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兩委換屆選舉情況的調查與思考報告

時間:2022-07-13 0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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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兩委換屆選舉情況的調查與思考報告

一、基本情況

獻縣共有18個鄉鎮500個行政村。目前,已按上級的有關精神和要求完成了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村委會換屆選舉未成功的3個村正在進行中。共選舉產生村黨支部成員1436名和村委會成員1757名,比上屆減少794名,交叉任職864人,占37.1%,其中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57人,占11.4%,黨支部副書記兼村主任104人,占20.8%;選出的村主任中黨員316人,占63.6%,連選連任299人,占59.4%。新一屆“兩委”班子成員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026人,占87%,有一技之長或私營業主及種養大戶575人,占24.7%。整個換屆選舉沒有出現賄選、非法拉選票的現象,沒有出現宗族、宗派、流氓惡勢力、投機大款等各種勢力干預操縱選舉的問題。通過換屆選舉取得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成效。一是改善了村級班子結構,提高了村級班子的總體素質。一批德才兼備、有文化、有致富本領、群眾公認、年輕有為的優秀人才被選進了村級“兩委”班子,既改善了村級班子的年齡文化結構,又提高了村級干部的整體素質。二是提高了基層干部群眾的民主參與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促進了依法治村工作的開展。選舉的實踐表明,由黨員或村民直接選舉產生自己信得過的村級“兩委”班子成員,得到了廣大黨員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擁護和堅決支持。通過對村委會依法換屆選舉,增強了村民的民主法制觀念和法律法規意識,進一步推動了依法治村工作的開展。三是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促進了農村穩定。在選舉中,黨員群眾充分行使民主權利,增強了他們對黨和政府的信任感,密切了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有效地促進了農村安定。四是減輕了農民負擔。我縣在村級“兩委換屆選舉中,通過核定村級干部職數,實行村“兩委”干部交叉任職,裁減了一批冗員,減輕了農民群眾的部分負擔。

二、主要做法

(一)選前強領導,保證選民的合法權利。針對以往“兩委”換屆選舉時,部分鄉鎮求穩、怕亂不愿選,部分群眾認識不足、不參選的問題,縣委政府采取“五抓”措施,精心部署,嚴密組織,充分做好換屆工作的組織、發動,確保鄉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保證每一名選民的合法權利。一是抓協作,切實加強領導。縣委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書記任組長的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組織部、宣傳部、農工部、民政局、司法局、婦聯等部門抽調骨干力量組成,辦公室人員與原單位工作脫鉤,負責全縣換屆選舉的日常工作。全縣各鄉鎮也相應成立了由鄉鎮黨委書記任組長的換屆選舉工作委員會,指導本鄉鎮換屆工作的開展。換屆時組織部全程介入,人大、民政、共青團和婦聯等部門共同介入、協同運作,互相協調,形成合力。二是抓重點,實行分類指導。在對全縣500個村進行摸底分析基礎上,劃分類型,采取一型一策有針對性地指導。對書記和主任配合默契戰斗力強的村,以村換屆選舉領導小組和村民選舉委員會為主自行組織選舉;對書記、主任有隔閡的村,先整頓統一思想后再換屆;對關系復雜、矛盾集中的村,縣鄉黨委把它們列為工作重點,派出熟悉村情及換屆選舉業務、善于做群眾工作的干部駐村,幫助理順關系,排除干擾;對意見相左、提名不集中的村,用心引導群眾,正確集中民意。三是抓培訓,提高責任意識。縣委連續舉辦了兩期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培訓班,對鄉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黨務副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主管副鄉鎮長和鄉鎮選舉委員會有關人員進行了系統培訓,為選舉工作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的思想基礎。四是抓統籌,整體有序推進。統籌安排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采取穿插進行的辦法有序推進。抓村委會選舉過程中,適時把黨支部“兩推一選”的群眾推薦提前到與村委會成員初步候選人提名一并進行。完成村委會換屆后,進一步完善了黨支部選舉規程,下發給各村參照進行村黨支部換屆。五是抓制度,強化領導責任。縣委政府把換屆選舉工作作為農村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層層抓落實,責任到人。(1)縣級領導包鄉鎮制度。每名縣級領導負責1個鄉鎮的換屆選舉工作。(2)督導檢查制度。縣委政府領導深入鄉村,了解掌握各鄉鎮、村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現場指導。(3)工作例會制度。選舉期間,縣選舉領導小組每周召開一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例會,聽取各鄉鎮匯報,了解進展情況。(4)局級干部包難點村制度。縣委從縣直單位抽調70名有農村工作經驗的局級干部帶領工作人員進駐難點村,吃住在村,協助鄉鎮黨委做好選舉工作。

