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三資清理狀況調查報告
時間:2022-03-05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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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以來,我區按省市部署,開展了鄉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清算,并依照“扎實清算、依法、規范運作、優質服務、長效治理”的要求,在各街鎮堅持了鄉村集體“三資”托付服務中心。在清算與監管的實踐中,全區上下經過積極探究,健全了“三資”治理工作系統,明確了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和鄉村和諧不變供應了有力的保證。
一、基本狀況
近年來,我區經過不斷堅持鄉村集體“三資”治理收集系統,為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合理保值增值供應了牢靠保證,先后制訂了“三資”治理準則、“三資”工作流程和經濟合相同本,規范了鄉村“三資”治理,建設了鄉村基層黨組織廉政建設平臺,有用推進了村民依法自治及民主化歷程。全區551個村已清算出資金7393萬元,資產116733萬元,比帳面添加71226萬元;清算出資源159.27萬畝,比原年報面積添加49.27萬畝。其中耕地79.45萬畝,比原年報面積添加5.45萬畝;林地16.89萬畝,比原年報面積添加5萬畝;水面19.51萬畝,比原年報面積添加11.81萬畝;四荒面積11.38萬畝,比原年報面積添加5.28萬畝。清算承包合同298宗,發包金額2130萬元,已收1683萬元。經過增強“三資”清算監管,村級事務從“干部定事”變為“群眾理事”,從“隱秘操作”變為“陽光操作”,從“隨意處置”變為“規范治理”,有力地促進了鄉村集體“三資”治理工作。
(一)建設一個平臺。依托原街鎮(處)會計服務中心成立鄉村“三資”托付服務中心,“中心”主任由原經管站長兼任。中心職責是:承受村級的托付,統一代管村集體資金和財政,協助各村搞好資產、資源的招招標、資產評價、簽署合統一工作,按時公開各村“三資”治理的材料信息。
(二)簽署兩邊和談。在尊敬群眾的民主權益和志愿的基本上,堅持村集體資產的一切權、處置權、收益權不變,運用權、監督權別離的準則,經村民代表大會表決贊同并簽字,街鎮(處)“三資”托付服務中心與村委會簽署托付合同,依照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施行方法,對“三資”進行監管。
(三)摸清“三資”家底。嚴厲依照“三資”清算規則的順序操作,經過村級自查、街鎮核對、張榜公示、堅持臺帳、施行監管等步調,按部就班,各環節的工作做到認真入微。①村級自查一公開。在駐村國家干部率領下,由村干部和有威信的老黨員、老干部、村民代表、民主辦財小構成員構成的“三資”清查小組,對村級資金、資產、資源一一清查具體摸底注銷。對錢幣資產分類清點;對固定資產進行現場評價,照實反映固定資產的實有價值;對資源性資產,依照當前的實踐運用狀況進行增刪、分類注銷;對承包土地以外的面積進行實地測量,堅持一把尺子,一個測量規范,做到不漏登、不錯登、不多登;對權屬不明確且有貳言的資產、資源,采取問、詢、說、聽等方法進行重點查詢,力圖核實精確具體。其自查清算后果在村務公開欄中進行第一次公開,還在村民代表大會上傳遞。②街鎮核對再公開。街鎮組織包村國家干部和相關單位的營業人員,對各村上報的自查摸底狀況逐項進行核對,保證后果精確、公平。最后,將自查清算后果在村務公開欄中再公開,在村民代表大會上再傳遞。③注銷造冊建臺帳。核對后果經公示無貳言后,街鎮(處)對各村的“三資”狀況進行分類匯總,注銷造冊,堅持“三資”監管臺帳。還,把各村“三資”狀況錄入“三資”監管信息系統。依據“三資”轉變的實踐隨時調整“三資”臺帳數據,執行動態治理,做到錢帳相符、帳物相符。
(四)堅持四項準則。在堅持“三資”托付服務中心的基本上,區農經局出臺了《鄉村集體資金治理施行方法》、《鄉村集體資產資源治理施行方法》、《鄉村集體資產承包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招標治理暫行方法》、《鄉村“三資”托付服務中心工作準則》,從準則上保證“三資”托付服務中心可以規范運轉,保證“三資”安全。
(五)把好五道關隘。一是把好單子關。全區針對財政憑證運用不規范的近況,統一定制了《省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款收條》,堅持了單子的“領、用、存、銷”準則。二是把好資金關。執行村級日常資金備用金準則。村級一切現金收入存入中心資金專戶,制止“帳外帳”和“小金庫”。三是把好報帳關。執行按期報帳。服務中心明確各村報帳時段,督促報帳員實時報帳。四是把好審核關。財政事項發生時,首先必需由經手人獲得有用的原始憑證,注明用處并簽章,經村集體負責人審批、贊同并簽章后,交民主辦財小組審核并簽章,中心會計審核后方可入帳。五是把好公開關。對財政進出狀況和嚴重事項經村民主辦財小組審核后,按順序進行財政公開,承受群眾監督,加強財政進出通明度。
