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道路暢通調研報告

時間:2022-02-24 0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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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道路暢通調研報告

“道路暢通”工程是*市委二屆三次全會提出的全市今年及今后一個時期12345工作總體要求中的五個工程之一,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與創建省級衛生城、園林成、環保模范城的“三城連創”密不可分,不僅直接關系到*的城市形象和經濟發展,更是確保*作為晉南中心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舉措。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隨著強市發展戰略的不斷深入,*市經濟社會發展步入了明顯的上升通道,在全省和整個中部城市的地位顯著提升,城市發展日新月異,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近幾年*市車輛增加迅猛。據有關統計資料顯示,2007年末全市民用汽車已達到20.2萬輛,比*年末的5.6萬輛增加了2.58倍,五年間平均每年增加2.9萬輛,年均遞增29.1%。其中,小轎車更是從*年末的1.4萬輛快速增加到了8.1萬輛,增長4.88倍,五年間平均每年增加1.34萬輛,年均增速高達42.5%。日益龐大的人流、物流、車流,給本來就處于薄弱環節的城市交通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城市交通供求矛盾日趨尖銳。對此,若不能采取及時有效措施給予解決,勢必成為拖累*經濟發展后勁的制約瓶頸之一。因此,新一屆*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實施道路暢通工程,可謂十分及時。在此本文僅就如何抓好*市區的城市道路暢通這項民心工程提出一點思考和建議。

一、對*市區交通現狀的分析

八十年代以來,*市區的道路交通建設的確取得了很大成績。對鼓樓東大街、解放路、貢院街、平陽南北街、鼓樓南北大街、向陽路等主要道路都進行了多次拓寬改造,修建了環城路、濱河路、市區過境公路和三座汾河大橋,打通了向陽西路、鼓樓西大街、信合西路與濱河路的連接等,使城市路網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但是,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原因,*交通需求與供給在總量和結構上的雙重失衡日趨嚴重,也就不可避免的導致了主城區交通擁擠阻塞和城市活動效率的每況愈下。造成這種結果的直接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道路網結構不合理,加重了交通擁擠阻塞

市區道路網容量,除了要有足夠的道路長度和道路面積外,在很大程度上還決定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之間合理的比例關系及其網絡的連通性等條件。從*市區道路網結構的現狀看,由于迎春街、體育街、財神樓街、解放西路、向陽路、信合東路、中大街等主次干道均呈現為斷頭路或T型路狀況,不能與濱河路、環城路、市區過境公路等外圍道路直通,沒有形成通暢有效的交通網,所以難以對市區內的大量車流通過網絡予以分流。加上承擔公共客運交通主要力量的公交車沒有專用道路、車輛不足、線路少、覆蓋面小等問題使其對客流的吸引力明顯不強,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一次出行承擔客運量比率極低,但占用道路網容量相當大的小汽車的快速發展。兩者在道路容量分配上的嚴重失衡,更加加劇了交通擁擠阻塞。

2、汽車交通發展失控,道路建設難以適應超常增長的需要。

最近幾年,*市的汽車擁有量每年以平均遞增率近30%的速度在快速發展,其中以城市使用為主的小轎車年均增速更是超過了40%,而與此同時市區道路長度和道路面積的年平均增加率相比之下卻少得可憐,致使汽車交通需求,特別是小汽車交通需求,與市區路網總容量之間的缺口日益擴大。在*市區北起向陽路南至信合路,東自迎春街西到鼓樓南北大街市區中心地帶的道路網超負荷狀態明顯,特別是上下班高峰期更為突出。

