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州創建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03 08: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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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則
(一)改革創新原則。以改革為動力,全面推動機制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快推進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
(二)集約高效原則。嚴防死守耕地紅線,盤活存量,做優增量,嚴格用地標準、準入門檻和績效考核,全面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以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促進礦業轉型升級,實現礦業可持續發展。
(三)綠色開發原則。統籌推進礦產資源開發、礦山生態保護與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加強綠色礦業和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建設,著力增強生態文明建設保障能力。
(四)成果共享原則。以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尊重和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統籌各方利益,讓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總體目標
(一)國土開發空間格局明顯優化。按照可持續發展的總體思路,優化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基本形成城市帶動農村、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的新格局。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總規模以內,城鎮村用地結構和布局達到規劃確定的目標。
(二)公眾參與和社會共識明顯增強。廣泛宣傳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必要性,增強全民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的意識,引導全社會樹立節約集約新風尚。
(三)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明顯提高。積極探索創新,開展土地資源的集中利用、復合利用、立體利用和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高效利用、循環利用。
(四)礦產資源生態開發和保護水平明顯提升。所有礦山企業基本達到綠色礦山標準,主要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位居全省先進水平,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以下簡稱“三率”)明顯提高,尾礦綜合利用率大幅提升,礦山地質環境逐步改善。
(五)國土資源節約集約長效機制初步形成。國土資源管理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體制機制建設有新突破,不斷完善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的政策制度,構建政府主導、市場引導、激勵約束、評價考核等節約集約長效機制。
三、主要內容
(一)堅持惜土如金,強化土地利用規劃的科學管控。編制和實施國土空間規劃,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紅線,調整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生態保護規劃等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和保護的各類規劃,確保規劃的協調一致。加強規劃的調控和引導作用,確定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底限,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城市開發邊界和生態紅線。
(二)堅持向內挖潛,加大閑置低效土地清理處置力度。深入推進閑置低效土地清理處置工作,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確保閑置土地發現不留死角、處置全覆蓋。在盤活存量建設用地上下功夫,鼓勵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實施“零地技改”,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多層標準廠房建設經營,支持小微企業通過利用存量土地、租賃標準廠房等途徑解決生產經營場所。認真開展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以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推動開發區轉型升級。
(三)堅持獎優罰劣,著力提升建設用地使用效率。優化新增建設用地結構,優先保障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及科技型創業創新項目用地,嚴格新建工業項目的準入門檻,嚴格執行建設用地控制標準,提高新增建設用地投資強度和利用效益。將單位GDP地耗納入縣市黨政領導班子考核和縣域經濟考核,確保全州單位GDP地耗水平超額完成省定“十三五”目標。強化土地利用綜合監管,落實土地動態巡查制度,保持五年累計供地率不低于65%。深入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低丘緩坡土地綜合開發利用、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城市低效用地再開發4項創新試點。
(四)堅持主體責任,嚴防死守耕地保護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管住總量、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規模和速度;做好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建立補償機制,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用途不變、質量不斷提高。
(五)堅持齊抓共管,深入開展國土綜合整治。以土地整治為平臺,整合水利、交通、村莊建設等涉農資金,充分發揮資金的聚集、放大效應,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服務新農村建設。創新土地整治建設模式,深入推進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自建工作試點,積極服務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實施國土生態整治和礦山復綠工程,全面開展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評價,統籌規劃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統籌各類財政資金和礦產資源開發收益,重點完成全州“三區兩線”(“三區”指重要的自然保護區、景觀區、居民集中生活區,“兩線”指交通干線、河流沿線的直觀可視范圍)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六)堅持示范引導,不斷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推進礦業權市場建設,探索建立凈采礦權出讓制度。開展州級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示范試點建設,培育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示范工藝、示范企業和示范園區。合理引導產業集聚發展,推進礦山廢水、廢氣、廢渣資源化利用,減少廢棄物排放。開展礦產資源開發收益共享試點建設,以資源開發服務精準扶貧。嚴格執行礦產資源“三率”標準,建立重要礦產資源“三率”監測考核體系,實行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與儲量消耗掛鉤、礦產資源利用績效與獎懲掛鉤,推廣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技術,逐步淘汰設備、“三率”和安全環保不達標的落后產能,全面促進礦產資源科學低耗和高效利用。
(七)堅持于法有據,扎實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探索建立“依法公平取得、節約集約利用、自愿有償退出”的宅基地管理制度,保障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推進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堅持“一戶一宅”分配原則,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和自愿有償退出。規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全面公開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定期調整征地補償標準,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
(八)堅持綜合配套,建立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長效機制。建立完善土地市場配置機制,建立全州統一的1+N(州+8縣市)交易平臺,推動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網上交易。建立完善激勵約束機制,運用各種調控政策,充分調動地方政府及市場主體保護耕地和節約集約用地的積極性。建立完善評價考核機制,完善單位GDP地耗考核,改進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方法,推進城市建設用地評價,規范項目節地評價。建立完善國土資源違法查處快速反應機制,以新開工項目清理為重點,著力構建“事前防范、事中監督、事后查處”的執法監察體系,有效制止和查處土地、礦產違法行為。
四、實施步驟
(一)啟動部署階段(2016年3月15日—4月30日)。州政府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創建活動動員大會,全面啟動創建工作。各縣市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制定工作實施方案,落實工作經費,選定中介技術協作單位,按要求收集相關評價考核數據,組織上報材料。
