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黨員包戶脫貧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27 0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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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推動黨員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造福群眾,根據市委要求,我鎮擬實施“農村黨員包戶脫貧行動”,通過黨員結對幫扶,增強貧困戶“造血”功能,實現脫貧致富,共建全面小康。
一、參與對象
農村有帶頭帶富能力的黨員(含大學生創業村官)和有發展意愿的貧困群眾均應參與到“農村黨員包戶脫貧行動”當中,簽訂“承包協議”。每村參與的“能人黨員”應不少于3人,每名“能人黨員”承包貧困戶應不少于3戶,做到建檔立卡貧困戶全覆蓋。
二、基本原則
實施“農村黨員包戶脫貧行動”堅持組織動員,黨員和群眾自愿參與的原則;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堅持黨員和群眾捆綁發展,成果共同分享,風險共同承擔的原則;堅持正面激勵為主的原則。
三、承包類型
(一)“包合作”。對有一定發展基礎的貧困戶,由黨員“承包戶”依托自身優勢產業,組建專業合作社,將貧困戶納入合作社,黨員“承包戶”負責統一生產、統一管理、統一銷售,帶動貧困戶發展特色產業。
(二)“包種子”。對有發展意愿但缺乏本錢、技術的貧困戶,由黨員“承包戶”與結對幫扶貧困戶簽訂協議,將種植、養殖項目的種苗、種畜(禽)借給貧困戶,并全程提供技術支持、銷售服務,貧困戶產生經濟效益后,再支付種苗、種畜(禽)費用。
(三)“包務工”。對缺乏生產資料但有一定勞動能力的貧困戶,特別是留守家庭困難戶,由黨員“承包戶”與貧困戶簽訂用工協議,提供就業崗位,保證貧困戶常年有活干,提高貧困戶生產技能和工資性收入。
(四)“包生產”。對部分自身條件較差,因病、因殘無法從事生產的貧困戶,由黨員“承包戶”將上級幫扶貧困戶的種(養)項目進行“代種(養)”,把扣除生產成本的盈利部分兌現給貧困戶,或將貧困戶的土地、山林等進行流轉“代耕”,支付使用租金。
(五)“包分紅”。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經戶主同意,由鄉鎮或駐村幫扶工作組將應該分配 給貧困戶的資金、種苗、種畜(禽)等進行折價入股給黨員“承包戶”,按期取得分紅收益。
四、激勵措施
(一)政策傾斜。市級各部門及鎮、村在制定扶貧計劃和方案時,將扶貧項目、資金、資源等向“農村黨員包戶脫貧行動”傾斜。黨員精準扶貧示范工程等要與“農村黨員包戶脫貧行動”相結合。
(二)技術培訓。鎮黨委、村支委每年將組織黨員“承包戶”參加各類技術培訓不少于3次,組織外出參觀學習1次,提升幫扶能力。
(三)榮譽激勵。將黨員參與承包的情況作為黨內評優表彰的重要依據,對取得明顯成效的,在黨務公開欄內進行公開表揚,各級黨組織表彰優秀黨員時有限考慮;對有潛力的要加強組織培養,及時推薦選拔為村組干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村要高度重視“農村黨員包戶脫貧行動”,將發動黨員參與幫扶作為黨政幫扶、駐村幫扶之外的第三支幫扶力量,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深入動員。各貧困村要加強與駐村幫扶工作組的協調,共同指導和幫助“農村黨員包戶脫貧行動”,切實擔負起扶貧責任。
(二)指導考核。各村要將結對情況、承諾內容、幫扶情況在村黨務公開欄、黨員承包戶和貧困戶的墻上進行公示,年終由黨員“承包戶”向全村黨員大會報告幫扶情況,展示幫扶實績,開展民主評議。各貧困村要積極引導“第一書記”和駐村幫扶工作組參與、全程跟蹤指導承包幫扶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實際問題。“農村黨員包戶脫貧行動”實施情況將納入基層黨建、駐村幫扶的日常督查和差異化考核。
(三)宣傳推廣。要通過多種宣傳載體,加強對“農村黨員包戶脫貧行動”的宣傳,提高黨員群眾的知曉度和參與度。要及時發掘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總結成功經驗,加強復制推廣,形成規模效應。
六、工作要求
各村支部要切實發揮基層戰斗堡壘作用,加強脫貧攻堅意識,各黨員“承包戶”要與結對幫扶貧困戶結出真情、結出實績。農村黨員包戶脫貧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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