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城市監管考核方案

時間:2022-05-25 06:08:00

導語:強化城市監管考核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強化城市監管考核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市管理督查考評工作,更好地發揮督查考評獎懲機制的作用,不斷提高各責任單位對中心區核心區市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市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及時督促問題整改落實,實現“健全市管理長效機制,促進二、三產業健康發展”和市委提出到2020年“宜居市”目標。參照市市管理“紅綠旗”檢查評比辦法,根據區府辦《關于印發<市區環境衛生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政辦[]7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日督查(牽頭單位:區環衛處)

(一)隊伍組成

日督查組人員分別由區管辦、環衛處、建監察大隊、街道管辦以及環衛中標承包公司各1人組成,共分兩支隊伍,由區環衛處統一管理,著統一環衛督查服裝。

1、第一組(山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

2、第二組(街道辦事處、主干道、經濟開發區)

(二)督查內容

1、市容方面:對于占道擺攤、店前裝修等市容秩序管理不到位的問題,能現場整改的,直接電話通知所轄中隊立即給予整改;一時無法馬上整改到位的,采取書面登記,限期整改。

2、環衛督導:①針對推向市場化運作的標段,按照招標文件中道路清掃保潔考評標準進行督查。具體為督查環衛工人的在崗情況、人數配備情況、機械上路情況、路面的衛生保潔情況等;②除市場化運作外的,由屬地擔任管理職責的其他市容環境衛生問題;③路面上的雜物、無主建筑垃圾清理等。

(三)督查反饋

1、日反饋:督查人員對于路面上存在的問題,采取現場記錄、填寫督查反饋書的方式,每個問題按中標承包公司、街道分門別類進行登記,對每天上、下午兩次督查問題,形成書面建檔。當天相關的問題書面反饋到業主責任單位,并送區管辦、建監察大隊備案;每周對于突出的未整改問題進行梳理,報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并送市、區管辦備案;每月對于重大的未整改問題進行梳理,并邀請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進行點評;必要時,提請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作重要批示,并送市、區管辦,區文明辦,效能辦備案。

2、周點評:每周五下午定期召集一次,除重大活動等特殊情況另行召集外。根據督查組人員日督查發現及上級領導批辦、媒體曝光、群眾舉報、清潔工定人定崗等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點評、分析、總結。同時,對下一周工作重點進行部署。點評工作除了解決日常發現的問題外,還與重大活動相結合、與解決重點問題相結合、與落實階段性工作相結合。實行“黃牌”警告制度,對未按要求和時限落實問題整改的或同一問題一周內連續通報兩次以上未能整改到位的,予以黃牌警告一次;同一問題連續通報三次或三次以上未能整改到位的,月市管理評比直接定為綠旗單位。

二、月考評(牽頭單位:區管辦)

(一)隊伍組成

抽調區管委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督查考評組,負責對區及華林園區等部門市管理工作情況的督查考評。

1、初評組(常設):半月組織一次,由區委文明辦、管辦、監大隊、環衛處及街道、園區等有關單位干部各1名組成。

2、評比組:視工作重點和工作需要,每月月底組織一次,由區委文明辦、愛衛辦、建設局、環保局、水務局、環衛處、經貿局、交通局、監大隊、交警大隊、工商局、公路局分局等市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分管領導各1名組成。

(二)考評范圍(千分制)

1、環境衛生;(400分)

2、市容秩序;(100分)

3、集貿市場;(50分)

4、建筑工地;(50分)

5、河道管理;(50分)

6、道路交通;(30分)

7、環境保護;(30分)

8、市政管理;(30分)

9、園林綠化;(30分)

10、提案、建議辦理:涉及市管理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和答復情況;(50分)

11、整治整改工作:區委、區政府組織開展的集中或綜合整治工作及上級領導批辦、媒體曝光、群眾舉報等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80分)

12、督辦事項落實: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督辦事項落實情況,等等。(100分)

