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空間規劃的目的意義范文

時間:2023-11-17 17: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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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空間規劃的目的意義

篇1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推進我縣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助力鄉村振興,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X市府辦字〔2019〕X號)要求,經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每個鄉(鎮)選擇1個村的原則,確定XX鎮XX村、XX鎮XX村、XX鎮XX村、XX鎮XX村等X個村作為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村。通過改革規范宅基地使用管理,逐步實現從“一戶一宅”向“戶有所居”、從長期無償向分類有期有償、從單一居住功能向擁有諸多功能等轉變。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推進房地一體的農房抵押貸款試點。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租賃、入股、合作等方式開發利用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壯大村集體經濟、增加農民土地財產性收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鄉村振興。

二、基本原則

(一)堅守底線,改革創新。

既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又大膽作為、敢于嘗試,積極探索推進宅基地管理新模式、新方法、新路子。

(二)政府引導,農民主體。

發揮政府統籌謀劃、組織協調作用,為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堅持農民自主管理,充分發揮村民自治和村民理事會作用,激發群眾內生動力,保障農民權益,使改革成果惠及廣大農民。

(三)積極探索,統籌推進。

積極實踐,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把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與加強農民建房管理、美麗鄉村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產業發展、鄉村治理、增加農民收入,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等有機結合起來,提升改革的系統性和完整性,提高改革綜合效益。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夯實宅基地管理基礎

1.開展宅基地調查摸底。對試點村宅基地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對住宅情況、人口信息、近五年內建房意愿、村內空地及基礎設施等進行準確登記,建立臺賬檔案,充分掌握宅基地利用現狀和近期需求。(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2.完善村莊規劃方案。按照城鄉一體化建設總體要求,結合宅基地和村內基礎設施利用現狀,根據人口變化和社會發展需求,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國土空間規劃。加強宅基地總規模控制,根據村莊人口規模、產業發展、耕地數量等規劃村莊用地。(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文廣新旅局、水利局、林業局、生態環境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3.發揮村民理事會作用。制定村民理事會監督管理制度,完善村民理事會工作章程,強化管理職能,加強對村民理事會的引導和監督,防止家族宗族勢力干擾。在宅基地資格權認定、申請、流轉、退出等事務中充分發揮村民理事會的民主管理作用。(牽頭單位:縣民政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4.加強宅基地審批管理。壓實鄉(鎮)一級屬地管理責任,制定試點村村民建房管理辦法,嚴格“一戶一宅”制度,規范村民建房行為,嚴格村民建房審批,防止有新房沒新貌、超高超大建設、無序建設、建新不拆舊等現象。(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完善宅基地資格權認定

5.完善宅基地資格權認定。結合農村實際,統籌考慮戶籍關系、土地承包、居住情況、履行義務等因素,研究農村宅基地資格權認定操作細則,明確分戶標準,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長期而有保障的宅基地權利,保障農村宅基地資源公開公平合理分配。(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住建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6.加快房地一體的確權登記發證。以房地一體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工作為契機,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完善宅基地檔案,對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發放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證。(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創新宅基地利用方式

