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改革不能撇下基層
時間:2022-01-18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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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兩會”上,政府機構改革成為代表委員聚焦的熱點。3月11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兩會”前,中共十七屆二中全會通過了《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事實上已經預示政府機構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將成為“兩會”、乃至相當一段時間內社會關注的焦點。
這次改革有其深刻的歷史必然性。隨著近年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上層建筑已呈現與經濟基礎的某種不相協調。黨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其實,我們的經濟社會發展中某些與科學發展觀相左的現象,與行政部門的思維和行為偏差有很大關系。對政府機構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進行行政管理體制變革,建立與經濟基礎相適應的上層建筑,才能真正落實科學發展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一環,并且是繼續思想解放、大力實施改革開放的重要載體。
這次改革的力度也非常大。在《意見》中,首次將政府改革目標定性為“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潔政府”。而“兩會”上國務院提交的改革方案,則在以前五次改革的基礎上,進一步削減部委、簡化和整合職能,以“快刀斬亂麻”的魄力建立大部門體制,彰顯了國務院從自身做起、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決心和信心。
這種順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政治文明進程的改革,令人贊賞,也予人以希望。不過也應看到,國務院的自身改革只是這次改革的第一步,更艱難繁重的工作還在后頭。現代行政管理體制是個系統工程,因此,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應該在上層、中層、基層全面推進,缺一不可。目前,地方尤其是縣級機構臃腫、超編嚴重已經不是什么新聞,有資料顯示,全國60%的行政超編人員在縣級。這么多部門、這么多人員,只能產生職能交叉、權責脫離、推諉扯皮、濫用權力、財政赤字和效率低下的惡果。從上世紀90年代初至今,從“三定”(定機構、定編制、定人員)到“機關人員分流”,我國已經先后進行了多次以縣級為重點的基層行政體制改革,這提醒我們這一改革的難度有多大。
但是又必須直面困難,迎難而上。因為所有的改革如果不在基層深化和鞏固,那么其成果很可能微乎其微。前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受托說明改革方案時說,對地方改革不設時限。這與其理解為寬松,毋寧理解為對困難的充分估計。無論如何,有了思想解放和政治文明建設的利器,國民仍充滿信心地盼望著,不僅是國務院,地方和基層政府也能通過改革,實現職能、組織機構及人員編制、行政運行機制和政府管理方向的根本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