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綜合目標管理責任狀

時間:2022-04-22 07: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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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綜合目標管理責任狀

農村綜合目標管理責任狀

為了切實轉變鎮、村干部工作作風,強化工作責任,強化目標管理,促進2006年的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根據縣委、縣政府提出的目標任務,結合我鎮的實際,特制定2006年農村綜合目標管理責任狀,對各塊工作實行百分制量化考評。煙葉生產、移民工作制定單項責任狀,作為加分對待,在綜合責任狀百分制的基礎上分別加3分,單項考核,單項兌現獎懲。

一、考核對象

農村工作組、村(居)委會

二、責任目標

詳見2006年度農村綜合目標管理責任狀及黨風廉政建設、基層組織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計劃生育、信訪、護林防火、防汛抗旱、非煤礦山、地質災害、電力設施保護、農田保護、鄉鎮船舶、道路交通、宗教工作、煙葉生產、移民工作等單項責任狀。

三、考評辦法

1、采取定量考核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鎮黨委、人大、政府各職能辦公室根據階段工作任務安排設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登記表,對考核對象的工作完成情況作好跟蹤記載。

2、單項責任狀的考核根據在綜合責任狀中所占計分比例單項考核,比例記分。平時、半年考核由分管領導牽頭,職能部門參加進行。年終考核和綜合責任狀統一進行。

3、年終綜合考核由鎮黨委政府統一組織成立考核專班到農村工作組、村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對年度考核榮獲前二名的農村工作組和前六名的村分別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