(六)堅持六項順序。處置集體資產資源須統一歸入村民代表大會公開議事內容,在開發、出租、出售及運用集體資產、資源時,應先由村“兩委”會、村民主辦財小組一起評論提出意見,按“四議兩公開”順序民主決定計劃后,報街鎮經管站立案并實行相關順序和手續。(“四議兩公開”即黨支部提議、村“兩委”聯席談判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大會定議,議案布告、后果)。凡未經“四議兩公開”順序的村集體的資產、資源一概不得處置。
(七)做到七個到位。一是組織指導到位。區委、區縣政府把鄉村集體“三資”清算監管工作列入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內容,實時成立了區鄉村集體“三資”清算和監管工作指導小組,還組建了工作專班,詳細負責街鎮(處)的指導協諧和檢查督辦工作,各街鎮、村也響應成立了指導小組和工作專班,構成了區、街、村、組“包村、包片、包組”,各司其職、一起參加的工作格式。二是方案制定到位。區委、區縣政府結合實踐,制訂了區鄉村集體“三資”清算和監管工作方案,對“三資”清算監管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準則、工作內容、辦法步和諧政策辦法作了明確規則。三是宣傳部署到位。全區召開了鄉村集體“三資”清算監管工作大會,各街鎮場處行政一把手,紀(工)委書記、經管站長參與了大會,分擔鄉村工作的區委常委、副區長掌管大會,會上學習了《新洲區鄉村集體“三資”清算和監管工作方案》,部分指導作了專題談話,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還作了主要發言。各街鎮、村響應召開了工作發動和落實大會。四是營業培訓到位。區鄉村集體“三資”清算監管工作指導小組,培訓了全區“三資”營業主干,各街鎮輪訓了“三資”營業人員。五是表格印制到位。區鄉村集體“三資”清算監管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依據省統一規則的8種表花樣樣,統一印制表格到村到組,統一填寫要求,統一集中匯總。六是順序操作到位。全區“三資”工作分五步走:第一步,成立機構、制訂方案、培訓主干、宣傳發起;第二步,具體清算、具體自查、具體注銷;第三步,核對核實;第四步,公示頒證;第五步,監管。七是檢查督導到位。區鄉村集體“三資”清算監管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抽調相關人員構成2個督導組,對全區各街鎮(處)進行指導和督查,發現問題,實時整改。對工作抓得好的賜與傳遞表彰;對行動緩慢的,賜與傳遞批判,并將督查狀況申報區委、區縣政府指導,保證了全區鄉村集體“三資”清算監管工作穩步推進。
二、存在的首要問題
1、工作發展不服衡。全區有10%左右的村“三資”到目前還沒有徹底清算完,至今還有少量村的資金在體外循環。有的街鎮只改了“中心”稱號,其工作仍逗留在原會計服務中心的治理程度上。
2、準則執行不落實。首要表現在財政準則執行不力,少量村干部不清廉。有的村開支不經集體研討,大額支出不評論;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辦財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辦財小組形同虛設;有的村損公肥私,揮霍浪費,借機中飽私囊,亂發福利等;有的村干部本人開票收款、長期不報賬,招致無法正常結賬;有的村收款開具非統一收款收條,開支白條入賬;有的村報銷憑證不夠規范,支出憑證手續不完好。
3、臺賬注銷不完好。依照規范化運作的要求,各村要堅持債務債權注銷薄、資產臺賬和資源注銷薄,但大多數當地只注重對村級債務債權的注銷,無視了對固定資產和集體資源的注銷,形成注銷項目不完善或內容不具體。
4、資產收益治理不規范。有的村以其他費用支出直接沖抵承包款和房錢,進出均不入賬;有的村收款后,干部擅自掌管挪用,長期不入賬;有的村資產收益運用無方案,寅吃卯糧。在四荒地、店面資產、集體企業等集體資產的發包、出租等方面,書面合同少,口說為憑;合同要素不全,條目不明,權益任務紕謬稱等等。
5、集體好處欠妥數。有的村干部違規發包集體資產、資源,個人撈取益處費;單個村干部在集體山林、土地、果園、房屋設備等集體資產的發包出租時,搞暗箱操作,不進行招招標,不開村“兩委”會,少量人說了算;即便開了會,又私自改變集體決定,個人“搭白”,延伸合同承包期。
6、財政公開不到位。我區村級財政公開有不少卓有成效的準則,然則單個村因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群眾認識淡漠,的內容、方式、時間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嚴重支出項目無專項,本質性內容公開不細,有時甚至走過場、“躲貓貓”。有的村財會人員成心遷延報賬時間,無法正常結賬;有的村財政人員調整今后,檔案移交不全,甚至拒不交代賬簿憑證。因為鄉村會計電算化滯后,全區大多數街鎮還處于手工記賬階段。
