藹、客氣和尊重有余,而嚴肅紀律、嚴明制度、嚴格監督不足,對少數干部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等方面反映出來的苗頭性問題,制止不力。一手抓發展、一手抓隊伍的觀念樹立不牢。
三、貫徹落實兩部《條例》的努力方向
第一,進一步增強廉潔自律意識。不斷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養,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真正明確權力的來源,認清權力的本質,時刻牢記權力就是服務,權力就是責任,權力就是奉獻,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隨時隨地用《條例》嚴格約束自己,用自身的廉潔奉公去溝通同基層、群眾的感情。守住信念防線,守住道德防線,守住法紀防線。做到公權不謀私利,公職不徇私情,從主觀上構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線。
第二,進一步增強接受監督意識。把認真學習《黨內監督條例》與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與解決自身思想、工作、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結合起來,充分認識領導干部是監督的重點,黨員干部既要履行監督職責,又要遵守監督紀律;既要自覺接受并正確對待來自黨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又要遵守憲法、法律。始終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始終保持“為民、務實、清廉”的公仆本色。提高接受監督的自覺性,防止出現權力失衡、管理失控、監督失效、教育失誤、自律失當的現象。
第三,進一步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加強黨內監督和嚴肅黨的紀律,是對廣大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要從黨員領導干部自身做起,按照兩個《條例》要求加強自身建設。帶頭貫徹執行兩個《條例》,以身作則,增強紀律觀念,自覺執行《黨內監督條例》的各項監督制度,嚴格遵守《紀律處分條例》的各項紀律要求,不作特殊的黨員,不以權謀私。無論是八小時內還是八小時外,都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群眾工作紀律,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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