(二)選中強標準,引導選民正確行使權力。換屆選舉,選什么樣的人是關鍵。在往屆“兩委”換屆選舉中,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靠空口許愿欺騙群眾或者依靠宗族勢力拉選票,這些人當選后要么碌碌無為,要么為所欲為,甚至胡作非為。針對類似問題,縣委政府吸取教訓,總結經驗,嚴把兩關,切實把好村“兩委”換屆選舉的關鍵環節。

1、把好村委會成員初步候選人提名關,把選準人的關口前移。為防止出現違反計生的對象、勞教釋放人員、重點治安管理對象、甚至是被開除黨籍處分的人員被選進村委會班子而罷免程序難啟動的現象發生。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關于初步候選人資格審查條件的有關規定,縣委、政府結合農村實際,進一步對初步候選人的資格審查條件進行了細化,提出了“十選十不選”的操作標準,即:一要選自覺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與黨支部同心同德的人;不選政治信念不堅定,不堅持黨的領導,同黨支部離心離德的人。二要選甘于奉獻、扎實肯干、認真負責、熱心為村民服務的人;不選不講奉獻、只求索取、工作飄浮、不關心群眾疾苦的人。三要選開拓進取、敢于創新、有一定的科學知識和技能,能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的人;不選因循守舊、墨守成規、沒開創意識,不能帶領群眾脫貧致富奔小康的人。四要選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民主、公道正派、在群眾中口碑好、威信高的人;不選受過法律制裁且現實表現不好、欺壓群眾、橫行霸道、貪污腐化、法律觀念淡薄、長期無理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人。五要選樹正氣、講團結、求發展、顧大局、團結群眾的人;不選拉幫結派、家族、宗派思想嚴重的人。六要選認真執行黨的稅收政策,按時繳納稅費的人;不選不繳納稅費并蠱惑群眾不履行村民義務的人。七要選認真執行黨的計劃生育政策,帶頭實行計劃生育的;不選超計劃生育且沒作結論的人。八要選通過公平競爭、履行承諾、真心為村民辦事的人;不選通過非法手段、拉攏、操縱、阻撓、破壞選舉的人。九要選尊重群眾信仰自由,執行黨的宗教政策,愛社會主義,同信教群眾和睦相處的人;不選參加邪教組織、從事地下宗教活動、慫恿群眾同黨鬧分裂、鬧對立的人。十要選年富力強、有思路、有作為、講文明、孝敬父母的人;不選好吃懶做、無所作為、打爹罵娘、為村民所不齒的人。對“十選十不選”,縣、鄉廣泛宣傳,做到了家喻戶曉,取得群眾的認可,使群眾在提名時能對照標準,自覺把關,收到較好效果,新當選村委會成員的素質有了較大提高。在商林鄉南宗村,群眾編了句順口溜說“十選十不選,真是好規范,一定要牢記,選好領頭雁”。由于群眾提名有方向、有標準,所提的1757名人選基本達到要求,經村民選舉委員會和縣、鄉指導組的嚴格把關后,有22名因故意拖欠各種應交稅費、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初步候選人被取消參選資格。實踐證明,這一做法符合農村社情民意,使那些想鉆空子的不良分子無機可乘,又使那些思想較好、能力較強、群眾威信較高,熱心村務工作、愿為村民辦事,懂經濟、善管理,能帶領群眾治窮致富的能人被順利推選出來。這一做法還被中國民政網在全國進行了推廣。同時,針對宗教大縣的實際情況,縣換屆選舉委員會加強對信教候選人的資格審查,杜絕了將地下宗教徒、宗教狂熱分子列為候選人,對擔任教會職務的候選人,勸其辭去教會職務后再參選,通過嚴格審查,共取消候選人資格11人,確保了候選人的質量。

