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生豬養殖農業標準化示范市辦法

時間:2022-03-29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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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生豬養殖農業標準化示范市辦法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標準化工作的意見》(政發〔〕80號)和省質監局《關于確定市建立省級生豬養殖農業標準化示范市的函》(質監標函〔〕685號)精神,市被確定為全省生豬養殖農業標準化示范市(以下簡稱示范市),示范市建設周期為三年(年1月—2013年12月)。為確保示范市建設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產業化建設為中心,促進全市生豬標準化養殖,建立健全生豬養殖標準化體系,把生豬養殖業建成資源節約型、生態循環型的優質高效產業,促進我市畜牧業發展和農民增收。

二、總體目標

按照圈舍標準化、飼養科學化、管理規范化、品種優良化的原則,建設示范戶3000戶,發展年出欄5萬頭以上標準化生豬養殖示范場1個,年出欄生豬1萬頭以上養殖示范場12個,年出欄1000頭以上適度規模養殖戶150戶,100頭以上的1500戶,30-100頭的1350戶;建成“500”模式標準化豬舍200棟,“150”模式標準化豬舍450棟。完善生豬人工授精站17個,完善標準化監測體系建設,重點推廣規模豬場建設、生產技術規程、環境管理(GB/T17824.1-3)系列標準,推廣“500模式”(一棟標準化豬舍,一批養殖500頭)和“150模式”(一棟標準化豬舍,一批養殖150頭)。主推品種為優質三元雜交豬,豬舍全封閉,有保溫隔熱材料,有供暖、降溫設施,自動料槽、自動飲水器。建有無害化處理及糞污處理、防疫設施。按無公害生豬生產標準,生產無公害生豬產品。完善養殖糞污處理設施,實現一建三改和“豬—沼—菜”、“豬—沼—果(草)、“豬—沼—糧”、“豬—沼—魚”循環生產模式,保證生產過程無污染排放。示范區建成后,全市年出欄優質三元豬達到80萬頭,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量占全市養殖總量的80%以上。

三、實施方法和步驟

(一)實施方法:以牧興種豬有限公司(市第一種豬場)、市福康養殖有限公司(聯農合作社)、市三旺農牧有限公司、襄樊中宏發牧業有限公司等12個萬頭豬場為中心示范區,逐步形成以興隆鎮為中心向全市輻射的種豬養殖標準化示范市和以吳店鎮、劉升鎮、鹿頭鎮、七方鎮為中心,向全市及周邊地區輻射的商品豬養殖標準化示范市工作格局。實施“龍頭企業+基地+農戶+標準”的農業標準化推廣網絡,堅持標準化示范和循環經濟發展相結合,建設標準化養殖模式。

(二)實施步驟:1、啟動階段(年元月至12月):宣傳生豬養殖標準示范市項目,進一步細化完善示范市建設的總體計劃目標,制定示范區實施方案,并在全市組織實施;建立質監、農業、畜牧等部門和龍頭企業聯合標準化技術工作組,研究制(修)訂符合本市優勢和特色的生豬養殖技術規范標準(包括:生豬精細養殖管理技術、商品豬群生長發育參數、無公害生豬養殖技術規范、標準化豬欄圈建設、飼養管理、疫病防治、疫病檢疫測報、飼料推廣應用、豬肉產品質量安全及市場營銷等方面形成協調配套的綜合標準體系),并實施;明確示范市示范標志,牧興種豬有限公司(市第一種豬場)、市福康養殖有限公司(聯農合作社)、市三旺農牧有限公司、襄樊中宏發牧業有限公司等12個萬頭豬場加掛“省級示范市”標志牌;開展農業標準化宣傳和培訓,通過新聞媒體、印發資料、制作電視專題片等形式,向社會各界及生豬養殖企業、農戶廣泛宣傳標準化生豬養殖的目的意義,普及標準化知識,增強生產者、經營者、管理者和消費者的標準化意識。

2、全面實施階段(2012年元月至12月):加強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舉辦農業標準化種豬養殖技術培訓班,培訓生豬養殖標準化技術推廣人員150名,深入開展服務活動,組織實施“生豬養殖標準下鄉入戶工程”,提高標準推廣應用水平;大力推進畜牧業標準化經營,培植和發展一批關聯性和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場)和農戶,壯大塊頭,形成優勢,實現規模化、標準化養殖,增強輻射帶動功能,每年新增10個生豬養殖小區,新建一批“150”、“500”養豬模式,扶持人工授精配種站(點)和良種擴繁場建設,鼓勵和支持示范龍頭企業實施ISO9001、ISO14000、GAP和HACCP等標準體系認證,為爭創畜牧標準化養殖強市奠定基礎;發展標準化生態養殖,推廣“豬—沼—菜”、“豬—沼—果(草)、“豬—沼—糧”、“豬—沼—魚”等立體生態健康養殖。加快良種工程建設,在龍頭企業、養殖小區和養豬大戶中推廣優質品種,農村飼養條件相對較差的推廣地方品種豬與外來良種豬二元雜交;大力推行標準化豬欄圈建設,推廣“三位一體”的建欄模式,改善養殖條件,標準化欄圈建設的農戶達到70%以上;組織開展科技攻關,貫徹執行《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重點研究解決涉及種豬飼養、繁殖、重大疫病防治、污水處理及廢棄物綜合利用等關鍵技術,以標準化建設為支撐,實行養殖全過程質量監管。

3、鞏固提高階段(2013年元月至8月):大力推進名牌戰略,積極培育“標準化農產品”,制訂與國際標準接軌的豬肉產品、加工技術規程;建立健全豬肉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強化質量管理,推進產品認定、認證和品牌開發,確保肉品符合質量安全標準。加強示范區管理,開展檢查、指導工作,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提高示范市建設水平,增強示范效應,充分利用龍頭企業營銷窗口實施綠色營銷,加大品牌宣傳和營銷力度,完善營銷機構,健全信息網絡,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豬肉產品標準化市場。

4、總結驗收階段(2013年9月至12月):構建及時、準確、高效、權威、便捷的農業標準化管理信息平臺,做好資料的收集歸檔和呈報工作,迎接省級的考核驗收,進一步提高示范市產品的知名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示范市實施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市建設省級生豬養殖農業標準化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具體負責項目建設實施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相應工作機構,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二)建立激勵機制。市政府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重點支持標準制(修)訂、宣傳、實施和監督檢查,良種繁育、技術推廣,養殖小區和重點場、農戶及龍頭企業建設;同時,對在生豬養殖農業標準化建設工作中取得顯著成效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全力做好項目實施服務工作,努力為我市生豬養殖業的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