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城市建設安排方案
時間:2022-06-28 01: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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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順利完成建設和諧穩定模范城市目標任務,維護全區和諧穩定,根據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機制
(一)矛盾化解機制
1、不斷規范決策程序,實行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嚴把征地拆遷、環境保護、企業改革等關口,不發生違反國家土地、環保、人口等政策的事件。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重大政策、重大項目、重大改革措施,出臺之前要進行評估論證,確保有明顯穩定風險的政策不出臺,利益關系嚴重失衡的項目不立項,勞民傷財的活動不開展,從源頭上預防侵害群眾利益的現象發生。
牽頭單位:政府辦、維穩辦、信訪局
參與單位:建設局、環保局、經貿局、人口與計生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法制辦、國土資源分局、其它有關區直部門和單位、各鎮街、高新區
2、規范利益協調機制,認真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進一步改善民生,不斷推出一批關注民生的實事好事,深入開展以為民服務為主要內容的主題活動,真正把各項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實處,千方百計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牽頭單位:區委辦、政府辦、政法委
參與單位:法院、檢察院、公安分局、信訪局、司法局、其它有關區直部門和單位、各鎮街、高新區
3、著力解決群眾涉法涉訴上訪問題。大力推行重點案件聽證制度和專家會審制度,自覺堅持“三個首先推定”原則,多在調解協商、解決問題、理順情緒上下功夫,使當事人真正感受到執法機關的誠意,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牽頭單位:政法委
參與單位:法院、檢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訪局、各鎮街、高新區
4、開展多種形式的司法救濟,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著力解決群眾訴訟難、執行難和打不起官司問題。
牽頭單位:法院、司法局
5、深入開展愛心捐助、結對幫扶、送溫暖工程、志愿者行動等主題活動,建立特困刑事被害人聯動救助機制和特困群體執行救助金,切實保護弱勢群體。
牽頭單位:政府辦、法院
參與單位:財政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團區委、婦聯、文明辦、其它有關區直部門和單位
6、全面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完善黨政領導干部定期公開和預約接訪、閱批人民來信、帶案下訪、包案處理信訪問題及信訪督查等制度,依法、按政策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防止和減少各種非正常上訪。同時,不斷暢通民意溝通渠道,教育和引導群眾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使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機制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牽頭單位:維穩辦、信訪局
參與單位:區委辦、政府辦、人大辦、政協辦、宣傳部、司法局、機關工委、其它有關區直部門和單位、各鎮街、高新區
7、完善輿情研判機制,廣泛布建輿情信息員隊伍,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動態性的社會信息反饋網絡,及時獲取深層次、內幕性信息,并對收集到的信息實行分級研判處理和綜合分析評估,形成綜合性、預警性情報信息。同時,強化重大不穩定輿情預警,統一協調有關部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牽頭單位:維穩辦
參與單位:公安分局、信訪局、人事局、民政局、教育體育局、經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安監局、衛生局、統計局、各鎮街、高新區
8、對重點集體上訪案件和重大社會矛盾,特別是對部分企業退休職工、涉軍人員、原民辦教師、鄉村醫生等重點群體,認真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定責任單位、定包案領導、定具體承辦人、定辦結時限和包調查、包處理、包做疏導教育工作、包息訴罷訪的“四定四包”工作措施,促進問題盡快妥善解決。同時,及時總結推廣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推動信訪穩定工作往實處抓、向基層延伸,實現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科學規范管理。
牽頭單位:維穩辦、綜治辦、信訪局
參與單位:區委辦、經貿局、人事局、民政局、教育體育局、衛生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其它有關區直部門和單位、各鎮街、高新區
9、深度推進“2114”體系規范化建設,著力抓好“兩個中心(區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和鎮街調解中心)、一室(行業主管部門行政調解室)、一會(基層調委會)、四支隊伍(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和矛盾糾紛信息員隊伍)”,形成橫到邊、縱到底的排查調處網絡。
牽頭單位:綜治辦
參與單位:維穩辦、法院、公安分局、信訪局、司法局、交通局、建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環保局、衛生局、國土資源分局、工商分局、各鎮街、高新區
10、在強化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好公安、勞動保障、建設、環保、國土資源、交通、工商等部門行政調解室的作用,大力推行人員聯系、信息聯通、程序聯動、手段聯調、效力聯接的“五聯”調處模式,有效形成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配合的“三調聯動”大調解格局。
牽頭單位:政法委
參與單位: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交通局、建設局、環保局、國土資源分局、工商分局、各鎮街、高新區
11、在政法系統各個環節全面推行平和司法程序,注重拓展延伸、規范運行、深化提高,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抗、促進和諧。
牽頭單位:政法委
參與單位:法院、檢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
(二)治安防控機制
