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大執法工作匯報

時間:2022-06-25 07: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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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大執法工作匯報

為進一步優化就業環境,擴大就業總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計劃和主任會議安排,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會組織執法檢查組對我市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情況進行了檢查。期間,聽取了市政府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情況匯報,實地察看了市人力資源市場、就業訓練中心、技工學校、銀鷹化纖和豪邁科技,召開了由勞動、工會、教育、工商、財政、稅務等部門和有關企業負責同志參加的座談會。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貫徹執行《就業促進法》的基本情況

《就業促進法》自2008年1月1日實施以來,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這部法律,注重從完善工作協調體系、政策激勵體系、就業服務體系、技能培訓體系、創業促進體系、就業援助體系著手,有效推進了全市的就業再就業工作。2008年,全市新增就業崗位24000余個;城鎮新增就業9901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04%。其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4303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03%;困難群體、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就業再就業690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17%;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1.8%以內,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6624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07%。

(一)注重宣傳引導,積極營造促進就業的良好氛圍。舉辦了由企業勞資人員、鎮街、市直部門和事業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全市人力資源管理干部培訓班,邀請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專家進行專題講座;在時代廣場、文化廣場、人力資源市場開展了多次《就業促進法》宣傳咨詢活動,免費向社會各界贈閱《就業促進法》單行本1200冊,發放宣傳材料3000份;設立《就業促進法》宣傳欄18個,懸掛宣傳橫幅12幅;在電視臺設立勞動保障專題節目12期,在《今日》刊登勞動保障法規政策20期。廣泛深入的宣傳活動,營造了全社會關注就業、支持就業的濃厚氛圍。

(二)落實就業政策,確保就業形勢持續穩定。為更好地落實促進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市政府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濰政發〔2008〕1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完善了就業扶持政策。去年,為失業人員發放再就業優惠證1368個,協調相關部門減免各種稅費247萬元,支持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并為310名靈活就業人員提供社會保險補貼55.8萬元。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就業形勢帶來的不利影響,市政府及時出臺了失業調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建立失業預警機制,積極維護就業穩定。在建立企業用工動態分析制度,及時掌握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勞動用工變化情況,加強失業調控和失業預警的基礎上,嚴格企業裁員申報制度,規范企業裁員行為,規定企業一次性裁員超過20人以上或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十分之一的,需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提出裁減人員方案,征求工會或全體職工的意見,報勞動保障部門同意后方可實施,努力做到提前發現,提前介入,及時防范,防止大規模裁員現象的發生。針對部分企業效益、職工利益受到國際金融危機波及的形勢,市總工會聯合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經貿局和中小企業局組織開展了以“保企業、保就業、保工資、保穩定”為主要內容的“共同約定行動”,引導企業樹立依靠工人階級辦企業的理念,穩定就業崗位,保證工資發放。孚日集團、銀鷹化纖等骨干企業顧全大局,承諾并實施了“不減產、不減薪、不減員”等促進就業的措施。

(三)加強職業培訓,積極促進就業。通過發揮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和職業學校的職能作用,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了就業水平和創業能力。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建立了7處職業技能培訓實習基地,定期舉辦創業培訓班。去年培訓692人,培訓后成功創辦企業的61人,新創造就業崗位810個。市技工學校開設了機電一體化、數控、金屬切削、電子商務等13個中、高級技工專業,與我市20多家企業聯合建立校外定點培訓基地,與50多家市內外知名企業簽訂了定向培訓安置協議,學校畢業生就業渠道暢通,就業安置率達100%。教育系統3處職業學校和11處鎮街成教中心,堅持面向市場需求、突出就業安置、強化職業培訓的辦學理念,著力做好勞動力轉移培訓及就業服務工作,取得了明顯效果。

