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公務員隊伍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時間:2022-04-17 03: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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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公務員是處在我國最基層政權的公務員,切實重視和加強鄉鎮公務員隊伍建設,對提高鄉鎮基層執行力和推動農村改革發展穩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為進一步加強鄉鎮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市委組織部《關于開展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調研的通知》精神,全面了解公務員隊伍現狀,找出公務員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和做好公務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我們對我鎮公務員隊伍建設問題進行了調研,對存在問題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具體情況如下:
一、我鎮公務員隊伍的基本情況。
我鎮有公務員編制39人,現有公務員22名,其中組織待安排工作人員1名,被借用2名。從知識結構上看:大學本科學歷有11人,占公務員總數的50%,大專學歷的有11人,占公務總數的50%,;從年齡結構上看:30歲及以下的有10人,占45%;31歲至40歲的有4人,占18%;41歲至50歲的有8人,占37%;平均年齡為35.7歲。從職務結構上看:科級以上有13人,占59%;科員有及以下9人,占41%。
二、近年來我鎮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主要做法。
一是分工協作,密切配合。水邊鎮作為城關鎮,縣城“兩區”建設征地、社會維穩、招商引資等難點、重點工作多,黨委、政府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為發揮干部主觀能動性,千斤重擔人人挑,實行領導分工負責制,每個科級領導干部負責分管一定工作、負責部分站所、掛點一至兩個村、居,明確職責,做到既各負其責,又密切配合。同時,注重制度激勵措施,如今年針對招商引資和社會維穩兩項重點工作,分別制定出臺了文件對該兩項工作貢獻較突出的干部,在評優評先推薦后備干部上優先考慮和給予資金獎勵。如對引進符合縣產業政策且實際完成固投200萬元以上的個人,按實際固投千分之一進行獎勵。二是后備干部勇挑重擔,一線鍛煉。對推薦為后備的干部,放在重點工作一線,促其砥礪成才。比如,正科級后備干部主動承擔了縣重點項目建設落實工作,安排在征地任務較重、情況較復雜的村駐點。一些副科級后備干部擔任駐村工作組組長負責駐村工作,安排在綜治辦工作,在矛盾糾紛調解方面能夠獨當一面。三是規范管理,務實工作作風。為加強干部日常管理,我鎮先后制定出臺了機關干部日常管理、解決“走讀”工作日夜宿機關院內、周一工作例會和干部駐村聯系服務等制度,同時,由鎮機關效能辦和黨政辦加強對干部日常監督,狠抓制度落實。尤其是今年開展教育實踐活動以來,一改歷年來干部“走讀”的習慣,黨政主要領導帶頭執行,機關干部工作日夜晚全部住宿在鎮機關院內,且目前執行比較到位。通過一系列制度規范,干部工作作風明顯得到改善。
三、當前公務員隊伍建設存在問題及原因。
1、上級培訓少,干部能力提升與形勢發展需要存在矛盾。鎮科級干部中絕大多數是長期在鄉鎮摸排滾打,自身起點低,近年來新錄用的公務員又多是離開校門直接走進政府部門,經驗缺乏,每年上級安排進修培訓的機會不多,干部政治理論水平提高不快,導致政策水平不高,對理論問題被動學習的多,調查研究少,依法行政、解決處理復雜矛盾的能力不強。
2、鄉鎮公務員來源渠道較單一。近幾年我鎮每年都會新考進幾個公務員,補充了新鮮血液,但是公務員隊伍凡進必考,考進的都是大學畢業生,面向農村優秀村干部和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定向招錄的次數少,每次招錄的名額也少,導致一批農村工作經驗豐富、熟悉了解農村的優秀村干部和事業編制人員無出路,不利于調到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3、有效的激勵機制還不完善。一些科級領導干部往往分管工作多,分管的難點工作也多,難出成就不容易被提拔重用。同時,鄉鎮正科級職位少副科級干部多,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職位更少,一些在鄉鎮工作16—20年,擔任副科級10多年的干部,提拔空間小,希望能進城又難以調動,工作積極性受挫。
4、年輕公務員在交流流動上存在兩極化矛盾,不利于干部培養成長。一方面,對部分優秀年輕公務的選調借用頻繁,流動性大。近年來縣直機關單位不直接招錄公務員,造成縣直單位要人都直接從鄉鎮借用或調走,一些新錄用鄉鎮的公務員往往試用期剛滿一年就被縣直單位借用或調走,如近幾年我鎮先后有6位公務員被借用或調走,而這部分人員大多是綜合素質較高的人員。頻繁的選調和借用,既對年輕公務員個人積累基層經驗、全面成長不利,又容易導致鄉鎮優秀人才流失,造成干部斷層。另一方面,一些一般干部除被提拔使用外,則極少甚至沒交流,導致一些在鄉鎮工作6年以上的一般干部工作積極性有所減退。
四、加強鄉鎮公務員隊伍建設幾點意見和建議。
1、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公務員隊伍整體素質。要對鄉鎮公務員每年開展一次輪訓工作,在培訓內容上,要著眼于提高政治理論素質教育,加強職業道德教育,突出實用性和針對性。通過學習培訓,提高公務員會干事、能干事、善干事、干成事的能力。
2、拓寬鄉鎮公務員隊伍來源渠道。要加大專門從優秀村干部、優秀事業編制人員中考錄公務員的工作力度,要形成常態化,每兩年或一定時間組織一次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和考察等程序,更加突出實績。
3、進一步完善公務員激勵機制。在工資待遇上,總體上要向鄉鎮公務員傾斜,結合當前熱議的公務員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依據級別和任職年限等條件晉升職級的制度,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增強職級在公務員工資、福利等方面的作用,讓長期在鄉鎮工作政治晉升又有限的公務員在待遇上得到提高。在政治待遇上,要按照單位公務員人數,一定比例地增加鄉鎮主任科員和副主任職位數。
4、切實規范上級機關借用鄉鎮公務員行為。要明確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必須在鄉鎮工作兩年以上才能借用,并認真貫徹執行。同時,上級借用干部要與鄉鎮黨委充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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