(三)考評方法

參照市市管理考評辦法,按屬地管理原則,對涉及職能部門的市管理問題,實行職能部門及所在街道(園區)雙向跟蹤通報,所在街道(園區)要主動協調促整改。對職能部門(含市職能部門)存在的市管理問題,由區各職能部門按職責協調整改,并實行計次滾動跟蹤管理的方式,一個月內同一問題連續通報三次未整改到位的,呈報區分管領導閱示;連續三次以上未整改到位的,呈報區主要領導作重要批示。

1、月初評:每月中旬不定期召集一次,協調召集區委文明辦、監大隊、環衛處等單位有關人員,視工作重點、難點,進行實地巡查,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并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探討、研究具體解決辦法,確保責任明確,督促限期整改落實到位。

2、月評比。每月月末不定期召集一次,協調組織區委文明辦、建設局、監大隊等市管理職能部門進行實地檢查,通過現場察看,結合周點評、月初評的結果對市管理工作進行綜合考評,對區環衛處、華林園區、街道辦事處評出“紅綠旗”;一個月內點評連續兩次或累計三次以上被黃牌警告的,當月評比定為綠旗單位;被市里評比綠旗的,當月區評比結果直接定為綠旗單位。

同時,月考評實行百分制:每周一點評占60%,半月一初評占20%,月末一評比占20%,量化考評表具體附后。

三、季巡察(牽頭單位:區委文明辦)

(一)隊伍組成

參照市委文明辦組織的市管理督查辦法,視階段工作重點及難點,協調區委、區政府相關領導,召集區管委成員單位有關領導組成巡察組,負責對區及華林園區等部門市管理工作情況的巡察、檢查、督導。

(二)巡察方式

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或視工作需要每月)組織一次,針對近期市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工作重點,由一名區委或區政府領導帶隊進行有針對性地巡察,召開現場辦公會,明確問題整改的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期限,實行問題整改進度專項匯報制度,確保問題按既定的期限整改落實到位。

四、獎懲措施

市管理工作納入各責任單位全年工作目標的考核范疇,市管理考核結果與文明單位、經濟獎懲和行政責任相掛鉤。

(一)經濟獎懲

對于每月被區評為紅旗單位的街道及公司,每次各獎勵1000元;被市里評為紅旗單位的,按市獎勵總額的50%分別予以兌現。

對于每月被評為綠旗單位的,每次各扣款1000元。

(二)行政責任

根據區府辦《關于印發<市區環境衛生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政辦[]73號)文件精神,對于表現突出的督查人員及連續三次或當年度累計四次評為紅旗單位的街道分管領導與具體經辦人,直接評為本系統當年度區先進工作者,優先推薦區級以上先進工作者;報請區委、區政府予以嘉獎,直至記功。對問題多、責任不落實的單位及相關人員給予相應行政處罰。

(三)結果通報

月評比結果在區政府一樓大廳公布,并以《管簡報》、《要訊》等形式進行通報,并報送區主要領導;對問題較為嚴重、責任單位不夠重視、措施不力、成效不明顯的,以專刊形式上報區主要領導審批意見。

五、工作要求

市管理是一項長期、艱巨、繁雜的系統性社會工程,實行量化檢查考評,有利于提高市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1、提高思想認識。各參加考評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從提升我區中心區核心區市品位和實現市委提出到2020年宜居市創建目標出發,重視檢查考評工作,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積極主動參與,確保達到以檢查促管理、以考評促成效的目的。

2、加強組織領導。各參加考評單位要把市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統纜全局負總責,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親自抓,確保責任明確,措施有力,成效顯著。要按照日督查、月考評、季巡察隊伍的組成要求于月日前把參加人員名單分別上報各牽頭單位。

3、強化績效考核。隨著我區中心區核心區位置日益凸顯,市管理工作就越顯重要,區管辦要積極協調區績效辦,確保市管理年度績效考評統一納入區績效辦的年度計劃安排,并在原來基礎上提高年度績效考評分值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