(二)推進落實階段(2016年5月1日—6月10日)。嚴格落實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具體措施,按照創建目標任務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全面開展創建活動。對創建活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調研、檢查和指導,適時召開座談會,進行總結交流,確保達到創建活動考核測評要求。
(三)總結申報階段(2016年6月11日—6月30日)。全面總結全州在推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機制和新經驗,制定并落實相應的獎勵政策,及時組織申報材料編制,做好申報工作。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模范州創建工作,是貫徹人口資源環境基本國策的重要舉措,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全州各級各部門要站在講大局、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創建活動的重大意義,把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作為國土資源改革創新的主線,把創建活動作為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一項重要工程來抓。
(二)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州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州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州長任組長,分管副州長任副組長,州委組織部、州委宣傳部、州監察局、州國土資源局、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住建委、州經信委、州商務局、州人社局、州規劃局、州統計局、州環保局、州農業局、州林業局、州水利水產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文體新廣局、州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州政府法制辦、州電視臺、日報社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國土資源局,州國土資源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從州直相關單位抽調人員組建工作專班,負責創建辦的日常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協調,緊密配合,及時解決創建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各縣市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周密安排部署,確保創建活動順利推進。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介,廣泛宣傳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法規、政策和資源國情、省情、州情,增強資源憂患意識。各級創建辦要制定宣傳方案和各階段的重點宣傳內容,通過多種途徑對創建活動的重大意義、工作進展、典型經驗等進行宣傳報道,引導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關注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擴大創建活動影響力,促進形成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全民共識,營造創建的良好氛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相關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及時上報。
(四)培養節約集約意識。樹立節約優先理念,建立健全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加強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樹立集約利用理念,加快外延擴展粗放利用向內涵挖潛集約利用轉變,大力提升資源產出效率和綜合效益;樹立循環發展理念,堅持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從源頭上減少資源消耗,提高可再生資源利用水平;樹立市場配置理念,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健全資源產權市場,構建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樹立創新引領理念,把創新擺在資源節約的核心位置,加強資源開發利用的科技、制度和管理創新,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升資源節約利用水平。
(五)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強化土地儲備計劃管理,建立儲備土地的供應與農地轉用指標掛鉤制度。細化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嚴格落實定額指標管理。開展開發區、工業園區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建立工業項目無績效退出機制。形成存量用地和增量用地的聯動政策,建立存量用地集約利用和增量用地掛鉤機制。制定盤活存量工業用地政策,開展零星工業用地置換,探索工業用地儲備,推進土地綜合整治,實行劣勢企業淘汰。建立履約保證金制度和竣工核驗制度。完善考核掛鉤制度,將資源消耗、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相關指標納入縣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體系。
(六)嚴格規劃管控。科學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近、中、遠期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類用地。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推進人口向城鎮集中、居住向社區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實現土地資源的高效配置和節約集約利用,確保建設用地總規模不突破。
(七)強化耕地保護。建立健全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切實加強各級黨政領導干部耕地保護的主體責任,將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情況納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離任審計的內容和政績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扎實做好以城市周邊為重點的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優化城市空間格局,倒逼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落實耕地“先補后占、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制度。加強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監測,推進“金土地”工程暨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促進耕地保護質量持續提升和生態狀況不斷好轉。
(八)推動節地挖潛。針對我州耕地資源相對缺乏、后備資源不足、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發展、用地需求極度緊張的實際情況,積極探索節約集約用地新模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的供應力度,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采取協商收回、協議置換、自行開發等形式推進城鎮低效用地二次開發。在用地空間組織形式、用地結構調控、投資強度、盤活閑置土地上狠下功夫,督促幫助企業加大投資強度,提高用地效率。建立和完善建設用地標準,提高建設用地準入門檻,有效調控用地規模和標準,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創新城市建設理念,積極探索科學合理開發城市建設用地的新思路、新辦法。
(九)實施資源整合和礦山環境治理恢復。樹立礦業開發一盤棋的思想,整合優勢資源,鼓勵礦業集聚開發。推進礦產資源在區域內合理流動,重點向龍頭企業集聚,對現有小礦山企業采取限期整改、重組聯合、兼并收購等方式,引導其向規模化、集約化方向發展。要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原則,認真貫徹落實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組織開展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恢復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礦業活動對生態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切實做到開采與治理兩手抓,促進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十)落實批后監管。各縣市人民政府要認真開展土地利用動態巡查,進一步完善建設用地監管信息系統,對新批準的建設項目用地,建立跟蹤管理名冊,進行實時監控。建立健全國土資源動態巡查責任制,增加巡查頻率,做好巡查臺賬,以便直觀了解用地動態,實行動態監管。
(十一)及時總結推廣。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把模范州創建工作置于社會和群眾監督之下,突出特色,著力解決影響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關鍵問題和主要因素,及時總結,打造亮點,不斷探索和完善符合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礦產資源合理開發的新模式、新機制、新成果,把創建成果轉化為推動全州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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