2、把好黨支部成員候選人素質關,確保選準“領頭雁”。如何依法引導選民把那些聽黨的話、群眾擁護、有能力辦事的人推選為村級組織的帶頭人是換屆選舉工作的核心任務和難點工作,這也是歷屆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的一個老大難問題。破解這一難題,最根本的就是要嚴格依照法律程序,積極推行“兩推一選”的做法,充分發揚民主,正確引導民意,有效克服了過去不同程度存在的“上面定人頭、下面舉拳頭”的現象,實現組織意圖和群眾意愿的有機結合,為黨的領導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一是積極引導。根據《黨章》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暫行條例)的規定,參照村民代表會議通過的“細則”,我們制定了《黨支部成員候選人的任職條件》,由村選舉領導小組和鄉鎮黨委審查文化、年齡等方面的條件,并按致富、服務、學習、守法、奉獻等“五帶頭”的要求進行把關。經過審查,由村民推薦產生的1436名初步候選人有25名因年齡、文化程度、預備黨員等原因被取消參選資格。同時,我們用心引導群眾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正確評價那些敢抓敢管、公道正派、負責稅費征收、計劃生育、治安調解等工作的村干部,繼續把他們作為推薦人選;并從有利于今后本村事業發展的高度出發,新推選五種人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引路人;帶領群眾發展經濟致富奔小康的帶頭人;識大體、顧大局,依法辦事的明白人;關心群眾疾苦,樂為群眾辦事的熱心人;作風正派、廉潔奉公的老實人。二是嚴格控制。在換屆選舉時,村民如果受到宗族宗派勢力的干預、流氓惡勢力的威脅或投機大款勢力的利誘,就不敢、不能真實反映自己的意愿。為創造民主、公開、公正的選舉環境,在全縣廣泛開展普法教育的同時,加強對治安重點對象的監控,打擊搗亂換屆選舉的流氓惡勢力;建立信息員隊伍,及時掌握動態,防止宗族勢力操縱換屆選舉;協調工商、稅務和銀行等部門,努力消除大款勢力暗中干預換屆選舉。另一方面針對干部、教師、醫生、信貸員經常與群眾接觸,在群眾中很有影響力的這一特殊群體,進行了有效控制。因為醫生給群眾看病,群眾就會感激,信貸員給群眾發放貸款,群眾就很歡迎,本村外出工作的干部幫忙解決一些實際問題,群眾就會投李報桃。因身份特殊,一些想在換屆選舉中有所表現的投機分子也很看重這些人,爭取了一人,就迷惑了一部分群眾。有效控制這一特殊群體,也是取得換屆選舉成功不可忽視的問題。為此,一方面在各種會上強調縣鄉干部、學校老師、金融部門信貸員、醫生不得插手干預村級換屆選舉,不當“幕后人”,并把它作為一條紀律來執行。由于有效引導黨員、群眾,全縣500個村所提的2329名村“兩委”初步候選人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23.6%以上,45周歲以下的占89.1%,黨員占72%,各類經濟能人占24.7%。三是推行交叉任職。積極提倡村黨支部書記依法競選村委會主任,推薦具備條件的村主任為村黨支部書記人選,實行兩個職務“一肩挑”;提倡村黨支部其他成員依法競選村委會副主任或其他成員,實行村“兩委”成員交叉任職。通過“兩提倡、兩實行”,使村“兩委”成員做到目標同向、責任同擔、工作同抓、困難同解,齊心協力把村里的各項事業干好。