12、不斷加強“2211”工程建設,進一步提升基層綜治組織規范化建設水平。深入推進技防鎮、村建設,增加監控點、擴大監控覆蓋面;實施推廣“一個中心、三個室”工作模式,進一步提升調解中心的服務范圍和水平。配齊配強鎮街保安隊員,提升群防群治水平;加強區鎮綜治工作隊建設,不斷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不斷增加村居綜治員工資報酬的統籌比例,進一步提高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實施推廣暫住人口社區化、數字化管理模式,不斷強化對暫住人口的規范管理。
牽頭單位:綜治辦
參與單位: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財政局、人事局、各鎮街、高新區
13、推進城區重點部位電視監控點、治安卡口建設,逐步形成對整個城區的無縫覆蓋。
牽頭單位:公安分局
參與單位:綜治辦、財政局、規劃分局、供電公司、清洋街道、福新街道、高新區
14、深入推廣“平安家園”保險、“警企共建”等有效形式,積極探索加強基層綜治保障的新路子。
牽頭單位:綜治辦
參與單位:公安分局、人民財產保險公司、各鎮街、高新區
(三)嚴打整治機制
15、健全經常性嚴打斗爭機制,定期開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嚴重暴力犯罪、“兩搶兩盜”犯罪,確保不發生重大惡性刑事案件,刑事發案率控制在萬分之二十三以內,八類主要案件發案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內。加強對互聯網的監管,打擊網上犯罪,保障信息安全。同時,有效防范和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的滲透破壞活動,以及利用人民內部矛盾制造事端等非法活動。
牽頭單位:公安分局
參與單位:法院、檢察院、司法局、各鎮街、高新區
16、多措并舉,集中整治治安重點部位和突出問題,確保實效。
牽頭單位:綜治辦
參與單位:維穩辦、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交通局、房管局、建設局、信訪局、人事局、民政局、衛生局、文化中心、規劃分局、工商分局、各鎮街、高新區
17、積極開展同“”等邪教組織的斗爭,依法嚴厲打擊其違法犯罪活動。
牽頭單位:610辦公室
參與單位:公安分局、有線電視管理處、各鎮街、高新區
(四)治安管理機制
18、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擴大公共服務,提高管理水平。進一步加強對新型經濟、社會組織管理,推動社會管理工作不斷上水平。
牽頭單位:政府辦
參與單位:綜治辦、民政局、民營經濟發展局、總工會、各鎮街、高新區
19、按照“以房管人、以稅養人”的模式,健全暫住人口管理機構、協管隊伍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強暫住人口管理。
牽頭單位:綜治辦
參與單位:公安分局、房管局、地稅局、各鎮街、高新區
20、扎實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認真開展社區矯正試點推廣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對監外執行犯,要部門聯動,加強核查,切實糾正漏管、脫管現象,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
牽頭單位:司法局、檢察院
參與單位:綜治辦、公安分局、民政局、各鎮街、高新區
21、加強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全面實施“為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最大限度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
牽頭單位:團區委
參與單位:綜治辦、宣傳部、司法局、教育體育局
22、強化對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城市燃氣等領域的監管,確保不發生重大惡性安全生產事故。
牽頭單位:安監局
參與單位:公安分局、經貿局、交通局、建設局、衛生局、環保局、農機中心、文化中心、技術監督局、國土資源分局、公路局、各鎮街、高新區
2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綜合防控體系,不斷完善應急組織體系、預案體系和救援體系,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牽頭單位:政府辦
參與單位:公安分局、信訪局、安監局、衛生局、民政局、農林局、水利局、交通局、建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科技局、總工會、林業中心、氣象局、各鎮街、高新區
(五)法德教育機制
24、大力弘揚“創新、拼搏、協作、包容”的新時期精神,積極倡導“忠孝善良、禮儀誠信、扶危濟困、勤儉和睦”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筑牢和諧穩定模范城市建設的思想基礎。深化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廣泛開展以“知榮辱、講文明、樹新風、促和諧”為主題的道德實踐活動,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
牽頭單位:宣傳部
參與單位:黨校、教育體育局、總工會、團區委、婦聯、文化中心、有線電視管理處、各鎮街、高新區
25、大力加強“五五”普法宣傳,積極推進依法治區,形成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依法維權的濃厚氛圍。
牽頭單位:司法局
參與單位:綜治辦、宣傳部
二、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保障
26、牢固樹立“發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硬任務,是第一責任”的意識,把和諧穩定模范城市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領導干部任期目標責任制。
牽頭單位:區委辦
參與單位:政府辦、組織部、政法委、人事局、各鎮街、高新區
27、區、鎮要定期召開黨委會議,研究和諧穩定工作,解決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
牽頭單位:區委辦
參與單位:政法委、信訪局、各鎮街、高新區
28、人大、政協要通過專題檢查、視察及調研等形式,促進和諧穩定模范城市建設。
牽頭單位:人大辦、政協辦
參與單位:綜治辦
29、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都要成立和諧穩定模范城市建設領導機構,下設辦公室,加強組織協調、督導檢查,推動工作落實。
牽頭單位:區委辦
參與單位:政法委、區直各部門和單位、各鎮街、高新區
30、各級要把綜治維穩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大對和諧穩定模范城市建設的投入。
牽頭單位:財政局
參與單位:綜治辦、維穩辦、各鎮街、高新區
