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法官法是建設高素質法院隊伍的重要保障

時間:2022-07-18 03:45:00

導語:貫徹落實法官法是建設高素質法院隊伍的重要保障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貫徹落實法官法是建設高素質法院隊伍的重要保障

貫徹落實法官法,是推進法官職業化進程,努力建設高素質法院隊伍重要保障。近年來,我院始終堅持以法官職業化建設為主線,嚴格法官準入標準,強化教育培訓機制,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完善職業保障機制,不斷深化法院改革,法官隊伍知識年齡結構趨于合理,有力地促進了法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年以來,我院收、結案件大幅增長,年均審(執)結各類案件近6000件,結案率95%以上,審判工作總體運行情況良好。我院先后榮獲“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全國法院調研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司法統計工作先進集體”等多項榮譽;創建并保持了“市級百佳文明單位”稱號;連續四年被*市高院表彰為“優秀基層人民法院”。

一、認真落實法官職業準入制度

《法官法》對法官職業準入做出了明確規定,目的在于確保司法從業人員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在工作中,我院始終堅持以《法官法》為準則,嚴格落實法官職業準入制度,重點從四個層面認真抓好此項工作。一是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在職5位院領導全部符合法官任職條件,其中正、副院長4人,平均年齡40歲,均系大學法律專業畢業,2人具有法律碩士學位。二是抓好骨干隊伍建設。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積極推行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審判長、獨任審判員選任工作。目前中層干部21人,平均年齡39.4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占95.2%。選任審判長11人,獨任審判員20人,占法官總數的41.3%。三是嚴格法官任命和法院進人標準。新任命的9名法官全部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了法律職業資格,并按照市高院要求,履行了審批程序。通過市高院招錄工作人員6人,全部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四是暢通人員交流渠道。鼓勵法官積極參加上級法院法官遴選,積極向黨政機關推薦優秀干部,共向上級法院選送法官3人,向區屬相關部門輸送干部4人。

二、穩妥推進人員分類管理改革

我院嚴格按照《法官法》要求,探索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點的隊伍管理模式,對法官、書記員、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員實行分類管理,強化教育培訓,努力提高法院隊伍整體素質。在教育培訓工作中,堅持專項培訓、學歷培訓、崗位培訓相結合,廣泛開展庭審觀摩、案例分析、庭審評析、專題討論等學習交流活動,重點加強法官職業能力培訓。近年來,邀請專家學者和資深法官來院授課16人次,累計培訓法官3350余人次。通過教育培訓,法官庭審駕馭能力、辨法析理能力、法律適用能力、裁判文書制作能力,以及調處糾紛化解矛盾的能力得到明顯提高。對書記員,重點開展崗位練兵,提高庭審記錄、處理審判輔助事務、熟練運用現代辦公設備的能力。對司法警察,重點強化體能訓練以及應對突發事件、值庭、協助執行等培訓。對司法行政人員,結合崗位職責要求,重點加強基本技能培訓。經過幾年努力,我院已初步形成一支法官精英化、書記員專業化、司法警察正規化、行政人員技能化的法院隊伍。

三、努力強化法官職業道德教育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做好法院各項工作的思想保障,我院堅持把貫徹落實《法官法》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相結合,按照“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的原則,著力加強法官職業道德修養,引導法官牢固樹立“公開、中立、平等、公正、高效、文明”的現代司法理念。一是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先后開展了“公正司法樹形象”、“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廉潔從政,服務發展”等主題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了法官的政治意識、宗旨意識和服務大局意識。二是強化法官職業紀律。要求法官逐條對照《法官法》規定的十三種不得有行為,檢查自身存在的問題。按照《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準則》要求,緊緊抓住立案、審判、執行各個關鍵崗位和環節,對法官職業道德紀律和司法行為規范提出明確要求,努力確保司法公正。三是落實廉政建設責任制。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要求,把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審判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檢查,一同考核。通過與部門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與個人簽訂《廉政建設責任承諾書》,進一步落實廉政建設目標責任。通過對法官實行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組織法官定期觀看廉政錄像,做到警鐘長鳴,未雨綢繆。通過實行隨案發放廉政監督卡和院、庭長接待日制度,把法官審判工作和廉政情況納入社會廣泛監督之下,從根本上杜絕違法違紀事件發生,我院連續多年未發現違法違紀現象。

四、大力加強制度規范化建設

《法官法》賦予法院依法獨立審判的權利,保障和監督法官正確履行審判職權是維護司法公正的前提。我院從規范管理入手,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初步建立起審判管理、隊伍建設、立案信訪、司法政務等方面的制度體系,法院管理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明顯提高,為法官正確行使審判職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是建立審判工作管理機制。先后制定《審判委員會議事規則》、《審判長、獨任審判員職責暫行規定》,《審限跟蹤管理辦法》、《案件質量檢查管理辦法》和《追究錯案、差案責任的暫行辦法》等相關制度,進一步理順審委會與合議庭關系,明確院、庭長和法官職權,強化合議庭功能和獨任審判員職責。二是建立司法公正保障機制。制定《超期羈押責任追究辦法》、《民事案件審判流程管理辦法》、《關于對部分執行案件適用程序終結執行的暫行規定》等制度,嚴格審判流程管理,大力推行審判(執行)公開,在非訴審查執行和重大信訪事項中,積極引入公開聽證制度。堅決執行法官回避制度,排除法官從業干擾,最大限度地避免影響司法公正的因素。三是建立案件質量保障機制。健全完善以“日常評查、專項評查、重點評查”為核心的案件質量評查體系。每月由審判監督庭從當月結案中隨機抽查部分案件,對照《案件質量評查明細項目》,從實體問題、程序問題、裁判文書質量問題等方面逐案檢查,針對評查結果,編發案件質量評查通報,提出相應整改要求。對案情重大、法律關系復雜以及當事人反映強烈、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實行專項評查。對上級法院改判或發回重審的案件實行重點評查,先由承辦人寫出自查報告,研究室負責評查并分析原因,提出是否屬于差、錯案件的初步意見,對經審判委員會確認為差、錯案件的,嚴格追究相應責任。近年來,我院收、結案件數量連年大幅上升,審判一線法官每人年均結案數超過100件,上訴案件改判率保持在10‰以下,發回重審率控制在1‰以下,無違法超審限案件和應追究違法審判責任的情況發生。案件評查制度強化了法官的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有效的保障了審判工作質量和效率。