3、市中心區土地開發強度與其交通環境最大允許容量的矛盾日益突出。

應當說,近三十年來*的城市建設相比而言的確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這些建設總的感覺是對舊城的改造,是拆舊建新,是拆平房建樓房,城市擴張嚴重不足,造成在有限的空間內樓房越建越多,人口密度越來越大,中心區域黃金地段地價不斷上漲,土地利用結構和開發強度逐步轉向了不利于緩解交通緊張的方向發展,并與交通環境最大允許容量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可否認,利用級差地租的梯度分布原理,在地價高的中心區引資搞開發,有其合理與必要的一面。但是,如果超過一定的限度,勢必引發一系列負面影響,產生與開發的初衷相悖的負面效果。特別是大型超市、商場、賓館、飯店等公共建筑和檔次較高的商品住宅樓,隨著它的建成都會吸引大量的人流、車流。如果這些高容積率建筑在整個城市的空間上分布不當,勢必給本已擁擠不堪的城市交通帶來更大的壓力。市區萬佳福超市及各分店、世紀百悅購物中心、安達圣購物中心、五洲飯店、市人民醫院新樓等建筑落成后,其周邊交通的擁堵狀況就是很好的例證。

4、停車空間和停車設施嚴重不足,亂停車現象相當普遍。

由于種種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包括早期的城市規劃,特別是道路交通規劃對靜態交通問題考慮不夠,市區絕大多數大、中型公共建筑沒有地下停車場,地面停車設施嚴重不足等,致使汽車停車設施嚴重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靜態交通設施“硬件”短缺和“軟件”不到位,加上有些司機只考慮個人方便省事,亂停亂放現象雖經整治仍十分普遍。這種無序現象,既影響市容觀瞻,又占用大量道路空間,不僅加重了道路交通的擁擠阻塞,還對居民生活環境的安寧構成威脅。因此,統籌解決停車問題已刻不容緩。

5、相互占道、人車混行等問題突出。

由于近年*城市建設的特殊性,導致道路的拓寬與改造可以說是寸土寸金,每次拓寬的幅度十分有限,拓寬一次只能暢通很短的一段時間,緊接著的又是更加擁堵,因為道路的拓寬改造速度總是趕不上市區人口和車輛的增長速度。在市中心區域各條主次干道上,白天幾乎找不到一條完整暢通的人行道,現有的很窄而且尚不能滿足行人需要的人行道,還大多被各種車輛的無序停放和商販所占用,有的甚至成了經交管部門批準設置的各種車輛存車處,造成行人無路可走不得不擠占非機動車道,加上常有一些機動車違規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或停放,大量的非機動車又擠入了機動車道。相互占道、人車混行十分普遍。

6、交通管理不到位。

過去,*市、區兩級政府在不同時期,針對當時的不同狀況,都曾采取了一些非常及時,也比較有效的措施來治理交通環境,對緩解當時的市區交通擁堵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實事求是地說,歷次的整治總是力度大、措施硬、效果明顯,但由于缺乏長期有效的制度約束,不能對相關職能部門產生長遠的約束效應,使得一些職能部門沒能持之以恒的認真落實自己的職責,不作為現象時有發生。整治成了一陣風,整治的成果沒有得到延續,交通違章和擁堵現象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斷反彈,市區交通陷入了擁堵——整治——再擁堵——再整治的怪圈。不少市民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對政府解決城市交通擁堵的能力產生了懷疑。

總之,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正處于城市化和機動化快速發展階段,城市交通機動化趨勢發展迅猛,交通需求特別是機動車交通需求,處于超常增長狀態,而市民的城市意識和交通意識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的發展速度嚴重滯后于高速增長的交通需求,導致道路堵塞日趨加重。道路交通問題歸根結底是人、車、路及交通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不協調所產生的交通矛盾,它在一定程度上已嚴重影響了*人居環境的改善,影響到了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造成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阻礙了城市與社會、經濟與環境的健康發展。因此暢通工程重點就是要考慮和解決好車輛的停與行、人和車通行與優先通行等方面的問題。

二、對實施道路暢通工程的幾點建議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當前,城市交通發展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在城市化、汽車化進程不斷推進的條件下,如何從總體上有效地處理持續增長的交通需求與有限的交通設施供給能力之間的矛盾,以保證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實現城市交通安全、有序、通暢、方便、經濟、高效和生態的綜合目標。就*市內交通發展目標而言,應通過拉大城市框架,讓道路建設及其網絡結構合理化,實現城市交通管理現代化等措施,盡快建成以快速路、主干路為骨架的城市高效道路網,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事業,建成以大容量的公共汽車為主體的公共客運交通網絡。形成功能健全、結構合理,并具有較強承載能力與應變能力的現代化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積極為實現安全、有序、通暢、方便、經濟、高效和生態的綜合交通目標創造有利條件。