7、“三資”監管不協調。因為原“鄉村會計服務中心”只注重對賬目標治理,無視了資產、資源的治理,在資產的出售和工程的投標進程中欠規范,街鎮“中心”經常未能把握一手材料,于是呈現“三資”治理掉控。若有些村干部在集體財富投標出售后有意不將合統一材料上報到“中心”,招致資金滯溜入賬、資產呈現空賬;有的工程承包后“中心”竟無合同,形成自覺付出工程款,甚至被單個村干部經過虛增工程量、虛開發票、提早超額付出工程款,從中獲取不合理好處。
8、市場運作不配套。到當前為止,區內還沒有堅持鄉村公共資產資源買賣中心,沒有將集體公共社會資源和基本設備、公共設備、新農村建設物資等列入市場化裝備,還沒有進行公開招招標、拍賣等公道競爭手段,各項工作仍很被動。
9、基層治理不得力。首要顯示在:(1)家庭承包、土地確權執行難到位;(2)以各類理由隨意侵犯集體資源;(3)村干部工作不力,少量村干部圖安定,不肯冒犯人,對無償據有村集體資源的景象不敢管,不敢勇敢做工作或方法不多,必然水平上滋長了隨意侵犯集體資源的習尚。
發生上述問題的首要緣由是:
1、對鄉村“三資”治理工作注重不夠。一是少量村干部存在畏難心情,沒有把思想和精神放在發展強大集體經濟上;二是鄉村稅費改革后,一些街鎮干部以為鄉村集體經濟收入少、債權多、無資產可管,有的以為目前財政準則全、群眾監督緊、村干部無機可乘;三是以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招致街鎮干部對村級財政治理不注重,對群眾反映財政方面的問題不進行認真的查詢和處置;四是有些村干部不熟習法律和財政準則,不按規章準則做事,聽不進財會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形成治理紊亂的場面。
2、對鄉村“三資”治理工作監督不力。因為不足實時公開的“陽光操作”,村民無法監督;加之民主辦財小組形同虛設,班子內部欠亨氣,“第三方監督”成了“部署”;而區街審計力量有限,且未構成“審計—查處”的良性循環,因此司法監督與規律監督亦不曾觸及。
3、對鄉村“三資”治理工作裝備不齊。鄉村集體“三資”治理是街鎮農經部分的主要職責。2003年街鎮事業單位改革,我區將農經站并入財經所,因為機構的調整,人員還沒有安下心來。此外,有些街鎮指導對此項工作認識不清,注重不夠,使一些農經人員終年圍繞街鎮中心工作奔波,顧不上自身的工作營業,往往是“種了他人的地,荒了本人的田”。受村級換屆影響,招致村級財會人員改換過于頻頻,嚴厲影響了村級財政治理工作。
三、幾點建議
1、進一步增強“三資”治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加大對鄉村“三資”的監管力度,抓緊做好鄉村集體“三資”治理后續工作,把健全準則、規范治理、增強監督、增強服務的治理機制歸入黨委、縣政府工作的重點,嚴厲執行績效目的治理。
2、進一步加大“三資”治理工作的規范化操作力度。具體開展“三資”清算監督工作任務“回頭看”,依據省、市、區驗收規范,查擺問題,限日整改,保證做到“十有”:即有牌子、有準則、有章子、有固定辦公場合、有“三資”監管軟件、有規范的合同、有規范的工作流程、有規范的公共資源買賣順序、有必需的辦公設備、有規范的“三資”檔案。
3、進一步健全“三資”治理工作規章準則。認真落實《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增強鄉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治理指導的意見》,建議出臺《關于進一步增強全區財政治理建設若干意見》,進一步規范鄉村集體資金治理準則、財政收入治理準則、財政開支審批準則、財政預決算準則,中心崗位責任準則、財政公開準則。增強集體資產清查、資產評價、資產承包、租賃、資產運營、資源資產招招標等準則建設。一是突出村級財政預決算。年頭應依照“以收定支、量入為出”的準則,編制昔時的村級財政進出方案,預算方案經村民代表大大會評論經過后,報“中心”審批立案,由街鎮發文執行。二是突出村級財政進出。統一運用區農經局印制的收款收條,村級各項資金足額存入“中心”資金賬戶,執行票款同業,制止坐收坐支,嚴禁公款私存;村級開支必需在發生地實時獲得真實、正當的原始憑證,嚴禁“白條”入賬,不然“中心”有權回絕入賬。三是突出開支審批。村級日常開支由村分擔指導一支筆審批,嚴重財政事項經過村“兩委”班子集體審批,村級財經運轉狀況承受村民主辦財小組監督,并按期張榜。四是突出村級民主辦財,應用村級換屆之機,各街鎮要切實選好民主辦財小構成員,并發揚村級民主辦財的監督效果。
4、進一步加速“三資”治理工作收集化建設。以創新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機制為中心,把鄉村“三資”監督治理和村務財政公開等工作嚴密結合起來,構建區、街、村監管系統,加強通明度,讓群眾參加“三資”治理,做到讓村民知曉、請村民參加、請村民監督、讓村民評定,有用保證村民對“三資”占用、運用、收益和分派的知情權、決定計劃權、治理權和監督權。
5、進一步增強“三資”治理工作隊伍建設。一是對新選舉的村班子成員進行一次營業輪訓,切實加強對“三資”治理的自覺性和責任感;二是結合近年來村干部在財政治理方面的違紀違法問題,進行剖解分析,開展警示教育,經過誡勉說話等方式,實時打招待、敲警鐘,做到監督于事前、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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