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抑制腐敗微探

時間:2022-01-09 04:12:00

導語:道德抑制腐敗微探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道德抑制腐敗微探

在現代社會中,腐敗一般指“權力腐敗”,即公共權力變質,蛻變為私有權力,使用于私人目的,從而違背權力主體——人民意志的行為。因此,規范、約束權力的行使無疑是反腐敗的一個重要途徑。反對腐敗,法治是保證,德治是與之相輔而行的重要力量。本文主要論述道德對腐敗的抑制問題。

一、道德對腐敗的內在抑制力

道德何以成為抑制腐敗的力量?首先從道德的自身特性來看,在法學史上,康德首先把道德特征歸結為“內在性”,而與法制規范的“外在性”相對立。他認為法制調整人們的外部行為,道德則只支配人們內心活動的動機。這一觀點在某種程度上揭示了道德的特性,但道德不僅僅是隱藏于內心的信念,而必定會表現為外部行為。因此,道德無疑是內在性與外在性的統一,良心與德行的統一,它必然要影響社會并受社會制約。這種制約主要是通過家庭倫理控制、團體紀律約束、行業規范的遵從以及社會道德輿論的壓力等社會強制力來實現。這種強制力,比起國家強制力,在通常情況下雖然軟性一些,它要通過社會主體在外界道德壓力下喚起羞恥感、罪惡感而起作用;但在特定情況下,也會產生硬性的、強有力的效應,因為法律強制力只涉及人的行為自由或物質損失,而道德強制力則是深入人心的懲罰與折磨,誅心之輿論,決不亞于誅身。其次,從現代西方國家反腐敗的經驗來看,雖然其法治較為發達,強調通過法律制約權力,但同時也重視對執政黨和執政官員的道德約束。貴為總統或議員、內閣成員,一旦其私生活上的污點緋聞被披露,競選即告失敗,即使在位也得遭到輿論的譴責或是辭職。尼克松因“水門事件”牽涉政治道德而辭職;克林頓因“萊溫斯基緋聞案”而處于被斥責甚至險遭彈劾的尷尬境地。可見,道德強制力之大非同一般。

綜上所述,道德之所以能抑制腐敗,主要在于:其一,國家權力和官員的權力除了必須有合法性的外部依據,還需要有道義基礎,有社會道德輿論的支撐。為政者其身不正,其令不行。所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多行不義必自斃”,說的都是權力存亡成敗的道德根源。其二,社會道德是一種無形的社會力量,它一旦凝聚為公眾輿論,或形成為風俗習慣勢力,就具有一定的社會強制力,可以直接或間接地制約腐敗。總之,道德作為抑制腐敗的重要力量,其功能在于觸及到主觀內在思想動機根源,有助于建立抑制腐敗的內在心理控制機制,做到治病治“根”。因此,歷代政治家和思想家都極力強調加強公民特別是政府機關對自我行為的克制精神,樹立起“公共”道德觀念,對消除腐敗尤其是權力腐敗的至關重要性。古希臘德里克利特指出:每一個公民,包括政府官員,都必須自尊、自愛、自我克制,不要觸犯法律,否則就會受到懲罰。亞里士多德一再告誡:“只有當參與政治的公民早有德行時,一個城市才可能有德。”我國古代孟子也有“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的名言。可見,道德對于反腐敗的重要性。但是道德屬軟約束機制,對良心泯滅、道德淪喪的腐敗主體不會發生任何作用,因此必須借助于法治的硬約束機制。與此同時若吏治不嚴,官員自身不廉潔,道德便往往變成空洞的說教,反腐敗有可能成為一種沒有實質內容的政治口號。

二、道德抑制腐敗的主要方式

道德抑制腐敗主要有兩種方式,即道德自律與道德

道德自律,簡言之,就是以道德約束自我。一方面就抑制腐敗而言,道德自律廣泛地存在于國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等領域,也就是說,要制定“良法”必須有立法道德,要防止行政專橫必須有行政道德,要堅持司法公正必須有司法道德。而這些道德都需要權力者來自覺遵守。另一方面,對于執政黨也有道德自律的問題。在我國,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它在國家與社會生活中處于特殊地位,更需要強調黨的道德自律。鄧小平同志多次指出,“端正黨風,是端正社會風氣的關鍵。”“為了整頓黨風,搞好民風,先要從我們高級干部整起”。“特別要求黨的各級領導同志以身作則。黨是整個社會的表率,黨的各級領導同志又是全黨的表率。”這就說明黨員和各級領導干部必須“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以身作則,言行一致,身體力行共產主義道德。”