1、建立統一集中的城市交通管理體制。

改革由各部門分頭管理、缺乏統籌和集中調控的城市交通管理體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由交警、城管、建設、園林、公交、教育、宣傳等職能部門參加的統一集中的城市交通管理體制,對重要和重大的道路交通工程和管理舉措,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以便為實行有效的宏觀調控,實現道路交通資源的優化配置與合理利用,提供管理上的保證。要運用交通經濟學、技術經濟學、政策學等交叉學科的理論和方法,盡快研究制定市區實施“道路暢通”工程急需而又關鍵的交通政策和法規,并使之早日生效。

2、盡快優化市區道路網。

要把市區道路網的總量增加(擴大容量)與網絡結構調整統一起來,同步實施。通過道路建設投資的科學取向與重點選擇,使相關路網的有效容量增加,應變能力增強。要努力使市區道路的路網作用得到高度發揮,確保主次干道、支路、小路之間互通便捷,不斷提高道路資源利用率。根據現有的市區路網狀況,建議盡快打通車流量較大的斷頭路和T型路,如:體育街(或財神樓街)與環城南北路的連接,迎春街與環城南北路的連接,平陽北街與108國道過境公路的連接,信和東路與環城東路的連接,河汾路經中大街與信合西路——印染巷——七中巷的連接。拓寬孫臏廟、燕兒巷、信和路、解放東路立交橋段等,以促進主干道的微循環和因部分路段過窄造成的腸梗阻。在此基礎上,可以考慮將濱河東路改造成貫穿南北的城市快速干道,向北與309國道過境公路連接,向南通過華門背后與108國道過境公路和霍侯一級路相連,同時在全線實行封閉交通,對所有交叉路口予以改造,實現立體交通或環形交通,取消全部紅綠燈,確保出入市區車輛能快速暢通。通過這些措施力爭形成比較完善的網格狀市區主次干道、支路與快速道路相連的交通網絡,增強相關路網的應變能力,為跨區出行的機動車車流提供更多的選擇路徑,減少車流的迂迥量和相應的通行能力損失,減輕交通流高密度區內主干路、次干路的負荷強度,為易發生交通擁擠阻塞的路段提供多個分流疏解的通道,從而降低交通阻塞發生的機率,減輕中心區的交通壓力,提高市區車輛的出行效率,

3、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對交通需求的調控。

在城市化和機動化的雙重壓力下,城市交通需求正在急劇膨脹,但我們現階段的城市交通管理方式還主要集中在對已發生和將要發生的交通流實行“人—車—路”三要素的被動式傳統管理模式上,重點放在了微觀層面,忽視了交通源的管理。這種以交通流為主而忽視交通源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適應現代城市交通發展的需要,而必須代之以加強交通需求管理的主動式交通管理模式,有創造性地進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劃。也就是要從城市交通發展戰略的高度考慮,采取交通源(交通流發生與交通流吸引)與交通流(已發生的交通出行)控制并重的調控模式,尤其要通過城市規劃突出對交通源的控制。要科學制定城市規劃并認真落實,通過市區土地利用結構和土地開發強度的合理化,使中心區域與外圍吸引的交通總量和交通流分布強度相對均衡,并將無效交通量和過度密集的交通集散量減少到最低限度。通過城市功能區域的規劃,將行政和商貿區域外移,老城區逐步轉為生活區域。一方面,政府機構要盡快遷出中心區。目前堯都區委和政府已經遷往解放東路,市政府也應盡快遷移。兩級政府機構遷出中心區后,對解放路、鼓樓東大街和南北大街上公務用車的分流作用會非常明顯。另一方面,要嚴格控制吸引并產生大量交通流的公共建筑尤其是高容積率建筑的盲目發展和過度集中。中心區應按照只拆不建的原則嚴格控制大型商場、超市和商住樓的建設,對搬遷或拆除的建筑空地全部就地實行綠化或用于修建停車場。擬新建的大型商場、超市和商住樓要通過合理規劃和布局向外圍發展,堅決避免“扎堆”效應引起的人流和交通流大搬遷。