(三)選后強素質,確保村官正確運用權力。為提高新當選村委會成員的理論素質和執政水平,縮短同村黨支部的磨合期,增強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縣委重點對新當選后的村委會成員進行“群眾選我為什么、當選以后干什么、卸任以后留什么”的主題教育培訓。縣委抽調了組織、紀檢、農工、民政等有關部門業務骨干組成宣講團,采取流動授課的方式深入到全縣18個鄉鎮巡回宣講,變“上縣培訓”為“下鄉培訓”。重點講解正確處理兩委關系、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做廉潔勤政的好村官以及農業科技、市場經濟等內容。通過培訓,使全縣農村“兩委”干部基本上做到了在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動上合拍,打造了一批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黃金搭檔”。為進一步明確村“兩委”的職責任務、工作程序,促進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按要求去做,協調“兩委”關系,縣委認真研究建立了“三項工作制度”。一是工作運行制度。研究制定了村黨支部、村委會工作職責,明確村黨支部是全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村黨支部書記是“一把手”,規定把村務管理權交給村委會,把召集“兩會”和組織村務公開的權力賦予村黨支部,讓村支部享有真正的監督權,從而避免“兩會”召開和村務公開的隨意性,真正體現黨的領導的本質要求。二是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班子“通氣”制度。規定各村每月召開一次班子會,村支部向村委會通報近期工作情況,村委會向村黨支部匯報請示工作。對興建學校、開辦集體經濟項目、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重大問題要求必須在黨支部的領導下,實行民主決策。三是監督考核機制。為進一步完善中央提出的“五個好”基層組織建設目標體系,縣委要求各村要緊緊圍繞“兩委”關系抓好“好班子”、“好隊伍”、“好制度”建設,把處理“兩委”關系作為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考核的主要指標,用“兩委”良性互動帶動農村工作的健康發展。規定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成員每半年要向鄉鎮黨委和黨員、村民代表進行一次述職報告,鄉鎮黨委組織黨員和村民代表對村“兩委”班子進行民主測評,對群眾滿意率低的,視情況進行誡勉談話或按照一定程序進行調整。由于這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組織領導到位,群眾上訪較上一屆明顯下降,選舉期間到縣選舉辦公室咨詢政策的群眾39人次,較上屆下降了62%,至今無一例越級訪。與上屆相比呈現出“十多十少”的現象,即:依法選舉的多,違反程序的少;咨詢政策的多,上訪告狀的少;公平競爭的多,操縱阻撓的少;顧全大局的多,拉幫結派的少;兩委和諧的多,兩委對立的少;扎實肯干的多,推諉扯皮的少;為民排憂的多,刁難百姓的少;廉潔奉公的多,私心嚴重的少;遵守承諾的多,愚弄百姓的少;年富力強的多,年老體弱的少。

三、主要問題

這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從總體上看進展比較順利,選出的村兩委成員有較強的戰斗力、事業心。當然,在換屆選舉過程中和換屆選舉之后也暴露出來一些問題。一是換屆選舉工作總體上還不太平衡。在換屆選舉工作中,有的鄉村過份強調村民自治,過高地估計了部分村民的素質,未能在選舉中有效體現黨的領導,引導、宣傳工作不力,致使換屆選舉工作在有些村開展不平衡。二是仍有個別村換屆選舉中不同程度的存在著不良干擾。有的村在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時由于受到家族勢力的干擾和操縱,出現了“富者為官”、“庸者為官”等不良現象,致使有些村無法成功進行換屆選舉,不是沒有選齊村委會主任、就是沒有選齊副主任或委員。由于村級班子不健全、村干部隊伍不穩定,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工作的有效開展。三是個別村“兩委”關系仍需進一步磨合。部分村級干部尤其是新當選的村委會主任綜合素質不高,不能正確擺正村委會和黨支部的關系,主觀上認為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主要體現在抓黨建、管黨務上,除此之外的權限都屬于村委會,客觀上他們不接受黨支部的領導,有的甚至還與黨支部爭權。有的村委會還曲解或故意曲解“村民自治”的含義,公開提出“村民選干部,不要黨支部;支書管黨員,主任管村務”。他們認為村委會成員是本村全體村民選舉出來的,而黨支部一班人僅是本村中幾十名黨員選舉產生的,沒有多大份量,同時認為村委會依法開展工作,行使職權,村黨支部無權過問,并以此為借口,排斥黨支部的領導。當然也有的部分村黨支部書記認為黨支部是村級工作的領導核心,什么事都要在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在一定程度上忽視和否定了村委會的職能。

