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糾風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07 0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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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糾風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我縣社保基金監管,及時認真查處侵害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的問題,維護破產企業職工的權益,根據丘北縣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丘政糾〔2009〕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機構

為確保我局2009年糾風工作的順利開展,經局領導班子研究決定成立糾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下列人員組成開展工作:

組長:×××勞動社會保障局局長

副組長:×××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成員:×××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黨總支副書記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基金監督股股長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員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大隊大隊長

×××社保局副局長

×××就業局局長

×××培訓中心主任

×××醫保中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局紀檢監察室,由陸秀榮、吳有林二同志負責日常工作。

二、動員教育(4月1日至5月31日)

社保基金監管和維護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的及時維護是我局各項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經辦機構、各股(室)要認真學習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法規辦事,努力提高執行政策法規的水平和自身的業務素質,各經辦機構、各股(室)要嚴格按丘北縣2009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同時與我縣正在開展的科學發展觀學習活動相結合,嚴格按照丘北縣行政問責辦法等四項制度的有關規定,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提高對開展糾風工作活動重要性的認識,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強化法制政策觀念,加強內部管理,使從業人員樹立思想防線,自覺遵紀守法,確保2009年糾風工作順利開展。

三、自查自糾(6月1日至7月31日)

各經辦機構自查五項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和管理,加強基金征繳和對財政專戶的監督,實現專戶存儲專款專用。重點查處截留、挪用、虛假發放、出借、騙取社保基金等違規違紀問題。勞動監察大隊自查維護農民工和破產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民工和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和落實。按照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對查找的問題進行整改,拒不自查、自查不徹底或隱報有關問題的,嚴格責任追究。自查自糾結果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上報局糾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檢查階段(8月1日至9月30日)

經辦機構和勞動監察大隊自查自糾結束后,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自查情況組織人員對自檢自查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社保基金重點查處截留、挪用、虛假發放、出借、騙取社保資金,利用社保資金進行質押、擔保貸款或購買股票、經商辦企業等問題。維權方面,重點檢查農民工和破產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的落實情況,重點檢查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落實情況。

五、建章立制,總結整改(10月1日至10月30日)

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的情況,認真分析,查找本單位管理中存在什么問題,有什么漏洞,根據存在的問題,組織人員認真研究制定可行辦法、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同時,各經辦機構要總結和完善社保基金的存儲、使用、風險控制、經辦機構內部控制長效機制建設,健全制度,嚴禁基金違歸投資運營使用,要建立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制度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經辦機構進行整改,并逐步建立相關制度,堵塞漏洞,不斷強化對社保基金、維護農民工和破產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的監管工作。