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農民培訓實施方案

時間:2022-05-05 0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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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農民培訓實施方案

為加快培育一支綜合素質高、生產經營能力強、主體作用發揮明顯的職業農民隊伍,推動我市現代農業持續健康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做大做強農業經營主體為導向,以提升農民綜合素質、職業技能和創業發展為核心,整合資源,提高培訓的針對性、規范性和實效性,加快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著力培養一支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為推動農業規模化、標準化、科技化、生態化、休閑化、藝術化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培訓任務

1、生產經營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任務150名。2、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產品電商人才(以下簡稱“電商人才”)培訓150人。

三、工作安排

(一)確定培訓對象

1、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主要培訓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主、農民合作社骨干等。結合我市實際,原則上以家庭農場主為主要培育對象。培訓對象遴選條件:長期穩定從事農業、培訓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齡不超過60周歲,家庭人均純收入為本縣農民人均純收入2倍以上且產業達到一定規模(生產經營型生產規模見附件2)。培訓對象遴選遵循立足產業、農民自愿的原則,由市農委按照個人申請、村委推薦、鄉鎮辦事處初審、市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領導小組擇優確定。2014、2015年已培訓的職業農民今年不再培訓。

2.電商人才培訓。主要培訓種養大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中從事農產品電子商務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以及返鄉農民工、大中專畢業生和退伍軍人等。培訓對象遴選條件:已開展或有開展農產品電子商務愿望、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有電腦和智能手機應用基礎。電商人才與職業農民培訓對象當年不得重復。

(二)遴選培訓機構。培訓機構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農民培訓資質(辦學許可或培訓、推廣職能),必要的培訓場所、專業教師、現代教學設備和實踐實訓基地,具備跟蹤服務培育對象三年的能力,以及三年以上農民培訓工作經歷等。按照省職業農民培訓實施方案對培訓機構的條件要求實行屬地認定和管理,遵循整合優質資源、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擇優確定,并與市農委簽訂培訓合同。

(三)規范培訓內容

1、生產經營型職業農民培訓按照“因人制宜、按需培訓、分類指導”的思路,以“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為目標,圍繞產前產中和產后發展關鍵環節,科學設置教學培訓內容,重點圍繞農民創業能力、優良新品種、高效種養新技術、農產品初加工、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村能源與環境、農業生產經營管理等進行知識培訓,理論課和實踐課時間按1:2安排,累計不少于15天。

2、電商人才培訓。重點培訓農產品電子商務知識、網絡店鋪建設、產品包裝、客戶服務、網絡店鋪營銷等內容。培訓時間累計不少于7天,其中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5天、參觀學習2天。

(四)創新培訓模式。根據專業特點,聘請具有農業中高級職稱的技術骨干和外聘專家,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師資庫。根據培訓內容和對象的不同,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模式,分片、分班、分類、分期開展培訓,通過理論講座、實踐操作、觀摩交流等形式進行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開展考試考核。培訓結束后,培訓機構按照有關要求,運用理論考試與實踐考核相結合等多種評價方式,對學員進行考試考核,考試考核結果報市農委審定。對考試考核合格者,由培訓機構頒發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證書,作為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的依據。

(六)創新培育機制。突出需求導向,開展職業農民培育后續跟蹤服務,建立新型職業農民檔案和信息管理系統。利用現有政策,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的扶持力度。建立農技人員跟蹤聯系服務制度,積極為新型職業農民提供技術服務。

四、進度安排

(一)準備階段(2016年3-4月)。一是制定印發培訓方案;二是確定培訓機構;三是遴選培訓對象。

(二)實施培訓階段(2016年5月-10月)。一是制定培訓計劃。培訓機構制定培訓工作方案和每期培訓計劃,做到“一班一案”、學員人手一份課程表。二是開展培訓。嚴格按照培訓計劃開展培訓,嚴把培訓時間和質量關。選擇通俗易懂的教材,做到學員人手一套。三是抓好培訓管理。每期培訓班確定一名班主任,建立第一堂課制度、學員培訓考勤制度,健全培訓臺賬及培訓培訓過程影像資料等培訓檔案。建立學員滿意度調查制度和月報制度。

(三)驗收總結階段(2016年11月)。一是項目驗收。市農委成立驗收組對職業農民培訓工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出具驗收報告。二是工作總結。培訓任務完成后,認真做好總結上報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市農委和市財政聯合成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委,負責做好工作協調和組織推動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2、規范資金使用。補助資金嚴格按照省方案規定的比例要求用于培訓、認定管理、信息化手段和后續跟蹤服務等全過程,建立職業農民培訓資金專賬和經費使用管理制度,項目結束后進行項目審計,確保專款專用、規范使用。

3、加大扶持力度。現有農業扶持政策和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向新型職業農民傾斜。對獲得認定的新型職業農民給予一定的補助,并積極幫助申報相關扶持政策。同時在土地流轉、財政支農項目、稅收、保險以及農業信貸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

4、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刊等媒體,大力宣傳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重大意義。大力宣傳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先進經驗,著力形成重視、關心和支持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工作氛圍。大力宣傳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在提高生產經營能力、帶動群眾致富等方面的典型作用,擴大新型職業農民的影響力,積極營造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發展的良好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