四、幾點建議

1、在村級“兩委”換屆選舉工作中有效實施黨的領導。村級“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既要發揚民主,更要堅持黨的領導。村級“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量大、程序嚴、要求高,一定要精心組織,妥善安排,嚴格按章按法進行,防止發生違反《黨章》、《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換屆工作暫行條例》和有關法規的現象出現。黨支部的換屆,要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根據暫行條例》的規定進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必須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的程序,依法進行選舉。推薦提名應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為了保證村級“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成功,各地要緊緊圍繞鄉情、村情實際,做好選舉前的深入調查研究工作,并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依次進行。對那些因種種原因不具備換屆條件的村要緩選,待條件成熟后再進行換屆選舉。為了保證黨的領導,村黨支部換屆選舉應放在村委會選舉前進行。

2、要嚴把村“兩委”班子成員的政治素質關。首先,要明確村級“兩委”班子成員的任職條件,并把村級“兩委”班子成員的任職條件向黨員、群眾宣傳。一般來說村干部任職應具備下列條件:一是政治思想堅定,帶頭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二是辦事公道、作風正派、樂于奉獻、團結同志,在黨員和群眾中享有較高威信;三是協調和處理農村各種問題和矛盾的能力較強,具備適合擔任本職務的組織領導能力;四是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一般應在45周歲以下。其次是搞好初選村干部的培訓,向他們傳授工作經驗和方法,勉勵他們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勤政廉潔,務實為民。

3、要明確村級“兩委”班子成員的職數。原則上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村“兩委”成員不得超過3人,人口在1000-2000人的村,村“兩委”班子成員不得超過5人;人口在2000-3000人的村,村“兩委”班子成員要控制在7人之內;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村“兩委”班子成員可適當增加,但最多不超過9人。同時提倡村級“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提倡除村黨支部書記以外的其它“兩委”班子成員兼任村民組長,提倡村黨支部書記按法定程序競選村民委員會主任,真正做到村“兩委”班子精干、高效、團結,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4、妥善安排好調下來的村干部。這次村級“兩委”換屆選舉,有一部分年齡偏大、體質偏弱、不適應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村干部將被調整下來。對調整下來的村干部,要區分情況,分別對待。對那些因身體原因而調整下來的村干部,要發給他們退職光榮證,同時根據經濟狀況,發給他們一次性補助或實行年定補制度;對不適應現職的村干部,可以調整改任其它職務,繼續發揮他們的余熱;對不能勝任領導工作或因有這樣或那樣問題而調整下來的村干部,要加強對他們的教育,做好思想工作,化解消極因素和不安定因素,確保一方穩定。

5、要把思想教育工作貫穿村級“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始終。要使村級組織換屆的過程成為對黨員進行黨性教育的過程,成為對全體村民進行法制教育的過程。各鄉鎮要自始至終組織好黨員、干部和群眾學習,學習《黨章》、《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和黨的一些基本知識。在選舉時,要教育黨員和全體村民從大局出發,不能拉幫結伙,搞宗族派性,干擾破壞選舉工作。要教育村級班子成員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樹立講學習、講政治、講團結、講大局、講正氣的良好風尚,正確對待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切實提高解決自身問題和本村問題的能力。同時要完善村級各項監督機制,教育村級“兩委”干部自覺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對村級換屆選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區別不同情況迅速及時地進行處理,以免影響換屆選舉整體工作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