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誠信建設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01 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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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誠信建設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較為完善的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機制,信息公開全面、準確、及時,初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領域誠信體系,完善基礎信用信息,行業信用監管制度,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工作。

2012年3月底前,依托縣政府網站建立“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欄”,制定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信用信息目錄,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2012年4月,初步建立與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達到專欄開通率100%、專欄鏈接率100%、目錄內容覆蓋率100%的“三個百分百”目標。2012年3月以后,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轉入常態化、長效化、規范化階段,項目信息公開全面、準確、及時、規范,水利工程建設領域誠信體系比較健全并持續完善。

二、工作原則

(一)統籌協調,分工負責。充分利用縣統一建設信息公開平臺,及時將相關信息在平臺上進行公開。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專人負責,對各相關股室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給予指導協調。

(二)統一規范,突出重點。局將按照統一的信息公開規范,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平臺和項目公開專欄,及時、準確、完整地公開信息。以信息公開為重點,推動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管理的規范化和透明化。

(三)因地制宜,務求實效。按照《省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基本指導目錄(試行)》和《省水利工程建設領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導目錄(試行)》公開相關信息。對社會關注、群眾關心和其他部門需求強烈的信息,要加快整理和。

(四)完善機制,強化檢查。要立足實際,著眼長遠,完善信息機制和誠信建設機制,建立長效機制。水利局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要定期對各股室進展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通報。

三、參與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的股室

局辦公室、建管股、農水股、水保辦及其它相關股室。

四、工作任務

(一)編制和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信用信息目錄,明確公開的內容、范圍和形式。按照《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基本指導目錄(試行)》和《工程建設領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導目錄(試行)》公開相關信息。明確和細化信息公開的內容、形式和責任主體,規范有序推進信息公開工作。

(二)構建項目信息公開平臺和部門“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專欄”,項目信息。基于互聯網和政府門戶網站,按照統籌規劃、統一建設的原則,依托縣級統一的項目信息公開平臺,整合本縣范圍內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實現頁面展現、信息導航、訪問權限等、管理及服務功能。在縣級項目信息公開平臺上,建立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專欄”,實現信息統一。

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及信息整合由局辦公室負責。公開信息的收集由局相應股室負責。相關股室配合。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及信息整合依托縣政府網站,及時收集公開信息。

(三)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制度。結合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制定有關信息機制、工作考核辦法、責任追究辦法,加強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及時、準確、全面更新信息,增強信息公開實效,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高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四)促進從業單位和人員不良行為信息公開共享,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勵制度和失信懲戒制度。采集整理水利行業信用基礎數據,基于“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欄”及時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用信息。促進信用信息在水利工程建設領域誠信體系建設中的共享應用。圍繞水利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的需要,制定并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認定、信用評級評價等相關規定,加強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

五、工作安排

(一)成立協調機構。2月底,成立“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

(二)制定并上報工作方案。根據工作目標和任務,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工作方案,并上報縣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工程建沒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執行和細化行業信用建設規范。按照省水利廳制定省水利行業信用建設相關規定,明確信用信息的范圍、征集方式、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認定標準、信用評價和監管辦法等內容,指導本行業開展誠信體系建設,并結合實際,進行細化和完善。

(四)落實任務分工及完成時限。縣水利局先自行清理2010年1月1日以來建設項目信息擬于2012年3月底在縣信息公開平臺公開。

(五)實施工作進度檢查和監督。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各部門信息公開工作進展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情況,包括信息的集中度、查找效率、內容完整性、規范性及更新情況等,有關情況上報縣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縣工程治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分工和職責,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成立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督促、檢查本地區工作。縣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水利局黨總支書記、局長擔任,局黨總支副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建管股、農水股、水保辦等相關股室負責人組成。

(二)加強工作指導。要做好本單位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還要加強與縣對口單位的工作聯系。縣水利工程領導小組將通過召開本系統會議等方式,加強對行業、系統內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三)加強監督檢查。按照《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檢查指標》要求,建立定期檢查和匯報機制,編發工作通報,及時發現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按計劃推進實施工作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