(四)堅持以人為本,切實開展就業援助。健全完善了覆蓋城鄉的就業管理服務體系,全面實行各類勞動者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培訓申報、《再就業優惠證》發放等“一站式”免費服務。2008年,市人力資源市場舉辦各類招聘洽談會22場次,登記和儲備空缺崗位24000余個,為企業介紹用工13922人次。為完善就業援助制度,制定了城鎮、農村“零就業家庭”出現一戶、認定一戶、幫扶一戶、穩定一戶的“動態消零”目標,對審核認定的“零就業家庭”成員情況建立臺帳,錄入微機,實施動態管理。并開通了服務“零就業家庭”綠色通道,市、鎮兩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工作、生活和學習中遇到的困難,隨時幫助解決,對有就業需求,48小時內送人上崗。為了促進享受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實現就業再就業,還建立了失業保險促進就業聯動機制,協調相關部門,編制下達失業保險擴面和參保繳費計劃,實行清欠目標責任制,強化依法征繳,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2008年,我市共征繳失業保險費2478萬元,完成年度計劃的210%。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市就業局勢基本穩定,社會就業比較充分,但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就業壓力依然較大。2009年,我市預計結轉和新增失業職工4200人,新增城鎮大中專、技校應屆畢業生、不能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城鎮復轉軍人5300人,農村還有8000多剩余勞動力需要轉移就業。二是“就業難”和“用工難”的矛盾仍然比較突出。一方面,失業人員尤其是就業困難群體需要就業,但因年齡偏大和無技能,實現就業比較困難;另一方面,紡織、服裝、食品加工等勞動密集型行業出現了招工難,招不足工、招不到工,年輕女工缺口最大,勞動者的技能素質、年齡和企業產業結構成為制約就業的新瓶頸。三是有些就業扶持政策落實不到位,開發公益性崗位投入小,扶持安置就業困難群體再就業力度小、數量少、成效不明顯。小額擔保貸款因部門間協調不力、門檻過高、手續復雜,影響了失業人員、大學畢業生、回鄉農民工自主創業。四是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與就業服務平臺的實際需求、職業技術教育和技能培訓中的專業設置與市場需求不相適應的矛盾依然突出。

三、下步工作建議

就業是民生之本。為進一步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嚴格執行國家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相協調的政策,以發展促就業,以就業促發展,根據檢查了解的情況,結合座談中反映的問題,提出以下意見和建議。

(一)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引導轉變就業觀念。要運用媒體和各種教育手段,加強《就業促進法》的宣傳教育和普及,宣傳促進就業的法律法規和經濟社會政策,宣傳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和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宣傳對勞動者提供就業服務、職業培訓和對就業困難群體實行就業援助的具體措施,營造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引導勞動者特別是大學畢業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鼓勵他們用好政策,提高就業自主性。

(二)切實整合教育資源,進一步提高職業培訓實效。就業人員的素質與企業要求不相適應、與就業人員自我愿望不相適應是我市“招工難、難招工”的重要原因。要進一步發展職業技術教育,鼓勵職技校和各類培訓機構開展校企結合、校校結合,改善培訓條件,充分整合和利用好現有教育培訓資源,按照市場需求確定辦學專業和設置課程,積極開展訂單式培訓,強化技能訓練,切實提高培訓實效,使就業人員通過培訓適應就業市場需求。要進一步加大對下崗失業人員的技能培訓力度,開展適合本地區市場需求和勞動力職業素質特點的中、短期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下崗失業人員的自身素質和就業能力。同時,要切實做好技能培訓與崗位的對接,開發出一批適合下崗失業人員的工作崗位。

(三)嚴格落實各項政策法規,促進充分就業。做好積極的就業政策與實施《就業促進法》的銜接,進一步加大就業政策的落實力度,促進就業。財政、勞動保障和金融部門,要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模式,降低門檻,支持失業人員、大學畢業生、回鄉農民工自主創辦企業和個體經營。街道和社區結合開展“創建充分就業和諧社區”活動,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和培育、發展社區就業實體,優先安置“零就業家庭”成員再就業,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有一人實現就業或轉移就業。要積極履行政府職責,創造公平就業環境,依法維護婦女、殘疾人、傳染病源攜帶者和農村勞動者公平就業;同時,加強對用人單位招用職工、合法用工、勞動關系建立、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動態管理,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大法律實施力度。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社會穩定,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促進就業的重要意義,確保《就業促進法》和促進就業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要制定促進就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加大督察力度,督促檢查各部門、各單位就業政策落實情況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推動工作開展。各相關部門和鎮街(開發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協調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形成促進就業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