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情況調查報告
時間:2022-01-13 0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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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狀與問題
調查發現遵化鄉村,有在原宅基地上擴建的;有在承包土地上新建的;有將承包地換給他人建房的;有給已出嫁女兒建房的;有給戶口已遷到城鎮就業者建房的;有在本村購房的居住。造成目前農村宅基地現狀,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制度上的,也有工作方法上的。從現狀看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大宅院現象。農宅逐步擴大,占地面積已是批準使用面積的2-3倍,并有難以控制的態勢,尤其是遠離市區的劉備寨、平安城等鄉鎮農村,戶均占地0.6畝左右,高的近0.9畝。據了解,*市出臺了“超出農宅批準面積部分抵頂承包地或口糧地”的減負政策。從此,承包地和口糧地逐步的進入了宅院,宅院從最初的3分變成了現在的6-9分。部分居村邊的農戶干脆把所有的口糧地全部圈入院內,是方便了群眾生產生活,減輕了農民負擔,但大面積的耕地被占,超批準面積建住宅等違法占地行為逐步的合法化,形成了難以控制的圈占風,給土地管理工作帶來了無窮無盡的后患和惡果。
(二)未經批準建住宅、未批先建、批一建二、超批準面積等違法建住宅問題嚴重。部分由于指標問題未批先建;部分由于建房戶與村委會關系緊張,不予通過和上報,最后未批先建;部分仰仗與上級政府、村委會等關系超批準面積建住宅,甚至批一建二,尤其是村兩委換屆選舉期間,部分想當村主任、村書記的人,以宅基地許愿、承諾,私批私放宅基地,造成大量違法建住宅現象。
(三)無規劃建住宅現象。走進村鎮不是整齊劃一的新村,而是與文明生態相勃的無規劃農雜大院。鄉鎮村規劃嚴重滯后,部分村是前20年的規劃,相當村沒有規劃。建住宅只需建房戶自己選址,自行放線建設,那里有地、那里好就在那里。農村宅基地管理弱化,相關部門職責不清,村兩委失職或亂放,是造成私搭亂建農房現象嚴重、宅基地混亂的又一個重要原因。
(四)建住宅安置問題嚴重。聯產承包責任制實行后,為鼓勵農民加強農田經營管理,國家推出經營使用權30年不變政策。決大多數村當時將全部土地按現有人口予以了分包(沒有預留地),并簽定了30年不變的經營合同。雖著村民生老病死、遷出遷入,二十余年后農村人口變化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過去十余口的家庭現存5人左右,原來的三口之家現已子孫滿堂。按照宅基地審批條件,宅基地是雖批了,但無處安置建房已是司空見慣。合適的地方是別人的承包地,被圈入了他人宅院。據手持批文無地建房群眾反映:“兌換地塊太難了,遠處村外1畝也換不出村邊的2分地,甚至要花大價錢去買,每處高達6-9萬元。去自己的承包地吧,離村太遠,聽說還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我們真是走投無路了,批了2年了就是沒地方,找了政府幾次了,至今也沒有解決”。
(五)宅基地糾紛案件頻發。有歷史的、有現實的;有客觀的、有主觀的;有積怨斗氣的、有胡攪蠻纏的……但是,其主要表現有侵犯權益、界址不清、遺產歸屬、私自買賣、擅自批劃和實施舊村調整改造規劃不徹底、不公正等六大類,尤其是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深入開展,農村各項基礎設施建設步伐的加快,以土地整理為目的的舊村改造、居民點搬遷等相繼實施,社會對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多,由此也引發了土地權屬爭議的明顯上升,尤其是農村宅基地糾紛表現更為突出。
二、思考和建議
1、加大法制宣傳和教育力度。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運用多種形式對農村居民加強村鎮規劃的宣傳,教育農民必須服從規劃,自覺遵紀守法,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2、加速文明生態村建設。進一步落實農村小城鎮規劃,嚴格按規劃實施村鎮建設。國土、規劃等職能部門應加強對農村宅基地的審批和規劃管理。進一步加大鄉鎮國土所對村鎮宅基地的管理,在強化規劃管理的同時,建立農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網絡,理順人戶分離關系,防止有人多處批地,多頭建房,堅決剎住違規占地建房之風。擅自在承包地上建房,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依法收回承包權。堅持規劃先行,著力推進農村環境整治、舊村改造、新村建設。
3、取消“超出農宅批準面積部分抵頂承包地或口糧地”減負土政策,建立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對超出農宅批準面積部分的土地的實行有償使用,并適當提高使用價款,徹底遏止宅基地圈占風,從根本上控制大宅院現象。
4、加大對違法建住宅、非法批準建住宅行為的打擊力度。嚴肅查處鄉鎮、村兩委干部利用宅基地賄選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提請組織部門取消其參選資格,并追究其行賄責任;同時,進一步加大對未批先建、超批準面積、批一建二等違法建住宅尤其是未經批準和批一建二建住宅行為的打擊力度,該移交移交、該拆除的堅決拆除,徹底打消其僥幸、觀望心里,遏制違法建住宅。
4、加強調研,總結經驗,完善相關政策。建議市委、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一次農村農宅管理課題工作調研,深入農村,從土地承包、農村人口、宅基用地審批與安置、生活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等方面解剖分析,科學的制定新農村建設五年、十年建設規劃,完善、調整相關惠民減負政策制度,推動工作開展,保持農村穩定,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
4、加強對農村宅基地糾紛調解的方法與技巧的研究。要掌握馬列主義的立場、觀點和解決糾紛的必備業務知識,更要講究恰當的調解方法與技巧。要在日常工作中刻苦實踐,勇于探索,不斷創新,總結出更多、更有效的方法,扎實做好新時期農村宅基地糾紛的調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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