4、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堅持以公共交通為主,私人交通為輔的城市交通發展發向。

要把發展公共交通作為城市交通的重點方向,采取政府投資或個人入股的方式努力擴大公交公司的資金實力和企業規模。在新開通的道路和有條件的現有主干道路上積極設置公交車專用道,廣泛開辟港灣式公交車站點,增加公交線路覆蓋面,適當縮短公交車站點距離和相距時間,凈化乘車環境和安全,使公交車逐步成為方便快捷又經濟實惠的居民出行首選代步工具。同時,對出租車輛規模要予以嚴格控制,對“黑出租車”開通舉報制度,一經查實要對當事人和充當其保護傘的公職人員予以經濟、紀律等方面的重處,要罰的“黑車”感到得不償失。另外,針對公務用車數量和私人汽車消費急劇增長的新趨勢,可以考慮借鑒外地公車改革的經驗,對全市屬于財政開支的公務用車制度進行改革,同時實行高停車費及乘公交車予以補貼的辦法,限制小汽車在市內的泛濫,減輕道路的總交通量。

5、完善道路交通設施的配置。

通過對道路基礎設施規劃,采用交通信號線控和面控、規劃路網結構等手段,增加主要干道道路通行能力,合理控制非機動車車流和行人人流,突出“以人為本”、“公交優先”的思想,進行公共交通和停車管理專項規劃,避免車輛亂停亂放、節約市區土地占用,以有效緩解城市行車難、乘車難、停車難和行路難等問題。交通主管部門應與城建、園林等單位共同攜手,切實加強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改進重點交叉路口和問題突出路段的交通組織形式,采取交叉口渠化、信號燈配時優化、轉向控制、路段機非分隔、車道劃分、港灣式公交停靠站、停車管理、設“嚴管街”等具體措施,不斷提高交通服務質量,實現模范管理。建議有關部門對紅綠燈設備和用來抓拍違章車輛的電子眼要進行經常性的全面檢修,確保其正常使用。對市區主次干道人行道上的電線桿、通信交換設備、果皮箱、存車處等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凡有礙行人通行的應全部予以清除,確保所有人行道實現無障礙通行。對解放路廣宣街口、鼓樓東大街公安局門口、鼓樓北大街原三千里飯店門口等路段設置的允許車輛掉頭處,應適當擴大路面空間,確保車輛能一次掉頭成功。對貢院路、平陽北街、鼓樓東西大街、向陽西路、信合路等主干道路應盡快設置機非車輛隔離帶。在現有條件下適當設置單行線實行交通管制,減少車輛擁堵。對市中心區域內的花果街——扁擔街、體育街、財神樓街、青獅街、廣宣街——洪家樓街幾條南北走向的次干道路應考慮以S形單行線設置為宜,既要考慮微循環也要考慮對解放路車輛的分流。其中廣宣街——洪家樓街、財神樓街、花果街——扁擔街三條路全程以從北向南單向行駛為宜,青獅街、體育街兩條路全程以從南向北單向行駛為宜。另外,燕兒巷在沒有拓寬之前以設置車輛從北向南單向行駛較好,可以比較有效的分流解放路水廠十字口由東向南左轉經鼓樓進入濱河東路的車流,減輕這兩個主要路口的壓力。要結合城市改造加大市區內地下停車場和多層停車場的建設,盡量減少占用道路規劃停車位。不論什么位置的新建樓宇和商場都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機動車停車位,大力倡導建設地下停車場。今后新修和拓寬改造市區道路時,主要交叉口應優先考慮以立體交通或環島型交通為宜,盡量避免設置紅綠燈。

