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建筑渣土運輸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23 04: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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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建筑渣土運輸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建筑渣土(含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運輸管理,有效減少施工工地揚塵和道路揚塵,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規范建筑渣土運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政函〔2021〕57號)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按照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嚴格規范我縣建筑渣土運輸管理,壓實屬地責任,強化部門職責,落實嚴管措施,促進建筑渣土運輸規范化、常態化,實現我縣大氣污染指數“退后四十”目標。

二、整治措施

(一)車輛采用精密封閉廂體,做到車箱不漏水、車頂無揚塵。廂體采用U型結構貨廂,全部貼密封條,外表面平順光滑不易殘留渣土;車廂頂部安裝自動軟篷全密閉覆蓋裝置(即自動平移折疊式全密閉裝置),覆蓋材料采用具有耐磨損、耐高溫、防雨防塵、抗拉性強的帆布軟篷等材料,定期更換廂尾密封條,車廂與門板銜接處無縫隙。

(二)嚴格管控空車行駛以及裝載運輸。車輛要裝有定位系統,接入交管、綜合行政執法、交通部門監控平臺,實行全過程監管。建筑垃圾裝載高度低于車廂上沿10厘米以上,不得超載運輸。車輛空車行駛、停放時,必須按照全密閉運輸標準苫蓋廂體。定時維護全密閉運輸裝置,確保精密封閉運輸。

(三)落實分時段運輸。按照省市大氣污染防治有關要求,建筑渣土車輛運輸時間為20:00至24:00,其余時間段嚴禁運輸作業。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期間,按有關要求執行。

(四)指定地點傾倒垃圾。建筑渣土運輸車輛要嚴格按照縣行政審批局核準的傾倒地點消納建筑垃圾。管轄范圍的建筑垃圾傾倒點由綜合執法局負責指定和監管,各鄉鎮(街道)轄區內的建筑垃圾傾倒點由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指定和監管。

三、工作內容

(一)制定方案,全面動員。建筑渣土運輸車輛規范管理公告,各相關部門及各鄉鎮(街道)制訂實施方案,明確各責任主體和監管部門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開局。

(二)摸排底數,建立臺帳。綜合執法局、高規劃建設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鄉鎮(街道),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工地建筑渣土運輸單位、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進行排查;住建部門全面排查在建工地揚塵檢測設備設置數量和使用情況,并保證完好運行。

(三)全面整治,常態化管理。開展建筑渣土運輸全鏈條集中整治行動,加大夜間監管力度,對在專項整治期間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頂格處罰,形成高壓態勢,確保建筑渣土運輸管理措施落實到位。

四、責任分工

(一)落實主體責任

1.建設局、綜合執法局、高規劃建設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水利局、住建局、各鄉鎮(街道)為轄區內建筑渣土運輸管理的責任主體。建立包聯制度,對轄區內每個出土工地進行分級包聯,責任到人,對出入工地的渣土運輸車輛進行日常檢查,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嚴禁駛離工地。

2.各鄉鎮(街道)負責本轄區內未取得施工許可手續的建設工地的建筑渣土運輸管理工作,實行網格化管理,摸清底數,建立相應的管理臺帳。臺帳包括出土工地、建設種類(房屋建設、市政道路施工、拆除作業等)、寫明開工時間、建設方、施工方和渣土承運方,做到日常管控的“精準發力”。要加強日常巡查,及時發現違法運輸行為,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3.交通、住建、綜合行政執法、水利、、高等有關部門是自身管理的工程建設項目的責任主體,應當加強日常管理,施工方必須使用合法合規的運輸車輛從事建筑渣土運輸。

(二)落實監管責任

1.縣行政審批局負責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核準條件,核發《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核準文件》,明確運輸企業及車輛等各項內容。在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審批時,要逐車查看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及2日內車身影像資料,發現未使用精密封閉廂體、密閉裝置破損、密閉不嚴等問題車輛,不予核準;負責將核準車輛車牌信息、出土量、運輸時間、有效期限等內容同步傳送至交管、綜合行政執法部門。

2.建設局、高規劃建設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督導管轄范圍內的建設、施工單位選用精密封閉廂體的運輸車輛及企業,在出入口安裝車輛沖洗裝置和視頻監控設備,并確保有效正常使用;督導落實進出工地建筑渣土運輸車輛沖洗干凈、車身整潔等各項要求;落實工地施工“六個百分百”中明確的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等規定;安排專人負責24小時工地現場盯守,同步向相關執法部門傳遞違法線索信息。

3.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負責建筑渣土運輸車輛通行工作,規定運輸時間、路線;設置違法車輛查扣停放場所。安排警力上路執法,從嚴從重查處建筑渣土運輸過程中未按規定時間、路線行駛及超速、闖紅燈、逆行、沿途飄撒、放大號不清晰、遮擋污損號牌等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負責將渣土運輸車輛接入“交管APP”系統,實行常態化管理;安排警力配合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對上路運輸車輛進行檢查。

4.綜合執法局、高規劃建設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分別負責轄區內巡查檢查、執法工作,依法查處車身不潔、帶泥上路、密閉不嚴、道路遺撒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車輛未安裝衛星定位系統從事渣土運輸的行為;查處未取得建筑渣土核準手續,擅自從事渣土運輸的行為。

5.各鄉鎮(街道)負責查處轄區內隨意傾倒,拋撤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擅自設立棄置場接納建筑垃圾以及在河道湖泊范圍內傾倒垃圾、渣土的行為。巡查檢查中發現車身不潔、帶泥上路、密閉不嚴、道路遺撒等違法違規行為應向相關執法部門傳遞違法線索信息。

6.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對建筑渣土運輸車輛進行尾氣檢測,對尾氣不達標和OBD遠程在線監控不能正常使用的,依法予以查處。

7.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交通局綜合執法大隊負責依法查處建筑渣土運輸車輛超載等違規運輸行為。

8.縣公安局負責嚴厲打擊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擾亂專項整治執法行為;對擾亂建筑渣土運輸市場、亂傾亂倒、私設垃圾點等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立案偵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保障專項整治開展,成立縣建筑渣土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全縣建筑渣土運輸車輛規范管理工作。

組長:副縣長

副組長: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區綜合執法局局長

區規劃建設局局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同志擔任。

(二)加強備案管理。建設局、綜合執法局、高規劃建設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鄉鎮(街道)等單位要對轄區所有建設工地進行排查,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落實開工前的渣土備案管理,指導施工單位制定渣土防治污染措施,建立管理臺帳。對未按照要求編制建筑渣土處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加強聯合執法。縣大氣辦組織交管、綜合行政執法、生態環境等部門進行聯合執法。依法查處道路上行駛的不符合規定的建筑渣土運輸車輛;對未取得建筑渣土核準手續,擅自從事建筑渣土運輸的,依法予以查扣,并頂格處罰。

(四)加強督導考核。建筑渣土專項整治辦公室牽頭負責對渣土運輸執法檢查情況進行日常考核,定期通報。

(五)加強信息報送。各成員單位于每日8:30前將前一日工作開展情況匯報至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