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局糾風工作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23 03: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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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人民政府糾風辦關于印發《市2016年糾風工作安排意見》文件安排部署,為切實解決我局監管執法不正之風等突出問題,進一步規范安全監管行為,優化發展環境,改進干部作風,推進服務型隊伍建設,現就“安全監管執法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市紀委七屆六次全會,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深入推進干部作風建設的總體要求,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監管執法不正之風等突出問題,扎實開展集中治理行動,嚴格執法,嚴肅查處亂執法行為,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執法工作公正、公平、公開,促進我市煤礦安全發展,使群眾盡快見到深入推進干部作風建設的成效,為我市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強有力保證。
二、治理重點
重點對今年以來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是否有態度不好,工作作風不端正,工作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報”行為,同時解決執法隊伍服務意識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作風漂浮的問題,同時糾正干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話難聽和服務態度“生、冷、硬、橫”的衙門作風。
三、方法步驟
(一)自查自糾(3月1日-4月30日)。督促安全監管科對各自工作項目逐項進行清理,看各項工作程序中是否存在不符合規定程序和不利于工作效率等問題,同時各工作人員反思執法過程中是否存在不作為,態度蠻橫等問題,對煤礦各項申請是否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對查出的問題要寫出自查報告,并采取措施及時予以糾正。
(二)重點檢查(5月1日—7月31日)。組成以局長為組長的督查領導小組,對我局安全監管隊伍進行重點檢查,檢查主要采取"聽"、"查"、"訪"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檢查對象主要為赴煤礦企業,聽取煤礦企業對監管隊伍的看法,是否存在亂監管行為。并查閱執法文書和執法案卷等資料,檢查執法程序是否合理有效;同時電話訪問或實地走訪煤礦企業,傾聽企業的意見和呼聲。檢查結束后,督察組要撰寫督察報告,內容包括總體評價、主要成效、存在問題及意見和建議等。
(三)完善制度(8月1日-11月30日)。要堅持邊治理邊整改完善的原則,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和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逐條逐項對照檢查,認真查找本單位、本部門在落實規定、建立內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深入分析原因,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項制度措施,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安全監管科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具體行為規范,建立健全執法監督制度,不斷改進和理順執收保障和管理體制,從源頭上防止執法不嚴等問題的發生,努力構建長效機制,推動我局監管行為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管理軌道。
四、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治理規范監管執法工作的重要性,把這項工作作為深入推進干部作風建設、推動全局科學發展的重要內容,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安排部署。局糾風領導小組要精心制定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相關科室要嚴格落實責任,密切協作配合,確保高質量完成這次專項治理行動。
(二)深入宣傳教育。安全監管科要在煤礦企業廣泛開展宣傳活動,使企業各職工了解和熟悉煤炭相關政策和辦理各相關項目程序。增強企業職工的法制意識,大膽抵制各種執法不嚴等行為。同時要加強內部干部職工的教育,使其充分認識治理監管執法不正之風工作的現實意義,切實轉變思想觀念和工作作風,牢固樹立依法行政意識,自覺約束執法不嚴行為,堅決糾正違法違規實施監管等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三)強化日常監督。局糾風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安監科安全執法文書的規范性和合法性審查,從源頭上防止違法違規現象的發生。對群眾舉報或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迅速查處,限期整改;對監管執法不嚴等典型案件,要加大查處力度,嚴格追究科室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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