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分工負責制思考

時間:2022-10-19 0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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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分工負責制思考

黨的**屆**全會提出了“減少地方黨委副書記職數,實行常委分工負責,充分發揮集體領導作用”的要求,**年開始,各地各級黨委領導班子換屆工作相繼結束后,嚴格執行“常委分工負責”制。筆者結合本地實際,對如何更好地實行常委分工負責問題進行了認真思考,并有如下體會。

一、實行常委分工負責制的作用

實行常委分工負責,這是對地方黨委現行領導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的重大改進,是實現地方黨委領導體制科學化、效能化的根本性建設,是適應新形勢要求,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又好又快發展的需要。

1、有利于發揮常委的主觀能動性。地方黨委換屆前,普遍存在副書記職數過多的問題。以我縣為例,在原來的11名縣委常委中,就有5名副書記,占常委總數的45.5%。副書記職數過多帶來的問題是:副書記成了黨委班子中的一個領導層次。具體工作中,基本上是常委有事先向分管副書記匯報,然后再向書記或常委會匯報。這雖然有利于減少工作中的失誤,但也在某種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效率,延長了工作周期,容易使常委產生依賴性。久而久之,各常委的職能變成一種擺設,變成有職無自主權的“空殼”,影響了常委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實行常委分工負責制,使各常委能更好地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充分調動主觀能動性,提高工作效率。

2、有利于決策的科學性和調動常委的工作積極性。在基層黨委以往的工作中,由于副書記職數多,往往書記辦公會成了事實上的最高決策層。黨的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明確規定,書記辦公會不是一級決策機構。但實際工作中,對重大問題,都是先上書記辦公會,如干部任免討論決定時,有書記、副書記、組織部長參加,已經超過了常委會的半數,事實上已主導了常委會的決策。書記辦公會上定下來的事情,拿到常委會上討論研究,再有不同意見的常委最多也不超過半數,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組織原則,書記辦公會的意見便成了最后的決策,這樣做不利于調動其他常委的工作積極性。

3、有利于解決黨政分工不清、職責不明的問題。以往縣級黨政班子之間分工交叉,工作權限和職責相互重疊。如對工業、城建、農業、財稅、宣傳、教育、文化、衛生等工作,黨委有副書記或常委聯系,或全部由副書記任重點工作組組長,政府有副縣長分管,人大、政協的副職參與,既增加了工作層次,又加大了協調難度,工作互相推委,出了問題相互推卸,難以追究責任,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開展。通過實行常委分工負責制,經濟工作由政府副縣長負責分管,除經濟和政府工作之外的黨建、紀檢、宣傳、穩定、武裝由各常委負責分管,有效解決了黨政分工不清、職責不明的問題,充分發揮常委集體領導的作用。

二、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按照要求,地方黨委換屆后只設一名專職副書記,實行常委負責制,對于進一步發揮常委的能動性,調動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有著積極的作用。但在具體的操作中也還存在一些問題:

第一,是副書記的職責定位問題。這也是實行常委負責制后出現的新課題,有些地方的做法是:專職副書記協助書記處理日常事務,受書記委托,負責有關工作。這樣定位,有可能出現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各位常委分工負責各項具體工作,專職副書記會“閑起來”,無事可做;二是專職副書記協助書記的工作,協調各常委開展好工作。從表面上看,副書記看似一樣不管,實際上事事都管,個個常委都管,于是,副書記成為各常委在工作中必過的一道關,這樣更不利于各個常委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副書記的工作也由于聯系常委多而顧此失彼,效率低下甚至失誤。

第二,是各常委如何更好地行使職權的問題。實行常委負責制后,各常委從“無權”到享有“獨權”,如果不注意把握的話,往往容易造成撐權失去的監督和控制,各自為“政”的局面。由于沒有以前“小集體”的意見,使各常委在決策中主觀思想占主導,在工作中會跟其他常委的工作“撞車”而無法實施;或是事事聽從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脫離本地實際,造成決策“水土不符”,工作保守,唯規唯矩,工作難以推進;或是行使權力把握不好的話,會演變為一種可怕的“特權”,進而會引發腐敗問題。如湖南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為達到自己的目的,利用紀委部門的特權和超越權限,只要有跟自己意見不一致的下屬單位負責人,甚至非黨人士、企業主,統統拿來“雙規”,殘酷打擊,在社會上造成非常壞的影響。等等,這些都會影響常委分工負責制的實施。

三、建立有效的常委分工負責運行機制

實行常委分工負責,是對原有領導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的改革,必須在繼承以往好的經驗做法的基礎上,按照決策目標、執行責任、考核監督“三個體系”建設要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和工作運行機制,確保常委分工負責的有效施行。

一要切實加強常委班子自身建設。實行常委分工負責制,對常委會成員的要求更高了,每一名常委在工作能力上,必須具有較強的領導能力和較高的綜合素質,尤其能夠獨當一面,推動工作。首先,要提高常委班子的執政能力,積極打造“學習型班子”。建立完善的學習制度,努力用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武裝,不斷增強執政素質,提高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能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能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以及應對和處理復雜局面的能力。其次,要改進的工作作風,適應領導體制改革要求。進一步加強班子的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干部生活作風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永葆黨的先進性。

二要明確職責分工。按照黨的**屆**全會提出的目標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對地方黨委領導班子的職能進行科學界定,并按照“授權充分、各負其責”的原則,根據每個常委的能力特長,進行合理分工,明確責任,做到工作量大致均衡,責、權、利相互統一。同時,從宏觀上明確黨委和政府的不同職責,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完善黨委領導經濟工作的體制機制和方式。對涉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重大方針政策、工作總體部署以及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問題,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經常性工作由政府及其部門按照職責權限決策和管理。對于兼任政府副職的常委,其工作分工和職責定位,應以政府為主;所分工負責的政府工作,應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合理安排。對專職副書記的職能定位,可做三種類型設置:一是專職綜合型。協助書記處理日常事務,受書記委托,負責有關臨時工作。二是專職黨務型。負責黨群工作、政治工作、穩定工作,與縣長(副書記)的分管經濟、政府工作相對應。三是督促檢查型。專職副書記主要職責是分管督查工作,具體負責對本地經濟、黨建、精神文明等重點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掌握實情、發現問題、總結經驗,為常委會決策提供準確的參考,推動工作的有效開展,同時完成書記交辦的有關工作。專職副書記的職責定位,應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

三要完善決策機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取消書記辦公會,健全完善常委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確保決策內容、決策規則、決策程序、決策方法符合法律和有關規定。在具體實踐中,要正確處理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關系。凡屬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重要人事編制、大額度資金使用、重要干部的任免和獎懲,都要由領導班子集體作出決定,分管常委必須堅決執行。同時,各位常委既要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大膽工作。又要胸懷全局,加強團結,注意溝通,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工作。

四要加強對常委權責運行的監督。重點處理好四個關系:一是處理好黨委與人大的關系。二是處理好黨委與政府的關系。三是處理好黨委與政協的關系。四是處理好黨委與其他組織的關系。探索建立常委分工公示、上級黨委對地方常委經常性考察、常委班子目標管理綜合考核評價、常委個人定期向常委會和全委會報告工作,以及推進黨內監督、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等制度,加強對各位常委、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從而保證地方黨委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廉潔執政。通過建立完善的權責運行監督機制,使各常委能正確行使權力,認真履行職責,創造出經得起實踐、群眾和歷史檢驗的政績,推動地方經濟社會更快更好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