7.建立宅基地有償使用機制。堅持“一戶一宅、面積法定”原則,制定村集體經濟組織主導下的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明確宅基地有償使用標準。結合超標準占用宅基地和一戶多宅等實際情況,對歷史原因超過規定面積標準、“一戶多宅”的,可以自主選擇退出多占超占部分或者交納有償使用費;對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通過繼承房屋或其它方式占用和使用宅基地的,可以自主選擇有償退出占用房屋或者交納有償使用費。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對采取有償等方式退出的宅基地、村內空閑地進行集中規劃使用的宅基地實行擇位競價。由鄉(鎮)政府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競價規則,有償分配宅基地的對象為符合建房條件的本村農戶。支持村集體、村民理事會創新工作方式,探索采取村規民約約束、列入失信黑名單、扣減集體分配收益、聯系單位代扣代繳等各種方式,確保有償使用費落實到位。(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住建局、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8.合理利用騰退后的宅基地。統籌考慮騰退宅基地周邊環境,騰退出的宅基地在符合村莊規劃的前提下,按照“宜林則林、宜耕則耕、宜建則建”的原則綜合利用。未布局村莊規劃的,納入“過渡宅基地”臨時管理,進行復耕復綠,發展庭院經濟;暫不能利用的宅基地,允許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進行收儲用于發展村集體經濟。(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林業局、住建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9.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增加農民收入。積極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在符合“一戶一宅”等農村宅基地管理規定和相關規劃、尊重農民意愿前提下,允許返鄉人員、下鄉人員和當地農民合作改建自住房,租用農村閑置房用于養老或開展民宿經濟等經營性活動,拓寬村集體和農民增收渠道。嚴禁違法違規買賣農村宅基地。(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10.喚醒沉睡土地資產壯大集體經濟。鼓勵社會資本以租賃、入股、合作等方式與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綜合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用于鄉村旅游、鄉村民宿、鄉村電商、文化創意、養生養老等產業,釋放土地價值潛能。嚴禁用于房地產開發建設小產權房、私人會所、別墅大院等。(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商務局、文廣新旅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11.實施房地一體的農房抵押貸款試點。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賦予農村宅基地、農民住房抵押融資功能,盤活農民土地用益物權的財產屬性,穩妥探索宅基地使用權抵押。適時建立貸款風險緩釋機制和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做好抵押登記、抵押物處置、風險補償、抵押物處置后農民住房保障等配套支持工作,保障抵押權人合法權益。(牽頭單位:縣金融工作局,責任單位:人民銀行XX支行、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財政局)

(五)用活“增減掛”政策助推宅基地改革

12.優化鄉村振興用地布局。用活用足“增減掛”政策,對房前屋后便于耕種、不易被占用、單個地塊面積不小于400平方米、與周邊農用地相連的退出宅基地用于“增減掛”項目,符合條件的可以復墾為耕地。項目區復墾驗收后,等量置換出建新指標,除用于預留村民建房和易地搬遷外,優先用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13.合理分配“增減掛”收益資金。統籌推進“增減掛”節余指標省內流轉,所得收益全部用于鄉村振興。完善“增減掛”收益分配機制,進一步提高收益返還標準,確保“增減掛”周轉指標收益足額返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于改善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助力村集體經濟發展。(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20年9月底前完成)。

摸清農村房屋權屬、農村建設用地等底數;摸清拆除、騰出宅基地的數量以及5年內需新增宅基地數量等,建立工作臺賬,并于9月20日前分別報縣農業農村局和縣自然資源局備案。

(二)試點改革階段(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各鄉(鎮)要對照試點改革內容,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全面動員部署改革試點工作,統一思想,倒排時間,責任到人,掛圖作戰。按照邊試點、邊研究、邊總結、邊提煉的要求,制定完善農村宅基地資格權認定、農民建房管理、宅基地有償使用、宅基地有償退出等管理制度、辦法和操作細則,編制修訂試點村村莊規劃等工作,同時,總結試點做法與成效,形成長效機制,促進宅基地有效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成立由縣政府縣長任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縣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林業局、城管局、文廣新旅局、財政局、民政局、住建局、金融工作局、商務局等單位為成員單位的XX縣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縣農業農村局,由縣農業農村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方案政策的擬定、業務指導、督查檢查、經驗總結等工作的落實;同時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聯席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要不定期研究、協調、解決改革推進過程中的相關問題。各鄉(鎮)要成立黨委書記任組長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改革工作,把推進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作為夯實基層基礎的重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形成齊抓共管、上下聯動的工作合力,穩步推進改革,確保我縣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二)政策保障。

縣級層面制定完善農村宅基地資格權認定、農民建房管理、宅基地有償使用、宅基地有償退出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辦法和操作細則。在縣級制度框架下,各鄉(鎮)、試點村要根據實際制定符合本區域實際的措施辦法。

(三)資金保障。

加強資金整合,強化資金調度,縣財政局要保障縣宅基地改革辦和各鄉(鎮)必要的工作經費。宅基地有償退出資金原則上由村集體自行解決,對經濟基礎薄弱村,籌集不到的,可采取臺賬式“宅票”制度進行管理,將退出宅基地面積記好賬,簽訂退出協議,將來村民子女申請建房時扣除相應的退出面積,超出面積按標準繳納有償使用費。

(四)宣傳保障。

通過召開動員會、推進會、培訓會,強化宣傳發動,統一干部群眾思想認識,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改革試點的積極性。利用各種輿論宣傳工具,宣傳改革試點的目的意義、政策措施,防止誤解和偏差,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