五、高度重視黨的領導和人大政協監督

我院堅持把加強黨的領導,接受人大政協監督,作為貫徹落實《法官法》的重要內容,自覺把法院各項審判工作與黨的中心工作和社會發展大局相結合,積極主動地向黨委、人大匯報法院工作情況。按照《法官法》要求,大力推行審判公開和執行公開,建立公開透明的審判工作機制,重大案件事項,約請新聞媒體報道,把審判活動置于社會輿論監督之下。嚴格執行《監督法》,制定了《關于區人大代表意見辦理工作暫行辦法》、《執法廉政監督員工作細則》等工作制度,自覺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法院工作的監督。聘請20名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擔任法院執法廉政監督員,通過贈閱內部刊物,召開座談會,旁聽案件庭審,現場監督執行等方式,增進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法院工作的理解與支持。近年來,我院工作報告連年獲得人大代表全票通過,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六、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黨委政府是法院工作的堅強后盾,近年來江北區委、政府在人、財、物等方面對我院給予了極大的政策支持,為貫徹落實《法官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保障。區人大、區政協定期聽取法院工作專項匯報,對推進我院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全區上下形成了關心、理解、支持法院事業的良好氛圍。

一是大力加強法院物質保障。區委把法院審判辦公大樓搬遷,納入區行政中心整體遷建項目,實施“交鑰匙”工程,由區財政撥??钚藿?,在施工過程中,充分聽取法院意見,按照法院工作特點和現代司法要求設計裝修,竣工后再交付法院使用,使我院能夠把全部精力專注于搞好各項審判工作。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認真落實法院經費保障制度,*年以來,我院公用經費逐年增長,保持在每年人均4.5萬元以上,接近*主城區3-5萬元保障標準的上限。針對法院案件上升,辦案成本增加,經費相對不足的困難,對經費保障實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即我院經費保障指標低于全市標準的按全市標準執行,高于全市標準的維持現有標準不變。各項經費的落實,有力地保障了我院各項工作高效有序地運行。二是關心支持法院隊伍建設。鑒于法院審判任務日益繁重,我院積極向區委區府反映,爭取上級編制部門支持,*年以來為我院增加政法專項編制12名。為緩解人少案多的矛盾,區委、政府支持我院招錄聘用制書記員16人、聘用制司法警察20人,并按人均每年1萬元的標準撥付專項經費。經過選拔考核,區人大任命人民陪審員40人,對我院開展審判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法院工作的《決定》精神,江北區區委對法院工作給予專門的政策支持:在“十一五”期間為法院增加事業編制20名,解決人員不足問題;同意區法院設置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2名,并落實相應職級待遇;將區法院執行局局長按同級黨政部門副職領導配備,列入區委管理干部序列;明確區法院的行政副職、政治處主任、紀檢組長為正處級領導,對法院干警副處級非領導職級比例按市委組織部和區委有關文件執行。在區委、政府關心支持下,法院職工住房安居工程順利推進,為法官全心投入審判工作解決了生活上的后顧之憂,極大地調動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熱情。三是大力支持法院依法行使審判職權。區委明確要求區屬任何機關和個人,不準就案件向法院批條子、打招呼,不準干預法院正常的審判工作,更不準授意法院違法辦案,不準給法院下達招商引資任務或創收指標。*年5月,區委專門召開全區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會議,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52號文件精神,把解決法院“執行難”納入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法院執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環軌道。在區委、區府支持下,區財政撥專款50萬元啟動執行專項救助基金,我院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執行專項救助金制度。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城市開發建設進程加快,大量涉及房屋拆遷、土地征用的行政糾紛案件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涌入法院。在區委、區府大力支持下,我院始終堅持“依法、公正、為民”的原則,成功處置包括江北城片區在內的房屋拆遷、征地糾紛案件471件,未出現一例安全事故,未引發一起不良事件,實現了“依法拆遷、平安拆遷、文明拆遷”的目標,切實做到了群眾擁護,政府滿意,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法院司法能力和法官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調整的范圍越來越廣,法院調處的矛盾越來越多,新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不斷出臺,法官的知識修養、化解矛盾的手段和技能面臨挑戰。我院在認真分析法院隊伍狀況和面臨形勢的基礎上,提出了《中共*市江北區人民法院黨組關于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見》,明確了我院未來五年的工作思路和奮斗目標。我院將緊緊依靠地方黨委的堅強領導,依靠上級法院的精心指導,在人大、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支持下,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要求,把《法官法》各項規定落到實處,努力打造一支“有為民之志、有愛民之心、有護民之能、有利民之舉”的“四有法官”隊伍,不斷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構建和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