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勞動力轉移問題與思考

時間:2022-06-20 08: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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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勞動力轉移問題與思考

近年來,在各級黨政部門的大力推動下,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工作得到了積極發展,由此帶來的勞務輸出收入也成為促進新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牧民收入的一個新亮點。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已逐漸走向制度化、規范化、規模化的大發展勢頭,但經過一番調查,發現問題還是較明顯。對此,本人進行了一些思考。

一、農村勞動力轉移存在的問題

1、現有農村富余勞動力基數大素質低。以該縣*鄉為例,全鄉總人口1819戶8827人,其中農業人口為8190余人,有農村勞動力3425人。20*年,通過內轉外輸等形式,實現長期(指1年以上)、短期(只半年以內)及季節性富余勞動力轉移2116人(次),且都未經過任何形式的培訓,多屬體力性勞務輸出,占該鄉農村總勞力的61.7%。留守農村的勞動力為1763人,占總勞力的51.5%。而這部分留守人員中除直接從事農業生產所需勞動力外,還有約1000人亟待就業轉移。

2、農村富余勞動力輸出總體存在盲目性。調查發現,大多數農民外出就業,采取的主渠道仍是親幫親、鄰幫鄰,投親靠友,或盲目外出擇業的方式比較普遍。由此帶來的諸如一時找不到工作而滯留于城市,為度日萌生了一些邪念,給社會的穩定帶來了一定的隱患。就尼勒克縣農民工進城務工調查情況看,自行尋找和通過親朋好友介紹的占67.2%,而通過政府職業中介機構和政府部門組織的才占22.5%,還有10.3%的人是通過其他途徑獲得就業的。

3、農民工進城務工存在行業歧視。首先,農民工往往被排斥在那些經濟待遇較好,體力強度較小、危險程度較低的行業或工種之外,用人單位動則以農民工素質低、流動性大為理由,拒絕招收農民工;其次,農民工和城市職工在工資待遇、社會福利、社會保障等方面相差甚遠。調查顯示,有超過70%的農民工從事過建筑業、餐飲業等勞動強度大的產業,每天工作時間在10小時以上,沒有節假日,工資在800元左右,還有月收入400元的。另外,有58.3%的人遭遇過拖欠工資的問題,22.5%的人被無故克扣過工資。

4、農民工維權意識差的問題。由于多數農民工不懂法,當自己在就業過程中權益受到侵害時,往往顯得茫然或無奈,多數不求助法律、政府和相關社會組織,或者延續在農村的一些做法,要么尋求一些社會關系解決,要么采取違法的過激手段,不懂得用法律進行保護。調查結果顯示,有約77%的農民工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在發生勞動糾紛時得不到合法保護,一旦遇到侵權行為,只有20.5%的人向政府部門、媒體反映,獲得過法律幫助,而選擇忍氣吞聲或其它方式解決的則占51.2%。

二、對策思考

縱觀調查獲得的影響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諸多問題,解決的對策大致可以歸納總結為兩類:一是如何從政府的行為入手,規范農村勞動力轉移市場的管理問題;另外就是如何引導農村剩余勞動力提高自身素質,以適應擇業就業的需要問題。對此,我認為應從以下方面用力。

1、從建立健全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市場的相關制度著力。國家須出臺一些用工管理的法律、法規,為規范農村勞動力轉移市場提供制度保障。當前,特別要從約束用工方入手,出臺一些諸如《企業單位用工招錄行為規范》、《企事業單位用工責任追究制》、《農民工權利保障法》、《農民工就業行為規范》等一系列既能對用工單位進行責任追究,又能從法律、法規、制度上為農民工尋求自我保護的依據,從而確保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市場得到健康有序的發展。

2、加大政府對農民工的培訓投入力度。要使農民工能得到及時的、有針對性的勞動力技能培訓,從而獲得就業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的提高。辦好各級黨政部門的農牧民職業技術學校,形成政府投資辦學,農牧民受益,企事業單位用工付費的良性用工培訓機制。各級財政每年要拿出一定數額的專項農牧民技能培訓資金,通過采取政府有組織的農牧民就業培訓,一對一的勞動力轉移培訓機制,努力提高農牧民綜合素質與就業技能,從根本上改變農民工因考慮培訓費用高、培訓誤工、培訓無用等錯誤思想,進而導致技能低下、素質不高、就業崗位難找、就業工種單一的惡性循環問題,為農民工創造一個寬松就業的外部環境。

3、加大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工作的宣傳教育力度。農牧民出外就業,無論是從哪個角度看,最終都是為了獲得經濟收入、提高家庭生活水平這一目的。因此,各級黨政部門,特別是作為各級負責勞動力轉移的管理部門,要加大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工作的宣傳教育力度,采取一些諸如培訓與非培訓、有組織與個人行為、簽訂勞動合同與非簽訂合同的在同等條件下個人收入、事故處理、維權保護等方面存在的懸殊差異,進行對比教育宣傳,讓農民工從被動接受教育轉為主動參加培訓,從而盡快改變當前農民工因自身素質欠缺導致就業難的現實,消除社會穩定與發展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