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用戶采暖費補貼會議紀要
時間:2022-03-14 07: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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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市市內四區有困難居民采暖費補貼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精神,區政府決定對目前采暖費補貼政策未覆蓋到、交費確有困難居民予以適當補貼。
一、補貼范圍
(一)夫妻均為企業就業轉失業人員,一方為失業后辦理退休,另一方為大齡(男50周歲以上、女40周歲以上,下同)失業人員的家庭。
(二)夫妻從企業退休后,雙方原工作單位都已被注銷的家庭。
(三)企業就業轉失業后喪偶、未婚獨身的大齡失業人員或在企業就業轉失業后辦理退休的喪偶、未婚獨身人員。
(四)企業就業轉失業的喪偶人員,撫養的子女雖已超過18周歲,但仍在全日制學校讀書的家庭。
年-年冬季采暖期,由于上述原因交納取暖費確有困難者(具有當地戶籍),以家庭為單位,按一處住房60平方米標準予以適當補貼;不足60平方米按實際面積適當補貼,超出部份由個人承擔。
二、認定程序及補貼辦法
(一)個人向社區提出申請,填寫《市區戶籍居民采暖費補貼申請表》(詳見附件);
(二)社區調查初審后,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報街道辦事處;
(三)街道辦事處審查通過并在社區公示一周后,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四)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返回各街道,由街道集中統一報區供熱辦,由區供熱辦匯總后報區財政局,最終由區財政局審定后,視困難程度給予不同比例的補貼。補貼款項由區財政局撥付給區供熱辦,各街道到區供熱辦統一領取;
(五)個人持交納采暖費憑據到街道辦事處領取補貼。
補貼比例、標準及發放時間,在經有關部門研究具體實施辦法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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