6、采取科學的交通管理措施。

一是要充分發揮好城市交警機動巡邏隊伍的作用。除了對亂停亂放的違規車輛依法治理外,應特別注意發揚其機動靈活的特長,把主要精力放到及時疏通重點路段突發性交通堵塞和糾正道路上的車輛加塞兒、故意搶道、非機動車和行人進入機動車道、機動車不按規定進入非機動車道行駛和停放、各種車輛及攤販隨意占用人行道等違章行為上,確保道路暢通,人、車各行其道。二是借鑒一些大城市的經驗,招聘一部分志愿者或“4050”人員擔任交通協管員,協助交警維護市區主要交叉路口的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秩序,以彌補警力不足的問題。三是適當采取避峰措施。建議對市區內的全部中、小學校,在合理調配課時的基礎上,統一要求中午放學時間提前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以避免大量的學生流對這一時段交通高峰期的影響;灑水車、道路清掃車、垃圾清運車以及環衛工人清掃道路的時間應絕對避開上下班交通高峰期。四是要切實落實市政府關于“三城連創”通告中規定的徹底取締占道經營和與中心城市不匹配、嚴重影響城市交通安全及市容市貌的人力載客三輪車,并要將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確保取締之后永不反彈。

7、嚴格執法,對違反交通法的行為從重處罰。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國第一部《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日開始實行。該法分別規范了交通參與者和交通管理者的權利和義務,較好的體現了依法管理和方便群眾兩個基本原則。明確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人員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嚴格執法。交通警察不僅違法執法、越權執法或者錯誤執法要承擔法律責任,而且不依法執法,也同樣要受到各種處分,包括降職、降低警銜直至開除公職。《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也已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這個《辦法》針對當前我省交通事故多發、道路交通不暢、交通環境不好等情況,分別從對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通行規定、事故處理和執法監督等方面做了一系列細化規定。這兩部法律法規均已實行了三年多的時間,但目前*的宣傳落實力度卻十分有限。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個別交警看人下菜式的執法,以及交通執法重機動車輕行人和非機動車的做法,使得一些機動車駕駛員和行人交通意識淡薄,在日常出行中根本沒把這些法律法規當回事。特別是許多行人對交通法的有關規定知之甚少,存在無意識的違章行為。對此,要在廣泛宣傳交通法規和我市關于暢通工程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在有章可循、交通法制教育普及和具備必要設施的前提下,本著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原則,對明知故犯的交通違章行為實行重罰,尤其是在群眾中影響極壞的執法部門特殊車輛和出租車的違章行為。對觸犯刑律者,嚴格依法制裁。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違章應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要通過對違章行為的從重處罰,讓違章者付出經濟損失的同時,在腦海中留下深刻的違章記憶,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起到對其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作用。針對當前交通管理尚不到位的現狀,要盡快制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并向社會公布,設立舉報熱線,接受群眾監督,達到在增強對交通違章行為處罰可操作性的同時,使直接負責城市交通管理的執法部門也隨時處于被管理和被監督的狀態,促使其認真履行職責,減少由于其不作為引發的交通違章反彈。要切實加大對交通執法行為的督察力度,對市民反響較大的不文明執法,不履行職責放任特權車和關系車違章,以及對眼前發生的交通違章行為視而不見,不依法執法的執法人員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8、深入持久地開展全民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法規教育活動,提高市民交通意識。

要持之以恒的開展全民交通法規宣傳和教育活動,努力提升市民的城市意識和交通意識。可以借鑒青島經驗,在全市大力提倡“車讓人,讓出一分文明;人讓車,讓出一分安全;車讓車,讓出一分秩序”的城市文明交通行為,使大多數市民在出行中能夠遵循“路權”優先的原則,自覺禮讓享有“路權”者。比如,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享有優先通過權,因此,機動車就必須禮讓行人。號召全體市民從我做起文明出行。要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對“三讓”內容進行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特別要通過學校、機關、廠礦企業單位、居民社區等組織,對不同人群進行有針對性的現代交通意識和“三讓”內容教育,并使之經常化、制度化。通過開展交通“三讓”活動,使我們*市民的整體素質和城市意識不斷得到增強,使每個市民都把自己當成城市的主人,形成大家都來關心安全、關注生命、自覺維護城市形象的氛圍,我們城市的交通秩序就一定能得到徹底改觀,“道路暢通”工程就一定能夠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