31、要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制、領導責任制、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層層分解責任,加強檢查考核,嚴格獎懲兌現。對和諧穩定模范城市建設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大張旗鼓地表彰獎勵;對發生重大問題、導致惡劣影響的,要嚴肅查究責任,堅決實行一票否決。
牽頭單位:政法委
參與單位:區委辦、區紀委、組織部、宣傳部、監察局、人事局、信訪局、公安分局、安監局、環保局、人口和計生局、610辦公室
(二)配合聯動保障
32、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緊緊圍繞和諧穩定模范城市建設的任務目標,抓緊制定本部門本單位參與建設的具體實施意見,切實抓好落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處理出現的問題,逐步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長效工作機制。
牽頭單位:區委辦
參與單位:政法委、區直各部門、各鎮街、高新區
33、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創建工作,不斷提升群眾的認同度、參與度和滿意度。通過在有線電視、網站開設專欄、專題,懸掛橫幅,張貼標語,大集宣傳,組織文藝表演,開展知識競賽等形式,努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牽頭單位:宣傳部、政法委
參與單位:建設局、教育體育局、文化中心、有線電視管理處、其它有關區直部門和單位、各鎮街、高新區
(三)基層基礎保障
34、抓好城鄉、企業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中黨的基層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建設,使之成為建設和諧穩定模范城市的有力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
牽頭單位:組織部
參與單位:民政局、經貿局、總工會、各鎮街、高新區
35、不斷加強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以及各級維穩工作機構建設,特別是要加強鎮、村兩級綜治辦規范化建設,實現力量配置、隊伍培訓、經費保障、工作標準、評價考核“五統一”。
牽頭單位:綜治辦、維穩辦
參與單位:組織部、人事局、財政局、各鎮街、高新區
36、強化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其在維護基層和諧穩定中的骨干作用。
牽頭單位:政法委
參與單位: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人事局、財政局、各鎮街、高新區
37、大力開展平安鎮街、平安村居、平安行業、平安樓院、平安家庭等系列創建活動,為建設和諧穩定模范城市奠定堅實基礎。
牽頭單位:綜治辦
參與單位:公安分局、人事局、經貿局、教育體育局、建設局、交通局、衛生局、文化中心、供電公司、有線電視管理處、各鎮街、高新區
(四)隊伍建設保障
38、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經常性教育,引導廣大政法干警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牢固樹立融入中心、致力和諧、親民惠民、求真務實等理念,確保全區政法隊伍政治堅定、業務精通、執法公正、紀律嚴明。
牽頭單位:政法委
參與單位:法院、檢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
39、建立健全執法預警、執法責任、績效考評、責任追究等機制,進一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
牽頭單位:政法委
參與單位:區紀委、監察局、法院、檢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
40、切實加強對政法隊伍的內部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特別要加大對容易出現問題的崗位和環節的監督力度,最大限度地壓縮引發執法不公、執法不規范問題產生的空間,努力從實體上、程序上和時效上全面保障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牽頭單位:政法委
參與單位:區紀委、監察局、法院、檢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各鎮街、高新區
41、各政法部門要融入中心、服務大局,在利用自身職能優勢化解矛盾、根除隱患,超前謀劃,做好有關基礎工作的基礎上,為中心工作、重點工程及項目、風險評估、依法行政,提供細致、全面的法律咨詢和服務,保障和推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牽頭單位:政法委
參與單位:法院、檢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
42、廣泛開展向陳波、趙春松同志學習活動,牢固樹立對事業、對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特別是政法干警要增強群眾觀念,提高新形勢下做好群眾工作的本領,進一步依法辦案、依法行政水平,為做好群眾工作、促進全區富美和諧穩定做出積極貢獻。
牽頭單位:政法委、宣傳部
參與單位:法院、檢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其它有關區直部門和單位、各鎮街、高新區
三、推進步驟
一是健全組織機構。區委成立建設和諧穩定模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法委,主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定期召開例會和調度會。各牽頭部門和重點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及時溝通聯系,抓好督導落實。各鎮街、高新區和區直各部門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
二是明確責任分工。區直各牽頭單位要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規范化標準,細化、量化、硬化任務目標,抓好推動落實。各鎮街、高新區要參照區里的做法,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動員,迅速開展工作。各有關單位要研究制定各自的具體工作方案。政法委要及時總結活動中好的經驗做法,并予以廣泛宣傳推廣,推進工作深入開展。
三是強化督導考核。區委、區政府將定期召開建設和諧穩定模范城市調度會議,掌握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區建設和諧穩定模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有關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對工作盡職盡責、矛盾隱患調處得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對因工作失職、不作為或者亂作為而造成信訪事件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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