道德他律主要通過兩種手段來實現:其一是道德的法律化,使之獲得法制的國家強制力,這是使道德約束力較為有效的穩定的手段。美國法理學家博登海默指出:“那些被視為是社會交往的基本而必要的道德主義原則,在一切社會中都被賦予了具有強大力量的強制性質。這些道德原則的約束力的增強,是通過將它們轉化為法律規則而實現的。”在美國,*年通過的《從政道德法》對政府官員申報私人財產、收受禮品、以及其他道德規范和行為原則等作出了規定。*年通過的《在陽光下的政府法》則規定了政務活動的公開原則。在我國公務員暫行條例、法官法、檢察官法、警察法中,都有各自的職業道德的法律規定。黨和政府還陸續制定了有關黨政干部的生活待遇、財產申報、接受禮品等規定,隨后又了《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中國共產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這些都是防止以權謀私,進行反腐敗斗爭的有力措施。其二是道德的社會權力化,使之具有社會強制力。具體來說就是運用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參政議政權、批評、控告、建議權等法定權利,通過各種社會組織或者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傳媒,形成有組織的社會公共輿論,從而對權力者的廉政行為加以支持、褒揚,對某些惡行丑聞加以曝光,促使正氣得以弘揚,腐敗得以抑制。在公共輿論壓力下,監督政府承擔政治和道義的責任,端正或改進政風,克服權力腐敗現象。

三、優化道德環境是抑制腐敗的重要途徑

當代一些發展中國家在從“人治”走上“法治”道路的過程中,往往立法數量很多,但執行效果卻不太理想或很不理想。究其原因,是與注重立法而忽視社會道德建設有關。我國的社會主義社會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礎上的先進的社會制度,社會主義道德的核心原則是集體主義原則,它體現了與反腐敗的一致性:兩者都要求維護公眾的整體利益,反對不正當運用公共權力以獲取私利;兩者都要求正確處理整體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關系,堅持個人利益服從整體利益,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但是,由于我國當前正處于經濟體制雙重轉換時期,加上市場經濟與個人主義的結合,不可避免地會出現物欲橫流、道德淪喪的現象,僅靠外在的制度約束,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濫用權力和腐化墮落的問題。因此,為了有效地抑制腐敗現象,必須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通過優化道德環境建立一種新的社會運行機制。

眾所周知,道德環境是社會道德狀況的總體體現,是人們進行道德修養的外部條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良好的道德環境,對于培養優良的道德品質,抑制腐敗十分重要。道德環境的好壞,關系到反腐敗的成功與否。黑格爾認為:“為了使大公無私、奉公守法及溫和敦厚成為一種習慣,就需要進行直接的倫理教育和思想教育。”美國學者道格拉斯等人指出:、“控制政府官員越軌的最有效手段,并非是制定越來越多的準則和加強對違反準則者的懲處,而在于提高政府官員的認識,使其遵守觀念和個人利益保持統一。”因此,道德環境的優化,必須通過道德教育和道德評價兩個過程來實現。

一方面,在道德教育過程中,必須把握這樣幾點:一是全面性、全體性。幾千年的道德一脈相承,加上當代世界聯系如此緊密,使得道德系統良莠并存,道德教育應在反映這一全貌的基礎上,本著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的原則,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樹立正確的道德價值取向;其次,道德教育對象不應限于權力者,而應包括全體公民,唯其如此,才有可能在全社會形成強有力的反腐輿論氛圍。二是層次性、重點性。如對于管錢財的,重點使其廉潔奉公,一塵不染;對于負責人事、組織的,重點使其任人唯賢,“外舉不避仇”等。當然,分層次、有區別的教育不應絕對化,而應在全面教育的基礎上有重點、有目的地進行。三是反復性、持久性。反腐敗的長期性、復雜性決定了道德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必須長期抓,反復抓。

另一方面,道德評價必須通過社會性的道德評價和自我道德評價反映出來。無論是哪種道德評價,對優化道德環境均有著重要的作用。通過評價,肯定或否定某種行為,使人們了解善惡的標準,教導人們怎樣選擇行為,以及怎樣達到善良動機和有益效果的統一。通過對某種行為肯定,倡導人們去仿效;通過對某種行為的譴責,約束阻止人們去從事這種行為,進而達到道德環境的優化。

另外,值得指出的是,優化道德環境,各級領導干部必須自覺加強道德修養,充分發揮示范表率作用。道德修養是一個漸進式、累積式的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積小善為大善,絕小惡而潔終生。腐敗分子的腐敗,并非朝變夕成,而是在一樁樁小事中,貪圖小利,進而累積成大利,放縱自己,墮落而成的。道德修養實質上是善與惡、正與邪、是與非、廉潔與腐敗的斗爭。因此,在加強自身道德修養過程中,必須警鐘長鳴。首先要深入學習社會主義道德理論,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其次,要按照社會主義道德原則的規范進行反省和自我解剖;再次,要用正確的道德思想戰勝錯誤的道德思想,培養和形成新的道德信念,并把正確的道德認識付諸實踐,在工作和生活中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道德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